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都不曾想到洁西丝比任何时候都容光焕发,一件珠灰色的低胸礼服,将她衬得分外高贵。这件礼服是我帮她选定的,洁西丝看到镜中的自己时,也是大吃一惊,说:“从来没有比这个时候更象个淑女。”所以她一出场,立刻镇住了大家,包括那位甜蜜可人的小新娘。白色婚纱的她是美丽,但相比于洁西丝的艳光四射,显然地相形见绌。如果洁西丝令大家吃惊的话,那么站在她身边的裴永俊就是令大家震惊了。一眼就能看出,他与洁西丝之间有着年龄的差距,但他俊美的外表依然令男人妒忌,令女人心跳。家产半亿的哲学硕士跟他一比,就象发育不良的歪瓜裂枣。洁西丝挽着他跟每一位打招呼,并隆重地介绍裴永俊是她的未婚夫。裴永俊与男人重重地握手,热情洋溢地赞美着各位女士。甚至对身着一件浅绿色礼服的我,他也面带微笑说:“看到你就象是看到了春天。”我开心地大笑,心想应该给漂漂加工资,看她将他训练成如何的八面玲珑,而且风度翩翩。
两人一路便走到新郎和新娘面前,洁西丝非常自若地轻轻拥抱着潘中华,亲昵地在他脸颊上一吻,说:“亲爱的,恭喜你找到你的rose。”潘中华回吻着她,说:“谢谢,洁西丝你越来越漂亮了。”“当然。”洁西丝松开他,挽住裴永俊的胳膊,头微微偏向他,脸上浮现的笑容既甜蜜又妩媚。虽然话未出口,但潘中华还是明白她的意思,因为这个新的男人给她注入了活力,因为新的恋情令她光彩夺目。这是任何男人都无法忍受的,虽然潘中华对洁西丝早无爱意,但眼中还是闪过一丝愠色。随即他就发现,裴永俊正在对他的新娘大献殷勤,恭维她:“原来你就是新娘呀,我刚才还以为是哪个天使掉到人间了呢。”新娘很开心,莞尔一笑。她年岁还轻,在场的其他人都与她大很多,只有裴永俊与她岁数相近,一种年轻人的亲密感觉迅速地在两人之间建立起来。潘中华看到自己美丽的新娘对着一个英俊的男人欢笑,着实不悦,脸色微微变了。洁西丝适时地将裴永俊介绍给他,他抑制心头的怒火,挤了个微笑,伸出手裴永俊重重地一握。因为内心有火,握手时用了点力气。裴永俊感受到他的敌意,微笑着,也加大了手上的力量。潘中华抽回手时,如果不是因为当着众多的人,肯定会甩动几下,减轻疼痛。现在,他只有咧一下嘴,眉毛紧紧皱了一下,在心中恶狠狠地诅骂了一句:“他妈的。”洁西丝挽住他胳膊,将他拉到一边问他:“亲爱的,你觉得我的未婚夫如何?”
他脸上掠过一丝讥诮笑意,说:“和你般配极了。”洁西丝明知道这是一句讽刺,但依然笑意盈盈地说:“谢谢。”潘中华见她如此恬不知耻,恶胆横生,说:“你越活越年轻,这种嫩草很有嚼头吧。”
洁西丝笑得更甜了,说:“当然,你不知道他有多么勇猛。”她眨眨眼睛说,“你知道我说那方面,幸好你跟我离了婚。”在前夫面前夸耀现任男友的床上威风,真是十分讨嫌的事情。潘中华内心恼火到极点,一脸的鄙夷地看着洁西丝说:“那不是正合了你的胃口。”说完便丢下洁西丝走向新娘,她正和裴永俊攀谈,脸上怒放着愉快的笑容。一股无名之火油然而起,潘中华脚步重重地走到他们身边,本想听听他们在聊啥。但他的到来,令交谈戛然而止,新娘和裴永俊齐齐偏头望着他,带着一点戒心。这更令他怒火横生,趁着大家不注意,他飞快地瞪了裴永俊一眼,后者识趣地微微颔首,从两人身边退出,走到一旁正笑得欢快的洁西丝身边。大家互相认识过了,行礼的吉时未到,便拿了杯酒,三三两两聚着交谈。习惯性地,男人和男人聚在一起,女人们也各自扎堆,搬弄着最新的是非。我从她们的谈话中听到关于新娘的一些事情。
新娘叫白梅,大学毕业半年,在深圳一家中学里教书,年龄不大,约二十二岁。潘中华一番狂追,她轻易地陷入了情网。海归人士,哲学硕士,在深圳大学教书,并且富有。当然白梅并不知道他的富有源于第一次婚姻。总之,潘中华的一切,看起来都是完美无缺。恋爱到结婚,步骤紧凑,来不及细想,细想也想不出可以挑剔的地方。她很庆幸自己那么快找到爱人,爱人条件又是如此优秀。对于第一次婚姻,潘中华曾轻描淡写地在她面前提过,一句话:“年轻时,总难免会选择错误。”紧跟着,他就深情款款地来了另一句:“现在,我成熟了,我知道你是一生的归属。”花前月下,情人炽热的眼神,还有如此动听的承诺,他的第一次婚姻在白梅的心里半点痕迹也没有留下。
白梅是第一次见到洁西丝,立刻在心里头将自己与她比较了一番。尽管女人一般自视甚高,但她还是得承认洁西丝是个尤物,美艳不可方物。她风闻过洁西丝的一些事情,比如说她每季飞去法国巴黎购买最新流行时装,比如说她说到欧洲就象说自己的家乡一般熟悉…全是普通人家的女孩子无法想象,而又向往的事情。洁西丝只扫了白梅一眼。只用一眼,她就知道白梅跟她是两个世界的人。如果说洁西丝是万丈红尘狂热起舞的蛇精,那白梅就是冰雪天地里暗递幽香的花朵。除了她未来的老公是洁西丝曾经的老公,两人之间半点共同点也没有。花蕾般的白梅让洁西丝心里一片冰凉。潘中华一直想寻找一个与洁西丝截然不同的人,显然,他找到了。她走向我时,我看到她脚步的迟滞、眼中的凄然。刚才的欢快,全是假的。她鼓动身体的每一个细胞,激怒潘中华,现在她累了,力量正消去。我可不想让她在大厅广众下变成一个哀妇,所以拉着她来到桌前,拿了杯烈酒给她。洁西丝一口气喝光,然后举着空酒杯对我笑了笑。酒精很快地发挥了效力,她的眼神又变得明亮,双颊绯红。
她又从桌上端起两杯酒,一杯递给我说:“飞飞,我们应该干一杯。”说着,她朝裴永俊所在的方位偏偏头,此时裴永俊站在男人堆边缘,虽然插不上话,但神色自若。很多女人都偷眼看他。
洁西丝耸耸肩,感叹着:“不可思议。”我赞同地点点头,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裴永俊是我在停车场里捡回来的一个保安。现在的他,比任何在场男士都显得风彩照人。洁西丝举起杯子,和我轻轻碰杯,说:“现在,连我都有点动心了,想把他变成真的未婚夫,只为了让别的女人羡慕。”我乐了。洁西丝快乐地扬了扬眉毛。“那天你跟裴永俊在一起都聊些什么了?”洁西丝扮了个鬼脸:“一如你所说,天哪,十句有八句是桃子。”我大笑。温森举着酒杯走了过来,和我们聊了一会儿。然后洁西丝去找裴永俊,现在他们在热恋中,得有个热恋的样子,好戏不能坏在细节上。温森看着我。“飞飞,我在等你的答案呢。”我说:“温森,对于这种永远居于二把手位置、没有升迁前景的职业,我真的不感兴趣。”
他想了想才明白过来,哈哈大笔,说:“那真遗憾,飞飞你是多么有趣的一个人。”
我调皮地扬扬眉。他惋惜地看着我,说:“不甘心。”我朝那边成堆的女人努努嘴,说:“温森,中国有6亿多女人,你看那边的女士们都在对着你指指点点呢。”温森狡猾地笑了笑,说:“你应该去听听她们说些什么。”我忽然意识到不妙,今天这样的场合,我与温森相偕出席,不正好落入他人口实。
温森看我脸色微变,得意地笑了。他虽然在英国长大,行事却中国化,居然懂的舆论先行。我哭笑不得,又一次入了温森与洁西丝的圈套。虽然拿温森没有办法,但至少要找洁西丝算账。
当我脑海里闪过找洁西丝算账的念头时,身后传来一阵嘈杂声。我不知道之前发生了什么事,在我转身的瞬间,只看到裴永俊的拳头击在潘中华的下巴,洁西丝与新娘站在一侧,嘴巴张成O型。
潘中华重重地摔在地上,女人们的尖叫声四起。大部分宾客都僵在原地,不知所措。一小部分则涌了过去,我与温森属于这一小部分。
我们赶到时,潘中华已被朋友们从地上拉了起来,白色的燕尾服上全是青色的草沫,他的脸胀成了酱紫。其中一个宾客紧紧地拉着裴永俊,以防他再次出拳,不过他的担心显然多余的。裴永俊一把甩开他的手,伸出食指指着潘中华,轻蔑地说:“你真不是个男人,读了那么多的书,全读到屁股上了。”他在人群中找到了洁西丝,指着她对潘中华说:“看清楚,这个女人,是你曾经的老婆,你即使不爱她,也应该尊重她。说句实话,你真他妈不是个东西。”他说完,犹不解气,对着潘中华吐了一口水“呸”。在场的人从这番话里大致也能明白是怎么一回事,面面相觑,都不知道说些什么。我快步走到洁西丝身边,她的身子微微发抖,两眼微红瞪着潘中华。潘中华往旁边一闪避开了口水,但一副狼狈样,他气得双唇颤动,却说不出话来。裴永俊冷冷地瞥了他一眼,整理一下自己衣衫,扭头朝门口走去。经过放着三层高结婚蛋糕的桌子时,他对着桌腿就是一脚,桌子摇晃了几下,在服务员赶过去扶正之前,哄然倾倒。蛋糕顶上站立的穿着礼服相拥的两小人,摔出老远,终于各分东西。这一切发生如此之快,如此不可思议,所以在场的宾客都口瞪目呆地当了看客。等裴永俊的身影消失在门口时,众人才纷纷回来神来,惊咦声四起,紧接着便是嘈杂的交谈声。
我想起这里是度假别墅,没有公车也没有出租经过门口,裴永俊出去如何返回市区呢?今天我是坐了温森的车子来的。现在也顾不得别人有什么想法,我伸手去攥洁西丝说:“车钥匙。”
洁西丝甩开我的手,盯着潘中华哈哈大笑着,旁若无人的大笑。大家停止了细语交谈,将惊讶的目光投掷在她身上。她浑然不顾,笑得欢畅,笑得歇斯底里…潘中华怒发冲冠地回瞪着她,嘴里嚷着:“你得意了吧!”她是该得意,婚礼被搅成一团糟,真是称她心如她意了。
曾经熟悉与陌生(上)
洁西丝狂笑一阵子后,撇下莫名其妙的众人,一扭头就走了。我拖着裙摆,没能追上她,眼睁睁地看着她扬长而去。潘中华犹恼怒不已,接过朋友递过的一杯酒,一仰脖就喝光。新娘白梅和自己的父母小声地说了一会儿,忽然摘下头上的钻石小冠递给潘中华。
“你?”潘中华惊愕地瞪着她。白梅说:“我们才认识半年,结婚太仓促了,我爸妈认为我们应该再多点了解。”
潘中华横眉竖目,不耐烦地说:“我们还不够了解吗?你还要了解什么?”
