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闪身而至将我一把抱进他怀里,抱得很紧,这让我‘狐狸’二字在喉咙里挣扎了半天,硬是没能说出口。

我感到自己眼泪几乎从眼眶里跌落出来。

这之前我以为我已经坚强到不会再哭,即便是生死一线间。

然后用力擦了下眼角,我深吸了一口气朝前方望去,因为落进狐狸怀里那瞬我才意识到,那只从赤獳身后骤然出现的巨大眼睛,原来竟是铘的眼睛。

随着周围一阵剧烈的震荡过后,大片黑暗开始瓦解,也因此显现出了他位于黑暗之外那道庞大的身影。一时不由看得有点发呆,直到再次瞥见狐狸望向我的那双似笑非笑的眼睛,才醒过神,转而一把将他抱住。

死死地抱住,以此确定这身体和体温是真实存在的,不会突然消失。

“没事吧。”沉默着任由我这样紧抱了片刻后,他问我。

我点点头,然后朝地上赤獳那具支离破碎的尸体看了眼:“……你怎么会进来的?”

“赤獳利用他体内所吸收的麒麟血,在你试图动用梵天珠记忆的时候控制了你,借着你的手关闭了河图洛书的阵法。但他没料到因此被铘锁定了他原本被阵法所掩藏了的位置,也忘了既然他能用铘留在他体内的血控制你,那么铘同样可以通过他身体沾染到的载静身上的龙血,由此干扰到载静,并因此得以借着赤獳破坏河图洛书的机会,将河图洛书的碎片吸入麒麟眼,开出一条连接阵法内外的通道,从而让我得以进来。

简单几句话,概括了刚才生死一线间所发生的如此之多的变故。

我听得全身发抖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下意识用力抓紧了狐狸的衣服,随后被他再次抱了抱紧,轻轻一跃,在周围一切随着震荡逐渐分崩离析的当口,朝着那只光芒渐渐变弱的麒麟眼内纵身飞跃了进去。

穿过它的一刹那,仿佛从一个世界跳进了另一个世界,我看到了四周连绵起伏的山峦和被积雪压得抬不起头的树,也感到了扑面一股冻到骨子里的冷。

地底下短短几小时的遭遇仿佛用尽了我的一辈子,让我完全忘了时下的季节,也忘了我到底是在什么样一个地方。所以有那么片刻脑子里空空的,直到狐狸放下我,然后拧着我的下巴将我的头使劲晃了晃,我才一下子清醒过来,然后朝后退开,从他一堆毛茸茸的尾巴里狼狈地钻了出去。

实在有点无法正视眼前的狐狸,因为除了脸和手,他身体其它部位都是狐狸的原始形态,赤口裸口裸的,还旁若无人地朝我甩着他那一大把华丽的尾巴。

但往后退了没几步,突兀间就撞在了一个人身上,忙回头看去,登时吃了一惊,因为青天白日的,我头一回在大白天见到这么多鬼魂。一大片穿着清朝战甲的鬼魂,黑压压聚集在我身后的林子里,每一处被树冠上的积雪所遮挡住了阳光的地方,无声无息簇拥着他们中间那个一身幽蓝色朝服的年轻王爷。

他远远朝我看着,手依旧如在地下时那样,不动声色掩着他胸口的伤,不动声色试图避免令我觉察到这一点。

“你没事吧?”然后他问我。同狐狸几乎如出一辙。

我摇了摇头。

他便转身踏进了身后那架漆黑的轿子。

巨大,如同一具棺材般的轿子。

于是立即明白过来,原来前天夜里我被喑守村人撵出村子,迷失在山里的时候,所碰到的过路魂,原来就是载静同他所带着的这群幽魂兵。

“碧先生。”

在那些士兵将轿子轻轻抬起后,载静掀开轿帘望向我身旁的狐狸道。

“王爷。”

“硬闯河图洛书阵法的代价不小,虽然你们利用河图洛书的碎片在赤獳体内搭出一条通道,恐怕仍会遭到它力量的反噬,麒麟王不在此处,显然应是证明了这一点。”

“王爷不必多虑。”

