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 大司□□阳侯令令狐德棻撰《大唐太宗文皇帝故贵妃纪国太妃韦氏(珪)墓志铭》,《全唐文补遗》第2辑,第1—3页。录文见《新中国出土墓志•陕西〔壹〕》上册,第63页;
[81] 《唐会要》卷21《陪陵名位》,第412页。
[82] 男刘润撰序、夫人表弟太子左庶子崔珪撰铭《唐故太子詹事刘府君(仁节)故夫人范阳郡夫人卢氏墓志铭并序》,《洛阳流散唐代墓志汇编》,第281页。
[83] 席氏外生清河崔倬撰《大唐故秘书郎席府君夫人弘农县君杨氏(云)墓志铭并序》,《唐代墓志汇编续集》,大历023,第707页;并见《隋唐五代墓志汇编•洛阳卷》第12册,第55页。
[84] 嗣子孟兄博陵崔绍孙撰《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第33册(唐),第96页;《唐故东海徐氏(玉京)墓志铭并序》,《全唐文补遗》第4辑,第247—248页;《唐代墓志汇编》,咸通082,第2442—2443页。徐玉京,后者录作徐玉堂,误。
[85] 侄宗正寺明经李鎠撰《大唐故陇西李夫人墓志铭并序》,《新中国出土墓志•河南叁•千唐志斋〔壹〕》下册,第129—130页。
[86] 从父兄朝散大夫守京兆少尹上柱国李善伯纂《唐故儒林郎守太府寺主簿卢府君夫人陇西李氏(真)墓志铭并序》,《新中国出土墓志•河南叁•千唐志斋〔壹〕》下册,第222—223页。
[87] 母兄乡贡进士绶撰《唐故荥阳郑氏第二女(张八)墓志铭》,《洛阳新获墓志续编》,第519页。
[88] 据《旧唐书》卷87《魏玄同传》(第2849页)、《新唐书》卷117《魏玄同传》(第4252页),魏玄同为定州鼓城人。
[89] 《旧唐书》卷87《魏玄同传》,第2853页。
[90] 《通议大夫守洺州刺史上柱国长乐县开国男高君(力牧)夫人(魏氏)墓志铭并序》,《洛阳出土鸳鸯志辑录》,第57—58页。
[91] 《故卫州刺史韦府君(奂)夫人范阳郡君卢氏墓志铭并序》,《洛阳新获墓志二〇一五》,第179页。
[92] 前试左武卫兵曹参军杜行修撰《唐故陇西郡夫人墓志铭并序》,《唐宋墓志:远东学院藏拓片图录》,第447页。
[93] 子侯俭撰《唐上谷侯俭所亲故王氏墓铭并叙》,《洛阳新获墓志二〇一五》,第314页。
[94] 《旧唐书》卷94《卢藏用传》,第3004页。
[95] 子婿前彭城郡彭城县主簿郑瑊撰《唐故尚书右丞卢府君夫人荥阳郑氏墓志铭并序》,《新中国出土墓志•河南叁•千唐志斋〔壹〕》下册,第123—124页。并载《全唐文补遗•千唐志斋新藏专辑》,第219—220页。
[96] 《唐故朝议郎周府君夫人南阳赵氏(璧)墓志铭并序》,《唐代墓志汇编》,开元252,第1330页。并载《唐代墓志铭汇编附考》第18册,第375—376、379页。并见《隋唐五代墓志汇编•洛阳卷》第9册,第170页。
[97] 义侄文林郎试太常寺协律郎成公羽撰《唐故左威卫和州香林府折冲都尉朝议大夫兼试大理评事赐紫金鱼袋上柱国陶君(英)夫人清河张氏墓志铭并序》,《唐代墓志汇编》,贞元127,第1930—1931页。
[98] 据《唐故常州武进县尉王府君夫人武功苏氏墓志铭并序》,武进县尉王府君卒于元和初年,其妻苏氏守寡三纪即36年后,于会昌四年(844)79岁卒,可知,王府君卒于元和三年(808)。
[99] 《北魏唐宋死亡文化史》称苏氏之侄称呼苏氏婶母,实则当作姑母,因为苏氏墓志铭的作者为苏让,并非王姓。第223页。
