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量宇十分意外,愣了一下才问:“为什么要交给你?”
“因为现在我是唯一一个有可能取得魏崇义信任的人,”文潇岚把先前与魏崇义的对话向范量宇复述了一遍,“这个人又老又犟又得了绝症,已经不会吃任何威胁了,我知道你们有读心之类的法门,但他的身体恐怕也承担不起。而他对你们守卫人是从骨子里的不信任。也就是说,你把他带回去也没有任何作用。”
“倒也有理。”范量宇沉吟着,“但你确定你就一定能劝说他?”
“我不敢确定,但我必须要试一试。”文潇岚说,“这是唯一的机会。”
“但是你……”范量宇有些踌躇。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文潇岚说,“我也知道,我这样只会在学生会斗小婊砸的废柴永远也不可能适应你们的世界。但现在已经不是去细分你们我们的时候了。从魏崇义的口风来判断,他所掌握的秘密,可能直接决定着你们和魔王之战的最终命运。如果魔王真的赢了,不管是你的世界还是我的世界,最后只怕都要变成尸山血海——那时候再去分你的我的还有什么意义呢?”
范量宇没有回答。他捡起地上的篮球,随手拍着球,不时出手向着篮筐扔一下,要不是那两颗头颅太过骇人,乍一看还真像是一个在野球场上练球的篮球爱好者。文潇岚知道他是在思考权衡,所以也并没有去打扰他,而是查看了一下魏崇义的状况。还好,虽然魏崇义始终昏迷着,但身上没有显眼的外伤,呼吸也很平稳,看来没有大碍。但那个不幸的被侵占身体的白衣女孩,如同范量宇所说,也早已经死亡。人命对于这些黑暗者来说,犹若草芥。
范量宇漫不经心地投了几次篮,没有一个能进筐。最后他抱住了球,猛地高高跃起,把球扣进了篮筐。那个陈旧的篮球架经受不住范量宇那惊人的力量的撕扯,轰然断裂倒塌。
“好吧,我会去给你安排。”这一下石破天惊的扣篮仿佛也让范量宇的心情舒畅了不少,“不过,这件事结束之后……”
“我会躲得远远的,不管你们打得怎么天翻地覆,我都不会去管的。”文潇岚打断了他的话,“但在此之前,至少让我把这个忙帮完。”
范量宇盯着文潇岚看了许久,最后把视线转移开:“好吧。”
二
冯斯调动着自己贫瘠的文化积累,回忆起一些和格萨尔王有关的常识。格萨尔王是藏族英雄史诗《格萨尔》的主人公,是莲花生大师转世,在一个妖魔横行、民不聊生的时代降生到了藏地,成为岭国的国王,一路斩妖除魔为民造福。
也就是说,从“斩妖除魔”这个角度来说,格萨尔王倒还真和守卫人有些类似之处。冯斯想着,发问说:“这么说,格萨尔王并不是一个史诗里的虚构人物,而是真实存在的了?”
“确切地说,并不存在一个名叫‘格萨尔王’的个体,”王欢辰说,“格萨尔王的传说,本身就是一个刻意流传下来的对魔王的警示。我们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族群。”
“族群?”冯斯眉头一皱,“像守卫人那样吗?”
“有些类似,但我们并不是守卫人。”王欢辰说,“你应该能看得出来,我没有附脑,只是一个普通人,这里其他的所有人也和我一样,都只是普通人。所以,我们这个族群其实是以普通人的力量和魔仆战斗了许多个世代。”
“这怎么可能?”邵澄忍不住插嘴说,“以凡人的力量,没有可能和魔仆相抗衡的。”
“有可能,虽然自身的力量不足够,但如果能驯化妖兽的话,就能够利用妖兽去和魔仆进行对抗。”王欢辰回答。
“驯化妖兽?”冯斯想起了自己接触过的那些或庞大或精悍、或愚蠢或聪明的怪物,“我怎么觉得这玩意儿听起来比移植附脑风险还大呢?”
“的确风险很大,但我们并没能获得移植附脑的技术。”王欢辰说,“雪域高原是一个很独特的封闭环境,不能像其他地方的人一样可以互相交流互通有无。所以你们都学会了对附脑的使用,而我们,只好不走寻常路了。”
他说着,从书架上取下了一本狼毒草纸装订而成的小册子,在两人面前翻开。灯光下,冯斯看得很清楚,这本册子大概是用藏文和图画配合的方式,来讲述这一群藏人驯化妖兽的历史。虽然藏文他一窍不通,但那些图画倒是朴拙浅显,很容易看明白。
“倒是走出了一条独特的路。”冯斯表示佩服。在他面前的这一页正好描画着一个藏人在雪山里冒着危险采药,再往下的另一张图,则是大锅熬药。邵澄已经猜出来了:“你们是用药物去控制妖兽?”
