“好了,别吃了,时间到了。”阿黄吐出方才我吃剩下的那只羊腿骨,说道。
我努力咽下一块羊肉夹饃,抹了下油嘴:“什么,吃饱了再去嘛。”
“变态佬已经到了。”阿黄站起身来。
“在哪儿?”我立刻紧张起来,四下里张望。
“跟我来。”阿黄走在前面,绕到酒楼前面。
霓虹灯下,亮男俊女,花枝招展,人们满意的喷着饱嗝,剔着牙齿,拎着打包的剩肴,酒气、烟气与香水味交织在一起,身着制服的保安殷勤的替他们拉开车门,好一幅太平盛世景象。
“就是她,那个身穿灰色西装,头戴帽子的……”阿黄的细语声。
我顺着阿黄的目光方向看过去,那是一个中等身材的、举止优雅的男士,皮肤光滑细腻,年纪不到30岁,正在与一小姐搭讪。
呵呵,变态佬原来是一个奶油小生啊,凡是奶油小生都是纸老虎,这是颠仆不破的真理,我拿下他应该是不费气力的。
“阿黄,准确吗?我的身家前途,还有……婚姻,可都寄托在你身上啦。”我一边摩拳擦掌,同时不放心的问道。
“就是她,为了你的前途,为了阿美,大侦探,冲上去,捉住她!”阿黄声嘶力竭的喊着。
我血气灌顶,浑身燥热,大吼一声,一溜烟儿的冲将出去。
就在那人还未反应过来之际,我已经将他扑倒在地,并重重的压在了他的身上。
附近所有的人们对这一突如其来变故都目瞪口呆……
“哈哈,变态佬,想不到竟然会栽在我的手上吧?”我高兴之极……,咦,好像哪里有点不对?身下的变态佬的身子软绵绵的,柔弱无骨,并且散发出一股淡淡的脂粉气。
“你、你、你耍流氓!”身下发出的竟然是女人的声音。
低头定睛细看,那人摔脱了帽子,露出来几丝秀发,两腮娇羞,吐气如兰……
我手足无措的慢慢抬起身,周围的保安及人们慢慢的向我围拢而来……
完了,这下可栽到家了,阿黄啊,什么狗屁尸犬……
我扭头找去,发现阿黄和几只野狗正在被几名保安手持警棍向远处驱赶着,不知是什么人打了110,远处传来呼啸而来的警笛声。
“袁立,快跑!”耳边是阿黄气喘吁吁的声音。
我纵身而起,撒腿就跑,哼,好汉不吃眼前亏,知时务者为侦探,来日方长。
为防止警车追赶,我一头钻进了小巷子。身后传来一个契而不舍紧随着的脚步声,转过了几条巷子,警笛与人们的吵杂声已然不闻。
我停下了脚步,身后的脚步声也跟着站住了。
我压制住紧张的心情,慢慢转过身来……
面前的女人满头秀发,两腮红润,娇喘连连,灰色西装敞开着,露出里面淡绿色T恤衫,丰满的胸部一起一伏,正在笑盈盈的望着我……
“萧玲!”我呆怔住了。
她仍旧满眼含笑的望着我。
“怎么是你?”我缓过神儿来,忙不迭的问道。
她依旧不作声。
“对不起,萧玲,都怪我轻信了阿黄,误认为你就是那个变态佬,结果差点弄伤了你,我真是个笨蛋,以后我再也不相信牠了。”我惭愧万分。
可能是刺激过度,她的目光有些迷离,身子一晃竟倒向我的怀里,我下意识的舒展开双臂,挺着胸膛迎上前,搂住了她。
我有生以来第一次与女人贴得如此之近,尤其还是心中的偶像,我的感官全部调动起来了,触觉之处感到香软无比,鼻中吸进的是幽兰之气,心中热血直往上涌,脑中一片迷茫……
“快松手!她是变态佬!”耳边传来阿黄急切的叫喊声。
去你的吧,我才不再相信了呢,古人说什么了,“牡丹花下死”,此刻我正体验着如此美妙的感觉,我才不会松手呢。
