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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江西省博物馆、贵溪县文化馆:《江西贵溪崖墓发掘简报》,《文物》1980年第11期。
② 于琨奇:《秦汉小农与小农经济》,黄山书社,1991年,第25页。
规劳动的自由了,虽然奴婢中也有的“操败(文)红及衣者”①,但终不是自家的生产安排。湖北江陵凤凰山167、168号汉墓都发现手持农具的女俑,如168号墓头箱中出土的17件持农具木俑中,有女俑11件、男俑6件,报告称“持农具奴婢俑”,即同墓出土遣策所记的“田者男女各四人,大奴大婢各四人”(实际出土的俑多出一件)②。它们对应的是现实生活中的官奴婢,而不是小农家庭中的男女。至于《史记•高祖本纪》“高祖为亭长时,常告归之田。吕后与两子居田中耨”,《后汉书•逸民列传•高凤》高凤“专精诵读,妻尝之田,曝麦于庭”,刘邦、高凤两家都不是汉代寻常小农家庭的代表,妻子下田本来也是常事,而且又安知吕雉、高凤妻夜不织乎?
文献中也很少见秦汉小农家庭的穿衣问题“在很大程度上仰求于市场”的例子。于先生所举的两条,一为秦律《金布律》;“禀衣者,隶臣、府隶之毋(无)妻者及城旦,冬人百一十钱,夏五十五钱……。隶臣妾之老及小不能自衣者,如春衣。亡、不仁其主及官者,衣如隶臣妾。”隶臣、隶臣妾及舂衣从官府领取衣服并不是“仰求于市场”,他们不是享有人身自由的小农。另一为《汉书•食货志》记李悝提到小农家庭的支出中,“衣,人率用钱三百,五人终岁用千五百”。由此可见,穿衣费用是战国小农家庭支出项目中花费较多的一项。“李悝为魏文侯作尽地力之教”,列述小农家庭的支出,目的是为了劝说魏文侯行平籴政策。《汉书•食货志》:“今一夫挟五口,治田百亩,岁收亩一石半,为粟百五十石,除十一之税十五石,余百三十五石。食,人月一石半,五人终岁为粟九十石,余有四十五石。石三十,为钱千三百五十,除社闾尝新、春秋之祠,用钱三百,余千五十。衣,人率用钱三百,五人终岁用千五百,不足四百五十。不幸疾病死丧之费,及上赋敛,又未与此。此农夫所以常困,有不劝耕之心,而令籴至于甚贵者也。是故善平籴者,必谨观岁有上、中、下孰。……取有余以补不足也。行之魏国,国以富强。”为了说明“农夫常困”的原因,这些支出不免带有夸大的成分。农家的纺织虽是普遍的,但可能品种单一,质量不高。在北方地区,织麻多于织帛,于是《孟子》三次谈到能够让老者衣帛的设想。如果是非自家能织的衣料,自然要靠市场了。《管子•禁藏》列举了战国小农家庭的收入:“食民有率,率三十亩而足于卒岁。岁兼美恶,亩取一石,则人有三十石;果献素食当十石,糠秕六畜当十石,则人有五十石,布帛麻丝,旁入奇利,未在其中也。”其中就有布帛麻丝之入。布帛麻丝生产也是小农家庭生产的内容,“男耕女织”的“天下之大业”并没有予以推翻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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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2001年,第35页。殿读为文,殿绣即文绣。红谓女红。
② 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江陵凤凰山一六八号汉墓》,《考古学报》1993年第4期。