王欢辰点点头:“没有别的办法。我从头说起吧。根据我们所掌握的资料,对于当年魔王内讧后消失的那段历史,大致是这么推断的:在涿鹿之战后,由于魔王的力量暂时消失,导致了全球大部分的魔仆处于孤立无援的状态。而位于西藏的那只魔仆,恰好就在失联的时候遭遇了一场雪崩,被深埋起来了。这之后,两位魔王渐渐恢复元气,一点一点地召唤过去的仆从,西藏的这一只魔仆却始终杳无音信,本来由魔仆负责豢养的两只巨鼠也由此没有了主人,只能悄悄蛰伏起来。两位魔王以为那只魔仆不存在了,于是遗忘了它,却不曾料到它在一个意外的机缘下重新复苏,然而……思维却混乱了。”
“思维混乱?”冯斯一怔,“意思是发疯了?失忆了?”
“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王欢辰说,“它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忘记了自己的使命,只是凭借着还深藏在潜意识里的本能不断地制造和培养妖兽,对藏民们施行杀戮。”
“嗯,听起来有点像是武侠小说里那些发了疯的高手,”冯斯说,“我有点儿了解了,《格萨尔王传》里所提到的那个妖魔横行的时代,其实就是对妖兽肆虐的真实写照。”
“没错,那是一段非常黑暗的时期,”王欢辰说,“那时候即便中原地区的文明也仍然处在相对原始的阶段,我们的先民们无法和外界沟通,无法获得成为守卫人的技术,一开始几乎是任由妖兽宰割。直到后来,我们渐渐找到了用药物影响妖兽、甚至控制妖兽的方法,才算是终于找到了转机。那只魔仆毕竟独力难支,何况本身头脑也不够清醒,不能完全发挥出属于它的智慧,渐渐落于下风,最终被击败杀死。然而,在这样的当口,人性的贪婪却显现了出来。你们能猜到发生了什么吗?”
邵澄不大明白,冯斯却低头思索了一会儿,慢慢地说:“我来猜一猜吧。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们就开始抢胜利果实了,对么?”
王欢辰叹息一声:“没错。一部分上层的人决定囚禁魔仆,把操控妖兽的技术霸占起来,并且试图以此来奴役藏人。他们击败了魔仆,自己却成为了新的魔仆。幸好,那只是一部分人,还有其他人不愿意同流合污,坚定地反对他们。”
“那群反对的人,应该就是你们这个族群的先祖了,对吗?”冯斯问。
王欢辰点点头:“只是操控妖兽的方法在他们手中,我们的先祖一开始也无能为力,只能藏身于暗处、就像现代的地下游击队那样进行战斗。那一场战争异常惨烈,甚至于超过了和魔仆的斗争本身,因为魔仆和妖兽的智慧是远远比不上人类的,何况我们只能一点点根据残损的资料摸索对付妖兽的方法。不过最终,我们还是胜利了,魔仆、妖兽和野心家都被埋葬在高原的冰雪之下。”
“既然你们胜利了,为什么还要藏起来?”邵澄问。
“因为那一场战争让我们对魔王的力量产生了恐惧,”王欢辰回答,“西藏生存条件远比汉地艰难,人口也少,在先战魔仆再藏人内战之后,我们一度怀疑会遭遇到灭族的危险。所以,在战事结束后,我们决定把控制妖兽的技术封存起来,消灭掉所有曾被我们用来帮助作战的妖兽,让整个西藏恢复过去的平静。从那以后,我们一直默默地观察着西藏,也观察着藏区之外的世界,但始终没有现身过。”
“后来那些欧洲人来到藏区,形成了一个独特的黑暗家族,害了不少人,你们也没有想过去制止?”冯斯有些不满。
“他们所造成的破坏,相比之过去的魔仆,根本不算什么。”王欢辰不以为忤,“而且,汉地的守卫人迟早会发现他们。事实证明,他们虽然疯狂,但并没有带来什么巨大的灾难。我们的力量不能够为了这种小事而轻易动用。我知道你是一个充满正义感的人,对这种袖手旁观的冷漠很不高兴,但相信我,我们必须这样做。”
冯斯反倒是尴尬起来:“别,这顶高帽我不接,我哪儿有什么狗屁的正义感,也没有资格去审判你们。不过,你们一直潜伏到现在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呢?”
