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答应我一件事,鲁思,好吗?如果你想来找我——我在这里的时候——尽管来吧!求你了!
你知道我需要你——而且等着你。”
她点了点头,眼泪流到面颊上,这些话让她感到苦涩而又甜蜜,他把她的额头靠在自己的肩膀上,紧紧地拥住了她。
她拥住他,对她来说是一段很长、很长的时间;而对他来说只不过是例行公事,他冷峻的目光穿过她的肩膀,盯着电视机后面讨厌的墙纸。他肯定要杀了她,毫无疑问,不管怎样,这是他很久之前就做出的决定。他很难理解自己为什么拖了这么久。警方肯定不像看上去的那样迟钝。可为什么迄今为止都没有什鲁斯伯里谋杀案的消息?
没有塔楼上尸体的确切消息。没有那个男孩的消息…“你妈妈还好吧?”他体贴地问道。
她点了点头,吸了吸鼻子。现在是她回家和母亲待在一起的时候了。
“还在打扫教堂吗?”
她又点了点头,继续吸了吸鼻子,最终还是挣脱了他。
“星期一、星期三和星期五?”
“现在只有星期一和星期三,我这把年纪已经懒散了。”
“还是早晨吗?”
“嗯。我一般是十点去。恐怕结束之后我还会去兰道夫喝一杯。”她紧张地笑了笑,用湿透的手帕用力擤了一下鼻子,“我现在想赶快喝一杯,如果——”
“当然。”他从餐柜里拿出一瓶教师牌威士忌,在她的酒杯里倒了一大半,“拿着。你很快就会感觉好些。你现在已经感觉好些了,对吗?”
“是的,好些了。”她抿了一口威士忌,“你——你记得我问过你知不知道——他们在教堂塔楼上找到了什么?”
“我记得。”
“你说你完全不清楚。”
“我当时不清楚——现在也不清楚。完全不知道。但是我估计警方会查清楚。”
“他们只是说正在——正在调查。”
“他们没有再来骚扰你吧?”
她深吸一口气,站了起来。
“没有。关于那件事,我也没什么可以告诉他们的。”
一瞬间,她想起了莫尔斯犀利的眼睛。忧伤的眼睛,好像永远都在寻找什么,但是一直没有找到。她知道他是个聪明的人,也很和蔼。为什么,哦,为什么,多年以前她没有遇到莫尔斯这样的人?
“你在想什么?”他的声音又变得粗鲁起来。
“我?哦,只是在想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多么和蔼。就是这样。”
她现在很想离开他。仿佛自由就在锁上的门后面召唤她,但是他就在她的身后,双手又开始爱抚她的身体,他很快就把她压在地板上,就在离门几英寸的地方,他像野兽一样哼哼着,再次进入了她的身体,而她毫无快感地盯着屋顶上一道头发丝般的裂纹。
26“他们告诉我你可以用街上卖的香肠培育纤维母细胞。”莫尔斯说道,然后对着刘易斯夫人放在他面前的一大盘香肠、鸡蛋和薯条高兴地搓着手。现在是同一个星期天的晚上八点半。
“什么是纤维母细胞?”刘易斯问。
“就是拿出一点组织,然后保持存活之类。
真的很可怕。或许你可以保持某个人的一部分存活——啊,一直存活,我想是的。某种不腐之躯。”
他敲碎了一个鸡蛋的蛋壳,把金色的薯条蘸在浅黄色的蛋黄里。
“您不介意我打开电视吧?”刘易斯夫人端着一杯茶坐了下来,然后按了电视机的按钮,“我才不管我死了以后他们把我怎么样,探长,只要他们完全肯定我死了就行,就是这样。”
这是一种古老的恐惧——这种恐惧促使维多利亚时代那些比较富有的人在自己的棺材里摆上各种复杂的装置,如果哪具尸体与医生的预期相反,突然复活,就可以立刻从地下世界里发出自己已经恢复知觉的信号。同样是这种恐惧,驱使爱伦·坡带着令人战栗的迷恋描写这些事情。莫尔斯忍住没说的是,那些非常担心自己会被活埋的人完全可以安心:令人不安的医学事实是他们几乎肯定会被活埋。
“电视在播什么?”莫尔斯咕哝着,嘴里塞满了食物。
但是刘易斯夫人没有听到他的话。电视就像斯文加利1一样把她带进了神圣迷域。
1 斯文加利(Svengali),英国小说人物,可以用催眠术使人对他唯命是从。
十分钟之后,刘易斯坐着查阅《星期日快报》上自己足球投注的结果,莫尔斯靠在沙发上,闭着眼睛,头脑专注于死亡和被埋葬的人…埋葬到他们的坟墓里…他在哪里——哪里?