小腹一开始像燃烧着一团火,燥热无比,这是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此时一丝细细的凉气挤了进去,一种麻麻的刺痛感由皮下释放出来,小腹渗出一股液体,粘糊糊的,我伸手摸去,抽出一看,掌心殷红一片,那是鲜血。
我此刻终于明白了,我中招了……
第六章
“萧玲,你!”我掐住她的手腕慢慢举起,她那如笋的指间紧握着的是一只尖头的古铜色金属发簪。
“哈哈哈。”一连串的怪异的笑声令我毛骨悚然,我难以置信这竟然会出自萧玲之口。
“她不是萧玲。”阿黄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了面前。
我仔细的端详着……,同样小巧玲珑的嘴,俏皮的鼻子,乌黑的秀发,白皙的皮肤,俊俏的脸庞,还有那浅绿色的T恤衫,只有,只有眼睛,这双眼睛同样美丽,但是眼神后面却似乎隐藏着一种邪恶,迷离的邪恶,而萧玲的目光却永远是清澈如水。
“你是谁?”我嘶哑着问。
“快抢下发簪,看看上面的图形。”阿黄急切的传声入密。
我手上一用力,夺过了发簪,定睛细看,月光下隐约见到似有镂刻的图案,但无法仔细辨认得清,可以肯定的是,它是一件古物。
“你要怎么处置我?”她终于开口说话了。
我想,当然是扭送公安局啦,大侦探袁立可能明天就会一举成名,兴许还能破格捧上铁饭碗,三餐一日再也不必发愁了。但是不知怎地,心中总有些于心不忍。
我踌躇着。
“带她回你的房间去。”阿黄命令道。
不知为什么,对于阿黄的这个命令我倒是一点也不反感,反而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你跟我走吧。”我说道。
她点了点头,默默跟着我一路回到了我的住处。
进了房间,打开了电灯,让她坐在了我的床上,阿黄蹲坐在她面前看守着。
我伸出手掌,仔细观察掌心之中的凶器——发簪。
古铜色的发簪沉甸甸的,簪体上镂刻着两个精美的飞天仕女,作为陕西咸阳人,一眼就会认出这是唐代风格的饰物。我转动着发簪,它较街上卖的仿唐工艺制品粗了许多,再定睛细瞧,发现一个因日久磨损而模糊的篆字。
“是袁字。”那姑娘轻声道。
“袁天罡。”耳边传来阿黄喃喃道。
“袁天罡是谁?听着怪耳熟的。”我自语道,不经意间瞥见阿黄已是泪流满面。
姑娘道:“袁天罡是初唐贞观年间火山令,易学奇才,他的秤骨算命法在民间流传甚广,尤其是他与师弟李淳风共同推演的纬学奇书《推背图》,预测了唐后千年中国历史的演变。”
“你究竟是什么人?”我颇为惊讶。
姑娘低下头不作声。
今晚出了这么多事,一件蹊跷过一件,必须理一理头绪,否则我会越来越糊涂了。
首先,我家养的一条老狗竟然会说人话(陕西话),而且自称已有1300多岁,是具有特异功能的什么“尸犬”,更有甚者,自诩身怀绝顶尸功,已经使出的第九层“死狗眼半睁”,也不知是真是假。
唯一可以肯定的是,牠的嗅觉很灵,通过一只绣花手套找到了罪犯。品行方面则有些花心,可能爱上了一只名字叫阿美的母藏聱。
另外,变态佬竟然是一个姑娘,而且长相与偶像萧玲一模一样(除眼神外),使用的凶器却是一只1300年前易学奇人、一代宗师头上的发簪!
