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马日支粟一斗,一月三石,六个月一十八石;计一军马一日支粟一千二百五十石,一月三万七千五百石,六个月二十二万五千石。
马盐:一马日支盐三合,一月九升,六个月五斗四升;一军马[日]支盐三十七石五斗,一月一千一百二十五石,六个月六千七百五十石。
茭草⑲:一马一日支茭草二围⑳,一月六十围,六个月三百六十围;计一军马六个月九十万围。
油药㉑:其油药取逃亡兵士残粮衣赐㉒,兽医人于马押官㉓、都头㉔中差取㉕。
[注释]
①人日支米:谓每人每天供给的粮米。
②以六分支粟:句义是,按供给的粮食总量的十分之六支给谷子。粟,谷物名,北方通称"谷子”。未去皮壳者为“粟”,已春去糠则为“米”。明李时珍《本草纲目•穀二•粟》:“粟米,即小米。”
③三升三合三勺三卦三圭三粒:这里的升、合、勺、抄、圭、粒,皆为旧时十进制容量单位。
④小月:我国农历以月仅二十九天的月份为小月。
⑤豌豆: 豌,原文误作“宛”,今据清代《文渊阁四库全书•太白阴经》影印本(见上海古籍出版社《四库兵家类丛书》[一],1990年10月第1版)校改。
⑥黍(shǔ):古代专指一种籽实称“黍子”的一年生草本植物。本篇这里指去皮壳的黍米,北方通称“黄米”。
⑦并依分折米:指前文的“大麦、小麦、荞麦、大豆、小豆、豌豆、麻、黍”等粮谷,皆按各自的分数比例折合给米。
⑧朔方:指唐代朔方节度使军,治所灵州,位于今宁夏灵武西南。
⑨河西:指唐代河西节度使军,治所凉州,位于今甘肃武威。
⑩范阳:指唐代范阳节度使军,治所幽州,位于今北京城西南。
⑪河东:指唐代河东节度使军,治所晋阳,位于今山西太原西南。
⑫陇右:指唐代陇右节度使军,治所鄯州,位于今青海乐都。
⑬安西:指唐代安西节度使军,治所龟兹(qiū—),位于今新疆库车。
⑭北庭:指唐代北庭节度使军,治所庭州,位于今新疆吉木萨尔北。
⑮平卢:指唐代平卢节度使军,治所营州,位于今辽宁朝阳。
⑯剑南:指唐代剑南节度使军,治所成都,今属四川。
⑰分为十坊:指一军的二万五千匹马分为十个养马场。坊,犹“场”,指养马场。
⑱ 秣马十队:秣马,谓饲养马匹。十队,原文误作“五十队”,今据文内数目计算改正。
⑲茭草(jiāo—):指做饲料的干草。
⑳围:旧时计量周长的约略单位。旧说尺寸长短不一,现多指两手或两臂之间合拱的长度为一围。
㉑油药:不详其物。但从前后文字看,应为治疗马疾的药物。
㉒残粮衣赐:指士卒余留下来的受赏赐的粮食、衣物。
㉓马押官:即马队押官,职掌马匹的饲养与管理事宜。
㉔都头:唐代节度使下属掌马之武官。
㉕差取:犹“差拨”,谓调拨或领取。
[译文]
经典上说:一个军的编制员额为一万二千五百人,每人每天支给粮食二升,那么,一个月为六斗,一年为七石二斗。一个军一天支给粮食二百五十石,那么,一个月为七千五百石,一年为九万石。
如果按支给粮食总量的十分之六供应粟米的话,那么,一人一天支给粟米三升三合三勺三抄三圭三粒,一个月为一石,一年为十二石;一个军为二十万八千石。每个小月(指29天的月份),一个人支给粟米九斗六升六合六勺六抄六圭六粒,其中:大麦按十分之八、小麦按十分之六、荞麦按十分之四、大豆按十分之八、小豆按十分之七、豌豆按十分之七、麻按十分之七、黍按十分之七的比例,分别按各自的分数比率支给粮米。
盐:每人一天支给半合,一个月为一升五合,一年为一斗八升。一个军一天支给食盐共计六石二斗五升,一个月为一百八十七石五斗,一年为二千二百五十石。
马料:一人两匹马,一个军共有二万五千匹马。朔方节度使军、河西节度使军一人两匹马。范阳节度使军、河东节度使军、陇右节度使军、安西节度使军、北庭节度使军,则为二人三匹马。平卢节度使军、剑南节度使军,则为一人一匹马。以一个军为二万五千匹马计算,二百五十匹马为一个队,一个军的马匹分为十个马场饲养,那么,一个马场饲养十队的二千五百匹马。每年从十月一日开始供料,到次年四月一日停止供料。
一马一天供给粟料一斗,一个月为三石,六个月为十八石;一个军的马匹一天供给粟料一千二百五十石,一个月为三万七千五百石,六个月为二十二万五千石。