白梅被他的神色吓得有点退缩,随后又挺直胸膛,说:“先让大家回去了吧,我们的事情以后再说。”“再说什么,你现在不想结婚,以后也别想跟我结婚了。”潘中华已气得口无遮掩。
白梅也来气了:“不结,就不结。”将钻石小冠扔在地上。潘中华一脚将钻石小冠踢飞。“滚,滚,滚,都不是好东西。”白梅亲友团里有人叫出声:“你才不是好东西,分老婆家产还骂老婆是婊子,根本不是个男人。”潘中华上前要揍,被朋友按住。女方的亲友骂咧着,拥着白梅离开。一场华丽的婚礼终于变成彻头彻尾的闹剧。除了潘中华的知交亲友,其他宾客识趣地走了,连招呼也不打一声。坐上温森的车,我忍不住笑了。温森不解地瞥我一眼。“飞飞,你在高兴什么?”“为新娘高兴呀,认清了潘中华的真面目。”我说,“温森你开慢一点,帮我留意路边。”
温森知道我在找裴永俊,所以将车开的很慢,可是路上一个行人也没有。我想起扬长而去的洁西丝,看来是她载走了裴永俊。回到家,漂漂双手抱臂倚墙站着,目注着书房方向。看到我进来,她问:“发生什么事了?”
“怎么了?”我不明白她在说什么。这时候书房的门开了,裴永俊走了出来,换回原来的衣服,就是当初我将他带回家时穿的那身旧衣服。我本以为早已扔到垃圾筒里了,没想到他还完整地保留着。一种不安之感扑上心头。“我要走了。”裴永俊低着头,也不看我跟漂漂。漂漂问:“你要去哪里?”“打哪里来,回哪里去。”“裴永俊,到底发生什么事情了?”我问,一直以为婚礼上是潘中华骂了洁西丝,裴永俊看不过眼出拳,可是为什么裴永俊也是一副受到伤害的模样呢?“没什么,我虽然穷,也没有读过多少书,做人的骨气还是要的。”“裴永俊,你先坐下来慢慢说嘛,潘中华这个人虽说是什么哲学博士,比地痞流氓强不了多少,他的话你别当真。”裴永俊抬头看我一眼。“我觉得他也没有说错,我在你们这里半个多月,什么也不干,吃好穿好,让我扮别人未婚夫,没有一样是好事。”“我们真的有工作给你。”“正经工作?”我与漂漂相视一眼都不知道如何回答,将他炒成网络红人算是正经工作吗?
“看,你们自己都没胆气。”裴永俊脸上掠过一丝讥诮的笑,“我走了。”
他拔腿要走,漂漂一个快步挡在他面前,说:“你不能走,你是我们的员工,要走也要提前一个星期招呼。”“我跟你们又没有签过合同,也没有填入职表格。”漂漂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我拉开漂漂,不紧不慢地说:“你当然可以走,这是你的自由。”漂漂在旁边便劲地捣我一拳,我知道她是想提醒我,昨天我们给摄影工作室交了50%订金预约后天拍摄图集的,因为涉及到很多地方的取景,而且尽量表现为一种自然生活状态,难度并不小,拍摄费用也不便宜。裴永俊一走,拍摄计划自然取消,订金是退不回来的,更重要的是我们据此展开的一切炒作活动都会泡汤。我盯着裴永俊,诚恳地说:“但在走之前,请你想想,是否对我是公平的?”
他低首敛眉,非常诚挚地说:“对不起。”我现在终于觉得漂漂将他教的太好了,他聪明地用一个凝重的表情化解了我的出招。我呆了呆,明白他不是半个多月前的裴永俊,那个在车上同我讲RAP不肯下车的保安。当时他霸在车上不肯走,我就应该知道他很聪明,可是我居然忘记了。我叹口气,说:“好吧,既然你一定要走,我们也阻拦不了你,但你应该先听听我们给你准备的工作。”他饶有兴致地抬头看我,眼睛闪亮。“简单地说,我们将会通过一切手段,将你炒成网络红人。”“成为网络红人,对我来说有什么用处?”裴永俊显然不明白。实在地说,将他炒成网络红人最大的获益者是我们的网站,于他个人会带来什么样的职场生涯,我还真无法判断。想了想,我说:“你可以出书,也可以自己开博客,别人可以在你博客上挂链接或是广告,通过流量收费。”“出书?”裴永俊哭笑不得,“我又不会写。”“其实不需要你来写,只要你有名气,有的是枪手。”裴永俊怔怔地看着我。“原来是弄虚作假,果然不是正经事。”他说完,绕过我身侧要走。
“那你认为你还能做什么?”我大声地问,“继续做保安,还是工人?”
裴永俊停住了脚步,没有回头,看不到他脸上的表情。“我知道你很爱看书,书房里的书都差不多被你翻过了,我也知道你很聪明,刚来的时候根本不敢碰电脑,现在也能简单打字。可是为什么你只能去做个保安呢?因为你没有受过很好的教育,没有一技之长。为什么你没有受过好的教育呢?裴永俊,你来告诉我为什么?”裴永俊没有回答。“是的,我要借用你这个人来炒作,确实是弄虚作假。我不是个高尚人,我承认。可是你也不应该将这件事当成是出卖色相。”“不是出卖色相是什么?”裴永俊转过身看着我。我正色地说:“为什么如此看待自己外貌呢?上天是公平的,有些人生在贵族之家,生来就得到权势与众人的尊敬。有些人生来富有,可以一生衣食无忧。有些人生来聪明,成为学者专家。而上天给予你的是外貌,这不是什么错误,你应该骄傲才是。你与那些天生富有,天生尊贵,天生聪明的一样,你拥有的是天生美丽…”裴永俊脸上浮起哭笑不得的神色。我继续一本正经地说:“这是上天给予你的资源,即使你不能好好利用它,也不应该如此轻视它。展示自己的外表并不是什么龌龃的事情,因为人生来拥有的资源就不一样,你没有家世,没有好的教育,你拥有的只有你的外表。”裴永俊微微动容,没有说话。“你可以随时走,也可以随时回来。”我终于说完了,觉得口干唇燥。漂漂冲我翘起大拇指。但裴永俊还是走了。门轻轻地打开,轻轻地合上。我冲到饮水机前,倒了一杯水,咕噜咕噜喝个精光。漂漂模仿我的口气说:“天生美丽哦…我从来不知道飞飞的口才这么好。”
“那当然,我小时候的梦想是成为一个律师。”“我记得你前不久才跟我说小时候的梦想是作家呀?”“那也是其中之一,我还有其他呢,成为船长环游世界,成为宇航员征服火星,成为科学家制造机器人…”漂漂恍然大悟地说:“原来你是天生疯癫呀。”“漂漂,你是天生怪诞。”“当天生疯癫遇到天生怪诞…”我接下她的话:“于是就有了红粉伊人。”漂漂倒在沙发上,哈哈大笑。“你不应该放裴永俊走的。”“那要怎么样?我们两个能拉住他吗?拉住他后,难道要用不干胶绑住他关进小房子里?”我脱掉浅绿色的礼服,它绷得我几乎喘不过气来,“他不在挺好的,瞧,我们又可以开内衣PARTY了。”
“风骚呀,飞飞,你可真风骚呀。”我走到沙发上,把头靠在她肩膀上,说:“你说能不能把定金要回来?”
