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拿起那个紫色的项圈,沉甸甸的,镀金的扣件闪闪发光——慢着,未必是镀金,有可能是真金的。项圈主体用的皮革很厚实,有许多小方块的凸起,正是鳄鱼皮无疑。在鳄鱼皮跟扣件的衔接处,有一块处理成不同手感的皮革,上面刻着一个图案,又是那个男人和巨石的图案。
我皱起眉头,拿起套装的其他配件。果不其然,上面都有这个怪异的图案。看来这个以前没有露面的图案,就是神秘邻居的标志了。男人想要砸开巨石,是要进行艺术创作吗?反正,这一定是代表了什么意义,只不过现在的我无法猜测出来。还有,这个图案背后代表着什么呢?是某个组织的标志?公司商标?家徽?还是神秘邻居个人的身份标志?这一切都要等日后慢慢揭秘了。

第25章 顺时针跑的男子

  从星期四的凌晨到星期五下午,有36个小时。
漫长的36个小时。
星期四下午,何小天过来帮忙整理水族箱,发现那株橙色的气泡珊瑚消失了。我跟他说那珊瑚死了,我就捞了出来。说这番话时,我认真地看着他的脸,他的表情非常复杂,吃惊、生气都有,但又非常自然,不像是演出来的。我倾向于认为,在整个事件里,何小天都是不知情的。
就算某些事情,神秘邻居是通过何小天来实现的,他也只是被利用而已,但他自己并没有察觉到。比如那个Sicro SD卡,应该是在何小天两次打理水族箱的间隙里,被植入气泡珊瑚中的。不然,以何小天对珊瑚真诚的爱,是不会允许别人做这样残酷的事情的。
总之,我的判断是,何小天是无辜的,就跟他的眼神一样。我也无法接受这种全世界都是阴谋,接触的所有人都是同谋,合伙起来骗自己——这样的阴谋论。
基于这种判断,我也没有收回何小天手里的电子门卡。毕竟等我的腿伤痊愈之后,我就会跟以前一样经常出去浪,三五天都不着家。如果没有何小天定时来打理水族箱,那些鱼和珊瑚一个月就能死光。
更何况,退一万步说,就算我的判断是错的,何小天真的是神秘邻居的同伙,那“邻居”都牛到可以在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把D栋1015的门锁设置成一样的密码跟指纹,那么破解我这个电子锁,简直是太小儿科了。
因为橙色气泡珊瑚死了的这件事,何小天整个下午都闷闷不乐,打理完水族箱,连招呼都没跟我打,直接就要走。真是个单纯的小伙子。
何小天走后,我无事可做,百无聊赖地在网上搜索资料。网上的信息体量巨大,但也非常零散,我在电脑前坐了半个下午加一整个晚上,并没有找到多少有用的信息。
第二天,我比约定时间早了很多出门。
因为路程短,我觉得右脚应该能支持,就尝试自己开车过去。车速慢点儿,如果真有问题,大不了把车停在路边,叫个代驾过来就行。结果证明,我的顾虑都是多余的,一路顺风顺水,不到20分钟就开到了深圳大学。
在我还是个能正常行走的大叔时,也曾经开着车到深大校园里,所以我知道这里面有个湖边的咖啡厅,离体育场也不远。我就把车停好,然后走到那个咖啡厅,挑了个靠窗能看见湖的位置。可惜现在是秋天,如果再过两个月,从咖啡厅的窗户望向湖里,就能看见从北方飞来的白色大鸟,在湖边的阳光下踱步。
我拿出随身带着的Kindle,看一本刚下载的关于异次元空间的科幻小说。在经历了地库、雪山,还有现在关于高维生物的离奇事件后,我对于科幻的兴趣变得越来越浓厚了。不过,我觉得国内的科幻小说相对比较缺乏想象力,所以一般都只看国外的,不得不说这些外国人的脑洞开得要大很多。
因为这次来不是为了看妹子,所以我把卡宴的钥匙低调内敛地放在裤兜里。果然,这次就再没有学生妹,过来站在桌子旁边,笑着问“这里有人吗”。现在的社会现实得很,大家目标明确,各取所需。其实也没什么不好,这是一种非常高效的现代生活方式。
约的是18:30,我提前到了半小时,这个时间,已经有不少学生党在跑步了,一些下班早的上班党也在场边热身。快到年底的马拉松赛扎堆期,所以跑道上也能见到一两个方阵,在跑着全马400或者330的配速,看上去就很厉害的样子。
