㉔绳之四分之一长九十三尺六寸三分四毫:疑此数计算有误。绳之四分之一,当指上文的"长三百七十八尺五寸三分三毫”的四分之一,其数应为九十四尺六寸三分三毫。将总长三百七十八尺五寸三分三毫的绳子,四折圈成正方形以丈量土地面积,每边长恰为九十四尺六寸三分三毫强。因此,才有下文“绳内有田一亩”之说。
㉕磔橛(zhéjué):指钉木桩。磔,用钉子钉住。橛,木橛子,或曰短木桩。
㉖屯田官:指负责管理屯田事务的官员。
㉗ 耒之以三尺五寸圈成束: 耒,即耒耜,用以耕作的农具。句义是用三尺五寸长的绳子将耒耜捆缚成束。
㉘耒屯苗子横耒,取三等束:耒屯,指耕种屯田。耒,这里作动词,用耒耕种的意思。苗子,似指禾谷种子。横耒,指播种采取东西横向耕作方式。横,与“纵”相对,指东西方向,南北方向则为“纵”。取三等束,联系前文“对屯田官分三等田,内上、中、下”的内容看,此句似言播种后的田苗长势也依土质的不同情况而区分为三等。
㉙打下苗子:指打下粮谷。苗子,指禾谷的籽实,亦即粮食。
㉚斗升合数:斗、升、合,皆为我国旧时十进制的容量单位。十合为一升,十升为一斗。数,指计数。
㉛为两绢袋各乘苗子:此言用绢布制成两个袋子分别装盛粮食。
㉜一碗与屯田官者耒使对:椀,同“碗”。本指盛食物的器皿,古代亦常用以作食物或饮料的计量单位。据此,一碗,也可泛指一份。未使对,不解其义,疑系衍文。
㉝耒使掌者:似指耒耜等农具的掌管者。
㉞捣耒得几米为率:捣耒,不解其义。率,标准;比率。
㉟斛斗:指古代计量粮食的容器和单位。一斛(hú)合十斗。
㊱等级:指每个屯田单位之粮食产量的预产等级划分。
㊲殊等:指特等。
㊳水旱灾蝗:指水灾、旱灾及虫灾。蝗,蝗灾,指蝗虫蚕食农作物所造成的灾害。
㊴殿:本篇这里指屯田粮食产量的最末一等。
㊵一军载米:指一军(一万二千五百人)一年(载)的粮食需要量。
㊶六分支米九万石:六分支米,指按十分之六支给粮米。米,一般指去皮壳的谷实;特指去皮壳的稻实,即大米。九万石,疑此数计算有误,因为一十二万八千石的总粮食量的十分之六,当为七万六千八百石,而不是九万石。据此,本书之译文则按“七万六千八百石”书写。
㊷《神农书》:约为战国时人伪托之书。据汉班固《汉书•艺文志》记载:“《神农》二十篇。六国时,诸子疾念怠于农业,道耕农事,托之神农。"唐代颜师古注称:“刘向《别录》云,疑李悝及商君所说。”
㊸ “虽金城十仞,汤池百步,带甲十万,而无粟者,不能守也”诸句:见于《汉书•食货志》。金城,指金属筑造之城;汤池,指沸水流淌的护城河。此皆用以形容城池坚固险要之词。仞,古代长度单位,七尺为一仞;一说八尺为一仞。百步,形容护城河的宽度。
㊹充国伐西戎:充国。即西汉名将、后将军赵充国。西戎,指汉时居于今青海省境内的先零羌族。赵充国奉汉宣帝刘询之命率军讨伐先零羌并实行屯田之事,详见《汉书•赵充国传》。
㊺杜茂守北鄙:杜茂,东汉初大将军。北鄙,指北部边境。鄙,边邑;边境。杜茂初归东汉光武帝刘秀时,为中坚将军。常从刘秀征战,因功升为大将军。后率军镇守北部边境,并于晋阳(今山西太原西南)、广武(今山西代县西南)等地实行屯田事,详见《后汉书•杜茂列传》。
[译文]
经典上说:《尚书•洪范》中所讲的治国的八种政务,是以发展农业、解决粮食为第一政务。所以,商鞅入秦为相推行变法而颁布垦荒的法令,管仲为使齐国称霸而实行奖励农耕的强国富民之策。土地是养育人民的,城邑是用来固守土地的,战争是用来保卫城邑的。注重农业生产的国家,它的人民就不会衰困;注重城邑守备的国家,它的领土就不会危险;注重对敌作战的国家,它的城邑就不会被围。
