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婚戒上的钻石光芒灼灼,汪士奇像挨了一个耳光,落荒而逃。接下来的整场婚宴,他一个人喝掉了席面上三分之一的酒精,最后一头栽倒在灌木丛里,到第二天清晨才被酒店保洁发现,并且在接下来的几年里成为郑源的压箱底笑柄。
“哎你们都不知道,人家保洁大妈路过以为多了个死人,吓得呀,后来大着胆子摸了摸手,还是热的,气得大妈上去捶了他十多记,就这都没把他给弄醒……”
在郑源儿子的百日宴上,郑源说完这一段,大家哄地齐声笑了起来。汪士奇也笑,笑完了揽过郑源的脖子,酒杯凑到他脸前:“来,再干一杯。”
郑源架不住他软磨硬泡,生生干掉一杯白的,完事了咂咂嘴,反手也攀上了汪士奇的肩:“哎,最近有料没有?”
“干吗,这么快就想搞个大新闻啊。”汪士奇冲他挑挑眉毛,“我这边都是杀人放火,敢来么?”
郑源笑嘻嘻的:“你都敢,我有什么不敢的。可别忘了凤凰岭那次,是谁哭着喊着说有鬼来着?”
“那时候我才几岁?不算不算!”汪士奇恼羞成怒,刚要跟郑源厮打起来,转头手机就响了。“嗯,嗯,知道了,我离得不远,马上就来。”挂了电话,见郑源直勾勾地盯着他,汪士奇摇摇头,叹了口气:“下次再带你,成不?今天你儿子满百天,我要把你领走了,小叶该打死我了。”他边说边挪到门口穿起了鞋:“再说了,现场要带记者去那还得有手续呢,不能随便进,你先等等,啊。”
郑源忍不住笑起来:“行了,我就问问什么案子。”
“不好说,刚刚通报延安东路出了一起车祸,现场有人报案说强奸未遂。”汪士奇接过包,一拍脑袋伸手进去掏了一个盒子出来,扔给郑源:“差点忘了,给你儿子的贺礼。”
郑源打开一看,一方精雕细琢的长命锁,纯金的,拿起来只觉得沉甸甸的伏手:“我儿子这待遇有点忒吓人了啊。”
“怕什么,老子有的是钱。”汪士奇冲郑源挥挥手,“走了。”
“……没有哪种感情关系要比男人间的友谊变冷、变凉更令人忧伤绝望。因为男女间的关系就像在市场上讨价还价,总是有各种各样的条件。但男人间的友谊更深刻的意义恰恰是无私,我们既不想让对方做出牺牲,也不要求他付出温柔,我们一无所求,只想维持一个无言的盟约。”两年后,已经成为汪士奇女友的程诺手里捧着一本《烛烬》,一字一句地念给对方听,“看,你们的分裂其实并不像你想的,仅仅因为那个案子……也许在更早的时候,在你们还没有察觉的时候,裂痕就已经产生了。”
“裂痕?”汪士奇笑笑,掐灭了手里的烟蒂,翻身搂住程诺的腰,把头枕在她温暖的腹部,“不是裂痕,是债。我欠郑源的,可能一辈子也还不起了。”

失去
雨,大雨,瓢泼大雨。
汪士奇踏着泥泞,一步一步走向凶手指定的地点,雨水席卷天地,打得人摇摇欲坠,他甩甩头,推开了副手徐烨递过来的雨伞。
“随他去吧,已经这样了,至少可以好过些。”汪海洋在对讲机里留下一句,跟在后面的刑警集体放缓了脚步。
汪士奇,徐烨想,警校第一名录取,屡破大案,年轻有为,还是嫡系太子,就为了一个案子,今后半辈子的升迁之路应该也就到这儿了。他看看左右的同事,脸上有讥诮有怜悯,估计心里想的跟他差不多。
