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号更刻篇第五十二
[原文]
经曰:夜取号于大将军处。粘藤纸①二十四张,十五行,界印缝②,安标轴③,题首云:“某军某年某月某日号簿④”。每日戌时,虞候判官持簿于大将军幕前取号。大将军取意⑤,于一行中书两字,上一字是坐喝,下一字是行答。于将军前封锁函⑥,付诸号⑦各到彼巡检所⑧,主首⑨以本钥匙开函,告报⑩不得令有漏泄。一夜书一行,二十四张三百六十行,尽一载⑪,别更其簿。
更漏牌⑫,一日一夜凡一百刻⑬,以竹马⑭为一百牌,长三寸、阔一寸,逐月题云:“某月更牌”。一日一夜,计行二百里,探更人⑮每刻徐疾⑯行二里,常取月中气⑰为正⑱。
雨水,正月中⑲ 。夜传牌四十九分,一更⑳传牌九,余一里一百七十三步三尺二寸。
春分,二月中。夜传牌五十一分,一更传牌十。
谷雨,三月中。夜传牌三十七分,一更传牌七,余一里十四步二尺。
小满,四月中。夜传牌三十六三分㉑,一更传牌七,余一百七十步四尺八寸。
夏至,五月中。夜传牌三十五分,一更传牌七。
大暑,六月中。夜传牌三十六三分,一更传牌七,余一百七十五步一尺二寸。
处暑,七月中。夜传牌三十六三分,一更传牌七,余一百七十五步一尺二寸。
秋分,八月中。夜传牌四十四五分,一更传牌八,余一里二百八十六步一尺二寸。
霜降,九月中。夜传牌四十九五分,一更传牌九,余一百一十八步五尺六寸。
小雪,十月中。夜传牌五十三三分,一更传牌十,余一里一百一十五步一尺二寸。
冬至,十一月中。夜传牌五十五分,一更传牌十一。
大寒,十二月中。夜传牌五十三二分,一更传牌十,余一里一百二十五步一尺二寸。
右件古法,多不合今。㉒
[注释]
①藤纸:纸名。古时用藤皮制造的纸,故名。
②界印缝:亦即“骑缝印”。本篇这里指加盖骑缝印。据胡祖德《沪谚外编•俚语考》指出:“重要文件字据,须分执或存根者,多于分裂处用印,谓之‘骑缝印’。”
③标轴:指标明题号的书轴子。古书画使用卷子,而以卷端的棍杆为轴,故称标轴。
④号簿:本篇这里指记录口令的本子。
⑤取意:谓采取其意,或谓决定其意。
⑥封锁函:意思是,用锁将匣子封装起来。函,本篇这里指匣子。
⑦付诸号:意思是,分送那些口令。付,送交,送出。诸号,指诸多口令。
⑧巡检所:指巡夜检查单位。
⑨主首:指头领,或主管官。
⑩告报:告知;告诫。
⑪尽一载:指号簿一年用完。尽,用完。载,年也。
⑫更漏牌:指古时夜间传更报时的竹制牌子。
⑬一百刻:刻,为计时单位。古代以漏壶滴漏计时,西汉成帝(刘骜)前,一昼夜分为一百刻。但自汉哀帝(刘欣)建平二年(公元前5年)则将一昼夜分为一百二十刻。南北朝时期的南朝梁武帝(萧衍)天监六年(公元507年),又将一昼夜分为九十六刻。本篇采用汉成帝前的计时制。清代始以钟表计时,定十五分为一刻,四刻为一小时,沿用至今。据此,今计时一昼夜当为九十六刻。
⑭竹马:原本指儿童游戏时当马骑的竹竿子,但本篇这里乃泛指竹竿或竹片。
⑮探更人:即指“打更人”。
⑯徐疾:指行进速度或慢(徐)或快(疾)。
⑰月中气:古代历法以太阳历二十四气配阴历的十二个月,使阴历每月皆有二气:处在月初的叫“节气”,处在月中以后的称“中气”。如立春,因其处在阴历正月月初,是为正月的“节气”;雨水,因其处在正月月中以后,则为正月的“中气”。
⑱正:标准;准则。
⑲正月中:句义是“雨水”是正月的“中气”。本句的“中”,以及其后逐月的“中”,皆指每月的“中气”。
⑳一更:更(gēng),时间量词。本篇这里指夜间的计时单位。旧时自黄昏至拂晓一夜间,分为甲、乙、丙、丁、戊五段,谓之“五更”,每一更约为今之两小时。
㉑夜传牌三十六三分:夜传牌,指夜间值更者传送的更漏牌。三十六三分,指传送的更漏牌的数量;此数中的后“三”字,指整数“三十六”后的小数点部分。据此,三十六三分,当为“三十六点三分”(36.3分)。
㉒右件古法,多不合今:清钱熙祚于句末校注指出:“本篇诸数,以算术求之,多不合。各本尽同,无从是正,故仍之。”钱说为是。右件,指本篇自右至左的诸条数字。古法,指唐以前的古代计算方法。今,李筌指的是唐代。
[译文]