在全国之内,天地之间,什么是最宝贵的?回答是:土地最为宝贵。为什么说土地最为宝贵?回答是:土地是人民的根本。为什么说人民最为宝贵?回答是:人民是国家的根本。所以,兴兵讨伐叛逆时,就要运用奖励军功的办法,按军功大小授以武职和爵位,军队就能打胜仗;军队不打仗时,就从事农业生产,这样粮食就会富足,粮食富足了,国家就会强盛。国家最高统治者是靠发展农业和从事战争而获得尊贵地位的。因此,每年春、夏、秋三季搞农业生产,冬季农闲时节抓军事训练,从而使军队在战时能全力以赴地出外作战,使国家在平时有富足的粮食储备。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出兵打仗时能够战胜敌人,按兵不动时能使国家富强。
一个屯田单位,共有耕地六十顷。其中有四十顷是培植优良品种作物的种子田,有五顷种植大豆种子,有五顷种植小麦种子,有五顷种植麻类种子,有五顷种植荞麦种子。除此屯田耕地之外,另有五十亩菜田不计算在内,到秋天时节供举办宴饮时厨师做菜使用,其中有四十亩种植大头菜,十亩种植萝卜。以上作物,要分别依据当地情况而种植。
一个屯田单位,有六十个男丁劳力。每个男丁每天共给粮米二升,六十个男丁每天需要粮米一石二斗,一个月需要粮米三十六石,一年共需粮米四百三十二石。
牛饲料:一个屯田单位有牛六十头,每头牛每天供给大豆五升,每年从十月一日起供料,到次年四月一日停止供料。那么,六十头牛一天需大豆三石,一个月需九十石,六个月共需大豆五百四十石。
一个屯田单位,除需供给男丁的口粮、喂牛的饲料、播种的种子、耕田的耒耜等农具外,还需要备有捆缚农具和丈量耕地用的绳子,共长三百七十八尺五寸三分三毫。将此长绳四折圈成正方形用以丈量土地面积,那么,每边长九十四尺六寸三分三毫。农历四月开始钉木桩丈量土地,正方形的绳框内有田恰为一亩地。给屯田官负责管理的耕地,依据土质的肥瘠情况,划分为上、中、下三等田。耒耜等农具用三尺五寸之绳捆缚为一束,那么,三等田各需要的农具数量就可以知道了。
耕田采取东西横向耕作方式,田苗的长势也按三等区别。收获季节,把该一亩田打下的粮食,按斗、升、合计数,用绢布制作的两个袋子,分别装盛粮食,一份给屯田官,一份给农具的掌管者。绢袋粮食封装后,恐怕有损耗,再平量一斗米给屯田官和农具掌管者,作为得多少粮食的比率数。这样,一个屯田单位的屯田官可得粮食的数量就可以知道了。
粮食预产量的等级划分是:特等为年产粮九千石,一等为年产粮七千石,二等为年产粮六千石,三等为年产粮五千石。如果一年中没有水、旱、虫灾害的话,一屯田单位年产粮满打满算仅四千石的,是屯田官的最末一等标准了。
一军(按一万二千五百人编制计算)一年所需粮食十二万八千石,其中十分之六需以去皮粮米支给,共计支给粮米七万六千八百石。如果按特等屯田产粮为十四万石计算,那么,比规定的产粮量富余一万二千石,才足以够一军一年的粮食需要量。
《神农书》说得好:“虽有坚城高十仞,护城河宽百步,带甲战士十万,而没有充足的粮食,也是不能守卫住的。”所以,西汉后将军赵充国率兵讨伐西戎先零羌,东汉大将军杜茂率兵守卫北部边境,都是以创建屯田实施屯垦戍边而闻名于世的。
[解说]
《屯田篇》是《太白阴经》卷五《预备》总目中的第十七篇。作者李筌以“屯田”为题,旨在着重论述推行屯田之制对于加强国防建设,实现富国强兵战略目标的重要意义和作用问题。