莫尔斯的脑袋和肩膀猛地向后一仰,眨眨眼睛醒了过来。刘易斯还聚精会神地看着《星期日快报》的末版,电视屏幕上,一位大管家正在平静地走下楼梯,朝着酒窖走去。
就是那样!莫尔斯心里责骂自己的愚蠢。那天早晨,答案就在他眼前明摆着:“地下的墓穴里埋葬着众生之躯…”他站起来,拉开窗帘的一角,一股激动之情让他浑身一震。现在天色已晚,蒙蒙细雨打在窗玻璃上。这件事不用着急。如果还是不等到天亮,深夜里造访访一座阴暗空寂的教堂,天知道他们会发现什么。但是莫尔斯知道自己不能等待,也不会等待。
“非常抱歉,刘易斯夫人,恐怕我还要带这位老伙计出去一趟,不过不会太久。谢谢您的晚餐。”
刘易斯夫人什么也没说。她从厨房里把丈夫的鞋子拿出来。刘易斯也没说什么,只能合上报纸,无可奈何地接受事实,他精选编排的足球彩票结果还是没能让他发财。就是那些“庄家”总是让他失望,他向来根据那些近乎肯定的分析构建自己的彩票方案。他套上鞋子的时候想到,就像这桩案子一样:完全没有真正肯定的东西。不管怎样,他自己的头脑里没有;莫尔斯在午饭时候说过,他的头脑里也没有。那么,他们现在到底要去哪里?
凑巧的是,教堂既不昏暗也不空荡,北侧门廊的大门吱吱嘎嘎打开的时候,安静的教堂里面满是光亮。
“您觉得杀人犯会在这里吗,长官——忏悔他的罪行?”
“我估计某个人正在这忏悔什么。”莫尔斯轻声说道。
他听到了非常微弱的嘀咕声,指了指北墙下面的告解室,那里的窗帘是拉上的。
几乎就是同时,一位迷人的年轻女子从里面走了出来,她的罪想必得到了宽恕,她避开两位侦探的目光,咔嗒咔嗒地走出了教堂。
“漂亮的姑娘,长官。”
“嗯。她可能有你想要的东西,刘易斯,不过你想要吗?”
“什么,长官?”
米克尔约翰牧师穿着橡胶底的鞋子,平静地走到他们面前,然后从脖子上摘下一条长长的绿色刺绣披肩。
“你们两位谁先来,先生们?”
“恐怕今天我没犯什么罪。”莫尔斯说,“其实很多天我都没有犯过任何罪了。”
“我们都是罪人,您知道。”米尔克约翰认真地说,“罪,啊,是我们这些不思悔改的人类的自然状态——”
“教堂有地窖吗?”莫尔斯问道。
米克尔约翰微微地眯起眼睛。“啊,没错,是有,不过——呃——没有人会下去。不管怎样,据我所知没有。其实别人告诉我,已经有十年左右没人下去过了。台阶好像都朽坏了——”
莫尔斯又打断了他:“我们怎么才能下去?”
米克尔约翰不习惯别人这样尖锐地对他说话,脸上闪过一丝不快。“恐怕你们不能,先生们。不管怎样,现在不能。我要去普希学堂1,再过——”他低下头看着手表。
“您不需要我提醒您我们为什么来这里。我们不想查看您的诺曼式2圣洗池,我们在调查一桩谋杀案——连环谋杀案——作为警务人员,我们有权期望公众提供一点合作。现在您就是公众的一员。好了,我们怎么才能下去?”
