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将这小绒球拉回到膝头上。小豹子拨开罗杰的手,一下跳上了桌子,一只前爪踩住了罗杰的煎蛋,另一只踩翻了咖啡。罗杰抓住它放回到地上,它开始舔自己的湿爪子。

而这时候人们发觉另一头小豹子失踪了。

“不会跑远的,”老亨特说,“看看那个帐篷里。”

人们钻进帐篷,搜寻着每一个角落,吊床底下,帆布澡盆里,哪儿也找不着它。人们钻出帐篷,搜寻营地附近的草地和树丛,也没结果。

营地边上有一棵树,树枝伸到了营地里。罗杰偶然抬头朝上一望,小家伙就在那儿,一动不动地趴在一根树权上,明亮的眼睛望着下边那些傻乎乎的人们到处钻。这时,它的模样不再是一团小毛球,而是一头真正的豹子,在它的黄绿色的眼里已经可以看到凶光,它随时可能扑向下面经过的人。它没学过这本领,而这是豹子世代相传的本能,这种本能已经深深地印到了它的头脑和每一条神经。

5、倒霉的比格上校

比格上校在这个时候走进营地完全是他的霉气。那头高卧在树权上的小豹子是第一个看到他的,淘气的小家伙蹲下身子,伸出爪子,随时准备扑向这位来访者。

比格上校只注意到营地、篝火和人,鼻子里闻到的是咸肉和鸡蛋的香味。他饿了,根本没看到树权上的这个大绒球。他还没走出树丛,他想趁着人们还没看到他时打扮一番。他摘下帽子,从口袋里取出梳子梳理头发,揉平了帽子上的皱痕,戴在头上,又朝旁边压一压以取得恰当的斜度。要知道,他是个白人狩猎家,或者说他假装是白人狩猎家,那就必须看上去像那么回事,他扯了一下猎装夹克,掸掉短裤上的灰尘,然后挺起胸膊,像个突胸鸽似的,摆出一副要人的气派。这可不容易,因为他不是要人。很不巧,这位白人狩猎家本杰明·比格上校,其实既非上校,也非白人狩猎家。他在罗德西亚曾有过一个农场,但他并不是个好农民,破了产,农场也没了。正当他在考虑以后怎么办时,有个人向他提议道:“为什么不当个白人狩猎家?”

真是个令人激动的主意。他,白人狩猎家!

当有钱的美国人,或德国人,或随便什么人想要猎捕大野兽时,他们就要雇佣一个白人狩猎家跟自己一道活动。他必须是个了解这块土地,知道到哪儿才能找到野兽,还要知道怎样开枪的人。一旦出猎,一切由白人狩猎家安排照顾。他保证营地里供应充足,他追寻大象、野牛或狮子的踪迹,他下今客人猎手何时开枪,如果客人猎手只伤着了野兽而遭到野兽攻击时,白人狩猎家得一枪击中野兽的心脏或脑子,让它当场毙命以保护他的客户的生命。当客人猎手手持猎枪,一只脚踏在被打死的野兽身上摆着姿势照相时,白人狩猎家有资格站在他的身旁。

骄傲的生活,丰富多采的生活,谁不想当个白人狩猎家呢!

“但我不行,”比格说,“我对打猎一窍不通。”

他那朋友说:“别跟我说这些,你射杀过什么东西吗?”

“只打过一只野兔子,还让它跑掉了。”

“没关系,你用不着懂射击,你的顾客会射击。”

“如果他打飞了呢?”

“事先跟你的扛枪人说好,随时准备开枪。一旦你的客人猎手打飞了,你和你的扛枪人同时开枪,总会有一枪打中的,谁能说那一枪不是你开的?”

“但我不知道带人家到哪儿去找野兽。”

“那也没关系!你手下的非洲人知道,让他们去找,让他们出力,你收利。”

“听起来不错,”比格笑了,“我如何开始呢?”