我爬到入口附近的看台,这样既能看着场内,也可以留意入口的人流。在椅子上坐稳,我拿出一早准备好的望远镜,“检阅”看台下跑过的人们。看了一圈,神秘邻居似乎还没有来。于是,望远镜的焦点自然落到了场中年轻妹子们身上。
要说这些学生妹也真是的,明知道现在坏人那么多,还穿得那么暴露。幸好有我这种见义勇为的热心叔叔,帮她们盯着周围的环境,不让坏人接近。看了一会儿学生妹们的细腰跟长腿后,天色渐暗,而且用望远镜追逐快速移动的目标,其实很累人。于是,我放下望远镜,伸了个懒腰,再低头看一眼时间,已经是18:25,神秘邻居还是没有出现。
我抬起头来的时候,一眼就看到了他。
夕阳已经隐没在西边的一幢幢大厦间,天上尽是赤色的云霞。体育场里的高杆灯还没有亮起,400米的标准橡胶跑道上,这些热爱健康的人都顺着一个方向不断循环地跑着,跑进了越来越浓的黑暗。
所有人都按照惯例,以逆时针的方向在跑,只有一个男人与之相反。他跑的是顺时针的方向。这人穿着全套专业的运动装备,就算只是远远看去,也知道身材高大,肌肉结实,是那种人群里1%的最完美体型。
我眼角的余光其实一直看着右边的入口,却没有发现这个人进场。这个人似乎是突然出现在跑道上的,就好像那个神秘邻居突然出现在我的生活里一样。
这个人,跑在八条跑道的最外围,绕着最大的圈子。他跟所有人正面相遇,然后背道而驰,等待在下一个循环碰面。他跑得很孤独。在金字塔顶端的人,一定是有别于芸芸众生,散发着自己独特的光芒。
我毫不犹豫,这个人,就是他——我的神秘邻居,操纵一切的高维生物。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再次拿起望远镜,追随神秘邻居。只能说,他身上的每个特征,都是我想象中的样子。
四十到四十五岁的年纪,是那种会被当成帅大叔,而不是师傅的老男人。身高大概在一米八上下,穿着2XU的压缩裤,SKINS的紫色紧身衣,同样紫色的跑鞋,太远了看不到牌子,但目测也是顶级的装备。这些东西在他身上,没有一点炫富的意思,平平常常,服服帖帖,跟本人的气质十分相配。
被紧身衣紧紧包裹的,是块状分明的肌肉,在他这个年纪来说非常难得,连我都自愧不如。他的头发向后梳起,下巴宽厚有力,眼神平视前方,呼吸跟步姿一样稳定。他独一无二的跑圈方向,还有明星一样的脸孔跟身材,吸引了不少妹子和汉子。但他却视若无物,一直看着前面的跑道,一副睥睨苍生的王者气概。
没错,就是他!
我松了一口气,还以为找到神秘邻居会是一项艰巨的任务,结果完全没有挑战性嘛!因为他来的时候是悄无声息的,我担心他也悄无声息地就消失了,所以一直用望远镜紧紧关注着他的动向。结果,这一关注,就关注了整整一个小时。
我两只手轮流拿着望远镜,都跟脖子一样酸透了。400米的标准跑道,他一共跑了37圈,也就是15000米。这个配速相当地快!怎么说呢?我每小时跑10000米,已经让一些不运动的宅男们无法相信了,而邻居的速度比我还要快一半。
没有长跑过的人,可能无法体验跑一小时,配速6和配速4的区别,这是一种质的区别,就像读书时的班级上游跟全区前十名的差别一样大。
总之,这哥们儿是个运动达人。
在跑完15000米之后,他终于停了下来,顺着跑道又走了两圈。
在这两圈的时间里,我开始紧张起来。要怎么下去跟他搭话呢?开场白应该怎么讲?总不能说:“邻居你好,我是鬼叔”吧?在这样一个食物链顶端的男子面前,不要说“叔”这个字眼,我觉得提起“鬼叔”这个外号,都是对他的一种不敬。那么,只好说:“邻居你好,我是蔡必贵”了吗?感觉也不太对的样子。
我坐在看台的座椅上,吞了一口口水,感觉到自己手掌心被汗湿透了。小学生时代第一次上台表演节目,高中生时代第一次跟女同学表白,好像都没有这么紧张。不过,这也正常,跟神秘邻居比起来,人生中经历过的那些,又算个什么?
