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上齐需要一段时候,楚晚宁便和墨燃谈起了轩辕阁的事情,两人提前离场,均不知道最后神武花落谁家,不过这也不碍事,到时候出门打听一下就好了。

闲谈之间,桌上渐渐摆满了琳琅满目的扬州菜,楚晚宁觉得再问下去也不会有更多的讯息,于是作罢,不再聊这个了。他目光扫过满桌的碗盏碟杯,顿了会儿,眼帘抬起几寸,视线落到对面那个笑得有些忐忑的青年脸上。

楚晚宁问:“以前来过江南吗?”

墨燃重生前自然是去瞧过那杏花烟雨的,但他可没忘记自己如今才十七,方进入死生之巅两年许,于是立刻摇头:“之前从没来过。”

楚晚宁垂了眼帘,神色平淡,嗓音清和,说道:“但你却点了一桌好菜。”

“……!”

他这一说,墨燃才猛地反映过来,自己这一席佳肴,都是按着楚晚宁的喜好点的。原是想让他吃的好一些,恢复恢复体力,但却忘了自己本不该对淮扬菜如此了如指掌。

“我小时候在乐坊的后厨打杂,很多菜没有尝过,但多少听过。”

楚晚宁倒也没细究:“吃饭吧。”

江南吃水,霖铃屿更是蒲筐包蟹,竹笼装虾,柳条穿鱼,因此榉木四出头方桌上,河海鲜货比比皆是。酥炸浇酱的梁溪脆鳝,酸甜脆嫩的松鼠鳜鱼,琵琶对虾,菊花海螺,拆烩鲢鱼头香溢四座。

至于鲜蔬肉食,冷盘甜点,亦是做的精致细究,十分雅观。

清炖蟹粉狮子头、水晶肴肉、鸡汁煮干丝、灌汤小笼包、文思豆腐,不胜枚举。

墨燃拖着腮,看小二把最后一碟桂花糕摆上了桌,而后悄悄看了眼楚晚宁。心道:不知今日这么多菜,他会先吃哪一个?

想了想,暗自跟自己打赌:

肯定是蟹粉狮子头。

这是楚晚宁最喜爱的扬州菜,果不其然,待菜肴布好,他的筷子毫无悬念地首先往那边探了过去。

墨燃心中暗叹,这个人啊,总是那么好猜,吃饭做事,都是一成不……

咕咚。一个滚圆可爱的狮子头落到墨燃碗里。

……变?

墨燃愕然抬头,脸上逐渐有了些受宠若惊的神情:“师、师尊。”

“我这几日身体欠恙,劳烦你照顾了。”

他没听错吧??墨燃愈发骇然。

楚晚宁居然跟他说——劳烦你照顾??

这句话他上辈子都没开尊口讲过!!

楚晚宁见对面那个青年的脸慢慢涨红,眉宇舒展,眼睛缓缓睁得滚圆,额头上一根头发翘着,颤巍巍地晃动。不由地有些无措,但面子还是要的,楚宗师又高冷地抿了口茶。

嘴唇好痛……

其实变成夏司逆陪在他身边的那些时日,楚晚宁心里已隐约有了些自责。中夜反思,也会觉得自己为人确实太过苛严,对墨燃更是不假辞色。从那时候起,他就告诉自己,等恢复正身,万不可再如此行事,多少要改一些。

璇玑来桃花源时,楚晚宁咳了半天,勉强开口向他询问,该怎么让徒弟不那么畏惧自己。

璇玑愣了一下,尔后说道:“首先,你要适宜地对徒弟表达关爱。”

表达关爱……

楚晚宁想到墨燃或许从未吃过蟹粉狮子头,于是淡淡开口,娓娓道来:“清炖蟹粉狮子头,以上等五花肉细细剁碎,和以虾籽、蟹肉、蟹黄,各个饱满滚圆。捏好肥瘦相间的狮子头,煨在清汤里,汤羹中浮着翠碧青菜,盛于红泥砂锅,色泽甚为好看。”

“……”

墨燃呆住了。

吃饭就吃饭,做什么背起了菜谱?

