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符书、节书的形制与其用途有所关联。采用动物造型两片制式的符书大都属于军事用途。如亡纵熊节②,立熊形,两片组成乘虎符虎形,中剖为二韩将庶虎节④,伏虎形,中剖为二辟大夫虎节(辟大夫虎符)⑤,卧虎型、中剖为二雁节⑥,大雁卧姿,中剖为二阳陵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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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五,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96页。
② 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527页。
③ 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530页。
④ 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542页。
⑤ 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543页。
⑥ 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544~545页。
符①,伏虎形,左右胶合栎阳虎符②,伏虎形,左右胶合新郪虎符③,伏虎形,两片组成杜虎符④,走虎形,两片组成骑传马节⑤,马形,两别组成齐节大夫马节⑥,立马形,存半边等等。它们采用了熊、虎、雁、马等动物的造型,且为两片组成,结合各自铭文,如新郪虎符“甲兵之符”⑦、栎阳虎符“甲兵之符”⑧、阳陵虎符“甲兵之符”⑨、杜虎符“甲兵之符”⑩ 等,可知其与军事有关。其中乘虎符铭文残损严重,仅剩几个与军事相关的“乘”字,⑪ 但结合其一剖为二的制作方式及老虎造型,笔者认为它也应属于军事用途。
采用动物造型,但非采用两月式制作方式的节书,其用途与采用动物造型的符书相似,可能仍是偏向或兼军事用途。例如采者节⑫,龙首形,单片;王命虎符⑬,卧虎形,单片;王命虎符⑭,卧虎形,单片;王命龙节⑮,扁平长方形,上端龙首形,单片;鹰节⑯,飞鹰形,单片;等等。结合其铭文,此处以王命虎符为例,“王命,命迎(传)赁(任)”⑰,可知其本为规定各处传舍对持节者提供给养之事,而使者既可以用于军活动,也可以用于非军事活动。至于其他诸节铭文内容可参见前文。而不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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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548页。
② 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549页。
③ 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550页。
④ 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551页。
⑤ 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526页。
⑥ 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529页。
⑦ 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550页。
⑧ 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549页。
⑨ 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548页。
⑩ 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551页。
⑪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530页。
⑫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528页。
⑬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531页。
⑭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532~534页。
⑮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535~541页。
⑯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546~547页。
⑰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534页。
用动物造型,采用一体设计的节书,则基本用于非军事活动或较少用于军事活动,如节节①,近似长方形,单片;𢢕节②,长方形,单片;鄂君启车节③,剖开竹节形,单片;鄂君启舟节④,剖开竹节形,单片等等。通过鄂君启车节的铭文可以知道,它是商人持有的在一定情况下免税的凭证。又铭文云“母(毋)载金、革、黾(篃)𥳭(箭)”⑤,即限制了持节者对金属、皮革、箭等货物的运输。而金属可以制作兵器,皮革可以制作战甲,箭本身就是军事武器,因此对这些物品的禁运足以说明其非军事性。虽然因为节节、𢢕节铭文字数过少,无法对其用途做出具体判断,但通过它们与动物形制符节书造型上的区别,笔者倾向于认为它们只是一般的行政用途身份凭证,不用于军事活动。
那么为什么用于军事活动的符节要采用虎、鹰、雁、马等动物造型,而用于非军事活动的符节则不采用动物造型呢?原因可能有三。