还有,这个酷似萧玲的姑娘来历可疑,而且她一直是对女人下手,对了,49个,可这次刺中了我……
想到这,突然记起始终还未来得及检视一下自己的伤口呢,于是撩开衬衣,松开裤带,露出小腹……
接下来看到的令则更加令人吃惊不已……
那姑娘瞪大了眼睛,怔怔的盯着我的小腹。
我的小腹平坦而富有弹性,微微隆起的腹肌上还残留着几丝淡淡的血污,伤口早已愈合,皮肤上竟然现出一片如同龟裂般的褐色斑纹,以簪刺处为圆心向四方不规则的扩散。
我呆呆的望着自己的小腹,太奇怪了,自己身上从来就没有诸如胎记、斑痣之类的东西,这些褐色的斑纹从何而来?伤口又迅速的不治而愈合,看来这绝对与古簪有关。
诧异之间,那姑娘悄无声息的扑上来,极其敏捷的夺去了我手中的古簪……
阿黄“吼”的一声咆哮。
“哈哈哈,黄天不负苦心人,终于让我找到啦!”那姑娘看了看古簪,面色苍白,发出一阵歇斯底里的狂笑。随即复又扑上,拉住我的裤带,脸贴近我的小腹,凝神细观……
我勃然大怒,正欲发火,忽听到阿黄的传声入密:“别动!看她做什么?”
我强捺住怒火,小腹一起一伏,冷眼旁观那姑娘。
那姑娘盯着看了许久,两行热泪流下了面颊,眼光中的戾气渐消,面色也逐渐恢复了正常。
“白鹿原上金罡冢,十五里外故人来。不见护花郎君面,夜夜主人柴门开。”姑娘含泪吟道。
我实在是莫名其妙,正欲搭腔,那姑娘又道:“妾本咸阳人士,名李凤娘,在精神病院工作……”
“慢,”我打断她的话头,“我猜你就是个神精病,严重的神经病!变态的神经病!”
“她不是。”耳边传过来的阿黄的语气是异常的严肃。
“唐仪凤年间,司天监李淳风觅得一块龙穴,遂点穴下定铜钱回禀高宗李治,高宗龙颜大悦亲带武后前往探查,拂开土层竟见袁天罡的发簪刺于铜钱方孔之中,感叹天地造化,术士之神,欲定其百年之寝所在。武后见之冷笑,高宗询问之,武后答曰‘二虎相悖,祸生肘腋,必除其一,方保我大唐千秋伟业’。高宗闻之不语。
返朝后,诏李淳风密谈,李预示武氏一族日后篡权,高宗不乐。遂诏袁天罡觐见,不料袁已云游。世事果如李淳风所料,六年后武则天篡权,改国号‘周’,称帝42年。”李凤娘侃侃而谈。
“她说的不错,老夫亦有耳闻。”阿黄点头道。
“其实武后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很有作为的皇帝。她临终时遗嘱:去帝号,称武天大圣皇后,照例归葬乾陵(高宗的陵墓),赦免王皇后、萧淑妃及褚遂良、韩瑷、柳爽等,使之她的一批冤家在她临终前昭雪平反,功过留与后人评说。乾陵之上有一座‘术圣纪碑’,上面记载着唐高宗的业绩,碑文为武则天撰写;而其对面还有一座同样高大的碑,碑身两边雕着两条飞龙,而碑身却是光秃秃的,这就是赫赫有名的武则天无字碑,乃其子唐中宗李显遵照遗嘱为她而立。其玄机何在,至今亦无所知。”李凤娘叙述道。
“可这些跟你又有什么关系?”我听入了神,禁不住发问道。
“李淳风即是我的先祖。”李凤娘幽幽道。
“你若不是神经病,为什么要变态的去戳人qian那49个女人与你无缘无仇,其中一个孕妇的胎儿甚至你被扎死,这是犯罪啊,你究竟想干什么?”我恼怒的责问道。
“此事说来话长,容我细细道来。敢问你去过乾陵吗?”李凤娘镇定自如。
我点了点头。那边阿黄也在点头。
李凤娘接着往下说:“先祖李淳风为高宗选陵址定乾州之梁山。此处三峰高耸,主峰直插天际,东隔乌水与九嵕山相望,西有漆水与娄敬山、歧山相连。乌、漆二水在山前相合抱,形成水垣,围住地中龙气,谓梁山为‘龙脉圣地’。