“在一家体育杂志上登一则广告,写上职业猎手、经验丰富、专业枪法、保证有收获等等,然后是你的名字和地址。呵,还有一件事,你的名字前必须得有个头衔。”

“比如?”

“上尉、少校什么的。这样你才好推销自己。报报你的军阶吧!”本杰明·比格想了一会儿,如果上尉好听的话,少校就够响亮了,而上校就更响亮。从此,他就成了本杰明·比格上校,白人狩猎家。他在《户外生活》杂志上的广告带来了一份电报,这是纽约一个阔佬拍来的:情报30天狩猎向导的要价。他一定很阔,因为比格回电开价7000美元时,他竟然不还价。比格的价钱被接受了。他交待他的顾客与他在内罗毕见面,大多数狩猎队都要在那儿装备好。

这位顾客荷赖姆·布尔丈克尔和他的夫人,按预定时间到达。他们在诺弗克旅馆会见了那位著名的狩猎家。在未来的一个月里,他们的生命将有赖于他的本事和胆量。

比格上校淋漓尽致地扮演了他的角色。他谨慎地提到他在战争中立下的功绩(他不说是哪一次战争),还说出一连串他从前的顾客的名字,如奥地利阿奇壮克以及挪威王子等。布尔丈克尔夫人完全被这位身兼战争英雄和荒原英雄的人物迷住了。布尔丈克尔先生也很高兴,但也稍许有些不安。不管怎么说,这位职业猎手似乎太高级了一点。

比格拜访了一家狩猎装备公司,他们为他办理一切,而他对这一切一窍不通。他们为他取得了狩猎许可证,请了有经验的本地的扛枪人和辨踪人,装备了30天的食物,还有帐篷、吊床、折叠式帆布澡盆、吉普车、越野车等等。

就这样,“上校”领着顾客,本地人领着“上校”开始了他们的狩猎。

第一个星期一切都还可以。布尔文克尔先生猎杀了一头大象:他的子弹几乎没伤着大象,但他那威风凛凛地白人狩猎家和三个黑人扛枪人同时开火,大象倒下死了。

奇怪的是树上一只猴子也同时被打死了。比格上校解释说,他的扛枪人中有一个人的枪法不怎么好。但布尔文克尔先生想起来了,当时比格上校的枪很奇怪地乱晃,开火的那一刹那,枪口大大地高过大象的背部,完全是指向了树上的猴子。

猎物中又增加了一头水羚,一头角马,还有一头斑马。但每一次的行动,都使布尔文克尔先生对这位白人狩猎家增加一份疑惑。他开始怀疑这位白人狩猎家是个骗子。

后来有一次碰上狮子。布尔文克尔夫人离开营地约30米远要去打一只汤米羚,她拿的是一技0.275的吕格比枪,这种枪打羚羊正好,但对付不了大野兽。然而她并不害怕,因为她身旁跟着白人狩猎家,他拿的是0.470的尼特罗连发,这是一种非常厉害的枪,什么野兽都对付得了。

象草中竟然钻出来一头雄狮,它盯了两位猎手一会儿,然后转身要走,并不想惹麻烦。夫人知道自己的枪不是用来打狮子的,便悄声对比格说:“干掉它!”比格上校瞧瞧身旁,这一次他的扛枪者一个也没跟着,帮不了他的忙。管他呢,没什么可怕的,这头狮子一定是个胆小鬼。它不是要跑吗?如果能射杀这头狮子,这该是他多大的荣耀啊!比格举起他的大枪开了火。

接下来发生的事吓破了他的胆。那头受了伤的狮子愤怒地咆哮一声,扑向开枪者。

比格上校扔下枪,不顾一切地逃命去了。而布尔文克尔夫人没有退却,也朝狮子放了一枪。狮子奋力一扑,压倒了夫人,利牙和尖爪都抓住了她。她只听到另一声枪响,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当她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帐篷里的吊床上。一位老枪手刚给她上好药扎完绷带。

“出了什么事?”她问道。

“这位枪手及时开了火,狮子死了。”她丈夫说。

“比格上校呢?”