马盐:一马一天供盐三合,一个月为九升,六个月为五斗四升:一个军的马匹一天供盐三十七石五斗,一个月为一千一百二十五石,六个月为六千七百五十石。
干草:一马一天供给干草二围,一个月为六十围,六个月为三百六十围;一个军的马匹六个月的干草共计九十万围。
油药:全军医治马匹疾病的油药经费,要从逃亡士兵所受赏赐而余留下来的粮食、衣物中计算支取;兽医所用的油药是从马押官、都头那里领取。
[解说]
《人粮马料篇》是《太白阴经》卷五《预备》总题中之第十八篇,其中心思想是,作者李筌通过对唐代军队所需要的人粮马料供应情况的详细记述,着重揭示良好的后勤保障工作,对军队赢得对敌作战胜利的重要意义与作用问题。
俗话说得好:“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这是自古以来用兵作战必须遵循的普遍规律。兵马尚未出动之前,而军用粮草的运输要先行一步,实质是指作战行动尚未开始之时,必须首先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的问题。在古代冷兵器时期,士兵和马匹是构成军队战斗力的主要因素,而士兵和马匹只有在充足的粮草供应和有力的后勤保障的条件下,才能具有充沛的活力而转化为对敌作战的强大战斗力。否则,军队如果缺乏粮草和后勤保障,不但不能战胜敌人,而且将失去自身生存的基本条件。所以,李筌专辟《人粮马料篇》,以一军一万二千五百人为建制单位,对唐代军队所需粮草供应标准和供应总量,做了极为详细的记述和计算。由此不难看出,李筌对古代军队粮草供应和后勤保障工作的重视程度,体现其设此专篇的意义所在。
大军事家孙武曾深刻指出:“军无辎重则亡,无粮食则亡,无委积则亡。”(见《孙子兵法•军争篇》)这是千真万确的客观真理。在古代战争史上,因粮草供应无法保障而导致作战失利者不乏其例,东汉建安五年(公元200年)袁绍对曹操的官渡之战,对失败者袁绍一方来说就是较为典型的一例。当时,袁曹双方对峙于官渡(位于今河南中牟东北),袁绍有精兵十万、战马万匹,而曹操所能集中的兵力仅有数万,双方兵力对比,袁绍明显优于曹操,但战争的结局却是曹胜袁败。袁绍的失败,究其原因,除其在战略运用上没能及时分派兵力与袁术、张绣、吕布及刘备等共击曹操,而坐失击敌良机;在作战指导上只知正面进攻,不知变化战法,采取迂回、奇袭等手段,调动曹军脱离坚营于运动中歼灭之等原因外,袁绍未能确保其粮草囤所乌巢的安全,而使大批粮草被焚毁殆尽,是导致其最终失败的直接重要原因。乌巢,位于今河南延津东南,是袁绍大军赖以生存和作战的粮草囤放基地。史载当袁绍得悉曹操将要袭击乌巢的信息后,大将张郃立即建议袁绍派重兵先去救援乌巢,他认为:“曹公兵精,往必破琼(指袁绍军护送运粮车队至乌巢的将领淳于琼)等;琼等破,则将军(指袁绍)事去矣,宜急引兵救之。”又说:“若琼等见禽(被擒),吾属尽为虏矣!”(见《三国志•魏书•张传》)但是,袁绍对张郃的这一正确建议不以为然,竟派张郃、高览等将主力大军直攻官渡曹操营垒,只派一部轻骑去救援乌巢。这样,非但没有攻克曹军坚固营垒,而且也没有保住乌巢,其所囤放的全部粮草,被曹操一把火烧了个净光。无谋少算的袁绍没有以强大兵力救援乌巢,而成为其失败的一大重要失策。当时,倘若袁绍虚心采纳了张郃的正确战略主张、以重兵速救乌巢,以一部兵力佯攻牵制官渡曹营主力,则乌巢的粮草不但可以保全,而且还有可能凭借其优势兵力创造予曹军以致命打击的良机。袁绍果然能如此用兵的话,那么,官渡之战的最终胜利未必属曹。然而,可叹的是,“矜愎自高,短于从善”(见《后汉书•袁绍列传》)的袁绍竟计不及此,结果不但乌巢粮草全部被烧,而且连后路也被曹军截断,其十万部众被曹军“前后所杀八万人”(同上),袁绍和他的儿子袁谭仅带八百骑兵仓皇败逃河北,官渡之战就这样以曹胜袁败而告结束。曹胜袁败的官渡之战的这种结局,既证明了孙子“军无辎重则亡,无粮食则亡,无委积则亡”理论的正确性,也反映了李筌专设《人粮马料篇》的实践意义。这对于今天的战争指导者是不无借鉴意义的。
军资篇第六十一
[原文]
经曰:军无财,士不来;军无赏,士不往。香饵之下,必有悬鱼;重赏之下,必有死夫。①夫兴师不有财帛②,何以结人心哉?