“我自是不会替你多虑。但虽然赤獳侥幸被灭,你也应该知道,血族远不会善罢甘休。现今虽然因派系的分离而力量分散,他们对你存有忌讳,以至要用这样侧面的方式算计于你,但一旦有因素促成他们的力量重新聚拢,那么今后势必麻烦重重,尤其对于她而言,”说着,目光朝我轻扫一眼,他接着道:“所以碧先生,若要守在她身边,你唯有好自为之了。”

“我明白。”

“今日蒙先生相救,此别,今后永不再会,这个你且拿去,留在我身边已无用处,不如由你们代为看管。”说罢,从轿内抛出样东西,径直抛落到碧落脚下,随后手搭着窗框轻轻一拍,轿子凭地而起,在众魂魄的簇拥下径自离去。

直到那片魂魄的踪影如雾气般消散不见,不知怎的腿一软,我一屁股朝地上跌坐了下去。

“怎么了。”狐狸低头看向我。

我摇摇头,呆呆地继续朝那方向看着。

见状他若有所思,伸手揉了揉我的头发:“不想要他走的话,我去把他找回来。”

“好啊。”我抬头朝他看了一眼,点点头:“你去把他找回来。

这回答让他怔了怔。

而这神情简单卸掉了他刚才妖娆且傲娇的面具,也让我视线得以继续停留在他脸上和那双碧绿的眼眸中,不用再匆匆移开。

这真好。

我喜欢他此时这样的表情,而不是刚才那种美得不可方物,又因此离我远得无法触及的那副鬼样子。“他的确比你好得多,因为他绝对不会在我边上指着你对我说,不想他走的话,我去把他找回来。”

他再次沉默。

所以我想我终于找到了他言语上的软肋。于是低下头,从地上拾起那串被载静抛到他脚下的制诰之宝,将它递到他面前:“其实是看到它才想起来,我把锁麒麟丢在那个鬼地方了。”

他一言不发从我手里接过,拽在手心里目不转睛朝它看着,见状我调转话头,问他:“铘呢?”

他依旧没有吭声,只出人意料地伸出另一只手在我脸上轻轻拍了拍,然后一松手,变魔术似的,那串锁麒麟从他指缝里垂落了下来:“给,你的锁麒麟。”

我愣了愣。

“铘呢?”接到手中后,我再问了他一遍。

“他去埋葬那颗头颅了。”

“花铃的头颅?”

没等狐狸回答,突然一阵螺旋桨的轰鸣声从我身后的山坳下升腾了起来,随即陡然一道疾风刮起,直刮得我不由自主朝狐狸身上靠了过去。

好容易在那股强劲的风里缓过神来,我意识到我身后出现了一架直升机。

看情形不是突然出现的,而是在这地方待了很久,就像只幽灵一样蛰伏在这片深山里,然后等到一个合适的时间,在别人毫无防备的时候,突然带着一道震耳欲聋的声音,张扬又恣意地从天而降。

它在飞升至离我和狐狸约莫二三十米高的地方时不再移动。让我得以看清这漆黑色的有钱人的贵重玩意儿里,那个静静端坐着的一身黑衣,一脸苍白的有钱人。

他一如既往带着他漆黑色的墨镜,透过直升机的舷窗,将他那根白色的手杖轻轻朝我俩扬了扬,算是打了个招呼。

可是一个盲人是怎么确定我俩就在他所招呼的这个位置的呢?

对此,我从来不会感到疑惑。

凡是跟狐狸有关的任何一个人,有任何一种让人觉得费解的反常行为,都不需令我产生疑惑。

可是我实在不喜欢这个人出现在这里。

尤其在这种时候,在这种地方,在载静离开前对狐狸所说的那样一番话之后,突然见到这个人出现在这里。

他是殷先生。

那个险些将狐狸从我身边带走的,富有得弹弹手指就能把我的命买来买去的殷先生。

“他来做什么。”过了半晌,当我意识到狐狸把我从地上扶起来,准备将我朝那直升机方向带去的时候,我不由得立即问他。

狐狸朝我笑了笑:“他来接我们回去。”

“我不明白一个能飞上天走路又带瞬移的妖怪,为什么要让一个开直升机的人‘带我们回去’??”