毕竟他是一个全知全能的类似神一样的存在,一个疑似的高维生物。要说起来,他身上的出色之处,比起美国总统也不逊色。全世界六七十亿人口,多少人有机会跟这样的人物交流?
我多么想上百度贴吧发个帖——第一次见食物链顶端的男人,要怎么装作经常见的样子?在线等,挺急的。可是,还没等我完全准备好,就发生了一个特别的状况。

第26章 和神秘邻居的第一次亲密接触

  神秘邻居走到看台下面,正对着我的位置,然后停了下来,转过身,抬起头来,目光直视着我。他明明是在仰视,却让我有一种被90度倾覆的感觉,像是他正在俯视我。这时候已经是晚上七点半,运动场的高杆灯早已亮起,他脸上的表情在灯光下无比清晰。我差点儿从椅子上掉下来,心里蹦出的第一个问题是:“他怎么能认出我?”
下一秒,我就意识到了这个问题的愚蠢。之前我自己也想过,神秘邻居对于我的了解,只怕比我自己还要多。认出我什么的,简直是太简单了。
他在看台之下,就这么看着我,嘴角似笑非笑。我并没感觉到什么压力,但是不由自主就站了起来,像是被催眠了一般。而且,这一切的发生都是自然而然的,没有一点被强迫、不舒服的感觉。所谓精神催眠,也不过如此吧。在不知不觉之间,我就已经走下了十级台阶,站到了这个男人面前。
按理说,他只比我高五六厘米,但是站在他面前,那种威严的气场让我不得不矮下了身子,抬头仰视他。在三十年的人生里,我也见过一些了不得的大人物,但是这种矮了一头的感觉,却是我从来没有过的体验。说得难听一点,在他面前,我不由自主地就卑躬屈膝了。心里有个声音在抗争:“高维生物算个什么,地球人也有地球人的尊严!”然而,心里的呐喊并没有什么用。
2014年11月14日星期五晚上七点半,我作为地球人的代表,对这个高维生物说的第一句话是:“‘邻居’你好,我是蔡必贵。”
高维生物沉稳地一笑:“别叫我‘邻居’了,我是S。”他的嗓音低沉而有力,就像是世界顶级的男低音歌手,简直自带低音炮的效果。
我抹了下额头上的汗,大脑像是停在车库太久、蓄电池已经没电了的车,打了好几次才打着火,反应过来:“S,是什么的简写?”我记起在希腊裸男跟巨石的图案里,也有一个S的字样,看来那图案是他个人的独特标志了。
高维生物微微一笑:“不,不是那样的,S for Stephen,以后你就叫我Stephen。”
实际上,直到半个月以后,我才知道了S这个字母真正的含义。当时的我不可能猜得出来的单词。
不过,在2014年11月14日的那个我,只是点了点头,然后把右手掌心的汗在裤子上抹干,再朝他伸了出去:“Stephen,初次见面。”神秘邻居,高维生物,Stephen,在这一刻终于三位一体,成为一个可以被描述的、可以被一个名字指代的、特定的人。
Stephen握住了我的右手。他的手掌宽厚有力,干燥温暖,力度不大不小。给我的感觉是,即使在握手这样的一个细节上,他都做到了——完美。Stephen声音低沉地说:“我们见过很多次了,鬼叔。”他稍微用了一点力气:“在不同的时空里。”
我皱起了眉头,高维生物果然是高维生物,简简单单的一句话都让人难以猜透。我心里犹豫着,该怎么把这个自己都无法理解的话题接下去,Stephen提起一个我刚才根本没注意到的运动桶包,掏出一条毛巾,擦着他好像根本不存在的汗。
双方沉默了有一分钟。他不紧不慢地说:“鬼叔,我们先去吃饭吧。”
我瞪大了眼睛——高维生物也要吃饭?
