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对大多数年轻人来说,当志愿兵最大的原因,还是为了钱。
虽然经济正在复苏,但完全恢复仍遥遥无期,说不定哪天还得挨饿。入伍的话,不仅收入有了保障,一旦战死还能给家人带来一笔抚恤金。而且与其日后被强制参军,还不如现在自己主动当志愿兵,这样奖金还能多出五十美元。
当兵热笼罩着整个小镇,尤其是当你听说——汽车生产线上的小毛孩都去当兵了,远近闻名的“豆芽菜学霸”也去当兵了……所有男人都唯恐落后。在酒吧、街头以及加油站碰到熟人后,大家都是三句话不离“当兵”这件事……
“你也去吧。不赶快当兵的话,你还没来得及打爆敌人的脑袋战争就会结束了。”
“我欣不欣赏这种勇敢的行为?呵,这可说不好。也许有的人就是急着送死吧。嗯?那谁谁也去当志愿兵了?啊……明明那么弱不禁风。”
但无论如何,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开始背起行囊,挤进开往军事基地的大巴。有的人是在恋人和家人的目送下走向军营,也有的人只是独自默默出发。打开收音机后,所有的广播都离不开战争,里面传来的音乐也是激昂的进行曲——“这是你的战争,也是我的战争,这是所有美国人的战争,让我们一起夺取胜利”。
一九四二年晚春,我决心参军。
当我把同意书拿到家人面前,表示希望父母在上面签字时,遭到了预料中的反对。全家人都不认可我的决定,父亲面露不悦,声称对我在工作上的培养是打算日后让我继承家业;母亲担心我因此而送命;姐姐对我的决定嗤之以鼻,认为我只是想装酷;小我三岁的妹妹骂了一句“你疯了”后,便甩着辫子跑回了二楼的卧室。
我曾经对朋友吹嘘过:“战争的残酷性我当然知道!稍微动动脑子也能想象。不就是顶着枪林弹雨前进、中弹负伤或是看着战友死在自己面前嘛。但说实话,我觉得这才是真的男子汉!”因此面对家人的反对,我有些恼火地借助广播里听来的台词反驳道:“我们不能隔岸观火,因为这是所有美国人的战争!”
最后,我还是难以和家人达成统一意见。此事最终还是需要奶奶决定。自从爷爷因肺炎去世后,家庭会议上最后拍板的都是奶奶。
奶奶把我叫到房间,一言未发,只是烧了热水,沏了一杯红茶。之后,用她那双和我一样颜色的淡褐色瞳孔紧紧地盯着我。事到如今,我不能退缩了,所以抢先发话:
“奶奶,让我去吧。您放心,我保证平安回来。我不是小孩了。您看,我的个子都比我爸高了。”
我的身板儿还是不错的。虽然没有多么健壮,但比同龄人略高,只要锻炼得当,肯定是个好兵。我已经下定了决心离开家人。我的脑海中走马灯似的展开想象——和那帮半大小子在一起吃饭,交到生死与共的战友,熬过严酷的训练在战场上英勇杀敌,最后成为万众敬仰的大英雄……
毫无疑问,上战场就是玩命,是要真刀真枪的去干。所以那些我最爱的食谱,飘着食物香味的厨房等一切的一切,现在都不重要了,因为那些不过是小孩的“过家家”。
奶奶盯着我的眼睛看了一会儿后,招手让我过去。待我过去后,奶奶一把抱住了我。她身上散发着一股香草的芳香。
