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山东、江左人民之中,有虽工于为文,但以不预关中团体之故,致遭屏抑者,亦因此政治变革之际会,得以上升朝列,而西魏、北周、杨隋及唐初将相旧家之政权尊位遂不得不为此新兴阶级所攘夺替代。
但是,地域概念可能妨碍“新兴阶级”的正确表达,所以,陈寅恪还使用“以科举文辞进用之士大夫阶级”,“蕃将即胡化武人之割据”以及来自南方边远地区的“阉寺党类”,等等概念。由此为社会背景,形成前朝、武将和阉党三方基本政治势力与唐朝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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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陈寅恪:《论隋末唐初所谓“山东豪杰”》,原载《岭南学报》第12卷第1期,1952年6月,收入《金明馆丛稿初编》,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第243—265页。
期的政治格局。陈先生的研究思路,明显重视政治背后的社会与文化根源,而地方问题,既是社会问题又是文化问题。但是,陈寅恪的研究,给人地域观念的印象还是太深刻了,所以胡如雷先生总结为“其论点是以不同的地域婚姻集团间之斗争来分析历史事件的进程”①。
那么,回归武则天问题的讨论,依然是武则天称帝,其基础何在?
承袭陈寅恪阶层论的,最明显的是胡如雷先生。胡如雷先生对于陈寅恪观点的回应最具时代特色,他的《论武周的社会基础》一文,认为用地域集团的概念分析唐代政治斗争是不准确的,武周兴起,是地主阶级内部“新兴地主集团”与“大官僚贵族集团”的斗争。后来,从地主阶级内部不同阶层的角度理解武则天时期的政治斗争关系,成为史学界的常规研究思路②。阶级论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是主流话语,强调政权的阶级性也是当时的主流思维。然而,政治权力到底怎样反映具体的集团利益?这个问题需要怎样论证才能让人更信服呢?比如,以神功元年(697)的刘思礼案件为例,在武懿宗的主持下,刘思礼广引朝士,包括宰相李元素等在内三十六家,“皆海内名士,穷楚毒以成其狱”③。胡如雷先生判断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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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胡如雷:《论武周的社会基础》,《历史研究》1954年第1期,收入作者《隋唐政治史论稿》,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7年,第250—263页。后来,胡先生又著《关于武则天研究中的几个问题》,对于武则天研究中的阶层等问题再进行新的研究,比如阶层意识,等等,都属于新论。收入《隋唐政治史论稿》,第264—288页。
②此前的学术总结,参见胡戟等先生主编:《二十世纪唐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
③ 《资治通鉴》卷二〇六,第6513页。
些人“必然也就是李唐《士族志》中比较显赫的一部分大官僚无疑”①。但此时,武则天称帝已经七年,所有的这些高官都来自她的任命,既然要打击大官僚,不任命岂不更简单,为什么要提拔了再打击呢?这样,岂不证明识人不明吗?
把政治斗争背后的社会因素尤其是集团背景发掘出来,是历史认识的深化与进步,但如果过于坚持,则可能出现求之过深反而远离了真相的现象。比如,高宗打击长孙无忌,人所共知是因为废王立武事件,是君臣冲突的结果。胡先生认为这是打击大贵族大官僚。同时,他还把徐敬业的造反等量齐观,因为徐敬业打起的旗号是“旧臣”和“公侯”,所以徐敬业也是“大官僚贵族集团”的一分子。可是,人所共知的事实是,徐敬业的爷爷李勣是支持唐高宗废王立武的,是长孙无忌的对立面。此一时彼一时,人际关系发生转变很正常,但非要用集团斗争来解释一切,就会造成这样的困惑。士族地主与庶族地主的矛盾解释,情况也一样。
过度解释造成问题,这一点连陈寅恪先生也不可避免。陈先生曾主张上官仪是反武则天的,因为他是关中人。新出的《上官婉儿墓志》,证明上官仪在废王立武的过程中没有受到打击,之后还获得高宗重用,而上官仪在晋王府时代,就是唐高宗李治的属官。后来上官仪成为“废后风波”的替罪羊,并不能证明他是一贯反对武则天的②。
其实,除了“废王立武”事件可以作为关陇集团退出历史舞台的标志以外,此后的阶层斗争、集团斗争都不该进行扩大化解读。那么,怎么理解武则天称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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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胡如雷:《论武周的社会基础》,第257页。
②参见作者另论《上官仪研究三题》,荣新江主编:《唐研究》第20卷,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209—228页。


第三节 制度史的解释
用制度史解释武则天称帝,是社会史之外的另一种方案。把武则天称帝理解为后士族时代的现象是可行的,毕竟从身份性到非身份性是这个历史转变时期的核心特征。陈寅恪以废王立武为关陇集团退出历史舞台的标志,这个标志也是士族政治完结的标志。士族政治或称门阀政治,虽然田余庆先生认为只有东晋一朝才是典型的①,但是说整个魏晋南北朝时期都是士族政治也未尝不可,即使不比东晋典型,但比前后历史时期仍然具有一致的特征。