西周时期可能已经出现了固定台式织机,春秋战国台式织机开始普及,并且有了脚踏提综织机,汉代固定脚踏提综的台式织机已经是常见的织机类型了,也就是汉画像石纺织图上所见的斜式织机①。民间纺织手工业的普遍存在是织机快速发展的基础,台式织机出现并推广以后,逐渐排挤原始的腰织机,但绝不是取代。一是腰机有台机不可替代的灵巧轻便且不受场地限制的诸多优点,二是满足了因条件差无法配置台机的农户的生产需要。虽然不能说战国秦汉时期小农户户有机杼,家家有纺织,但多种织机类型并存,大多数小农家庭都有妇人从事纺织生产应该是不争的事实。孙毓棠说,汉代社会中的大多数农民还都是小自耕农,“对于农民经济生活帮助最大的农业副业,还要算农村手工业,其中尤以纺织为最。纺织以麻织的布和丝织的缯帛为主,葛则普遍于江南。汉代的农民家家养蚕理桑种麻纺织,这些生产工作几乎完全在农村妇女的手里”②。
(二)家庭牲畜饲养
中国家庭养猪的历史由来已久。商代甲骨文家字从宀从豕。《说文•宀部》:“家,居也,从宀,豭省声。”段玉裁注:“豢豕之生子冣多,故人居聚处借用其字,久而忘其字之本义。”唐兰先生最早发现了甲骨文中豭的本字,为寻常豕之腹下有阳具挺出者,是公猪、种猪之象③。猪早在新石器时代早期即为家畜,大汶口文化的创造者将猪作为财富的象征纳入墓中随葬。有猪即是有资财,屋下有猪为家,正是马克思所定义的家为社会最基本经济细胞的写照,而所从之猪特意要用种猪表现,或许是家起源于父系时代的说明。从家字的构形和早期的取义中可以寻绎出家庭与养猪密不可分的关系。其实,家庭养殖的对象不限于猪,猪是其中最常见和重要的家畜。《孟子•梁惠王上》提倡的小农家庭生活也有家畜的养殖:“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管子•禁藏》也说春秋战国小农家庭中有“糠秕六畜”之入。《立政》:“六畜育于家,……国之富也。”家畜饲养关系到农家的贫富,故《礼记•曲礼》说:“问庶人之富,数畜以对。”秦简《日书甲种》有相宅的有关内容,提到“圈居西南,贵吉”,“图居西北固,利猪,不利人”,“圂居南,宜犬,多恶言”,等等④。圈,《说文•口部》“养畜之闲也”。“圂,豕厕也。”《汉书•五行志中之下》:“燕王宫永巷中豕出图,坏都灶。”颜师古注:“圂者,养豕之牢也。”圂为猪圈之专称,《日书》单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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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刘兴林:《先秦两汉织机的发展与布幅的变化——兼论海南岛汉代的广幅布》,《中国历史文物》2009年第4期。
② 孙毓棠:《战国秦汉时期的纺织业》,《孙毓棠学术论文集》,中华书局,1995年,第41页。
③ 转见李孝定:《甲骨文字集释》第七卷第2432~2433页,“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70年。
④ 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2001年,第210~211页。
卜圂者甚多,也是猪的养畜较为普遍的反映。
但家畜饲养是农村中的副业,养殖的规模一般都不大。山东临沂银雀山西汉墓出土竹简《守法守令等十三篇》“田法”:“上家畜一豕、一狗、鸡一雄一雌。诸以令畜者,皆藏其本,赍其息,得用之。中家以下不能……”“中家以下”所缺者恐怕有“豕”,他们大概只有条件养鸡。《汉书•循吏传》:“(龚)遂见齐俗奢侈,好末技,不田作,乃躬率以俭约,劝民务农桑,令口种一树榆,百本薤、五十本葱、一畦韭,家二母彘、五鸡。”“奢侈,好末技,不田作”之民除外,一般情况下,小农家庭都会有些养殖,龚遂提倡的正是当时小农常见的家庭经营之道,而养殖的规模与战国时期孟子所提倡的每户“五母鸡,二母彘”①正相一致,反映出战国到汉代家庭养殖的规模乃至形式没有变化。战国到秦汉,私家也有牛马的养殖,但没有小型家畜普遍。云梦睡虎地秦律竹简《封诊书》记录了一个关于争牛的司法文书:“某里公士甲、士五 (伍)乙诣牛一,黑牝曼靡 (縻)有角。告曰:‘此甲、乙牛殿(也),而亡,各识,共诣来争之。”②甲、乙丢失了牛,而都认为这头黑母牛就是自己家的牛,一起带牛来诉讼。公士是秦二十等爵中最末一级,而士伍据东汉卫宏《汉旧仪》:秦制“无爵为士伍”。甲、乙二人都为地位低下的平民,其所养牛应为耕牛。