“为了魔王的真相。”王欢辰目光炯炯,“我们深知魔王力量的可怕,所以反过来,我们绝不信任任何掌握了这种力量的存在。守卫人数千年来和魔仆们一直在进行着对抗,我们当然也了解这一点,但同样的,我们也深知,这样的对抗是别无选择之下的被迫为之。假如魔王真的被彻底杀死了,守卫人们成为了地球上最强大的力量,他们还会安于现状吗?他们还会心甘情愿去做普通人类的守护者吗?我们倾向于——不相信这一点。”
冯斯叹息一声:“这个说法,已经有好几个人跟我提过了。我也一直不知道该怎么做出自己的判断,可能是因为我现在已经拥有了守卫人的能力,却还有着一颗普通人的心。这一年多的时间里,我见过太多守卫人世界里的丑陋面,即便是身边很熟的人也会耍得你团团转,但是要对抗魔王,又不能离开他们。”
“可是,我们并不认为要对抗魔王一定不能离开守卫人。”王欢辰说,“我知道邵先生听了一定会不高兴,但是这千百年来,守卫人光是和残留的魔仆妖兽作战就已经精疲力尽了。他们真的可能是魔王的对手吗?”
“我不会不高兴。”邵澄说,“这个问题其实我也在反复思考——没有人比守卫人本身更知道魔王的力量有多可怖。所以我也有点明白你们的思路了,你们觉得依靠守卫人去消灭魔王是不现实的,所以想要找到另外一种能和魔王对抗的方法。那么,你们找到了吗?”
王欢辰摇摇头:“还没有,但我们一直在向着这个方向努力。在我们看来,如果不能找出魔王的本质,其他的一切都只是皮毛,甚至连皮毛都达不到。”
“但是现在,你突然主动联系邵先生,还把他和我带到了这里来,说明你已经有了一些突破了,对吗?”冯斯问。
“我给你看一样东西。”王欢辰说着,爬上梯子,从书柜高处的某一层取下了一个木盒子。打开盒子之后,里面是一张残缺不全、带有烧焦痕迹的纸页,而且上面全是藏文。好在还能隐约分辨出一些图画的内容,冯斯索性用蠹痕创造出一个放大镜,在照明灯下眯着眼睛费劲地辨认着。
“这是什么玩意儿?好大一坨……”冯斯一边看着一边嘴贱,“看这么骨骼清奇的相貌,像是个妖怪……魔鬼……魔王?这是魔王鲁赞吗?和你家唐卡上那位长得挺像的。”
“是的,就是魔王鲁赞。”王欢辰说。
“那他身边的这些又是什么?”冯斯细细观看着,“这好像是……一片水域?这是大湖吗?”
“对,大湖,就是我们所说的‘海子’。”王欢辰回答。
“然后这个是……一棵树?对吧?一棵树。树的旁边是头牛,这个好认。”
“对的,一座海子,一棵树,一头牛。”
“魔王和这三样东西,代表着什么?”冯斯问。
“不是三样,是四样。”王欢辰说。
“四样?”冯斯搔搔头皮,“我明明只看到三样啊。难道这个海子里还藏着什么东西?”
“不在海子里,在鲁赞的身上。”邵澄说,“你仔细看他的额头。”
“额头?啊,没错,额头上还真有个玩意儿。这是什么?好像是……一条鱼?”冯斯的鼻子都快要凑上去了。
“这就是魔王鲁赞的四个寄魂。”邵澄说,“藏人没有不熟悉的。”
“四个寄魂……那到底是什么?”冯斯说,“难道是和伏地魔的魂器差不多的东西?”
王欢辰点点头:“没错,东西方神话里都有类似的传说,把灵魂分散开来寄托在某些物体上,只要不消灭光这些灵魂碎片,灵魂的主人就永远不会被杀死。魔王鲁赞的四个寄魂就是一片海子、一棵大树、一头黄牛和额头上的一只小金鱼。当年格萨尔王就是在被鲁赞掳走的妃子梅萨的指点下,先毁掉了海子、大树和黄牛,然后一箭射破金鱼,取走了鲁赞的性命。”
“这个传说,难道和现实有什么联系?”冯斯问。
“联系很紧密,”王欢辰说,“这是我们的先祖毁灭那群背叛者时,从他们的领袖的密室里发现的。那位领袖一直在修炼着一些古怪的法术,其中绝大多数都是装神弄鬼骗人的,但有一样却在装神弄鬼的外皮下存在着一些真功夫,那就是通灵术。”
“通灵术?”