“去吧。但一定要活着回来。完成你的使命后必须平安回来。”
我参军的这件事就这样敲定了。
我从奶奶的食谱中挑了一本,当作护身符带上了火车。本以为会被马上送到战场,不过我的设想却落了个空。
我被分配到佐治亚州的托科阿,以空降兵的身份开始了训练。一开始我异常兴奋,因为得知自己被分配到《生活周刊》[7]上曾经介绍过的伞兵部队,但这种兴奋的感觉也仅仅限于一开始,每天的严酷训练使得很多人叫苦连天,掉队者也不在少数。
我们夜以继日地接受着严格的体能训练,爬云梯、做深蹲,每天要跑到附近的科拉希山,一天要跑几英里,半夜也被叫起来进行急行军。此外还有射击练习、负重匍匐练习、刺刀突击练习、近身格斗练习。而文化课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另一种“折磨”。我必须时刻与“睡魔”做斗争,支着身子坐在课桌面前。在基地里,我们学习了阅读地图等作战时的必要知识,还掌握了如何仅凭手势信号就能与他人沟通。
内裤、袜子、脸盆,统统都由军队统一提供。时间一长,军绿色和枯草色的野战服往往令我作呕。我开始怀念起那些颜色鲜艳的裤子和浆得笔挺的白衬衫。
每天起床后,我都感觉度日如年,夜晚不会再次降临。然而一转眼又是一天,一个星期、一个月、半年……时光飞逝,岁月如梭。
战友之间经常会互诉愁肠,讨论着究竟哪天才能踏上真正的战场。在为数不多的假期里,基地的甜甜圈店是我最喜欢光顾的地方。吃着油滑的甜甜圈,配上一杯咖啡,在舌尖上慢慢体会着这种美妙的滋味,同时沉醉在收音机里传来的悠扬乐曲声中。尤其一听到古德曼演奏的单簧管后,思乡之情就会喷涌出来。古德曼是奶奶最喜欢的演奏家,听着音乐,我不禁又想起了故乡那些绿意盎然的美景。
有一天,我在基地的布告栏里瞥到了增招炊事兵的告示。
我怔在这张告示前。说实话,军队生活与我此前想象的不同,也许我并不适合当兵。我的枪法不算灵光,腿脚也比一般人慢。和战友聊天时,常常被取笑为“巨婴”,因此还得到了一个“小鬼”的外号。
也许炊事兵更适合我。毕竟从小在奶奶身边耳濡目染,别人都是从小听儿歌长大的,而我是看菜谱长大的。
然而对于是否去当炊事兵,我还是犹豫不定。尽管我是个公认的“吃货”,无论是家人还是邻居可能都会劝我去当炊事兵。但一听到军营里对炊事兵的看法,我立刻就没有那么积极了。
首先,基地里的饭菜味道一般都不怎么样,就连分量都忽多忽少。厨房的工作既琐碎又麻烦,而且像削土豆皮、洗盘子这类工作,往往是用来惩罚违纪者或是“差生”的一种手段。
毫无疑问,普通士兵一般看不起炊事兵,也不喜欢炊事兵。受歧视的也不光是炊事兵,承担后方支援任务的专业兵也遭受了差不多的待遇。大家认为这类人不过是“掉队的人”。
话说回来,这里没人上过战场,所谓的“优秀与落后”,不过就像学校里的考试成绩。可手拿大勺、身穿围裙的炊事兵,因为是专业兵的关系,军衔可以混到下士级别,工资也能多少增加一些,常常会遭人嫉恨。对于那些因为平时训练累得要死以及对上级有强烈不满的年轻人来说,讥笑炊事兵是一个很好的宣泄途径。
“这些志愿去当炊事兵的人是因为喜欢当‘老妈子’吗?一群懦弱的伙夫!”
