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马冰拿出一只细小的竹管,对着张抱月和蒲草晃了晃,“这两枚药丸是重中之重,吃下去之后,差不多两个时辰左右你们的肤色就会慢慢变黄,看上去气色极差……”
这药丸本身无毒无害,但效力很持久,吃一回大约得一个来月才能“褪色”,而且没有所谓的解药。
张抱月听罢,狠狠松了口气,蒲草也十分激动。
“就是持久没解药才好……”
两个姑娘看着那根竹管,眼底涌动着希望。
窑子里养出来的姑娘难免肤白貌美,皮肉细嫩,这样的美色出去就是案板上的肉,很容易被人盯上。
有了这药丸,必然能减少许多麻烦。
而等她们在外面风餐露宿一个月,肯定也就晒黑了,养糙了,待到那时,药效褪了也不怕了。
三个姑娘相互拉着手,很用力,有些痛,但谁都没松开。
蒲草眼睛里蓄了泪,声音都有些抖,“我们真的能自由?”
张抱月用力点头,“能!别哭,把泪憋回去!”
蒲草用力吸了吸鼻子,仰着头拼命眨眼,果然把泪忍了回去。
不能哭,不可以哭,这是好事。
若给鸨母看出端倪,马大夫也会被牵累。
等张抱月和蒲草稍微平静了些,马冰又递给她们一把钥匙,“玄武西街东边数第六座院子,外头挂着红灯笼,那里面准备好了马车、粮草和替换衣裳,还有两份户籍文书,到时候你们马上出城!”
其实这会儿逃,已经有些冷了,张抱月和蒲草难免多遭罪。
可没法子,她们没有机会,只能耐心等待。
所幸,深秋之前,机会终于来了。
每个行业都有自己成文或不成文的规矩,偶然还会举办业内盛会什么的,既为竞技,也为团结扬名。
窑子也是如此。
每年中秋前夕,开封城所有的老鸨就会将自家得意的窑姐儿推出来展示才情,最后拔得头筹的,便是下一年开封的花魁。
那花魁最好是个还没出江湖的处子,顺便竞拍初夜,但在这之前,也需要“前辈们”热场子。
张抱月便是前辈之一。
那会是年前她和蒲草最后一次外出的机会。
而且当日会聚集海量慕名而来的嫖客,以及所谓的文人雅士,人多眼杂。
最要紧的是,老鸨和打手们会自然而然的将注意力放在小姑娘身上,反而对她们这些老人失于防范。
这是最好的逃跑机会!
马冰道:“到时候只管跑,别回头,只要离开开封地界,他们就再也找不到你们了。”
她最后一次深深地看着这两个姑娘,“到时候,你们就自由了。”
自由!
多么奢侈的字眼!
有那么一瞬间,张抱月和蒲草的呼吸都停止了。
“咚咚,咚咚!”
她们清晰地听见自己的心跳,血液奔流的声音如此之响,像极了春节时夜幕中炸开的绚烂烟花,冲击得她们头晕目眩。
“你跟我们一起走吧。”张抱月反握住马冰的手,“开封城,不是什么好地方。”
她不清楚马冰究竟要做什么,可之前给出的几个名字无一不曾是位高权重者,总归不是好事。
她也不知道那小黄到底是谁,但肯定是替马冰办事的,既然下头的人已经被盯上了,马冰就随时都有暴露的风险。
开封太大太繁华,也太冷太可怕。
外头的人总是挤破头也想进到这座城里来,殊不知,这里的每一寸土地,每一块砖石都是血水里泡出来的。
张抱月发了疯一样想离开。
蒲草也眼巴巴看着马冰,很小声地说喊了句,“马姐姐。”
在她短暂的人生中,只有眼前这两位慷慨地给予温暖,她早就想喊一声姐姐,却不敢。
她这样的身份,怎么好胡乱攀附?