偏偏楚晚宁觉得自己这是耐心介绍,是对徒弟的一种关爱,于是一餐饭下来,墨燃挨个儿菜都尝了个遍,还听了一堆听上去就像是从《江淮食记》上背下来的菜肴梗概。

若不是楚晚宁嗓音沉冷好听,恐怕墨燃都要掀桌子走人了。

“哎,听说了吗?轩辕阁最后一件拍品,被临沂儒风门的人拍走啦!”

雅座之间以竹帘相隔,旁边那间说话的嗓门响了些,毫无阻碍地被墨燃他们听了个清楚。

楚晚宁倏忽停止了“水晶肴肉”的介绍,与墨燃互看一眼,凝神侧耳。

一个粗犷的男子在说话:“怎么没听说?是把神武吧?三亿万金的价格,当场付清。哎哟真的是天价啊,我一辈子都没见过那么多钱。”

“瞧你那点出息,你难道不知,除了这把神武,儒风门还花了五千万买了个蝶骨美人席呢!”

“天啊,蝶骨美人席不就是用来生吃或是双修的吗?此等为人不齿的修炼行径,天下第一大派居然就这么堂而皇之的去做,这也太不像话了!”

“苏兄所言差矣,蝶骨美人席乃是合乎情理的修炼方法,并非禁术。美人席虽长得与我等相似,但到底不是凡人。这就好像吃仙果来助精进,也没什么好诟病的地方。”

“哼,恕我不能苟同……”

另一个则轻笑道:“买美人席的似乎是个儒风门深居简出的年轻弟子,叫叶什么昔的。长得听说还挺人模狗样,没想到竟是这种靠睡女人提高修为的人。我看儒风门也是日暮黄昏了。”

旁边有人嘿嘿笑道:“这有什么,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

邻座的人围绕着伦理道义争论起来,不值得再听。

楚晚宁轻声重复:“神武被儒风门买走了?”

“听上去是这样。”

楚晚宁不由地面露忧色:“难办。此事若有追踪下去,必然得去儒风门一查究竟……”

他这一说,墨燃便想起来了,“啊”了声,轻轻道:“师尊原是儒风门的人。”

“嗯。”

“不想回去?”

提到回儒风门,楚晚宁神色厌倦,眉心一抽,说道:“此一门虽为上修界名门大派,但我曾经…… ”

他话说一半,突然间大厅内传来一阵人马喧哗,有人高声喝道:“老板娘,给你五百金,立即把场子清了,这些客人都给我赶出去!今日我们小公子要包场!”

作者有话要说:蒲筐包蟹,竹笼装虾,柳条穿鱼。这个描述出自郑板桥集,由于不是特别大众的摘词,为了免去误会,申明一下非原创,并附上出处。

附上诸君最爱和最讨厌的食物:

楚晚宁

最爱:蟹粉狮子头、荷花酥

讨厌:麻辣火锅

墨燃

最爱:红油抄手

讨厌:咸豆花

薛蒙

最爱:麻辣火锅

讨厌:咸豆花

师昧

最爱:臊子面

讨厌:冰糖葫芦

叶忘昔

最爱:糖醋鲤鱼

讨厌:煎饼裹大葱

梅 雪

最爱:折耳根

讨厌:猪肉(这很好,这很清真)

下一章出场的儒风门少主

最爱:各种肉,尤其猪肉(这很不好,这很不清真)

讨厌:文思豆腐

好饿……溜了溜了

第85章 本座岂是一千五就能打发的

老板娘的声音赔着笑传来:“哎哟道爷好阔气,出手就是五百金,你可真叫奴家开心死了。但是小店开门做生意,是要讲个和气的。哪能赶别的客人走呢?您看这样好不好,里头最大的一间归雾阁雅间,是专门给像道爷这般阔绰的尊客留的。我引您过去瞧——”

还有个“瞧”尚未出口,下面就响起板凳桌椅乱砸的声音。

“瞧什么瞧!我管你是归雾阁还是乌龟阁——你奶奶的,这名儿取得忒糟践。不要、不要,给你一千金,赶他们走!”