可是当朝火山令袁天罡却说,梁山北峰居高,前有两峰似女乳状,整个山形远观似少妇平躺一般,阴气弥漫。选陵于此,日后必为女人所控。袁天罡自知失言,便四处云游去了。临行之际,差人送一纸籤书,曰:白鹿原上金罡冢,十五里外故人来。不见护花郎君面,夜夜主人柴门开。”
“什么意思?”我问。
李凤娘意味深长的望了我一眼,接着又道:“我研究了多年,只知金罡冢是为袁天罡之墓,其中含义却始终琢磨不透。听祖上传下来的话说,李淳风见此籤后仰天长叹,竟留书一封离家出走,自此杳无音信,不知所终。”
“书上说什么?”我听起兴趣来了。
阿黄也凑了过来,竖起耳朵,表情严肃。
第七章
“先祖遗书隐喻晦涩难懂,十分蹊跷。”李凤娘叹了口气。
我默默的没有作声。
“遗书正文诗一首:古簪复出铜钱现,千年得见后人面。不见渭河不死心,三山二水一客栈。”李凤娘抬起眼睛望着我,接着道,“注解曰:七七簪刺腹,八八龟斑见,九九阴阳合,疮烂铜钱现。书简中并附古簪一只。”
“的确蹊跷,晦涩之极。”我愣愣的迸出句文绉绉的话来。
阿黄也没了声音。
“我家古训必熟读唐史,期望后人解开遗书之迷。所以我自幼对唐代正史野史无不烂熟于心,可是仍旧琢磨不透诗中含义。”
“那你父母呢?”我关切道。
“双双早亡。”李凤娘面露凄苦。
“我年复一年不分昼夜的苦思冥想,最终一日进了精神病院。”李凤娘苦笑道。
“哼。”果然不出我之所料。
“在精神病院里才知道,原来我的父母甚至祖父母也是这里的病人。他们在这里也仍还是孜孜不倦的坚持研究,最终郁郁寡欢而亡。”
“哦。”我不知说什么好。
“我可不愿意步他们的后尘,也许是我天资聪颖,或是运气好,在排除了其他所有可能后,于今年七月初七用古簪刺入了自己的小腹……”
“啊……,那怎样了?”我吃惊道。
“发炎了。”
“哦。”是这样。
“‘七七簪刺腹’看来不是指七月初七以簪刺腹,我想到也许是七七四十九人吧?”李凤娘微露笑容。
“所以你就连续刺了49人!”我愠怒道。
“不,算我自己应该是50人。”她更正道。
“哼。”
“由于我家几代人都有‘精神病’史,向来没有过激行为,所以我在医院里帮助做一些杂活,进出自由。于是我就找女人下手,女人懦弱,便于我逃之夭夭。”李凤娘轻轻笑了下。
“你杀死了一个未出世的孩子。”我正色道。
“我很抱歉。”她低着头。
“让她先说下去。”阿黄的传声入密。
李凤娘接着往下说:“如果‘七七’意指49人,那就已经够数了,我也不会再去伤人了。‘八八龟斑见’很有可能指八八六十四天能够见到所谓的龟斑,或是人脸上,或是人腹上,也许在自己身上。”
“你身上有么?”我问。
“没有,我每天都看,也许天数未到。今天是……”
“农历九月十一。”那是阿黄的声音。
“刚好八八六十四天!”我惊呼道。
“是的,龟斑出现了,遗书应验了。”李凤娘轻声道。
她说的不错,李淳风的预言于1300多年后的今天在我身上应验了。我低头默默看着自己小腹上的斑纹,心中思绪起伏,我知道,此生与遗书以及李凤娘恐怕再也难以分开了。
“你今年年龄有多大?”我的心中不知怎的有一丝慌乱,脸上竟然有些发烧。
“哪有直接问女孩子岁数的?”阿黄不满的嘟囔着。
“妾生于民国三十三年,今年六十有二。”李凤娘坦然一笑。
“啊!”我大吃一惊,心里面也不知是什么滋味,面上刚刚发的烧一下子褪了。
我望着她那姣美的面庞,白皙而红润的皮肤,苗条柔软的躯体,怎么可能?
李凤娘看出来我那失望的表情,嫣然一笑,道:“我要先走了,我会再来找你。听了我的来历,现在你想如何处置我呢?”
“我……”我语塞了。
“你愿意帮我么?”她那楚楚可怜的模样谁能忍心拒绝呢?