而汪士奇此刻心里什么都没有,那里像是开了个洞,四壁皆空,被密密麻麻的雨点砸出空洞的回音。
叶子敏,叶子敏,我选叶子敏。他想,我当然应该选叶子敏,她是女人,弱者,被保护的一方,丈夫的妻子,孩子的母亲,选叶子敏,无论如何是不算错的。但是——另一个呢?他舌头发麻,含在嘴里似有千斤重,他念不出那个名字,哪怕之前的二十年几乎每天都挂在嘴边,呼唤,争执,玩笑,咒骂,老郑,姓郑的,郑老师,郑……
他死了。死透了。在挂断电话的那一刻就已经死了。如果自己够厉害的话,或许能在若干年后找到他的骸骨,但那也仅仅是骸骨了。他可以抓住凶手,送去刑场,就地法办,然而他知道一切的报仇雪恨都没有意义,那个人已经死了,再也见不到了,是他,汪士奇,亲手宣判了郑源的死刑。
四周是一片荒山,他沿着烧荒之后的余烬走到了路尽头,浓如重墨的夜色是死亡的潮汐,徐徐漫过了他的脚背。前方有什么东西在手电筒的反射下一闪一闪,他低下头,发现了叶子敏的婚戒。
戒指放在一个火盆前面,里面厚厚一沓灰烬,依稀可见一点钞票的纹路。再下面是新填的泥土,横竖四尺见方。开掘工作没有耽误太多时间,不到五分钟,一个劣质板条木箱已经露出了顶盖,后面的刑警一拥而上,被汪士奇一喝给拦住。“等等!”他没发现自己声音诡异地打着颤,“我来。”
汪士奇撬碎了箱顶的木板,看着蜷在里面失去意识的身体,突然觉得全身的骨头都失去了连接,他膝盖一软,跪倒在泥泞里。
箱子里面是郑源。
汪士奇不知道此刻自己是该愤怒还是庆幸,是该嚎叫还是咒骂。他唯一感谢的是此刻的倾盆大雨,至少身后十几个同事看不到他汹涌的眼泪。
他就地俯下身去,想把郑源拉起来,昏迷的肉体本就沉重,沾了水更是沉甸甸地往下坠。汪士奇手臂发颤,膝盖在泥地里打着滑,他不敢松手,在他莫名其妙的幻象里,一松手郑源就会坠入地狱。
“汪队……要不……我们来……”随行的侦查员已经看不下去,伸出的手又被汪士奇打回来。“你们滚。”他喉咙里滚动着咆哮,连拖带拽的,到底把郑源弄上了地面。这个认识了十几年的男人此刻悄无声息地歪倒着,头枕在他怀里,脖颈上青白的皮肤沾着血,奇异得发脆,好像扳正一下就会应声迸裂。汪士奇的手颤颤巍巍地贴上去,还好,还活着,虽然那颈动脉在他的手掌里吃力地蠕动,每一下都像是他的责备。
十分钟后,郑源被送上了救护车,汪士奇的手机收到了最后一条来自凶手的信息:
“一个惊喜。不用谢。”
三个同事扑上去才制住了发狂的他,汪士奇的手机摔得稀碎,挂着手铐在刑警队的监房里关了24小时,再放出来的时候汪海洋没露面,是程诺来接的他。
“你估计要问,为什么是我?这么说吧,就算为了小叶,我也得来。”
汪士奇的眼神像是要把程诺盯穿,对方却毫不迟疑地站定了:“你爱不爱听我也得说,案子还没结束,小叶的尸体下落不明,你可以选择现在辞职,那就一辈子不用再听这个名字了。”
“你……”汪士奇的喉咙像生了锈,吱吱嘎嘎地挤出了声音,“你刚才说……尸体。”
程诺僵着一张脸:“凶手寄来了照片,是小叶。没有指纹,追踪不到发件人,现在刑侦组还在做分析报告。”
“郑源呢?”