“因为这位能飞上天,走路又带瞬移的妖怪,今天刚刚同我们定成了一笔不错的交易。因此作为奖励,我觉得我有必要亲自来迎接二位,去我那边小坐片刻。”

回答的人不是狐狸。

沙沙的话音,伴着殷先生那道瘦高的身影,蓦地出现在我身后,在我面前那片空地上拉出长长一道灰色影子:“所以希望他不要浪费太多的时间,以免造成你我双方的损失。”然后他又道。话音落,他朝我耳朵上贴了块冰冷的东西,滴答滴答走动着,让我心脏跟着一瞬间跳动得同这秒针一样快速了起来。

“狐狸……”直觉让我意识到那绝对不会是笔什么样的好交易。

但就在我将目光急匆匆转向狐狸的时候,前方林子里细琐一阵脚步声响起,铘自里头走了出来。

带着一副疲倦又冰冷的神情,径直走到我身边,朝我手心里那把锁麒麟看了一眼。

“走。”然后淡淡丢下这个字,他转身朝直升机摇曳在地面的绳梯处走了过去。

第348章 番外巴黎蓝上

第一次知道可乐这样东西,是二十多年前,我看到一个背着旅行袋的少年坐在裕陵外的台阶上,悠闲晒着太阳,悠闲喝着手中一支红罐子里的东西。

我看到那罐子里的液体泛着奇特的泡沫,于是问他是在喝的什么。

他看了看我,用一种有些古怪的表情笑了笑,然后对我说,“可乐。”

“你觉得这问题很可乐?”

他大笑,笑得喷了一地的棕色液体:“不是。可乐,大哥,这东西就叫可乐。”

随后从包里抽出同样一只鲜红的罐子,他递给了我:“尝尝。”

我接到手里,却不知道怎么开启,于是看着他咕咚咚喝得爽快的样子,再次问他:“为什么叫可乐?因为这东西很可乐么?”

他差点又笑喷了一地,说,“大概吧,又甜又爽,渴极了的时候喝,当然是很可乐的。如果再加点冰块,那可不得了。”

“怎么不得了?”

他咧开一口参差不齐的牙,乐呵呵从我手里取过那只红罐子,拉开上面的金属环丢到我手里,拍了下我的肩膀:“尝尝呗,尝过不就知道了?”

我依言尝了一口。

实话说,尝不出任何味道,我想也许因为我的味觉早在百年的时间里腐朽了。

‘身子不腐朽,不代表其它的地方不会腐朽。’我忘记这句话是谁同我说的,现在那人早已腐烂在坟墓里,死于抗战的时候,他说他是一名革命军。

真可惜,如果他还活着,那么也许那一天我会带上一罐可乐去看看他。虽然感觉不到它的滋味,但那一粒粒细小跳跃的感觉很快随着罐子里的液体在我舌头上扩散开来,跳过喉咙,跳进我胃里……那样一种感觉,我想大概就叫做爽快和可乐。

那位革命军是个爽快人,所以我想送他一罐子爽快,以此纪念,他是我自墓里睁开眼后,所与之交谈的第一个人。

但后来我只能独自一人坐在塞纳河边,看着我曾画过的那道夕阳,历经百年时间几乎没有任何变化地晕染在巴黎的天空下,然后点上一支烟,就着那罐爽快的饮料,一口一口将那些并不爽快的烟雾漫漫吞进嘴里,再慢慢咽进我早已变得麻木的身体里。

然后在面前支起的画板上涂上一些颜色。

靛青和蓝,再加一点点几乎细不可见的红。

朱珠第一次见到时曾问过我,这叫什么颜色,说蓝不像蓝,不像蓝却又是蓝,好看得叫人心痒痒的。

我告诉她,这叫巴黎蓝。

她愣了愣。然后在我身边坐下,目光放远,远得好似她面前是一片浩瀚无边的海。

但她面前只有一道窗,以及窗外那一小片被花草和树挤得有些过分热闹的庭院。

所以很快她就把目光收了回来,伏在桌上端端正正写了三个字:巴黎蓝。

“王爷,”写完后她握着笔,问我:“巴黎有什么?”

“有巴黎公社,有埃菲尔铁塔,有大革命,有卢浮宫,还有……”

“还有什么?”

还有塞纳河。

但那会儿我没有告诉她,因为我想在某一天,在我能带着她亲眼看到那条河的时候,指着那片被暮色映满了每一片波折的河面,对她说,瞧,巴黎蓝。

可惜,再也没有那样的机会了。

那名革命军临行前对我说,人生在世,值得去一搏的机会并不多,往往错过就错过了,所以,他不想后悔,即便死了也不后悔。

但他不知道死的滋味究竟是什么样的,因为他没有机会在死后看到死去的自己。

也不知道什么叫真正的错过,因为他死的那天只有十八岁。

十八岁能经历些什么呢?

