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1章 番外四 猫妖杰杰 一

在没有变成一只猫妖前,我也曾是个人。

记不清是什么时候的事了。

偶尔午夜梦回时,依稀青砖绿瓦,朱门大院,幽深的门厅里摆着安静的长刀,刀已锈迹斑斑,我手指从刀尖上抚过,不知抚了多少遍。

乱世之中出英雄,只记得当年我也曾被无数人称作一声少年英雄。

彼时也曾一身血性,一腔孤勇。古人云,士为知己者死。我跟随圣人身侧,尸山上踏,血河里闯,南征北战铁马金戈,一片赤胆忠心,只为曾与他把酒言欢,酒至酣畅处,他说,阿杰,我必为天下那些陷于苦海的黎民百姓博一个万世太平。

嘴里是最劣的粮,手中是最烈的酒。

是他于在苦海中将我这条命救出,是他让我从衣不蔽体的小乞丐一跃成了世人敬仰的少年英雄。

万世太平,我信他。

于是化身为他手里最犀利无情的刀,从十岁到十八岁,我为他杀了很多人。

无论什么样的人,是男是女,是老是少,城墙上摇摇晃晃淌着血悬挂着的尸骸全是我为他献上的丰功伟绩。

太多太多。

多到已忘记刀挥下那一刻是种什么感觉,多到砍下的人头已在我心底砸出一个深不见底的洞,洞里不知道装了些什么,我完全感觉不到。

后来,昔日身旁那些曾刀口舔血,生死与共的人也一个个死于我手的时候,我仍感觉不到。

再后来,很多人开始渐渐唾骂我助纣为虐,滥杀无辜,谋害忠良的时候,我依旧感觉不到。

直到有一天,他当着我面,以他国细作之名杖毙了我怀孕的妻。

直到有一天,他以通敌卖国、残害忠良之罪屠我满门,株连九族。

直到有一天他在金銮殿前亲手挥刀割下了我的头颅,并命人将我尸身丢入乱葬坑,头颅拿去喂宫墙外游荡的野狗……

我才看清,那洞里原先深不可测,后来逐渐满溢出来的东西,是什么。

是年少愚忠被凌迟的残骸,是十年光阴被权术玩弄背弃后的嘲笑。

我恨。

但恨意无处宣泄。

区区一只蝼蚁,生是一个乞丐,一头鹰犬,一名走卒。

死是草席卷裹下一具无处安葬无法超生的断头尸。

乱葬坑充斥着我无穷的戾气而成了最凶一处积阴地,滋养一众鬼魅行尸,远近害人无数。世人闻之皆骇然,可笑,却无一分一毫能动摇那高居在金銮殿上,集万千殊荣于一身,将万世辱骂尽数倾倒在我身上的帝王。

恨意无法消。我上天无门,入地无路。死不是死,生不是生。

我入不了轮回。

我苦。

痛苦无人诉。

又是一天在痛苦中煎熬的时候,身旁土地翻涌,戾气滚动,我被一名法力强悍的走尸人从埋骨地驱了出来。

我知道如我这样的尸体落在这类人手里将意味着什么。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冷眼看着这类人去了又来,我的戾气令这地方成了最好的养尸地,他们不停将一具具尸骨从这里翻出,施法,然后驱走。

现如今,我竟也将要成为这些人手里的走尸之一。

我不愿。

死前是走卒,死后我不愿亦成这些以死尸谋取利益的人手中一枚棋。

我拼尽身上所有戾气试图反抗。

奈何,他太强。

最终不得不在他轻言细语中缓缓追随他步伐往前走时,忽然他身形一晃,陡然失去踪影。

我不知是什么令他匆匆遁形。

但并未因此庆幸,因为敏锐嗅到空气中多了比刚为可怕的气息。

那气息来自一个穿着红裙的小姑娘。

十分格格不入的颜色,在这充斥这死亡的地方,格外鲜明也格外诡异。

这女孩同我死时的年纪差不多大,红色裙子衬得她脸特别白,两只脚也是。

她脚上没穿鞋,只系着两串铃铛,铃铛同她手腕上一串骨链此起彼伏地叮当作响,声音清脆悦耳,说不出的好听,却令整个乱葬坑那些终日游荡的孤魂野魅顷刻不见了踪影。

四下一片寂静。

比死亡更可怕的静。

几乎也要被那些声音撞得失去意识时,我看到她右手提着件东西。

她提着那东西朝我一路过来,然后将它放到我尸体边,垂下头看着我。

铃铛声和骨链的撞击声停止,我听见她说:

“小将军受苦了。”