军士一年一人支绢、布一十二匹③,绢七万五千匹、布七万五千匹④。
赏赐:马鞍辔⑤、金银衔辔⑥二十具,锦⑦一百匹,绯紫袄子⑧、衫具⑨、带鱼袋⑩五十副⑪,色罗⑫三百匹,妇人锦绣夹襭衣⑬、帔袍⑭二十副,绯紫䌷绫⑮二百匹,彩色绫⑯一百匹。
银器二百事⑰,银壶瓶五十事,帐设锦褥一十领⑱,紫绫褥二十领,食桌⑲四十张,食器⑳一千事,酒樽杓㉑一十副,长幕㉒二十条,锦帐十所㉓,白毡㉔一百事,床套㉕二十条,鸱袋、绣垫㉖一百口㉗。
[注释]
①“军无财”至“必有死夫”八句:出自《黄石公三略•上略》引《军谶》语。死夫,指敢于拼命作战的人。悬鱼:指上钩被钓上来的鱼。
②财帛:指金钱和布帛。亦泛指钱财或财物。
③绢、布一十二匹:此指军士一年一人所需绢和布二者的总合供应量。实际上,一人一年所需绢和布各为六匹。绢,指丝织品;布,指麻织品。
④绢七万五千匹、布七万五千匹:此指一军一年所需绢、布的供应量。一军一万二千五百人,每人一年所需绢、布各六匹,一军一年所需绢、布才各为七万五千匹。
⑤马鞍辔:鞍,指马鞍子;辔,指马缰绳。
⑥金银衔辔:指金银质的马嚼子和马缰绳。衔,马嚼子。有青铜制和铁制两种,放在马口内,用以勒马,控制其行止。
⑦锦:指有彩色花纹的丝织品。
⑧维紫袄子: 维紫,指红色或紫色。袄子,即夹袄,指短于袍而长于襦(rú)的有衬里的上衣。
⑨衫具:即衫衣。古时指无袖头的开衩上衣,多为单衣,亦有夹衣。
⑩带鱼袋:指有挎带的鱼袋。本篇这里指唐代官吏所配盛放鱼形符的袋子,带有金银装饰物,以示官爵和荣誉。
⑪副:量词。通常用于表成对成套之物的数量单位。⑫色罗:指轻软而着色的精美丝织品。
⑬锦绣夹祯衣:指一种花纹色彩精美鲜艳而衣襟右掩的夹衣。(xié),指把衣襟角插在或系在衣带上以兜东西。
⑭帔袍(pèi páo):指披肩和裙袍。
⑮䌷绫(chóu líng):即绸缎。
⑯彩色绫:一种薄而细,纹如冰凌、光如镜面的丝织品。
⑰事:本篇这里作量词,犹“件”。
⑱领:这里作量词。用以表衣服、铠甲或床上用品数量的单位。
⑲食桌:吃饭用的桌子。
⑳食器:指盛食物的器具。
㉑樽杓(zūn sháo):指饮酒杯。
㉒长幕:指长形帐幕。
㉓所:这里作量词。用以表地点、位置,或建筑及其它物件数量的单位。
㉔白毡:即白色羊毛毡。
㉕床套:即床罩。套,原文作“画”,查此字,疑为“套”字之添加方框(□),故改为流行字。
㉖鸱袋、绣垫:鸱袋(chī—),一种皮革制作的袋囊。绣垫,指有刺绣色彩的垫子。垫,原文作“塾”,疑与“垫”字形近而误刻,故据文义而改。
㉗口:这里作量词。用以表人、牲畜或其他器物的数量单位。本篇这里可作“个”解。
[译文]
经典上说:军队没有资财,士众不会前来应召;军队没有奖赏,士众不会勇往作战。在香饵引诱之下,必有上钩的鱼;在重赏奖励之下,必有敢死之士。兴兵打仗而没有钱财丝帛奖励,怎么能笼络住士兵的心呢?