“道爷不要给奴家出难题嘛,您一看呀,就是那明白事理的饱学之士。”老板娘毫不犹豫地睁眼说瞎话,脆生生地娇笑道,“左右都是客,您要不满意归雾阁,我也可以给您换另一间,地方小一些,但雅致漂亮,再免费送您一段琵琶歌舞,您看这样好吗?”

“不好!不好!一千五!让人滚!”那粗犷的声音怒吼道,“别磨磨唧唧的!一会儿我家公子来了可要生气!”

“哇——”千金对于旁人来说或许是多的,但对于当过人界帝君的墨燃而言,听着就着实好笑了。需知他前世随便打发给宋秋桐一些珍玩,那都是价值连城的。因此他咬着筷子,眼睛睁得圆滚滚地咕溜转,低声和楚晚宁笑道,“师尊师尊,你听这人,一千五就想赶我们走耶。”

楚晚宁看了他一眼,撩开雅间竹帘,朝楼下望去。

只见饭堂大厅之中乌泱泱的挤满了一大群人,虽然他们穿着常服,看不出是哪个门派,但每人腰间都配着一柄寒光凛冽的上品宝刀,人手牵着一只口角流涎的妖狼。宝刀的价值或许不好判断,但这妖狼却是有价无市,寻常修真小派能得一只都不容易,但他们却每人都有一条,显然出身极其显赫。

原本在吃饭的宾客都惊恐交加地瞧着这些人,厅堂内一时鸦雀无声。

突然间,一道雪色白光飞进了客栈内,众人看清之后先是一愣,然后轰的一下全部往后缩,有胆小的还尖声叫了起来:“有大妖、有大妖啊!”

跃进来的是一只足有三人高的雪白狼妖,眸色腥红如血,毛发光亮如绸,一对狼牙寒光熠熠,足有成年男子手臂那么长。

然而,这只凶兽庞大的身躯上,却有个眉目俊俏、眼神嚣张的青年翘着二郎腿悠闲坐卧,那青年猎甲凛冽,甲胄下是一件鲜红衣裳,袖口盘绣着严整的金线,他头戴兜鍪,一簇柔软红缨自银狮 日的冠顶垂落,膝上卧一张碧玉弓,应当就是他的武器。

那些耀武扬威的修士一见他,立刻单膝跪下,手锤于胸,齐声道:“恭迎公子!”

“好了。”青年一脸不耐,挥了挥手,“要你们办点事情磨磨唧唧,还恭迎,恭迎你们的狗头!”

“噗。”墨燃失笑,低声和楚晚宁道,“他说他们恭迎狗头,那他自己岂不是就成了狗头?”

“……”

青年坐卧在妖狼柔软的颈项间,神情乖戾:“这破客栈的掌柜的呢?是谁?”

老板娘虽然害怕,但仍就强打镇定地走上前,赔笑道:“有辱仙君尊眼,这小店的掌柜正是奴家。”

“哦。”青年看了她一眼,“本公子要住店,但不习惯人多口杂。你跟他们说一下,损失的钱两我补上。”

“可是仙君……”

“知道你为难,这个给你,替我挨桌倒个歉。要实在不肯的,那就算了。”青年扔给了老板娘一个锦囊,打开来里面竟是一堆金灿灿的九转归元丸。这丸子在一旬内可助修为大增,市面上一颗就要两千余金,老板娘接了,先是因对方的阔绰而色变,然后才悄悄松了口气。

没有修士会拒绝如此好物,这样请人走,总还是说的过去的。

老板娘挨个儿道歉送礼去了,青年打了个哈欠,颇有些嫌弃地低头蔑视那群跟班,说道:“都是废物,还不是要我亲自来。”