“愿意。”当然,要是年龄相仿就更好了。
“你结婚了吗?”我突然冒出来这么一句话,连我自己都感到突兀。
“妾从未婚嫁,仍是黄花大闺女。”说罢,摆腰移臀飘然而去……
“就是处女。”我向阿黄解释道。
“阿美也是。”牠肯定道。
“关键在于保养,你看我已经1300多岁了,仍然毛光皮滑,精神矍铄,潇洒挺拔性感。”阿黄面露诚恳。
“哈哈,我怎么一点也看不出,还性感呢。”我忍俊道。
“阿美就是这么说的。”阿黄一脸的委屈。
我沉思起来……
阿黄也沉思起来……
“我在想阿美,牠可真是个美人胚子,金色的毛发,粗壮的腰身,洪亮的嗓门,性感的大嘴巴……”阿黄呓语着。
我打断了牠的话:“她竟然有六十多岁了?你看她,乌黑的头发,杨柳细腰,一口好听的秦腔,喘气如兰……”
“保养的好呗,当年的武昭仪端的是仪态万千呢,不过回想起来,她俩确实是十分相像。”阿黄回忆道。
“你见过武则天?”我诧异道。
“经常见面。”阿黄洋洋得意。
“从没有见过这么会吹牛的狗。”我讥讽道。
阿黄急了,分辨道:“贞观二十三年太宗驾崩,武昭仪和其他嫔妃共二百多人一起入感业寺出家,一直到高宗永徽三年才重新入宫。在感业寺的三年里,她时常溜出寺门到我家来见我家主人,每次来都跟我打招呼呢。”见我不信的样子,牠又解释道,“以前皇帝‘驾崩’以后,属于他的那些后宫嫔妃就要被赶出宫(生有子女的除外),然后新皇重新选招嫔妃和宫女。这些被赶出宫的后妃们唐朝采取的是把她们全部赶进寺庙里当尼姑。”
“你家主人是谁?”我问道。
“袁天罡。”
我长长的叹了口气,轻轻的抚摸着阿黄的鬃毛并安慰道:“我看你是老糊涂了。”
“你不相信我?”阿黄瞪圆了眼睛。
我笑了笑,未可置否,老狗的自尊心更强呢。
“好吧,既然如此,我带你去一个地方。”阿黄喃喃自语。
“去哪儿?”我问道。
“金罡冢。”牠郑重道。
“袁天罡墓?”我想起李凤娘的话。
“白鹿原上金罡冢,十五里外故人来。不见护花郎君面,夜夜主人柴门开。”阿黄念道。
“你知道这诗的意思吗?”我说。
“当然知道。”阿黄脱口而出。
“真的?是什么意思?”我追问道。
阿黄自知说漏了嘴,白了我一眼,扭头不再吭气。
我赶紧说好话:“我见过很多的母狗,像阿美这样年轻漂亮的还真的少有。”
阿黄还是默不作声。
“就是身材差了点,腰太粗,屁股太大,嗓子嘛五音不全,嘴也太……”我故意埋汰那母聱。
“住口!那些都是优点!”阿黄叫了起来。
我心中暗自发笑,脸上却不露声色道:“咱们做个交易吧,我想法儿把阿美买回来,你告诉我那诗的意思。”
“你有钱么?替阿美赎身需要钱的。”阿黄认真道。
是啊,我身无分文,“可以私奔呀。”我说。
“私奔?对啦,好浪漫啊,可是要阿美愿意才行,我不能违背牠的意愿。”阿黄低下了狗头,显得似乎有些腼腆。
“明天我带你去找阿美,你可以当面问牠,其余的包在我身上。”我拍着胸脯打保票。
“一言为定?”阿黄认真起来。
“一言为定。”
天不亮,阿黄就叼着我的衣领令我起床。
“今天是个好日子。”阿黄的眼神里充满着激情。
“好吧,为了你,我就豁出去了。”我睁开惺忪睡眼咬着牙道。
三十分钟后,我和阿黄就已经蹲坑守候在北安村猫狗市场上了。
行人慢慢多起来了,有早上晨练的古稀老人,也有遛鸟的退休阿伯,还有的是卖些秦地小吃的贩子,吆喝声不绝于耳。