士族政治的标志,即士族的特权获得政治制度的保障。具体地说,魏晋南北朝时期,保障士族特权的制度有两个:经济上是品官占田荫客制(或叫占田制、荫族制),政治上是九品中正制②。当时也强调“婚宦”,即以士族内部通婚的方式维持他们的特权,是等级森严时代的特有产物。但是,到隋唐时期,这两项最重要的士族特权保障制度都被取消了,虽然经历了一个过程,但隋唐时代确实进入了崭新时代。汪篯先生的研究结论是“均田制最初对大族是有一些妥协的,以后各代田令内容变化,限田制的性质就越来越明显了。北齐时限制授田奴婢的数目,到隋朝时取消奴婢受田,限制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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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田余庆:《东晋门阀政治》,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
②参见唐长孺:《门阀的形成及其衰落》,原载《武汉大学学报》1959年第8期,收入《唐长孺文集六•山居存稿续编》,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6—55页。
很严了”①。而吴宗国先生的结论是“隋政权废除九品中正制,实行地方佐官由中央任免的制度,取消了士族地主世袭做官,世代控制地方行政的特权”②。
所以,吴宗国先生与陈寅恪先生的结论有所不同,对于关陇贵族集团的消亡,陈寅恪最看重的是废王立武事件,而吴宗国先生把关陇贵族集团放在整个士族时代的大概念中来对待,认为隋朝才是士族政治消亡的关键。吴先生指出:“唐朝最终结束了家国一体和贵族门阀政治的国家体制,开启了皇帝—官僚政治体制。”秦汉以来,“皇权本身,始终依托于当时最有势力的集团或阶层。西汉初年是功臣集团,西汉末年是外戚,再后就是世家大族和士族门阀”。“这些情况在南北朝时期开始发生变化。江南士族、山东士族和关陇贵族先后开始衰落,从隋朝开始到唐朝初年全都退出了历史舞台。隋文帝开皇初年采取了两项重大举措:一是取消九品中正制,地方佐官中央任免;二是府兵制实行君主直辖化即禁军化,征召扩大化即兵农合一化。前者抽去了山东士族最后赖以苟延残喘的依靠,后者则挖了关陇贵族存在的基础。隋炀帝进一步取消了关陇贵族的特权。门阀政治终于在隋朝结束。”③既然士族政治在制度上已经被隋朝取消,关陇贵族在唐初的兴旺只能是作为士族政治的回光返照,其势力已经是强弩之末,而“废王立武”事件不过是压倒这匹骆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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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汪篯:《两汉至南北朝大族豪强大土地所有制的发展和衰落》,收入作者《汉唐史论稿》,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133—143页。此文是胡戟先生记录整理的《汪篯隋唐史讲稿》(1961—1963年)。
②吴宗国:《唐代士族及其衰落》,载《唐史学会论文集》,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
③吴宗国:《盛唐政治制度研究绪论•唐代政治制度的历史特点》,吴宗国主编:《盛唐政治制度研究》,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3年,第1—2页。
的最后一颗稻草而已。
不过,从制度与政治的关系的视角来看,制度到位之后,并不一定立刻取得政治上的所有效果。唐初最高当局打压士族门阀的动作仍然不断,足以证明士族的势力在社会上依然存在,让统治者感到头疼。唐太宗编《氏族志》,唐高宗编《姓氏录》,其用意只有一个,打击传统士族,抬高当朝冠冕。与此密切配合的措施就是禁婚政策,先是限制财礼数额,后来直接规定七家内部不许通婚。打击传统士族,看上去更像与士族竞争,而编辑《姓氏录》这样的书籍,并不直接与铨选联系起来,所发挥的作用是按照朝廷思想重新编排规定士族标准,或者直接规定什么人属于士族。对此,汪篯先生的观点是唐太宗有树立新门阀的意图①。除了皇帝的意愿以外,重新编排家族等第,对于没有门阀家族背景的朝廷官员,确实动力强劲。在《显庆姓氏录》的编写过程中,史书记载李义府发挥了推动作用,因为他身为宰相却没有士族背景,所以对此特别热心。士族作为一种荣誉概念,既被社会承认和追捧,必然也会推动有条件的人群努力跻身其中。《显庆姓氏录》完成之后,史书记载评价不高,认为是“勋谱”,但这种评价很明显代表的是传统士族的立场,那些刚刚进入的家族一定是另外一种心情,欢呼雀跃、弹冠相庆都是可以想象的。最终,各方合力的结果,是士族的界限越加模糊,假作真来真亦假,过分强调自己的士族身份,更会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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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汪篯:《唐太宗树立新门阀的意图》,初刊《内蒙古大学学报》1979年第1、2期,收入作者《汪篯隋唐史论稿》,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第150—164页。