可,可终究忍不住。
要是大家一直在一起,那该多好呀。
马姐姐……
马冰一怔,脑海中仿佛平地卷起风暴,那些她一度以为已经忘却的记忆碎片轰然飞起,像午后斑斓的蝶,翩翩飞舞。
她飞快地眨眨眼,好像那点突如其来的湿意从未出现。
“我也有非做不可的事啊。”
自此一别,各自珍重。
回开封府的路上,忽然下起雨。
这场秋雨来势汹汹,从寂静无声到急如爆豆,不过须臾之间。
街上许多行人毫无准备,被浇了个透湿,抱着脑袋狼狈逃窜,一时间,到处都是“嗷嗷”的叫声和抱怨。
豆大的雨点狠狠打在油纸伞面上,威力极大,几乎叫人拿捏不住。
冷冽的空气中迅速灌满水汽,呼吸间已经带了寒意。
马冰用力吸了口气,再缓缓吐出,突然听到细微的“噗嗤”一声,紧接着,便有沁凉水滴落到撑伞的手背上。
她抬头一看,伞面上竟开了缝。
马冰一时有些愣神,站在原地久久未动。
破了啊……
说起来,这把伞还是当年义父买来的,用了十多年,哪怕自己倍加珍惜,时时保养,好像也确实该歇一歇了。
但马冰还是有些不甘心。
她四下看了看,抬脚走入一家卖雨具的铺子。
这是一家蛮小的铺子,但据说掌柜的修补雨伞的手艺极好。
掌柜的叫人点了灯,眯着眼看了许久,摇头,“姑娘,这伞已经修补过许多次,各处都到了寿命,恐怕是不成了。”
饶是早有准备,但亲耳听到这话,马冰还是有些难受。
“不成了吗?”
掌柜的点点头,“伞跟人都是一样的,您想啊,人到了岁数都会老,哪怕没有病,也有油尽灯枯的一天,更何况它呢?”
他倒是很理解马冰的心情。
许多东西用久了,就跟自家人一样,总会生出点儿情分来。
这冷不丁要丢,确实不舍得。
马冰盯着旧伞看了许久,过了会儿才说:“帮我拿把新伞吧。”
“好咧!”掌柜的问,“姑娘要哪一把呢?”
“随便吧,”马冰收起旧伞,淡淡道,“都一样。”
旧伞收拢的瞬间,她好像感到某些重要的过往,也随之封闭了。
虽然如此,但掌柜的还是用心挑了一把秋日红叶的,十分应景,也很结实。
马冰只随意瞟了眼,便付钱离开,直接回了衙门。
谢钰还没回来,马冰想了下,也没有贸然去找高老六。
她端了个马扎,坐在屋檐下看雨。
屋檐很长,滴下来的雨水隔着老远。
那里的青石板早就被打出一排小窝,雨滴落下来时,会发出类似“卟”的闷响,同时溅起透亮的,很漂亮的水花。
另一边,王衡抱着个手炉听两个徒弟背药方,偶尔瞪一眼。
马冰忍不住笑了。
前几日王衡的孙子递了家书回来,老头儿嘴上没说,背地里却偷偷抹了回眼泪。
那位王家的小少爷真的被长辈“发配”去了一座很穷困的小县城,遭了不少罪,还病了。
但他确实是个很单纯的好人,难熬也没嚷着要回来,只是在信中检讨了自己过去的养尊处优,说这里的人远比开封府的百姓更需要帮助。
他不想回开封了。
在信的末尾,他还请王衡代为向开封府的人转达自己的歉意。
他实在不该当着人家的面挖墙脚的。
尤其,还说了那样天真的傻话。
当时谢钰和马冰都愣了。
老实讲,当时那事儿过去也就过去了,他们甚至已经忘记了。
最后还是王衡提醒,两人才想起来,又觉得有些好笑。
这样也挺好的。
该长大的人,都长大了。
直到快晌午的时候,谢钰才顺着鱼头豆腐汤的香味一路走进来。
马冰到底闲不住,把水缸里养的大鱼捉出来一条。
胖头鱼嘛,脑袋是很好吃的,便单独斩下来炖豆腐,白白的,浓浓的。
剩下那么老大一条鱼身子,一口锅勘勘放下。
就加了葱姜蒜和酱油、蔗糖什么的红烧,大火烧开了,转小火咕嘟嘟冒泡,酱红色油亮的汤汁一口气浸到肥厚的鱼肉里去。