“医院,还在昏迷。重度脑震荡,肋骨骨折,估计没少吃苦头。”
汪士奇咬着牙,一道青筋凸起在脖颈:“带我去看看他。”
那之后不久,汪士奇跟程诺睡到了一起,似乎只有对着这张冷淡的脸,他才能在血腥到近乎荒谬的现实中找到一点安定。程诺在小叶的案子上帮了他不少,虽然后来还是不可避免的变成了一桩悬案,但他到底是撑过来了。汪士奇说不上程诺有多爱他,她似乎谁也不爱,他们曾经在案件现场、刑警支队、老郑小叶的婚礼、孩子的百日宴一次次地遇见,间或喝上一杯,但也就仅止于此。他知道小叶曾经一度想撮合他们俩,事情过去两年多,汪士奇有一次看着电视顺嘴就说出来了,他并没有别的什么意思,程诺却一下变了脸色,“啪”的一声合上电脑进了房间。
第二天汪士奇就搬了出去。程诺不在,只留了张条子叫他记得把钥匙放到地垫下面。收拾东西的时候他在书架底层抽出一个相框,大学时期的小叶与程诺并肩而立,程诺笑嘻嘻的,一只手绕过小叶的脖子,纤长的手指捏着她的耳垂。汪士奇吹了吹上面的薄灰,心里也灰蒙蒙的,起了古怪,他几乎是立刻站起来走了出去,都没管身后还有一堆东西没拿。

第三章 三朵玫瑰纹身

变态
十年了。
汪士奇甩甩脑袋,驱逐掉那些毫无必要的过期自责。他找到了,他胜利了,这才是最重要的。发现吴汇的住址耗费了他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南城规划不力,设施老旧,摄像头时有时无,公交车上的监控只能确定他下车的车站,但扫街扫了一大圈,一个对他有印象的人都没有。线索断了,上头施压,他像一个潜泳的渔夫,在茫茫大海里徒然追寻含着珍珠的母贝。就在他一口气差点憋不住的时候,目标却自己送上门来了。
那是一个小到不能再小的案子,由一个快要退休的辅警老孙当笑话讲出来,彼时汪士奇扫街巡查完毕,顺路溜达到附近的派出所,正蹲在门口抽烟。第一句的时候他还在跟大家一起笑,第二句开始他的烟就再没搁回过嘴里。
“那姑娘也是,谁不知道是做皮肉生意的,男人的那玩意儿见了不知道多少个,大惊小怪个屁呀。她倒好,还非要把我给呼过去,说什么遇见变态了,躲在巷子里脱裤子,变态还想强暴她。我问她,那变态人呢?犯罪实施成功了么?你猜那姑娘说什么?”
老孙说得口沫横飞,讲到精彩处,干脆捏着嗓子有样学样:“她朝地上‘呸’了一口,说:‘不中用!裤子都脱了,我冲他骂了一句,他倒是吓得跳起来,屁滚尿流地跑,腿还戳在路边的钢筋上,哎哟,真应该给他戳断了那根东西,断子绝孙!’”
几个围着喝茶的小年轻都抖着肩膀大笑起来,汪士奇也笑,笑完了过去给老孙点了一根白万:“叔,方便带我去见见受害人么?”
二十分钟后,汪士奇被带到一处低矮的民宿前,老孙探头进去叫了半天,那个自称“美琪”的姑娘终于一步三晃地走了出来,她肩上孤零零的挂着件蕾丝衬裙,斜斜地往门口一杵,左右扫一眼,雪白的胸脯立刻朝着汪士奇面前戳过来:“哟,老孙,今个儿刮什么风,带个这么帅的小哥过来玩呀。”
老孙尴尬地挠挠头:“别瞎说,这位是刑警队的汪队长,上次你不是说遇着变态了么,汪队过来了解一下情况。”
“哦哟,刑警队的,怪不得看着不一样。”美琪还要往跟前凑,汪士奇用两根指头顶着她的肩膀,不动声色地给推了回去。美琪眼珠一滚,斜睨着嗤笑了一下:“可惜,不好这一口。”
汪士奇从兜里掏出一张照片:“仔细想想,你看到的变态是不是这个人?”
美琪和老孙一齐凑上去看,那上面是穿着靛蓝连身工服的吴汇。老孙还在云里雾里,美琪却捂着嘴嚷了起来:“人是不是我不知道,不过这个衣服我认得!哎哟,那个乌烟瘴气的烂巷子,也真亏他找的地方,偷偷摸摸的,脱了一半……”
“哪个巷子,带我去看一眼。”
美琪瘪着嘴,脚下不动:“哦,说看就看,我生意不做啦是吧?警察查案子也要群众乐意对吧?”
老孙刚要发作,被汪士奇拦下了。他抬起手,指尖抚上美琪的手臂,顺着奶油一样滑腻的皮肤蜿蜒下行,撩起了一线看不见的火花。美琪面露得意,一口嗲气刚要提上去,冷不防臂弯被汪士奇捏住一戳:“那你去那个乌烟瘴气的烂巷子,又是去干吗的?”