左右互相看了一眼,连声道:“……公子英明,公子威武。”

人很快就散了,除了楚晚宁和墨燃并不在意钱财和丹药,其他人都拿了东西毫无怨言地离开了客栈,到别家住去了。

老板娘说:“公子,都走了,但有两位客人说夜已深浓,他们中有一位身体抱恙,不想另寻他处,您看……”

“算了算了,不跟病秧子计较。”青年痛快地挥挥手,“别打扰我就好。”

病秧子楚晚宁:“………………”

老板娘立刻喜笑颜开,热情道:“公子真是个善人。时候晚了,公子是要歇息还是先吃些东西?”

青年说:“饿了。不休息,我要吃饭。”

“公子要吃饭,那小店肯定得拿最好的菜肴来款待,咱们厨子最擅长做蟹粉狮子头,水晶肴肉……”

“泄愤狮子头?”青年显然不是南方人,也不爱吃南方菜,听了这菜名愣了一下,然后皱着眉头摆摆手,“不要,听不懂。什么乱七八糟的。”

原本以为是个世家子弟,现在看来却可能是个暴发富商。

老板娘:“……那公子想用些什么,只要小店会的,都可以做。”

“好说。”青年指了指他那些跟班,“给他们每人切五斤牛肉,另外单独给我来十斤牛肉,一斤烧酒,两只羊腿儿,差不多就这些吧,太晚了不能吃太多,稍微垫一下肚子。”

墨燃:“哇……”

回头想和师尊嘲笑一下这个青年食桶般的饭量,却见楚晚宁目不转睛地盯着那个青年看,眼神中似有些令人捉摸不透的薄烟雾霭。

墨燃下意识问道:“师尊好像认识他?”

“嗯。”

他原本只是随口一问,没想到楚晚宁还真的认识,不由惊道:“什么?那、那他是?”

“儒风门掌门独子。”楚晚宁轻声道,“南宫驷。”

“……”墨燃心道,难怪楚晚宁会认识,楚晚宁毕竟之前是临沂儒风门的客卿,掌门的儿子,他肯定是见过的。也难怪自己不认识,自己前世血洗儒风门的时候,这个南宫驷已经患病去世了。

他当时还道这掌门的儿子是个病歪歪的半残,没想到今日一见,竟然是这样一个活蹦乱跳身康体健的嚣张青年。

……怎么就病死了?突罹恶疾?

南宫驷在楼下吃的开心,不一会儿就风卷残云般把两条羊腿十斤牛肉啃了个精光,又喝了好几碗酒,看得墨燃在楼上不住咋舌。

“师尊,儒风门不是最讲究儒雅吗?这少主是怎么回事?看起来比我们薛萌萌还不着调。”

楚晚宁把他凑过来的头摁回去,自己仍旧偏着脸,瞧着下面的景象:“不可给你同门乱取诨名。”

嘿嘿笑了两下,墨燃正想说什么,却因楚晚宁指尖点着他的头,烟云般飘逸的袖子正落在他面上,布料轻盈,似绡非绡,似缎非缎,触感温凉似水。不由一时想到了什么,愣了一下。

方才在屋里,自己意乱情迷去扯楚晚宁衣衫,扯了半天没有扯开,他还以为是楚晚宁穿的严实。

但此刻细看那衣服的料子,墨燃却突然认出来这是昆仑踏雪宫产的“冰雾绫”。

昆仑踏雪宫是上修界众仙家里最为高冷避世的一个门派,凡其弟子,五岁入门,一年后即须进入昆仑圣地闭关修行,直到结出自身灵核后,才能出关。虽说灵核本身就是自带,修行不过为了将它召唤出来。但这个时间十分漫长,往往长达十年到十五年之久,期间不得有无关人等入内。于是弟子的吃穿就成了麻烦事,吃的还好,因为昆仑圣地毗邻王母湖,踏雪宫弟子们每日吃食都可以自行入湖捕捞,可是衣服总不能自己织吧?