其一,战国时期各国官府为了区分不同符节书的用途或使用范围有意为之。战国时期国家的军队、社会管理理论已经较为发达,如《尉缭子•虎韬•经卒令》云“经卒者,以经令分之,为三分焉左军苍旗,卒戴苍羽右军白旗,卒戴白羽中军黄旗,卒戴黄羽。卒有五章前一行苍章,次二行赤章,次三行黄章,次四行白章,次五行黑章”⑥,即讲了如何通过不同旗帜、徽章来区分不同的军队,从而使管理、指挥更加清晰。这种管理细化要求必然有助于推动其在信息传达载体形制上的某种区分。另一方面可能也有明晰信息种类的用意。符节本就是命令信息的载体,从外形上对其加以区分,有助于受令者对命令的理解。《六韬•龙韬•阴符》在讲如何制作沟通君王与将领之间秘密信息的符节时,即提出了按不同尺寸区分其含义的想法,如表示大胜克敌的符,长度为一尺,表示破军杀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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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525页。
② 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526页。
③ 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552-557页。
④ 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559-561页。
⑤ 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552页。
⑥ 《尉缭子》卷四《虎韬》,载《中国兵书集成》编委会编《武经七书直解》(第10~11册),解放军出版社、辽沈书社,1990,第938~939页。
的符,长度为九寸,表示降城得邑的符,长度为八寸,等等。① 这是从尺寸上加以区分的方法,如果从外形上加以区别,显然也可以获得同样效果。
其二,采用复杂造型有增加伪造难度的考虑。战国时期国际、国内环境十分复杂,伪造文书、玺印的现象比较多,甚至出现了一些专门规定如何处罚这些行为的法律条文,如睡虎地秦墓竹简云“‘侨(矫)丞令’可(何)殹(也)为有秩伪写其印为大啬夫”②“盗封啬夫可(何)论廷行事以伪写印”③“发伪书,弗智(知),赀二甲”④ 等,即分别是对伪造县丞之令、伪造啬夫封印、发送伪造文书等情况的处理规定。而符节书多关军事,不能在发现伪造现象之后才加以处罚,必须防患于未然,否则带来的损失难以估量,如《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战国末年秦国的长信侯嫪毒“矫王御玺及太后玺以发县卒及卫卒、官骑、戎翟君公、舍人,将欲攻蕲年宫为乱”⑤,伪造的并非兵符,已经引起如此大的叛乱,若伪造兵符,后果必然更加严重,所以要提高符节书制作工艺的难度,减少伪造现象出现的可能。
其三,采用不同造型可能基于统治者的某种思想寄托。除龙非单纯的自然之物外,虎、熊、马、鹰、雁、竹等均可以在现实中找到对应物象。虎、熊、马均为雄壮、矫健、威武之物,以它们为造型,可以象征持节者的威严等级。如《周礼》记载设有虎贲一职,其下有“虎士八百人”⑥,郑玄注曰“不言徒曰虎士,则虎士徒之选有勇力者。”①可见虎在周时已有勇猛刚强之象征意。雁、鹰为飞禽,取其速度迅捷之意,正合乎通信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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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六韬•龙韬•阴符》载:“主与将,有阴符。凡八等有大胜克敌之符,长一尺破军杀将之符,长九寸降城得邑之符,长八寸却敌报远之符,长七寸警众坚守之符,长六寸请粮益兵之符,长五寸败军亡将之符,长四寸失利亡士之符,长三寸。诸奉使行符,稽留者,若符事泄,闻者告者皆诛之。八符者,主将秘闻,所以阴通言语,不泄中外相知之术。”参见《六韬》卷三《龙韬》,载《中国兵书集成》编委会编《武经七书直解》(第10~11册),解放军出版社、辽沈书社,190,第1224~1225页。
② 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编《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0,第106页。
③ 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编《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0,第106页。
④ 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编《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0,第107页。
⑤(汉)司马迁:《史记》卷六,中华书局,1959,第227页。
⑥(清)阮元校刻《周礼注疏》卷二八,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本,第831页。
⑦(清)阮元校刻《周礼注疏》卷二八,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本,第831页。
节之用途。又徐铉曰“雁,知时鸟”①,故雁用作符形取其守时之意。而鹰有凶猛之意,《战国策•魏策四》云“要离之刺庆忌也,仓鹰击于殿上”②,故可用于表示持节者之威严。竹,当取畅通之意,竹虽有节,但内为空心,剖节以通,正符合鄂君启节通商之用途。此外,可能还有一些审美角度的考虑,不再赘述。
第二,使用等级及铭文内容相近的符节,其载体的尺寸大小、器形也相近。首先看符书。如战国时期秦国新郪虎符③和杜虎符④,不仅铭文内容完全一致,在器形上也都采用了虎形,而且大小、重量相差无几。前者通长8.8、前脚至耳尖高3、后脚至背高2.2厘米,重95克后者长9.5、宽4.4厘米,重83克。而秦代的阳陵虎符⑤和栎阳虎符⑥的情况也与之类似,它们拥有相同的铭文内容和相同的虎样器形,只是栎阳虎符缺少准确的测量数据,但应该与阳陵虎符通长8.9、宽2.1、高2.4厘米的规格相差不多。而且如果将战国时期秦国新郪虎符、杜虎符与秦代阳陵虎符、栎阳虎符作为两个对比组来看,那么战国时期秦国与秦代的虎符造型、大小十分相似。如果这种对比具有典型性,那么显然秦朝在制作符节时秉承了历史传统,只是在铭文上体现了时代变化,如称“皇帝”⑦而不称“君”⑧或“王”⑨,而这主要与两组虎符的用途及时代形势差异有关,与其载体自身形制规格制度的变化无关。其次看节书,以王命龙节与王命虎符为例。目前所见王命龙节有六块,规格分别为“通高20.6、宽2.5厘米”⑩“长20.5、宽2.7厘米” ⑪ “通长20.6厘米、宽1.8~2.5、厚0.9厘米” ⑫“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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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汉)许慎《说文解字》卷四,中华书局,1963年影印本,第76页。