米克尔约翰深吸了一口气。这是漫长的一天,他现在开始感到疲惫。“您真的需要用这种口气跟我说话,好像我是个淘气的孩子吗,探长?如果您不介意的话,我去拿我的大衣。”
他走过祭衣室,回来的时候,莫尔斯注意到1 普希学堂(PuseyHouse),英国圣公会设在牛津的教育机构,具有高端圣公会的传统,与牛津大学具有密切联系。
2 诺曼式建筑(NormanArchitecture),十一世纪和十二世纪英国盛行的建筑风格,与欧洲的罗马式建筑对应。
那件厚重的深色大衣非常破旧;那双皱巴巴的黑色鞋子也一样寒酸。
“我们得用上这个。”米克尔约翰说道,指了指南侧门廊里的二十英尺高的梯子。
莫尔斯和刘易斯显然缺乏经验,他们笨手笨脚地把这架长梯子抬到南门外面,穿过正对面的窄门,走进教堂墓地,然后跟着米克尔约翰沿着教堂南侧外墙,走过湿漉漉的草地。街灯把微弱的光投射在几排高矮不一的墓碑右侧,但是墙壁本身还是笼罩在深深的阴影里。
“我们到了。”米克尔约翰说。他的身影笼罩着地上的一个六英尺长,三英尺宽的铁格栅,下面是一个嵌在地上的长方形石质横断面。原本涂着黑漆的格栅已经布满棕色的铁锈,电筒的光柱透过格栅,照进洞穴底部,下面有十二英尺深,散落着纸袋和香烟盒的碎屑。通道离教堂外墙最远的一侧靠着一架好像快要散架的木梯,并排的铁质扶手陡然而下。教堂外墙的正下方有一扇小门:地窖的入口。
三个人盯着下面漆黑的洞口,看了一分多钟,每个人的头脑里闪过相似的想法——为什么不等到早上阳光充足的时候?到时阳光会驱散他们想到的那些狞笑的头骨和恐怖的骷髅。但是不行。
莫尔斯把双手放在格栅上面,轻松地把它拎到一边。
“您确信十年都没有人去过下面吗?”他问。
刘易斯弯腰探到黑暗之中,摸了摸梯子的台阶。
“相当肯定,警官。”
“我们要小心点,刘易斯。只要能办到,我们真的不想要更多的尸体了。”
米克尔约翰看着他们缓缓放下梯子,等到它稳稳地贴在旧梯子上之后,刘易斯拿着电筒,缓慢而小心地爬了下去。
“我估计最近有人来过这里,长官。最下面有一层台阶坏了,看上去不像是很久以前造成的。”
“我估计是那些流氓干的。”米克尔约翰对莫尔斯说,“有些流氓为了所谓的‘刺激’会做任何事情。不过,您看,探长,我真的得走了。
我很抱歉如果我——呃…”
“没关系。”莫尔斯说,“如果我们找到了什么就告诉您。”
“您——您希望找到什么吗?”他真的希望吗?说实话,答案是“是的”——他希望能找到一个叫彼得·默里斯的小男孩的尸体。“不完全是,先生。不过我们需要查证任何可能的情况。”
黑暗的洞穴里再次传来刘易斯的声音。“门锁上了,长官。您能不能——”
莫尔斯把他的那套钥匙扔了下去。“看看有没有哪个能打开。”
“如果不能的话——”米克尔约翰说,“恐怕你们真的要等到早上了。我的那套钥匙和你们这套完全一样——”
“我们进去了,神啊!”刘易斯在下面喊道。
“那么,您可以动身了,先生。”莫尔斯对米克尔约翰说,“我说过,我们会告诉您,如果——呃——如果…”
“谢谢您。我们祈祷您不会发现什么,探长。
不管怎样,这已经是件可怕的事情了——”
“晚安,先生。”。
带着极大的痛苦和忐忑,莫尔斯挪到梯子上,紧张地反复祈求刘易斯保证已经扶稳了这个“该死的东西”,然后慢慢爬下通道,缓慢的动作就像刚刚开始练习走钢丝的人。他注意到,就像刘易斯刚才说的,原来木梯的倒数第三层台阶被人从中间生生地踩断了,左边一半下垂了四十五度左右。还有,根据粗糙的断裂面上呈现出的黄色碎刺来判断,不久之前还有人从这台阶上走过。