这句话从她嘴里一出,不知怎的,我突然哭了起来。

眼泪从身旁那东西的眼睛里滚滚而落。

没错,她一路提着朝我走来的那个东西,是我丢失了很久,以为早在野犬口中被嚼成碎片的头颅。

头颅没有破损,只是天长日久,它已变得干瘪。

但眉眼依旧清晰,双目微睁,是我临死前望向那帝王的最后一瞬。

眼里没有任何情绪,如我死去时一样。

恨到极致便是平静如石。

女孩似察觉到我的情绪,她拍拍我的肩,将头颅摆到了我脖颈上,然后取出针线,一针一针将它重新缝了上去。

边缝她边对我絮絮叨叨,如我母亲尚在时那样,去我不安,予我安稳。

她说,“小将军将星下凡,奈何乱世中被恶瘴所蔽,终未逃过命中一劫,致使陨落。”

“原在死后入轮回可重得造化,奈何死后戾气不散,将这地方变成养尸地,养出恶鬼魍魉为祸四方,令无数无辜者惨遭不幸。是以,被剥去了将星之命,从此断了成人的资格,轮回只能入畜生道。小将军,你可悔么?”

我没回答,只问她:“既然我罪孽深重,姑娘为什么还要为我寻来头颅缝补?”

她笑笑:“因你天真;因你在受人驱使的杀戮中仍心存一线仁慈;因这养尸地是你无心之举,亦是你受尽折磨的炼狱。”

“你知道你的头是怎样从那些野狗嘴里保存下来的么?”然后,她又问我。

我摇头。

她说:“昔日你带兵抗争蛮夷,虽军中粮草已是匮乏,仍坚持开仓放粮,接济了一众逃亡百姓,令他们逃过死劫。攻克雁京城时,亦是你,允了守城太守祈求,在破城之时暗中放了他家百余口人,保忠良血脉不断。”

“太守拼死守城直至阵亡,今上登基后,将他奉为英雄。正是这位英雄的家人,以及那些受过你恩惠的逃亡百姓,得了你判罪的消息后暗中谋划,才令你被斩杀后头颅完完整整被从野狗群中夺出,再被交付到了我的手里。”

“为什么他们要将我的头颅交付到你手里?”我困惑。

“因为我说,我能找到你尸身,让你能有个全尸入土为安,早日超生。”

这话令我更为困惑:“你……究竟是什么人?”

她没回答。

只略带满意地将我被缝合完整的尸体上上下下看了一边,然后擦擦沾了尸液的手,将我目不转睛看着她的那双眼合拢了起来:“罗英杰,入土为安,轮回去罢。”

——完结——

第492章 番外五 猫妖杰杰 二

轮回后我投了个猫胎。

挺好的,自死后我就不愿再做人,那红衣姑娘说我从此只能入畜生道,倒也正合我意。

做猫多好,没那么多棋盘般的心思,没那么多弯弯绕绕,没那么多尔虞我诈,没那么多背信弃义。

自然,这绝非是我重获新生后仍还对前世怨恨念念不忘心怀执着,只不过当初短短十八年已让我身心俱疲,只愿此后的新生简简单单,过得自在逍遥而已。

生命的快乐,无非简单与纯粹。

只不过,毕竟曾也是个少年将军,为国为民一腔抱负踌躇满志。所以即便当了猫,总也习惯性地觉得,男儿自该是要做一番事业的。

可是一只猫能干出什么样的事业来呢?

想来想去,修炼吧。

于是花了好几百年,我修炼成了一只猫妖。

由于曾经是将星出生,又修炼得勤勤恳恳,之后,我在冥王跟前倒也混了个一官半职。

说起来,那位冥王爷着实是个秒人,在我第一眼见到他时就这么觉得。

要说曾经那段不堪回首的遭遇究竟教会了我些什么,那就是,切不要盲目对人过于愚忠,过于赤胆忠心。

若有幸所为之人值得也就罢了,但居高位者,古往今来有几人能值?

忠诚可以,但千万别像我一样,为着一个士为知己者死,为着一个江山社稷黎民百姓,就一腔热血把全家乃至九族的性命全都赔上,还背了一个欺君叛国的世代骂名。

我眼瞎,我天真,我所信非人。

真真不值。

所以日后再追随主人,我必不会如当年那般愚忠。

不忠,不奸,不善也不恶。快快乐乐保平安。

而冥王便是那样一个正适合我的,奇奇怪怪的主人。

他不需要你万死不辞的忠贞。

也不会对你讲天下局势,百姓生死,江山社稷的大道理。

只要你让他觉得有趣,让他漫长的生命不至于反反复复一成不变,你便能在他身边过得安逸。

由此在人间与地府自由来去,看山看水看世间一切千奇百怪告知与他。偶尔接接驾,陪着他一同游走,就算是如我等小官最忙碌的时候了。

多简单,多惬意。

不过自然,你却也不能因此就顺杆子往上爬,斗胆去触碰他的底线。

冥王万事随意,但万事皆有触碰不得的底线,否则你永远不会知道你将面对什么样的恶果。

所谓生得悲剧,死得惨烈。

有没有例外?