“滚了。我让他打包袱回家去了。我对他说,如果再让我看到他我就把他宰了。”

“但没有他我们回不了内罗毕。”

“废话!我们的非洲朋友会把我们带回去的。至今为止,这次狩猎旅行靠的完全是他们。你想到没有,要不是这位枪手,你已经没命了。比格像个被吓破胆的兔子一样跑了,把你留给了狮子。白人狩猎家,哼!他是个冒牌货。甩掉他还真是我们的运气呢!”

就这样,比格上校游荡了三天三夜,现在。一股烤内和鸡蛋的香味把他引到了亨特的营地。

他这个不速之客已经被人发现了。他梳头、歪戴帽、挺胸装模作样都被罗杰看见了。罗杰还发现了树权上趴着的小豹子。这位不速之客也看见了罗杰,他喊道:“小家伙,我想见你的主人。”

罗杰不在乎“主人”这个词,可“小家伙”却着实让他恼火。他那貌似无邪的脑袋里又闪出了鬼点子。他朝前走了几步,在离豹子趴着的那棵树很近的地方停下了。要与他接触,那个陌生人非得从那个树杈下走过不可。

罗杰彬彬有礼的开口了:“早上好,先生。我该给我的主人通报谁来了呢?”

陌生人挺起胸、昂起头说:“本杰明·比格上校,职业猎手。”

“是谁呀,罗杰?”传来了父亲的声音。

“是个大人物,爸!您来一下。”

老亨特过来了。要不是罗杰伸手拦住他的话,他就会直接从小豹子的树杈下走过去与来访者握手。来访者报了姓名和军阶。

老亨特想,我认识所有的白人狩猎家,但从未听说过这一位。但他也只是说:“欢迎,你怎么一大早就出来了?你的营地就在附近吗?”

“不是,先生。我原来作一个美国傻瓜的向导,还有他的夫人,一个更大的傻瓜。他们的愚蠢使他们不断陷于绝境,是我一次又一次的拯救了他们。他们不听我的指示,我只好取消合同,把他们打发回内罗毕了。”

“你怎么办呢?”老亨特问,“你一个人留下,没车,没枪手,没食物怎么办?”

“我不在乎这些事。”比格虚张声势地说,“我对这块土地了如指掌。只要有这个——他拍了拍手中的枪一我就不会挨饿。有那么多的猎物,何况我的枪法还不错。”

“那你一定吃过早饭了。”

比格朝老亨特身后的篝火和餐桌上望去,不禁咽了几下口水。

“嗯,呃,如果你们不介意的话,我可以跟你们一块坐一坐。但我可不吃东西,我饱得很。”他拍拍肚皮,“没什么比烤野牛排更好吃的了。”

“这么说今天早上你就打了一头野牛?一个人对付一头野牛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比格立刻神气的像只鼓起肚子的牛蛙:“你们要是干这一行有我那么长的年头,你们就不知道什么是怕了。”他朝餐桌的方向迈了一步。这时他几乎就站在小豹子的树杈下。罗杰心里说,再来一步,一步就行。

比格又跨前一步,接着他就发出了一声非人的尖叫。有个咆哮的东西扑到了他的头上,把他撞了个趔趄倒在地上。他扔掉枪,两臂乱舞,两腿乱蹬,想从这只可怕的野兽爪下逃生。他的尖叫让人以为他的末日来临了。

老亨特抱起小豹子,把这个魂不附体的人扶起。当比格看到攻击他的野兽只不过是一只吃奶的小豹子时,他满脸通红。老亨特假装什么也没看见,他对比格说:

“你起码得喝杯咖啡吧。”说完就领着客人走向餐桌。

比格几乎是一言不发地吃了六只鸡蛋,八片烤肉和十份涂了牛油和蜂蜜的面包,喝了五杯咖啡。老亨特看出来,他的客人是饿极了。他叫厨子再烤一大块羚羊肉来。比格一下子就吃光了。又喝了几杯咖啡之后,他那被吓跑了的、自命不凡的神气才又回来了。

“随便问问,”他边说边向四周张望,“你们的职业猎手向导呢?”

