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恐怖小说上一章:尸案调查科2:重案捕手
- 恐怖小说下一章:金沙古卷2·长生之源
尸案调查科3:无间行者
作者:九滴水
自序
不知不觉,“尸案调查科”这个系列已经被我写到了第三季,随着读者群的增多,接踵而来的问题也越来越多。
“你真的是警察吗?”
“这些案件是真实发生的吗?”
这是读者在我微博私信里问得最多的两个问题。
对我的身份,我已在第一季的序中表露无遗,对于第二个问题,我后面想说的话里会有一个答案。
从上高中时,我就是一个书虫,我几乎啃完了市面上所有我喜欢看的小说。多年以后,当我提起笔去书写自己的故事时,才发现我对“小说”二字的概念十分模糊。很多人在闲暇之时都在讨论××小说精彩绝伦,但“小说”的真正概念又是什么,到底又有多少人了解?
“小说”在新华字典上是这样解释的:“它是以刻画人物形象为中心,通过完整的故事情节和环境描写来反映社会生活的文学体裁。”
字面上的意思再好理解不过,既然一本书被人们称为“小说”,那它从根本上最起码要能折射出社会生活的某个方面。而作为刑侦类小说,它的立足点至少要尊重警察的实际工作。在我读过的刑侦小说中,很多名家都热衷于“大案”的描写,“大案”确实可以给人带来很强的感官冲击,但真正的“大案”素材又有多少?
从我2008年上班至今,在刑侦一线已经摸爬滚打了八年多,经我的手处理的案件最少也有几千件,但是“连环杀人”“变态杀人”可以说是屈指可数,在这个信息飞速发展的时代,如果这样的案件在某地发生,估计在一夜之间便可以传遍全国,一旦有这样的“大案”发生,那肯定是全警联动实施抓捕。
凡是参与过办案的侦查员都知道,其实“大案”并不难破,而真正考验一个人办案能力的往往都是“小案”,所以在我的书中,多是一桩桩发生在身边的“小案”,我的目的就是让大家真切地感受到一桩案件从发案到侦破的全部过程,而这些“案件”在你们身边或许都曾发生过。
我的主业是警察,写作只是我的业余爱好,我不以此谋生。我个人认为,小说不是给读者展示精湛的写作手法,也不是勾勒出那些玄之又玄的故事,作为刑侦小说,它至少要能反映出客观真实的“刑侦体系”,在我国的公安队伍中,根本不缺“福尔摩斯”,“尸案调查科”系列,就是让大家能真实地感受到他们的存在。
往往发生案件时,大家都只能站在警戒圈外翘首观望,很多人都会好奇,警察究竟在案发现场做了些什么?而今天,我会用我的笔,把大家从“圈外”领进“圈内”看一看,一本书便是一张观影券,真实、精彩、刺激的罪案现场第三季即将拉开帷幕,请跟随我来吧!
第一案 七岁成人
一
正当晌午,灼眼的日光铺满了张圩村的每个角落,目放四方,一片生机盎然的景象。村屋烟囱里飘出的炊烟袅袅上升,空气中到处弥漫着令人垂涎的味道。
村西头,一户人家的茅草厨房内,老汉正抽着旱烟目不转睛地盯着在灶台前忙碌的老妇。
当啷,当啷,老妇手持一把长把的铁锅铲,快速地翻动着锅里的青椒茄丝。
“老头子,添点火。”
老汉麻利地闷灭烟窝,把烟杆在鞋底上使劲地敲了敲,接着几步走到灶台旁蹲下身子,只见他左手使劲地拉了两下风箱①,右手熟练地从身后的柴火堆里抓了一把晒干的玉米芯塞了进去。呼哧,呼哧,随着风箱的来回抽动,炉火越烧越旺。
“行了,我一会儿把菜起锅,煮点米粥,蒸几个白面馒头咱就开饭。”
“多蒸两个馒头,我回头给芳儿他们娘俩送去。”老汉丢下风箱,抓起烟杆起身说道。
“啥?你说啥?”