汪士奇的手指下面是一片青迹,连带着几个细小的针眼。美琪一下缩了起来,支支吾吾半天,汪士奇自己替她答了:“行了,又不是来抓你的,以后该戒的戒,约到那里交易就是专为抢你这种人的,还报警呢,下次你不一定有这么好的运气。”
美琪脸上畏缩中掺着点不服气,她水蛇似的身子一拧,从汪士奇的桎梏里挣脱出来:“我又没说假话,那里确实有个变态,管得宽啦你这个人!……等着,我去披件衣服。”
美琪领头,带着汪士奇和老孙七拐八绕地进了一条漆黑的暗巷,背光,死胡同,两侧堆满了建筑垃圾。汪士奇慢慢走进去,在一堆废弃的钢筋前面停了下来,其中一根粗糙的截面上有一点暗沉的颜色,用手摸了摸,不硬,发粉,不像油漆,更像血迹。
“他是在这里撞伤了腿吗?”
“是咯,撞得可狠了,我也是佩服他哟,做贼心虚,一边淌着血呢还能翻过墙去。真是,厉害厉害。”
美琪还在一边咋舌,汪士奇已经平地发力,三步两步地蹿上了尽头的围墙。他扒着墙头往下一看,一点微笑从嘴角漾开。另一边虽然空荡荡的,但地上明显浅了一块的印子出卖了他。这里之前肯定堆着不少旧家具,翻过墙来,踩着腐朽的旧衣柜和茶几落地,顺着巷子走到尽头,这个人已经悄无声息地把自己的路线调转了一百八十度。换了衣服,换了方向,怪不得之前的监控永远查一半就跟丢。
汪士奇跳下来,一边掏烟一边拨了个电话出去:“徐烨,现在去调10月15号美西路的所有监控,对,反方向……叫你去你就去,那么多废话干吗?……注意一个走路一瘸一拐的男人,是,有伤,服装不明,可能有帽子之类的掩护。”汪士奇点燃手里的香烟,恶狠狠地抽了一口,瞳孔里倒映出一点燃烧的暗红,“还有,去查查吴汇入狱的体检报告,没猜错的话,他右腿应该有个疤。”

影子嫌疑人
郑源知道自己挖出了吴汇的真话,但他没有想到吴汇给的比他想要的还多。
“你猜得对,我这么干就是为了报复。”吴汇慢慢地吐着气,像是在抽着一根不存在的烟,“只报复一个人,为了不让别人看出来,才有了后面的那些。啊,那句话是怎么说的来着——想要藏起一具尸体……”
“最好的办法是藏到一堆尸体里。”郑源不为所动,“可是后面那些都没杀死,除了一个。”
“除了一个。”吴汇机械地重复了一遍,突然笑出了声,“郑记者,你信命吗?”
命?郑源想,不想信,然而不敢不信。他有手有脚,奋力奔突,却总觉得自己逃不出命运的掌控。命是一条看不见的丝线,缚牢了他,稍不留神就拖着他下沉。郑源不出声,就当自己默认了,吴汇笑笑,眼神里多了点怜悯。
“我不想杀别人,我只想杀了她,杀完了她,后面的那些手就软了,没劲了。你知道吗,杀人很累的,电视里看杀人,扑哧一刀,扑哧又一刀,跟切菜似的,我告诉你,都是假的。刀子捅哪里容易死?心脏、肺泡、脾脏……”吴汇的手满不在乎地在身上比画,给虚拟的自己开膛破肚:“但是呢,前面全是骨头挡着,梆硬,一刀进去,卡在骨头缝里,嘎吱嘎吱的,下不去,出不来……”
“说这些细节没有意义,我并不是一个杀人爱好者。”
“那你想听什么?哦,我们刚刚聊到哪来着?命?对,是命。我拿着刀,在那个广场上转悠,往左看,往右看,到处都是人,密密麻麻的,跟牲口一样,黑着脸,排着队,从楼里出来,进地铁里去,我刚杀了个人都没人有空多看我一眼。捅五个,捅十个,死不死,活不活,好像根本没区别。不过呢,那个男人送上来的时候,我也不知道怎么的,就是下了狠手。”吴汇眼睑轻颤,脸色似苦若喜,“后来我看新闻才知道,他就是要跟徐子倩结婚的人,哈,郑记者,你知道吗,这就是命,都是安排好的,一点也不错。”
郑源挑眉:“那你又是为什么要报复徐子倩?她一个企业老总的千金,总不至于对你始乱终弃。”
“我要是说我报复她,是因为她爱那个男人,你信吗?”