于是乎,“冰雾绫”应运而生。

用这种绫罗裁出的衣服,非但轻柔如烟,且本身附着避尘咒诀,灰尘沾染不上,除非溅到了血水一类的污渍,否则不需清洗。

但最妙的是“冰雾绫”会随着主人的身体形态改变而进行变化,这点对于踏雪宫弟子而言是不可或缺的,他们五岁入禁地,可能要到十五二十才能出关,这期间漫长的岁月,从垂髫小儿到玉立青年,冰雾绫织就的衣服正好能与他们一同生长,免去了衣不合身的尴尬。

——可楚晚宁没事穿着这种料子做的衣服干什么?

墨燃眯起眼睛,脑海中忽然有一簇火花擦亮,他猛然觉得有哪里不对,似乎某个东西,自己从一开始就想错了,是什么呢……

“叨扰了,请问掌柜何在?”

一声中气十足,但和蔼客气的青年嗓音蓦地打断了墨燃的思绪。

往下看去,竟是日间在轩辕阁出现的那群儒风门弟子,为首的鹤麾飘飘,手持佩剑,那剑柄掀开门帘,探了半个身子进来。

“这不是叶忘昔的跟班吗?”墨燃瞬间来了精神。

儒风门有七十二城,弟子之间通常不会认识。至于南宫驷,他单独坐在一个雅间里,背朝着门口,因此那群少年扫了眼客栈里穿着常服的同门弟子,也没有认出张熟脸来。

叶忘昔对上南宫驷,这可有好戏看了。

“实在是对不住了,今晚小店被包了场子。”老板娘一边匆匆迎将过去,一边暗骂自己竟然忘了关门落锁,“几位仙君去别家看看吧,不好意思啊,真的不好意思。”

为首的少年面露难色:“唉,怎会这样?别的店家我方才也去看了,乌泱泱的都是人。我们这里带了位瘦弱姑娘,她已经许久不曾休息了,想着找个好些的住处让她睡一觉。掌柜的,烦劳您去问一下那位包场的大爷,能不能让出几间房来?”

“这……人家恐怕是不愿意的。”

少年作了一礼,彬彬有礼地恳求道:“只消老板娘去问一问,他若不愿,那便算了。”

老板娘还未来得及说话,靠门那桌忽然有南宫驷的随从一拍桌子站了起来,怒气冲冲道:“问什么问!出去,出去!别打扰我家公子吃饭!”

“就是!身上穿着儒风门的衣服,居然好意思带个姑娘睡觉,也不嫌给自己门派丢人!”

少年没料到他们竟如此误会,霎时脸涨得通红,忿然道:“这位道友何故 血喷人?我儒风门堂堂正正,自然不会行这苟且之事,这姑娘乃是我家公子好心所救,岂容你这般胡言乱语?”

“你家公子?”南宫驷的随从瞟了一眼雅间,见少主仍旧漫不经心地喝着烧酒,似乎默认了自己赶人的行径,于是放宽了心,提声冷笑道,“世人皆知儒风门的公子就一位,你家那位又是谁啊?”

“在下儒风门叶忘昔。”一个温雅的嗓音自门帘外响起。

众少年纷纷回头:“叶公子——”

叶忘昔一身黑衣,英俊的面容在烛火中无端多出几分清秀,他负手进了客栈,身后跟着个戴着面纱,露出双惴惴不安柔眸的女子,正是宋秋桐。

“……”墨燃一瞧见她,顿时额头青筋暴跳两下。

冤家路窄,怎么又是她……

南宫驷的随从看到来的人竟是叶忘昔,先是纷纷一愣,随即就有几个沉不住气的,脸上露出了嫌恶之色。

这叶忘昔是儒风门第一长老的养子,隶属于儒风门七十二城的“暗城”。顾名思义,暗城擅育暗卫,儒风门掌门原本将他教养成为下一任暗卫首领,但因叶忘昔根骨不适宜暗卫心法,渐渐的也就转至主城,成了尊主的左膀右臂。

因为叶忘昔早年暗卫的身份,他行事低调,知道他名号的人极少。不过尊主倒是很器重他,这些年,派中甚至流传出叶忘昔是尊主私生子的风言风语来。或许是因为这原因,正牌少主南宫驷素来与叶忘昔不睦。

少主不喜欢他,底下的随从又哪里能对叶公子有什么好印象呢?