“我说给芳儿他们娘俩送一点去,怪可怜的。”老汉从腰间抽出洋火擦了擦,随着刺啦一声响,火柴棒被点燃。
正当老汉把火苗送入烟锅时,老妇一把夺了过来,扔在地上使劲地踩了踩。
“你干啥?”
“我干啥?老张啊老张,我还真看不出你有这么多花花肠子,一个寡妇带个娃,你天天寻思着给人送吃送穿,我看你是心疼人吧?”老妇把手中盛菜的铁盆使劲往锅台上一摔。
“你这个疯婆子,喊什么喊?”
“好哇,老张,我天天给你洗衣做饭,你现在为了一个外人骂我是疯婆子。”
“两个馒头能值几个钱?吃你身上一块肉了?”
“对,一顿是吃不了几个钱,你是不是自己都不记得去送过几次了?我现在就去打电话给儿子,让他评评理,这日子还能不能过了!”
老妇刚想往外冲,被老汉用身体给挡了回去。
“怎么?理亏了?你跟那个寡妇到底有啥?”
“你呀,你这辈子就只能种地。”
“哟,你还有理了是不是?你别拦着我,我现在就打电话去。”
“你这臭脾气,说翻脸就翻脸。”
“你——”
“别吵吵,”老汉仿佛做了极大的妥协,不想再争论下去,他把老妇拉到一边,悄悄把头伸向门外,神秘地环顾了一下四周,故意压低声音,“进堂屋说。”
“进屋说啥?”
“进屋你就知道了。”老汉一把攥住她的手腕,连拖带拽地把她拉进了堂屋。
“你到底要说啥?”
“我跟你说,芳儿快不行了。”
“啥?你说啥?她不才30多岁吗?”
“我前几天去给他们娘俩送饭时,亲耳听芳儿自己说的。说是啥并发症,没钱治,只能等死。”
“真的?”
“那还能有假?”
“都快死了,你还给她送啥饭?”老妇撇撇嘴。
“说你个老娘们啥也不懂,你还跟我犟。”
“那你啥意思?”
“你也不想想,芳儿家里不就她跟庆生娘俩吗?这芳儿一走,庆生这孩子不就是一个孤儿了吗?”
“咋?难不成你还要领养?”
“养,咋不养?”
“敢!家里就这么一点地,马上老四家娃出生,咱都没钱养小孙子,你还想领养人家的孩子,你脑子被驴踢了吧?”老妇用手指使劲地戳了一下老汉的太阳穴。
“种地,种地,你就知道种地,我天天让你看电视里的致富经,你都学的啥?!”
“种地咋了?我种地不照样供养了四个娃?”
“行了,行了,我不跟你争,你就是那个啥……那个词咋说来着……”
老妇已经顾不上跟老汉抬杠,开始在屋里收拾桌椅,准备开饭。
“对,鼠目寸光……”老汉绞尽脑汁想出了一个成语。
“你才是耗子呢,起开,我去端菜。”
“别急,别急,我正事还没说完呢!”
“那你快说!”
“我跟你说……”老汉把嘴巴凑到了她的耳朵边。
“快说啊!”
“我经常去给芳儿他们娘俩送饭,这村里人都看见了。”
“你还要不要脸?给寡妇送饭,你还觉得光宗耀祖了?你也不怕同村的戳你脊梁骨!”
“你给我小点声!”老汉一把捂住老妇的嘴巴。
“唔……唔……唔……”
老汉趁着这个工夫赶忙说道:“前天晚上我请了村主任一顿酒,告诉他我想领养庆生,他一喝尽兴就答应了。”
“唔……唔……唔……”老妇听到这儿,双手在空中乱抓乱挠,嘴巴里的声响越来越大。
老汉根本不管她怎么张牙舞爪,接着说道:“芳儿一死,我把庆生带过来,那他们家的宅基地应该归谁?”
