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草编:《新唐书•地理志》记载,许州颍川郡土贡藨席。藨席是用藨草编织的席子。
(17)家禽饲养业:《太平广记》卷461“祝鸡公”引《列仙传》:“祝鸡公者,洛阳人也,居尸乡北山下,养鸡百余年,鸡皆有名字,千余头,暮栖树下,昼放散之,欲取呼名,即种别而至。卖鸡及子,得千余万,辄置钱去。之吴,作养池鱼,后登吴山,鸡雀数百,常出其旁。”洛阳古墓中出土有大量的陶类家禽随葬品,如《河南偃师唐墓发掘报告》中记载,寨后村砖厂一号墓随葬品中有陶鸡、陶鸭、陶狗、陶猪、陶羊等。《河南洛阳涧西谷水唐墓清理简报》中说:“值得提出的是,这座墓中出土的动物俑,种类齐全,有鸡、鸭、狗、羊、猪等,这是唐代洛阳家畜饲养业兴旺的反映。”
(18)水果贩卖业:唐代果品已成为人们日常食品之一,因而全国各地均有果品市场,此外还有商人长途贩运水果。《文苑英华》卷546所载一则唐代官府判案案例《梨桔判》,反映了当时各地果品交流的情况:郑州人刘元礼载梨运往苏州,苏州人弘执信载桔运往郑州,行至徐城水流湍急之处,双方船只相撞俱破,所运梨和桔都落入河中。由于桔子包装牢固,没受损失,梨则损失过半。于是梨主向桔主索赔,弘执信不服,告至官府。可以想象当时中州地区水果市场的经营规模。中州地区的水果大量运往外地销售,南方的水果也大批量地运往北方销售,南北水果交流非常频繁。
(19)面粉加工业:北方饮食以面食为主,粮食加工成为重要的手工业部门。《河南偃师唐墓发掘报告》中记寨后村砖厂一号墓随葬品中有陶井、陶灶、陶磨、陶仓、陶碓等,反映墓主生前所从事的活动与面粉加工有关。一家一户可以加工粮食,也有的扩展为商业经营。《通典》7《历代盛衰户口》记载,开元十三年(725),“米斗至十三文……自后天下无贵物。两京斗米不至二十文,面三十二文,绢一匹二百一十文。”
(20)制衣售衣:平民百姓居家过日,衣服多为家庭主妇自己缝制,但官宦人家,除官府供应衣食之外,还要雇人为其缝制衣装。《酉阳杂俎》续集卷三载:“汴州百姓赵怀正,住光德坊……妻阿贺今住洛阳会节坊,成式家雇其纫针。”《李遐叔文集》卷1《与外孙崔氏二孩书》记载洛阳南市有帽行。
(21)食盐销售:食盐是乡村居民必不可少的生活日用品。《旧唐书》卷48《食货上》记载,长庆元年,盐铁使王播奏:“诸道盐铁院粜盐付商人,请每斗加五十,通旧三百文价;诸处煎盐停场,置小铺粜盐,每斗加二十文,通旧一百九十文价。”又奏:“应管煎盐户及盐商,并诸盐院停场官吏所由等,前后制敕,除两税外,不许差役追扰。今请更有违越者,县令、刺史贬黜罚俸。”陕、虢、许、汝等州产盐,《旧唐书》卷48《食货上》记载:元和六年,度支卢坦奏:“河中两池颗盐,敕文只许于京畿、凤翔、陕、虢、河中泽潞、河南许汝等十五州界内粜货。比来因循,兼越兴、凤、文、成等六州。臣移牒勘责,得山南西道观察使报,其果、阆两州盐,本土户人及巴南诸郡市籴,又供当军士马,尚有悬欠,若兼数州,自然阙绝。又得兴元府诸耆老状申诉。臣今商量,河中盐请放人六州界粜货。”陕、虢、许、汝等州有盐,当有大量商人从盐场领得食盐去乡村销售。
(22)文具销售:《旧唐书》卷69《张亮传》记载:“后至相州,有邺县小儿,以卖笔为业,善歌舞。”其他如杂货销售等行业,不一而足。
