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慌了神,顾不了引来沙狼,嘶声大喊小堂妹和南宫雄。古城那么大,天已黑了,我们要找到什么时候。如果真的出了问题,他们被困在角落,又不能出声,我们肯定要找到明天才能发现。现在赵帅已经走了,我不能再让小堂妹也跟着离去,虽然她嘴巴不饶人,心却是好的。
木清香看我有些失去控制了,于是就对我说:“你先别急。路雨唯是去找我们的,而我们当时在找有水的泉眼,现在我们沿路去找,或许能有发现。”
“对啊,反正待着石塔里会被堵死,我们不如到外面碰碰运气吧。”安叔对我说。
我点点头,握着手电就冲进黑暗里,晃如这座古城每一处都有小堂妹的影子。古城有一条主干道,沿着主干道,分别有六个泉眼,还有两个在古城不起眼的角落里,第九个泉眼尚未发现。我们一路寻找,可惜夜里都看不清楚,而且沙地上很难留下线索,小堂妹手里也没有面包,以便扔掉做识路标记。
安叔一路小跑地跟着我们,当知道我们没发现有水的泉眼,他就往手上哈了口热气,然后朝我问道:“古城里到底有没有水源,如果没有,就不要浪费时间了。找到路雨唯和南宫雄,我们就马上出去吧。”
“我当然也想马上离开,可现在只找到八个泉眼,第九个是唯一的希望了。”我喘着气到道,“难道沙漠里还有别处有水吗,你如果能找得到,我们就跟你走。”
“胡安,听他们的吧,现在上哪儿去找水,这里有水的希望比较大。”陈叔权衡后,发表了看法。
木清香丝毫不理会安叔的质疑,顺着街道走了一段路,我们都上气不接下气了,她连口大气都没喘。我一路狂喊,小堂妹就是不肯回应,搞到最后我都怀疑她和南宫雄都已经出去了,根本就不在古城里了。这座古城虽然很大,但这么狂喊,聋子都能听见了。我们大喊大叫,也不把狼当回事了,完全豁了出去,爱乍乍地。
每一个泉眼我们又走了一次,我还跳下去捞了捞沙子,确定小堂妹和南宫雄没被埋在下面才放心地去看下一个泉眼。夜里能见度不高,我几次担心看漏了,又回头继续找。好不容易,我们走到主干道的一半了,远远地就看到两个人扑倒在沙地上。古城早就死寂了,除了南宫雄和小堂妹,不会是别人躺在那里。
我心一沉,祈祷他们别出事,别又给我们两具尸体。我呼吸急促地跑过去,摸了摸小堂妹的脉搏,她还有点气息,不过已经很微弱了,情况不太妙。再一摸南宫雄的脉搏,我心中骇然,这混小子已经死了!
“他死了!”我乍舌道。
“不会吧,走出石塔时,南宫雄还好好的。”安叔不信,于是去验证,可想而知,他又把手缩回来,“妈呀,他真的死了?”
“怎么死的?”陈叔问。
“等等,他身上怎么这么湿?”我惊讶道。
南宫雄身上看不出到新的伤痕,全是旧伤,但那都不是致命的。现在,南宫雄上半身都湿漉漉的,分明刚从水里出来。除非他小便时,能把小鸡鸡顶到头上,不然怎么尿都不可能把上半身尿湿了。如果是这样,那就说不通了,我们找遍了古城都没找到水,南宫雄身上哪来的水。
木清香检查了南宫雄的尸体,的确没有致命伤口,也没有明显的内伤。最后,木清香观察了南宫雄的五官,得出了一个匪夷所思的结论——南宫雄是溺亡。沙漠里又没有大江大河,想溺亡哪有那么容易,历史上能数得过来的可能都不过两位数。我们只是不凑巧遇到沙漠暴雨,但那很罕见,可遇不可求。刚才又没下雨,南宫雄上哪弄了一身水,唯一的可能性就是他去过有水的泉眼了。
“那也不对啊。”安叔又猜疑道,“如果南宫雄是从有水的泉眼回来的,又怎么会半路溺死了,他应该死在泉眼边吧。”
陈叔抱着猎枪,说道:“这里是古城街道,哪来的泉眼,谁会把泉眼挖在街道上。”