[100] 侄男苏让撰《唐故常州武进县尉王府君夫人武功苏氏墓志铭并序》,《唐代墓志汇编》,会昌033,第2234—2235页;并见《全唐文补遗》第1辑,第331页;《隋唐五代墓志汇编•洛阳卷》第13册,第191页。
[101] 箕州即河东道的辽州,据《新唐书》卷39《地理志三》,武德八年至太极元年,名箕州。第1005页。
[102] 《唐故箕州榆社县令王君(和)墓志铭并序》,《唐代墓志汇编》,乾封040,第469页。并见《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第15册(唐),第44页。《隋唐五代墓志汇编•洛阳卷》第4册,第33页。
[103] 司元大夫李行廉撰《唐故益州大都督府功曹参军事张君(玄弼)墓志铭并序》,《唐代墓志汇编》,天授039,第822页。并见《唐代墓志铭汇编附考》第12册,第15页;《唐文拾遗》卷16,载《全唐文》,第10538页;《隋唐五代墓志汇编•北京大学卷》第1册,第87页。
[104] 查两《唐书•地理志》,无安养县,当为襄州安阳县。
[105] 《旧唐书》卷91《张柬之传》,第2936页。《张玄弼墓志铭》载张玄弼为范阳方城人,而据《新唐书》卷120《张柬之传》(第4323—4324页),张柬之的籍贯为襄州襄阳县,与其父不符。应该是张柬之异地仕宦,籍贯已经改易。因为其子张漪“以著作佐郎侍父襄阳,恃其家立功,简接乡人,乡人怨之”。据此,襄阳已经被视为张柬之的家乡。
[106] 《新唐书》卷120《张柬之传》,第4321页。
[107] 《大周故使持节瀛州刺史杜君夫人□□之铭并序》,《珍稀墓志百品》,第100—101页。
[108] 《唐故许州扶沟县主簿荥阳郑道妻李夫人墓志文》,《唐代墓志汇编》,景龙003,第1079页;《唐代墓志铭汇编附考》15册,第181、183页。并见《隋唐五代墓志汇编•洛阳卷》第8册,第104页;《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第20册(唐),第60页。
[109] 太常礼生司马道撰《张文林墓志并序》,《洛阳流散唐代墓志汇编续集》,第139页。
[110] 行起居郎张楚撰《大唐特进邓国公张君夫人封邓国夫人故许氏(日光)墓志并序》,《洛阳流散唐代墓志汇编续集》,第251页。
[111] 守河南少尹杜昱撰《有唐薛氏故夫人实信优婆夷未曾有功德塔铭并序》,《唐代墓志汇编》,开元468,1479页;并见《唐文拾遗》卷19,载《全唐文》,第10570—10571页。图版见《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第24册(唐),第62页。
[112] 《大唐故通议大夫上柱国剑州刺史晋阳县开国男郭府君夫人新郑郡君河南元氏(婉)权殡墓志》,《全唐文补遗》第6辑,第73页。
[113] 据《旧唐书》卷165《韦夏卿传》,韦丛之父韦夏卿,字云客,杜陵人。第4297页。
[114] 据《旧唐书》卷15上《宪宗本纪上》,元和元年正月,太子少保韦夏卿卒。第414页。又据《旧唐书》卷165《韦夏卿传》,韦夏卿卒时年六十四。第4297页。
[115] 《旧唐书》卷166《元稹传》,第4327页。
[116] 《旧唐书》卷173《李绅传》,第4497页。
[117] 《旧唐书》卷165《韦夏卿传》,第4298页。
[118] 《新唐书》卷174《元稹传》,第5228页。