我想起朱珠最后离开的时候,她也只有十八岁。

于是轻轻将面前的画扯下,用水涂乱上面的颜色,再将那抹巴黎蓝揉进手心,慢慢揉慢慢揉,直到它充满了一团团凌乱的褶皱。

每次都是这样。

还差最后一点就画完了。

可是我无法再继续画下去。

我无法完成塞纳河上的巴黎蓝,因为我不知道将它完成之后,我能将它交给谁去看。

“画错了什么?”用力吸进一口烟时,我听见身后有人轻轻问我。

我笑笑,把那卷画布丢到一边:“颜色用错了,画也就废了。”

“颜色用错了么?也许重新调整一下还能补。”

“我不喜欢补。”

这句话说完,她已从我身后绕到了我边上,在我边上的长椅上坐了下来,拾起那团皱得不成样的画布,一点一点小心展开:“你很浪费,静。如你这样的天才总是对自己的劳作习惯性地浪费,浪费到近乎犯罪。”

“犯罪?”我笑笑。

递给她一支烟,她却选择了我手里的可乐。于是换了罐新的给她,看她用力将拉环扯开,一仰头咕咚咚喝下一大半去,然后用力点了点头,颇为认真道:“是的,犯罪。”

她穿着件巴黎蓝色的衣裳,衬得她那张普普通通的脸显得格外有些漂亮,跟两年前几乎判若两人,说话的样子也是。

我有些奇怪自己为什么会记得这些。

两年前……

不知不觉来法国竟已有了两年。

这两年里我从未和谁交谈过,也从未记住过谁的脸,时间和交流对我来说已经没有任何意义,我是一具行尸走肉,亦过着行尸走肉般简单又毫无意义的生活,在巴黎熟悉而陌生的空气里独活着,没有任何羁绊,以此做着遗忘过去的努力。

直到有一天,我见到了她。

这个跟我一样来自东方的女孩,穿着一身单薄得可怜的衣裳,带着一脸疲惫和绝望站在我身后,瑟瑟发抖,却又久久凝视着我面前那幅仅仅只打了个轮廓的画。

那一刻我原本想同以往那样收拾东西离开。

但不知为什么,没那么做。

而是继续画着,画了很久,直到她终于踩着脚下咯吱咯吱作响的雪慢慢从我身后走开。

那之后,不知道是不是一种奇怪的巧合,每一次到塞纳河边作画时,我都会在那里碰见她。

她每次都穿着不同的衣裳,但每次衣裳的颜色都是同一种蓝色。

巴黎蓝。

我从没见过这样执著于一种颜色的人,所以不免对她有些好奇,但是从没与她有所交流,我画着我的画,她看着我的画,两年时间就那样一瞬而过,显然,我和她都不是喜欢交流的人。

直到一个月前,我俩才开始了第一次的交谈。

那天几乎是即将准备收拾东西离开的时候,她才出现的。

深夜十二点,西方的圣诞夜,天特别冷,她仍穿着单薄到可怜的外套,在雪地里好像一朵蓝色郁金香,插着裤兜晃晃悠悠走到了我面前。

她说:“早啊。”

一口流利的京片子。

于是我道:“早什么?”

她笑笑:“12月25日0点01分,这还不算早,什么样才算早?”

我不由也笑了笑。

“你叫什么?”然后她坐到我身边问我。

“爱新觉罗载静。”

“你姓爱新觉罗?那你老祖宗是溥仪么?”说完她噗的一声笑了,交给我一个用报纸包装着的盒子:“圣诞快乐,爱新觉罗。”

“圣诞快乐,你可以叫我载静。”边说边把包装拆开,打开里头的盒子,我怔了怔。

里头是一副肖像画,画着我的肖像。

她说她是巴黎第一大学艺术系的毕业生。

住处离这里不远,所以时常都会到这里来转转,第一次见到我时就喜欢上我用色的感觉,所以日复一日,渐渐把到这里来看我作画当成了一种习惯。

但她从来没告诉过我她的名字。

偶尔问到的时候,她会笑着跑开,然后买上两支冰激凌回来,我一支她一支,在寒风凌厉的塞纳河边一面打着哆嗦,一边搓着摘去手套的手,一边大口大口吃着硬得像根棍子般的冰激凌。