老妇眼睛忽然一亮:“那肯定是归咱们家啊。”
“你看是不是这个理:我天天给芳儿送饭,村里人都知道,我领养庆生也是天经地义,村里绝对没人会说啥。”
“对,是这个理。”
“咱们家的菜地跟芳儿家的宅基地连在一起,如果我们能把他们家的宅基地弄到手,把里面拾掇拾掇,那个大院子能喂几十头猪。”
“几十头,那么多?”
“到时候,咱们把两块菜地都种上苦菜,这样猪饲料就有了。你别看庆生那孩子只有六七岁,这几年全靠他捡破烂养活芳儿,这孩子很能干活。”
“你的意思是……”老妇的脸上已经多云转晴,笑嘻嘻地看着老汉。
“对,咱把庆生领过来,只需每天给他口吃的,让他给咱喂猪、干杂活,你说值不值?这他娘的就是天上掉馅饼的事,你还拦着我。”
老妇听到这儿,笑得花枝乱颤:“我说老头子,我跟你几十年,怎么没发现你肚子里这么多坏水?”
“你这话说的,谁还能嫌钱烫手?”
老妇笑而不语,推开了木门。
“你干啥去?”
“我给你孙子盛饭去!”
“这老婆娘!”老汉笑眯眯地叼起了烟杆。
“亲家母,你坐下,咱俩说说知心话,亲家母咱都坐下呀,咱们随便拉一拉……”老汉左手端着饭碗,嘴里哼着豫剧《朝阳沟》里的经典唱段,右手在空中比画着,晃晃悠悠地出了门。
“晌午吃过了?”老汉对着在墙根下唠嗑的村民们招呼了一声。
“吃了,你这是干啥去?”
“哦,我去给芳儿他们娘俩送个饭,怪可怜的。”
“要不说人都夸你是菩萨心肠呢!”其中一名村民用牙签剔了剔牙齿上的韭菜末,对着老汉竖起大拇指。
“都一个村,咱这儿富余一点,就帮衬帮衬。走着。”
“唉,走好!”
老汉一走,村民们就开始交头接耳起来。这哪能逃过他的耳朵?听着村民们的议论,老汉心里那叫一个美,这正是他想要的。
他的步子越来越轻盈,也就三五口旱烟的工夫,便来到了村南头的一家院门前。
汪汪汪,院子的双开红大门虚掩着,院内传来阵阵的犬吠声。
“叫什么叫!”老汉推开了大门。
汪汪汪,院子里的大黄狗失心疯般,对着老汉狂吠。
“你妈的!”老汉捡起一块石头猛地朝黄狗砸去,院子内顿时传来嗷嗷的惨叫声。
“庆生,芳儿,我给你们娘俩送饭来了。”老汉站在院子当中扫视了一圈,扯着嗓子喊道。
见无人应答,老汉又喊了两声:“庆生!庆生!”
“这小子不会又捡破烂去了吧!”
他走到门前,小心翼翼地推开那扇摇摇欲坠的木板门:“芳儿?”
吱呀的开门声显得那么的诡异。
墙上几扇窗户的玻璃早就没了踪影,为了防止屋内灌风,窗子原本安玻璃的地方,糊上了厚厚的报纸。所以虽然屋外阳光明媚,屋内却一片昏暗。
“芳儿!”老汉推门走进了屋内。
“什么味?”他本能地捏了捏鼻子。
随着房门被完全地推开,倾斜的光柱照在了屋内仅有的一张土床上。
当啷!老汉左手的饭碗掉在地上摔成了两半,还冒着热气的饭菜打翻在地。
他惊得一屁股坐在地上,双腿不听使唤地抖了起来。
“杀……杀……杀人啦……”
二
“司元龙,你换衣服能不能关门!”叶茜一把推开办公室的木门,冲我扯着嗓子喊道。
我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声尖叫,惊得着实不轻。
“知道我在换衣服,你还看!”
