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挺烦的。”姜米同情地点点头。

“而且这个世界还很危险啊,打另外一个比方,就像是被突然扔进了一锅正在开着小火烧的凉水里。虽然一时半会儿水温还低,但还是会逐渐升高,最后难逃被煮死的命运。”

“所以你看着这些人,其实是在…羡慕?”姜米问。

“我就是在羡慕,”冯斯冲着街上一挥手,“做个普通人是最值得羡慕的。我他妈的羡慕他们,羡慕死了,羡慕到现在就想找人痛痛快快打一场群架,被打到鼻青脸肿躺在地上骂街再被警察叔叔铐到局子里去。”

后来冯斯也觉得很奇怪。这一番话他没有对文潇岚说过,没有对宁章闻说过,没有对关雪樱说过,也没有对那些和他打过交道的守卫人们说过,却偏偏对着认识还不到一天的姜米脱口而出。他只能猜测,或许是比起其他的朋友与敌人,姜米身上有一些和他更加接近的地方。

但说都说了,也无可挽回。他只能借口到路边去买饮料,好稍微稳定一下情绪。等到把饮料买回来,姜米正在若有所思地发着呆。

“怎么了?”冯斯把姜米要的橙汁递给她。

“其实…除了这个袁志何,倒也有另外一个人可以找。我本来、本来不想找他的。”姜米说话有些吞吞吐吐,和她之前神采飞扬的二货德行完全不一样。

冯斯很是奇怪:“你咬着舌头了?还没见你这样说过话呢。到底是什么人你不想找?”

“我的生父。”姜米咬咬牙,还是说出来了。

“生父?哦,詹教授离过婚?”冯斯问。

“不是,他们压根没结婚,”姜米的表情看来很烦躁,“他和我妈妈是在美国读博士的时候认识和恋爱的,但是我妈妈怀孕后,那个男人…他甩了我妈妈。他们俩都是哈德利教授的学生。”

冯斯略一思索,已经想明白了这层关系:“也就是说,虽然后来詹教授没有再跟着哈德利教授了,但你的生父却还和他在一块儿。难道当时他也回中国了?”

“当时他本来就在中国,”姜米说,“他在美国生活得很不习惯,最后还是选择了回国。哈德利到中国的时候,因为一个人行事不太方便,曾经请他担任临时助手。所以理论上来说,他对哈德利的调查应该了解一些,但他当助手的时间段是什么、具体跟进到了哪一步,我也不知道,只能去碰碰运气了。”

冯斯盯着姜米看了一会儿,忽然问:“其实一开始,你并不打算去找他,是听我发了那几句牢骚之后,才改变主意的吧?”

“我可不是为了你,”姜米把脸转开,“就算我再讨厌他,为了我妈妈,我还是得去试试。”

“知道啦,不管怎么说,还是要谢谢你。”冯斯说。

“好啦,别废话了,快走吧!”姜米挥手拦下一辆出租车。

这一次出租车来到的是一套陈旧的老式小区,每一栋楼的外墙都在脱皮剥落,和先前的富豪区形成鲜明的对照。坐在门口传达室的老头随口问了两句,放两人进去了。

“看到这样的小区我就觉得很亲切,”冯斯说,“我爹发财之前,住的就是这样的旧楼房,连看门老头儿都有异曲同工之妙。”

“我的生父是一个奇葩,”姜米撇撇嘴,“我从来没有见过他的面,只是看到过照片,然后听我妈说起过关于他的一些事情。说实在的,我不想见他。”

“到底奇葩在何处?”冯斯禁不住有些好奇。

“斤斤计较,比娘们儿还喜欢算计,极度自私,外加胆小如鼠,”姜米说,“这倒也罢了。我妈最恨他的就是不敢承担责任。当初她发现自己怀孕之后告诉我生父,他居然死活不承认,差点闹到要去做亲子鉴定的程度。所以我妈妈也寒心啦,任由他离开了。”

“如此极品,你妈当初是怎么看上他的呢?”冯斯问。

“因为他在外人面前总是能做得道貌岸然,”姜米说,“只有相处久了才能发现他的缺点。人类不都是这么擅长掩饰自己的么?”