Stephen马上洞穿了我心里的想法,用醇厚的男低音说:“吃喝拉撒,一样不少。把我当成跟你们一样的就好。”
我诚惶诚恐地点了点头。
Stephen笑了一下,提议道:“你也没吃晚饭吧?那现在我们去吃……汉堡王,你看如何?”
虽然无法将汉堡王跟眼前这个帝王之气的男子联系起来,但是,所谓非常人行非常之事,Stephen要去吃汉堡王,倒也不奇怪。
神秘邻居并没有开车,而是搭我的便车。他自然而然地打开了后座的车门,弯腰钻了进去。如果是别的什么人,我心里都会感觉不爽,这是把我当司机啊?但是Stephen这么做,我却觉得非常自然,因为这符合两者间的身份定位。甚至说,Stephen坐过我的车子,想想我都觉得荣幸,可以吹一年的牛了。
有一个高维生物坐在车上,我紧张得倒车出库都差点儿蹭了别人的车。不过,幸好右腿这会儿倒是没什么问题,可以继续开下去。作为一个凡人就是这样,来之前,我以为自己已经把可能遇到的情况全都考虑周全了;但是,在我预想中,却没有他会坐我车的这一出,而且去的还是汉堡王。
我轻轻踩下油门,以确保后座乘客的舒适感,心里在想——如果是Stephen的话,今天所发生的一切,都在他掌握中了吧。
开到深南大道上,周末晚上的八点,路上仍然堵成狗。我心里有点焦急,如果不能把Stephen安全快速地送到目的地,那我就不是一个合格称职的司机。Stephen一句话都没说,我却觉得似乎拥堵的路况也是我的责任。但是,去汉堡王所在的商场就只有这条路。不,应该说还有别的选择,但是其他的路都更远、更堵。导航地图的实时路况也验证了我的猜测。我设计的这条路线已经是最优选择。
像我们这样普通的人类,以为可以通过自由选择来决定自己的人生。实际上,在这堵车的周末里,你无论怎么走都是堵;在自己的人生里,无论怎么精打细算,道路就是那么几条。
前面的车磨磨蹭蹭的,害我过不了红绿灯。虽然他已经走远,我还是愤怒地闪了几下远光灯。
“鬼叔,不用急。”Stephen的声音从后座传来。简单的一句话却让我顿时放松下来。他又说:“听听歌吧,曲库里第三首,Wonderful Tonight。”
Stephen在我根本没打开音响的情况下,准确说出了第三首曲目。不过因为有了之前的经验,我倒没有大惊小怪了。车子在Erci Clapton沙哑的歌声下面缓慢移动。
Stephen给我的印象跟歌里面男主角的形象随着音乐声融合在了一起。绅士,优雅,老派,掌控一切,黑色燕尾服跟礼帽,硬邦邦洁白的衬衣袖子,鳄鱼表带、玫瑰金表壳、白色盘面的名表。是的,尽管后座的那个男人穿着一身运动服,依然给了我这样一个上流社会、温文尔雅的印象。
快九点的时候,我们终于坐在汉堡王灯火明亮的大堂狭窄的座位上。在这样明亮的光线上,近距离地看着他的脸,我总有点眼熟的感觉,似乎是电视上某个专业演大叔的明星,师奶杀手什么的。我点了一个汉堡,Stephen要了三个。
我是第一次看见有人吃洋快餐,吃得那么有条不紊,优雅自若,像是在吃法国大餐。汉堡这种那么容易掉渣的东西,他竟吃得一点儿碎屑都没落下,而且速度还很快。我刚吃完一个没多久,他就把三个汉堡都解决了。
“好了,鬼叔,我们来聊聊。”Stephen说话的语气从容不迫。
我有那么一点紧张:“聊……聊什么?”