某个比较重的人,或者可能是某个不太重的人——但是肩膀上扛着一定的重量。
“你觉得这下面会有老鼠吗?”莫尔斯问。
“不觉得。底下没什么吃的。”
“可能有尸体?”莫尔斯再次考虑把这项恐怖的使命留到明天早晨,他抬头看着头顶上长方形出口透出的微光时,不禁一阵战栗,猜想某个鬼魅般的身形从缝隙里钻出来,冲着他狞笑。他深深地吸了口气。
“我们进去吧,刘易斯。”
刘易斯推动大门,锈迹斑斑的铰链一寸寸地挪动,门吱吱嘎嘎地打开了,莫尔斯紧张地拧开电筒,照了照两侧。他们立刻看出来,教堂地上结构的大梁一直延伸到地窖里,构成了一些石质壁龛,并且把地下区域分成一组类似地窖的房间,这根本不算奇异恐怖——至少在刘易斯看来是这样。其实左边第二个壁龛几乎很难让人想起这些在阴间游荡的骷髅幽灵。因为墙壁之间只有一大堆煤炭,表面干燥,稳稳当当(无疑是教堂以前的供暖系统使用的),上面放着一把长柄挂铲。
“想要点免费煤炭吗,长官?”刘易斯领着路,把电筒从莫尔斯身上移开,高兴地照在异常干燥的洞穴内部。但是他们往黑暗的地方走得越深,就越难认出地窖结构的连贯布局。刘易斯把电筒照在一堆棺材上的时候,莫尔斯已经有点畏缩了,这些棺材逐个堆垒起来,盖子扭曲变形,松松垮垮地搭在萎缩凹陷的挡板上。
“这里有很多尸体。”刘易斯说。
但是莫尔斯转过身,满脸严肃地盯着黑暗。
“我想还是早上再来更好,刘易斯。这么晚还要找东西太愚蠢了。”他感到恐惧的战栗在加深,意识到干燥的空气里有某种扑面而来的东西。他还是小孩的时候就一直恐惧黑暗,现在,那只因为恐惧而颤抖的手再次轻轻按住了他的肩膀。
他们顺着来路返回出口,莫尔斯很快就再次站在地下室的出口,前额上满是冷汗。他深吸了几口气,隐约看到通过稳固的梯子爬到地面的希望,好像能够把他从那种快要吞没自己的慌乱之中解脱出来。不过,莫尔斯天才的标志就是他能够掌控自己的弱项,然后奇迹般地把它们变成自己的强项。如果有人要在这些地窖里藏一具尸体,那么他会感到些什么(一定会!),至少有某些东西,比如同样毫无理由地害怕黑暗,害怕死人,害怕这种根深蒂固的恐惧会永远萦绕在他的潜意识里。没有人,肯定没有人敢在夜幕之下独自走到这些又大又深,回声环绕的地窖里吧?他走过那堆煤炭的时候踢到了一个香烟盒,他把烟盒捡起来,让刘易斯用电筒照了照。这是个金色的金边臣牌香烟盒,盒边上写着“政府健康警告。香烟会严重损害您的健康。焦油量中。”政府什么时候规定了这种针对烟民的严正警告?三年,四年,五年之前?肯定不是——米克尔约翰怎么说的?——十年之前!
“你去看看煤堆下面,好吗?”莫尔斯平静地说。
五分钟之后,刘易斯找到了。他是个小男孩,大概十一二岁,尸体保存得很好,身高五英尺多一点,穿着校服。他的脖子上有一条学校领带,看上去曾被狠狠地勒住,深深地陷到喉咙周围的肉里。这条红灰相间的条纹领带属于基德灵顿的罗哲·培根学校。
泰晤士河谷警察局总部当班警探的未处理文件托盘里,那条来自什鲁斯伯里的口信仍然静静地躺着。
27第二天早晨九点一刻,刘易斯到了贝尔的办公室,但是莫尔斯已经在他之前到了,他坐在办公桌后面,脸色铁青地对着电话怒吼着。
“好吧,把那个笨蛋喊来。对!现在。”他示意刘易斯坐下,左手的手指烦躁不安地敲着桌面。
“你?”他最后对着听筒大吼起来,“你以为自己在玩什么该死的游戏?昨天午饭时间就在你鼻子底下了!你现在要做的就是坐在你的大屁股上,说你很后悔。你会后悔的,小鬼——你可以确信这一点。现在,给我仔细地听好。我一让你把电话挂掉,你就去警督的办公室,明明白白地告诉他你做了什么,没有做什么。听懂了吗?”
