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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分之两百确定。”何一帆用斩钉截铁的语气说,“在死者当中,就有一个名叫丁骞的小孩,他被蠹痕震碎了心脏,绝无可能重新活转来。而且,我的那位朋友和丁骞关系不错,手机里恰好还存着和他的合影,我发给你看。”
几秒钟后,冯斯受到了一张电子照片。他用微微颤抖的手指点开大图,看到图上有一个面相和蔼的中年妇女——应该就是何一帆所说的那位朋友;中年妇女的旁边站着一个笑眯眯的年轻人,正是和冯斯打过交道的丁小齐。
而在两个成年人的身前,有一个比她们矮许多的小男孩。这个小男孩同样瘦瘦小小,同样看上去只有十岁左右,然而,相貌却和冯斯所认识的这个丁骞截然不同。
冯斯的一颗心沉了下去。他想要继续和何一帆通话,却发现手机忽然间没有了信号,像是受到了什么干扰。他摔下手机,转身冲出房门,然后就呆立在门口不动了。
客厅里,姜米已经倒在了地上,看上去是昏迷过去了。刘岂凡面色灰败地倒在沙发上,倒是还有知觉,但也已经不能动了。
在客厅的中央,丁骞正背着手站得笔挺。就在几分钟之前,他还是一个一边玩游戏一边嘴里用方言骂骂咧咧的顽童,但在这一刻,他那瘦弱矮小的身躯却俨然散发出一种让人喘不过气来的威严。那张稚嫩的小脸上满是庄肃、沉稳和任何演员都无法伪装出来的沧桑,仿佛一个经历了无数岁月洗礼的垂暮老人。
“我们已经认识很久了,但我却始终没有告诉过你我的身份。”丁骞用绝不可能属于十岁孩童的锐利目光看着冯斯,“我很高兴你能一步一步取得今天这样的成就,我的孙儿。”
四
冯斯踉踉跄跄地向后退出去好几步,一不小心脚底下一绊,摔倒在地上。还没有痊愈的右臂撞到地上,钻心的疼。
但他已经顾不上疼痛了,扶着卧室的门框慢慢站起来,盯着身前的丁骞看了很久。这的确是孩子的身材和孩子的相貌,但那种掌控一切的眼神,那副令人不寒而栗的神情,那种在漫长的时光中浸淫出来的从容气度,绝不是孩子能够做得出来的。
这根本就不是一个孩子。
“你刚才叫我……孙儿?”冯斯一个字一个字地慢慢发问,努力抑制住自己纷乱的情绪,“那么说,你是我的祖父?”
“你自己也说过,只是户口本意义上的祖父,并无血缘。”丁骞说话的遣词造句风格也变了,“确切地说,我是你的养父冯琦州的养父,这样的双重养父关系的确有些绕,不过,也还能算是祖父吧。”
“那么说来,你真的是我的祖父,也是……历史上的淮南王刘安?”冯斯瞠目结舌。
“没错,那是我的本名,不过得有两千多年没人那么叫过了,还真是有些怀念呢。”刘安回答。
“我倒真希望我和你有点儿血缘关系了。”冯斯喃喃地说,“那样的话,我好歹也可以吹嘘我是皇族后裔了,没准还能去搞点诈骗什么的。妈的,我居然是在和一个活了两千多年的历史名人面对面地说话,简直像是在写垃圾穿越小说。”
“这就是我非常欣赏你的地方。”刘安说,“你总是能很快地接受各种各样的变故,用幽默感消解内心的恐慌和混乱,有着非常强韧的承受能力。当然,这只是你诸多优点中的一个而已。”
“你的夸奖真让我受宠若惊,不过,还是谈谈你吧。”冯斯说,“我在古书里和时间碎片里大致了解了你的经历,你曾经向化身为富商杨麓的魔王本尊请求过长生秘术,结果却给自己带来了灾难。我想,他是赐予了你长生的附脑吧?”
刘安坦然点点头:“不错,他赐予我的附脑,确实让我获得了长久的生命,那大概是类似于某种细胞重生的方法。但是,重生的过程异常痛苦,让我每天都饱受煎熬,外形也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不过,后来他又赐予了我第二个更加强大的附脑,极大地消解了这种痛苦,我也可以回复人形并且永葆青春了。而且,这第二个附脑能够让我在身体被摧毁的情况下还能重生,我真正成为了不死之人。”
“于是后来你建立起了自己的家族,并且一直躲在暗处注视着守卫人的发展壮大。”冯斯点点头,“而且我也听文潇岚讲过了池莲告诉她的与我身世有关的那些旧事。如果没有你,我说不定都不存在,更不用提成为今天这样的天选者了。你制造了我,又通过各种方法来磨砺我,塑造我。现在虽然还不能说你已经成功了,但至少,我所取得的进展已经超越了历史上所有存在过的其他天选者。从这个角度上来说,你确实很厉害。”
“也得靠你自身的素质。”刘安说,“在你之前,我也有过多次不同的尝试,但都失败了。你是唯一一个没有让我失望的好孩子。”
冯斯哼了一声:“是啊,好孩子,从你的标准来看,当然是好孩子。可是你把我的亲生母亲当成了孕育天选者的生育工具,害死了她,也害死了我爸爸。”
刘安微微一笑:“如果我告诉你,我为了牺牲他们而感到抱歉,你会相信吗?”
冯斯想了想,摇摇头:“没错,那种话就算从你嘴里说出来我也不会相信的。你根本就不是人。可是,我只知道你能永葆青春,却不知道你还能任意改变自己的年龄。说真的,我打死也想不到我的祖父大人竟然会以一个小屁孩的面目出现,你这个伪装我给满分。”
“能够任意改变年龄,进行快速生长或者逆生长,其实也是我近期才得到的技能。”刘安说,“啊,用词不当,我的‘近期’不能用常人的尺度来衡量。确切说,是七十年前。”
“七十年前?”冯斯一怔,随即突然想到了他在时间碎片里曾见到过的那一幕,“难道是……长崎?长崎的核爆?我在时间碎片里到达过那一天!”
刘安点点头:“没错。你应该也在时间碎片里见到过或者听说过两位魔王在阆中山区里决斗的场景。那一次决战后,两位魔王第二次两败俱伤,那只一直跟在魔王身边的魔仆在山里躲藏起来,被我发现了,后来就一直跟着我。”
“它到底是什么东西?”冯斯问。
“你可以理解为,它是一台活着的时间机器,拥有比刘岂凡强大无数倍的能力,”刘安说,“魔王带着它在身边,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当遇到难以摆脱的危险时,会激发魔仆的应激反应,瞬间把魔王转移到另外一个时间点,而只留下一段永远重复的时间碎片。直到那一次魔王决斗,魔仆的力量消耗过大,只来得及送走了魔王,自己却被我捡到了。”
冯斯一拍巴掌:“果然和我们猜的差不多!从涿鹿之战到扎兰丁王子被追杀,再到魔王的第二次火并,都是魔仆的应激反应起作用了,这才形成了时间碎片,一次次救了魔王的命。但是,长崎核爆的时候,魔仆救的却是你。”
“说救了我倒也不准确,因为即便被原子弹炸成齑粉,我还是能重生。美军向长崎投原子弹的那一天,我碰巧也带着魔仆在那座城市里寻找一些体质特殊的人群,准备把他们收入我的家族,却正好赶上了那次历史开的玩笑。但是,原子弹的剧烈爆炸似乎对魔仆的力量造成了一些改变,并且作用到了我身上,从那之后,我发现我不再只是固定在一个年龄,而是可以任意随着自己的心意变老或者变年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