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神圣召唤。”米尼说,几乎是恳求我们三个。
“没错。”琳达和艾瑞克附和道,“这就是人类等待了几个世纪的召唤。去读读《启示录》,去读读《启示录》上说的天选之人。我们就是天选之人!”
“可能吧。”我回答。这时他们已经开车把我们送到吉诺酒吧旁,索诺马郡的一条小街上。这条小街允许车辆长时间停放,我们租来的车子就停在这里。我们下了车。
琳达·兰普顿来到我身边,手搭住我的肩膀,吻了我的嘴唇——热烈的、带有某种程度(应该说很大程度)情欲的吻。“一定要回我们身边来,”她在我耳边呢喃,“你保证。这才是我们的未来,只属于非常非常少数人的未来。”我心想:甜心,你大错特错了,这是属于每个人的未来。
然后,就到了此刻。多亏了瓦利斯的大力帮助(但我更愿意相信这帮助出于圣索菲亚),我们快要到家了。一想到圣索菲亚,我就能把注意力集中在这么一幅画面上:小女孩索菲亚,坐在动物中间,前面摆着书。
我们三个站在橘子郡机场,等候行李。我说:“他们没全说实话。比如,他们说,索菲亚说的话,做的事,全都录了音,录了像。这就不对。”
“这你就弄错了。”凯文说,“现在已经出现了先进的监控系统,能远程操控。虽然我们看不见,但那女孩很可能处于监控系统的摄录范围内。米尼没说大话,他确实是电子硬件设备方面的专家。”
我心想:为了再次体验瓦利斯,米尼宁愿去死。我呢?在1974年,我体验过一次。此后,我一直渴望它回来,渴望得骨头都疼。我的身体跟我的意识一样渴望,甚至更加渴望再次见到瓦利斯。可是,瓦利斯很明智,没有再来。它是对的。不愿再出现在我面前,这证明瓦利斯在乎人类的生命,不肯随意夺走。
毕竟,只一次接触,就差点儿要了我的命。我可以再见瓦利斯一次。但跟米尼一样,这也会要了我的命。我可不想死。我要做的事还有很多。
我到底该做些什么?我还不清楚,我们几个都不清楚。我已经在脑中听到了A.I.的声音,其他人,越来越多的人,也会听到这个声音。瓦利斯,这活着的信息,会渗透整个世界,复制人类的大脑,跟人类结合,在潜意识中,在不知不觉中帮助他们、指引他们。没人能确定自己是否已经和瓦利斯结合,除非这种共生关系濒临崩溃。而人跟人接触时,也没人能确定,对方究竟是普拉斯梅特人,还是普通人。
或许古老的秘密自证法将再次流行,但也有可能已经流行开来了。当两人握手时,得用手指飞快地做出两个交叉的弧形,做出鱼形标志。除了握手的两人,旁人无从知晓。
我回想起一件事。应该说,不止一件,都跟我的儿子克里斯托弗有关。1974年3月,在瓦利斯主宰我、控制我的意识的那段时间里,我为克里斯托弗举行了正确的、复杂的入会仪式,让他位列永生者之中。瓦利斯传来的医学知识救了克里斯托弗的肉体,但瓦利斯所做的不只如此。
这是一段我极为珍视的经历。当时,我偷偷摸摸地瞒着所有人,连我儿子的妈妈都瞒过了。
首先,我泡了一杯热巧克力。接着,做了个热狗,放了常用的配料。尽管克里斯托弗还很小,但也喜欢热狗和温热的巧克力。
在克里斯托弗的房间里,我——应该说,我体内的瓦利斯,扮成我的瓦利斯——跟他一块儿坐在地板上,玩了个游戏。我先是开玩笑地把温热的巧克力举过儿子的头顶。接着,仿佛一不小心,我把巧克力洒到了他头上,滴到他头发里。克里斯托弗咯咯笑着,伸手去擦。自然,我也伸手帮他擦。趁此机会,我俯身下去,在他耳边悄声说:
“以圣父、圣子、圣灵之名。”
除了克里斯托弗,没人听见我说的话。接着,我借帮他擦头发的机会,在他的前额画下十字架的标志。于是,我为他施了洗,又施了坚信礼。赐予我权柄的并非某个教会,而是我体内活着的普拉斯梅特——瓦利斯本尊。接着,我对儿子说:“你的秘密姓名,你的教名,是……”我对他说了名字。这名字将永远成为秘密,只有我、他和瓦利斯知道。
然后,我从热狗面包上掰下一小块,递了出去。我儿子——那时候,他还是个小小的幼儿——像只小鸟一样,张开了嘴巴。我把小块面包放了进去。看起来,我们俩不过是在分享食物,普通、简单、常见的食物。
出于某些理由,有件事很要紧——至关紧要——他不能吃到热狗里夹的肉。在这种仪式中,不能食用猪肉。这是瓦利斯告诉我的要紧知识。
克里斯托弗闭上嘴,咀嚼面包。此时,我递上那杯温热的巧克力。让我惊讶的是,尽管他这么幼小,平常只喝奶瓶,从没用过杯子,此刻却迫不及待地接过我手上的巧克力杯,举到嘴边,喝了一口。
我说:“这是我的血,这是我的身体。”
