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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李进参:《拉祜族》, 民族出版社,2002年,第55页。
② 谢桂华、李均明、朱国炤:《居延汉简释文合校》,文物出版社,1987年,第208页。
的合乎情理的认识。
以上讨论并没有否定田间地头简易的田庐或田舍的存在,但对于二亩半的田庐或田舍以及季节性的居住生活方式提出了严重的质疑,认为它不过是汉儒一种理想化的描绘。田舍既不普遍,也就不能解决基层农民的居住问题,他们的家在里居的聚落中。
二 田宅及其空间布局
乡村里居一直是农业生产者的常住地,先秦至两汉时期,田庐或田舍并非普遍的永久性的住宅,内黄三杨庄宅院在田中的形式又只是因地制宜的农业聚落的一种。田间是农业生产的主战场,大量集中或相对集中的乡村聚落才是人们安排农业生产的宿营地。田与里的布局当然对农业生产的开展有重大的影响,如何正确理解“田宅”问题呢?先看先秦文献中的“田宅”:
《礼记•曲礼上》:“献田宅者操书致。”
《韩非子•外储说左上》:“王登一日而见二中大夫,予之田宅。”
《管子•立政》:“生则有轩冕服位穀禄田宅之分。”
三杨庄汉代村落遗址中,田与宅相连,田宅一体,从形式上看正与文献中习见的“田宅”相一致,“田宅”一词的固定用法似乎在三杨庄遗址找到了答案。有学者甚至认为,三杨庄庭院遗址外是农田,可能就是《二年律令•户律》中“田园户籍”中“田园”的真实再现①。
田与宅是人们安身立命最基本的生存条件,是人的命根子,抓住了田、宅就抓住了根本。历代政府对于田与宅的管理也十分重视,严禁“田宅逾制”。
《史记•商君列传》:“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
《史记•樗里子甘茂列传》:“甘罗还报秦,乃封甘罗以为上卿,复以始甘茂田宅赐之。”
《史记•萧相国世家》:“上罢布军归,民道遮行上书,言相国贱强买民田宅数千万。”“何置田宅必居穷处,为家不治垣屋。”
《汉书•食货志》:“有卖田宅鬻子孙以偿责者矣。”
《汉书•宣帝纪》:“皆受官禄、田宅、财物,各以恩深浅报之。”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户律》:“其已前为户而毋田宅,田宅不盈,得以盈。”
据《汉书•百官公卿表上》颜师古注引《汉官典职仪》,武帝时设刺史监察地方官吏,“以六条问事”,第一条就是关于“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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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袁延胜:《三杨庄聚落遗址与汉代户籍问题》,《中原文物》2012 年第3期。
据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户律》,“宅之大方卅步”,约合1700平方米,这大概就是一户之宅的基本的“制”。从三杨庄宅院的面积看是,“方卅步”之宅应该包括宅基和宅院周围的空地。
“田”与“宅”的固定结合重点在说明它们的重要性,而没有二者空间布局的有关内容。汉代中小型墓随葬陶器中常见仓、灶、井模型明器,仓、灶、井成为汉墓最为常见的器物组合,它们的共同出现也只是说明这三样东西在人们生活中的重要性,并没有关于其位置关系的相关信息。现实生活中,井在大门外(如三杨庄二号宅院前的井),与灶和仓的位置毫无关联。如果用三杨庄田宅相连的景象去领会文献中的“田宅”及其布局,那么,自先秦以来一直存续的远离农田的城中农民之里又如何解释呢?因此,我们只能把三杨庄遗址当作特定环境条件下聚落的一种形式,而不能用它作解释汉代所有“田宅”布局的标本。
