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元宝红着脸,埋头只是吃,不再理她了。

傍晚,林芳洲出门赴宴,小元宝一人在家中。他有些无聊,头昏沉沉的,只当是因自己这些天没能出门憋得。
他见那猫头鹰蔫蔫的,像是饿了,便把吃剩的馒头掰碎扔进锅里,过了没多久,果真有老鼠上了钩,跳进锅里吃馒头。
小元宝听过关于老鼠的故事。曾经在他的理解里,老鼠都是狡猾的,可是这几天的经历使他发现,原来老鼠是一种又蠢又笨的东西。
他不想碰老鼠,于是把那鸟笼子的门打开,将猫头鹰一并倒进锅里,然后盖好盖子。
好了!又可以喂猫头鹰,又不用看到那样血腥恶心的场面。他很满意。
做完这些,他还是觉得头晕,四肢乏力,困倦得很。看看窗外,霞光渐渐暗淡,天也快黑了。于是他把被子一掀,睡觉。
林芳洲在望月楼吃喝正酣。
县令把赏金放下来了。原本悬赏文书上写的是白银五十两,到了林芳洲手里,只有十两。她有些不高兴,质问道:“太爷,为何只得十两?”
太爷解释道:“赏金总共五十两。主意是你出的没错,可还有二十个义士冒险进山,他们理应得些好处。本官便做了主,将赏金分作二十一份,你一人独得十两,其他人每人二两,你可有异议?”
如此倒也有理。林芳洲虽穷,却不是那吝啬之人,听县令这样解释,便道:“太爷英明得紧,正该如此。”
晚宴很丰盛。有烤猪,羊羹,丸子,鱼片,酿螃蟹,等等等等,还有各色的点心。有些点心林芳洲吃都没吃过,算是长见识。她把那些点心拣了几个偷偷藏在袖中,打算带回去给小元宝也尝尝。
许多人朝林芳洲敬酒,把她喝得七荤八素。
太爷很高兴,找了花楼里最红的姑娘来唱小曲,还特地点了一曲《送瘟神》。这种曲子只有过年节会唱,平日不多见。
众人都以为此处的“瘟神”是指那老虎,觉得十分应景。
只有林芳洲知道真正的瘟神是谁。
酒宴一直摆到深夜,林芳洲喝得醉醺醺,摇摇晃晃地回了家。进家门时,她听到厨房里有奇怪的响动,便走进厨房查探,原来那声响来自灶台。
“闹鬼呢?”
若是在平时,她早已吓出冷汗,不过现在喝醉了,她整个人飘飘的都快成了仙,自然看不上这些鬼。
锅里有东西砰砰砰的,好像在撞锅盖?
她使劲把锅盖掀开,一个黑乎乎的东西直冲出来,飞走了。
“还是个飞天鬼。”
林芳洲走回到卧房,黑暗中见小元宝已经睡下,她一把将他的被子掀开,笑嘻嘻道:“看看,看看,哥哥给你带回了什么?”
说着,把各色点心都掏出来。
小元宝却一动不动。
林芳洲将点心都放在桌上,“明早再吃罢!”说着也翻身躺在床上。
睡在小元宝身边,她感觉他在瑟瑟地发着抖。她奇怪地推了他一把,“怎么了?”
模模糊糊的呓语:“冷…”
林芳洲一把将他拉进怀疑搂着,“这样就不冷啦。”
作者有话要说:小朋友等长大了才会谈恋爱哦。
话说,我发现我还是喜欢写细水长流的日常啊,太复杂的剧情,写着写着就会不耐烦。
突然好想写一篇纯粹的市井文。就是讲那些平民阶层的,小商贩,小老板,医生脚夫皂隶之类的,市井悲欢。哎呀呀我想写的梗太多了,三年都写不完QAQ


11

小元宝醒来时,一眼看到的是卧房内破烂的纱窗。太阳当是已经出来了,那纱窗被阳光晃得亮白一片。他眯了眯眼睛,感觉身子有些僵,想要翻个身,突然发现自己身在一个怀抱里。
林芳洲似乎把他当枕头抱了。一条腿横过来压着,手臂绕过来揽着他,下巴压在他肩膀上,还打着小呼噜。
小元宝有些愣神。
从来没有人这样抱过他。他从生下来起,就是一个人睡觉。奶娘偶尔会抱着他走路,但是他知道,她们抱着他的时候,心里也是害怕的。她们不敢和他太亲近,也不敢太冷漠,小心翼翼地和他保持着距离,能让她们心里感到安全的距离。
纱窗外又响起了胡饼的叫卖声。
林芳洲每天都能听到卖胡饼的吆喝,每天都买不起,但这不妨碍她被那吆喝声唤醒。
她昨日宿醉,睡得不太尽兴,此刻被吵醒了,气呼呼道:“吵死了!”