“对,通灵术。通灵术实际上是并不存在的,但那位领袖却的确掌握着某种读取他人思维的手法,我们后来对他的尸体进行了解剖,发现他长有一个附脑。也就是说,这是一个天生变异的附脑人,可能也是古代藏区唯一存在过的一个附脑人。”王欢辰说,“不过,他的附脑并不完善,并不能像那些真正经过训练的守卫人那样清晰无误地读取他人的思维和记忆。他只能做到被他人的思维所影响,然后在潜意识的驱动下,完成某种类似于‘自动写作’的记录和演绎。”
“我懂这个意思,通俗点说,就是乡村神汉们跳大神的真实版。”冯斯说,“所以说,这张图也是他跳大神的结果了?”
“否则他不会那么重视,把这份资料藏得那么深。”王欢辰说,“我们猜测,他在研究那只半疯癫的魔仆的过程中,终于和魔仆发生了头脑的交感,并且读取出了一些真正有用的、历史上从来没有任何守卫人掌握过的重大信息。”
“也就是说,一个半疯癫的魔仆,和一个无法精确表述读取内容的读心者,联手留下了魔王的秘密?”冯斯惊叹不已,“简直搞得我要相信上帝的存在了。那这幅图到底指向何处呢?”
“据说,那位领袖在最终战败之前,亲自开口留下了一段说唱词,正是格萨尔王传中北地降魔的故事的最早雏形。而他也不断在一种近似癔症的状态中反复描绘鲁赞和四个寄魂,这让我们可以确定,这个故事当中一定包含着很深的隐喻,极可能就是魔王的终极真相。所以后来,我们推动了格萨尔王传的诞生,虽然其他的故事都只是编造,但北地降魔这一章却饱含着深意,希望能有后来人能把它解读出来。”
“原来你们才是格萨尔王传的真正创始者,所以自称格萨尔王的后裔倒也挺合情理的了,”冯斯说,“可是,这个故事到现在依然没有被解读出来。”
王欢辰沉重地叹了口气:“因为线索太少啊。我们做了各种各样的猜测和解读,想要推测出那四个寄魂到底代表着什么,以及它们对魔王而言意味着什么,是不是真的摧毁了四个寄魂就可以杀死魔王。为此我们坚定地杜绝了附脑的引入,反而调动所有资源培养历史学、考古学、古生物学、地质学等等方面的学者,期待能从历史的遗留中找寻答案。”
“嗯,守卫人们靠武力,日本人靠生物科技,你们钻研历史考古,倒是各有各的道路走。”冯斯说。
“我们从历史的种种细节里找到了大量魔王对人类文明、以及人类出现之前的生物进化的干预证据,”王欢辰说,“守卫人终究只是猜测,但我们却可以坐实,整个地球生命的进化史,就是魔王的实验史,而人类,正是他们最接近成功的实验品。但是这个实验品出了很严重的问题,导致了两位魔王最后的决裂和同室操戈,也给了人类几千年宝贵的喘息和发展时间。然而,问题出在哪里,还是没有人知道。不过,倒是找到了其他一些守卫人并没有能够掌握的发现。”
“你指的……是不是巴丹吉林庙今天发生的那档子事儿?”冯斯忽然想起,“来这里之前,邵澄说过,你们是巴丹吉林庙最初的创建者之一。你们为什么要在沙漠深处建造这么一座庙?那个时间和空间的错位到底是怎么回事?梁野去了哪儿?”
“巴丹吉林庙的实质,是一个观测点。”王欢辰说。
“观测点?观测什么什么的?”
“观测寄魂可能埋藏的地点。”王欢辰吐字清晰地说,“巴丹吉林庙只是这个世界上的若干个观测点之一,我们现在所处的这个冰川,则是另外一个。除此之外,在中国以及中国之外的区域,都存在着这种观测点。”
冯斯想了想:“寄魂可能埋藏的地点?这也是你们从历史文献里找到的?”