后来我便不再问她,因为觉得这样也好。萍水相逢,今天在这个地方,明天我便无法预知自己是否会突然离去,不老不死让我注定成为一只必须不停飘移的风筝,所以与人相熟对我来说没有任何意义。

所以我开始叫她巴黎蓝。

她没有反对,看上去好像挺喜欢这个名字。

而后来,生活又渐渐恢复成了原来的样子,我画画,她看画;我吸烟,她坐在一旁看着我吐出的烟圈,然后喝着我带去的可乐。

“唉,总有一天我会胖死的。”每次喝完她都会这样对我抱怨。“也许下次你该带点矿泉水。”

“下次?也许吧。”

但下次我依旧带的可乐,她依旧把我带去的可乐喝得一干二净。

直到半年后,她最后一次来看我画画,临走前送了我一条围巾。

她开心地对我说她找到工作了,工作地方很远,所以家也要搬走了,所以以后大概不能再来看我画画,这略微让她感到有点遗憾。

我摸着那条厚厚的围巾朝她笑笑:“冬天你穿得像夏天,夏天你却送我冬天的围巾。所以,有没有人说过你真的很特别。”

她莞尔,笑起来的感觉有点像晨曦中塞纳河波浪跳动的光斑:“连声谢谢都不说么,静?”

“谢谢。”

“也不挽留一下我么?我是说,你没有我的地址,也没有我的电……”

“好好工作。”

简短四个字出口后,我本想再说些什么,比如前途无量之类的。

但没能说出口。

因为她坐在我身边突然变得很沉默。沉默地看着塞纳河,沉默的眼睛里视线很空,亦很远,远得好像面前是一片浩瀚无边的大海。

“喂,静,你听说过小美人鱼的故事么?”过了片刻她忽然问我。

我摇摇头。

“它说的是一个人鱼公主爱上了不慎掉进海里的王子,她救他上了岸,并想嫁给他,但她是一尾鱼。”

“呵,原来是个童话故事。”我笑笑。

“人鱼公主很固执,为了嫁给王子,她去掉了自己的鱼尾巴,也将自己的声音作为交换品送给了女巫,由此换得一双人类的腿,离开大海,到了王子的身边。”

“她为什么要将自己声音作为交换条件?”

“因为声音很珍贵,不珍贵的东西女巫怎么会要?”

“倒也确实。”

“不过,除此之外,恶毒的女巫还给人鱼公主定了一个游戏规则。”

“什么样的游戏规则?”

“如果王子最终爱的人是她,娶的人是她,那么她就可以要回她的声音,否则……”

“否则怎样?”

“否则,她就会在王子同别人结婚的那天黎明,化成海上的泡沫,永远也回不了她海里的家了。”

“那后来呢,她和王子结婚了没有?”

“没有。”她摇摇头:“王子娶了别国的美丽公主。”

“为什么,她不是王子的救命恩人么?他们当初彼此间难道没有约定好么?”

“静,你的问题真多……”她笑。然后叫住一旁卖冷饮的小贩,买了一支长长的冰棍塞进嘴里。

冰棍冻得她嘴唇有些发抖,所以我以为她不想在继续将那个童话故事给我说下去。

但过了会儿她哈出长长一口水蒸汽,看着它们迅速消失在空气里,然后咔擦咬下硕大一块冰来,一边用力咬着,一边含含糊糊对我道:“人鱼公主到了岸上后样貌就变了,所以王子根本就不知道她是当初救了他的救命恩人。他以为他是邻国那位公主救了他,所以他一边将小美人鱼当做自己的好朋友,一边领着她开开心心上领国去向那位公主求婚了。”

“为什么美人鱼不把实情告诉王子?”

“因为她没有声音了。”

“哦……也是。不过她可以写字。”

话说完,她朝我瞪了瞪眼,用她手里的半截冰棍戳着我道:“静,什么叫童话?童话是不讲那么多逻辑的。”

“倒也是。那么后来呢?”