“单方面暗恋?得不到就杀掉?”
“比你想的要复杂,不过,你也可以就这么认为。”吴汇举手伸了个懒腰,“是,我进雪松就是因为她,跟了一年,盯了一年……本来我有更周密的计划,也许能让她死得更漂亮些……哎,现在说这些也没什么用了,机会这种东西是老天给的,身为凡人不能那么挑。”
“这还是解释不了你在高通广场的连续伤人。”郑源低头看看笔记本,“你不跑是准备好了承担杀死徐子倩的事实,但同时你又试图把这个事实藏到一群毫无联系的随机受害人里。手法粗糙,效率低下,一看就是临时起意,是什么让你突然有了要隐瞒的念头?你打算瞒着什么事?还是说……你打算瞒住什么人?”
“你什么意思?”
“我去看过徐子倩的尸体,七刀,从下到上,大部分风格都很一致,唯有一处……”郑源的手指轻轻点在自己的心脏,眼睑垂下来盖住光线,试图穿越牢笼、空气和骨血,介入到吴汇封闭的脑回路里去——他捏着刀,湿滑,粘手,塑胶手柄的纹路烙进掌心,面前是血,背后是人。是的,还有一个人,惊惶,无助,个子高一些,他很重要,他是谁?跃动的光影中,郑源仿佛听到吴汇低哑的一声穿破时空:“快走!”
“这一刀不一样。虽然法医不能界定,但我能感觉到。告诉我,这是谁干的?”
吴汇小幅度地挪动了一下身体:“谁?除了我,还能有谁?”
“还有另一个人。”
“证据呢?”
“会有证据的。”
吴汇的眼睛里带上一点讥讽:“编造这种反转很有意思,但可惜,你只是个记者,不是小说家。”
“不是你。这一刀,无论如何不是你。”郑源口干舌燥,长久的精神对峙让他疲惫,追着猎物跑出二十公里,眼看着胜利在望,人却像灌了铅似的滞重。他摘下眼镜捏了捏鼻梁,声音轻得像叹了口气:“你哭了。”
吴汇没有动,郑源抬起眼皮,一字一顿地重复一次:“杀人时,你哭了。”
对面的男人脸色迅速灰败下去,郑源捕捉到了这一信号。“你问我要证据,不好意思,没有证据。这个世界上可能人人都觉得自己独一无二,每个人做出的选择、采取的行动都是随机的、自主的,但是我告诉你,不是这么回事。”郑源突然将眼神投向对方隐藏在隔离墙后面的下半身:“你大腿上的伤还疼么?”
吴汇一愣,来不及答话,郑源继续往下说:“右边外侧,伤得不深,但创面不好愈合,皮肉应该擦烂了。”
吴汇的肩膀硬了,郑源把眼神转了回来,直面吴汇:“我为什么知道?因为习惯,你走路的时候总是左倾。为什么避开右边?因为不舒服,短时间的疼痛不足以形成这样的习惯,急性疼痛我们会倾向于赶紧止疼,只有长时间不愈合的创面才会让人产生防备。为什么是大腿外侧呢?因为我们的身体跟精神高度匹配,平时你几乎感觉不到任何器官的存在,但是一旦哪里出了一点异状,一点凹陷,一个疤痕,一颗突出的牙齿,下意识就会去碰触,就像你的手,根本无法克制自己去摸那块伤疤。反应超过理性,习惯超过思维,人类就是这样容易被看穿。”
吴汇低头看自己的手指,它们正无意识地摩擦着大腿外侧,隔着裤子,一块稍硬的皮肤总是让人忍不住沿着边缘抠过去。他有些茫然,再转回来发现郑源已经贴近了冰冷的铁条,下意识皮下一紧,仿佛刚刚发现他柔和的脸部线条下藏着野兽。
“除了疯子,所有人的行为都遵循逻辑,你不是疯子,所以你也不例外。徐子倩心口那一刀不是你的习惯手位,事后无差别伤人不是你的自然反应,你杀不死他们,因为你根本不是这样的人,你害怕,也愧疚,但却不得不做,我看过你杀死袁佳树的视频,虽然看不清脸,但刀进去得太迟疑了,你说你想杀了他,要我看正好相反,但你还是亲手造成了他的死,这种事与愿违足够让你哭出来。”
到这一刻吴汇才真正确认了自己的轻敌,然而为时已晚,郑源的獠牙已经扣上了他的命门。
“十月二十五日下午七点高通广场,你的所有反常,只有在你身边加上一个人才能全部成立。告诉我,他是谁?”