唐代中州乡村工商业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1)活跃农村经济。传统社会,农业经济结构以单一的种植业为主,小农依附于土地,这种经营方式主要是由于封建政府对人口控制的需要,也即征发赋役的需要。但小农经济并不牢固,随着土地兼并的进行,以及天灾人祸的威胁,农民常濒临破产的边缘。韩国磐先生在《唐天宝时农民生活之一瞥》中指出:
(一个具有全劳动力的五口之家),只要交纳租庸调和地税户税,即交纳总收成的五分之一略少一些,其余勉强供食用和衣着的一半,还有将近一半的衣着费用,以及日用工具如炊具、农具,以及养生送死等费用还无着落,唯有省吃俭用,勉强维持生活。假使家中发生较大事故如死掉耕牛,或者遇到灾荒,特别是各种额外的封建剥削,那就免不了剔屋卖田,雇妻鬻子,以至家道悉破,逃散四方了……他们还会受到其他的非理科徭,额外勒索,不至冻馁而死,已是万幸,破产流亡的威胁,经常使他们喘不过气来。
破产失掉土地的农民只好以其它手段谋生,其中之一就是进入流通领域从事工商业活动。唐代农民经营工商业,有不少以此致富,《太平广记》165吝啬类王叟条引《原化记》云:“天宝中,相州王叟者,家邺城,富有财,唯夫与妻,更无儿女,积粟近至万斛,而夫妻俭啬颇甚,常食陈物,才以充肠,不求丰厚,庄宅犹广,客二百余户。叟尝巡行客坊,忽见一客方食,盘餐丰盛,叟问其业,客云:唯卖杂粉香药而已。叟疑其作贼,问汝有几财而衣食过丰也,此人云:唯有五千之本,逐日食利,但存其本,不望其余,故衣食得足耳。”像这样“衣食得足”的客户在当时不会是少数。乡村工商业的发展刺激了农村经济的繁荣,使单一的种植业经济发展为包括多种经营形式在内的农村经济。虽然这种工商业仍属自然经济的范畴,但却为封建自然经济增添了丰富的内容。
(2)便利民众生活。唐代中州乡村工商业多分布在东都、州、县治所周围及交通要道上。东都、州、县治所是当时的政治、经济中心,云集着大量皇室、贵族、官僚、商旅、行客,他们是生活资料的主要消费者。从事工商业活动的农民为其提供粮、油、肉食、水果、蔬菜、各种餐饮和衣、帽、鞋、袜、笔、墨、纸、砚等多种服务。唐代中州交通便利,水陆运输皆为发达,道路两旁布满了大大小小的客店,杜佑《通典》记当时之盛况时谓:“东至汴宋,西至岐州,夹路列店肆,待客酒馔丰溢。每店皆有驴赁客乘,倏忽数十里,谓之驿驴,南诣京襄,北至太原、范阳,西至蜀川、凉府,皆有店肆,以供商旅,远适数十里,不恃寸刃。”交通要道是商旅往来必经之地,需要食宿,是经营饮食住宿的理想场所。广大的乡村,也有新兴的草市,王建的《汴路即事》诗云:“草市迎江货,津桥税海商。”草市中出售的多是农民家庭所需的生活日用品及农业生产资料,如针、线、油、盐、酱、醋、农具等等。
(3)促进地区间商品流通。唐代中州乡村工商业一部分经营的是大宗的转运贸易。如南方茶叶的北运、大米的北运、水果的南北交流等,对促进地区间商品流通起到重要作用。中州地区生产的丝织品通过丝绸之路运往西北地区。吐鲁番出土的丝织品,大多是唐代黄河流域以及江南地区运往西北销售或外贸的丝织品。
(4)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唐代前期,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租、庸、调,唐代后期,户税、地税、盐、茶、酒及商税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内容。唐代实行两税法后,规定“不居处而行商者,在所郡县税三十之一,度所与居者均”。大量以客户身份从事工商业活动者,成为国家的纳税对象。唐代后期,盐、茶、酒及商税收入在财政税收中的地位增加,如《新唐书》卷54《食货志》载:“至大历末,(盐利)六百余万缗。天下之赋,盐利居半。”国家对盐、茶、酒等实行专卖,对小商人征收商税,使国家岁入不断增加。