士兵一年一人供给绢、布各六匹,一个军(以一万二千五百人为建制单位)一年供给绢七万五千匹、布七万五千匹。
用以赏赐的东西有:马鞍子和马缰绳、金银质马嚼子和马缰绳计二十具,丝锦一百匹,紫红色夹袄、衫衣、鱼袋五十副,彩色绫罗三百匹,女人穿戴的锦绣夹檄衣、披肩和裙袄二十副,紫红色的绸缎二百匹,彩色精美的绫罗一百匹。
银器二百件,银壶和银瓶五十件,帐中铺用的锦褥十领,紫绫褥二十领,餐桌四十张,食物器具一千件,酒杯十副,长形帷幕二十条,锦绣帐幕十所,白色羊毛毡一百件,床罩二十条,鸱袋和绣垫一百个。
[解说]
《军资篇》是《太白阴经》卷五《预备》总题中的第十九篇。作者李筌从记述唐代军需物资种类和供应情况入手,着重阐明实行奖赏制度对用兵作战的意义和作用问题。
李筌本篇所记述的军需物资,大体上可分为两类用途:一是用于正常供应的物资,主要是供应士兵着装所用的绢、布等衣料。据统计,一军(以一万二千五百人为建制单位)一年供应绢七万五千匹、布七万五千匹,用以做全军士卒的服装衣料。二是用于奖励军功的各种物品,主要包括马匹装具、丝锦布料、衣袄服装、银器酒具,以及坐卧用品,等等。以上两类物资、用品,作者仍然是以周制一军一万二千五百人为建制单位进行统计记述的。所述用于奖励的物品,颇为繁多具体,由此可以窥见唐代军队奖赏的基本情况。这里值得特别指出的是,在李筌记述用于奖赏的诸多物品中,还有“妇人锦绣夹檄衣(即一种花纹色彩精美鲜艳而衣襟右掩的夹衣)、帔袍(即披肩和裙袍),绯紫绀绫(即紫红色绸缎)、彩色绫(即一种薄而细,纹如冰凌、光如镜面的丝织品)”等物品。显而易见,唐代奖励军功而惠及妇女的这一事实,充分说明了唐代统治者对军队中的妇女阶层(当然包括军人家属)社会地位的重视程度。这无疑是应当予以充分肯定的一种历史进步。
李筌在本篇之所以详细具体地记述唐代奖励军功的诸多物品,其出发点和目的性在于阐明军队实行奖赏制度,对于用兵作战的重要意义和作用问题。所以,开篇伊始,作者即以《黄石公三略•上略》关于“军无财,士不来;军无赏,士不往;香饵之下,必有悬鱼;重赏之下,必有死夫"的论述为理论根据,进一步分析指出:“夫兴师不有财帛,何以结人心哉?”不难看出,李筌清楚地揭示了军队拥有雄厚资财和实行奖赏制度,对治军用兵具有重要作用的深刻道理。所以,设奖行赏,乃为历代兵家治军用兵所极为重视的一种行之有效的重要举措。奖赏的目的性,在于激励斗志,鼓舞士气,提高部队战斗力。在实施中,奖赏运用得当,恰到好处,就能调动广大将士的积极性,激励部队杀敌斗志。反之,如果运用不当,赏之过滥,不该奖赏的而受赏,应该奖赏的而未得赏,那么,此种奖赏就会变成追名逐利、瓦解士气的腐蚀剂。这无疑是实行奖赏制度过程中,必须正确把握和严格防止的问题。唯其如此,才能使奖赏制度成为“结人之心”、鼓舞士气,提高部队战斗力的重要举措。在中国古代战争史上,正确实施奖赏制度而使部队战斗力大大提高者不胜枚举,三国时期著名军事家、政治家曹操,可称得上是一位能够正确运用奖赏制度治军用兵的典范。他每次统兵攻战,都把缴获来的贵重财物,全部分赏给荣立军功的将士,尤对功勋大而应受重赏者,他都赏之以“不吝千金”(见《三国志•魏书•武帝纪》裴松之注引《魏书》语);但对那些无功而妄想得到奖赏的人,他则“分毫不与。”由于曹操实施奖赏秉公无私,一丝不苟,所以,他的部队在对敌作战中,人人都能争立军功,“故每战必克”。曹操秉公行赏、一丝不苟的精神,值得后人敬仰和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