[119] 韩愈撰《监察御史元君妻京兆韦氏夫人(丛)墓志铭》,马其昶校注、马茂元整理《韩昌黎文集校注》卷6《碑志》,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363—364页。
[120] 《资治通鉴》卷238,唐宪宗元和五年正月条,第7793页。
[121] 元稹《唐左千牛韦佩母段氏墓志铭》,《全唐文》卷655,第6663页。并见武威市市志编纂委员会、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武威金石录》,兰州:兰州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60页。
[122] 嗣子刘航撰《唐故泗州司仓参军彭城刘府君夫人吴郡张氏墓志铭并序》,《唐代墓志汇编》,大中136,第2357页。又见《全唐文补遗》第1辑,第372—373页;《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第32册(唐),第148页;《隋唐五代墓志汇编•洛阳卷》第14册,第75页。

第三章
唐代两京以外地区女性遗言
因唐代是中古中国的鼎盛时期,传统文献和唐人墓志中关于两京之外其他地区官员及其家眷的记载亦较多。我们搜集到两京之外唐代遗言女性79人,被害而死者2人,[1]其余均为自然死亡。其中,卒于安史之乱发生之前的唐前期(608—755年)29人,唐后期(756—907)50人,后期远多于前期,与两京地区遗言女性存在明显不同。这些女性分布于10道47个州郡府的至少54个县中,详见本章表3-1所示。其中,未知所卒道者12人,[2]未知所卒州郡府者13人,[3]未知所卒县者50人。[4]涉及诸道的州郡府数额分别为:关内5、河南10、河东7、河北7(另有未知所卒州郡府名1)、山南3、陇右2、淮南1、江南9、剑南1、岭南2。以下遗言论述部分,依《新唐书》卷37《地理志一》所载诸道先后排序,卒地未知但可判断非葬于两京者12人列于最后。
关内道
京兆府
1.薛府君夫人董氏(756—841)
董氏,赠云麾将军董安之女,将作监丞董钦孙女。笄年娉于河东薛公为妻。薛公初仕为方镇僚佐,“累迁台宪”,当是有宪衔的方镇官员。其子宣城参军薛高,因“官寓疫”,先已病故。其“夫与子俱无寿而先丧”。会昌元年(841),董氏“自京抱疾”,86岁终于云阳县私第。遗言曰:“吾无子承继,勿葬吾于夫之茔。卜地于我家先茔之侧,君身后所有办其事焉。”提出将自己归葬于娘家先茔。五个月后,其儿媳兼从侄女主丧,将其祔于万年县霸城乡南窑村先茔之左。[5]
2.颜颀(631—677)
颜氏,字女英,琅琊临沂人,出身名儒世家,秘书监琅琊县开国子颜师古之女,齐黄门侍郎颜之推曾孙女。17岁出适太子中舍人殷闻礼之孙、光禄少卿殷令名之子殷仲容(633—703),丈夫后官至相王府谘议参军事(正五品上)。史载李旦为相王[6]时,有名为殷仲容者任秘书郎(从六品上),擅长书法。[7]这与颜颀墓志所载殷仲容当为同一人。夫妻伉俪30年,“所生男女,婚娶已毕”。仪凤二年(677)正月去泾阳看望女儿,三月中旬构疾,47岁终于泾阳县城史氏女宅,旋殡于京通化里第。夫妻二人感情深厚,颜颀墓志以桃李、蒲柳相喻,“夫人平生所愿,指期松竹,或先或后,誓拟柏舟”。其丈夫殷仲容希望“待尽天龄”之后,与其妻“同归泉穴”。永隆二年(681)闰七月,颜氏迁窆于雍州乾封县高阳原先茔之后,长安三年(703),其子遵遗命将父母合葬于高阳原旧茔。[8]