“难,再说要回来又如何?我们需要的是一次机会。”“对,漂漂,你说裴永俊会不会回来?”漂漂摇头。“不知道。”“我觉得他会回来。”漂漂偏头想了想,问我:“有多少把握?”“50%。”漂漂说:“靠,你又赌。”我懒洋洋地问漂漂:“你觉得那身衣服合适他吗?”漂漂疑惑不解地看着我。“他刚才穿得这一套衣服,也就是他刚来这里时穿的那套衣服呀。”漂漂明白过来,说:“就象贵妇穿了乞丐装的感觉。”她眨巴着眼睛回忆着初时看到他时,觉得这身衣服廉价粗陋,但并未觉得穿在他身上有什么不合适的地方。可刚才那身衣服穿在他身上,却显得如此突兀,尖锐得可以刺伤眼睛。“他已经变了,只是他自己还不知道而已。”我淡淡地说。
曾经熟悉与陌生(下)
作者有话要说:
我随便写写,大家随便看看。不必太认真。从明天开始我要全力写悬疑小说,所以更新会减半。
折腾了一天,我特别累,早早地上床睡了。但又被午夜凶铃吵醒了,我估计是洁西丝打来的,扭开床头看来电显示,果然没错。隔着电话,我都能感觉到洁西丝嘴里喷着一股酒气。
她说,她在那晚裸泳的沙滩。我听她口气不太妙,赶紧爬了起来,开车来到沙滩。一弯下弦月羞答答地挂在天边,星光漫天。洁白晶莹的沙滩如一匹手工上佳的锻子,洁西丝就平躺在缎子上,慵懒地升展着四肢,仰望着满天的星斗。散落在她身边,有好几个空的啤酒罐。
我将啤酒罐踢到海里,隔着洁西丝一米平躺着,平展双手,发出一声悠然的喟叹。星空密垂,有多久,未曾如此亲近过它了呢?随风送来海浪的浅吟低唱,一声声,有时是轻快的欢语,有时是幽幽的呻吟。如此良辰吉宵,本应该陪着爱人,细细搜索天上的牛郎织女星,喁喁私语,相互许下终生相守的盟誓。但此时此刻,却只有两个没有爱人的女人,聆听海浪声,心头一片寂然。我本以为,潘中华的婚礼泡汤,洁西丝会放烟火来庆贺。却没想到,她躲到这一个荒无人烟的地方,喝酒流泪,好象没结成婚的人是她。洁西丝已经停止了抽泣,但声音依然带着浓重鼻音,说:“我做梦都想着发生点事,让他的婚礼搞不成。今天居然真如愿了,但我一点也不高兴,一点也不高兴。”说到后来,她几乎是在嚷。
“飞飞,我爱了他十年。十年,人生有多少个十年?除了贞操,我什么都可以给他,甚至随时可为他死去。”她越说鼻音越重,我想她又哭了,不敢看她,我怕女人流泪的样子。曾在镜子前看过自己的痛哭模样,那般的撕心裂肺,瞧着心都会碎成粉末。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我听到了一声轻笑。微微抬高头看着洁西丝,星光下她的笑容显得特别虚幻,但确实在笑。她的笑比哭更让我害怕。有个网友说过:人生呀很神奇,有时候很恨,有时候很爱,我都要精神错乱了。
洁西丝是否也正朝此前进?“今天,我才发现,他不过是一堆屎。”她猛然翻身坐起,对着空旷海面大喊:“shit。”这荡气回肠的一声大喝,很快在海浪声中消弥无形。十年大梦今日醒来,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情。我也翻身坐起,挪到她身边挨着她,说:“你终于明白了,那还有什么好难过?”洁西丝摇着头,说:“难过,真难过,比跟他离婚都难过。十年来,我爱的人不是个东西,这真让我心寒。”她闭上眼睛,无力地倚在我肩膀上,我目注着起伏的海面,感觉一股热呼呼的水流到了脖子上。爱上一个人是无悔的事情。爱上一个不值得爱的人,那就是人生一大耻辱。我明白洁西丝的感受,但言词无力,这种伤痛通常只有时间能够缓解。只是默然地坐着,任海风拂动我的发丝,任洁西丝的泪水在我身上四处流淌。不知道有多久,在我脖子未僵硬之前,我听到洁西丝一声轻笑,紧跟着大力的抽鼻子。她站起身来,在星光下仰起头,伸展双臂,呼吸着新鲜的空气。她转身面对我,笑着说:“我要去游泳了,你来吗?”不待我回答,她就开始脱衣服了,三下五下,已是精光。浅浅的银白色月光下,她的胴体美的摄人心魄,我毫不掩饰地送上赞美的目光。
“美吗?”她右手轻轻地从肩一直往下抚摸,充满爱怜的,“我自己都觉得美,可是我32岁了,还能美几天呢?”女人的美丽是易谢的花朵,大多未尽极致盛开,已在尘世的沧桑中凋零。
洁西丝叹口气,跃入大海,如一条漂亮的银色的梭子鱼。我看着心痒,脱光了衣服,扎进大海里。游完泳,我俩光着身子在沙滩上躺着,聊起了年少时的趣事。洁西丝说她十五岁那年,和自己小男友一起到沙滩上对着流星许愿,约定今生来世永永远远相守相依。隔了十七年的风尘路,回想那夜那景那情,惟有一声叹息。她喃喃低语半天,破例地,没有提及潘中华。我们聊的太晚了,没有开车回市区,睡在各自车里。睡下没多久,忽然听到一阵猛烈的拍窗声。我勉力睁开一只眼睛,只见车窗外洁西丝正在窗外冲冲我大叫大嚷,我什么也听不到,只看到他嘴巴一张一合。我困得要死,又见天色一片浅灰,看来时间还早。于是摇摆着头表示自己听不到,准备继续躺下睡会儿。洁西丝拍得更猛烈了,叫嚷着指着前方。我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到天边现出一丝鱼肚白,紧接着颜色马上变成绯红,红色越来越深。我开了车门出去,洁西丝非常雀跃,象个孩童,指着天边说:“看,看,日出呀。”
海风温柔地抚摸着我们的脸,我与她并肩而立,虔诚地迎接红日的来临。天边迅速被染成大红,黑影徐徐退去,一轮红通通的、仿佛冒着热气的太阳从海面缓缓地升起。它是睡意沉沉的太阳宝宝,懒懒得不肯睁开它的眼睛,黑夜已褪,它依然腆着脸嘟囔着再睡会儿。乳白色的晨雾在迅速回暖的大气中升腾,袅袅如三月江南的霏雨。有多久没有看过日出了呢?都市忙碌的生活,时常在凌晨入睡,醒来时烈焰当空。在城市的水泥森林中穿梭,有时候会为原始森林的消失而大声疾呼,但在一转念时,皱着眉头想着水电费、电话费、按揭月供…钱与赚钱,是生活的重心。女人们在爱情小说里寻找爱情,只因为知道这一生虽然是灰姑娘,却不会有水晶鞋和白马王子。属于生命的激情之火萎靡不振,很多人靠一夜情和性来激荡,过后却发现更多的空虚,将心堵得严严实实。时常觉得很无聊,却不知道如何排遣这无聊?夜夜笙歌醉里归,醒来时,却只有疲乏的感受。
此时,我终于明白,那是因为人类离开自然太久了。我站在红日面前,发现自己的心从来没有如此宁静过,带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欣喜。在回市区的道路上,我觉得神清气爽,哼着歌儿。不知道名字的歌,只记得片言只词,那是好久以前,年少时曾唱过。那时候无忧无虑。这种莫名的欣喜一直持续到傍晚。吃晚饭时,漂漂的一句话令我重新明白自己还是生活在水泥森林里,得考虑生存的问题。她说:“裴永俊没有任何消息。”她又说:“我觉得他可能不会再回来了。”我吞下一口饭,犹如吞下一口沙砾。漂漂不满地看着我:“靠,说句话。”我叹了口气说:“顶多,我一无所有,只是连累了你。”“又来这种恶心话。”漂漂用筷子啪啪地翻着菜,半天也没有夹起什么。
两人沉默,一时无语。“呵!”漂漂忽然夸张地一笑,说:“有时候我觉得你象条寄生虫。”“事实上我就是。”长这么大了,我赔过钱就是没赚过钱,在做调酒师时,那份工资还不够支付我喝蓝山咖啡的费用。即使现在,我的网站倒了,所有的投资都打了水漂,我依然还有遮身的地方,依然有车子可以代步,依然可以去酒吧当个调酒师。如哲林所说这般,浑浑噩噩地做一无是处的人。
漂漂本意是想引起我据理力争,以缓和如此沉闷的气氛,没想到我却照单全收,她反而不好意思了,说:“开玩笑的,其实你很有想法,只是没用在刀口上。”我苦笑,心想这不过是另一句对我无能的注释而已。我俩不再说话了,闷头吃着饭,虽然事情无计可施,也不能拿自己肚子出气。风卷残云般扫荡一空,我撑圆了肚子,和漂漂石头剪刀布决定谁洗碗。她的剪刀撞在我的石头上,只好一脸晦气地去洗碗。我则半躺在沙发上,心想来一杯蓝山咖啡就好了。这一念头一起,另一个念头跟着来了,我在沙发上坐直身子,两眼发光,有了主意。
在“木棉花下”咖啡馆坐了片刻,安澜就赶过来了,一惯的动人微笑,说:“难得你找我。”
我不知道怎么开口,想到这半个月来,他邀请我出去玩我都拒绝了,电话也是说不到三句就挂断,而现在因为有事相求才约他,心里先扭捏了。安澜似乎看到我了扭捏,冲我温柔地笑了笑。“说吧,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忙?”真是善解人意到极点。我将自己现在的境况说了一遍。安澜很专注地听着我的每句话,然后说:“不要紧,订金没收就没收了,我可以借给你。”
我急急分辩:“我不是要向你借钱,我想请你代替裴永俊。”安澜瞪大眼睛看着我,慢慢地咧开嘴巴笑了。我气馁地垂下了脑袋。头顶飘过安澜的声音:“飞飞,你知道,这个城市里很多人认识我。”“对,十个中有九个是女的。”安澜对我的讥诮不予理睬,说:“他们都…”我打断了他的话,说:“其实你在她们面前都脱得光光的,现在还没让你脱光,只是拍一些图片,类似于明星写真集的那种。”在他面前,我说起话来无所顾忌,只因为知道他纵容我,认识到现在我对他屡有冒犯,但他总是在眨眼之间原谅了我。安澜生气地唤了声:“飞飞。”我赶紧抬起头,睁大眼睛扮出一副无辜的样子。以前这表情对他最管用,没想到隔了三年后,再度使用,效果依然奇佳。安澜脸色柔和下来,轻声问我:“明天什么时候?”