原本作为小辈,他们是万不能得罪叶公子的,但是这群人各个都是南宫驷的亲信,直接受命于南宫,因此气氛僵凝许久,还是有兴子粗犷的人冷笑两声,开口了:“叶公子还是请回吧,今日这客栈之中,恐怕腾不出给你的位置。”

“公子,既然他们说没有空处了,那、那我们再寻别处吧。”宋秋桐伸出纤纤玉指,拉住叶忘昔的衣摆,惶然道,“何况这里用度奢贵,我实在不敢教公子再破费了……”

墨燃在楼上听到这两句话,翻了翻白眼,心道这家伙当真走哪儿都是这柔弱可怜的腔调,当初坑他,现在又来坑叶忘昔。

叶忘昔正要说话,忽然间,一道庞大的白影从里间窜了出来,猛地袭至叶忘昔身后。

宋秋桐失声惊道:“公子小心!!”

“嗷呜呜!呜呜呜!!”

随着嘹亮的啼嗥,一只通体雪白的妖狼发足狂奔,绕着叶忘昔就疯狂地转起了圈儿来。

“…………”

在众人一片静默中。

叶忘昔垂下眼眸,对那个足有三人高,此刻却黏在地上打滚的白毛妖狼诧异道:“瑙白金?”

这只妖狼正是南宫驷的坐骑,因为瞳赤若玛瑙,毛白如飘雪,爪尖一抹金,故而得名瑙白金。

既然瑙白金在这里,南宫驷肯定也已大驾光临。叶忘昔抬手摸了摸瑙白金凑过来的白绒绒大脑门,四下环顾。

沙——

竹帘被一只手撩开,衣袖鲜红,沿口还缠着金丝包边。

半张透着不耐的脸庞露出来,南宫驷双手抱臂,闲闲靠在雅间里,掌里还拎着一壶烧酒,他看了叶忘昔两眼,嗤道:“有趣儿,怎么走哪儿都能碰到你。你跟我跟得这么紧,若是惹得别人说起咱俩的闲话,你让我的脸往哪里搁?”

作者有话要说:狼崽子:给你五百,走。

狗崽子:不走。

狼崽子:给你一千,走!

狗崽子:不走!

狼崽子:给你一千五!你到底走不走!

狗崽子:上辈子这个天下都是本座的,你这个早死鬼可以闭嘴了!

狼崽子:你敢咒我!*&#!&*嗷呜呜呜!!!!

狗崽子:汪汪呜嗷嗷嗷!!

老板娘:歪?野生动物防疫站吗?我店里有两只疯狗吵架,对,一只是哈士奇,另外一只是阿拉斯加……对对对,那只阿拉斯加还随身带着一只叫瑙白金的萨摩耶……对,看上去三只都没有打过疫苗,很危险呐……

第86章 本座前妻不是省油的灯

“……”叶忘昔被他说的明显一堵,但竟不动怒,隐忍片刻道,“你误会了。我并非想要跟着你,而是受尊主之命,来轩辕阁买一样东西回去。”

墨燃和楚晚宁听到此处,互相看了一眼。

——神武。

南宫驷晃着手中的红泥酒壶,面色更阴沉:“父亲要买东西,麻烦你做什么?难道我没手没脚,不会替他做吗?”

“……阿驷,我不是这个意思。”

“谁让你这么叫我了?”南宫驷眉宇压得极低,目光如电,“叶公子,你不要以为父亲他瞎了眼亲近你,你就能在我面前肆无忌惮……你难道自己就不恶心吗?”