电话那头不幸的人只能支吾几句效果不佳的话,刘易斯胆战心惊地坐在那里,等待着恶语的下一次连续发射。
“你要跟他说什么?我来告诉你要跟他说什么,小鬼。第一,你告诉他,你应该成为该死的副总警督。懂吗?第二,你告诉他,他们现在应该让你做牛津郡的总警督。他会懂的。第三,你告诉他,你为自己成为警察队伍有史以来最笨的睁眼瞎而感到羞耻。那就是你要告诉他的话。”
他砰地挂上电话,坐在那里足足有一分钟,仍然怒气冲冲。
刘易斯明智地保持着安静,直到莫尔斯最后开口说话。
“约瑟夫斯夫人被谋杀了。上个星期五,在什鲁斯伯里的一家护士招待所里。”
刘易斯低头看着脚下破旧的地毯,沮丧地摇了摇头。“还有几个人,长官?”莫尔斯深吸了一口气,突然,他好像平静了下来。
“我不知道。”
“下一站什鲁斯伯里,长官?”
莫尔斯做了个几乎绝望的手势。
“我不知道。”。
“您觉得还是同一个人吗?”
“我不知道。”莫尔斯静静地陷入沉思,空洞地盯着面前的办公桌,“再把卷宗拿出来。”
刘易斯走到钢制文件柜前面。“您刚才在训斥谁,长官?”
莫尔斯的脸上挤出不情愿的笑容。“那个该死的白痴,迪克森。他昨天是当班警探。我其实不该跟他大发脾气。”
“那么您为什么生气呢,长官?”刘易斯问道,然后把卷宗放在桌子上。
“我想是因为我其实应该猜到——猜到她是名单上的下一个,我是说。可能我只是在生自己的气,我不知道。但是我清楚一件事情,刘易斯:我知道这件案子正在失控。天知道我们在哪里,我不知道。”
刘易斯觉得现在时机合适。莫尔斯的怒气烟消云散,只有不耐烦的挫败感还留在他烦躁的脸上。也许他会乐于接受一点帮助。
“长官,我昨晚回家后就在想您在斗牛犬酒吧里说的话。还记得吗?您说劳森,劳森牧师,就是,可能径直走下——”
“看在上帝的分上,刘易斯,别说了!我们现在找到了这么多尸体。天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卷入了这个该死的巨大谜团,你现在能做的就是——”
“是您这么说的——不是我。”
“我知道——没错。老兄,别烦我!你没看到我在思考吗?这里的某个人必须思考。”
“我只是——”
“听着,刘易斯。只要忘掉我说过的话,开始想想这桩血案的某些事实。好吗?”他猛地拉开面前的卷宗,“事实都在里面。约瑟夫斯被谋杀了,对吧?好吧。约瑟夫斯被谋杀了。莱昂内尔·劳森牧师从该死的塔楼上跳了下去。对吧?
他从该死的塔楼上跳了下去。老默里斯被谋杀了,然后被人从同一座该死的塔楼上推了下去。对吗?
老默里斯退场。小默里斯被勒死,然后丢到了地窖里。对吗?刘易斯,为什么不接受这些事实呢?
为什么胡扯那些细枝末节的废话——啊!忘掉吧!”
刘易斯走了出去,故意重重地关上身后的门。
他已经受够了,如果是为了远离这种忘恩负义的家伙,那么立刻从警察局辞职对他来说也不算什么。他走到餐厅,要了一杯咖啡。如果莫尔斯想静静地坐着——好吧,就让这条可怜虫这么做去吧!在这里,午餐时间不会有人去打扰他。至少刘易斯不会去。他读了《每日镜报》,又喝了一杯咖啡。他看了《太阳报》,喝了第三杯咖啡。
然后他决定开车去基德灵顿。
天空中泛出几片蔚蓝色,昨天夜里积留在人行道上的雨水基本干了。他沿着班布里路开,驶过林顿路,驶过贝尔布劳顿路,樱桃树——还有杏树绽放出粉红色和白色的花朵,精细修剪的草坪边缘上盛开着水仙花和风信子。早春的牛津北部是可爱的地方,刘易斯到达基德灵顿的时候,感到生活还是相当愉快的。
迪克森很可能在餐厅里。迪克森基本上一直都在餐厅里。
“我听说你今天早晨被臭骂了一顿。”刘易斯小心地说。
“上帝啊!你应该听听他是怎么骂的。”
“我听到了。”刘易斯承认。
“我只是代班。我们这里缺人手,他们就让我去接电话。然后就发生了这件事!见鬼,我怎么知道她是谁?不管怎样,她已经改了名字,而且,他们说她只是可能在基德灵顿住过。唉!生活有时候真是不公平,警探。”
“他真是个蠢货,不是吗?”
