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会让我们每一个人目瞪口呆。到时候,或许我们就能知道教授的用心了。”

“说来说去你又把话转了回来!一根筋的考拉!”夏晓薇一时喜怒无凭。

大切诺基驶过一道河滩。

“哦!”沈默突然想起什么似的,“不用去岜沙了,直接去贵阳。”

“嗯,回到贵阳我就不再跟你们玩儿了。我得去上学。”林涛说。

反光镜中,一辆豪华大巴远远地追来。

“后面有一辆车!”林涛紧张地说。

“甩掉它!”沈默同样从反光镜中看到了那辆车,车头喷有山水旅行社的广告字样。

芭茅坡。山口。

一群人眼睁睁看着那辆大切诺基呼啸而去。

这种情况是他们始料不及的。原本,他们进山之后直扑山顶上的水泥盒子。那是他们的接收器可以定位的最后位置,在那里易龙接过一次手机。在那个水泥盒子里,等待他们的只有一堆

狼藉的食物、废弃的绳索……在下山的途中,他们发现了沈默他们通往芭茅坡的足迹。一路尾随而至,和大切诺基不期而遇。慌乱之中,眼看着沈默他们驾车跑掉。

有人用手机向程度报告情况。

山水旅行社的大巴车里。

程度接听电话,轻描淡写地说:“知道了,我已经找到目标。你们立即设法返回贵阳。”

“先生,你不觉得我们这次行动过于冒失?而且……过于张扬?”扮成阿金的女人从自己脸上揭下一层皮,露出了原本来面目。

程度看了看身边的女人:“你是个有想法的女人。有想法的女人是可怕的。”

女人莞尔一笑:“社主也是女人,她比我更有想法。”

程度在摆弄着手中的一个仪器,戴上耳机。“车速减慢,放过他们!”程度突然说道。

司机:“先生,我没听错吧?”

“他们要去贵阳—找我!”程度说。

女人向程度投过意味深长的一瞥:“先生真是吉星高照。”

大切诺基的反光镜里,那辆大巴越来越小。

“那辆车的速度慢下来了。”林涛说。

“也许是我们过于敏感了,风声鹤唳。”沈默苦笑。

大切诺基的反光镜里,那辆大巴已经看不到了。

猝然刹车,刺耳的尖叫。

几个人的头颅毫无准备地撞上了阻挡物—玻璃或者前面的座椅。

“搞什么鬼?!”沈默的话音未落,眼睛就已经睁得很大。

在本来就不太宽阔的山路上,突然出现一大群羊。咩咩叫着,云彩一样连成一片。一位老者执鞭而行,吆喝着羊群。

一样东西在急刹车时滚落到王小翠的脚下。王小翠伸手去摸,是一只很小的螺丝刀,悄然无声地握在手里。

林涛紧按汽车喇叭,大切诺基发出震耳欲聋的声音。

那群羊—足足有上百只,仿佛司空见惯一样不为所动。挤挤挨挨地迎面而来,不紧不慢,悠然自得。

林涛摇下车窗:“喂,老伯!麻烦你让一让,我们急着赶路。”

老人左手抱鞭,右手搭在耳边,用了很大的气力在喊:“小伙子,你说什么?我不急,一会儿就过去。”

“真倒霉,碰上个聋子!”林涛嘟嘟噜噜。

老人的行动已经明显地有些笨拙,慢慢地挥着鞭,赶羊:“快点走,挡着别人的路了!”

密集的羊群在缓慢地移动,那样的密度实在是限制了羊儿的奔跑。

林涛双手交递地拍打着方向盘,那是一个百无聊赖和无可奈何混杂在一起的无聊举动。

笃笃—牧羊老人在敲车门上的玻璃:“小伙子,有烟吗?”

林涛摇下车窗:“老伯,您有事?”

老人:“烟瘾犯了,身上没了。想要支烟。”

沈默下意识地掏衣袋,空的。烟,自己似乎也很久没有吸烟了。他看着车外的老人,老人的脸上像是不均匀地涂了煤灰,看上去十分龌龊。沈默大吃一惊—居然是和柳墩儿在一起的那个

老头儿!聊城火车站初遇、中水村头再遇、现在三遇,几天前还在送炭,现在又改成牧羊。心中暗叫不好,脱口喊道:“林涛小心!”

老头儿突然用令人眼花缭乱的速度做出一连串动作。伸手进车窗,拉开销子,打开车窗,卡住林涛的脖子,一把扯下车来。“都别动!不然我杀了他!”