也是有的。

这世上我唯见过一人触碰冥王的底线后并没遭到任何灭顶之灾。

那人是个妖怪。比我老得多,脸皮也厚得多的妖怪。

当然,他那时也并非是完全没付出一丝代价。

挑衅了冥王,代价总是有的,譬如万年修行一夜空,换你心痛不心痛?

对我这种几百年修行都觉不易的小妖来说,当真是生不如死的痛啊!

所以每次我看到他背着旁人退回原形偷偷舔伤口时,总这么‘语重心长’地揶揄他。

然,他皮厚如城墙,揶不动。

还要被他打。

我又打不过他。

痛。

碰触冥王底线而没遭灭顶之灾的老妖怪,叫碧落。

而能令这么一只妖怪拼了丢掉万年修行也要强行触碰冥王底线的那个人,名叫林宝珠。

林宝珠,亦被称作梵天珠。

记得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可强了,强到一手不出就让走尸人避之不及,强到在瞬间让乱葬坑的所有孤魂野鬼魑魅魍魉全都销声匿迹。

所以后来再次见到她时,我险些没认出她来。

那个对我说,“小将军受苦了。”

那个将我头颅缝合到我脖子上,然后对着我完整尸体悲天悯人地说:“罗英杰,入土为安,轮回去罢。”

如此一个厉害得像神仙似的小姑娘,怎么就傻了呢?

也不是真傻,就是弱,我没眼看的那种弱。

区区一个人类就能让她疲于应付。

区区一个小妖,一个小鬼,就能让她屁滚尿流。

她这都经历了什么,把自己折腾成这副样子了?

后来渐渐知道了一些她的故事,也因此,对那只曾经叫碧落,现在名胡离的老妖狐,更同情了。

只是祈求原谅还算容易,但对着一个完全没了过去记忆的人,做再多感天动地的事,又能如何呢?若有朝一日她恢复记忆,还能回到最初么?他为此所做的一切牺牲,还有意义么?

所以那天我看到他几乎无法成形地滚落到地府时,又哭了。

这辈子我也就哭了两回。一次是听见那句小将军受苦了,一次是看到曾经多么风光多么嚣张无限的一个老妖怪,为了爱为了偿还情债,把自己活生生糟蹋成这种样子。

“再糟蹋下去,你可就连我也打不过啦。”

偷偷哭完我一边用爪子挠着他那副惨不忍睹的身体,一边幸灾乐祸这样对他道。

他依旧皮厚如城墙,怼不动。

我也依旧打不过他。

痛。

所以我就总说,冥王爷对老妖狐是特殊的。

他虽然随心所欲喜好搅局,但鲜少真的插手去管人间之事,尤其是与命切切相关那种。

毕竟有心追究起来,饶是他身为地府最高统帅,这种行为也是逆天之罪行。

但他仍是管了。

这是我第二次见他收留这只老妖怪。

前一次,同样也是为了梵天珠,这只老妖把自己折腾成了一只小狐狸。

万年修行啊,啧啧。

为此我调戏了老狐狸……哦不小狐狸很长一段时间,是以,后来他总在林宝珠喂我的吃食里添些奇奇怪怪的料。

有一回吃完掉毛哗哗掉,掉成了裸猫。

被林宝珠那傻妞笑了几天几夜。

还特喵的强迫我穿三点式,说性感。

我气冲冲跑去告诉冥王,然而他笑得比林宝珠还开心,由此可见,期望他替我报仇有多不切实际。

多郁闷,只有我知道。

然而我馋,所以总不长记性,一遍一遍往他坑里跳。

于是我恨,可惜我仍然打不过他。

痛痛痛。

不过那只老妖狐跟我一样,也是不长记性的。

这不,才在冥王爷身边待了不到五年,连人身都还没完全能变回来呢,一看到林宝珠要遭难,马上急不可待就出地府了。

真不知道说什么好。

好在冥王心疼他,同他一起去了,毕竟那一天林宝珠遭遇到的东西,是血罗刹。

那个连佛祖都寂灭以换他被封禁的魔王啊。

老妖狐就那么不管不顾为了林宝珠一头撞了上去。

所幸冥王在,不然会怎样呢?