我的小儿子喝过后,我接过杯子。最伟大的圣餐仪式至此完成。施洗、坚信礼,还有最为神圣的圣餐仪式,我主最后晚餐的圣礼。
“我主耶稣基督的血,为你而流,让你的身体与灵魂永恒不朽。喝下去,记住基督的血为你而流,感恩于心。”
这是最为庄重肃穆的时刻。牧师成为基督,而基督本人则通过神圣奇迹,为忠实信徒献上了身体和血。
很多人都知道,在这样的奇迹中,葡萄酒(或者温热的巧克力)变成了圣血,华夫饼(或者一小块热狗面包)变成了圣体。但是,哪怕是教会人员,也极少有人意识到,立在教徒身前端着杯子的人,正是他们的主,活生生的主。我们战胜了时间。我们几乎回到了两千年前,我们不在美国加州圣安娜,而是在约公元35年的耶路撒冷。
在1974年3月,当我看到古罗马和现代加州重叠的时候,我见到的景象,正是通常来说只有藏于人们内心的信仰之眼才能见证的画面。
我的这种如双重曝光般的体验,证明了天主教弥撒的奇迹。不是比喻意义上的奇迹,而是真正的奇迹。
我说过,有个术语能够形容这一切,即“重获记忆”。也就是说,记起我主和我主最后的晚餐。
那一天,使徒们最后一次聚在桌边的时候,我也在场。你信也好,不信也罢。Sed per spiritum sanctum dico; haec veritas est. Mihi crede et mecum in aeter-nitate vivebis.
我的拉丁文不够好,可能有错。总之,我结结巴巴想表达的意思是:但是,我通过圣灵说出这番话。这话千真万确。相信我,你就能跟我在一起活在永恒中。
行李来了。我们把行李票交给穿制服的工作人员。十分钟后,我们驾着车开上高速公路,朝圣安娜的方向,朝家的方向驶去。


13

凯文一边开车,一边说:“我累了,真的累了。操他妈的交通堵塞!这些人都是谁啊,怎么都拥到55号公路来了?他们从哪儿来?要到哪儿去?”
我心想:我们三个,要到哪儿去?
我们见过了救世主。还有,疯了整整八年后,我被救世主治好了。
这些事都发生在同一个周末……哎呀呀,更不用说,我们还从地球上最疯狂的疯子那儿,完好无损地逃了出来。
真奇怪,一个人居然会坚信,在别人扯瞎话的时候,他一眼就能识别。在大众兔子车里的时候,我听着琳达和艾瑞克瞎叨叨什么他们是另一颗星球来的三眼人,我马上就知道,他们疯了。能识别疯话,证明我也疯了。明白他们疯了,而我也疯了。这可把我吓得不轻。
飞去索诺马的时候,我是疯子;现在,回到圣安娜,我已经神志清醒。虽说清醒,我却相信自己见到了救世主——而且救世主还是个黑发小女孩,有犀利的黑眼睛,说起话来比我见过的任何成年人都更有智慧。还有,我们想离开,却被兰普顿三人阻挠的时候,是她——或者说瓦利斯——插手干预,帮助了我们。
“我们有任务,”大卫说,“要前进,然后——”
“然后怎么样?”凯文问。
“我们先前进,然后她会告诉我们接下来怎么办。”大卫回答。
“猪还会吹口哨呢。”凯文讽刺道。
“你看,”大卫精神十足,“菲尔清醒了,没事了,这可是多少年来的第一次……”
“自从你们认识我以来的第一次。”我替他补完。
大卫说:“是她治好了菲尔。拥有治愈的力量是弥赛亚降临世间的绝对证据,无可辩驳。这你也知道,凯文。”
“照这么说,圣约瑟夫医院可就是城里最好的教会了。”凯文嘲讽道。
我问凯文:“你有没有抓住机会问一问索菲亚你的那只死猫?”我问这个问题,本是想嘲笑凯文,谁知他竟然转过头来,认真地回答:
“有。”
“她怎么说?”
凯文深深吸了口气,紧紧握住方向盘,答道:“她说,我那只死猫……”他顿了顿,提高音量,“我那只死猫太笨了。”
我爆发出一阵大笑,大卫也一样。这么多年来,我们几个没人想到过这个答案。车子没有撞到猫;而是那只猫明明看到车子,却还一头撞了上去,就像个保龄球一样直直钻到车子的右前轮底下。
“她说,”凯文继续说道,“宇宙有严格的规则,像我的死猫的那一类,就是会一头钻进汽车底下的那一类,已经不复存在了。”
“嗯,”我说,“务实地说,她的话没错。”
关于死猫,索菲亚给了解释,已故的雪瑞也给了解释。把她们俩的解释拿来比较一番,会发现很有趣:雪瑞一脸虔诚,告诉凯文,上帝很爱他的猫——她真是这么说的——所以带走了这只猫,把它留在自己身边,而不是凯文身边。这种解释,说给一个二十九岁的大男人听,根本没有说服力。你只能拿这种话来哄孩子,而且是小孩子。可就算是小孩子,一般也能听出这完全是在瞎扯。
“可是,”凯文又说,“我接着问她,‘上帝为什么没让我的猫生来就聪明呢?’”