郑源知道自己接近了真相,吴汇张了张嘴,声音却迟迟没有通过喉咙口,他独自在沉默中挣扎着,在冰窖一样的室内额角已经活活沁出了汗。
48、49、50……郑源数着自己的心跳,莫名感觉恐慌,有那么一刻他甚至希望吴汇能说出点什么来全盘否定刚才的话,直觉告诉他,逼出来的答案可能会让某些所谓的事实彻底崩盘,就像他当初经历过的一样。那是比死更残酷的惩罚。
漫长的两分钟过后,汪士奇的电话打断了这段沉默。
“老郑,快来,我找着吴汇他家了。”

四人游
午休时间结束,教学楼里已经三三两两的有了人。老三前脚从教导处出来,后脚就看到郑确一个左拐,朝着自己相反的方向径直走了。他摇摇头,迈开步子把人捞了回来,顺带把脱下来的校服扔到他头上。
“瞎走什么,医务室在这边。”老三捏住他受伤的手:“衣服盖一下,血糊糊的,别吓着人了。”
郑确不说话,眼珠子从围墙扫到地面,就是不看老三的脸。
“有什么不高兴的先把手弄好了再说,行不行?”老三叹气:“是有多恨我,还专程砸玻璃撕照片。照片呢?吃了?”
郑确听到撕照片三个字一下抬起头来,好巧不巧,眼神正好瞟到对面走廊上站着的人影——是她,衣服换了,受伤的手揣在口袋里,见他看过来,女孩深深地回了一眼,随即走开了。她嘴角应该存在若有似无的一笑,郑确觉得自己没有看错。
就这么一分神,已经足够让老三拽着郑确进了医务室。校医正要忙着出门交周报,见是老三来了,直接把一串钥匙扔他怀里:“又是校队啊?你们这些孩子也真是,能不能看着点……自己弄吧,记得填单子,钥匙回头我找你拿。”
校医一阵风似的出了门,郑确被老三按到椅子里,转身在柜子里翻起了消毒水和纱布:“你说你,不是连剪子都怕么,弄成这样就不怕了?也不知道图啥。”
郑确看着老三的背影,心里那点热乎乎的歉疚终于战胜了别扭,好歹挤出了一句话:“你……又帮我。”
老三直起腰,回头瞪了他一眼:“我不帮你谁帮你,难道看着你记过三次直接开除啊?”说完自己又笑了起来,“周老板都要恨死我了。”
“是这样的周主任,那张照片我觉得照得不好,没有突出我本人的气质,所以拜托郑同学帮我想办法换一下,他可能误会了我的意思吧。”老三对周主任说。
确实挺招人恨的。郑确想,那算哪门子的理由。
郑确也笑,笑了两下,终于鼓起勇气进入正题:“其实……那玻璃不是我砸的。”
“顶包啊?谁逼你的?”
“帮忙。”
“哦。”老三找齐了东西,转过来坐到郑确身边:“手给我。”他握着郑确的手腕,酒精棉球按到伤口上,郑确一阵龇牙咧嘴。“女孩儿?”
郑确想起那天教室里的少女,鸦色的黑发衬着一缕耀眼的红,在老三面前晃啊晃的,像一只骄傲的花雀晃着自己的翅膀,他心里一阵乱,点了点头。
“这么野?你可当心点,别惹上疯的,现在的女孩儿,脑子都有点那个。”老三敲了敲自己的额头,“言情小说看多了,动不动要死要活。”见郑确不接下茬,老三挑眉:“认真的啊?啧啧,早恋,不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