我大大地吃了一惊,心中盘算的说词全忘了。本来以为要经过一番软缠硬磨,才能够让他同意。甚至已有心理准备,50%以上概率被他拒绝。我想了想,问他:“你想清楚了?”安澜点点头。我再问:“你的熟人们看到会如何想?”他微笑说:“随便。”我现在相信他不是信口开河,只是心里升起一种莫名忧虑,仿佛自语又仿佛问他,喃喃地说:“为什么?”他口中说出的话,真是我心中所担心的。他说:“因为飞飞需要我的帮助。”在回家的路上,我的耳边一直萦绕着这句话。由相识到现在,他对我的好,我一直淡漠处之。四年多前,因为我未经人世,觉得别人对我好是理所当然的。但现在,我在社会上浮沉着,屡见白眼,才明白一个人对你好,是福份。然而,安澜给我的这种福份,却令我忐忑不安,消受不起。开门进房时,我还心神不定地想着如何回报安澜。当视线扫过客厅时,忧虑消失了。我快乐起来,冲着坐在沙发上的漂漂眨着眼睛。她微微一笑,对我的得意不加理睬。坐在她旁边的裴永俊看到我,却没有微笑。对于回到这里,他并无扭捏不安的神色,相反坦然如同坐在自己家里一般。他的气色不佳,仿佛刚刚经历一场剧烈的斗争,不是人力的,而是精神和心理的。我走到他斜对面的沙发上坐下,不无得意地说:“我知道你会回来了的。”
他回望着我,眼神很奇怪,仿佛是责怪,又带点恨意。我有点不安地扭动了一下身子,说:“怎么了?”他垂下眼睑,摇晃着脑袋,说:“没什么。”声音也是疲倦的。我狐疑地望着漂漂,但她一脸严肃,并没有给我任何的提示。她将桌几上的几页纸推到我面前,说:“我想应该跟他签个合同,你看看,这是我起草的。”我飞快地扫了一遍,这一份合同一签,在合同规定一年期限内裴永俊就变成公司的员工了。我看着裴永俊,问:“你看过了吗?有什么意见嘛?”回答我的是漂漂:“我跟他详细解说过了,他说没意见。”事情忽变,令我觉得不安。裴永俊依然沉着脸,仿佛在生气。我隐隐觉得他是生我的气,可是为什么呢?
“既然没有意见,那就签吧。”裴永俊二话没说,拿起笔在二份合同上签了名,然后将笔重重地搁在桌几上,瞪我一眼,站起身头也不回地进了书房,并且关上房门。我皱起眉,说:“他怎么回事,看到我象看仇人?”漂漂一脸平静地收起合同,有着一种尘埃落定的平静。对于裴永俊的行为,她没有一点的惊讶,看来在我回家之前,两人有过深入的交谈。“说,他到底怎么了?”漂漂平静地说:“他最大的梦想就是赚一笔钱,回家盖个三起间的房子,跟桃子结婚。但是现在,这个梦想可能再也不会实现了。”“为什么?桃子不要他了?”漂漂怒其不争地看着我:“有时候你真白痴呀。”“是他不要桃子了?”那个十句话里八句提及桃子的裴永俊不要桃子了?我觉得不可思议。
漂漂说:“确切地说,他觉得回不到过去的生活,不是他说的,是我猜的。他生你气,是认为你毁掉了他原来的生活。”我苦笑,觉得很冤枉。他才二十岁,到深圳不到半年,不是我也会有其他人出现改变他的生活的。裴永俊并没生我气多久,有关他离开我家后发生的事情,尽管他从来没有提过,我从他的只言片词里,加上自己丰富的想象力,编出事情的大概。当时,他换回旧衫,离开我家时心里非常坚定地认为,原先的生活才是适合他的。算算时间,也快是桃子下班时间,他兴冲冲地跑到宿舍门口去等她。一群穿着蓝色棉布工作服的女工们吱吱喳喳地、三三两两地走来,桃子就在这堆人中。看到裴永俊,她顿时红了脸。在姐妹们的哄笑中,她兴奋地挤开人群,走到裴永俊面前,用方言问:“永俊,你怎么来了?”裴永俊的心头升起了一种难以相信的感觉,这就是青梅竹马的桃子吗?脸型、五官、身材,全是他熟悉的,还有那巍然挺立的胸,那是他曾经流连忘返的地方。可是她却又是如此的陌生。当她伸手去挽他胳膊时,他居然退了一步。他闻到她一天劳作后身上浓重的汗味,看到她手指甲里的泥垢。以前一想她丰满的胸,他总是兴奋不已,今天却觉得薄衫下不停颤动的胸,有点过于庞大了。桃子不满地瞪了他一眼,重重地拍打着他的胳膊,说:“怎么了?搞得不认识我一样。”
他当然认识她。在一个地方出生长大,穿着开裆裤时就在一起玩过家家游戏。
桃子挽着他走进一家小餐馆,老板亲切地迎了上来,打着招呼:“阿俊,桃子,你们来了。”老板是他们的同乡,他每次来看桃子,总是来这里吃饭,所以老板跟他们甚为熟稔。
“曹大哥,你生意兴隆呀。”桃子也跟他打哈哈。“坐,坐。”老板伸手指着一张桌子,裴永俊看着那只满是油污的手,仿佛吞下了一只苍蝇。桃子看他怔然失神,用力捅他,说:“搞什么呀,象变了个人一样。”裴永俊沉默地坐下,不经意在桌子上一按,立刻留下五个清晰的油腻的手指印。他一把抓过旁边的纸巾,对着手擦了半天,结果沾了一手的纸屑。他举着手,一脸的茫然。而桃子用奇怪的眼神打量着他。曹老板用力地拍着裴永俊说:“跟以前一样,给你们来几道家乡小菜吧。”先端上来的是酱驴肉,曹老板的手更是油光可鉴,裴永俊明白他根本没洗过手,更别说戴着手套来切肉了。
这一顿饭他几乎没动筷,而桃子则吃得非常欢畅,嘴里塞满东西时,还一个劲地冲着裴永俊说:“吃呀,很好吃呀。”一张口就掉出一些肉沫渣子。她喝汤时,那种稀里哗啦的声音,尖锐的刺激着裴永俊想逃跑。以前他也是这样子喝汤,但自从住进我家里后,每次这样喝汤,我与漂漂就停下筷子看着他,不用几天他就改了过来。吃完饭,陪着桃子回宿舍的路上,桃子粘在裴永俊身边,高挺的胸轻轻地蹭着他胳膊,暗示着她可以调班,从现在到10点钟之前,她都是自由的。与桃子共享鱼水之欢,那是他以前趋之若鹜的事,现在他却半点冲动都没有。他劝桃子不要耽误工作,急急地离她而去,才长长地吐了一口气。去小卖部买了包白沙烟,走到红岗天桥下,在花坛边坐了半天,抽掉了一整包。晚上就睡在天桥上,犒劳了一下四处觅食的蚊子。
他不是找不到住的地方,城市里有他的同乡,他们都会热情地招待他,留宿他。在没见到桃子之前,他也是打算着去了一个老乡家住几天的。但见到桃子后,他明白那些地方,是曾经熟悉但将会陌生的地方,那些人是曾经熟悉将会陌生的人了。
简单有时并不美(上)
裴永俊虽然回来了,人却变得不太一样了,眼睛里总是装着思索。这倒跟我们的人物设定不谋而合。他更加勤奋地看书,对电脑表现出炽热的兴趣,整天坐在电脑前摆弄,把我书房里的电脑弄死机无数回。漂漂每次重装电脑,格式化、安装启动程序,他就坐在旁边看,拿个小本本记着。
他回来的第二天,就去拍了照片。他很上镜,拍出来的照片意境一流,背景分别是酒吧、公寓、海边以及其他娱乐场所。为了保护他,也为了避免将来可能引起的麻烦,没有一张照片是正面的脸部特写,或是大量的光与影虚化脸部轮廓,或是有眼镜、围巾等物遮住部分脸容。