吃的时候掰下一大块肉来,往浓郁的汤汁里一按,格外香甜。
便是只拿那鱼头豆腐汤泡饭,也能狠吃几碗的。
今儿照例是元培配着谢钰出门,也不知两人做了什么,大约是饿狠了,进门后顾不上寒暄,先埋头用热汤跑了两大碗饭,这才喘过气来。
马冰把小黄的事说了,谢钰夹鱼肉的动作顿了顿,“高老六未必不知道。”
说着,他一抬手,荡开元培伸过来的筷子,将鱼脸颊上最肥嫩的一大块肉抢走,转手放入马冰碗中。
马冰笑了下,对上元培渴望的眼神,啊呜一口吃掉。
确实,高老六做的就是不见光的买卖,有很多消息反倒比他们更灵通。
谢钰又吃了一块热豆腐,额头上渐渐沁出一层细密的汗珠,“不过,还是要说一声。”
是进是退,让他自己选。
吃完了饭,谢钰果然撒出人去,借口有外面来的人贩子流窜,开始在城内外大肆搜索可疑人士。


第123章 你猜错对象了
高老六确实已经知道了。
按照约定,小黄应该每天都从三间固定的铺子之中的一间门口路过,但那三间铺子的人却说已经有两天没看到小黄了。
出现这种情况一般有两种可能,一是他已经死了,自然没办法再露面。
二是他虽然没死,但现在的情况也很危险,以至于没有办法按照原定计划行事。
谢钰的消息递来之后,高老六稍微松了口气。
看样子,小黄还活着。
非但活着,还在想办法隐藏自己的上家。
是个好消息。
那小子实在很有点天分,想再培养出一个这么机灵的来着实不容易。
开封府派来的衙役说:“大人说了,此事危险,六爷想退出也可以。”
这可不是他们以前做过的泼皮混斗,对面站着的是以肃亲王为首的反对派余孽,手眼通天,爪牙遍地。
看这个架势,不死几个人,着实很难收场。
谢钰的确很想培养出高老六这一帮人,对双方都有好处。
但贪生怕死乃人之本性,他无权强迫对方一定这么做。
况且若高老六和他们的手下只是屈服于一时的威胁,终究不能长久。
能说出这番话来……显然小侯爷现在还没有完全相信自己呀!
不过倒也不奇怪。
或者说,若对方一点都不怀疑,才不正常。
高老六摸着落腮胡子笑了笑,“富贵险中求,小人和兄弟们都晓得。”
就连小黄那小子出门前也是磕了头的。
万一真有个好歹,他的老娘和一双弟妹,就是他高老六的亲娘和亲弟妹!
与其现在急忙忙空口表忠心,倒不如干脆利落的表明自己所求。
他高老六就是个泼皮出身,想求富贵,求权势,求庇护,再适合不过。
谢钰对高老六如此答复一点都不意外。
不过也确实高兴就是了。
可惜小黄到现在还没有消息。
但这并非一定是坏事。
有时没有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
照现在城中搜索的力度来看,若小黄真的死了,不可能到现在还没被发现。
他明知已经被盯上,却还是选择继续在外“流窜”,最大的可能是他有新发现,而且是很重要的发现。
只不过目前没拿到足够的证据,他不甘心就此放弃。
而小黄被盯上这件事也说明一个问题:
肃亲王急了。
或者说小黄现在在找的证据尤其重要,不然肃亲王不至于这样沉不住气。
而与此同时,关于田家的处置,朝堂上吵翻了天。
争议最大的点就在田嵩。
田嵩在朝为官的两个儿子知道的事情很有限,而收到那封信后,死活没敢再提肃亲王的事,只说自己什么都不清楚,都是老父亲交给他们的。
而那位老父亲,现在还疯着呢。
他倒是说了些不清不楚的话,貌似牵扯到多位大臣,但正如之前肃亲王所说,疯子说的话,能信么?