“还包括我们亲自主持的考古发掘。”王欢辰说,“我们发现,在战争之外,魔仆们还策划了不少的隐秘行动,完全不和人类接触,似乎是为了隐藏什么东西,又或者是寻找什么东西。只不过,随着守卫人势力占据上风,那些魔仆都隐遁起来了,但是他们活动的痕迹被我们捕捉到了,并且相应地找到了十来处这种可疑的地点。”
“你们没有挖地去找找么?”冯斯刚说完,就拍了拍脑袋,“哎呀,真笨!魔王就算是要藏什么东西,肯定也是利用异空间去藏,不会笨到在地上打洞的。”
“是的,所以我们才在这些敏感区域都安排了人手,并且做好了各种措施。”王欢辰说,“以巴丹吉林庙为例,18世纪中期正是准噶尔贵族和清廷交战的时候,我们为了避免在当地的活动引起怀疑,索性选择了在沙漠中央修建这座神庙。不过,倒也并非纯粹为了监视魔王,在沙漠腹地里建造一座喇嘛庙,本来也是很多人的夙愿。是不是觉得可笑?”
“不,一点都不可笑,至少在现在的我眼里,一点也不。”冯斯认真地回答,“我的朋友文潇岚以前去过巴丹吉林庙旅游,见到过庙里的住持——应该就是你们的人吧?回来对我夸奖了一大通这座庙的修建如何如何不可思议,一代又一代的喇嘛坚守在沙漠深处又是多么多么的虔诚坚贞。那时候我还嘲笑她‘仁波切中毒’呢,但是经历了那么多的事情之后,回头看看,忽然才觉得,有信仰其实并不是什么坏事。要是换了我,没有点儿什么精神支柱撑着,肯定没有办法在那种鸟不拉屎的地方一整年一整年地待下去。更何况,当我们以人类的脆弱躯体去面对魔王那样的存在时,心里藏着神啊佛啊什么的,总能……壮壮胆吧。抱歉我说得那么庸俗……”
王欢辰微笑着摇摇头:“佛本来就能带给人勇气,用词并不重要。我接着说吧。除了巴丹吉林庙,我们在其他不少地方也布置了类似的观测点,但我们本身没有附脑,对魔王力量的感应是很有限的,所以只能在守卫人家族里安插内应,通过他们的信息来加强监视。”
冯斯一拍巴掌:“所以今天,梁野刚刚出动你们就得到消息了!一定是梁氏家族发现了巴丹吉林庙里魔王力量的异动。不过,他们怎么会关注到那里的呢?”
“因为魏崇义,别忘了魏崇义曾经和梁野有过勾结,所以梁野也略微知道一点我们的事情,只是所知不详。”王欢辰说。
“魏崇义?他和你们到底是什么关系?”
“魏崇义……曾经是我们当中的一员。”王欢辰的目光中隐隐有些悲哀,“后来,他背叛了。”
三
范量宇替文潇岚安排的这个临时住所显然是动了一番心思的。这个小区外表看起来陈旧朴素,安保却很严,内部的绿化环境和建筑质量也相当不错。而文潇岚和魏崇义所在的这个单元,远离小区的各个出口,附近视野也相对开阔,还安排了范家的人昼夜监视,魏崇义想要逃跑只怕很不容易。
“这个小区我来过,”文潇岚说,“国家保密级别科技单位的宿舍,我以前代表学生会来拜访过老校友。你们守卫人真是无孔不入啊。”
“要是连这一点也做不到,还谈什么和魔王打架?”范量宇说着,递给文潇岚一个小小的玻璃瓶,“放在在老东西的鼻孔下面,拔开塞子,他马上就能醒。不过你的脸最好离远点——那味儿可不好闻。我走了。”
他转过身,准备离开这套小小的两室一厅,文潇岚叫住了他。
“最近……你一定有很多架要打,对吧?”文潇岚问。
“不会少。”范量宇简短地回答。
“小心点儿,别死那么快。”文潇岚说,“虽然你今天很惹我生气,我还是希望你能活着我好找机会收拾你。”
范量宇笑了笑:“好,那我尽量不死吧。”
范量宇用帽兜遮住他的头颅,离开了房间。文潇岚站在阳台上,看着他的背影在楼下渐渐走远,直到一个拐弯后消失在一栋楼后,这才轻轻叹了口气,转身走回屋里,走进了魏崇义的房间。这个得了癌症的老人此刻正躺在床上,陷入昏睡中,看上去是那样的衰弱无助,完全不像醒着时那样狡黠诡诈。
文潇岚定了定神,先揣了一把水果刀在衣兜里,再把玻璃瓶放到魏崇义的鼻子旁边,尽量伸长胳膊离得远一些,然后扒开瓶塞。尽管已经把脸转开,她还是闻到一股相当刺激的气味,忍不住连打了好几个喷嚏。
打完喷嚏,低头一看,还真灵,魏崇义果然缓缓地睁开了眼睛。他先是懵懂了大概有两秒钟,随即腾地坐起身来,动作相当迅猛。
“别激动!别激动!”文潇岚连忙说,“是我,魏先生,我是文潇岚,我们在医院见过的。”
魏崇义认清楚了文潇岚的相貌,仍然很警觉地翻身下床,在屋子里转了一圈,确认屋里除了文潇岚之外并没有别人,这才稍微显得安定了一些。他重新回到自己的房间,吃力地在床边坐下:“这是什么地方?”