三、唐代中州乡村借贷
1.政府放贷
(1)公廨本钱。官府出举的有公廨本钱。唐代国家规定州县置公廨钱,贷给百姓,收息取利。《旧唐书•玄宗纪》载:开元二十六年正月,“长安、万年两县,各与本钱一千贯,收利供驿”。三月,“河南、洛阳亦借本钱一千贯,收利充人吏课役”。
(2)仓储赈贷。唐代政府粮食赈贷与仓储体系的建立有密切关系。唐代中州地区设置大量的仓储,主要有河阳仓、柏崖仓、虎牢仓、洛口仓、含嘉仓、集津仓、三门仓(盐仓)、河阴仓、太原仓、子罗仓等。隋代设置的含嘉仓、太原仓,到唐代仍在使用,这些仓储,杜佑说:“储米粟多者千万石,少者不减数百万石。”可以想见唐代中州地区粮食储备之丰富。
含嘉仓:隋置。隋炀帝大业元年(605)营建东都时,在宫城东建含嘉仓城。仓城南北长700多米,东西600多米,面积43万平方米。仓城周围有城墙。东西南北共有四个城门相对应,南门曰含嘉门,北门曰德猷门,东门为东门,西门为中门。城内有东西大街、南北竖街与四门相通。城内的西北部是生活“管理区”,东南部是漕运码头。窖区内仓窖排列有序,一般是东西成排,南北成行。含嘉仓是隋唐时期漕运的中转站,地位相当重要,历来为兵家必争之地。隋末王世充与李密作战失败返兵东都,即屯兵含嘉仓城。唐武德三年李世民伐王世充,世充使其子元恕守含嘉仓城,使该城遭到了破坏,暂时废弃不用。到高宗、武则天时期,又重新置仓于此,并且达到鼎盛时期。含嘉仓出土的刻铭砖大部分是这个时期的。到天宝八载(749),含嘉仓已储粮五百八十三万三千四百石,合二亿多斤,是全国仓储中储粮最多的。它对稳定隋唐时期的长安和洛阳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1971年,河南省博物馆、洛阳市博物馆曾发掘了部分仓窖,给我们提供了地下贮粮的宝贵资料。现已发现全仓有粮窖400多个,目前已钻探出粮窖280多个。粮窖口径大的18.5米,深12米,最小的口径也有8米,深6米左右。由出土铭砖中之“东门从南第廿三行从西第五窖令纳苏州通天二年租糙米白多一万三□□十五石耗存内”来看,这些粮窖中有的储粮多达一万三千石以上,小窖也可储粮几千石。如以每窖平均储粮石计,整个粮仓最大储粮量达600万石,相当于唐朝300万农民一年的租粮收入。在160号粮窖中,还发现了已经炭化的50万斤谷子。
兴洛仓:亦名洛口仓,隋筑,是隋唐时期的大型官仓之一。建于隋开皇十六年(596)。《读史方舆纪要》载:“仓城周回二十里,穿三千窖,窖容八千石。”隋末五代时期,兴洛仓遭到严重破坏。到唐开元二十一年(733),侍中裴耀卿奏议在隋末兴洛仓的基础上又置仓。据考古勘察,兴洛仓仓城故址在今巩县沙鱼沟到城关乡瑶湾之间的一片平坦台地上,它北临黄河,西南是洛河与黄河的交汇口,东边是虎牢关。此处地高、平坦,交通方便。现存有长100多米、宽约10米、高4~5米的城墙一段,夯层清晰。根据其中包含的大量陶片来看,它应是隋唐时期的兴洛仓。
回洛仓:隋置。大业二年(606),因回洛城置仓,故名回洛仓。“仓库周回十里,穿三百窖。”规模比含嘉仓大得多,仅次于兴洛仓而居第二。回洛城北临黄河,南对汉魏洛阳城。在今汉魏洛阳故城址北约6华里的朱仓村,周围地势平坦,地方干燥,它北面距回洛城址只有五华里。