我挠了挠痒痒的头发,琢磨了一会儿,该不会小堂妹又玩杀人游戏,先将南宫雄浸死在泉眼,然后想将尸体拖到别处,悄悄地藏起来。可是,小堂妹又身体虚弱,把尸体拖到一半就自己昏倒了。虽然这个解释很牵强,也很荒唐可笑,但我觉得这是唯一能解释清楚的,总不可能是狼群把他们二人放到街道上。
小堂妹在厦门岛时的所作所为,虽然是为了救大伯父,但那些行为都令人不寒而栗。我不敢对安叔和陈叔提起这些事,担心吓坏他们,谁能想象这么一个可爱的小女孩,会干出冷血的事情来。
我们对南宫雄认识不多,只知道他是石油勘探队员,因为那晚出事看了,一个人被迫留在沙漠里。因此,我们都没有太悲痛,只有淡淡的哀愁。死亡看多了,
人心会变得冷漠,除非死者与自己有很强烈的感情联系,这就是死亡的悲哀之处。
很快地,安叔就想弄清楚水源在哪,既然能淹死人,水量肯定足够我们走出沙漠了。不过沙地吸收水份太快,我们不能顺着水迹去找神秘的水源。之前,我们在沙漠里看见血脚印,那是因为血是有血色的,即便水分被吸收了,也会留下痕迹。水是无色的,风一吹就什么都没了,很难找出线索。
当我们在纠结南宫雄的死因时,木清香就站了起来,并扫视了四周。我疑惑地问怎么了,难道狼群又追了,吓得陈叔把猎枪抱得紧紧的。木清香对我说与狼群无关,然后又问问我,有没有感到古城里多了一股湿润的气息。这种感觉很特别,虽然喝不到,但肌肤能感到一种清凉。
可我的脸已经僵硬了,母猪亲上来都没感觉,湿润的气息管个屁用。于是,我就耸了耸肩膀,表示啥也没感觉到。陈叔和安叔就更没感觉了,依他们来看,古城里一点变化都没有。不过话说回来,木清香极少出错,她说有水就一定有水,指不定有水的泉眼就在附近,只不过我们粗心地错过了。
“你们听,有水声。”木清香轻声提醒道。
我竖起耳朵,狐疑地听了听,风声虽然有些大,但真的能听到哗啦哗啦的水声。这一回,不单是我,安叔和陈叔也听到了。这个声音比百灵鸟好听多了,确定了是水声后,安叔都跳起来了。这声音告诉我们,水源肯定在附近,这一高兴,安叔就把赵帅和南宫雄的死给忘记了。
南宫雄已经死了,故而把他先留在原处,我背起小堂妹就循着水声走。我的鼻子里钻进一股臭味,这味道是小堂妹的,跟死尸一样的味道。木清香说这是死人的味道,的确很像,可小堂妹还有呼吸,又怎么可能是死人,也许只是狐臭味罢了。走了十多步,我们就停住了脚步,水声就在我们左边。我们把手电都朝那里照过去,片片水光波动,晶莹闪亮,一瞬间让人有点晕眩。
“是水,终于找到水了!”安叔兴奋地想要奔过去。
我见状就制止了安叔,劝他先别过去,害得他不停地问为什么。在我记忆里,这条街到一共分布了六个泉眼,我们在傍晚时已经确定了。眼前正冒着水花的泉眼,我、陈叔、木清香三个人都确认了,根本没有水。我也很想立刻跳入泉眼里,好好地洗个澡,痛快地喝饱肚子。可是,现在干涸的泉眼忽然大冒泉水,还把南宫雄淹死了,不能不说这事太蹊跷了。
望着喷涌的泉水,我心痒难耐,但小心驶得万年船,古城里奇异危险的事情太多了。这时,小堂妹渐渐苏醒,并在我耳边叫我的名字。我松了一口气,马上把背着的小堂妹放下来,然后焦急地问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为何南宫雄会溺亡于沙漠中的古城。小堂妹很吃力地张了张嘴,气若游丝的她声音很小,必须把耳朵贴上去才能听到。我把最后一壶水喂小堂妹喝下去,当她恢复了点体力后,我才又问她究竟怎么了。
不料,小堂妹竟邪恶地笑了笑:“是我干的!”