“说得也是,要不然你就别去了,”冯斯说,“我很清楚这种不得不面对一个不想见的亲人的痛苦。我直接去找他就好了。”

“不,我们还是一起去,”姜米坚定地说,“一味逃避并不能解决问题。更何况,我也想亲眼见见他。”

“他现在是干什么的?”

“听说曾经在大学教书,后来离职去了个什么研究所,但始终混得不如意,不然也不会住在这么破的小区——这里连新自行车都找不出几辆。”

两人一同来到姜米的生父所住的那栋楼,爬上五楼,敲响了房门。防盗门打开了,一个戴着金丝眼镜、面相白净斯文的中年男人走出来,打量了一下两人:“你们找谁?”

“请问您是杨谨先生吗?”冯斯问。就这么一个照面,他相信了姜米所说的话:这个人确实看上去道貌岸然,一副知识分子的形象。

中年男子点点头:“我是杨谨,你们是?”

冯斯正想说话,姜米忽然插嘴:“我叫姜米。”

杨谨的脸一下子沉了下去。冯斯能敏锐地捕捉到,杨谨的眼神里闪过了一丝极度厌恶的光芒,这样的厌恶让他心里突然感受到某种冰山一样的尖锐和寒冷。

“你来找我干什么?”杨谨问。他的语调变得硬梆梆的,既包含着抗拒,也包含着反感。

姜米不可能感受不出这种情绪。她看着杨瑾,紧咬着嘴唇,眼圈忽然有点红。

“你别误会,”姜米用同样生硬的语气说,“我只是有些过去的事情想要问你,无关我妈妈,只是和哈德利教授有关。你可以把我当成一个普通路人。”

杨谨冷冷地哼了一声:“路人?那我没有义务回答任何一个路人的问题。你去找别人吧。”

他退回到门里,真的想要关门,姜米一把按住铁门:“我妈死了!”

杨谨的身子微微一震,停住了手:“她…詹莹她死了?”

“就在几天前,就在北京,被人谋杀了!”姜米大声说,“而这件事和哈德利教授在中国的经历有关。所以你必须告诉我当年的事情,必须!”

杨谨半天没有吭声,有一个瞬间,冯斯觉得自己似乎在杨谨的眼睛里捕捉到了那么一丁点泪光。这个抛弃女友也抛弃了女儿的男人,似乎表现出了某种忏悔的意味。

杨谨推着门的手一点点松开,冯斯以为他会让自己和姜米进屋了,但没想到,杨谨突然间大吼一声:“别来烦我!我什么也不知道!”

他猛地手上用力,重重地做出关门的动作。姜米情急之下,伸手拦在门缝里,防盗门狠狠地夹住了她的手。她疼得脸都在抽搐,却强忍着既没有叫出声来,也死活不肯收回已经被蹭破了一层皮的手腕。

但是她的脸上,已经流下了眼泪。

冯斯铁青着脸,用力把防盗门重新掰开。杨谨这样文弱的人自然力气不及他,眼睁睁看着门被拉开,嘴里惊慌地警告着:“你想要干什么?我警告你快放手,不然我打110报…”

最后那个“警”字还没有说出口,冯斯已经硬把铁门拉开。他瞪着杨谨,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报你妈!”

他一把拽过杨谨,一拳打在他的下巴上。杨谨哪儿经得起这么一拳,被打得仰面倒下,在地上痛苦地呻吟着。

冯斯在他面前蹲下:“姓杨的,你听着,姜米是个有身份的人,而我不是,我只是个爱打架的混混。你今天要是不把她想要的给她,我会每天阴魂不散地缠着你,缠得你一辈子不得安生。”

杨谨的脸肿得老高,哼哼唧唧了老半天,最后艰难地说出几个字:“我什么都不知道!你们快点滚!”

冯斯冷冷地打量了他一阵子,点了点头:“原来是这么回事。我明白了。”

然后他做出了一个匪夷所思的举动——他站起身来,拉住姜米的手腕:“别搭理这个王八蛋了。我们走。”

姜米想要抗拒,但力气远不如冯斯,被冯斯生拽着下了楼。刚一走出单元门,她就一把狠狠甩开冯斯的手腕:“你什么毛病?几秒钟前还学着地痞流氓的样子威胁人呢,怎么一转眼就放弃了?我不管,我今天非得问到答案不可。”

她正准备上楼,冯斯拦住了她:“别上去!你没有搞明白状况!”