“啧啧啧……你最近身材保持得不错嘛!”叶茜一脸坏笑地帮我带上房门。
按理说,今年叶茜就应该转正了,可悲剧的是,她的实习期还要往后顺延。按照领导的说法,她还要以实习生的身份在科室再待上一年。
这要归结于去年我们破获的“鲍黑贩毒集团”案。本来这个案件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可叶茜也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主动找到上头把她跟陈雨墨之间的事毫无保留地说了出来。
叶茜的行为涉及隐瞒不报、通风报信等嫌疑,虽然案件破获十分成功,主要的口供以及证据也是叶茜拿下的,但功不抵过,而且要不是明哥和徐大队联名担保,追究起来,这件事可真够她喝一壶的,延期转正一年的处罚已经是轻上加轻。
用叶茜的话说,“我不允许我的从警路上有任何的污点”。她话说得是漂亮,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我毫无疑问地成了被殃及的那条池鱼,大会小会我们俩没少挨批评。虽然我心里多少有些不悦,但好在这件事解开了我和叶茜之间的心结,我俩也重归于好。
砰!我正要提裤子时,房门突然打开了。“我还没换好,你怎么又开门?”
“什么又开门?”不是叶茜的声音。
我抬头一看:“磊哥,啥情况?”
“赶紧的,你别想着出门了,发命案了!”
“啥?在哪里?”
“市西郊,张圩村,我在楼下等你们,抓紧时间。”
我三下五除二把原本换下来的警裤又重新套上,叶茜也在这个时候穿好制服站在房门前。来不及吃午饭的我们,坐着那辆装满设备的现场勘查车,朝案发现场驶去。
云汐市西郊因多山、资源稀少、道路不便等,导致那里的经济相当落后,周围六个村落的经济来源基本上都是“靠天收”。和别的市一样,落后地区的青壮年基本都外出务工贴补家用,村中的居民多是老人和孩子。也正是这个原因,那里的发案率极低,平时有个盗窃案件就算是顶天了,发命案那是想都不敢想的事。
前后花了近两个小时,我们才驶入案发的村落。还没下车,透过车窗便能看到村南头的一座院子门口被围得严严实实。村民们一个个抻着脖子站在警戒圈外向院子内望去。很显然,那里便是案发现场。
“徐大队。”明哥朝着不远处的一个身影喊了一句。
“哎呀,冷主任,你们终于来了。”刚才还挂满愁容的徐大队,一见到我们顿时轻松了不少。
“什么情况?”明哥开门见山。
徐大队翻开笔记本,熟练地介绍道:“死者名叫李芳,女,31岁,就住在那个院子里。”
顺着徐大队手指的方向,我们又一次朝案发现场看了一眼。
“根据我们的初步调查,李芳的丈夫张丛宝几年前坠河溺水死亡,李芳和张丛宝的父母也相继去世,家里只剩下李芳和她的独子张庆生。现在的情况是,李芳被人杀害,张庆生下落不明。”
“行,那我们先进去看看现场再说。”
“好。”徐大队亲自领路,把换上勘查服的我们送进了警戒圈。
现场是一个坐南朝北的院子,院门是两扇锈迹斑斑的铁门,铁门上没有任何的锁具,院墙也就是一圈象征性的土坯墙,力气大的人一脚便可以踹倒。
站在门前的我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我拿出勘查灯,开始了第一步的处理。几分钟后,我轻叹了一口气,无奈地放下了手中的工具,结果不容乐观。
人之所以会在接触物体上留下手印,多半还是因为手指汗腺分泌的汗液,像案发现场这种布满锈迹的铁门,人手在接触时,汗液会吸附这些细小的颗粒,颗粒堵塞指纹缝隙,使得指纹无法完全遗留在客体上。人们在生活中都接触过生锈严重的物品,通常的结果是整个手掌沾满铁锈,这正是手指汗液吸附造成的。
其他人站在门口,目不转睛地看着我的一举一动。我还没来得及转身告知他们结果,明哥已经帮我推开院子大门,示意我开始第二步客体处理——院子地面。几年的磨合,这是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