小元宝拨开她的胳膊和腿,吃力地坐起来,接着咚——又倒下了。
直接倒进了她的怀里,把她彻底砸清醒了。
林芳洲怒道,“你做什么!”
“我有点晕。”
林芳洲觉得不对劲,扶起他看了看,但见他面色蜡黄,眼下乌青,神态看起来很憔悴,像个鬼。她奇怪得很,“你怎么了,昨天还好好的。”
“可能是因为昨天洗了个冷水澡,伤风了。”他开口时,嗓子也沙沙的。
“我每次洗澡都用冷水,从来不曾伤过风,”林芳洲有些不屑,“你这身子真是纸糊的。”
小元宝有些敬佩,“你这身子真是铁打的。”
“行了行了不用拍马屁了,我去找黄大夫给你讨副药吃吃。”
林芳洲下了床,刚要出门,突然想起一事,“喂,昨天晚上,你有没有听到什么动静?”
“什么动静?”
“好像…闹鬼了?”
“鬼神之说不可信。”
“我好像真看到鬼了,还会飞!妈呀!!!”
林芳洲有些害怕。小元宝安慰道:“无妨,就算真的有鬼,你没做坏事,它们也不会找你麻烦。”
“我做过坏事,做过很多!”
小元宝有些无语。想了一下,他又道:“你救我一命,可抵十七年罪孽。”
“我也害死过人,卫拐子就是我害死的!”
“卫拐子是我害死的。我…害死过很多人。”
林芳洲看着他说这话时突然黯淡的神色,有些替他难过。她挥了一下手,粗着声音道:“行了行了,生个小病就胡思乱想!”
“明明是你胡思乱想…”
“你闭嘴。”
他闭嘴了。她出门拿药了。
林芳洲出去过了一会儿,小元宝突然听到纱窗下咚咚咚地有人在敲,他立刻警醒起来,起身下床,想要去厨房钻灶台。
“小元宝,是我。”
虽然那声音刻意压低,小元宝还是一下子听出,那是林芳洲。他有些奇怪,凑近到纱窗前,叫她:“芳洲哥哥?”
“是我。”
“你怎么不进来说话?”
“我不敢。里面有飞天鬼,我绝对亲眼见过。”
“那你要做什么?”
“小元宝,我刚才没拿药。你先忍一忍。方才我看到城门口那些怪人都散了,我问守城的人,守城人说,他们昨天就走了。所以你可以出来了。”
小元宝很高兴。
林芳洲:“不过你先不要急。穿好衣服,衣服弄脏一点,然后你偷偷地从后门出去,尽量避着人,出去之后走在街上,往西走,去一个胖大娘开的早点摊子上,我在那里等你。按照我们昨天说好的那样做,记清楚了吗?”
“嗯。”

早点摊子上有很多人,陈屠户父子也在。陈屠户这几日不曾杀猪杀羊,只宰过一只老虎,因此今日不用卖肉,倒很消闲。他儿子陈小三坐在他旁边,吃得满嘴油光,见到林芳洲时,早已忘了“夺糍糕之恨”,招呼她道:“林大哥,坐在这里。”
陈屠户听到这话,一巴掌扇了儿子的脑袋,怒道:“他叫我大哥,你叫他大哥,这是什么狗屁辈分?”
周围人逗得哈哈大笑。
林芳洲坐下之后,问道:“怎么今日嫂子不给你们做饭吃?”