屯田作为我国古代国防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由来已久。据文献记载,它源于西汉文帝刘恒执政时期政论家晁错上书“言守边备塞,劝农力本”之议(见《汉书•晁错传》),而成制于汉武帝刘彻时期的“初通西域,置校尉,屯田渠犁(位于今新疆库尔勒西南一带)。”(见《汉书•西域传下•渠犁》)于是,屯田之策便成为此后二千余年我国历代封建王朝为获取军饷税粮以加强国防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
屯田在我国历史上,有军屯、民屯和商屯之分。利用士兵且耕且守的称为“军屯”。例如,汉武帝时期置校尉于西域渠犁屯田、汉宣帝刘询时期后将军赵充国率兵攻讨先零羌并于西部边郡(今青海境内)实施屯田(见《汉书•赵充国传》)、
东汉光武帝刘秀统治初期大将军杜茂率兵于晋阳(今山西太原西南)等地屯田(见《后汉书•杜茂列传》),皆属“军屯”。利用募民耕种以解决军饷税粮的称为“民屯”。例如,东汉末曹操先在许下(即今河南许昌东一带)、后推广到所属各州郡的屯田(见《三国志•魏书•武帝纪第一》裴松之注引《魏书》语),皆属募民耕植的“民屯”。利用盐商募民在边郡地区开垦种植以所得粮谷换取食盐运销权的称为“商屯”。但此制始于明太祖朱元璋,到明孝宗朱祐樘时期废止,历时仅120余年,而“军屯”在明代自始至终盛行不衰。
李筌本篇所论之屯田,是唐代所行之屯田,又称“营田”。作者不但详细记述了唐代一个屯田单位所拥有的耕地亩数、劳力和耕牛数量及所需粮食饲料数量、田地肥瘠分类及粮食预产分类等级诸情况,而且还侧重阐述了屯田的意义与作用,提出了可资后世借鉴的重要思想观点:
其一,提倡“以食为先”而发展农业的经济思想。作者开篇首先以《尚书•洪范篇》所论“八政”之中的“一曰食”为理论依据,明确提出了治理国家必须实行“以食为先”即发展农业的观点。这既体现了古代先哲以农业为基础的重要思想,又成为作者设此专篇论述屯田问题的理论根据。正是基于此点,作者遂以商鞅辅佐秦孝公(名渠梁)推行以奖励“耕战”为中心的变法改革而使秦国富强起来,管仲辅佐齐桓公(名小白)推行以“富国强兵”为重点的变法改革而使齐国跃居于春秋五霸之首为实例,揭示了“务耕者,其人不衰;务守者,其地不危;务战者,其城不围”的深刻道理,从而进一步阐明了实行屯田之策,对于加强国防建设、实现富国强兵的重要意义与作用。
其二,主张“人主恃农战而尊”的战略思想。作者李筌在完全继承古代先哲所倡导的“民惟邦本”(见《尚书•虞夏书•五子之歌篇》)的民本主义传统的基础上,以层层递进而设问自答的笔法,论述和揭示了土地是“人(民)之本”、人民是“国(家)之本"的哲理,从而进一步提出了"人主恃农战而尊"的自主发展的战略思想。不难看出,李筌的这一战略主张,实际是春秋时期秦国之商鞅“耕战”思想、齐国之管仲“富国强兵”思想在唐代新的历史条件下的进一步发挥和运用。而作者李筌更为可贵之处,则在于他指明了实现“人主恃农战而尊”战略目标的基本途径,是大力推行屯田之制,即在平战结合方针的指导下,切实做到在“兴兵伐叛”的战时,奖励军功以提高部队战斗力,在“按兵”不动的平时,则令部队“务农”以从事生产建设,真正做到“使士卒出无余力,入有余粮”,从而实现“富国强兵”的伟大战略目标。作者认为,唯有如此,国家才能达到“兴兵而胜敌,按兵而国富”的真正繁荣强盛局面,人君才能获得受人尊贵的政治地位。