审问顿时陷入僵局。
马冰私下有点懊恼,没想到疯了这种事,竟能一跃成为田嵩的保护伞!
这叫什么事儿!
谢钰安慰道:“若非他疯了,也引不出如今的局面,不要多想。”
况且,也不是一点办法没有。
皇帝不知从哪儿找到给肃亲王治病的江湖郎中,一道旨意下去,让他强行给田嵩诊治。
理由也很充分:
“田老操劳半生,如今却冒出这许多误会,为保晚节,还是请他清醒过来自己说清楚吧。”
有了这话,田家人就算想阻拦也不敢开口了。
说什么?
不让治病?
这不是让老爷子背着黑锅等死吗,你们是不是心里有鬼?
那郎中现在就是非常后悔,后悔贪心不足,分明已经得了肃亲王府那么多赏钱还不赶紧跑。
现在好了,牵扯到这么大的事里,还能有命活?
他硬着头皮去给田嵩看了,十分为难。
这疯得也忒厉害!
心病还须心药医,肃亲王能好那是因为他本身就是狠人一个,不该想的就真能不去想。
可这位……
只怕就算真是给人下了药,也不过是个引子,多半还是他自己把自己吓死了。
“小人无用,还请,还请大人另请高明。”
他跪下,脑袋恨不得掖在胸膛里。
负责此事的是霍平。
连着几日阴雨绵绵,天黑得很早。
才不过酉时,外面已经黑透了。
屋里早早燃起灯,将他本就高大的影子投在墙上,几乎占据了整面墙。
偶尔有微风自门窗缝隙中吹来,烛火摇曳,那影子就扭曲起来,活像厉鬼降世。
那郎中不过最初偷瞟了一眼,就吓得浑身发起抖来,再也不敢抬头。
霍平瓮声瓮气道:“上面说了,只管用药,留口气就好。”
能撬开嘴交代了就成,谁管以后田嵩能活几年呢?
随着他的话落下,外面突然炸响一声惊雷,骤然风起,大雨拍打着门窗,越发疾了。
那郎中的冷汗都下来了。
这,这不是让自己杀人吗?
他可是个正经大夫!
救人的那种!
霍平就把桌上的包袱推下去。
那包袱没有系口,一落地就“哗啦”一声散开来,从里面流水般涌出许多雪花缠丝银锭子来。
官府给的银子成色十足,雪亮的颜色,在烛火照耀下折射出耀眼的光,几乎要晃瞎人的眼。
在很多时候,银票远不如现银来得震撼。
有一锭滚到那郎中手边,银光闪闪,刺得他的呼吸瞬间粗重起来。
他这人没别的爱好,就是喜欢银子。
从小到大,不忘初心,非常专一。
不嫌多!
头顶上霍平幽幽道:“只要办得好,事成之后还有一份,到时候会送你安全出城,决不食言。”
那郎中的眼珠子都红了,甚至根本没听后半句。
这,这得多少银子?!
他的心脏乱跳,忍不住抓过那锭银子,先把一角放到嘴里咬了下,然后用力一嗅,陶醉得闭了眼。
就是这个味儿!
干了!
“为防止心怀叵测之人对田老下手”,皇帝直接让原本守在外面的禁军入驻田嵩所在的院子,一来是真防止肃亲王狗急跳墙杀人灭口,二来,也是防田家人。
游方郎中之所以是游方郎中,就是因为他们的很多手段不入流,并且堪称残暴。
自从那郎中住进田嵩的院子之后,田嵩疯的时候确实少了,但惨叫却多了。
跟去看守的禁军听了,都觉得像杀猪,十分不忍。
于是干脆每每治疗时,就塞了耳朵。
一连治了几天,还真是颇有成效,田嵩清醒的时间明显拉长,甚至会主动喊饿,要求沐浴了。
而这个时候,谢钰那边也有了进展。
打着搜捕人贩子的名号满城查人的衙役们抓到两名可疑分子,对方一看见他们就跑,跑不过,竟当场就要自尽。
奈何谢钰带的人曾负责过宫中治安,对这死士这一套熟悉得很,一个照面直接把两条胳膊和下巴卸了,想死都不成。
怕不彻底,秘密押回开封府后他们还请王衡来从里到外检查了遍。
老头儿还真就又从指甲缝里抠出点儿毒药粉末来,不由得有点好奇,“死士真这么多?”