每当听到别人嘲笑炊事兵时,我的心里都很不是滋味。大家看不起炊事兵,我又想起了奶奶,虽然我在心底里对炊事兵抱有同情,但也不得不加入到在背后讥笑他们的行列中,我害怕自己被其他人嘲笑。
就在举棋不定之际,我遇到了一个专业兵。
他叫爱德华·格林伯格,和我一样,差不多十八岁。白净清瘦的脸庞上戴着一副圆眼镜,总是不苟言笑。听说是从军需科的研究室分配到我们G连的。个头中等,比我要矮一些,作为军人来说身材偏瘦。黑色的瞳孔加上黑色的头发,上扬的眉毛划出了一道弧形,额头四方,有点前突。尖尖的下巴与薄薄的嘴唇总是紧绷着。由于总是板着一张脸,一开始我以为他心有怨气,后来才发现他这人就这样。
一开始大家看不起他。因为他不仅是个“四眼儿”,就连军服上也经常散发着食物的味道。但这家伙来了后,餐饮和口粮配给得到了保障。后来他还开始在烹饪方面征求大家的喜好,于是背后说他坏话的情况越发减少。
我也开始佩服他。有一次我因为起晚了被罚帮厨,当我面对堆积成山的土豆时,爱德华·格林伯格主动表示他已经完成了自己的工作,可以过来帮我。说完后,他便麻利地削起了土豆。有些炊事兵喜欢图个清闲,将一些烦人的琐碎工作推给别人。或者我猜想,那些炊事兵希望借助这种方式整治一下普通士兵,以解消自己心头的怨气。毕竟普通士兵平时总是看不起炊事兵。
但爱德华·格林伯格却从不这样。
过了几天后,他主动问我:
“你这人,应该对吃很在行吧。”
估计是他见过我的吃相,所以才会有这种感觉。虽然不知道他的目的,但我还是如实地承认,我喜欢没事就翻翻食谱,对吃也很在行。听我说完后,他的嘴角泛起了少见的微笑。
“来炊事班吧。我其实对做饭调味什么的没兴趣……当然,看着菜谱我能做出个差不多来,但离开菜谱就玩不转了。如果能有你这种真正对吃在行的人,很多事情就会好办得多。”
爱德华·格林伯格是个有才干的人,他的邀请我无法拒绝。
入夜后,我躺在兵营的木板床上给奶奶写了一封信,告知了我的想法。几天后,我收到了奶奶的回信,她的答复非常简单。
“做饭没有你想的那么简单,不过这份工作很有价值,打仗离不开吃。我年轻的时候,就是怀着这种想法去从事这份工作的。”
信封中夹了一张照片——头裹三角巾的妇女们在石墙前摆了几口大锅,正在给一大群人分发食物。在餐台的最前面站着的人正是奶奶,那时候她才三十多岁。照片后面写有一行小字——“一九一七年三月摄于中央公园难民援助营”。一九一七年,正值一战。我不禁又想起爷爷在去世前不久说的那句“你一个只会做饭的懂什么”。这种观点和那些看不起炊事兵的人如出一辙。
我心意已决。在弗吉尼亚州利堡的军需学校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训练后,我获得了首枚军章,从没有军衔标志的二等兵晋升为五等专业兵。虽然工资也增加了一些,但我在战友中的地位没有变化,还是被人称为“小鬼”。
我们每天的任务就是管理军队中的饮食问题,即向队员分发口粮,在食材、时间和场地都有条件的情况下烹饪食物,并且教会战友如何避免食物中毒。我们是炊事兵,但也属于G连管理部的一员,在战斗时也会拿起手中的钢枪,和其他战友一起冲锋陷阵。
在这里我还交到了知心伙伴。一个是迭戈·奥特加,他是波多黎各裔美国人,个子不高,但身体强壮,性格也很阳光。另外一个知心伙伴就是爱德华·格林伯格。
我和爱德成了密友,他头脑聪明灵活,办事公平可靠,而且从不叫我“小鬼”,而是称我为“蒂姆”。
一九四四年初夏,在经过两年的训练后,我终于要踏上战场了。这一次,我要参加一项代号为“D-DAY”的作战计划。
美国陆军、第一〇一空降师第五〇六伞兵团、第三营G连管理部炊事兵——