我与漂漂商量后,最终将贴子定名为:暗夜之狼,以裴永俊自述的口气说出一个高级白领内心的空虚与荒淫奢华的生活。首贴文字是我写的:白天我是衣冠楚楚的高级白领,一到黑夜,我就变成了狼,两眼放光,攻击着进入眼中的猎物,它们有共同的名字叫女人。我喜欢这种猪物,她们用柔软的身体让我忘记夜的沉重,也忘记她——小丽。可是今天晚上,我失去了狩猎的兴致。就这么坐着抽着烟,忽然眼泪就直直地下来。我觉得可笑,可是眼泪流的越凶。小丽你一定已经忘记了我,可是我还记得你,记得第一次吻你时我全身在颤抖。现在即使吻着玛丽莲.梦露的唇都不会再让我颤抖。我已经彻底地变成了狼,只知道寻找猎物、攻击猎物、遗弃猎物。记得初中看《天龙八部》,乔峰撕开衣襟露出胸前纹的狼头仰天长啸,我就向往的不得了。想着将来,我也要纹一个狼头在前胸。是的,现在我的胸口就有这么一个狼头,青色的,露着獠牙。这个狼头只有我的猎物见过,她们用纤细的手指摸着它,然后娇嗲地称我:最性感的狼…
与文字相配的图片,是胸口的青色狼头纹身。首贴文字与图片一发在我们网站上,立刻引起了轰动。当即就被转到其他较大的网站。一连三天,我们准时更新文字与图片,开始有网民从其他网站慕名而来。网上跟贴开始变得复杂,有叫好的,有讪骂的,有质疑的,还有网民称自己跟裴永俊上过床…网民成份的复杂化与多样化正是一个热门贴子不可缺少的因素。很快地,贴子及图片被转到各大网站。于是我与漂漂又趁机推出附助热点题材:混在娱乐圈——一个二线演员八年的血与泪,贴子里爆出大量明星的秘事,被爆料的明星粉丝们从其他网站赶来看。很多不满爆料者提及偶象的不足之处,而吵成一团。网民们吵的越凶,我与漂漂笑的越欢。这个年代吸引眼球就是王道。至于方式,这是个不可思议的浮躁年代,也只能用不可思议的非常手段。这两个热点令得我们网站的点击率天天突破新高,在线人数也是节节攀升。我松了一口气,不管如何,终于制造出一个热点题材了,而后我要做的就是不断地制造其他热点题材。
漂漂乐观地同我说,如果我们能够一直制造出热点题材,不用一年,网站的在线人数就可以突破十万。我听了既高兴又伤感,人生就是不断地向现实低头的过程。网站的在线人数继续飙升,漂漂斗志高昂,又陆续推出了几个辅助热点题材。我却越来越伤感,有天晚上忍不住撇下工作,跑到“木棉花下”坐着。木棉花已经谢了,长出碧绿的新叶,灯光一照,如同精雕而成的翡翠。没坐一会儿,安澜就过来。他坐在我对面,微笑着看我。我没有说话,默默地看着他。对于他,我是发自内心的感谢。那天我打电话告诉他裴永俊回来了,他轻轻地吁了口气。可见他答应顶替裴永俊拍照,是心有压力的,只是为了不让我难办。扪心自问,我也不是绝代佳人,性格也不算多好,为何他会对我青眼有加呢?“飞飞,你在看什么?”安澜好象被我看的不自在。“安澜,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安澜沉默片刻,说:“其实我也不知道,只是很想再看到你漫不经心地笑。”
“一定也有其他女孩也跟以前的我一样笑的漫不经心的。”“也是,不过她们不是飞飞。”他扬扬眉,“所以,这是个死循环。”“安澜,谢谢你。”我诚恳地说。安澜微微动容,眸光闪动,有着陌生的神采。片刻,他说:“既然谢我,就该有点诚意才是。”
“说吧,什么样的诚意?”“我想喝你调的酒。”我们离开了咖啡馆,去了“隐”酒吧。三年多过去,这里还是老样子,诸如时光之类的东西仿佛与它无关一样,唯一不同的是,客人半数以上是新面孔。物是人非,不经意间,我又心中悸动,回忆撞破心门不请自入。
记起,在这里曾调过一杯叫木棉花的酒给哲林,那时我与他初识。“飞飞。”安澜责怪地看着我。我扬脸笑了笑,把回忆赶出脑海。酒吧里的侍者早换新的了,不过安澜似乎依然是这里的熟客,他们都认得他,所以允许我进吧台后调酒。安澜还跟初相识那样,坐在吧台前的高脚椅上看我调酒。三年多没有摇SHAKE,我的动作早生疏了。看着我笨手笨脚的样子,他强忍着笑。好不容易摇出一杯酒,我放在他面前。他拿起轻啜一口,皱眉,问:“这酒叫什么名字?”
“生活。”我拿过来啜了一口,也皱起眉,“果然是生活,五味俱全。”
“我来给你调一杯吧。” 我有点诧异,安澜也会调酒?随即想到他成天出没酒吧,会也不奇怪。安澜的动作比我还熟练,在白兰底里滴入适度的红蕃茄汁,轻轻一摇,蕃茄汁缓缓散开,如一朵绽放的红花。他把这杯酒推开我:“你说这酒的名字叫做木棉花,但我知道这酒其实叫作飞飞的心,这么久了,我觉得你也应该收回了。”我怔忡失神,眼眶湿热。安澜举起那杯“生活”。“cheers!飞飞。”我迟疑着举起了“木棉花”,一仰脖子喝光了它。然后我呛着了,咳的很用力,眼泪直直地流下来。安澜拉着我离开了酒吧,沿着半暗不明的街道走着。暮春的夜晚很美,沿途都有紫荆花飘落。我停止了落泪,心思恍惚,任安澜牵着、走着。等到发现眼前的景物十分熟悉,我才回过神来,原来不知不觉走到我原先住着的小区。这是个老住宅区,夹道上的树木都上了年份,苍翠浓绿。浅黄色的路灯照着几株高大的紫荆花树,花瓣在灯光里静静地飘着。我走到树下,扶着树干一阵摇晃,顿时落英缤纷。我微微仰起脸,感受花瓣擦过脸颊的一刹那,仿佛被蝴蝶的翅膀轻轻扫过,说不出的惬意。我轻笑了一声,脆脆地,传了老远。安澜凝视着我。“你记不记得?”我佯装不解地睁圆了眼,问:“记得什么?”“我记得。”他微笑,神思似乎飘到极远的地方。我当然也记得,那个午夜花开时,绵长的亲吻。我们在花树下的长椅上坐着,说起了我的小时候,说起了我花花公子的父亲。“安澜,有时候真觉得你象我父亲。”安澜皱起眉。“飞飞,我只比你大四岁。”“我是说你的行为。”“你打听过我的事情?”“当然,安澜,有阵子我对你很感兴趣。”安澜轻笑:“是的,我知道。你听到了什么?”“说你有很多女人了,说你只对一夜情感兴趣了,说你对所有的女人都很好了…”
“你觉得这些话都正确吗?”我摇摇头:“我不知道。”我在“隐”酒吧不足四个月,与安澜每天只是说些俏皮话。后来我离开酒吧与哲林在一起,与安澜的往来就少了。偶而聚在一起,也是只谈风花雪月。到现在我都不知道他是哪里人?家里是否还有兄弟姐妹?他住在什么地方?他的钱从哪里来?仔细想想,虽说认识他有四年,其实并不比刚认识的时候更了解。有关他的事情都是别人的传言,在朝夕相对的四个月时间,依我的判断他也只跟方屏上过床。不过,这次上床是不可原谅的,因为我认为他当时在追我。“飞飞,这些传言即使不是全对,也不算是错吧。我确实有过不少女人,我对爱情也没有信心,至于对所有的女人好…我曾经对女人非常粗暴,非常不耐烦。从初中开始我就不断地收到女生的求爱信,我很厌烦她们,很看不起她们,对她们根本没有好声色…”安澜停住了,眼神穿过幽浮的光,又是我陌生的神情。“后来,为什么你会对每个女人都这么温柔?”安澜偏头看着我:“飞飞,你是想听我的故事了吗?”我悚然一惊,退缩了。一直以为安澜是浅薄的,可是为什么现在越来越觉得浅薄的人其实是自己?这个男人说话,分寸极好,根本就不是我认识的安澜嘛。安澜后仰将脑袋靠在椅背上,优美的脖颈随着说话起伏着。“飞飞,为什么于哲林离开你三年多,你还在站在原地呢?为什么有的女人在…失踪一个月就投入别人的怀抱呢?”