他在宫中任太医时,算是赶上好时候了,就没直面过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刺杀。
谢钰就道:“未必真是死士。”
世人总有种误解,以为这种被抓到就自杀的就是死士,其实不然。
真正意义上的死士靠的是愚忠,攻心为上,培养起来很难。
而如今大部分的所谓“死士”,其实是有家人落在主人手里当人质,他们不得不死。
谢钰联合宋推官等人连夜审,那两人原本还想咬舌自尽,但失败了。
还是误区。
因为人没了舌头照样能活!
想通过咬舌头死,很难,基本都只是被自己疼昏过去,一桶冰水下去,马上就醒。
要么就是被流出来的血呛死。
但现在守着这么多人呢,喝血喝饱了都成,唯独不可能眼睁睁看你呛死。
对这一套,宋推官可太熟悉了。
这厮笑呵呵叫人准备了浓盐水,掰开两名俘虏血淋淋的嘴就往里灌,杀猪般的惨叫立刻回荡在牢房中。
如此折腾了几天之后,终于有一个扛不住了。
他老实交代,说自己确实是肃亲王府的人,这次就是为了盯人。
“我们也不知那小子叫什么,只是蹲了很多天,才发现他形迹可疑……”
因刚咬了舌头还没长好,这人说话还有点儿大舌头的意思,谢钰和宋推官拧着眉头皱巴着脸听了半天才明白什么意思。
元培就在后面小声哔哔,“多滑稽啊,形迹可疑的人说别人形迹可疑。”
那大舌头噎了一句,觉得好像也没什么不对。
“那被你们跟踪的人去哪儿了?”
那人吐了口血水,继续大舌头道:“那小子忒能藏,我们跟了几天,跟丢了……”
跟丢了,一时又不敢回去复命,就想着在外面再转转,看能不能把线索续上。
然后……就到这儿来了。
“你们最后一次见他,是在什么地方?”
谢钰追问道。
那人想了下,“在东城门附近的集市上。”
东城门……
谢钰在心中飞快盘算起来,小黄是故意往那边走的吗?还是说单纯只为了摆脱跟踪的人?
若是前者,东城门一带有什么?
这会是他给自己留的讯息吗?
若是后者,那小黄现在在哪里?
他正沉思间,忽听另一个“死士”桀桀怪笑起来。
宋推官见不得这样猖狂的人,上去踢了一脚,“笑什么!”
那厮又笑了几声,抬起眼来时,里面像淬满了毒药,充满了报复的快意。
“我笑开封府的大人们也不过如此。”
什么意思?!
他又笑了几声,大概觉得大局已定,这才在宋推官的拳打脚踢下喊道:“我笑你们,弄错了对象。”
肃亲王一早就知道谢钰在暗中调查,怎么可能无动于衷?
哪怕暂时动不了谢钰,他还不敢动别人吗?
那死士没说到底,但谢钰一时间就懂了。
他的脸上瞬间一片惨白。
“马姑娘在哪儿?!”


第124章 软剑
除了刚来开封那两个月满城乱窜熟悉环境外,马冰的生活非常有规律。
她每天上午都会出去一趟,要么是义诊,要么是百花楼,要么就是最常见的菜市场。
今天也不例外。
不,也是稍稍有点例外的。
有人在跟踪。
其实前两天就有类似的感觉了,但因为近期城中风声鹤唳,又因青楼盛会的缘故,多了许多陌生人,所以马冰不太敢肯定。
但现在,确认了。
“马大夫,”相熟的摊贩们热情招呼道,“又来买菜啊?”
“您看我家刚摘的豆角,弄点排骨一起炖,又香又甜!”
“看看这茄子,紫油油的,炖起来简直比肉还好吃呢!”