“啊?你干的?”我和安叔异口同声,都以为耳朵听错了。
虚弱的小堂妹厌恶地说:“你们别那么惊讶,我刚才是自卫,而且是为民除害,要不你们可能都死了。”
我怕小堂妹越说越恐怖,于是呵斥道:“别胡说!什么自卫,什么为民除害,你不会脑子坏掉了吧?”
“这一次我没有做错,堂哥,你相信我吧!”小堂妹诡笑道,“哼,我是看到了别人身上的我,你们可能都没有想到,在刚遇见南宫雄这个混蛋的那刻起,他就一直用心理诡计来迷惑你们!”
最初遇到南宫雄,那时沙漠刚下了大雨,我们在热气腾腾的沙漠里找到了他。听完小堂妹的讲述,我们才意识到一开始就犯了大错,正是如此,南宫雄的心理诡计才能得以完美展现。
南宫雄穿着勘探队的衣服,那支队伍本以为和胡安一起进入沙漠,可那群年轻人嫌胡安太罗嗦了,于是找了借口丢下他。因此,胡安一见到南宫雄,心里还有一口恶气,撒完气了才觉得舒服。小
小堂妹靠在一堵土墙边上,问安叔怎么知道南宫雄是勘探队员,是不是还记得那十多个人的样貌。安叔想也没想,张口就答,南宫雄穿着石油勘探队的制服,不是勘探队员,难道还会是别人。不过,那十多个队员又不住在沙漠附近,是一支新组成的队伍。安叔以前从没见过那群人,怎么可能一下子全部记住。
一下子记住十多个人的长相,并能确定下来,这事不是常人能办到的,何况那时谁也没想到要认真地记住,因此更不会有人下意识地去铭记队员的相貌。只见了几面就擦肩而过,那种陌生人就算爱因斯坦来了,他也办不到。一看到那身熟悉的勘探制服,安叔就把勘探队联系在一起,而前一晚进入沙漠的队伍就只有那只新队伍。
说白了,南宫雄根本不是队员,只是披了一身勘探制服的冒充者。而且我们发现南宫雄时,全以为他是勘探队员,他还没说话,我们就唧唧喳喳地议论,肯定是那晚出事的勘探队员。就这样,南宫雄干脆将错就错,来一个鱼目混珠。在沙漠里得救,自报姓名,这是理所应当,没什么好隐瞒的。可是,南宫雄之所以要隐瞒,其实就是和那晚新组成的勘探队遇险有关。
西部沙漠里,有很多珍贵野兽,历来都有些人铤而走险,疯狂盗猎。有些人甚至于国外合作,一起进入沙漠盗猎,有时还经常与当地牧民打起来。那晚,一群盗猎者在捕杀狼群,正好把狼群赶到了勘探队扎营的地方。就这样,没多少经验的勘探队乱作一团,情急之下,他们就发射了信号弹求救。
武警出动救援后,盗猎者怕了,也被反击得溃散而去。除了抢了勘探队衣服的南宫雄,几乎所有的盗猎者都被抓了。盗猎判刑不论轻重,总是一个刑,南宫雄能骗就骗,自然不会承认他是盗猎者。我们不打自招,一开始就认定他是勘探队员,还不停地问那晚发生了什么事,不就摆明说自己不清楚那晚发生了什么事情。南宫雄爱怎么编,就怎么编,他套上了科研人员的名号,谁会质疑他呢。
因此,就有了月亮上飞下人,举杯邀月,引火烧身的闹剧。悲哀的我们居然深信不疑,还老在他是搞科研的身份上打转,没想到他都是信口雌黄的。
南宫雄要这么做,还有一个非干不可的原因,那就是同伙都被抓了,他们搞不好已经供出还有一个人在沙漠。如果安叔让陈叔送南宫雄回去,那不是自投罗网吗?迫不得已,南宫雄又编了女朋友被掳去的谎言,谢绝我们找人送他回到内蒙古那边。我们也说了,这趟要横穿沙漠,从内蒙古进去,往甘肃那边出来。只要横穿沙漠,南宫雄就能摆脱身后守株待兔的人,可谓一招不动声色的金蝉脱壳。