“我们没有职业猎手向导。”

“什么?没有职业猎手向导?你们的处境不妙啊!你们从哪儿来?”

“纽约。”

哈!比格想,又是一个无知的纽约佬。比格已经蒙过一个纽约佬——起码蒙了一个星期——也许对付这一位会更加得心应手。

“一个城里人。”比格说,“纽约市的街道绝不是了解狩猎大野兽的好地方,是不是啊?

“我想,是的。”

“这么说你们对狩猎一无所知啰?”

老亨特微微一笑说:“知道一点。”他想,用不着跟这个人解释,自己并不只是个城里人。老亨特在城里有幢房子,但他大部分时间都在乡下的动物农场里,他的农场里养着从非洲、印度、南美等地抓捕来的野兽,出售给动物园、马戏团、游艺班子。他想,也用不着说明通过那么多次来非洲狩猎,他对狩猎的了解比大多数职业猎手都多得多。他不但能射杀野兽,还能活捉它们,这可难得多。

他的两个儿子也是好猎手,在亚马孙丛林中,在他的指导下,他们活捉了许多珍奇的动物,有大食蚁兽、貘、大蟒(世界上最大的蛇类),以及美洲虎。在太平洋,他们捕到过大幅馈、大鱿鱼、大章鱼,还潜入海底搜寻沉船上的珍宝。

“我跟你说说我的打算,”比格神气他说,“你们需要我,这很清楚,我不会让你们失望的。很幸运,我刚好有空。我给你们当向导,要价很低——300镑一星期,怎么样?但请注意,我不能跟你们太久,我还有很多其他重要的聘约。”

“不用了,谢谢你。”老亨特说,“我不打算占用你宝贵的时间。祝你能安全返回内罗毕。”

一阵恐慌袭上比格心头。他可不敢再回到那个猛兽出没的荒野中。即使他不是被野兽抓住并很快地被结果掉的话,他也会慢慢饿死,然后就是兀鹰来剔他骨头上的肉。说到内罗毕,他连它在东西南北那一方都搞不清楚。无论如何他得想法留下来靠这个狩猎队保护自己。

老亨特从他的目光中看出了他的焦虑,他的心软了。老亨特对野兽都有着天生的仁慈,更不用说对人了。他不喜欢这个大骗子,但他不忍心把他赶回丛林和荒野中让他听天由命去。

他开口了:“我们不需要职业猎手,但如果你想留下来,我们很高兴有你这样一位客人和我们一起完成这次狩猎。”

比格心中的一块千斤巨石落了地,他小心地、不露声色地松了一口气。

他噘起嘴,慢吞吞地点点头,似乎正认真地考虑这个提议。“我是个相当忙的人,”他说,“不过,我不会弃你们而去,免得你们碰到许多麻烦。”他高兴地挥挥手:“佣金就算了,如果能帮你们的忙,我就留下来陪你们呆几天。”

老亨特心想,你能帮助我们的最好方式就是别来妨碍我们,但他嘴上说的却是:“别客气,我让孩子们给你支顶帐篷。”

6、最大的“锄草机”

罗杰从未见过的最大的“锄草机”正在割草。

就在营地外面,一个像门那么大的嘴巴正在连根啃掉地上的草,啃得是那么干净,以致“锄草机”后面出现了一条宽130厘米的寸草不留的小径。大嘴后面连着的身躯就像营地里的帐篷那么大。

“天哪!”罗杰叫出声来,他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听到叫声,那庞然大物停止了咀嚼。它抬起头来用那鼓得几乎要掉下来的大眼睛瞧着罗杰。

它朝前走了一步,又停下来,似乎在想,这奇怪的两条腿的东西伤害不了它,何必跟他过不去呢?它不怕他,能一口将他吃了。但它并不喜欢这种食物,它还是喜欢草。

“看!”罗杰的舌头终于又听使唤了。哈尔和父亲回过头,河马两耳支楞着,眼睛更加鼓了出“别动!”老亨特说,“如果不去惹它,它就不会攻击我们。”

“瞧它的肚子多大,大概有8米高——几乎与它的身体一样长,它从头到尾大概有5米长。”

“它有多重?”