“一个科技单位的宿舍。”文潇岚说,“这里很幽静,不会有人来打扰你。”
魏崇义哼了一声:“这帮子守卫人,果然在哪儿都有窝。”
“这不是守卫人安排的,是我……”文潇岚刚说到一半,忽然住口不说。她摇了摇头:“算啦,你这么老奸巨猾,我编谎话也不可能骗得过你的。没错,这间屋子是守卫人帮忙安排的,我这么一个没用的大学生可没这本事。但是请相信我,守卫人也的确是为了妥善地解决问题,才这么做的。他们答应了我,你只需要告诉我就行,我不必把你的秘密告诉他们。”
魏崇义有些吃惊:“他们真的那么说?”
文潇岚点点头:“是真的。他们现在别无选择,只能相信天选者的判断力。也就是说,只要你告诉了我,我可以只把秘密交给冯斯,而不必通知守卫人。你如果还是不想说,我不会勉强,只是请你考虑得仔细一些,不要那么急就拒绝我。”
她给魏崇义倒了一杯茶水,然后在一旁坐下。魏崇义喝了两口茶,放下茶杯,脸上阴晴不定。
“天选者现在去了什么地方?”他冷不丁地发问。
“啊,冯斯……现在好像在川藏交界的地方,”文潇岚回答,“那里有一个新近开发的冰川旅游区,他带着女朋友去那儿旅游了。呃,好像还不能算是女朋友,不过也差不多……”
“是詹莹的女儿,对吗?”魏崇义又问。
“对,是詹教授的女儿。”姜米说。
“川藏交界的冰川……詹莹的女儿……看来是天意啊。”魏崇义长叹一声。他重新站起来,来到窗边,看着窗外发了一会儿呆,然后回过头来。
“好吧,我把我所知的一切都告诉你。”魏崇义说,“先从我的身份开始——我是一个叛徒。”
他向文潇岚讲述了格萨尔王后裔一族的始末。文潇岚听得目瞪口呆:“真是没想到,居然在守卫人和日本科技组织之外,还有另外一支存在了那么久的力量。而且听起来,你们这一支好像是完完全全没有追寻任何利益,比守卫人和那帮日本人更难得呢。所以你选择背叛,也是为了追逐利益的原因么?”
魏崇义神情木然:“不错。我是一个异类,总是不甘心就那样过着离群索居而永远无法出头的日子。不妨告诉你,我们有一个很重要的基地,就藏在冯斯这次去旅游的冰川里,我在那个基地里待了整整三十年。生活条件倒是不能算很差,至少有茶喝有肉吃,但是那种寂寞和单调实在难以忍受。那个年代还没有互联网,我每天枯坐在冰层之下等待着接收可能的电报,不知道外面的日出日落,只有时钟提醒我一天又过去了。我不想一辈子那样下去,于是选择了背叛。”
“我逃离家族,离开了藏区,开始思考怎么能利用我对魔王世界的了解去获取足够的利益。最开始,我决定尝试着去移植附脑,但是我的体质其实根本不适合移植,结果手术失败了。万幸,我没有死,捡回了一条命,但却变成了现在这副鬼样子。”
“原来你的身体变得那么衰弱,是附脑移植手术失败了啊,”文潇岚的话语里有些同情,“我见过附脑移植成功但最后被附脑反噬的人,我们学校以前的一位校长,所以其实对普通人而言,没能得到附脑反而是一件幸运的事情。至少你还活着,不是么?”