小堂妹一直觉得南宫雄很奇怪,她在厦门岛也费尽心思,想了很多心理诡计。在南宫雄身上,小堂妹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可她一直没有注意到。直到赵帅踩中地雷,小堂妹被震晕了,清醒以后她随便问了一句,那枚地雷是样式的。南宫雄随口说了一句,那种地雷很老了,如果不是压发雷,恐怕赵帅当场就没命了。
一个搞石油勘探的人,对于弹药很熟悉,小堂妹就心生怀疑。当然,一个人爱好很多,也无可厚非。为了证明想法没错。小堂妹又问了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南宫雄没能回答出来,这就说明南宫雄是个冒牌货。那个问题就勘探队为什么只牵骆驼进来,而不开车进入沙漠。
南宫雄是假冒的勘探队员,当然不懂得车已经被老勘探队先借调了,所以新队伍只能用骆驼来驮行囊。我们就更惨了,本身不是搞石油勘探的,所以只领到两只骆驼。如果南宫雄是新勘探队的队员,肯定知道原因,也许那群队员还一路抱怨,老勘探队倚老卖老呢。南宫雄回答不出来,小堂妹恍然大悟,一路上都被南宫雄给欺骗了。
可我和木清香已经走出塔殿寻水了,小堂妹提了口气,出去找我,想要马上告诉我这个只有她才知道的消息。谁想到,小堂妹前脚刚走,南宫雄也借口要一起去找我们,溜出了塔殿。他们是一前一后出去的,因为借口相同,安叔就含糊地告诉我,他们是去找我了,而没说出去的时间不一样,否则我们也能猜出端倪。
南宫雄等小堂妹落单后,他就露出了本性,想要杀人灭口,正好月泉古城是一个很好的杀人场所。小堂妹不知道我在哪里,于是转了一圈,发现了冒水的泉眼,也发现了尾随的南宫雄。
生死攸关的时候,人的肾上腺素分泌增加,所谓的心跳到嗓子眼,嘴发干心发凉等现象。这是人的应激反应,这种反应能帮助人脱离困境,但也是一次性的,所以“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肾上腺素作用完之后,人的反应是浑身发软,一点劲都没有。
南宫雄想杀人,但小堂妹求生的本能被激发,反将南宫雄压在泉水里,将其淹死了。难得古城里有一口冒水的泉眼,小堂妹不希望南宫雄污染了水源,于是就想把他拖到一边再去找我们。可小堂妹已经很虚弱了,拖到一半她就晕到在街道上,连吹哨子的力气都没有了。
听完这些话,敢情那个南宫雄该死,他不死的话,我们可能都会被他害死,只要他找准机会了。刚才我还在责怪自己心狠,没对南宫雄的死感到太难过,现在完全就没有伤心的感觉了。人心叵测,这话一点都不假,也许南宫雄本名也不叫南宫雄,现在想为他立块碑都不行。安叔一阵后怕,一个粗心差点害死所有人,若非南宫雄心急要灭口,他的身份都不会受到我们任何一个人怀疑。
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小堂妹都已经老实交代了,我也不再畏畏缩缩,劈头就问:“雨唯,你身上怎么会有一股尸体的味道,到底怎么回事?”
“你闻到了?”小堂妹很惊讶。
“是她告诉我的。”我看了一眼木清香,又回过头问,“你告诉我,你到底怎么了?”