“差不多有三四吨重。”

“瞧,它在打哈欠!”罗杰喊到。

也许是想表示它不在乎这三个小玩意,也许是它真的还没睡醒。河马张开大嘴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亨特父子看到了一个阔130厘米,深120厘米的洞穴。罗杰几乎可以跨进去——他可不恕这么做。洞穴两旁是顾大的牙齿,大部分是臼齿,而前边的犬齿足有1米长。

罗杰说:“很多大象的牙齿都没那么长。那些牙齿真像它们的样子那么厉害吗?”

“可以咬穿金属,这一头的牙还不算很长呢,我见过130厘米长的。上牙不断地磨下牙,不让下牙长得过长。如果上面那一颗牙掉了,下面那一颗就会猛长,有记录的最长的河马牙长162.56厘米。”

“它们有什么用?——我是说那些长牙。”

“河马的牙非常硬,比象牙还硬。多年来人们用它做假牙,我猜想很多来这儿猎河马的猎人还不知道,他们嘴里的假牙是用河马的长牙做的。”

“博物馆买河马头吗?”

“买!一只河马脑袋值700镑呢!但如果我们能送一只活的回去,那我们可以赚四个700镑。我想汉堡动物园会想要这个小家伙的。”

哈尔叫了起来:“小家伙?!”

“是的,它还没长大呢,它很快就会习惯动物园的生活而不再思念它的非洲老家。”

河马的哈欠还没打完,罗杰说:“我还没见过这么长的一个哈欠。”

他的父亲表示同意:“对,它是打哈欠世界冠军。有时它从水里冒出来打哈欠时头仰得太高而来个后滚翻。不过它的哈欠可是大有用场的。它呆在水底的时候头总是向着上游的,大嘴巴张着,总会有些鱼随着水流进它的大嘴。这时,它脑袋一扬,鱼就进了它的喉咙了。”

它的厚嘴唇是玫瑰红色的。罗杰说:“我在想,不知道它用的是什么唇膏,恐怕一个嘴唇就需要一升多的唇膏,它一定喜欢红色,瞧它满身都是红的。”

河马那巨大的身躯上满是红色的液体。老亨特说:“博物学家们老是说,河马身上流出来的红色液体是血,其实那不过是红色的汗水。它很容易被阳光烧伤,所以大部分时间老呆在水下。如果需要露出水面晒太阳的话,它就要抹上很多的护肤霜。它最喜欢的护肤霜是烂泥。你们会想,5厘米厚的皮肤还怕被太阳光烧伤!——看看它脖子后面那些裂缝就明白了。它回到河里之后就会用泥浆填满那些裂缝。有一次我捉到一头年轻的母河马,它身上被阳光严重烧伤,我不得不给它注射了40c.c.s的青霉素,还给它挖了一个很舒适的泥坑让它呆在里面,一个星期后它就好了。”

这头河马的背上有8只鸟在啄虫子吃。它们特别留心那些褶皱,那里肯定可以找到叮咬河马的各种小虫。河马从不摇动身子驱赶这些鸟,有一只鸟追逐一只飞进河马嘴巴里的小虫而进了那个大嘴巴,它抓住小虫后,就停在一只牙齿上享用它的美餐。河马没有合上嘴巴来教训这只无礼的鸟。

老亨特说:“这种鸟是河马的好朋友。”鸟飞走了,这个庞然大物慢慢地合上它的血盆大口。它再次疑心重重地盯着这三个人,又是摇头又是喷鼻子,还扭动它那大屁股。

老亨特说:“它是在吓唬我们。”

“它不可能追上我们,”罗杰说,“它又肥又大又重,我跑得比它快一倍。”

老亨特说:“那仅是你的想象。尽管它很重,但跑起来却像马一样快。另外,树丛对你来说是障碍,对它却不是,不管什么树丛它都可以像推土机一样地压过去,千万别跟河马赛跑!”