②(汉)刘向集录《战国策》卷二五,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第922页。
③ 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550页。
④ 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551页。
⑤ 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548页。
⑥ 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549页。
⑦ 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548-549页。
⑧ 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551页。
⑨ 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550页。
⑩ 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535页。
⑪ 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537页。
⑫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538页。
长20.6厘米”①“通长约20.1厘米”②“通长22厘米”③。由此可知,这些龙节的长度规格非常统一,前后浮动不到2厘米,至于其厚度、宽度是否也如此,由于缺少部分数据,暂且不论。王命虎符有四块,其规格分别为“长19、宽11.6、厚1.2厘米”④“通长15.9、通高10.7厘米”⑤“长14.6、宽9.3、厚0.3厘米”⑥“通长12.2厘米”⑦,其中长19厘米的虎节与其他虎节具有铭文差异,剩下三块铭文一致,也就是说它们的功能是有差别的,所以其尺寸规格也相差较大。后三块中,前两块的数据比较接近,与最后一块节的尺寸规格有差距,而且从其图形可明显看出,前两块的形状基本一致,与最后一块有明显差别,至于造成这种差别的原因,尚不清楚,可能和持有者的身份等级有关。
这种使用等级及铭文内容相近的符节,其载体的尺寸大小、器形也相近的现象说明了在当时符节书的制作过程中有一定的规格制度。促使战国时期符节器形规格制度形成的原因比较复杂。一方面随着西周、春秋时期贵族统治体制的迅速解体,官僚机构的逐渐完善,国家权力形态发生了巨大变化,国家权力组织开始深入地方,官府开始有能力去掌控更多的管理细节。另一方面社会人口流动的加大造成长期通行的熟人掌控机制失效,不得不采用外部证明来确认人员身份的做法。这促使符节大量产生,而要避免符节大量使用造成的管理困难,就必然对符节的形制规格加以制度限定。
第三,在相同系统中,符节的外部造型不仅可以显示细微的功能差别,还能标示其自身等级的高低。得出这一结论,在比较上是存在困难的,因为很多符节并非属于同一国家,所以能不能纳在同一系统中进行比较便成为问题。但从另一角度看,这些符节虽然分属于不同国家,但其功能也是不同的,我们可以将其纳入同一体系内,进行一次组合比较。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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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539页。
② 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540页。
③ 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541页。
④ 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531页。
⑤ 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532页。
⑥ 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533页。
⑦ 吴镇烽编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卷三十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第534页。
在具体系统中符节的载体器形与其等级之间的关系可能并非如此,但大体上应该符合我们的结论。先看符书,由前文可知,雁形符可能用于军邮传,如雁节①熊形符则用于控制一乘车马,如亡纵熊节②而虎形符则可以用于控制一定数量的甲兵,如杜虎符③等等。因此,从不同形制符书的权力大小来看,虎形符权力大于熊形符,熊形符权力又大于雁形符,也就是说虎形符等级高于熊形符,熊形符高于雁形符。当然这只是我们跨系统比较的结果,在不同系统中,器形规则可能是相反的,如可能有的国家以熊形符最贵,虎形符最低。但是从不同符书所附带的功能判断,在具体的符节系统中,不同等级的符节在器形上必然是有区别的。再看节书。无动物造型的长方形或近似长方形的节书以及简单的龙首形节书,可能主要用于非军事系统,而马形、鹰形、虎形、复杂的龙形节则可能既可用于军事也用于非军事的邮传系统。而符节的等级与其权力来源有着直接的关系,权力来源越高往往符节的等级也就越高,反之越低。而符节的权力来源,可以从其铭文看出。复杂的龙形节如王命龙节铭文中有“王命”④二字,可见其权力直接来源于王虎形节如王命虎符铭文中有“王命”⑤二字,可见其权力直接来源于王马形节如齐节大夫马节铭文中有“齐节大夫”⑥ 字样,故其权力当为齐国大夫级简单的龙首形节如采者节铭文中有“采者”⑦二字,其权力等级具体如何尚难判断,不过身份应当不高,应低于大夫级,因为在齐国职官中未见有与“采者”相关的官名。由此可知,不同的符节要对应不同的等级。它们之间有一个等级转化系统,也就是说,在令书制作过程中,符节发令者权力的等级要被转换为相应的载体形制规格等级,其中复杂的龙形节等级最高,往下依次是虎形节、马形节、简单的龙首形节,而制作工艺更加简单、材质更加低劣的节如节节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