“我受伤了,但我不想让你们知道,所以……”小堂妹渐渐地很难张口了。
原来,那场暴雨里,受伤的人不止木清香一个人。在混路的雨势中,小堂妹的背被不明物体割伤了,但她个性要强,受了伤也没告诉我,只是偷偷拿了一瓶消炎药自己倒在背上。我哦了一声,难怪有一瓶消炎药不见了,我都没当回事,真是太大意了。尽管倒了点药,但在炎热的天气里,小堂妹的伤口恶化很快,比起寻常伤口要古怪。又过了一天,背上的伤口就发臭了,小堂妹想以沙漠洗澡,浑身发臭来掩盖,结果还是让我们发现了。那时,我们分配背行囊,小堂妹并不是耍性子,而是真的背不动,又不肯说明白。
“我没事的,小小伤口而已,不碍事。”小堂妹倔强得狠,可当她发现赵帅不在了,顿时就哭了。
我请木清香脱下小堂妹的衣服,看看她背上的伤口如何了,为何会有死人的味道。木清香看见那道伤口后,很严肃地说伤口恶化太严重了,一定和割伤背部的东西有关。小堂妹的眼睛长在前面,肯定没看到割伤背部的东西。木清香对我摇了摇头,我暗叫不好,难道小堂妹也要长眠于此。
至于原本干涸,又忽然冒出泉水的泉眼,小堂妹说她走到这里时,泉水正扑通扑通地喷出来,她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能有水喝就好,我们没有深究,试了一口,感觉清甜甘洌,不像那种浅沙里的咸水。木清香一直给小堂妹喂水,自己一口都没来得及喝,还不忘叫陈叔灌满旁边的两个大水壶。
陈叔不情愿地放下抱着的猎枪,木清香就在这时忽然起身,拿起陈叔的猎枪,又马上把它放下。木清香拿枪的动作很快,陈叔根本没发现,安叔也没注意到。我觉得有点奇怪,但没放在心上,现在只想下一步该如何是好。小堂妹现在病情恶化,不能再在古城里逗留了,虽然好不容易到达此处,还有很多谜没解开,但生命只有一次,不能拿小堂妹的生命开玩笑。
夜里的古城又传来一声狼的嚎叫,我们浑身哆嗦,狼群就在主街道的另一头,它们一直没有离开。刚才被八卦针伤了,狼群就暂时撤退,但它们仍不死心,现在暗中观察了那么久,似乎又要发起新一轮的攻击。
我们谈狼色变,八卦针用完了,子弹又伤不了狼群,现在想要离开都难了。提起子弹伤不了狼群,陈叔直言他也不明白,以前都能杀死它们,他身上的狼皮就是亲手猎杀的。我暗哼一声,还吹什么呢,刚才还骂盗猎者,你现在不是自取其辱嘛。
木清香随手捡起一把枪,陈叔见状急忙也抱他那把枪,却见木清香没有把枪对准狼群,而是对准了我。我吓了一跳,都说不能把枪口对准自己人,这女人有什么毛病。木清香后退了五、六米,叫我千万别动,否则擦枪走火可别怪她。
我又气又急地问:“你在搞什么,难道连我都不认识了?”
木清香却冷笑一声,反问我:“你想不想知道为什么子弹对狼群无效?”
话音一落,木清香竟然毫不犹豫地朝我开了一枪,那声音震得魂飞魄散,没想到会我会死在木清香手里。
我如英勇就义般地站着,想象中枪后如何跌到,怎样才算死得有型。可我纹丝不动地站了半天,身上一点都不觉得疼,难道被枪打中是没有任何感觉的。木清香意犹未尽地又开了两枪,结果我身上就是没有半点伤,就好像狼群身上的力量转移到了我身上。
木清香开完枪后,就把枪扔到地上,叫我被紧张,那种子弹伤不了人,也杀不了一只狼。狼群听到枪声,又退了几步,没有马上进攻。木清香回头看了一眼按兵不动的狼群,走回我身边,然后一直盯着陈叔看。
安叔和我都好奇地看着,不明白怎么回事,陈叔被木清香逼得退无可退,终于把他长年猎杀狼群的真相抖出来。那些子弹杀不了狼,是因为都是空弹,空有其响而已,距离五米就无法伤人,更沙不了十几米外的狼群。空弹伤人也要看枪的先进程度,陈叔的列强很老旧了,其实三米内都伤不了人。
我们不知道藏在子弹里的秘密,个个都误会狼群有了不得的本领,能够刀枪不入。我的八卦针才会“意外”地起效,全都在于每一个针都是真材实料,难怪狼群会惧怕八卦针的威力。可就因为这种骗死人的空弹,几乎几次害死我们,更把我们逼到这种绝境。想到这里,我就火冒三丈地问陈叔,为什么要害人,难道和盗猎者是一伙人。
陈叔忙解释道:“当然不是,我如果要害你们,早就对你们开枪了,还用等到现在被揭穿吗!”