为什么有的女人在我失踪一个月就投入别人的怀抱呢?我自动在这句话的中间加上一个“我”,这是安澜的故事吗?“我觉得你很愚蠢,可是我又羡慕于哲林。尽管我很不喜欢于哲林,但我得承认他的眼光很好,他比我更早看到你的优点。我虽然被你的漫不经心笑容吸引着,但当时觉得你也不过是个年轻靓丽的女孩子而已。”我皱起眉,隐隐明白了什么。“安澜,你老实告诉我,如果我当时跟你上了床,你会怎么对待我?”安澜沉默了一会儿,抬起头凝视着我。“你会被我毫不犹豫地撇掉的。”他的眼眸深里闪过一道森冷的光,整张脸也笼上暧昧不明的阴沉。我几乎要惊出一声冷汗,好险,当时我对他确实是动心了的。“幸好你那时没有跟我上床,这样子我才知道真实的你,你的优点要时间久了才会显露出来。”安澜又恢复平时那种温和的神色。好熟悉的话,我微微动容。“怎么了?”“有人对我说过相似的话。”安澜了然地笑。“是于哲林吧?”“不是,是他以前的女朋友菊子。”“哦?”安澜饶有兴致地看着我。我都没有想过菊子会单独找我谈话,尽管我们两个经常在哲林朋友圈的聚会上碰到,但是一向没有过多的接触。她从来都是聚会上的焦点,每次出场都是光彩夺目,我虽然在她面前倍感压力,但并不讨厌她。相反,我很欣赏她,一个女人,如此优雅如此迷人,看着都觉得舒服。当然,我也会妒忌,但我将它藏在心底,从来没有在哲林面前显露一二。他们有频繁的接触,聚会、俱乐部的活动那些就不必说了,每天还会通电话,有时候一讲就是半个多小时。我表面装作若无其事,心中还是难受的。为了排遣忧思,决定干点正事,红粉伊人网站就是在那时开始筹建的。那时候,我已经做好心理准备,哲林选择她离我而去。转眼就是半年,哲林一直没有提,我也将网站建好了。菊子有天忽然约我见面。在咖啡馆的昏暗灯光下,她打量我良久,说:“我又仔细看了你一下,还是觉得你不如我,无论是相貌气质,还是才学能力。”她是乐团的大提琴手,虽然不能说是顶级,但是水平相当不错,否则也不能跑到法国的交响乐团里呆了半年。我莞尔一笑,说:“没错,我也这么认为。”她盯着我的眼睛很久,大概是想找出这句话的虚伪成份,可是她没有找到。“你是在开玩笑吗?”我摇摇头,诚恳地说:“没有,菊子你确实很优秀。”菊子仿佛被无形的拳击中了,一脸不敢置信地看着我。“你知不知道,我一直在努力,想让哲林重回我的身边?”我点点头。“你不恨我吗?不讨厌我吗?”我摇摇头,说:“你也没有对我做什么,为什么要讨厌你恨你?”“你不是很爱哲林吗?我是回来夺走他的。”“如果哲林在意我,你也夺不走,如果他在乎的是你,我也留不住。这件事情决定权不在你我身上,我为什么要恨你?”菊子用古怪的神色看着我良久,说:“我从法国回来,第一眼看到你,觉得你根本不是我的对手,哲林会很快重回我的怀抱。朋友们也是这么认为的,他们也鼓励我把哲林夺回来。所以每次聚会,我都打扮的漂漂亮亮,谈笑风生,成为大家的焦点。可是你居然一点反应都没有…”她浮起一丝凄然的笑。“我有呀,每次看到你我都很自惭形秽。”“那你为什么不跟我竞争,不跟我战斗?”“菊子,如果我们两人战斗,最受伤的人是哲林呀。”菊子呆了,半晌,颓唐地说:“哲林说的没错,你确实比我更懂的爱人。”此时的她象一片坠落地上的枯叶,光华全无。“哲林说你从来没有在他面前抱怨,也没有说过我的坏话。”
“我是很吃醋的,但你没有什么地方可让我说坏话的。你与哲林拥有六年的美好过去,你们彼此留恋都是正常的,如果我是你,心里也一定会舍不得,也会想努力争取。”菊子又呆了呆,喃喃地说:“我在哲林面前说过你不少坏话,说你迟钝,说你不够聪明…原来迟钝的是我,不够聪明的也是我。”她惨淡地笑了笑,泪水盈盈。“所有的朋友都认为哲林会重回我的怀抱,可是他们也都看错了你,你的优点是需要时间才能看到的,哲林他眼光真好。”她掩住自己的脸,“昨天,哲林跟我说,他已经不再爱我了。”
我心里咚的一声,哲林,他不再爱菊子了?那么他是爱上我了吗?我的心开始狂跳,本来想安慰菊子一下,也找不到合适的词。菊子在我面前哭了一刻钟,然后擦干眼泪走了,昂首挺胸,背影袅袅,依然是那个光彩夺目的菊子。不久,她又决定回法国继续做乐队的大提琴手。离开之前,请大家吃饭,在饭局上,她站起来,举起杯子对我说:“飞飞,我敬你一杯。”我与她碰杯,大家都很惊讶地看着我们。我喝干了酒,坐回位置上,哲林伸手握住我的手。在心底,我是挺感谢菊子的,她的出现让我看到了一个榜样。我清楚做不到她这样优雅迷人,但至少可以放弃以前的不务正业,做点正事出来。红粉伊人网站就是这么来的,虽然到现在还举步维艰,但它成了我人生的分水岭。之前,我的人生如同一条直线,建了网站后,我的人生变成了深沪股市,高低起伏,振荡反复。
“你不觉得奇怪吗?”安澜问我,“按理说于哲林很清楚你很爱他,为什么他还认为我们两个有私情呢?”“当时我们两个……唉,他想歪也是正常的。”安澜轻笑:“飞飞喝醉了还是挺热情的。”我瞪他一眼:“你当时为什么要凑这个热闹?”安澜说:“你投怀送抱,我能推开吗?飞飞,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对你没有抵抗力?”
我嘲笑地说:“你对谁有抵抗力呀?方屏?”安澜脸上的笑容收敛了,说:“你就是从那时候开始冷淡我的。”我搔搔后脑,突发奇想,问:“安澜,方屏很辣吧?”安澜用看白痴的眼光看我一眼,然后偏头不理我了。“随便问问,干嘛生气嘛?”安澜皱起眉,说:“叶静飞,于哲林在床上很强吗?”我硬着头皮,说:“是呀,很强很强。”“那,方屏也很辣很辣。”我与安澜大眼瞪小眼一会儿,齐齐笑了,居然如此无聊,扯到这个话题上了。
笑一会儿,安澜说:“我一直弄不明白你为什么会喜欢于哲林,他跟你根本是两个世界的人。”
“他给人一种山的感觉,很塌实很塌实,觉得全世界崩塌了,他都还魏然不动。”
安澜轻哼一声,说:“结果世界还是完好的,他已经动了。”我默然片刻,说:“或者他有他的理由吧,没有人规定爱情是一生一世的,也没有人规定在一起就不可以离去。只要爱过就好,云里雾里地幸福过,撕心裂肺地痛过,那都是爱情的内容。知道世界有这么一个人,能让你产生爱的怦然感觉,就足够了。”我说完,长长地叹口气,半天没有听到安澜的动静,好奇地偏头。他正在看我,眼神特别,似有触动。没有温和笑容的安澜,其实是带点夜的冷峻的。“安澜,你爱过吗?”安澜愣了愣,然后嘴角扯开一个笑容:“现在我就爱着飞飞。”我先是一怔,决定将这句话当成笑话,说:“那就好好爱我吧。”安澜没再说话,只是笑。
简单有时并不美(下)
我与安澜聊到夜深,然后回到木棉花下咖啡馆,各自开车回家。晚上我居然做梦,梦到了安澜,他站在落英缤纷的紫荆花下问我,还记得吗?我摇摇头。他说你记得的,别骗我。然后他凑头过来亲我…好真实的感觉。我一睁眼,终于明白这种真实感从何而来。原来是奔奔在舔我的脸,我推开它,跳下床冲进洗手间,洗潄完毕,我换上一身黑衣。一年四季,我只在母亲祭日那天穿黑衣。临出门时,我有点犹豫,该不该打电话给父亲呢?