“她昨日…嗯,不太舒服,今早还没起来。我一会儿还要给她带回些吃食,找大夫看一看。”
林芳洲知道她为什么不舒服,多半是昨天吓得。便道:“我料不是什么大毛病,休息一下就能好,你也莫要担心。”
“嗯。”
林芳洲点了两根油条,一碗粥,对那胖大娘说,“我没零钱,过会儿去钱庄兑了散银子再给你送过来。”
胖大娘总是笑呵呵的:“急什么,大郎先吃饱再说罢!”
陈屠户说:“不用那么麻烦,林兄弟的饭钱,一并算到我账上。”
林芳洲道:“那怎么好意思。”
“往后你就是我亲兄弟,不要和我见外了!再说,你那蚂蚱一般的食量,能多花几个钱?”
“如此,便多谢陈大哥了。”
“我都说了,不要见外!”
“好好好…”
林芳洲一边吃饭,一边同周围人聊天说笑。正吃着,不远处走来一个小乞丐。
看那小乞丐,穿一身仿佛被一千只耗子咬过的烂衣服,手里捧着个缺口的脏碗,脸色蜡黄,目光呆滞,也不说话,只是把碗伸出去等人给他施舍。
林芳洲指着那小乞丐,对陈屠户说,“你看,这乞丐行乞时间定然不长。”
“何以见得?”
“讨饭讨惯的人,为了口吃的,爷爷奶奶的乱叫,便是让他认个祖宗他也愿意。这个乞丐,像个哑巴一样,还拉不下脸来乞讨呢。”
“林兄弟真聪明。”
小乞丐看到他们看他,便径直朝林芳洲这一桌走过来,看着她盘中的油条发呆。
林芳洲:“算了,我昨天发了财,今天便日行一善罢,老板娘,给他一碗粥。”
“好嘞!要油条吗?”
林芳洲心想,小元宝伤风了,不宜吃油腻,于是便道:“吃什么油条,两文钱一根的东西,他也配吃?给他个炊饼吧。”
“小乞丐”低头,矜持地道了个谢。抬头时,看到林芳洲正朝他挤眼睛。
他忍着笑,等到那胖大娘将炊饼和粥端上来时,他仰着头,小声问她:“我能坐下来吃吗?”
“坐坐坐,这小孩真乖,还问我。是怕我嫌你脏是吧?你坐吧,没事,我一会儿再擦。”
小乞丐坐下来吃饭,慢吞吞的吃不快。陈屠户看了他一会儿,问道:“孩子,我看你举止谈吐都不像个乞丐,你可是有什么隐情?”
周围人都很好奇,竖起耳朵听他的隐情。
只听那小乞丐答道:“我原本是登州人士,家境不敢说富贵,也算殷实,我亦上过几年学。只因家父犯了案子,在狱中受不得折磨,死了。我母亲悬梁自尽,一夜之间家破人亡。我走投无路,只好乞讨为生。一边走一边讨饭,走了两个月,来到贵宝地。听说永州人心善,今日一见果不其然。我已经不记得上次饱餐是什么时候了。”
胖大娘听得直抹眼泪,周围人也都是喟叹。陈屠户说道:“你是从登州来的?我这位林兄弟,原先也是登州人。”
小乞丐道:“这位哥哥也姓林?真是巧了,我也姓林,我叫林芳思,我小名叫元宝。”
“林芳思,林芳洲…”陈屠户把这俩名字念叨了一遍,发觉不寻常,便道:“你们都姓林还都排芳字,会不会是本家?”
林芳洲挠了挠后脑勺,答道,“我离开登州时才两岁,我哪知道本家有谁?”
“家谱可还记得?”
“只记得一些。”
小元宝说道,“家父林讳信清,祖父林讳月檀,曾祖林讳明朝…”
林芳洲突然叫道:“林明朝!”
陈屠户来了精神:“怎的?”
“我家谱里真有这个名字。”
砰!陈屠户兴奋得直拍桌子,“哈哈哈,真是太巧了!他果真是你的本家,你们亲戚真有缘分!怎么就在这里遇到了呢!左一寸右一寸都不行,早一分晚一分都不行,偏偏就遇到了!哈哈哈我真是太高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