经典上说:夜间从大将军处取得口令,粘好藤纸二十四张,每张十五行,加盖好骑缝印,安装好标轴,并在首张上面题写“某军某年某月某日口令簿”。每天晚上七点至九点这段时间,由虞候判官手持此簿到大将军帐前领取口令。大将军决意后,于一行中书写两字,上一字是执行守卫任务的士卒喝问的口令,下一字是行走的士卒应答的口令。问答口令写好后,在大将军面前将其封锁在匣子中,然后再分送这些口令到各巡检所,由主管官用该匣封锁的钥匙开锁打开匣子,告诫大家不得使口令有所泄露。每一夜的口令书写一行,二十四张藤纸共有三百六十行,一年的口令写满用完后,再换一个新的口令簿。
更漏牌,一天一夜共分一百刻,用竹片做成一百个牌,每牌长三寸、宽一寸,逐月题写“某月更牌”。一天一夜共计行进二百里,值更人掌握行进的快慢速度,保持每一刻行进二里,通常以取月中气的时间为标准时间。
雨水,是正月的中气。夜传牌四十九分,一更传牌九,余一里一百七十三步三尺二寸。
春分,是二月的中气。夜传牌五十一分,一更传牌十。
谷雨,是三月的中气。夜传牌三十七分,一更传牌七,余一里十四步二尺。
小满,是四月的中气。夜传牌三十六点三分,一更传牌七,余一百七十步四尺八寸。
夏至,是五月的中气。夜传牌三十五分,一更传牌七。
大暑,是六月的中气。夜传牌三十六点三分,一更传牌七,余一百七十五步一尺二寸。
处暑,是七月的中气。夜传牌三十六点三分,一更传牌七,余一百七十五步一尺二寸。
秋分,是八月的中气。夜传牌四十四点五分,一更传牌八,余一里二百八十六步一尺二寸。
霜降,是九月的中气。夜传牌四十九点五分,一更传牌九,余一百一十八步五尺六寸。
小雪,是十月的中气。夜传牌五十点三分,一更传牌十,余一里一百一十五步一尺二寸。
冬至,是十一月的中气。夜传牌五十五分,一更传牌十一。
大寒,是十二月的中气。夜传牌五十三点二分,一更传牌十,余一里一百二十五步一尺二寸。
以上所述诸条,是古代夜间值更传牌的计算方法,多数与今天唐代的算法不相吻合。
[解说]
《夜号更刻篇》是《太白阴经》卷五《预备》总目中之第十篇,是继《定铺篇》之后进一步阐述唐代军队巡夜时所应执行的夜号口令以及唐代以前夜间传更报时的方法。
本篇所称“夜号”,实乃古代军队夜间巡营所规定的一种问答口令暗号,通常用来识别敌我,以防敌人偷袭,确保军营安全。此种“夜号”之制,大约始于商周时代。据《周礼•夏官•掌固》载称:“昼三巡之,夜亦如之。夜三鼜以号戒。”东汉著名经学家郑玄注引杜子春曰:“读‘鼜’为造次之‘造’,谓击鼓行夜戒守也。”(杜子春,生于西汉末,曾从西汉著名古文经学家刘歆学《周礼》,后以《周礼》教授郑众、贾逵等人,使《周礼》之学得以广泛传播)唐代太学博士贾公彦疏曰:“此乃掌固设法与所守之处言以号戒者,使击馨有所以号呼使戒守耳。”可见,《周礼》所称“夜三鼜以号戒”就是我国古代“夜号”之制的最早记述。后经历代沿用发展,到了隋唐时期,“夜号”已由往昔三次击鼓为号的方式,演变而成一种以口传问答方式的“口令”了。李筌本篇首先详细记述了唐代军中巡夜“口令”的制作过程和使用时应注意掌握的原则。他着重强调两点:一是巡夜口令的制作权归于大将军。每夜口令内容,均由“大将军取意,于一行中书两字,上一字是坐喝,下一字是行答。”二是负责领取口令的虞候判官,必须将所定的口令“于将军前封锁函”内,然后“付诸号各到彼巡检所”,再由各巡检所主管官(即“主首”)“以本钥匙开函,告报不得令有漏泄”。由此不难看出,唐代军中"夜号"制度十分严格,其口令的制作、传送与开启使用,具有保密性极强之特点。
本篇所说的“更刻”,按照李筌的记述,是指古代军中夜间巡营用以报时传更的“更漏牌”。它以“一日一夜凡一百刻”的时间划分为基准,用竹片制成“长三寸、阔一寸"的一百块牌,再逐月题写“某月更牌”。这样,“更漏牌”便制作完成了。此牌在使用过程中,亦以“一日一夜,计行二百里”为基准里程,要求“探更人每刻徐疾行二里”传一牌,如此,“行二百里”正合“一百牌”。但李筌在详细记述古代军队十二个月逐月使用此牌报时传更的“夜传牌”数和“一更传牌”数之后,明确指出:“右件古法,多不合今。”意思是说,以上所述逐月“夜传牌”数和“一更传牌”数,是古代计算方法的得数,多数并不符合今天唐代的算法。据此,清钱熙祚校注时进一步强调指出:“本篇诸数,以算术求之,多不合。各本尽同,无从是正,姑仍之。”笔者以为钱说为是,并且应当成为我们今天阅读此篇所必须注意把握之点。