林涛的呼吸很困难,心里想着反抗,手脚已然无力。

“双手放在脑后,下车!”牧羊老人的声音沉静得让人恐惧。

沈默悄悄地将黑白双鱼儿塞进座椅的缝隙里,下车,双手交叉置于脑后。接着是王小翠和夏晓薇。

林涛的脸色红紫,嘴唇乌青。

“放了他!”沈默说。

老头儿笑着松手。

林涛如土委地一般四仰八叉地躺在地上。

看到老头放开了林涛,沈默便想冲上去和老头儿一搏。

“沈默先生,别动!”老头儿已经将枪口对准了沈默,“你只是一个教书先生,别看我这老胳膊老腿儿的,像你这样的文弱书生,十个八个都不是个儿。所以,和我配合是你最明智的选

择。”老头儿一改原先那浓重的地方口音,一口流利而标准的普通话。

夏晓薇也认出了那个老头儿。从心里泛起一股冷意:这又是一颗定时炸弹,不知道这样的炸弹还有多少。

“你到底是什么人?”沈默问。

“我有义务回答你吗?”老头儿反问,枪口对着沈默:“过来!”

沈默不得不走向前去。

王小翠双手紧紧抓住夏晓薇的一条胳膊,颤抖不已。

老头儿的确是高手,沈默根本没有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双臂已经被捆绑在身后了。那姿势非常特别,左臂反拧在背后,右臂却从肩头绕过,然后生生将双臂扯在一起。老头儿像个吝啬鬼

,仅仅用了很小一段细绳将沈默的两个拇指捆扎在一起。这真是一件杰作,沈默的双臂再也用不上力,只觉得双臂扯得生疼。

“你们两个姑娘怎么办?过来过来,我会轻一点儿的。小姑娘家细皮嫩肉的,可经不起折腾。”老头儿招呼。

两个男人被如此轻易地制服之后,女孩儿哪还有什么反抗的能力和勇气!夏晓薇和王小翠很快就领略到了所谓的“轻一点儿”是什么意思。

老头儿如法炮制,用极其吝啬的损招将夏晓薇和王小翠捆绑起来。“车上应该还有一个,算了,她早就被强制服用了过量的镇定剂,一时半会儿醒不了。你们几个,上车!回到车上去。

”老头儿挥动着手枪。

“你想干什么?”沈默问。

“年轻人,好奇心会害死人的。该你知道的,自然会让你知道。上车!”老头儿颇不耐烦。

几个人陆续回到车上。

老头用同样的办法将刚刚缓过气来的林涛捆绑起来,塞到车里后排座椅上。然后自己跳上驾驶位:“各位坐好了,现在六条人命可都在我手上攥着呢!谁都别想耍花招儿,除非你们想和

我同归于尽。”

羊群挨挨擦擦地从大切诺基旁边过去。

老头儿开车驶向一条岔路。

车外。陌生的路。陌生的山。一道又一道的弯。

车内。一阵嘤嘤的抽泣声。居然是林涛。林涛以一种看上去非常难受的姿势倒卧,上身倾斜在夏晓薇腿上。

夏晓薇关切地问:“林涛,你怎么了?”

林涛的抽泣声应得更加响亮:“我不该跟你们来!我干嘛要来?现在悔得我肠子都青了!”

“现在说后悔?晚了!早说不让你来?谁让你死乞白赖地跟来?瞧你那熊样!”副驾驶位上的沈默喝斥。

“林涛,好弟弟,别怕……”夏晓薇的安慰自己都觉得苍白。

“姐,我没怕。我不是怕,我是觉得窝囊!每次遇到状况,我哥,我呸!我才不再叫他哥呢!沈默。每次遇到状况,沈默最大的本事就是缴械投降任人摆布。算什么男人?命算什么?拼

死一个够本,拼两个赚一个!死就死了,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怎么着都比这样窝窝囊囊的活着好!姐,你看看他还有脸牛鼻子牛眼地教训我!”林涛转而冲着前面的沈默,“姓沈的

,从现在开始,你少在我面前猪鼻子插大葱装象!你但凡身上长着一根公鸡毛儿也不至于这样!读书人?我呸!你的书都读进狗肚子里去了?士可杀不可辱!你的那条命就那么值钱?你

以为投降就能活命?熊包!软蛋!……”

沈默的脸色变得蜡黄,张了张嘴,最终还是没有说话,任由林涛一通臭骂。

夏晓薇实在听不下去了,说道:“林涛,有点过分了啊!”