“枪里都是空弹,你怎么开啊?”安叔也很吃惊,相处甚久的老友居然有这种秘密。
木清香漠然道:“你们都没有注意到吗,陈叶鹏总是抱着猎枪,就连睡觉都不肯松手。这样做的原因,除了怕别人拿错你猎枪,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只有你的枪才是真枪实弹。而且,路建新踩到地雷时,他拿出的弹药就不是空的,否则怎么能烧掉地雷的炸药。”
果然,木清香说得一点儿都没错,陈叔对此供认不讳。陈叔常年在沙漠里走动,要保护性命,就要有实弹在枪里留着。每次狼群来袭,陈叔抱着的猎枪虽然有开了火,但他都故意打其他地方,因此没有一次能伤到狼群。刚才木清香摸了一把枪,感觉了重量后,心中就有谱了。拿枪感觉重量这一招,我也会,这和常年练习抓茶有关。抓茶和抓药都一样,抓久了就有了重量的感觉,厉害人还能察觉出细微的变化。
“那你怎么会知道的,这么多年来,都没人发现过。”陈叔不可思议地问。
木清香很平淡地解释,那时在古庙里,她说话说了一半就不继续了,是因为发现了陈叔的秘密。我当时追问木清香,为什么说到她一进去就发现古庙太干净了,接着说了一个“而且”就下文了。
其实,那句下文就是“而且古庙里有一股狼味。”这一句看似普通,但木清香马上想起,陈叔身上穿的狼皮根本没有狼味。木清香的鼻子比狗还灵,这点我倒不怀疑,只不过一开始谁也没去怀疑陈叔穿的狼皮其实是人造物。联系到假狼皮,以及陈叔几次装腔作势地击杀狼群,却无果而回,木清香就觉得陈叔可能不想伤害狼群。
“没想到是我身上的狼皮出卖了我。”陈叔自嘲道,“本来想以此糊弄别人,真是讽刺啊。”
“陈叶鹏,你到底脑子里装了什么东西,知道这样会害死我们吗,亏我还那么信任你!”安叔气炸了,“你平时去杀狼,一只都杀不了,原来都是瞎吹的。每次有人要进沙漠,我就一个劲地把你推荐给他们,你都干了些什么啊你。”
“我干什么了?你又干了什么,你就受不了勘探队不把你当回事,天天吹自己多么了不起,沙漠里的活地图,我呸!”陈叔恼羞成怒。
“行了,别吵了,现在要想我们如何逃出去!”我很担心陈叔气坏了,会冲安叔脑袋打几枪,于是给他们消火。
陈叔觉得被羞辱了,一股脑地说,那都是当地人有毛病。既然蒙古人那么崇拜狼,为什么又要猎杀他们,还不阻止盗猎者。陈叔对狼有一种莫名的崇拜,每次打猎都不杀狼,只杀其他动物。为此,陈叔以前想劝当地人别和狼过不去,可当地人却认为狼群会伤害饲养的牲口,当然不肯把牲口送到狼嘴里。你一句,我一句,就这样因为捕杀狼的事情,陈叔就和别人吵起来,还气得朝开了一枪,虽然没打中对方。
每次进沙漠,陈叔虽然假装杀狼,其实都是用子弹把狼群赶跑,以免狼群成为别人身上穿戴的皮毛。时间一长,陈叔就成了人口相传的杀狼英雄,可他其实却是一个护狼主义者。这也是无奈之举,毕竟身边的人都嚷着要杀狼,不如把任务揽到自己身上,要做手脚就容易多了。正因为如此,沙漠里的狼才会那么多,简直超出我们的想象力。
“妈的,你就为了自己那点儿想法,要害死我们?”安叔还是不解气,“你现在去,跟那群狼说清楚,你是他们一伙的,请放我们出城。”
“你……”陈叔气得无语。
“算了,别吵了。既然都搞清楚了,陈叔你就坦白告诉我们,现在的实弹还有多少发,我们能杀出去吗?”我耐心地问。
“不够了,我也开了很多枪,现在应该还能打30次。”陈叔为难道。
安叔恼火地坐在地上,想不出词来骂人了,我低头看了小堂妹一眼,她已经闭上了眼睛。我急忙量了她的鼻息,还好尚存一口气,现在能做的就是减少伤亡数量。我发愁得站起来,却看见沙地上钻出了一条红色的肥虫,和先前看见的一样,只不过非常大。安叔就坐那只虫子的旁边,我正惊叹不已。沙漠里还有如此多的虫类,它们的生命力真强。
安叔也发现了红虫,和我一样好奇,他就转了个身,跪在地上想研究那条虫是什么玩意。就在这个紧要关头,大屋里跪地而死的四具死尸,以及石塔里双眼模糊的洋人干尸,这些画面都交织在一起。我心狂跳不止,原来那些的死因是这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