难道说,他开门见山就要把M少女送给我?所谓无功不受禄,我应该怎么样推辞才会显得比较有诚意,但是最终又不影响他真的把M少女送给我呢?
Stephen似乎再次看穿了我心里的想法,他摇了摇头:“不,还不到这个。鬼叔,我们来聊一下……”他饶有兴致地看着我,“你跟梁超伟的那个问题,关于你所说的生物繁殖的定义。”
我吃惊得嘴巴都合不拢:上一次我跟梁Sir在“斯达巴克斯”里有过一番关于空间维度的讨论。那个下午,我把自己的理论说了出来,但是又自行推翻了。
让我质疑自己的有两点:
第一,如果把一本漫画书当作三维空间,里面活着的生物——漫画书里的角色——所有命运都是被安排好的,并没有自由意志。
关于这一点,梁Sir回答了我的问题,而且某种程度上还让我颇为信服。他说,他跟我,还有地球上的所有人类,可能也不过是自以为有“自由意志”而已,我们的命运也是一早被规划好的。
让我质疑自己的第二点,当时还没讨论完,梁Sir就离开去执行任务了。
这第二点是,我认为,作为生物,必须以繁衍生命为目的,但是漫画书里的角色却不会也不能这么做。
Stephen当时当然没有在场,但是他准确地知道了我们讨论的话题,并且现在要跟我继续下去。这个时候,我突然冒出来的念头却是——如果我有Stephen这样的能力,以后就再也不会插不上话了。

第27章 复制

  Stephen看我没说话,笑了一下继续说:“首先,我很喜欢你整个理论,非常有趣。不过,在这一点上,你犯了跟他们——他环顾店里四周,看着那些普通人——一样的错误,把自己局限在一个呆板的框架里。实际上,生物的形态是多种多样的,比如说……”他朝我伸出长而有力的右手:“给我你的Kindle。”
我愣了几秒,才反应过来他说的是我放在包里,下午拿来看科幻小说的那个黑色的玩意儿。我急急忙忙地翻放在旁边座位的背包,把Kindle交到了他手上。
他把Kindle放在空荡荡的餐盘上,打开了我正在看的小说,鼻子里“嗯”了一声:“《黄药片》,佛郎奈特·贝尔金,我也喜欢他的科幻故事,亦真亦幻。对了,鬼叔……”Stephen抬起头来看着我。
我连忙摆手:“Stephen,你还是不要叫我鬼叔了,不敢当,叫我小蔡或者阿贵都可以。”
Stephen大度地一笑:“不要介意,鬼叔,我说过,名字只是一个代号。”
我还想说什么,他伸出右手,掌心往下压,示意我不要再说话。我只好闭上了嘴,他满意地点头,继续他的论述:“鬼叔,这篇小说你是从哪里获得的?”
我不好意思地挠头:“淘宝上买的txt大全,我把它放到了Kindle里。不过,Stephen,不是我喜欢盗版,其实我最恨盗版了,只是亚马逊并没有这本书……”
Stephen安慰我说:“别紧张,我们不是要讨论这个。好了,淘宝的店主把txt大全发给你,对吗?但是,他发给你的时候,他自己电脑里的这个文件并没有消失。”
我疑惑地点点头:“没错,是这样。”
Stephen低头看着Kindle,手指在触摸屏上随意滑动:“等于贝尔金的这篇小说,跟其他别的小说一起,都被复制了一次。我所指的是包括这些小说里所有的人物……”
我倒吸了一口冷气,隐约猜到他要说的是什么——对啊,我之前怎么从来就没想到呢?