三杨庄遗址的发掘者刘海旺先生首先肯定关于“五亩之宅”一分为二的说法,而三杨庄每处宅院连同门前的空地1300平方米左右,与汉代二亩半之数相去不远,所以他认为,像汉代三杨庄聚落“这种田宅相接、田中建宅、宅与宅隔田相望的田宅空间布局是对东周时期井田制中田宅布局的某种继承,……当开垦的耕作农田离城邑较远时,普通农民从东周时期仅春夏季节才居住在农田中的宅屋(庐舍,面积二亩半)内,逐渐发展到西汉时期终年乃至终生都生活居住在农田中的宅院内”①。按照这种意见,固定的有围墙的里居和田中宅屋同时存在,是随着土地的不断垦辟,田离城邑较远时,田中宅才成了永久性的住所。既然人们过去就有农作时半年住在田中宅的习俗,农田离城邑再远也应不是问题。终年乃至终生住在农田中宅院的这些人是否又放弃了他们先前在里中的宅室呢?这些都是需要解释的。
田、宅结合的三杨庄式的农业聚落是在特定环境下形成的,农业聚落的城中之里就不会有田、宅相连的情况。《诗经•豳风•七月》:“三之日于耜,四之日举趾,同我妇子,磕彼南亩。”《豳风》是歌咏先秦豳地(今陕西旬邑、彬县一带)农家生活的诗,被称为中国最早的田园诗,把送饭到田间写进诗中,说明这一现象是这里农家农忙时常见的做法。这肯定不是田在宅旁的情况。从东汉画像石耕作图上我们也可以看出,田与宅相接在汉代也不具有普遍的意义。
河南南阳七里园乡出土汉画像石上的农作图②,一人持锄田间劳作,身后一人正挑担走来,担子前头悬一壶,为东汉墓中常见的长颈壶的样式,后头为一提篮或囊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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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刘海旺:《由三杨庄遗址的发现试谈“田宅”空间分布关系》,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编:《西汉南越国考古与汉文化》,科学出版社,2010年。
② 夏亨廉、林正同主编:《汉代农业画像砖石》,中国农业出版社,1996年,第30页。
锄禾人闻声转身探望,与挑担人相呼应。挑担人与锄禾之事不相关联,显然是送饭者,壶中应有浆水,篮(囊)中盛放干粮。需要送饭下田,这农田距住处不会太近。
中国国家博物馆藏江苏睢宁双沟出土牛耕画像石 (图7-4)①,二牛抬杠,一人扶犁疾耕,地头停一牛车。画面上方一人挑担而来,担子前头似罐,后头一箪,这也是送饭人。牛车是下地时拖运农具等用,到田间后,再将牛卸下拉犁,这种做法在早前乡间十分多见。画面中一牛在远处悠闲觅食,似随母牛下田的小牛,而不像卸下套的牛。送饭人为着长袍老者,反映了小农家内的分工。 图7-4 江苏睢宁双沟牛耕画像石
山东邹城县面粉厂工地出土牛耕画像石②,挑担人挑罐、囊行走在耕牛前头,像饭毕正要离开的样子。耕者后方一牛车,车上三人,可能是送肥料者。山东滕州黄家岭画像石牛耕图上也有挑担人,虽然所挑之物刻划漫懑不清,也可看出是送饭者③。
汉画农耕图上的送饭现象说明,这些农耕者住在距农田较远的地方。要使农民的住宅相对集中,便于管理,这种田、宅异处的情况就应该是汉代社会的常态。
《陈旉农书》引宋代民谚:“近家无瘦田,遥田不富人。”这是再浅显不过的道理。近现代东北农谚:“丑妻近地家中宝。”当年下乡知青亲眼所见,以村为中心向外辐射,近地庄稼明显好于远地庄稼④。20世纪70年代,我在鲁东南家乡劳动时也常见相似的情况。先秦两汉时期人们为何不一律选择近田处聚居而需要带饭或送饭下田?我想,除了居住环境上的因素,应该还有方便管理上的考虑。一个聚落之中不会全都是远田之户,总有些近田之人,为了便于集中管理和互相扶助,政府在规划乡村基层里居时不可能允许所有的人都就田为居形成散居的聚落。从《诗经》到汉画都以远田为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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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夏亨廉、林正同主编:《汉代农业画像砖石》,中国农业出版社,1996年,第22页。