小时候每个母亲的祭日,父亲都会背着我去墓地,坐在母亲的墓前,跟我讲他跟母亲相识的过程。并无多少的浪漫,他们是下乡知青一起考上大学,自然走近的。那个时候社会风气严谨,他们连拖个手都是交往一个月后。拖手后,父亲还兴奋的无法安睡,背了一夜的《毛泽东诗集》。恰同时少年,风华正茂○4。亲吻发生在交往后三个月,父亲说,偷偷摸摸的,亲吻前四处张望一眼,亲吻后又四处张望了一眼。回到宿舍又是一夜不眠,又是大背《毛泽东诗集》。男女并驾,如日方东○5。
上床发生在结婚之夜,那一夜父亲没空背诗。后来的父亲只需要一天就把拖手、亲吻、上床全部搞定,他也不再背诵《毛泽东诗集》。他用行动表明领悟了这句诗:多少事,从来急,天地转,光时迫,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6。
时光真是极好的雕刻家,把一个热爱毛泽东诗选,一心想着长缨在手何日缚苍龙的男人,变成一个数“风流”人物只争今朝的花花公子。但是在父亲的心里,母亲依然是唯一的。在他再婚之前的每年忌日,他都会与我一起到母亲墓前,重复着老掉牙的相识相交过程。我对母亲全无印象,父亲的嘴巴里,母亲是极美的人儿,极聪明的人儿。因为好的太极端,所以上帝觉得应该收回来陪自己。父亲再婚后,就假装忘记了母亲的忌日。记得他再婚第一年,我还特意打电话问他忌日的花是我买还是他买?他支吾了半天,说那天有重要商务会议。他以前安排工作都会有心错开母亲的忌日的。
我有心与他闹别扭,建议他把重要会议改期。他又支吾半天,说这是不可能的。我可爱的父亲在别的女人面前撒起谎来眼儿不眨,惟独在他唯一的女儿面前,支吾来支吾去,惟恐她不知道是个谎言。我一怒之下扔了电话,一个人去了母亲的墓地。坐在墓前,山风徐过,冰凉的墓碑上有母亲几十年如一日的微笑。第二天,继母给我打电话,说:“哎呀,都是我的错,忘了昨天是你妈的忌日,还硬拉着你爸出去玩。你爸也是的,不事先告诉我一声。飞飞,你别放在心上。”我淡淡地说:“没关系,我妈托梦给我了。让我把她用过的东西全保留起来将来卖,虽说全是些便宜货,但不知道为什么有些人就特别喜欢二手货?”继母哈哈两声,说:“飞飞说的话,我总是听不懂。”胜利者当然听不懂失败者的话,我讨厌胜利了还特意跑到敌手面前打V手势。我并不怕她,但两人之间爆出战争,受伤最重的肯定是父亲。他已经为我耽误了十几年的个人幸福,我又怎么能让左右为难呢?所以我索性完全地撤退,远离他们的生活,让继母赢的不费吹灰之力,让她得不到一点的胜利感。我的撤退赢得了继母的尊重,后来每年春节的家庭联谊会上,她对我非常客气。我的父亲也满意我的撤退,没有让他成为夹心饼干的夹心。我已经习惯了这种表面化的友好,所以想了想,觉得还是不要打电话给父亲最好。去花店取来早就定好的白色康乃馨,一个人去了母亲的墓地。刚跪拜完,就见父亲腆着肚子走了过来。比起春节,他又长胖了。为了掩饰自己的肚子,他特意穿着一件宽松的衣服,可是山风一吹贴在肚皮上,欲盖弥彰。我心中忽然的不忍,别转了视线。他走近,有点抱怨地说:“怎么不打电话叫我?”我默然不语,站在一旁,看着他放下白菊花,哀思片刻。然后,他走到墓牌旁,拂去灰尘,抚摸着照片上母亲的微笑。点燃的香柱烟气氲氤,飘在我们两人之间。我不知道如何开口,对于他忽然来拜祭母亲,我不惊讶但难过。他现在不是那个风流倜傥的大龄花花公子,而是一个挺着肚子的老年花花公子。事实上以他的年龄与不适宜的肚子,他是否还能成为花花公子?如果不能又如何是好?我的父亲已经适应了这种轻浮喧嚣的风流生活。父亲偏头对我微笑,阳光照虚眼角的笑纹,他的微笑依然有着昔日的几分味道。“你现在有点象你妈了。”我笑了笑,一屁股坐在墓前的台阶上。父亲哈哈一笑,说:“不象了。”他走过来,在我旁边坐下。我揽住他的脖子,把脑袋靠在他肩膀上,看着远处的山山水水。小时候,我与父亲每次都这样偎着在墓前坐很久,他就不紧不慢地跟我讲妈妈的好。但台阶太低了,这种高度对父亲的肚子是一种迫害,他没有办法久坐,很快地站了起来,点燃一支烟,背着风站着。我失望,真的好想与父亲一直揽着,就象小时候那样,每次坐在墓前时,我就觉得自己是一个幸福的小女孩。我也站了起来,挽着他的胳膊,说:“我们回去吧。”他点点头,又回头看了一眼母亲的坟墓,然后与我慢慢地往山下走去。快到山脚下时,有个二十年一直存在的坑,不大不小。我先跳了过去,然后不假思索地朝另一边的父亲伸出了手。
他看着我的手,微微僵住。当我很小的时候,父亲抱着我跳过这个坑;当我稍长,他就会先跳过,然后友好地朝我伸出手;后来我成年,每次依然是父亲先跳过,然后微笑着对我伸出手。那是一个父亲对女儿的爱护。
但是今天,我向父亲伸出了手,伸出了暗示他衰老的手。而这个只手,甚至是毫无意识的伸了过去。父亲身子微微僵硬,看着我的眸子里有着一闪而过的惶恐与难过。我缩回手,努力地微笑着。父亲也微笑,然后跳了过来。但不知道为何,这个平常的坑,却让他落脚时微微一歪。他顿了一下,脸上的笑容也晃了一下,然后他更加努力地微笑着。我们回到各自的车里,一前一后往市区开去,回了各自的家。傍晚时,我与漂漂、裴永俊吃饭,继母的电话来了。她很直接地问我:“你爸去你妈墓地了?”
我淡淡地说:“是的。”她又说:“他把脚扭伤了。”我想起父亲跳过坑时的别扭姿态,并不是件意外的事情。继母强调:“他不应该把脚扭伤。”我问:“那你觉得,他应该扭伤哪里?”继母愣了愣,微微提高声音,说:“你在说什么?”我说:“爸爸他已经不是三、四十岁的壮年人,也许明天他会扭伤脖子,后天他会扭伤腰。不过我想,他有你的照顾,这种概率非常非常小。这次他扭伤脚是我疏忽,麻烦你多多照料了。”
继母沉默了一会儿,低低地说:“保姆有事找我,我要挂电话了。”“等等。”我拦住她,“你一定记得刚碰到我爸时,那时候他又英俊又风趣吧?”
“是。”若非如此,继母如何肯费尽心思将他套牢。“那个时候,我以为他一辈子都会玩下去的,但是他爱上了你,并且娶了你。我知道他自从跟你结婚以后过的非常开心,心宽体胖,所以他才胖了那么多。虽然你是他妻子,你才是他最亲密的人,但作为他的女儿,我依然要深深地感谢你。”我知道,父亲的发胖是衰老的本能,并不是幸福生活的证明。但说谎如果能让父亲生活幸福,我愿意说很多很多。继母沉默良久,然后一声不吭地挂断了电话。我合上手机,伸出筷子半天没挟到一根菜。漂漂深深地看我一眼,倒了一杯葡萄酒递给我。我喝了一大口,眼前忽然浮现白天的一幕:山风吹着父亲宽大的衣服,他的肚子如此彰然。眼睛不由自主地湿润了,我赶紧低下头咳嗽,假装被酒呛着。父亲的脚并无大碍,差不多两天就痊愈了。我听他电话里的声音跟平常一样,顿时吁了口气,看来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虽然在他再婚的时候我就想到可能的结局,但真的不希望结局成真。
“暗夜之狼”的图文在网上终于揭起了轰动效应。对于他白领身份的质疑声音也越来越高,而且很多网友认为文章与图片都很精致,所以炒作成分比较大。但很大部分网友说既然有美图欣赏又有美文阅读,管他是否炒作。同时,有各种各样的爆料者,有几个女网友信誓旦旦地说,她们就是狼的猎物,对他胸口的那头性感狼头印象十分深刻。甚至某个女网友也开了图文贴,贴名就叫:我与暗夜之狼的一夜情深。
对此,我与漂漂只有大笑。网络就是如此的有意思,真真假假,假假真真,谁也搞不清楚。很多时候大家成了棋子,却自己都不知道。但其中一个爆料让我与漂漂惊出一身冷汗,这名网友声称在**住宅小区见过一个人,长的有点象“暗夜之狼”。这个住宅小区正好是我们住的小区。幸好裴永俊被我们藏在家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连窗帘都是拉的紧紧的。我吩咐何兰马上注册个马甲,声称在另一个住宅区见过裴永俊,混淆大家的视线。
但是我房子所在的住宅区是个很大型的住宅区,人口众多,将裴永俊留在此地始终是个祸端。于是我跟漂漂商量了一下,觉得最好将他转移到一个人少,邻居之间根本不会注意的小区。
漂漂苦恼地说,这样的小区自然有,可是租这样的房子需要不少的钱。我心中一动,想到洁西丝住的金碧苑别墅,那里就是人烟稀少,洁西丝的房子处于最高处,根本没人会看到她房子里的人。想起这事,另一问题跟着浮上心头,我大吃一惊。自从我与洁西丝在沙滩裸泳后,就一直没有联系过,一般都是她主动联系我的。这阵子我太忙了,居然也没有注意到。
我连忙给洁西丝打了个电话,问她在哪里在干什么?她懒洋洋地说:“在家里,什么都不干。”我奇怪地问:“什么都不干?”她说:“对,什么都不干。”我越听越不对劲,无论她的声音还是她的说话口气,都有种意兴阑珊的味道。这不是洁西丝的味道,她是热烈的好玩的,象是大红的玫瑰,要夺走他人的眼球。可是现在她那样的口气,仿佛对什么事情都失去了兴致。“我马上过来看看你。”我搁下电话,马上开车到金碧苑。跳下车,我看到门口的大垃圾筒里,横七竖八全是酒瓶。保姆小跑过来为我开院门。洁西丝站在露台上,倚着栏杆半探出身子,冲我笑着。我快步走上露台,她已经躺回摇椅里,摇椅边一个冰桶里搁着支红酒。酒瓶已经半空了。洁西丝两颊酡红,对我举着酒杯晃了晃,说“要不要来点?”我走近她,倚着栏杆问:“这么多天,你都在家里喝酒?”她不答我,把酒杯对着太阳,眯眼看着,说:“这是一支好酒,你真不要尝一下吗?”光线在琥珀红酒液里很灿烂地晃荡着。我虽然不懂酒,也知道这酒不错,颜色正的没话说。