河马不再理会它们,一心一意地去吃草了,并沿着它啃出的路前进。哈尔问父亲:“我们怎么样抓住它呢?”老亨特看了看哈尔缠着绷带的手臂说:“要抓住它,我得要你帮忙。今天我看你还得休息。”

“休息,不!我的手没事,一点儿都不疼。我们去追那个大家伙吧!”看到儿子很坚决,老亨特说:“好吧,但不能堵住它的路。”

“我们要不堵住,它就跑了。”

“如果你堵,你就会完蛋。它正在朝河里走。河马最不能容忍的事就是阻止它下河。那会使它发狂的,它会凶得像一头狮子加上一头大象。不要忘了,河马——河中之马。它喜欢水,谁要不让它下水,它就会跟谁拼命。让它回到河里吧。我们坐笼车跟着,再想办法把它拉进笼子里。”

计划完美无缺,但亨特父子忘了一个人,那就是他们的客人,比格上校。

比格上校已经漫步向何边走去。开始那草不过七八十厘米高,他越走地势越低,脚下的路也越来越潮湿。这儿的象草已经有三四米高。象草的样子虽然像芦苇或甘蔗,但它的确是一种草。它很粗糙,边缘锋利得像刀子。你要从象草丛中穿过,必然要被划得遍体鳞伤。象草长得很密,人无法穿过,而河马却能。力大无比的河马所过之处,象草丛中就出现了一条路,别的河马也会走这条路。走这条路的河马多了,这条路也就乎整畅通了。两旁高高的象草尖低垂下来,搭在通道的上方,下面就成了“隧道”。走“河马隧道”的不仅仅是河马,其他动物也走,人也走。

但如果一头河马正沿着隧道走向河边时,谁要胆敢挡住它的路,可就要倒大霉了。河马是不轻意改变主意的,它一旦决定要下水,就张着大嘴一直朝前冲,即使有一头犀牛或是大象挡在路上,它也会照冲不误。至于像人那么大的玩意,比如说像比格上校,对爱水的河中之马来说根本不屑一顾。

比格上校此时此刻正从河边回来,他走的正是一条河马隧道。早晨的空气是那样新鲜,象草顶棚下是那么凉爽,真美啊!可这时他脑子里想的却是中饭,虽然这时候他肚子里的早餐还没消化完呢!他回想这几天来在这儿的惬意的生活,多亏了这些黄毛小子们让他参加他们的狩猎队。

前边传来一阵“沙沙”声,但他两眼只盯着地面走着,根本没注意到前边的情况。“沙沙”声越来越大,到他抬起头来时,才发现前面有两只鼓起的眼睛瞪着自己,两只眼睛后面是黑乎乎的巨大身躯,将整个隧道堵得严严实实。这时,人与河马都站住了。河马张开满是短剑般利牙的血盆大口发出一阵令人胆战心惊的怒吼,像山崩一样。

上校手忙脚乱地开了一枪,当然是什么也没打中。对他来说,这个射击目标还不够大。这一枪大大地激怒了河马,它放开四蹄朝前狂奔过来,上校扭头就跑,他并不很紧张,他认为自己跑得比那笨拙的家伙快得多,这么个大块头笨蛋决不会赶上他。

可这时他已感到一股热气喷到了他的后脖子上。他扔掉枪想跑得更炔些,但仍无法摆脱那一股股热气。那热气像是从喷气发动机中排出来的热气流,一下子把他的帽子吹跑了。这头河马似乎很得意地喷着鼻息,上校感到它那厚嘴唇,也许是那獠牙戳上了肩头。他一跤摔倒在地,这下完了,要是那个活压路机从他身上辗过,会把他整个儿嵌到土里。