不敢想,也不愿想。总算没有那个假设,便是最好的。

老妖狐经历了被时空瓦解,仍活蹦乱跳地回来了,最高兴的是林宝珠那个傻妞。

那天她抱着老妖狐的样子像抱住了整个世界。

我原想跳出来笑话她一下,那副又哭又笑傻得不能再傻的样子。

但没敢。

傻妞现在不傻了,厉害了,得瑟了。手里一把龙骨剑,身上还有带着大天罗汉部分法身的梵天元珠。现在她要抓我可容易了,不敢惹,不敢惹。

所以我更不敢告诉她老妖狐为了他都做了些什么,这五年是怎么过来的。

就这么傻呵呵地快乐着吧,总算是圆满了。

只一人不得圆满,甚是可怜。

却又不能如凤凰那样以涅槃忘却前尘,也无法如素和那样大彻大悟,放下一切。

那个可怜人,是铘。

铘是上古麒麟王,也是陪伴了林宝珠好几辈子的跟班。

真的也就仅仅是跟班,虽然一早我就看出他对那个傻妞别有用心,可惜,他的对手是谁。

谁妖得过狐狸精,谁惑得过狐狸精,谁对天真无邪一个傻姑娘的杀伤力,能大得过一只万年老狐狸精?

所以,开始就输了,何况他还那么木,真真是块木头,教都教不好的那种。

因此曾经跟梵天珠待在一起的时候,那么漫长的岁月,哪怕两人单独在一起,哪怕心无城府的梵天珠放肆随性地令他赤身裸体,他也不敢对心爱的姑娘有半点逾越之举。

亦因此,即便在情绪被压抑到快要爆裂的时候,他也只敢将所有一切化作匆匆一吻。

只是那个吻已迟了太多太多。

在碧落还没出现时,您老人家浑浑噩噩的都在干嘛呢?

光会保护有什么用。

嘴生在你脸上,是要你充分拿去表达的,看看老妖狐是怎么做的?

傻麒麟……

那天晚上林宝珠抱着老狐狸死不撒手的时候,我偷偷溜到他住处看了一眼。

真可怜,他都不敢如往常那样坐在窗台上等她,只独自一人坐在傻妞给他铺的小床上,目不转睛地看着那把他曾一次又一次为那傻妞所用的梳子。

从笨拙到娴熟。

最终却要换做另一个人使用了。

但他却仍微微地笑着。

似乎某种释然,又似某种满足。

一如他明知道先前敲开店门的人是谁,仍安静放他进来,然后淡淡一笑安静离开,留那只狐狸一人独自等待心爱姑娘的回来。

哎,可怜的铘……

不过无论怎样,一家人总算又整整齐齐了,也是圆满。

天知道那时候他们一个又一个消失了,本喵心里有多难过。

难过到好多天都吃不下小鱼干。

喵的,说到小鱼干,饿了。林宝珠那个傻妞,又是第几次忘记给小爷弄吃的了?

有帅哥啃就忘记挨饿的猫了?

嗤!当电灯泡去!

——完结——

第493章 番外六 碧落

六百年前,我曾距离素和甄所犯的错,只差一步之遥。

那是在她死去的第七个晚上。

头七夜,还魂夜。

我坚信那天晚上她必然会回来,回来取一只狐狸欠她的债。

可是直到那个夜晚结束,我终究没有等来那道熟悉的身影。

黎明的晨曦徐徐划破苍穹时,我站在无霜城最高那层楼上。

四周呼啸着的是千万年冰雪所化成的风,身上照耀着的,是自无霜建成后再未出现过的阳光。

它一点一点穿透了笼罩在城楼上的无尽霜霾,也一点一点抹去了我的全部希望。

梵天珠还是宝珠?

她曾是给过我选择的。

我选择了梵天珠。

所以她带走了除梵天珠之外,我与她之间所有的一切。

如此果决。

果决到我从未想过有一天,她会因此消失得这样彻底。

从此这样的清晨再无一人能陪我看霜起霜落。

从此身旁再无一人会笑吟吟唤我一声狐狸。

从此身旁再无一人能洞穿我一身恣意自在之下,藏着的是怎样一副面孔。

她真的丢弃了我,如同她轻易丢弃了自己的命。

但那也是我的命。

我怎会一直都感觉不出来。

面具戴久了,人也真的就麻木了,麻木到直至心脏上被刺入致命的一刀,才会后知后觉地隐隐作痛。

而我该怎样去平复这从此后无处不在的痛?

而我该怎样做,才能重新找回我的那一条命?

而我该怎样才能将她重新带到我身边?

上穷碧落下黄泉。

我找遍天庭,寻遍地府。

直至看到冥王手里那本囊括三界的生死簿,它是斩断我最后一丝妄念的剑。

万念俱灰。

在那天之前,这个词是我从未体会过的一种感受。

在那天之后,我体会到了。

原来这种感受,便叫绝望。

一如她孤身离开之前曾望向我的最后一眼。

曾经看不懂的那一眼。

看懂的时候,一切为时已晚。

梵天珠还是宝珠?

我该如何才能让她知道,我要的从来只是林宝珠。

于是那个黎明,我疯了。

地府一百六十道幽冥刑的痛也无法治愈的疯。

遂令我疯狂地控制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