林涛意犹未尽:“姐,不是我过分。不算大姐,我们四个人。四个对一个!俗话说,双拳难敌四手,恶虎还怕群狼!我们四个一起上,不信打不过那个棺材瓤子!”

老头儿大笑:“棺材瓤子?这称呼不错,我喜欢。不过,小伙子,你也太小看我这棺材瓤子了。就你们这样的,别说四个,四十个也不是我的对手。”

“鸡蛋碰石头—碰不过你也弄你一头鸡蛋黄子!死在战场上的是勇士,投降的才是孬种!”林涛愤然吼叫。

“好样的,有种!我这老棺材瓤子有点想收你做徒弟了。”老头儿说。

“啊呸!老不死的,你以为你是谁呀!林家大爷虽然今天栽在你手里了,但别以为我怕你!脑袋掉了不过是碗大的疤,有什么呀?”林涛一味逞口舌之利。

大切诺基一路驶向山深林密之处。

一处废弃的石灰窑。

大切诺基停下。

“你,下车!”老头儿命令沈默,“哦,是我糊涂了,你打不开车门。还得让我老棺材瓤子伺候你。”说完,老头儿先将方向盘上了锁,自己下车,绕道汽车另一侧打开车门:“请吧,

沈默先生。”

沈默下车。

老头儿将车门锁死,对沈默说:“往前走!”

沈默在老头儿的枪口威逼下走进石灰窑的窑洞,脚步踏起一片石灰粉尘,剧烈的咳嗽。

“脚下轻一点儿,瞧你弄得!”老头是埋怨的口气,“行了,站住吧!”

沈默站住。

老头儿将一只手掌伸向沈默,掌心写着三个字:“别出声。”

沈默疑惑。

老头儿居然开始脱沈默的衣服,先抽腰带。

沈默张嘴。

老头儿再次伸出手掌亮出那三个字—别出声!

沈默不再出声。

老头儿将沈默的下身扒了个净光,连鞋袜和内裤都没有放过,然后给沈默松绑,再扒上衣。

沈默很配合,老头儿怪异的行为引起他的好奇,他特别想知道老头儿的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不一会儿工夫,就被老头扒得一丝不挂。

老头儿将沈默的衣服胡乱拢成一团,抱在怀里走出窑洞。不到一分钟,老头再次进到窑洞,手里是空的—沈默的衣服不见了。

“沈默先生,现在我们可以讲话了。”老头儿说。

“就这样—赤诚相见?”沈默问。

“我也很想和你一样,赤诚相见。可是,怕我这身老树皮吓着你,还是免了吧!开个玩笑。实在是怕你身上被人放置了窃听器,所以才出此下策,沈默先生委屈一下吧。”老头儿突然变

得很客气。

“你—到底是什么人?”沈默直视那老头儿。

“我是什么人并不重要,关键是我一直在帮你。如果不是我暗中相助,在火车进入菏泽站的时候你就被人绑架了。同样是我,暗中助你用最快的速度找到怪歌何,这就是为什么我要带你

去苏科寨的原因。只是我并不知道第二天怪歌何要去石门坎。其实,我所做的还远不只是这些……”

“从聊城你就开始盯梢我?”

“聊城?不!那太晚了。准确地说是从虞江,或者说是从大连。在虞江码头,云雀号的甲板上,你撞了我一跤。”老头儿说。

一些场景在沈默的脑海中掠过。汹涌的人潮。沈默在跑。和一个老人撞了个满怀。老人朝沈默摆手,离去。沈默伸开的手掌,一个小小的纸团。抻平开来四个字—沙漠玫瑰。

“沙漠玫瑰?是你?”沈默疑虑重重地看着眼前的老头儿,除了身板有些相近,容貌却截然不同。

“没办法。”老头儿叹息,“为了活命,不得不换一张脸。”同时,很恐怖地揭开脸上的面具。紧接着又抠自己的眼睛,取下添加了特制色素的隐形眼镜。最终露出了本来面目—长脸,

浓眉,眼窝深陷,目光如炬。果然就是云雀号客轮上的那个老者。

“沙漠玫瑰是什么意思?”

“沙漠玫瑰是你的对手,你是搞历史研究的,你知道日本的鸟居龙臧这个人吗?”