辽宁辽阳三道壕西汉乡村聚落遗址发现汉代居址6处,居址一端大都有低洼的木栏牲畜圈舍,如第二号房址西端的畜栏“是在一窜坑中用六根方柱围成,现只遗有六根柱孔,有的孔中尚存朽木灰,坑中堆满畜类粪便和草芥朽灰。畜栏后方有椭圆柱孔三个,东二、西一,原来可能有四个,想是园杖篱笆之类的角柱遗孔”。三至六号居址的圈舍与厕所相接以便积肥,这种做法后世还常见于东北地区农村中③。河南内黄三杨庄西汉晚期村落庭院遗址中也发现动物遗骨,不过没有发现畜圈的位置。
以陶猪圈、羊舍、鸡坩、牛棚等模型和家猪、狗、鸡等俑类随葬的风俗在西汉晚期墓葬中开始流行,河南、陕西、广东、广西、湖南、湖北、河北、山东、江苏、安徽、浙江、北京等地汉墓都有出土④。羊、牛、鸡等多有单独的圈舍,猪圈往往与厕所相连。各地所出畜圈模型各具特点,表现内容基本一致。洛阳烧沟汉墓出土猪圈模型26件,分别出土于24座墓中。猪圈有方盘状或圆盘状两种,猪圈一侧在圈墙高度以上有长方形的房屋模型,房屋多在山墙上开门,有台阶或坡道通到地面,在不开门的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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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孟子•尽心上》。
② 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2001年,第152页。
③ 东北博物馆:《辽阳三道壕西汉村落遗址》,《考古学报》1957年第1期。
④ 陈文华:《中国农业考古图录》,江西科学技术出版社,1994年,第432~440页;徐旺生:《中国养猪史》,中国农业出版社,2009年,第67~76页。
上开窗洞。屋底有孔通向圈内,同时亦有孔通向圈外。从结构上看,这无疑是圈、厕相连的建筑模型。圈内“多数卧一单模印成的母猪和数个小猪,或只站立一个两模合成的公猪”①。岭南地区汉墓出土的圈舍模型也多与人居或厕所相连接。圈、厕连体,可能就是《说文》所说“豕厕”,亦圈亦厕。秦简《日书乙种》又有圂厕:“圂忌日,己丑为圂厕,长死之。……凡癸为屏圂,必富。”②圂厕、圂、豕厕皆指猪圈连厕者。杨树达《积微居小学金石论丛•释图》:“按豕在口中得为厕者,《晋语》云:‘小溲于豕牢而得文王’,知古人豕牢本兼厕清之用。故韦昭云:‘豕牢,厕也。’”与厕相连的猪圈在我国北方地区还十分多见。人吃粮食,猪吃人粪,猪粪上地,循环不息,积肥、环保两利。这样的做法在汉代已经非常流行了。
猪、狗、鸡都是乡间六畜中常见的家畜。战国秦汉时期,大概除了刘邦的故乡丰沛一带养狗以吃狗肉为目的,大部分地区的狗都是以看家护院为常态。乡间养狗比较普遍,在日常生活中,狗常伴左右,是主人最亲密的朋友,无论是居家还是田间作业,都能见到狗影。秦律《田律》中有关于禁苑附近里邑的百姓“犬入禁苑中”的处理条文:“不追兽及捕兽者,勿敢杀;其追兽及捕者,杀之。”《仓律》规定:“畜鸡离仓。用犬者,畜犬期足。猪、鸡之息子不用者,买 (卖)之。”③西南地区四川、云南、贵州、重庆等地汉墓常有家畜陶俑出土。