“谁?”
“莫尔斯。我说他真是个——”
“不,其实他不是。”迪克森好像一点也不沮丧,他咬了一大口心爱的果酱甜甜圈。
“你还没去警督的办公室吧?”
“他不是真的要我去。”
“听着,迪克森。你在警察局,你知道——不是在戏剧学校。如果莫尔斯说——”
“真的不是。半个小时以后他又打给我了,说他很抱歉,叫我不要在意。”
“他没有打!”
“他确实打了,警探。最后我们还友好地聊了一会儿,真的。我问他我能不能帮什么忙,你知道他怎么说的吗?说他只是希望我能向什鲁斯伯里的刑事侦查科查明一下这个女人是不是星期五遇害的。就是这样。说他不在乎她是被捅死的还是扼死的之类,只要她是星期五遇害的就行。
奇怪的家伙,不是吗?总是问这种奇怪的问题——你永远想不到他会问什么。不过,他很聪明。上帝啊!”
刘易斯站起来准备离开。
“这不是一桩奸杀案,警探。”
“哦?”
“他们说她很漂亮,但有点老了,不过好像不少医生都想和她上床。还有,我一直认为黑丝袜很性感——你觉得呢,警探?”
“她穿着黑丝袜吗?”
迪克森吞下最后一口甜甜圈,然后在黑裤子上擦了擦手。“她们不都穿着——”
但是刘易斯没有听完。他又觉得受到了轻视,非常恼火。不管怎样,应该是谁去帮助莫尔斯?
他还是迪克森?啊!
上午十一点三刻,刘易斯回到圣阿尔代路的警察局,走进贝尔的办公室。莫尔斯还坐在椅子上,但是现在他把头伏在办公桌上,枕着弯曲的左臂。
他已经睡着了。
28下午一点五分,鲁思还没有回家,罗林森夫人开始感到不安。她怀疑——其实她知道——鲁思在午饭时间去兰道夫酒店已经成为常态,而现在是她提醒自己的女儿好好尽孝道的时候了。不过最后还是单纯的母性本能占上风;一点十分,电台新闻结束、她的女儿还没有出现的时候,这种本能更加强烈了。一点一刻,屋里的沉寂被一阵刺耳而急促的电话铃声打破,罗林森夫人伸出颤抖的手拿过话筒,听到来电者表明身份之后,她的心里涌起一阵恐慌。
“罗林森夫人?我是莫尔斯高级探长。”
哦,上帝啊!“什么事?”她不假思索地问,“出了什么事?”
“您还好吧,罗林森夫人?”
“是的。哦,是的。我——我刚才想…”
“我向您保证没什么好担心的。”(但是他的声音里没有一点担心吗?)“我只是想和您女儿说两句话,麻烦您了。”
“她——恐怕她现在不在家。她——”然后罗林森夫人听到了钥匙插进前门的声音,“等一下,探长。”
鲁思出现在门口,精神饱满地微笑着。
“喏!你的电话。”鲁思的母亲说道,把话筒推到她手里,然后靠回到轮椅里,一脸责怪的表情。
“您好?”
“罗林森小姐?我是莫尔斯。只是例行调查,真的。我们正在尝试把一些小线索拼起来。我希望您好好想一想,如果您还记得,劳森牧师戴不戴眼镜?”
“是的,他戴。怎么——”
“他在看书的时候才戴还是一直戴?”
“他一直都戴眼镜。至少我看到他的时候都是。是金边眼镜。”
“非常有趣。您——呃——您记不记得一个流浪汉?您知道,以前经常去你们教堂的那个?”
“是的,我记得他。”鲁思慢慢说道。
“他戴眼镜吗?”
“不,我觉得他不戴。”
“我也是这样想的。很好。啊,我想就是这些。
呃——顺便问一句,你最近怎么样?”
“哦,很好。很好,谢谢。”
“你还在做你的——呃——慈善工作?我是说,在教堂里?”
“是的。”
“星期一和星期三,是吗?”
“是——的。”这是在很短的时间里她第二次被问到这个问题。现在他会问她通常什么时候去那里——她知道会问的。这就好像听到电台的重播一样。
“通常都是十点左右,是吗?”
“是的,没错。为什么问这个?”而她又为什么突然感到这样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