这里比我想象中要整洁许多,院子内并没有摆放很多东西。靠近院子的西边,整齐地码放着一排排啤酒瓶,目测有上百个之多;院子的东边是一个用红蓝塑料雨布搭建起来的狗窝,一只黄狗正趴卧在地上,用惊恐的眼神直勾勾地盯着我。它或许是这起案件最直接的目击者。
院子地面上的脚印很清晰,不用耗费太长的时间。20分钟后,我深吸一口气,站在了中心现场,也就是这座院子的堂屋门外。
破旧的木门随着阵阵微风吹过,发出吱呀吱呀的声响。我用戴着手套的右手捏了一下木门的边角,稍稍一用力,木屑在我指尖上变成面粉般的碎末。木门早已腐朽不堪,和布满锈迹的铁门一样,这里也留不下指纹。
虽然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的判断,但我还是抱着一丝希望开始了处理工作。随着指纹刷的几次挥动,我心中最后一点残念也烟消云散。胖磊在我身边架好相机蓄势待发,我俩相视一眼之后,轻轻地推开木门,昏暗的屋内也因为这一米阳光变得亮堂起来。
还没来得及观察屋内的家居摆设,一股潮湿的血腥味肆意地蹂躏我的鼻子,我很不适应地转过头换了口气,这才定睛朝屋内望去。
三
一贫如洗,是我脑海中出现的第一个词语。整个堂屋最多30个平方,两个老旧的衣柜,一张布满油污的小方桌外加一张土床,便是全部家当。
房屋的墙面上已经出现了一指多宽的裂纹,白色墙皮早就不见踪影,一块块红色方砖裸露在外。屋内地面也是泥土地,和屋外唯一的区别,就是这里要稍微平整一些。
“小龙,有没有难度?”胖磊站在我身边关心地问道。
闻言,我稍微集中了一下注意力。
虽然胖磊的领域是刑事照相,但他也是身经百战的专家级技术员,他之所以这么问,主要是因为他知道这种泥土地面是最难处理的客体。
我们在一般室内提取的足迹大多是灰尘足迹,这种足迹在瓷砖、木地板等光滑的客体上可以形成很好的反差,用强光一打便清晰可见。可室内泥土地面处理起来就没有那么简单了,因为地面本身就布满了大量同颜色的细小灰尘,鞋子踩上去形成的鞋印容易模糊,这就好比把一个红色物体扔进红色的油漆桶内,然后让你辨认,绝对会让你傻傻分不清楚。
我看着光溜溜的地面,除了一碗打翻在地上的青椒茄丝和两个馒头外,根本看不清一点足迹的影子。
“磊哥,关门,我要在暗室里观察一下。”常年侦查命案的经验告诉我:作为刑事技术员,一定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以及抽丝剥笋的执念,屋内那条被残害的生命还在等人为其申冤,我不能有一丝的懈怠。于是我在最短的时间内把自己调整到了最佳状态。
将近半个小时过去了,我对胖磊做了一个“OK”的手势,屋内闪光灯几次爆闪后,我把其他三人喊了进来。
明哥习惯性地拉了拉乳胶手套,直接来到死者的床前。
这是一张长二米、宽一米半土床,它与炕的区别在于,炕下面的炕洞可以烧火取暖,而这种土床则没有这样的功能,它只是用黄土掺石块垒起来的立方体。因为造价低廉,这种床在我们这边经济极为落后的农村几乎家家都有。
此时的死者佝偻着身子,头部下垂靠在床头,一头乌黑的披肩长发挡住了她的面貌,凝固成块状的暗红色血液布满了死者整个左胸,她双腿掩在盖被之中,血肉模糊的双手搭在床边,垫被破损露出的棉絮吸满了暗红色的鲜血。虽然她已经没了声息,但我总有一种她会随时站起来的错觉。
“双手锐器伤?”明哥有些疑问。
“死者有过抵抗?”叶茜在一旁插了一句。
根据刑警队的调查,李芳因病常年卧床不起,从她左胸口的血液分布来看,嫌疑人的杀人方式应该是用锐器刺入其心脏,人在面临死亡的时候会有本能的反抗行为,最直接的就是用双手抓住刀刃,所以形成这种抵抗伤也属正常情况。
明哥没有说话,而是仔细地观察着死者的双手,从他紧锁的眉头来看,好像并没有那么简单。几分钟后,明哥掀开了死者单薄的上衣,一个“I”形状的锐器伤口出现在了我们的面前。
“心脏锐器穿刺伤,一刀毙命。”
“屋内有明显的翻动痕迹,嫌疑人会不会是入室抢劫杀人?”我结合我勘查的情况给出了一个结论。
明哥并没有回答我,表情变得越来越难看。
“难道不是?”我没了底气。
“不是这个问题,我发现了一些疑点。”
“疑点?”