“鸟居龙臧?日本有名的旅行家,曾经多次来到中国。”

“准确地说,应该是曾经多次来到中国贵州。”

“对,红崖天书的拓片就是此人带到日本的。”

“这个人远远不止旅行家这么简单。他来中国的目的和你的教授所研究的课题一样。”

沈默讶异:“梵天之眼?”

“是的。梵天之眼本有两只,一只日眼,一只月眼。月眼象征死亡与毁灭,日眼象征新生与希望。黑色奥洛夫只是月眼,是死亡与毁灭之眼。湮没在历史深处的另外一颗是日眼,是新生

与希望之眼。论身价,它远比黑色奥洛夫尊贵的多。从清光绪年间开始,日本人就盯上了这颗钻石。当时,除了鸟居龙臧,还有日本国领事得丸作藏。一次一次地跑到贵州来打探这颗钻

石的下落。”老头儿说。

“日本人怎么知道这颗钻石在中国贵州?”沈默的疑问实在太多。

“野兽什么时候都能闻到血的味道。看来,你对日本人的本性还是了解的太少。话题扯远了,让我说说沙漠玫瑰。鸟居龙臧死后,他的孙子鸟居一郎,鸟居一郎这个名字你也应该知道。

沈默点头:“也是一位历史学者,虽然不怎么有名。但我并不知道他是鸟居龙臧的孙子。”

“鸟居一郎以另外一种形式继承了鸟居龙臧的事业—寻找梵天之眼。终其一生,他只做了一件事情。主持筹建了一个学术沙龙—沙漠玫瑰。笼络了一批相关的学者。为了支撑这个沙龙,

鸟居一郎几乎倾家荡产。后来。鸟居一郎离奇死亡,死的时候还不到四十岁。沙漠玫瑰被另一个发起人渡边草芥掌控。渡边草芥是个极端分子,在他的主导下,沙漠玫瑰沦落成为一个带

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体。唯一没变的是他们的目标—梵天之眼。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沙漠玫瑰不择手段。渡边草芥死后,沙漠玫瑰的控制权由他的长子渡边一郎继承。此后,沙漠玫瑰完全

蜕变成渡边家族的私产,代代相传。现在,因为渡边家族这代人没有男丁,沙漠玫瑰的掌门人实际是个女子,名叫渡边美穗子。”

“渡边一郎这个名字我见过,在我太爷爷的笔记中。当年,就是此人带人追杀我太爷爷李畋。你的意思是说,夏教授是日本人杀的?可是,易龙曾经亲口对我说过,夏教授是他所杀。指

使他杀人的,是个五十多岁的男人,不是女子。”

“你知道那个男人是谁吗?”老头儿问。

“谁?”

“你认识—虞江大学的校长,程度。”

“程度?”这让沈默太吃惊了,他不知道是不是应该相信这个神秘的老头儿。

“不相信是吧?其实我也是刚刚知道。有句老话,叫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你们在老鹰崖探洞时,易龙盯着你们,我盯着他。他下山之后,我还到那个水泥盒子里看过你们,当时你们都被

他用迷香薰倒,不省人事。看到你们没什么危险,我便下山去追他。一路追到石门坎,跟着他上了柏格理足球场,当然他一点都没有发觉。后来,程度出现了,推着一把轮椅。轮椅上坐

着一个女人。然后,易龙开始和程度谈判,要用手里的东西换一笔钱,还有轮椅上那个女人……”老头儿复述着当天早晨反生在柏格理足球场的事情,“最后,易龙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

死在那个女人的枪下。显然,那个女人并不是易龙要找的人,只是一个冒牌货。当然,易龙也欺骗了程度,他那套东西全部是假的—铜砣是泥巴做的,笔记本是空白的,半把钥匙是木头

削的。真的那套,一定是在你手上吧!我猜想,这中间一定出了什么状况,才让易龙从一个杀手变成一个拯救者。”

“易龙死了?我,凭什么相信你?”沈默质疑。

“我知道空口无凭你是不会相信的。幸好我留下了证据。”老头儿掏出自己的手机,调出了一些照片,“你自己看吧!”

沈默迟疑着接过,一张张翻阅。第一张,易龙的背影,对面是程度推着轮椅。第二张,女子开枪,易龙倒地的一瞬间。第三张,程度在踢踏地上的东西,一本黑色笔记本清晰可见。第四

张,女子在摘易龙的手表。“这些东西足以让程度在深牢大狱中度过他的后半生!只是,这些证据如何保全?”