子罗仓:隋置。据史料记载,大业元年(605)隋炀帝兴建东都洛阳时在皇城内右掖门大街西建子罗城,仓贮盐二十万石,仓西有粳米六十余窖,窖别受八千石。1975年,洛阳市博物馆在配合基建工程时,于右掖门大街西发现两个东西并排的地下粮窖,当为子罗城的一部分。
河阳仓:隋筑,开皇三年(583)隋文帝以京师仓縻尚虚,议为水旱之备,于洛阳河阳关置河阳仓。河阳仓因河阳关而得名。《旧唐书•地理志》:“偃师有河阳故关。”《河南府志》:“河南故关,唐时地入偃师,今入孟津。”河阳仓故址应在孟津县老城乡东南的邙山上。
柏崖仓:唐置。唐高宗咸亨三年(673),于洛州柏崖城置仓,容二十万石。开元二十二年(734)八月,侍中裴耀卿奏请置仓,三门及东、西仓,漕舟输其东仓,陆运输西仓以避三门水险,在河西旧址柏崖山下置柏崖仓。柏崖城在故河清县西三里,而河清县地当今孟津县长华乡柿林村一带,所以柏崖仓也应在这一带。
河阴仓:唐置。开元二十二年(734),侍中裴耀卿奏,因河阴“地当汴河口便于漕运,析汜水、荥泽、武陟三县之地设河阴以顿之,在河之南岸于输场东、渠口北二百五十步立河阴仓”。而河阴县是便漕置仓而设,故名河阴仓。河阴仓是唐代中期的大型粮仓之一,凡三年运米七百万石。
武牢仓:亦曰虎牢仓,唐置。开元二十年(732),因裴耀卿改革漕事设置仓于通济渠口,又名河口仓,其名武牢者,因避讳故改谓虎为武,故武牢仓亦虎牢仓也。
转运院:亦曰输场,唐置。开元二十二年(734),裴耀卿为江淮、河南转运使,为整顿漕事于汴河口置输场,这是转运中顿机构。转运院在河阴仓东。
唐至德以后,国家在江汉、江淮新设置了一些粮仓,其中也包括邓州的仓储。《旧唐书》卷190下《文苑下•唐次传附唐扶传》:
扶字云翔,元和五年进士登第,累佐使府。入朝为监察御史,出为刺史。大和初,入朝为屯田郎中。五年,充山南道宣抚使,至邓州,奏:“内乡县行市、黄涧两场仓督邓琬等,先主掌湖南、江西运到糙米,至淅川县于荒野中囤贮,除支用外,六千九百四十五石,袠烂成灰尘。度支牒征元掌所由,自贞元二十年,邓琬父子兄弟至玄孙,相承禁系二十八年,前后禁死九人。今坑孙及玄孙见在枷禁者。”敕曰:“如闻盐铁、度支两使,此类极多。其邓琬等四人,资产全已卖纳,禁系三代,瘐死狱中,实伤和气。邓琬等并疏放。天下州府监院如有此类,不得禁经三年已上。速便疏理以闻。”物议嘉扶有宣扶之才。
《全唐文补编》卷70“宣抚邓州诏”也记载了此事。
唐中州地区设置的这些仓储,在乡村经济的发展中起到了不小的作用。地方各州县也设有常平仓。唐政府明令将粮种贷于农民,以维持乡村经济的发展。《资治通鉴》卷212开元十三年(725)
春,“以御史中丞宇文融兼户部侍郎。制以所得客户税钱均充所在常平仓本;又委使司与州县议作劝农社,使贫富相恤,耕耘以时”。《册府元龟》卷105《惠民一》记载,贞观二十一年(647)十月,绛、陕二州旱,诏令赈贷,湖州贷种食。贫下农家,也可贷种子。同书开元二十年(732)二月辛卯制:
如闻贫下之人,农桑之际,多阙粮种,咸求倍息,致令贫者日削、富者岁滋自今以后,天下诸州,每置农桑,令诸县审责贫户应粮及种子,据其口粮贷义仓,至秋熟后,炤数征纳。
此为无息之赈贷。饥荒之时,也可贷种子。同上书天宝十四载(755)正月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