“我如此称呼你,是尊主的意思。你若反感,自行与他说就是了。”叶忘昔沉默几许,说道,“冲我发怒又有什么用。”

“你别拿父亲来压我!”

南宫驷吸了口气,稍稍捺下自己的怒火,黑瞳两点亮色极寒,恰似银月高悬,狼烟弥漫。

“叶公子。”他似乎特别拖长了这三个字,“父亲让你叫我阿驷,恐是他对你在派中的地位会错了意,但你自己心里要有点自知之明。别给你三分颜色,你就开起了染坊,要知道,纵使你染的一身大红大紫,出身在这儿,你也无法与我比肩。”

叶忘昔君子如风的脸庞上,似乎闪过一丝黯淡,他篾子般浓密的睫毛垂了下来,静静道:“少主说的是,但叶某……也从未想过要与少主比肩。”

称谓上的切换让南宫驷稍微舒服了一些,他抬手咕咚咕咚喝了几口辛辣的烧酒,却是海量不醉,又盯着叶忘昔看了一会儿,从鼻子里嗤了声,摆摆手:“量你也是不敢的,你瞧瞧你现在这个样子,哪里能当……”

他忽然意识到这里人多口杂,自己差点说了不该说的话,倏地抿住嘴唇,不再言语了。

“……”

反观叶忘昔,纵是受了这般辱没糟践,他依旧垂着眼帘,没人能看到他眼里究竟是愤怒还是屈辱,他只给了众人一张平和温柔的脸庞,三分英气,七分内敛。

气氛一时尴尬到极处。

南宫驷别扭地左右看了一会儿,视线落到了叶忘昔身后的女人身上,似乎为了掩饰方才差点造成的失误,他咳了一声,下巴冲那女人扬了扬,问叶忘昔道:“你救的?”

“嗯。”

“她原是哪里人?来路不明的别乱救。”

“没事,是轩辕阁拍来的。”

南宫驷对轩辕阁的竞买并不在乎,也没费神去打听,但他一听说宋秋桐竟然是拍来的,不由吃了一惊。原本懒散敷衍的眼神忽然锐利起来,盯住了宋秋桐的脸,半晌道:“这东西是奴骨,还是蝶骨美人席?”

修真大陆只有两种人可以被公然贩卖,除了蝶骨美人席之外,还一种就是奴骨。

奴骨是人族与妖诞下的子嗣,由于人们畏惧此类异族的妖兴,一旦觉察,就会毁掉他们的真元,并在他们的琵琶骨打上奴隶咒印,让他们沦为仆从。

不过奴骨的售价都不高,也没什么稀奇的,一般就是给大门派端茶倒水,或是被富商巨擘买回家玩弄。既然是轩辕阁卖出来的,应该不会是这种品级的东西。

果不其然,叶忘昔说:“是蝶骨美人席。”

南宫驷变得饶有兴致起来,绕过叶忘昔,走到宋秋桐面前,看货品似的绕着她看了一圈儿,尔后皱了皱眉头道:“这东西怎么腿是瘸的?残品?”

“……她被捉到的时候受伤了,涂了药,还没好透。”叶忘昔顿了顿,“所以我们也走不远,想在这里住一晚。”

南宫驷不置可否,眯起眼睛,忽然凑到宋秋桐颈边猛地一嗅,动作很像是野兴未驯的狼。宋秋桐被他这个登徒子般的举动吓得花容失色,在原处攥着衣襟,摇摇坠。

“和普通人闻起来,也没什么不同嘛。”他揉了揉鼻子,打了个喷嚏,“还有股脂粉香……”

摆了摆手,南宫驷随口问道:“多少钱?”

“五千万。”

“银?”

“金。”

南宫驷蓦地睁大眼睛:“叶忘昔你疯子?五千万金你知不知道够淬炼多少顶级磨石了?他妈给我买个女人回来?你当我儒风门的钱不是钱?”