马冰走得很慢,然后忽然站住,对大家笑道:“忽然想起来还有点事,菜都很好,等会儿我再来拿吧。”
这里人太多,万一等会儿打起来,伤着百姓或是弄坏菜蔬就不好了。
菜市场并不很远,马冰没有牵马,出城门时,相熟的士兵还问了一嘴,“马大夫怎么今儿没骑马?”
马冰笑道:“很快就回来。”
明天就是青楼界的盛会,这几日入城的富商和所谓文人雅客分外多,出城的格外少。
马冰顺着大道踢踢踏踏往西走,周围渐渐荒凉起来。
又走了一段,她忽然站住,转身说:“没人了,出来吧。”
后面是空荡荡的大路,因秋意渐浓,路两边的树叶都落了大半,看上去十分萧条。
秋风刮过,半秃的枝桠晃了晃,不情不愿地落了一片黄叶。
还是没人。
马冰啧了声,有些不耐烦,抬高声音道:“真不出来?那我走了啊!”
躲在路边树林里的两人面面相觑,略一迟疑,还真就从路两边跳了出来。
他们穿着最常见的布衫,既不太高也不太矮,就连面罩上方露出的眼睛也平平无奇。
是丢到人堆儿里瞬间消失的类型。
非常适合跟踪。
但他们大约没有于野兽竞争过,跟踪的功夫仍稍显粗糙,脚步声也有些重。
而且相对普通人而言,他们的步伐实在太过训练有素了些,与高老六等那些市井出身的野路子截然不同。
***
看着眼前一眼望不到头的各色菜摊子,谢钰忽然后悔,后悔从没陪马冰一起买过菜。
人都有喜好,买菜也应该是一样的,大多会固定几个摊位。
如果自己陪她来过,现在就不会没头苍蝇似的,不知从何处下手。
元培也有些懵,“大人,这?”
谢钰用力抿了抿唇,“挨着问!”
***
“你们跟了我几天,想做什么呢?”马冰刚上前一步,却见那两人竟整齐地退了一步,并且很微妙地调整站位,挪出了下风口。
马冰忽然就明白他们为什么戴面罩了。
“你们很清楚我的身份,也知道我会用一点药,但还是决定下手,不惜与开封府作对。”马冰缓缓道,试图从他们口中撬出点什么来。
凶手戴面罩大多为了隐藏自己的身份,但现在是白天,戴面罩反而会更可疑。
这两个人在城里跟踪的时候并没有戴,但出了城,没人了,反而戴起来,显然并不是隐藏真面目。
而是他们知道目标是个大夫,而很多时候,大夫其实是很可怕的。
毕竟,医毒不分家嘛。
马冰一边说,一边观察那两双并不怎么好看的眼睛。
没有任何波动。
“谁派你们来的?肃亲王吗?之前被你们的同伴跟踪的那个小伙子怎么样了?肃亲王又为什么要对我下手?”
马冰很沮丧地发现,自己似乎并没能学到谢钰那种观察人脸的秘技。
又或许是对方捂着脸,可观察的地方太少,况且还经过训练……
总之,那两双眼睛简直就像死鱼眼一样,不管她说了什么,都毫无波澜。
但马冰几乎可以肯定是肃亲王下的手。
除了他之外,恐怕也没有谁能培养这种手下,也没有谁会如此肆无忌惮。
但为什么呢?
为什么要对自己下手?
马冰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自己的身份暴露了,但这个念头一起,就立刻被她自己掐死了。
不太可能。
知道自己身份的人很少,而且又都值得信任,如果连他们都会出卖自己,那这世道……恐怕也没什么指望了。
是自己露了马脚吗?
也不大可能。
她自认办事还算谨慎,当日唯一看见她投信的只有谢钰,他总不至于主动透露给肃亲王。
那么剩下的就是……
结论出来时,马冰甚至有那么点儿不好意思,罕见地带了点女孩儿家特有的羞恼。
思来想去,大约是肃亲王发现了自己和谢钰有那么点瓜葛。
他自然是不敢动谢钰一家的,就想从自己下手,让他心神大乱。
哪怕不乱了阵脚,至少短时间内也无暇他顾。
当然,若是让他投鼠忌器,那就更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