“对,从致命伤上分析,嫌疑人应该是一刀致命,而且速度相当快。你们再看看死者的双手。”说着,明哥用力掰开了那双挂着血痕的青紫色双手。一条条划入肌肉的线条状锐器伤凌乱地布满了死者两只手掌。
“刚才叶茜推测得没错,死者双手上的伤口是抵抗伤,而通过致命伤创口我可以肯定,嫌疑人是一刀致命,就算死者双手曾握住刀刃,在她双手上应该也只会形成一至两条抵抗伤才是,根本不会形成这种错综复杂的伤口。”
“会不会死者跟嫌疑人之间发生了激烈的抢夺?”我脑补了一下当时的情景。
明哥很不确信地摇了摇头,接着他拿出直尺示意我抓住,用它来还原当时的情景。
“死者被害前端坐于床前,也就是说她很清醒,从死者双手锐器伤口的深度来看,死者当时握住刀刃所用的力量很大。”
“嗯。”我们都认同地点了点头。
“如果是这种情况,那每一次抓握形成的伤口,最多只有一至两条,且方向一致,这才符合常理。但你们看看死者的双手,不同方向的锐器伤口有三条以上,也就是说,死者和嫌疑人之间有过多次争夺,如果嫌疑人速度够快,死者不会有这么多次的机会接触刀刃。”
“你是说嫌疑人在杀人前曾经犹豫过,所以才放慢了速度?”我好像明白了明哥想要表达的意思。
“小龙,你在勘查的时候有没有发现室内有财物损失?”
“不确定,但是屋内的抽屉被翻动过。”
“被翻动过?”
“对。”接着我翻开了我的勘验笔录本,“屋子西边墙角的衣柜内有浮灰断层的现象,并且我在柜子抽屉上提取到了三根并联的指节印记,如果这手印是嫌疑人的,那他可能从抽屉中拿走了某样东西。”
“如果真是入室抢劫,死者李芳常年卧床不起,根本没有任何反抗的能力,那他为什么要杀人灭口?”叶茜有些不解。
“会不会是熟人作案,死者跟嫌疑人熟识,嫌疑人在侵财的过程中行迹败露,他才杀人灭口?”我提出了另外一种假设。
“你觉得死者家里这种状况能有什么值钱的东西?”胖磊补了一句。
“那只有一种可能。他要的是命,不是财!”
“目前只有这个可能。”明哥很肯定地点了点头。
“仇杀?情杀?还是……”叶茜开始漫无边际地推测。
“暂时无法确定,先把现场勘查完再说。”明哥说完用手抬起了死者的头颅。
“啊!”这一举动,把叶茜惊吓得喊出声来。
死者的嘴角竟然挂着一抹微笑。
四
当技术室的所有人都沉浸在案件侦破工作中时,谁也没有想到,恶魔正一步一步慢慢向他们靠近。傍晚,云汐市南端一间再普通不过的民房内,一个皮肤黝黑的中年男子双手合十,跪在金黄色的蒲团之上,虔诚地注视着一张挂在墙壁上的彩色画。
画中赫然挺立着一只面目狰狞的凶兽,它的两只獠牙有如弯钩,仿似麒麟的藏青色身躯上长满了细长的绒毛,最让人不寒而栗的,还是它额头上那七只呈弧线形分布的血红眼珠。
中年男子喃喃自语,好像负荆的罪人正在痛心悔过。
几次跪拜之后,男子缓缓地闭上了双眼,胸腔很有节奏地上下起浮,他努力地调整自己的呼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