然而,值得特别指出的是,历史发展到近现代,伴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而出现的机械钟表和各色电子计时器材的广泛应用,虽然古代那种以漏壶滴水计时和夜间凭借漏刻报时传更方法,早已退出了人们的生活舞台而进了历史博物馆,但是,成制于唐代军中的夜号“口令”方式,却仍然成为当代军队的夜间巡营和实施安全保卫的重要措施。这不能不说是唐代的一项历史性贡献。
乡导篇第五十三
[原文]
经曰:即鹿无虞,从入于林中①;不用乡导,难得地利②。
夫用乡导者,不必土人③,但谙彼山川之险易、敌之虚实,即可任也。赏之使厚,收其心也;备之使严,防其诈也。是故锡④之以官爵,富之以财帛,使有所恋;匹⑤之以妻子,使有所怀。然后察其辞?⑥鉴其色,覆其言?⑦始终如一,可以用之也。
[注释]
①即鹿无虞,从入于林中:此二句出自《周易•屯卦》。即鹿,犹“逐鹿”,谓追鹿。虞,古代管理山林之官,为贵族打猎时驱赶鸟兽。从,《周易》原作“惟”,李筌改作“从”,谓随从,本篇这里引申为盲从。
②不用乡导,难得地利:此二句源于《孙子兵法•军争篇》(又见同书《九地篇》)。难,《孙子兵法》原著作“不能”。乡,通“向”;乡导,即“向导”。
③土人:亦称“土著”。指世代居住本地的人。
④锡:义同“赐”,赐予。
⑤匹:匹配;相配。
⑥辞:本篇这里指辞令,即以言辞应对的能力。
⑦覆其言:覆,审察;查核。言,指人的言谈举止。
[译文]
经典上说:追逐野鹿而没有熟悉山林情况的虞候帮助,只能盲从地进入林中而无所收获。不用熟悉当地情况的人做向导,是难以得到有利地形条件的辅助的。
使用向导,不必非要世代居住于本地的土著人不可;只要熟悉那里山川的险易、敌人的虚实情况的,就可以任用他来做向导。
使用向导,要以丰厚的财物奖赏他,以此收揽他的心;要以严密的措施防备他,以此防范他欺诈。所以,要奖赏他以官爵,富裕他以财帛,使他有所留恋;要配给他以妻子,使他有所怀念;然后再观察他的辞令能力,鉴别他的神色变化,考核他的言谈举止,如果能够始终如一而无变化的话,就可以任用他做向导了。
[解说]
《乡导篇》是《太白阴经》卷五《预备》总目中的第十一篇,主要论述“乡导”(即“向导”)在对敌作战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如何使用“乡导”来获取“地利”和“敌情”的问题。“乡导”一词,源于《孙子兵法•军争篇》:“不用乡导者,不能得地利。”(又见同书《九地篇》)乡,通“向”;乡导,即“向导”,指熟悉情况的带路人。本篇李筌依据孙子关于"乡导"的理论,着重阐明了以下两个重要思想观点:
一是阐明了“乡导”在对敌作战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揭示了使用“乡导”是获取“地利”和“敌情”进而赢得作战胜利的重要途径和方法。作者李筌开篇伊始即明确指出:“不用乡导,难得地利。”他引录《周易•屯卦》的“即鹿无虞,从入于林中"为据,进一步分析认为,作战中不使用“乡导”,正像狩猎者追逐野鹿而没有熟悉山林情况的虞官引导帮助一样,只能是盲目地尾随入林而无任何收获。这样,李筌便深入浅出地揭示了使用“乡导”在古代对敌作战中的重要作用问题。
二是阐明了充分发挥“乡导”在作战中的重要作用所应采取的必要措施和手段。李筌认为,择用“乡导”不一定非用土著人不可,只要是"谙(熟悉)彼山川之险易、敌之虚实”情况的人,即可以用作“乡导”。这里,作者指明了堪当“乡导”者所应具备的两个重要条件:一要熟悉地形条件,二要了解敌人情况。显而易见,李筌把熟悉“敌之虚实”纳入“乡导”者所应具备的条件之一,无疑是对孙子关于“乡导”理论的一个发展。关于如何充分发挥“乡导”的作用问题,李筌做了详细论述,认为,要想充分发挥“乡导”在对敌作战中的重要作用,必须采取“厚赏”与“严备”相结合的措施和手段,即“赏之使厚,收其心也;备之使严,防其诈也。”李筌的所谓“厚赏”,就是要做到“锡之以官爵,富之以财帛,使有所恋;匹之以妻子,使有所怀”;所谓“严备”,就是要做到“察其辞,鉴其色,覆其言”。作者李筌认为,经过如此“厚赏”之笼络和“严备”的考察之后,在确信所择对象“始终如一”而不变的情况下,就可以任用他做“乡导”了。十分明显,李筌关于如何充分发挥“乡导”在对敌作战中的重要作用问题,所阐述的这些为前人所未曾论及的鲜明思想观点,无疑是对孙子思想宝库的又一丰富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