“这手机就送给你了。你的手机不是被易龙丢掉了吗?记住手机里预存了一个号码,危机时可以紧急呼救。”

“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知道这些?又为什么这么做?要我相信你,总得给我一个说得过去的理由。还有,柳墩儿是什么角色?”

“柳墩儿?你太高看他了,他只不过是个傻子。”老头儿摇头。

“傻子?你不远千里将一个傻子从山东带到贵州,不嫌累赘?”沈默对着老头儿做出一个怪怪的笑容。

“年轻人,你刚才这一大堆的疑问,在我这里答案只有一个。一些陈年旧事,我本不想说,可是,既然话已经说到这份儿上了,我也没有什么好隐瞒的了。柳墩儿—是我儿子。”老头儿

的的语气一下变得沉重起来。

“柳墩儿是你儿子?你是……”沈默一时目瞪口呆。

“山东聊城人氏,本姓柳,贱名柳岩。你拿的那本于道泉日记,正是家父的遗物。”老头儿说。

提到于道泉日记,面对主人,沈默不禁赫然:“柳先生……我……”

老头儿摆手:“不必解释,你是买。你留了钱的—人民币一千元。”

“我……”面对老头儿的大度,沈默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

“还有什么要问的?我索性全都满足你。”老头儿说。

“你怎么对沙漠玫瑰的事知道这么多?我在聊城时听说你这些年活不见人死不见尸。有人说是去了台湾,有人说是下了东洋,还有人说在黄河边上看到了你的尸体……”

“说来话长了,1947年那年秋天,解放军打下聊城的那天。家父自杀身亡,他是忠诚的国民党员。那时我才一岁零三个月。母亲不敢声张,谎称父亲暴病身亡。那时,到处乱糟糟的,打

仗死的人多了去了。没人关心你是怎么死的。谁也不知道自己当天晚上脱下的鞋子到第二天早上还能不能穿到脚上。母亲草草地把父亲葬了。我实际上是母亲一手带大的,到了1966年,

那年我刚满二十岁。按那时候的婚姻法,刚到结婚年龄。母亲做主给我订了一门亲事,女孩儿我一次也没见过,只知道比我大三岁。母亲对我说—女大三,抱金砖。当时,我们家很穷,

只有那一排旧房子。而且,那年,聊城县革命委员会的人已经对我父亲的身份产生了怀疑,虽然还没有找到明确的证据。那个时代,如果家里出了一个反革命,几代人都抬不起头来。其

实,在母亲心里,只要有姑娘肯嫁到我们家,那就是烧了高香了。就这样,我稀里糊涂地拜了天地。那个时候最流行的婚礼仪式是向毛主席的画像行鞠躬礼。但是,我母亲却显出过人的

执拗。她坚持要办旧式婚礼,因我们家三代单传,没什么本家,婚礼只请了几个近邻长辈。所以,我的婚礼有些冷清,酒席也只摆了两桌。新娘子一身红嫁衣,袖子长的有些不太合体,

顶着红盖头。拜完天地,入了洞房。我们那儿兴闹洞房,闹得凶。几个发小把我推出洞房,和新娘子嬉闹。突然,一个接一个的杀猪似地嚎叫着跑出来,一个个面容失色,犹如撞鬼一般

。我以为出了什么事,赶紧跑进洞房。就这样,我第一次看到了我的新娘子。一张奇丑的面孔。我感觉天旋地转,转身就往外走。新娘子却一把拉住我的衣袖。天!那是一双怎样的手啊

。每只手都有六根手指!我拼命掰开她的手,跑出了洞房。一边跑一边扯掉身上的新郎装。我找到母亲,对她老人家狂吼乱叫。我知道母亲养大我不容易,二十年来我从不敢对母亲大声

说话。那个时候,我实在控制不住了,我几乎就要疯掉。我冲母亲嚷:‘妈呀,我的妈呀!你是我的亲妈吗?你干嘛要这样害我!弄个妖怪来天天睡在我身边!’母亲的脸色很冷,冷得

让我心寒。她说:‘我们这样的人家,还有资格挑三捡四吗?有姑娘肯嫁就不错了!你知足吧!’我呛声道:‘我宁可终生不娶也不要她!’母亲训斥:‘拜了天地要不要就由不得你了