“我没有花门派的钱两。”叶忘昔停顿片刻,接着道,“也不是给你买的。”

“你——!”刚降下的火气又蹭得上来了,南宫驷面目豹变,“你好得很!”转头瞪着宋秋桐,越瞪越不顺眼,尤其遮着面目的副轻纱,怎么看怎么不爽,当即命令道,“你,脸上那个破布,摘下来!”

宋秋桐受了惊吓,紧紧攥住叶忘昔的袖子,往他身后更缩了一些,声音极其可怜:“叶公子,我……我不想……”

叶忘昔修长身形,不及南宫驷结实高大,但微微扬头看着南宫驷的时候,却无畏惧:“她既不愿意,少主就不要勉强她了。”

“罗罗嗦嗦,她是你救的,那就是欠了我儒风门一条命,必须得听我的。摘下来!”

“她是我救的,从我救她的时候起,就还她自由了。”叶忘昔道,“还请少主,莫要强人所难。”

“叶忘昔!就你是个好东西!”南宫驷气的把门框捶得砰砰响,“你把我当什么?今日我还就跟你杠上了,我说要她摘就要她摘,摘了面纱,就让你们住这儿,不摘就他妈给我滚!”

叶忘昔几是微不可察地叹了口气,转头对宋秋桐道:“我们走吧。”

这下被呛到的可不止南宫驷一个人了,叶忘昔身上带着神武,说什么也不能让他就这么走掉,楚晚宁当即道:“去把他拦下来。”

“好好好。”墨燃也正有此意,但好了半天,忽然一愣,“师尊,拦下来让他住哪儿,人家可是要住店休息的。”

“把我们房间让一半给他。”

“……呃。”墨燃不知为何,忽然神色变得有些尴尬,“这恐怕有些不妥。”

楚晚宁微微抬起眼皮:“怎么了?”

“师尊有所不知,我们俩最好别和他呆在一间房,而且他也不会同意的,因为这叶忘昔吧,他其实是个……”

正说到关键,忽听得下面南宫驷砰地踹翻了张桌子,杯盏碗碟噼啪落地,又猛地拽了张条凳,一脚架在上面,怒道:“谁允许你说走就走的?!我看你是反了天了!你给我滚回来!”

“……”这下连南宫驷的亲随们脸上都有些尴尬了。

这不是……少主你让人家赶紧滚的吗?

叶忘昔似乎对南宫驷的无理取闹早已习惯,打算佯作没听到他的咆哮,拍了拍宋秋桐的肩,示意她不要去睬后面那个失心疯。

“叶忘昔!”

“……”

“叶忘昔!!”

“……”

“叶——忘——昔!!!”

叶忘昔额角青筋不住跳了两下,终于忍不住回头,岂料迎面就是一只酒壶甩了过来,瞳孔蓦地一缩,叶忘昔正闪避,忽然间眼前白影闪过。

“啊——!”

一声娇弱的痛呼令在场所有人都吃了一惊,叶忘昔和南宫驷更是色变。

原来电光火石之间,竟是宋秋桐迎身挡在了叶忘昔身前,那沉甸甸的红泥酒壶正狠狠砸中了她的额头,刹那间鲜血直流,她一双莹白玉手颤抖着抚过血迹,当即疼得落下泪来。

“别碰,我看看伤。”

“我没事,没有伤到公子就好……”

“你说话就说话,扔什么瓶子?”叶忘昔语气沉炽,责难地看了南宫驷一眼,随即与自己的侍从道,“拿金创药。”

“公子,带来的金创药都用完了。”那侍从小声道,“要不我这就跑去外头再买些。”

南宫驷也没成想到会有这一出,虽然强作淡定,但眼神里却依然透出一丝愧歉。他板着脸支吾道:“我、我这里有。……阿兰,拿我的药囊来。”

叶忘昔却有些怒意,抿着嘴唇不去搭理他。

拿着小药瓶,在原处僵了半天,不见叶忘昔回头看自己一眼,南宫驷面子上过不去,干脆把药瓶粗暴地塞给宋秋桐:“给你的,爱用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