② 夏亨廉、林正同主编:《汉代农业画像砖石》,中国农业出版社,1996年,第23页。
③ 夏亨廉、林正同主编:《汉代农业画像砖石》,中国农业出版社,1996年,第24页。
④ 迟仁立、左淑珍等:《中华农耕文化技术起源沿革与应用》,王星光主编:《中国农史研究的新视野》,科学出版社,2015年。
正说明先秦到两汉集中和相对集中的里居是普遍的聚落形式,而像三杨庄那样田围宅院的情况则有其形成的特殊原因。在研究中,这方面的情况应当依具体情况区别对待。
第四节 农业人口和农民的生活
通过对乡村聚落形式的了解和田庐、田宅等问题的讨论,我们知道了先秦两汉农业聚落居住形式和所在环境的多样化,这自然使得农业人口的分布也变得纷繁复杂。其实住在不同形式的里中的农民都过着相似的生活,农民的乡村生活也没有特定的生活模式。一个里或里邑就是一个功能设施齐全的小社会,除了没有交易的市,里或里邑中有社、有序①,有的还有制陶等手工业生产。农家都有自已的生产资料,有自己的粮食加工等等。下面就从农业人口的分布入手去探讨一下聚居在乡里之中的农民的生活。需要说明的是,通常我们谈到的农民生活都是从处于中间大多数人的普遍情况着眼的,不包括田连阡陌、重堂高阁的豪强地主,也不包括无尺土寸宅、生活无以为计而常作为社会救助对象的贫寒人士或为人佣耕者,绝不能以处于两头极端的例子来否定对农民生活常态进行发掘的意义。
一 农业人口和城市中的农民
西周时期实行国野、都鄙制度,居于野、鄙乡村聚落的人口是纯粹的农业人口,而住在国、都之中的人口,除了居于统治阶层的贵族、官吏和为他们服务的家内奴仆、差役走卒、贞人巫师以及脱离农业生产的工商业者、歌伎女乐和其他闲散人员,还有大量的“三时务农而一时讲武”②的国人。国人住在城中,但仍然以农业生产为主业,不同的是,他们有当兵的资格,而野人则没有。同样是农业劳动者,因聚居地的不同也有了身份地位上的差别;或者说是由于身份的不同而形成了不同的居地。《管子•大匡》:“凡仕者近宫,不仕与耕者近门,工贾近市。”这大概反映了春秋战国时期城邑中人口的布局情况。
李亚光认为,战国时期,“随着阶级关系上的重大变化,国野之间的界限逐渐消失,国人和野人身份上的差异也随之泯灭”。城里的国人为了便于耕作迁居到郊外,城外的农业人口进入城里谋生,都是时常发生和被许可的。为此她说:“城乡人口之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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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汉]司马迁:《史记》卷一百二十一《儒林列传》:“三代之道,乡里有教,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汉]班固:《汉书》卷二十四《食货志上》:“里有序而乡有庠。序以明教,庠则行礼而视化焉。”《汉书》卷十二《平帝纪》:“乡曰庠,聚曰序。序、庠置孝经师一人。”
②《国语•周语上》。
人口对流 (秦国自商鞅变法后实行农战政策,对人口迁徙严加限制,在七国中应属于特例),使得城乡之别基本上已成为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划分的标准。”①其实这种情况的出现有一个较长时期的发展过程。从张家山汉墓竹简《奏谶书》所记发生在咸阳寂里的案例分析,寂里是咸阳城中带围墙的农业聚落(见本章第一节),在汉初,城中的农业人口还是大量存在的,城乡之别这时还不全是划分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的标准。咸阳的情况也可能是受商鞅变法农战政策余波的影响而变化缓慢,春秋战国时期其他的大都市也都有大量的城市农业人口。
东周列国都城多在10平方千米以上,大都超过洛阳东周王城(9.3平方千米)的规模。我把春秋战国几个主要的都城按面积大小排列如下②,以资比较:
燕下都:32平方千米;