魏崇义苦笑一声:“活着也未必是一种幸运。我休息了一段时间,至少能重新活动了,这时候也知道了附脑的可怕之处,不敢再去碰第二次。我开始意识到,格萨尔王后裔们坚持站在岸上观察,其实是一种保险的态度,只不过,自己不下水,未必不可以利用他们去换取其他的利益。而且,我还有一个愿望,希望能够利用魔王的力量恢复我过去的身体,不求什么特殊的力量,不要像现在这样半残就好。我这也是自作自受。”
“你的确是……”文潇岚咕哝一声,“所以你去找了哈德利教授?”
“是的,我在搜寻购买一些资料的时候,意外发现哈德利也在向同样的买家求购。我跟踪并且调查了他的背景,发现他对那些和魔王有关的蛛丝马迹最感兴趣。他是美国人,又是个普通人类,不容易引起中国守卫人家族的关注,我经过仔细思考后,觉得可以利用他。”
“但是按照冯斯的说法,哈德利也是个很聪明的人,而且警惕性很高,他怎么会相信你呢?”文潇岚问。
“对付哈德利这样的人,装成好人是没有用的,直接把利益摆在明面上,反而有好处。”魏崇义说,“我明确地告诉他,我掌握了很多他所不了解的情况,希望能和他合作,他获得学术成就,我分钱。当然,我的目的其实也不是为了钱,但我相信,直截了当地谈钱一定可以取信于他。果然,他相信了我的话,开始让我担当他在中国的临时助手。”
“在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哈德利在我的帮助下获得了不少进展,但对我来说却进展甚微,他并没能找出什么对我而言算得上新鲜的东西。但我也发现了,他的思路很敏捷,尤其不像我们一样已经有了思维定势,所以我还是很耐心。到了后来,终于,一个意外的突破性进展到来了。”
“是不是……那个上面刻有上古文字的木盒子?”文潇岚想了想发问说,“冯斯也跟我提过,范量宇也跟我提过,说是哈德利的一个朋友、一位姓袁的中国学者发现的?”
“袁川江不是哈德利的朋友,但他的女学生汤素静是哈德利的朋友,那个盒子上的字的最终翻译内容,也辗转被汤素静得到。哈德利正是从她那里得到了那些文字的翻译。那些文字让哈德利陷入了深思,但对我而言,却几乎就是打开一切秘密的大门。当然,还仅仅是‘几乎’,毕竟我那时候对守卫人世界的运转还没有理解得太深。”
“所以后来你才和梁野合作了。”文潇岚说,“你表面上是受制于梁野,但其实,你也在利用他刺探守卫人的真相和本质。而且你所开的那间疯人院,似乎……别有深意?”
“是的,在和梁野的接触过程中,我注意到了人脑和附脑间的复杂关系,就想到了利用精神病人来研究人脑的异化。后来的事情你大致也知道了,我和梁野互相利用,各有所获,我还藏起了哈德利从西藏带出来的魔鼠。可惜的是,我并没有从中获得什么,反倒是让天选者激发出了他的蠹痕。这大概或许就是天意了。”魏崇义再次一声叹息,听上去不无悔意。
文潇岚不知道该怎么接下去,只能默不作声。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想起:“对了,冯斯说过你身边有一只很邪气的黑猫?”
“对,金刚,那是我机缘巧合从一个快死的守卫人那里得到的,有着影响人精神的特殊能力,也只有它能压制住魔鼠。”魏崇义说,“不过,我在这一次的逃亡途中把它放掉了,毕竟我已经没有余力保护它了。”
“那只猫还是起到了很大作用的,要是没有它,冯斯现在还是个大废柴呢……你怎么了?”文潇岚说着,忽然发现魏崇义的脸色有些不对。
“我头疼。”魏崇义双手捧住脑袋,脸上的表情十分痛苦。
“是不是抗癌药的副作用?”文潇岚站起身来,“范量宇他们给你准备了充足的药物,其中就有止痛药,我去给你拿。”
刚刚走出两步,身后突然传来一声闷响。文潇岚赶紧转过身,只见魏崇义已经倒在了地上,两只手紧紧抱住头,喉咙里不断发出凄惨的呻吟。
“好痛!头要炸了!”魏崇义低喊着,“放过我!放过我!”
放过我?文潇岚愣了两秒钟,猛然间意识过来,这并不是什么急病发作或者副作用,而是魏崇义遭遇到了某种攻击!