姜米莫名其妙:“搞明白状况?什么状况?”

冯斯把她拉到一边,贴着单元门一楼的楼道站立,似乎是在躲避某种视线。他压低声调,轻声在姜米耳边说:“屋子里有其他人。”

“其他人?”

“是的,其他人,敌人,可能会要命的敌人,”冯斯说,“也许你的生父的确对不起你母亲,他过去也的确是一个混蛋,但是刚才,他赶我们走千真万确是为了保护你。”

四、

伤口处涂上了紫药水,然后用绷带包扎起来,范量宇的呼吸渐渐平稳。他躺在沙发上,胸口均匀地起伏着,心跳还算有力。

文潇岚当然知道紫药水只对表浅伤口有作用,但此刻家里也找不到别的伤药,也不能把他送到医院。更何况,针对普通人的治疗手段未必对他有用。此时此刻,她只能期待这个怪物的特殊体质能够发挥出独特的效力,救他自己一命了。

安顿好了范量宇,她这才跑下楼,骑车回到先前周宇玮昏迷的地方,但周宇玮已经不在那里了。她猜测应该是被路人发现,然后送到了医院,于是连忙骑车去往附近的医院,辗转了两家医院,总算是找到了人。

周宇玮始终昏迷不醒,但各项生命体征都基本正常,脑部CT做完了也没有发现任何脑损伤。文潇岚松了口气,知道范量宇重伤之下总算还是控制好了力度,周宇玮应该如他所言,躺上一两天就能恢复。

她打电话通知了周宇玮的宿舍同学,重新回到宁章闻家,看着范量宇那两颗丑陋的脑袋发着呆:该怎么办呢?

她忽然间觉得自己能体会到冯斯那种掺杂着无奈和愤怒的纠结心态了。那就是原本平静的生活被一下子扰乱甚至撕碎后的应激反应。几个小时之前,她生活中最大的难题还只不过是和前任男友看场电影之后谈一谈分手,然后突然之间,自己要被迫去窝藏一个杀人如麻的大怪物。这个大怪物背后还有许多追杀他的人,不是警察,却比警察更加危险。比起这些,甩掉一百个男朋友只怕也算不了什么了。

该怎么办?该怎么办?文潇岚抱着脑袋想了许久,想到头都疼了,也没有想出任何办法。最后的结论只能是:顺其自然,或者说得更直白一点,干等着。

于是她在干等中蜷缩在关雪樱的床上睡着了。前一天饱受折磨的不只是冯斯,她也被折腾了个够呛,始终没怎么好好睡,现在终于有些熬不住了。

这一觉醒来的时候,看看日头,已经是下午了。她猛然想起屋子里还藏着一个煞神,慌忙起身跑到客厅。

沙发上是空的。范量宇并没有躺在那里。

她心里一惊,正打算四处寻找,阳台那边传来范量宇的声音:“别找了,我在这儿。”

这声音听上去还是有些虚弱,而且很含糊,像是嘴里包了什么东西。她一回头,立即忍不住“啊”的一声尖叫了起来。

范量宇正在咀嚼着什么东西,难怪不得说话含含混混的。他的嘴角正在流出红色的血,牙齿好像在嚼着什么硬梆梆的东西,发出嘎嘣的声响。而在他的身上和面颊上,还沾着几根或白或灰的羽毛。

“你在吃鸽子!”文潇岚觉得自己的声音都好像不属于自己了。

范量宇大口地嚼了几下,把嘴里的东西咽下肚子:“这鸽子不够肥,不过还是将就能填填肚子。”

“你这个疯子!你这个变态!你!”文潇岚愤怒得不知道该说什么话了,“这是小樱辛辛苦苦养的鸽子,是为了训练信鸽,不是拿来吃的!”

“只要是活物,就可以吃。”范量宇神色不变。

“你想要吃东西可以跟我说,我会给你买的!”文潇岚的每一句话都像是在尖叫,“可你为什么要吃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