3.班繇夫人李氏(?—831)
李氏,河中府虞乡县令李宁第二女,晋州录事参军李潮孙女,其五代祖为唐初兵部尚书李大亮,太学博士(正六品上)班繇之妻。李氏虽生数子,但“唯长子及甫孝侍于侧”,其余均夭折。丈夫死后,李氏“旦暮不食”“号擗过礼”。其曰:“吾所未亡者以尔,吾闻西方教日一食,吾从之,以抑其心。”因哀生疾,大和五年(831)春末终于渭南县神佑乡张武里之别业,当年九月归葬于长安县居安乡高阳原,“祔舅姑而与府君同域”。[9]
4.李钦说夫人赵氏(838—871)
赵氏,太子宾客赵真龄之女。及笄,出适凤翔府麟游县令(从六品上)李钦说,生两男一女。咸通辛卯岁(871)秋,34岁寝疾,终于奉天县官舍。将临大渐,斋沐俟时。“视儿女以哀伤,泫然血泪;舍服用于功德,愿济幽冥。不乱营神,奄从瞑目。”其年十月卜归京兆府长安县高阳原,祔葬于大皇姑之茔西,续张夫人坟北。[10]
华州
5.郑本柔(792—823)
郑氏,抚王府长史赠右仆射郑逢(?—811)第二女,秘书监郑审孙女。适国子祭酒杨宁之子杨汉公(?—861),[11]先于丈夫39年,在婚后11年,于长庆三年(823)正月,32岁终于丈夫华州之官舍。其后葬于河南县金谷乡尹村北邙山之南麓先舅姑之茔。郑氏卒时,杨汉公时任华州潼关防御判官、朝请郎、殿中侍御史(从七品下)内供奉、骁骑尉。因从母工部尚书裴佶夫人李氏,对之情若己子,大渐之时,郑氏以不能展觐礼于从母为遗恨。其墓志云:郑氏“将展觐礼,忽凋蕣华。大渐之时,此恨尤切”。又嘱托丈夫照顾三个孩子,“又以三孩尚幼,两弟无家。痛极□□,因有诚托”。临终之时,既担心三个孩子,又担心两个弟弟的婚事,托付给丈夫。杨汉公“年俯强仕,世荣已疏。强寄宦名,将副前意”。[12]因他自己仕途较顺,为孩子提供了较好的条件。据《杨汉公墓志铭》,郑氏为杨汉公的前妻,生二子:杨筹、杨范,后来“皆登进士第,有令名于当时”。在咸通二年(861)杨汉公卒时,杨筹任长安尉,杨范为襄州节度使蒋系的从事,阶官为试大理评事。杨汉公另有长子杨思愿,郑氏“鞠之同于己子,有清文懿行,今为国子周易博士”。值得一提的是,杨汉公子女众多,除此三子之外,后续娶开元宰相韦安石玄孙、歙州刺史韦同则之女韦氏为继室,又生二子一女,另有别女4人、别子7人,共生育17个子女。[13]
同州
6.陆翰夫人元氏(770—804)[14]
元氏,河南洛阳人,比部郎中、虢州别驾、舒王府长史元宽之女,[15]其弟元稹(779—831)在穆宗朝曾任工部侍郎平章事。[16]14岁出嫁绛州太平县主簿(从六品上)吴郡陆翰。贞元末岁年底,35岁卒于夏阳县私第,时同州夏阳县令陆翰“职于使,又不克董丧”,“縻职他县,至则无及矣”。而且,元氏兄元沂、元秬,弟元积、元稹“或游远,或守官,或归养,皆不克会葬”。故其辞世之日,未能与诸多家人诀别,“母不获抚,夫不及决,兄不得临,弟不得侍”。仅二子二女侍侧,泣问遗训,元氏曰:“吾幼也辞家,报亲日短,今则已矣,不见吾亲。亲乎,亲乎!”西望而绝。次年冬,元氏从祖姑兆葬于河南洛阳清风乡平乐里之北邙原。[17]
凤翔府
7.武士彟继室杨氏(579—670)