莒国故城: 24.75平方千米 (或16 平方千米)③;
齐国临淄:23平方千米④;
赵国邯郸: 17.7平方千米 (小城5.9、大城11.8平方千米);
郑韩故城:15.3平方千米;
楚国纪南城:14.2平方千米;
魏国安邑:13.5 平方千米;
秦国雍城:10.6平方千米;
东周王城:9.3平方千米;
中山国灵寿城:9平方千米;
鲁国故城:8.5平方千米;
秦国栎阳:4平方千米。
栎阳城面积最小,它本是战国晚期秦国的一个县,秦献公二年 (公元前383年)自雍迁栎阳,至公元前349年秦孝公迁都咸阳,其间前后约三十五年都栎阳,时间很短,它只是秦的过渡性的都城,可算是一个特例。秦都咸阳因无城墙发现,面积不详。除了一些小国,列国中只有鲁国(都城面积8.5平方千米)还比较遵守周礼的约束,没有超过周王城。中山国后期的都城灵寿虽然也小于周王城,但其建都较晚,为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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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李亚光:《战国农业史纲》, 吉林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94~195页。
②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中国考古学•两周卷》之第七章“东周时期城市的发展”中有关数据推算,面积皆为约数。
③ 苏兆庆:《莒县文物志》,齐鲁书社,1993年,第84页。16平方千米说见邵立钧、刘树芬:《莒国故城说略》,中国先秦史学会、政协莒县委员会:《莒文化研究文集》,山东人民出版社,2002年。
④ 根据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著的《临淄齐故城》(文物出版社,2013年)调查、勘探的有关数据重新推算。
前380年脱离魏国后复国而建的都城,地处太行山麓滹沱河北岸台地之上,可能有因地制宜等方面的考虑。
如此大规模的都城,显然不仅是承纳官府、工商及其他非农机构和行业人员的围城。齐国临淄故城23平方千米,从考古调查的情况看,其小城(或王城)只有3 平方千米,是王宫和主要官署所在地,除宫殿基址和有关设施,还发现2处冶铜遗址和1处铸钱遗址。大城之内街道布局井然有序,但成分和内容复杂,发现冶铁遗址4处、铸钱遗址1处和制骨作坊遗址4处。大城东北发现春秋时期的贵族墓地。除小城外,大城有广泛的空间布置民居,居民不可能全部是工商业者和其地非农从业人员,农民的里居应占相当大的比重。其他都城都有相似的情况。我认为,先秦时期规模较大的城不但有农民聚居的里,还有他们耕种的大片的农田。公元前284年,乐毅率燕、秦、韩、赵、魏五国联军伐齐,连下七十余城,“唯莒、即墨不下”①,莒和即墨沦为被燕军围困的孤城,一直到公元前279年田单退燕才得以解围。在被燕军围困的五年中,如果当时两城内没有农耕活动,仅靠储积之粮是很难支撑下来的,是城内农民的不断生产才使两城军民得以自给。《史记•田单列传》记,公元前279年田单用火牛阵破燕军:“田单乃收城中得千余牛,为绛缯衣,画以五彩龙文,束兵刃于其角,而灌脂束苇于尾,烧其端。”城中可募牛千余头,其中必有农耕之牛。春秋莒国都城大城外东南3里原有巨石堆积如小山,当地人称“乐毅垒”。当年燕军围城时筑高台以观察莒城内情况,留下了今天看到的“乐毅垒”遗址 (现仅有石块散布)。莒城就是现在莒县县城所在地,离我的故乡七八里地。当地民间传说,乐毅围莒,久而不下,一年多也未见有因困乏而出城寻食者,燕人疑惑,登台瞭望,见城里人正在热火朝天地收麦子呢!这应该不是毫无根据的传闻。东汉赵晔《吴越春秋》:“太伯起城,周三里二百步,外郭三百余里,在西北隅,名曰故吴。人民皆耕田其中。”这种情况正与我们所说的城内农民里居的存在是相吻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