许久,才有一些杂交的小哈巴狗、西施犬、波斯猫、荷兰猪等姗姗而来,其中竟还混杂着几只怪模怪样不知名的鼠类。
今天别说赫赫有名的藏聱了,连一般常见的德国黑背都没了踪影。
阿黄满脸的失望之色,那郁郁之情着实令人看了于心不忍。
“阿伯,你知道经常来这儿的有一条金黄色的母藏聱吗?”我出面询问,谁让我打包票了呢。
“啊,你说的是金毛夜叉阿美吧,听说已经被人买走了。”遛鸟的阿伯告诉我。
“唉,晚了,阿黄。”我低头将这个噩耗告诉牠。
阿黄却早已盘腿打坐,狗眼半睁,原来牠已经运起了尸功大法。
传声入密:“阿美被拐卖到了秦都区凤凰广场附近的一所别墅内。啊!太可恶啦,他们竟然逼牠与狗日的小黑鬼们交配!可怜的阿美,牠现在不吃不喝,生不如死……”
阿黄悲痛欲绝,泪花闪烁。
我登时勃然大怒,义愤填膺,朗朗乾坤,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有逼良为娼的恶行发生,伤天害理啊。
“走,阿黄,我们去解救阿美!”我嘶喊道。
“呜呜……哇哇……嘶嘶。”阿黄从来没有过这般忿怒,鬃毛立起,两眼充血,青筋暴胀,口涎乱喷,大吼一声,向东狂奔而去。
“等等我。”我也大吼一声,紧随其后。
凤凰广场西北的别墅区。
一幢红瓦粉墙、雕梁画栋的二层小洋楼,一看就是有钱大款们的私邸。豪华的客厅里坐着七八个男人,衣着光鲜,手中端着酒杯,有的叼着极品香烟,烟雾缭绕中气氛融融。
一个胖墩墩的中年人优雅的呷了一口香槟,地道的秦腔:“方公子,难得你有如此雅兴,我们大家共同送你的这只藏聱不但品种纯正,而且还是个聚宝盆呢。”
“是啊,我们几位牵来的家犬虽不及藏聱,但也都是名犬,今天交配完,四个月后小狗出世,咱们通过DNA检验,除开狗爸爸的主人外,其余在座的各位可就要付给方公子钞票了,每人20万。”那面皮发黄高挑个子满脸堆笑道。
“我爸爸对我要求是很严格的,当然,我们之间以狗打赌也算不上什么行贿之类的,但总得有个冠冕堂皇的名义才好。”说话的正是小白脸方晓东,省厅刑侦处长的公子。
“名义我们大家已经想好了,就叫做‘青春损失费’或者‘精神补偿费’如何?”先头的矮胖子嘿嘿笑道。
众人齐声击掌叫好。
就在此刻,阿黄与我已经来到了别墅后墙外,隔墙就已闻墙内犬只吵闹之声。
“阿美就在里面。”阿黄悄声说。
“我们怎么办?”我望了望超出两米多高的围墙,那墙头上布满了尖而锋利的玻璃片。
“当然跳过去啦。”阿黄满不在乎道。
“我上不去。”我腿已经发软。
“早就叫你拜我为师,学成神功,飞越这等矮墙岂不是轻而易举?”阿黄埋怨道,“算啦,骑到我背上来吧,一千多年了,还从来没有人有这等福份呢。”
我迟疑着跨上阿黄脊背,紧紧揪住牠的鬃毛,一股英雄救美的道德豪情油然而生……
嗖的一声,我眼前一花,身子腾空而起将近三米,竟然不费吹灰之力的轻松越过墙头!
爽……!
“扑通”一声,我已经重重的砸在了墙内花园的草地上。
定睛细瞧,但见阿美被铁链五花大绑着拴在了木桩上,四周有七八只体形粗壮、长相凶恶的杂种公狗,牠们个个面目狰狞,流着口涎,霍霍欲试,一旁立着几个寸头马仔,手持鞭子威逼着阿美就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