!再说,结婚证也领了,县革委的大红印章盖着,你说不算就不算了?终生不娶,说得好听。真让你打上十几年光棍,给你头母猪你都乐得屁颠儿屁颠儿的。’我都不知道母亲什么时候

给我办的结婚证,也不知道她用了什么手段居然在没有我本人在场的情况下办了结婚证。我说:‘领了结婚证怕什么?人家生了孩子的也可以离婚呢!’母亲冷笑:‘离婚?你以为县革

委是你家开的?什么理由?嫌新娘子丑?不用县革委判,我就能给你判—你这是典型的小资产阶级情调!人家姑娘怎么了?三代贫农!根红苗正!你是什么家庭?你祖上是前清进士—典

型的剥削阶级!你父亲……你嫌弃人家?你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你也配!你和三代贫农的女子打离婚?你能打得赢?就算是你吃了熊心豹子胆,难道县革委的人也敢陪着你发疯?’母

亲的话让我发狂,因为我知道,母亲说的是现实。一切都已经是木已成舟。我狂乱地撕扯着自己的头发,发出死一般的嚎叫:‘不!不!妈!妈!我死都不要她!’母亲一掌打在我脸上

,火辣辣地疼。母亲厉声喝道:‘你敢!’我愣了一下,随即号啕大哭:‘妈呀我的亲妈呀!你可算把你儿子给毁到家了!’母亲一把将我揽在怀里,陪着我放声大哭,双手捶打着我的

后背,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说:‘儿啊,我的儿!别怪当妈的心狠,咱们柳家还指望着你传宗接代呢!妈不能眼看着柳家断了烟火啊!儿啊,你要想开点儿,过了这一夜你就会明白。女

人,关了灯都一样。只要能陪你过日子,能给你生娃娃,就是好女人……’我们母子抱头痛哭。我的人生,就在那一天给彻底改变了。痛苦无以复加。疯狂地喝酒,一杯又一杯,一瓶又

一瓶。真想醉死算了。一直喝到人事不知。第二天醒来,我睡在洞房里,那个女人睡在我身边。两个人都是赤身****。我已经记不清楚头一天晚上的事情。旧的创伤未平,新的打击又至

。我看到了那个女人的双脚—居然每只脚上都长有六个脚趾!我的的确确是娶了一个怪人。突然之间,我就感觉到自己老了,仿佛经历过沧海桑田。我没脸见人,甚至在大街上的一条狗

看我一眼,我都会认为它在嘲笑我。三个月,度日如年的三个月。三个月之后,我离家出走。那时,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正如火如荼。到处都是红卫兵,他们在搞全国大串连。只

要红袖章一往胳膊上一套,坐车、吃饭、住宿全都不要钱。我混在红卫兵的队伍里,从聊城到济南,从济南到上海,再从上海到广州。踟蹰在广州街头,我突然萌生一个念头—偷渡!在

那个年代,偷渡意味着叛国。但是,对于婚姻的恐惧让我有了空前的勇气。我是幸运的,成功偷渡到香港,然后到台湾。那时,国共两党隔岸对峙,出于政治的考虑,对从敌方投诚过来

的人是一种比较矛盾的心态,既表示欢迎,又不完全信任。在台湾,我的生活陷入困境。后来,为了取得台湾当局的信任,我开始寻找父亲的故交,以及能证明我父亲是中国国民党党员

的证据。我意识到,父亲的死,对于中国共产党而言,是自绝于人民。而对于中国国民党而言,那是为党国尽忠。父亲理应从国民党哪里得到更好的礼遇。我想到的第一个人是傅斯年先

生,傅先生是清朝开国状元傅以渐的后代,也是聊城人。傅先生在去台湾之前是北京大学的校长,是能和蒋介石总统说得上话的人。关键是,傅先生和我父亲有些交情,也知道我父亲的

情况。但是,我并不知道,傅先生早已在1950年去世。我的希望再一次破灭。后来,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见到父亲在齐鲁大学的同学,一个姓胡的先生。他资助我去了日本。当时,我并

不知道那姓胡的是个汉奸,更不知道他暗地里把我送给了沙漠玫瑰。就这样,我满心欢喜地以为遇到了贵人,却稀里糊涂地成了沙漠玫瑰的一名杀手,一名顶尖的杀手。随着我在沙漠玫

瑰中地位的上升,我开始接触到一些较为机密的文件。也渐渐清楚了沙漠玫瑰的性质。只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说实话,在日本,我也帮沙漠玫瑰做了不少坏事。但是,当我接触到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