“你真这么问了?”我问。
大卫一脸无奈,“我估计他问了。”
“我的猫太笨,”凯文接着说,“全因为上帝把它造得这么笨。所以,这是上帝的错,不是我的猫的错。”
“这些话,你也对她说了?”我问。
“对。”凯文说。
我生气了,“你这眼歪嘴斜的浑球!你见到了救世主,却只顾唠唠叨叨那只该死的猫。你的猫死了,我很高兴,每个人都很高兴,行了吧?给我闭嘴!”我气得浑身发抖。
“消消气,”大卫轻声道,“我们都累了。”
凯文对我说:“她不是救世主。我们跟你一样脑子不正常,菲尔。他们北方的三个,是疯子。我们南方的三个也是疯子。”
大卫说:“要不是救世主,一个两岁的小女孩怎么可能说得出……”
“他们在她脑袋里接了电线!”凯文吼道,“电线一头连着麦克风,另一头连着扬声器,扬声器就埋在她的脸部。说话的是别人。”
“我得喝杯酒。”我说,“我们在‘桑布来罗大街’停一停。”
“我还是更喜欢从前的你,喜欢自称爱马士·肥特的你。”凯文说,“我喜欢爱马士·肥特。你跟我的猫一样笨。要是蠢笨会让人死,你怎么不死?”
“你想让我死?”我问。
“笨人明显活得更久,这才对。”说归说,凯文的声音低了下来,勉强才能听见。“我也不懂。”他嘟哝,“‘救世主’。真是救世主吗?都是我的错。是我带你们去看电影《瓦利斯》的。是我让你们联络上鹅妈妈的。鹅妈妈居然生出了救世主,这说得通吗?这一切,说得通吗?”
“在‘桑布来罗大街’停一停。”大卫也说。
“鱼鳍会要在酒吧举行会议。”凯文说,“这是我们的任务:坐进酒吧,喝酒。这肯定能拯救世界。可话说回来,为什么要拯救世界?”
之后,我们三人都闭上了嘴,保持沉默。凯文到底还是开到了“桑布来罗大街”。毕竟,三分之二的鱼鳍会团员都投了赞成票。

得到别人的赞同是好事。可是,要是赞同你的人,脑子比蝙蝠屎还糊涂,那可就不是好事了。索菲亚亲口说(这很重要),艾瑞克·兰普顿和琳达·兰普顿都病了。而且,兰普顿夫妇向我们摊牌并哄我们加入的时候,索菲亚,或者说瓦利斯,还为我提供了恰当的回答——恰当的词句,在恰当的时候出现。
那美丽的孩子和丑陋的兰普顿,在我看来是两回事,并不是一家人。尤其是,那两岁的孩子说的话,听起来很像智慧之言……我坐在酒吧里,手握墨西哥啤酒瓶,自问道:究竟什么才是理性的标准,如何判断听到的是不是智慧之言?从本质来说,智慧是理性的。智慧是通向真实存在的最后一步。有智慧的和真实存在的,二者之间关系紧密,但也很微妙。那小姑娘跟我们说什么来着?人类不应该继续崇拜外部的神灵,只崇拜人类自身的时刻已经到来。这话在我听来,是理性的。不论这话出自两岁孩子之口,还是出自《大不列颠百科全书》,我都觉得有道理。
一段时间以来,我一直认为,“斑马”——就是1974年3月在我面前现身的实体——其实是线性时间轴上无数个自我叠加的总和。斑马——或者说瓦利斯——是某个人类的超时间外显,而不是上帝。除非,我们崇拜的“上帝”,指的就是某个人类的超时间外显,只是我们这么说的时候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算了,让这些统统见鬼去。我累了,我放弃了。
凯文开车送我回家。一回到家,我立马爬上了床。我精疲力竭,而且,不知为何,还有些泄气。索菲亚给了我们任务,却没有说明白任务的目的何在。更重要的是,等索菲亚长大几岁,她准备怎么生活?继续跟兰普顿夫妇在一起,还是逃走改名,到日本去开始新生活?
她会在什么地方扎根?这些年,我们将从哪里听到她的消息?难道我们得等到她成年?那可能还得再等十八年。十八年足够费里斯·F. 弗莱蒙(借用电影里的名字)再次统治世界了。我们现在就需要帮助。
接着,我又想:人类总是急切地需要救世主,但凡需要稍等片刻,就为时已晚。
这天晚上,我做了个梦。梦里,我坐在凯文的本田车里,但开车的不是凯文,而是琳达·罗什塔。而且,本田车变成了敞篷车,变得好像古时候的车辆,仿佛双轮马车。罗什塔一边对我微笑,一边歌唱。我从没听她唱过这么美妙的歌。她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