这就是我出征时的身份。
注释:
[1]译者注:好时巧克力,英文名“HERSHEY'S”,创立于一九〇三年,是北美地区最大的糖果制造商。
[2]一英里约等于一点六一千米。
[3]译者注:《星际战争》又译《大战火星人》,是英国作家赫伯特·乔治·威尔斯的代表作之一,首版发行于一八九八年。作品以人类对抗侵略地球的火星人为故事主线,不仅征服了全世界的科幻迷,还影响了此后科幻题材电影的发展。一九三八年,《星际战争》经过改编后,在美国的电台播出。由于情节描写得太过逼真,当时听众误以为真有火星人入侵,引发(第10页)
过大恐慌。
[4]译者注:一九四〇年六月德国侵占巴黎后,以贝当为首的法国政府向德国投降,一九四〇年七月法国政府所在地迁至法国中部的维希,史称“维希政府”。这是在纳粹德国控制下的傀儡政府。
[5]译者注:海报中山姆大叔右手食指前伸,并配有“I Want You”(我需要你)的文字。
[6]译者注:《平安夜》原名Silent Night。歌词中的“圣婴”指耶稣。因为耶稣出生在伯利恒,是犹太人,所以希特勒下令修改了歌词。
[7]译者注:《生活周刊》(Life Magazine)是一本美国的老牌杂志,其地位相当于《时代周刊》。


第1章 空降诺曼底
刚刚还是云翳密布的夜空,逐渐漏出一丝光亮。月亮从云层缝隙中露了出来,向四周洒下一片银光。由“空中列车”C47[1]组成的运输机编队划破一片漆黑,从多佛海峡[2]上空呼啸而过。
这是一九四四年六月六日深夜。从机窗向外望去,满眼都是军绿色的巨型飞机C47。在机身后部及两翼中间,黑白相间的条纹清晰可见。光是巨大的C47运输机就不止一千两百架,物资运输机与滑翔机紧随其后,部队中还有英军与加军。如果有人抬头看到一列列大型编队风驰电掣般地划过夜空,我猜绝对会惊掉下巴。
我背着降落伞和其他人挤在C47昏暗的机舱内,轰鸣的引擎声震得我肚子嗡嗡响。这儿原本是货舱,所以没有像样的座椅。窄小的长椅钉在两侧,二十四位乘员的屁股都“悬”在椅子上。每个人都全副武装、行囊厚重,根本动弹不得。
由窗户洒进来的微弱月光照亮了我的身边。我费力地伸开戴着厚手套的手,用手指夹住长方形的金属信号器,摆弄了几下。这小玩意是用来发送信号的,在我的摆弄下一开一合,发着唧唧声。
从英国空军基地出发后已经飞了两个多小时。我打了个哈欠,顺便用舌头舔了舔后牙。出发前吃下去的晕机药还在嘴里泛着味道,不仅没有起到止吐的效果,反而更让人想吐。
我把留在牙缝里的药片碎末吞了进去,抬起了头,正好与坐在对面长椅上的迭戈·奥特加四目相对。这家伙咧着大嘴,神色狰狞,把头盔往额头上拉了拉,压低了声音冲我嘟囔了一句“给我把屁股上的军铲摘了,小鬼”。
瞧瞧,我早就告诉过他带的东西太多了,坐下去会很难受。但对我的好言相劝,这家伙完全没有听进去,最后还将一把折叠铲别在了屁股上。
迭戈也是炊事兵,我们已经在一起服役一年了。这家伙总是有点得意忘形,哦不,是非常容易得意忘形。出发之前,他还用推子和队里的安迪互相剃了一个“莫西干头”,笑称这样可以震慑敌人。可是戴上头盔后,谁又能看得到你的发型呢?不过话说回来,和他在一起还是挺开心的,这家伙人不错。
除了军需兵之外,机舱内还有财务兵、补给兵和部分医护兵以及我们炊事兵,全都是隶属于G连管理部的专业兵。我们每个人的脸都涂得黑一块白一块,颜料是我们用亚麻籽油和可可粉调配在一起制成的。
大家的话都不多,也许是紧张,又或许是因为轰鸣的引擎声盖过了一切,无论说什么都是白费力气。我猜两者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