杨氏,唐初工部尚书(正三品)武士彟继室,是北周开府仪同三司、傥城郡公杨绍孙女,隋郑恭王、纳言杨达之女,弘农仙掌人。她是由高祖李渊介绍,由桂阳公主主婚,官府出聘礼,出嫁武士彟,生三女。因其次女为女皇武则天,杨氏先后册拜为应国夫人、代国夫人、荣国夫人、鄼国夫人。咸亨元年(670)八月二日,杨氏以92岁高龄崩于九成宫山第,改封卫国夫人。因信仰佛教,即将大渐之际,她“雅志无昏,神情不挠”,“以为合葬非古,礼贵从宜,将追罔极之慈,愿在先茔之侧”。武后“奉遵遗旨”,以其年闰九月廿一日,将其迁座于雍州咸阳县洪渎原郑恭王旧茔之左。并将母亲封为武周无上孝明高皇后。[18]
8.李府君夫人何氏(685—742)
何氏,幽州司马何愿之女,果州相如县尉(从九品下)李公之妻。何氏“生于贵族,长自高门”,儒释兼通,“女箴女诫,七岁即晓深文;礼乐礼仪,一见便知雅趣。法门内典,读诵不倦于六时;儒教外书,披览讵乖于三暇”。天宝元年(742)秋,58岁构疾终于长子李楫郿县私第。因“先代坟茔,伯父宅兆,咸在西北,相去非遥”,李楫“尝奉约束,令近京安厝”。遵先言,与次子李愔、少子李憺等,于天宝三载(744)四月,葬母亲于京兆府长安县居安乡之高阳原。[19]
新秦郡
9.李府君夫人郭氏(679—752)
郭氏,右卫中郎将(正四品下)李某夫人,其父亲为代州长史。因四子“并击钟鼎,门列画戟,家习清规”。郭氏获封隰城郡太夫人。天宝十一载(752),74岁卒于新秦郡,当时权厝之。因安禄山之乱,30年后方由其孙前大理正迁葬。因郭氏“志崇佛法,心在出家”,临终“遗诫置塔,不令合□(祔?)。如违吾言,善异□□□□”。其孙奉行,“令于先人域内,别造塔迁之”,葬之于长安县义阳乡高阳原,次子开府仪同三司、行太仆卿高邑公旧茔。[20]
河南道
河南府
10.杜嗣俭夫人阎氏(635—712)
阎氏,常山人,梓州射洪县令处逸之第三女,虢州卢氏县尉(从九品上)杜嗣俭(629—697)之妻。万岁通天二年(697),杜嗣俭69岁终于洛州询善里私第。阎氏“移天逝偶,从子东征,言旋洛邑,遭艰巩县”。先天元年(712)八月,78岁终于巩县客舍。夫妻“性居素约,恶兹奢侈,不许厚葬,将贻我伤。同鲤也之云亡,有棺无椁;得周公之为礼,合葬归茔”。次月,其子杜友晋将父母合葬于故洛城东北首阳原当阳侯茔西南次。[21]
11.裴友植继室封氏(670—726)
封氏,平原蓨人,黄州刺史封践福之女、襄州刺史封道弘孙女,太府卿(从三品)裴友植继室。生二子:季儒、季廉,前者先已逝世。封氏初封安德县君,次为平原郡君,后加平原郡夫人。其丈夫先于其逝世,故“著未亡之称,每有待终之旨”。常曰:“吾性略近俗,事存远风。后起孤坟,无循合葬。”开元十四年(726)八月,57岁构疾薨于河南陆浑县山舍。“从诸绪言,赴以古礼”,次年二月底葬于河南县万安山之北原。[22]封氏提出不与丈夫合葬的表面理由是“事存远风”,也就是合葬非古,也可能是继子在父亲去世之后,征得继母封氏同意已经将父母合葬。
汝州
12.王美畅夫人长孙氏(648—701)
河南郡长孙氏,通议大夫、华容郡公长孙义常孙女,父亲为瀛洲司马,润州刺史(从三品)、薛国公王美畅之妻。武周晚期,54岁时卒于汝州私第。因其“宿植得本,深悟法门,舍离盖缠,超出爱网”,认为“合葬非古,何必同坟,乃遗令于洛州合宫县界龙门山寺侧为空以安神埏”。其子王昕等以其遗令不合常规,“孝穷地义,礼极天经,思切风枝,哀缠霜露”。内心非常矛盾,“从命则情所未忍,违教则心用荒然”。通过“询访通人”,最终决定“敬遵遗训”,冒着不孝的罪名,花费了不少功夫,“梯山凿道,架险穿空,构石崇其基,斮絮陈其隙”。两年后,于长安三年(703)将母亲安葬,希望母亲“与天地而长固,等灵光而岿然”。[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