糟糕,肯定又是什么守卫人或者黑暗者的蠹痕!文潇岚很是焦急,却也知道自己对此无能为力。她眼看着魏崇义在地上打着滚,情急之下,掏出了手机想要把范量宇叫回来。但啪的一声,手机屏在她手里碎裂了,整个机器也随之黑屏,不再有反应。
“是谁?”文潇岚扔下手机,大喊一声。虽然处于绝对的劣势,但和范量宇在一起混习惯了,她的胆气倒是很壮,也并不慌乱。
但是并没有人回应。文潇岚在屋子里四处找了一遍,甚至开门查看了楼梯和楼顶的天台,附近并没有藏着什么人。当然,守卫人有无数种方法可以隐藏起自己的行踪,找不到也并不意外。她只能郁郁地回到屋里,眼看着魏崇义已经倒在地上奄奄一息,却毫无办法。
可是范量宇明明说了,这附近安排了范家的人二十四小时监视,那么,有人通过蠹痕对魏崇义发动攻击,就算他们阻止不了,也应该能有所察觉啊。可为什么已经好几分钟过去了,这些人没有一丝一毫的反应?
是他们已经提前被杀死或者制服了吗?
又或者……这个攻击者的能力已经超出了守卫人们所能觉察的范围?
魏崇义已经说不出话来。在这个无形无色、连方向都找不到的攻击之下,他的脑子似乎已经遭受到了毁灭性的打击,眼球突出,面色惨白,七窍流血。这个一次又一次躲过了守卫人追捕的老人,却在一个看似很安全的地方,莫名地遭受重创,走向了死亡。
文潇岚恨得咬紧牙关。她看见魏崇义的嘴唇不停地瓮动,似乎是想要说些什么,于是低下头,把耳朵凑近。耳中传来一阵急促尖锐的呼吸声,可以想象魏崇义在竭尽全力地试图说话,但却根本不能说出哪怕是一个清晰的字词了。
但文潇岚却注意到,魏崇义的手指在地上轻轻地划动着,指尖上还沾着从他的鼻腔或是嘴里流出来的血。她一下子意识到,魏崇义虽然已经无法说话,却还在竭力想要对她传递什么信息,所以用手指头蘸着血,用尽最后一点力气尝试在地上写字。
她知道以魏崇义的身体状况,在遭受了这样的攻击之后已经不可能活下来,于是也不去装模作样做什么无用功的急救,而是屏住呼吸,细细看着魏崇义手指下的笔画。魏崇义已经处于半昏迷的状态,几乎是完全凭借着本能在移动手指,写下了一个歪歪扭扭的字。而他似乎也只有力气写这么一个字了,再往下,他连手指头都难以动弹了,只能用涣散的眼神努力向文潇岚做出示意。
文潇岚不顾尘土,趴在地上细细看去,魏崇义写的这个字简直就像是狂草,她只能费力地猜测:“这是一点,这是一横,然后……好像是个广字头,啊不对,左边还有两点,这是个病字头。然后……这是‘病’字吗?看起来很像。”
魏崇义无法言语也无法摇头,但目光中流露出失望的神色,文潇岚知道自己猜错了。她皱着眉头又看了一会儿,犹犹豫豫地问:“那,如果不是‘病’字的话,这会不会是……会不会是‘疯’字?”
这句话刚一出口,她就注意到,魏崇义的眼睛里骤然亮起一道光芒,她知道,自己猜对了。那么,再联想到魏崇义过去所干的营生,答案也就呼之欲出了。
“疯人院,你是想说疯人院,对不对?”文潇岚问,“你的秘密就藏在你那间早已废弃的疯人院里,对不对?”
魏崇义没有回答。就在文潇岚发问的那一刻,他的生命之火终于熄灭,只有浑浊的双目还不甘心地圆睁着。文潇岚怔怔地看着他的尸体,过了好久,才慢慢站起身来。
“好吧,疯人院,我知道了。”文潇岚轻声说,“虽然你并不算什么好人,但总算在临死前的最后时刻办了一件好事。我会把这个消息告诉冯斯的,你安息吧。”
手机已经坏了,没办法用来和外界联系。文潇岚只能走向大门,准备跑下楼去求援。然而刚刚打开门,她就怔住了,门外并不是被邻居们的杂物堵住了一半的楼道,而是一大片荒芜的坟地。
“我怎么老是能遇到这种事儿啊……”文潇岚摇摇头,“好吧,这次你想要带给我什么呢?”
她也并不慌张,迈步走进这片幻域。在阴霾的天空下,坟场里除了她之外没有任何人影,只有一座座灰色的中式墓碑沉默地伫立着,呛人的香烛气息在空气中弥漫开来,还有灰黑色的烧过的纸钱灰在半空中飞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