屯田制度,从汉初至清末历时二千余年的封建社会里久兴不衰,它所蕴含的把军事建设与经济建设紧密结合的思想精华,事实上已经成为中华民族实现富国强兵战略目标的重要精神财富,而为中国共产党及其所领导的人民军队完全继承和发扬光大。抗日战争时期,我们党领导的抗日根据地军民开展的以生产自给为目标的大规模生产运动,实质就是我国古代传统的屯田之策,在全民抗战的新的历史条件下加以实施的光辉典范。1938年10月武汉失守之后,惨绝人寰的日本侵略军将战略重心逐渐由国民党战场转向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敌后抗日根据地,实行烧光、杀光、抢光的“三光政策”;而国民党顽固派又极力破坏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对八路军、新四军实行经济封锁、停发军饷,致使抗日根据地财政经济发生极大困难。为了克服困难,战胜日本侵略军,毛泽东于1939年提出了“由军队自身参加生产运动”的动员令,号召陕甘宁边区军民要做到“自己动手,生产自给”。1940年,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向全军发出《关于开展生产运动的指示》;1942年末,党中央又提出了“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方针,陕甘宁边区和其他抗日根据地军民响应党的号召,相继开展起轰轰烈烈的大生产运动,这不仅促进了各根据地的农业生产,而且还兴办了许多自给工业和商业等经济实业。从而使抗日根据地克服了财政经济困难,减轻了人民负担,密切了军民关系,为赢得抗战胜利奠定了物质基础。值得特别提出的是,八路军第359旅于1941年奉命开赴延安县金盆区南泥湾,在渺无人烟的荒野,披荆斩棘,屯田垦荒,经过几年艰苦奋斗,战胜重重困难,实现了毛泽东“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伟大号召,成为全军开展大生产运动的学习榜样。当时延安《解放日报》发表社论,称赞359旅是“第一个实现朱总司令屯田政策的模范”,对推动全军大生产运动产生重大影响,群众把八路军在南泥湾这种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革命精神誉为“南泥湾精神”。我们深信,“南泥湾精神”将永远是鼓舞和推动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强大思想武器。
人粮马料篇第六十
[原文]
经曰:一军一万二千五百人,人日支米①二升,一月六斗,一年七石二斗;一军一日支米二百五十石,一月七千五百石,一年九万石。
以六分支粟②,一人日支粟三升三合三勺三抄三圭三粒③,一月一石,一年一十二石;一军一年二十万八千石。每小月④,人支粟九斗六升六合六勺六抄六圭六粒,其大麦八分、小麦六分,荞麦四分、大豆八分、小豆七分、豌豆⑤七分、麻七分、黍⑥七分,并依分折米⑦。
盐:一人日支半合,一月一升五合,一年一斗八升;一军一日六石二斗五升,一月一百八十七石五斗,一年二千二百五十石。
马料:一人二匹,一军二万五千匹。朔方⑧、河西⑨、一人二匹;范阳 、河东⑩、陇右⑪、安西⑫、北庭⑬,则二人三匹;平卢⑮、剑南⑯,则一人一匹。计马二万五千匹为一军,计二百五十匹为一队,分为十坊⑰,一坊秣马十队⑱。十月一日起料,四月一日停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