Stephen抬起头来,笑着说:“所以,我们也可以说,当你从淘宝店主那里接受了这个文件,以及把文件从电脑传输到Kindle上时,一个空间被复制了,变成了两个空间;而空间里的所有这些生物,都实现了一次繁衍。”
我瞪大了眼睛看着Stephen。
他继续道:“这种数字化的复制是在人类发明了电脑后才产生的,但其实你所说的三维空间的生物的繁衍,早在几千年前就出现了。在你们人类最原始的阶段,是竹简,后来有了活字印刷的图书,在工业革命之后,渐渐就变成了书报这样的纸质出版物。”
Stephen又指着餐牌上垫着的宣传单张:“所以说,低维生物的起源,是在高维生物的文明到达一定阶段后随之发生的。而你们人类,就是这些低维生物们的造物主。你们人类制造出来的低维生物,以他们所谓的自由意志、自己的方式在复制、繁衍,一代代地生活着。”
我已经把大脑转速提到最高档,但是还没能完全跟上Stephen的节奏,他对我的这些理论轰炸,简直摧毁了我原有的世界观。
还没等我消化完,他又提出了一个问题:“那么,鬼叔,你觉得怎么样的小说才会产生这样的复制?”
我挠了挠头,先把他刚才说的抛到一边,直接回答最后一个问题:“呃,应该是要写得好吧?”
Stephen赞许地说:“没错,一定要写得足够好,才能被复制粘贴,被印成书报,甚至被改编成电视、电影、游戏,等等,以另一种次元的方式繁衍自己。那么,问题来了,假设你现在是个小说家,要怎样才能把一本小说写好?”
我右手卷成筒,放在嘴巴上,仔细思考这个问题。站在小说家的角度,换个说法,也就是站在创造一个低维空间的造物主的角度……我想起前一阵子看的一个大部头奇幻小说——马丁大神的《冰与火之歌》,突然就有了答案。
我深呼吸了一下,肯定地说:“写好一本小说,最重要的是让笔下的人物都具有自己的性格,有独特的行为、谈话风格,就像现实世界里一样。最差劲的小说就是那种无论哪个角色说出来的话,做出来的事,都是作者自己本人的映射,让人根本就看不下去。可惜现在国内大多数的作者都是……”
Stephen鼓掌(即使是在汉堡王这样的地方,他做鼓掌这样夸张的动作,也丝毫不显得造作)道:“你说得太棒了,鬼叔。写小说最难的就是写群像,就好像创造一个世界,最难的是赋予所有智慧生物不同的生活经历、不同的个性。相信我,这是会让你最头疼的一环……”
他突然身子前倾,一张充满魅力的帅气大叔脸停在餐盘上的半空:“所以,我们的方法是,让你们这些智慧生物自己活起来,自己从独特的生活经历里养成独特的个性。换句话说,让你们自己成为自己。”
Stephen坐直了身子:“鬼叔,你知道吗,我也认识一些有名气的作者,比如说上个月改编电影正上映的那位。有一次,我们喝酒,我问他笔下那些栩栩如生的角色那么精妙,都是怎么写出来的。你知道他怎么回答的吗?”
我诚实而木然地摇摇头:“不知道。”
Stephen脸上露出神秘莫测的微笑:“他说,‘写小说的时候,感觉得到并不是我在写他们,而是他们,那些小说里的人,要求我这么写的。’”
我突然感到浑身汗毛倒竖。
Stephen继续道:“那个作家说呀,小说里的那些人物,就像是有自己的生命力,并且能跟作家本人沟通。作家呢,只是顺着他们的意思,把他们的故事写出来。”他两手十指交叉握着,放在餐盘之上:“就这样。”
我目瞪口呆,脑子里一片空白,嘴巴却不由自主地说出这样的台词:“你是说,低维空间的生物,是为了配合高位空间的造物主,才每天努力地出演,等待这个空间被复制,这样自己才能够繁衍?”
说完这句话,我的内心陷入了从来没有过的迷惑,感受到整个世界观都被颠覆了——刚才我说的这串台词本身,到底是我自己的“努力出演”,还是造物主写好的剧本?
Stephen饶有兴致地看了我一会儿,上下摩擦手掌,像是要擦落那些不存在的碎屑:“好了,今天就先到这里,我们回去吧。”
我虽然还被刚才的一番谈话弄得脑子里混乱不堪,但身体却机械地站了起来:“我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