可是他的感觉不像是入地,而是上天:有东西钩住了他的猎装上衣,把他从地上抛起,穿过象草顶棚,然后又落在象草中,摔到地面上。比格上校大口喘着粗气,躺在快如剃刀的象草床上,又痛又痒。他听到那台压路机从身旁轰轰隆隆地开了过去,然后是哗啦一声,就开进了河里。

从那令人难受的象草丛中爬进河马隧道后,比格上校发现自己的脑袋、双手被象草划破的地方都在流血。他以为自己已经被摔得散了架。他活动了一下身体,发现并没有什么不得劲,就是衣服背后有一个大洞,那是被河马的利牙扎穿的。他跌跌撞撞地朝回走,看到自己扔掉的枪,捡了起来。这时前面传来了一阵脚步声,亨特和哈尔出现在他眼前。他立刻装出一副神气活现的样子。

“出了什么事?”亨特问道,“我们听到了一声枪响。”

“没错。”比格说。他在动脑子,遇到这种狼狈的事情,他从来不会实话实说的。按他的本性,他得编出一个天花乱坠的故事来。

“你怎么全身都是血?”哈尔追问。

“河马!在隧道里撞上了,我们拼了个你死我活,不过我赢了。”

“但那些伤口?”

“被牙咬的,我曾经被它咬住过。”

老亨特说:“奇怪,牙齿咬不出这种伤痕。看起来像是被象草划破的。”

比格显得义愤填膺:“先生,我希望你不要怀疑我的话。那是一场肉搏战,而且是一边倒的。一个80公斤重的人对一头3吨重的野兽!我终于把枪捅进了它的大嘴里,那一枪差一点把它整个头顶都掀开了。”

“那你把它打死了?尸体呢?”

“嗯!它挣扎到了河里才死,尸体可能被水冲到下游去了。”

老亨特含笑说道:“我们一同去瞧瞧。”比格拦住路说:“我告诉你,这没意思,你们要的是活野兽,不是死的,而这头已经死定了。”从何里传来了一声河马雷鸣般的吼声。

“这不像是死河马的吼声。”亨特和哈尔从比格身旁挤过,朝河边走去。

比格跟在他们后面。嘴里还在不满地嘟哝着。

他们走出隧道来到河边,河马就在那儿,半淹半露浸在河水里。比格简直不能相信他竟然没有蒙住这几位“旅游者”,于是他便硬说这是另一头河马——他射杀的那一头,早被激流冲到下游几公里之外了。但亨特父子认得这就是同一头河马,它经过营地的时候他们就认认真真地观察过它。它的头顶根本就没有被打开,而实际上,看不出它身上有哪个地方曾被子弹打破过。

“我们回去把车弄来,”老亨特说,“上校,你可以留在这儿看着它,但请注意,千万不能再开枪,你也许会歪打正着的。”

为了把车开到河边,必须由非洲队员用砍刀把河马隧道砍宽。他们动用了最大的一辆卡车,上面的笼子有5米多长,是用2×4厘米的高强度铁条加固的。

这时那头河马浸得更深,只有头顶还露在水面上。它还能听得到,看得见,能呼吸,因为河马的耳朵、眼睛和鼻孔都长在头顶上,而不是长在头的前部或两侧。如果它想完全潜入水里,那也很简单。在水下它的眼睛还是睁开的,而耳朵和鼻孔有阀门关住。深吸一口气后,它可以在水下呆6~10分钟。

老亨特说:“人类最好的潜水员在水下只能呆2分多钟,它的潜水时间不仅是人类的3倍,而且还能在水底行走,边走还边吃水草。”

“它似乎不太友好。”哈尔说。

“你不能指望一头刚被人用枪打过的野兽对人友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