质疑①。很多唐代墓志就是这样,没有人不是出身高门。正如《史通》所言:“自世重高门,人轻寒族,竟以姓望所出,邑里相矜……爰及近古,其言多伪。至于碑颂所勒,茅土定名,虚引他邦,冒为己邑……”②这是众所周知的资料,不必详引。
士族政治完结,政治回归士大夫政治,原来的士族后裔,依然可以在士大夫政治中找到自己的机会、上升途径和发展空间③。历史进入一个新时期,如果用田余庆先生的说法,那就是皇权政治的回归。吴宗国先生的说法是“皇帝—官僚政治体制”。阎步克先生的观点是“士大夫政治”。他们所指是一致的,但都与“门阀政治”不同。
那么,可否从制度史角度理解武则天的称帝呢?从制度史角度理解士族政治的结束,皇帝—士大夫政治的重新开始,然而,制度史上士族政治结束,并不等同于武则天称帝的成功。即使这可以为理解“废王立武”事件提供帮助,但并不代表为武则天称帝提供了制度性的支持。所以,武则天称帝的制度支持在哪里呢?就制度史而言,皇帝制度向来为男性设计,然而当武则天以女性的身份登上皇帝宝座的时候,为什么见不到制度性阻拦?或者,我们可以放宽一点思路,变成这样的提问:应该怎样理解武则天称帝与皇帝制度的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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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参见作者另论《唐官修谱牒与王权主义》,载《王权与社会——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研究》,武汉:崇文书局,2005年7月,第387—400页。
②刘知几著、浦起龙释:《史通通释•邑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145页。
③参见毛汉光:《中古官僚选制与士族权力的转变》,《唐代研究论集》第1辑,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92年,第283—324页。
武则天称帝的事实是,虽然皇帝制度是为男性设计的,但是当一个强势女性登临的时候,制度性的反对忽然烟消云散,甚至可以说,并不能认为存在一个制度性的选择问题。此时,所谓制度性的因素完全可以忽略,而核心的关键还是政治。高宗弘道元年(683)去世,至天授元年(690)有七年的时间,此时的武则天大约六十七岁,是唐朝法律意义上标准的老人。但此后,武则天在政治上却步步高升,最终实现了称帝并且改朝换代。
武则天称帝,改变的是自己的身份,从太后到皇帝,她并没有改变皇帝制度。武则天穿上龙袍,登上龙床,享用皇帝制度的一切。大臣们承认并尊奉这位女皇,行礼如仪。皇帝制度说起来威严无比,其实它就像一件如意服装,谁穿上都合身。旧史攻击武则天男宠问题,陈寅恪先生指出,这种理解是错误的。武则天已经不是太后,她是皇帝,“则皇帝应具备之礼制,武曌亦当备有之”①。证据呢?从当时大臣公然为武则天推荐男宠的情形看,他们并不是在为女主的淫乱提供条件,而是在为皇帝制度的完善进行努力,所以才会如此开诚布公,言无禁忌。
事实上,武则天不仅称帝享用了皇帝制度,还充分利用包括皇帝制度在内的一切制度性因素为自己的发展提供保障。准确的程序应该是,武则天首先控制了政治,然后利用制度,保证自己的政治发展达到预定目标。在研究中国政治制度的时候,学者们通常都能注意到专制性、中央集权等特征,但皇帝制度因为对皇帝个人的要求有限或者比较空泛,经常会导致整个国家陷入某种危机。怎样的人才具备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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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陈寅恪:《记唐代之李武韦杨婚姻集团》,收入《金明馆丛稿初编》,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第280页。
最高领导人的标准,除了荀子有些“哲学王”的意味之外,更多思想家对这一点要求并不高,《韩非子》的说法是“中人”即可。皇帝制度下,对于个人的要求主要集中在“唯一性”上,而不是更高的素质标准。这可能是为特殊状况提供可能性,如小皇帝之类的问题。这样,皇帝制度就表现出它的另一面,看起来森严无比的皇帝制度,内在却存在着巨大的弹性,究竟什么人可以坐上皇帝宝座,制度并没有确然规定,也不能做绝对规定。相对而言,人们关心、关注的政治焦点,通常都不是皇帝而是宰相。
因为皇帝担当者的标准比较虚化,这反而成了皇帝制度的一个最具弹性的空间,也可以说是皇帝制度的软肋、漏洞。历史上,外戚专权、宦官专权,往往与皇帝的个人状况紧密相关。这就是《宜都内人》所说“后世娘姥有越出房合断天下事者,皆不得其正,多是辅昏主,不然,抱小儿”。总之,在皇帝制度下,人们对于皇帝的个人状况要求比较低,而接受程度比较高。所以,当武则天从掌权太后到名正言顺的皇帝,在很多人看来,没有什么本质不同,完全可以接受。对于社会公众而言,因为日常生活远离政治,谁当皇帝跟他们根本没有关系,他们也不关心,皇帝是否是老弱病残,一概不顾。即使官场中人,绝大多数人考虑的问题也如此。武则天已经掌控国家,如今她要实至名归,有谁会出来冒死反对呢?既然没有人反对,或者反对的力量很弱小,武则天称帝成功自然就变得很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