2003~2005年,我们发掘的重庆奉节营盘包汉墓,东汉墓中基本都有生动、写实的陶狗、鸡、猪俑出土,其中东汉砖室墓 M51一墓之中出土陶狗2只、鸡4只、猪1头(图7-6)。陶狗粗壮肥硕,昂首,体前趋,前肢微伸,后肢蹬地,尾上卷,嘴或张或闭,目圆睁,两耳上竖作警觉状,颈、腹有示意性的宽带缠绕,显然是方便牵或拴的护院之狗。一只长55、高48厘米(图7-6,6)。另一只张口露齿,狰狞可怖,长27、高26.8厘米(图7-6,7)。陶鸡为公鸡2 只、母鸡2只。公鸡站立,高冠尖喙,尾高翘,刻划清晰的羽翼。高分别为19.1、20 厘米(图7-6,1、2)。母鸡都为子母鸡,作卧姿,母鸡背上卧一小鸡,胸前附一小鸡,两翼前端各隐约附一小鸡, 共一母四子。卧高分别为11.2、12.2厘米(图7-6, 3、4)。陶猪低首塌背,长嘴上翘,四肢粗壮而短,尾巴向右下垂摆斜贴于臀部,两耳上竖紧贴猪头两侧,鼻眼清晰,身体较长,尾下垂摆向右侧。长25.9、高11.5厘米(图7-6,5)。该墓出土的陶器还有:仓罐3件,陶屋、灶各2座,陶水塘1件,各式人俑16件以及陶锺、盆、盂、豆、勺等。整个墓葬就是一个富有生活气息的小家庭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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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洛阳区考古发掘队:《洛阳烧沟汉墓》,科学出版社,1959年,第141页。
② 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2001年,第248页。
③ 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2001年,第20、35页。
④ 刘兴林主编:《奉节营盘包墓地》,科学出版社,2016年,第127~134页。
图7-6 重庆奉节营盘包 M51出土的家畜俑
1、2. 公鸡 3、4. 子母鸡 5. 猪 6、7. 狗
在汉代画像石上,由于鸡和狗的出现而使画面陡增生活的气氛。如四川成都市郊曾家包汉墓纺织、酿酒画像石下半部表现的庖厨场面,左侧一人在井边汲水,中间一女持便面扇火做饭,院落内有几只鸡、鸭、狗等正悠闲地走动着,就是一幅生机勃勃的农家生活的图卷 (图7-7)①。
以养猪为主的家畜饲养在中国传统乡村社会中一直是家庭副业的主要类型,是农家补给的重要来源,但个人饲养的规模都不大。近现代北方农村虽家家有畜圈,圈舍中也只有猪一两头,而过年时都偏要在栏舍门贴上“六畜兴旺”的春联,从心底祈迎吉祥。
(三)庭院树木和菜茹种植
《孟子》中墙下树桑的庭院布局在《诗经》中就已经出现了。《诗经•郑风•将仲子》:“无逾我墙,无折我树桑。”墙下有桑,桑树自然就成了翻墙时的攀援工具,故有“无折”之求。至于该诗中“无逾我里,无折我树杞”“无逾我园,无折我树檀”,说的分别是聚落里之墙和园之墙,与家之庭院关系不大。秦律《封诊式》:“甲室、人:一宇二内,各有户,内室皆瓦盖,木大具,门桑十木。”②说的也是普通农户家门外之桑。自先秦时期的墙下树桑到《汉书•食货志上》表述的“还庐树桑”,都是在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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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成都市文物管理处:《四川成都曾家包东汉画像砖石墓》,《文物》1981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