“后来?”她想了想,把嘴里的冰块咬的嘎嘣作响:“后来,王子和那位邻国公主结婚了,小美人鱼因为没有赢得王子的心,所以按照巫婆所给的游戏规则,在黎明到来的时候,化成了海上的泡沫。”

“原来是一出悲剧。”

“是的。”她咀嚼冰块的可怕声音不禁叫人有些替她的牙齿担心。

“我以为童话的结局都是美好的。”

“安徒生那个老怪物例外。”

“呵……你这样称呼一位大师。”

“能给我带来快乐的才叫大师。”她不以为然。

“但那故事在你记忆里却始终深刻着。所以,那才叫大师。”

“静,”她打断我的话,把最后一口冰咬进嘴里:“我不喜欢悲剧。”

“呵呵……”

“你觉得我说话有问题时就爱这样呵呵地笑,好像很不屑一样。”

“那我该怎么做?”

她张开手,朝我笑笑:“抱我一下。”

最终,我没有抱她。

因为在我迟疑着是否要张开手的时候,已经被她看出了我眼里的犹豫。所以她嘻嘻一笑起身就跑开了,我以为过后她会和往常一样抱着两支冰激凌重新回来,但没有,等到太阳下山,等到华灯初上,始终没见她再度回来。

所以那天的告别,我连声再见也没有对她说。

那天之后,我又恢复成了一个人的生活。

一个人在巴黎的街头流浪,一个人在塞纳河畔作画,一个人在休息的时候买上一支冰淇淋,用它替代烟和可乐,在思绪飘远的时候让它的冰冷停留在我没有味觉的舌头上,再一点一点顺着咽喉滑进我没有体温的身体。

转眼,时间如白驹过隙,又是一年圣诞即将到来,我回到了自己在让若雷大街的住处,将那地方改成了一间画廊,然后开始一边在那里继续作画,一边对外售卖我的作品。

售卖自然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卖出我的过去。

我将那些年来为朱珠所画的肖像一幅幅挂在店堂最显眼的位置,挂得很仔细,让它们看起来就好像一个个活生生的她站在我的店里。时而微笑,时而蹙眉,时而傻呆呆地看着远处,让人总也猜不透那心里究竟在想些什么。

于是,开业那天很多人经过橱窗时,都被她吸引了进来。

很多人爱上了她,正如当初我第一眼见到她。

很多人问我她是谁。

我回答,她是我一百年前的爱人。

法国人很浪漫,所以在一点儿也不信我话的同时,表现出一种一点儿都不怀疑的感动。

然后他们问,这位美丽的小姐她现在在哪里?

我笑笑,说,天堂。

“哦……”他们继续用那种一点儿都不怀疑的遗憾和感动看向那些画,带着浪漫的眼神和胸怀,一幅又一幅地看过去。然后问我:“既然这样,为什么却要卖了她?”

“因为我用了一百年的时间去惦念她。现在,我则准备再用上一百年的时间,去试着忘记她。”我回答。

“真浪漫,静。”

“呵呵,开个玩笑而已。她是中国清朝时期的一位公主。”

“噢!原来是公主……”他们的兴致看上去更加高亢了起来:“那么她叫什么名字?”

“……名字?时间太久,没有保留下她的名字。”

“原来是一位无名公主,那买回去后该怎么向我的朋友们介绍她呢?”

“您可以随意给她起个名字。”

“可以么?那我要叫她茉莉。就像迪斯尼动画里的那位东方少女茉莉。”

“很好听。”

“没错,我也觉得很好听。那么静,为什么不标个价钱呢?我该用多少钱买下她?喏,就是穿着蓝色裙子的那一张。”

“巴黎蓝……”

“对,没错,就是那一张。”

“那一张么……”

“是的,多少钱?”

“对不起,劳伦斯先生,那一张……本店不卖。”

有意思的是,开张那天店里虽然吸引来很多爱上她的人,但最终,朱珠的肖像我一幅也没能卖出去。

夜里十一点我将最后一名顾客送出门时,他抱着一幅风景画,仍在意犹未尽地望着店里:“静,究竟多少钱,两千欧元怎么样?”

我笑笑,然后在他面前慢慢关上了画廊的玻璃门,对着他贴在门上那张支票的数字摇了摇头。

然后我坐到沙发上抽起了我很久都没有碰过的烟。

就着一罐罐能令我舌头被那些小小的气泡弄得慢慢爽快起来的可乐,抬头看着四周那些从各种不同角度静静望着我的脸。

朱珠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