“洁西丝,为什么不出去玩?”“有什么好玩?”她平静地看着我,那是一种彻底的平静,在眼睛深处。
我终于明白了西谚所说的:多年的娼妇静过修女。“现在觉得酒才是最好的。”她轻轻地啜了一口,然后漫不经心地微笑着。可是阳光照着她整张脸,她的眼睛里全无笑意。我心里堵的慌,这不是我认识的那个洁西丝,她应该是飞扬跋扈与热烈好玩的。记得有次,她开快车被警察拦了下来,结果吵了起来。洁西丝一怒之下,扔下车子拦了辆出租车走了。后来她跟我说要报复这个警察。我看她腮梆子都绷紧了,估计她说的是心里话,想来不久这城市得多一桩无头冤案:某警务人员被一群来历不明的人暴殴。然而隔着几天,她大清早地打电话吵醒我:“下楼,快下楼。”我穿着睡衣冲下了楼,睡意惺松地看着洁西丝坐在红色的敞篷车里,笑得春花灿烂,她的旁边坐着一个身着警服的男人。我瞠目结舌,她则伸出食指和中指做了个V的标志,然后踩着油门,呼地蹿了出去。
我摇摇头失笑,这就是她的报仇模式,将警察弄上床。后来有一次她碰到我,得意地跟我说,那位警察同志天天打电话纠缠着她。她深深地吸了一口烟,从鼻孔里喷出两股轻烟,不屑地说:“切。”她是不少男人,所以压根儿不在意任何男人。除了潘中华,因为人家不屑她,她反而觉得他特别矜贵。然而这最后的矜贵也破灭了,她终于失去了期盼与目标,她不知道做什么,除了沉溺酒精。
我伸手夺她手中酒杯,她很无所谓地松手,随手抓起冰桶上的酒瓶,仰头就是一口。我不得不又抢过酒瓶,她依然无所谓,拿起香烟与打火机,吧哒点燃一支烟。我很无奈地看着她,说:“洁西丝你不能这样子。”她耸耸肩说:“我能这样子。”“你知不知道?你现在看起来很憔悴,很老。”这个平常她最在意的事情,也没有激起想象中的反应,她说:“很好,我恨不得明天六十后天八十大后天可以下地狱。”“洁西丝。”我不敢相信从她嘴巴里听到这样的话。她吐了个烟圈,然后冲我懒洋洋地笑着。她笑的太多,我心里直发毛。“洁西丝,你的人生还有很长一段路,你不能这样子就放弃了。你会再遇到心仪的男人,然后还会结婚,生一个漂亮的宝宝。”她摆摆手,厌烦地说:“飞飞,我现在发现你越来越喜欢说教了。”“好吧。”我把酒瓶递回给她,“这是你的人生,你可以全权处理。但是请你稍微打扮一下自己,因为有个人要住进你家里。”“什么?”我举起酒杯喝了一口,确实是好酒,如此醇厚。“裴永俊要住到你家里。”
“为什么?”我说:“他现在需要一个住的地方,而你欠他人情。”洁西丝认同我这句话,张开的嘴巴闭的紧紧。我又说:“今天晚上,他就会住到你这里,我想他不希望看到一个醉醺醺而且邋遢的女人。”
洁西丝嘲讽地笑了笑,说:“那意味着我要天天听桃子了。”这句话让我一下子沉默了。事实上,自从裴永俊回来后,再也不提桃子了。他每天不是拿本书在看,就是在折腾电脑。我不喜欢他这种深沉的样子,倒宁肯他口口声声的桃子。“好吧。”洁西丝搁下酒瓶,挽了挽头发,“你放心,我不会在一个英俊男人面前如此的邋遢。”我很想问她在潘中华的婚礼上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裴永俊会挥拳而她狂笑?但事情发生十天了,依照她藏不住话的性格,若想说早就说了。裴永俊听到要搬到洁西丝家里时,微微一怔,但并没有说什么。潘中华婚礼上发生什么事情,他也从来不提,这是洁西丝与他有共同的秘密。在我看来,这是好事,有共同秘密的两人应该能够和睦相处。事后证明,我想的太简单。当然,简单一直是我一大性格特点。如果不是头脑简单,我也不会凭着一股热情与一个梦想就创建了一个网站,并且将自己套牢。就象哲林所说:你又不聪明,又不会手段,将钱直接烧了还有点火光。想到哲林,我微微心痛。我发现正在将他遗忘,这不是我的意愿,而是时间自然的流逝不可抵挡的结果。就比如这十多天,我忙于工作,完完全全地忘了他。当我空闲下来时,顿时大吃一惊,什么时候哲林只变成闲睱时可有可无的思念了?我终于意识到,结束的时候到来了。或者说我与他的爱情早已经耗尽了自身的力量,只是我拒绝接受,所以用思念与单恋人为地延长着。在经历了三年多的省略号,一个巨大的句号正砸向我。就象春日高枝上的木棉花,最终也只能坠落在地上,化成一滩红色的泥。注○5:摘自一九二五的《沁园春—长沙》。注○6:摘自一九三九年的《妇女解放》。注○7:摘自一九六三年的《满江红—和郭沫若同志》
反复无常之命运(上)
裴永俊搬到洁西丝家里住,对我与漂漂来说都是好事。我与漂漂在长年的同居生活里,形成了一些自由散漫的生活习惯,比如说喜欢穿着胸衣短裤坐在沙发上喝酒聊天。有几次我们还忘了拉窗帘,害得后排住宅楼的某些人没事总拿个望远镜。
裴永俊刚住进来那阵子,我时常忘了,一大清早醒来,穿着一件薄薄的睡衣,打着呵欠就往厅里走。通常呵欠没打完,我就一阵风似的卷回自己的房间。虽说在裴永俊眼里,我与漂漂是发育不良的怪物,但怪物还得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送走裴永俊,漂漂立刻换上半透明睡衣,然后深深地吸了口气,说自由的空气就是好。
奔奔也很欢喜,少了一个人跟它抢肉吃,何况还是主力选手。以裴永俊的身高与体重,吃起肉一点都不比奔奔逊色。不过,吃完晚饭,我与漂漂一起想念了一会儿裴永俊,然后不得不猜拳决定谁洗碗。以后的每天,我们都会在这个时点想念他一下。我有时打电话问裴永俊在洁西丝家里住的如何?他总是十分简单地说,很好。漂漂觉得我多此一问,住着豪华装修的别墅,能不好吗?我依然有点不放心,于是又打电话问洁西丝,裴永俊在她家里住的如何?
她也是十分简单地说,很好。我对他们惊人一致的口供感到惊异,于是有天下午特别去金碧苑突击检查了一下。
车子刚停到大门口,就听到屋里一阵叫骂声,声音又尖又急,分明是洁西丝的。可是我跟她认识差不多一年,从来没听她如此叫骂过。这位英伦礼仪培养出的半成品淑女,也只有这点符合淑女风范。我决定坐在车里听听他们在吵什么。洁西丝的一番言词轰炸,掺杂着不少英语单词,要听懂难度不小,而且又隔着一段距离,我听了七八分。似乎是说裴永俊算什么玩意儿,有什么资格对她说三道四,喝酒是她的自由。
然后在洁西丝喘息的那块儿功夫,裴永俊的声音响起:“你说够了没有?”
洁西丝响亮地说:“没有…”话音未落,变成惊叫,跟着是啪的一声酒瓶了摔碎的声音。
“你…”洁西丝的声音再度响起,这一句话我听清楚了。“我会叫飞飞赔的。”
我吓一大跳,靠,洁西丝家的酒全是好酒,怎么赔的起呀?趁他们没有发现,我赶紧发动车子离开了。回到公司,漂漂问我,裴永俊在洁西丝家里住的如何?我想了想,说:“很好。”我没事再也不给洁西丝打电话,也不问裴永俊住的如何。反正他的图片在我们手里,文字是我与漂漂分工负责的。他只要躲在洁西丝的别墅里就行了,我才懒得管他们是否摔酒瓶子玩?不到一个月,“暗夜之狼”已经横扫了整个中文互联网,每天有近万人等着他的图片更新,听他讲述自己各色各样的猎艳经历。“暗夜之狼”跟后来的芙蓉姐姐、天仙妹妹、毒药等,成了2005年互相网的特殊风景。作为操控“暗夜之狼”的幕后黑手,我们网站的收获就是不断增加的在线人数。另一个大的收获,是通过这次事件,我与漂漂渐渐地掌握炒作的精髓,概括地讲,就是在合适的时机耍手段耍诡计引起网民的争论。何时点火,何时煽风以及如何控制风向。根据这个要义,我们又制造了一些热点讨论贴子。于是很快地,网站的在线人数突破了一万。虽然网站的在线人数直线上升,我跟漂漂却一点也不敢松懈。我们都了解网民的特点,哪里有热闹就往哪里钻。他们可以一股潮水般涌来,也可以一股潮水般退去。所以必须要趁热打铁,让他们永远处于一种心理与感官的新鲜刺激中,他们才会长久留下,并转变成一种习惯。
当然,要想留住他们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得按照上面所说的炒作要义不断地制造新的热点。幸好我在出点子方面一向不笨,所以总能发现一些热热闹闹而并没有太多意义的事件。
记得一个多月前,我与漂漂谈起温森公司的网络媒体广告时,还觉得这只能是白日做梦。但照现在这个速度发展,网站的知名度可以很快地打开。我开始野心勃勃,觉得命运之神终于要亲吻我了。
但是我忘记了命运之神是个性格乖僻的老头,最大的特点就是反复无常。
那天,我与漂漂刚在办公室里坐下,拿出面包啃着,手机就响了。我咬着面包的一角,心里格登一声。对于太早或者太晚的电话,我心存忌惮,它们通常都意味着一件意外事情发生了。
而意外事情鲜少有好事。我忐忑不安地接起电话。电话是我商场里那个内衣柜台的店员打来,她告诉我,不知道什么原因,商场到现在都还没有开门。店员们在外面,商场的低层管理人员也在外面,而商场的中层管理人员一个也没有来。我知道商场的员工通道每天8点半就会开放,而后九点准时打开大门开始营业。我艰难地咽着面包,看着桌子上的日历牌,明天被我用红笔大大地圈了起来。是个重要的日子,三月一次的商场结算日子,先前我跟商场已经核过账了,明天只要把支票取回来就可以。
我叮嘱店员先别着急,耐心等待一会儿。挂断电话,漂漂从我脸色里看出端倪,问:“发生什么事了?”“商场到现在没开门。”漂漂又问:“然后呢?”我狠狠地咬了一口面包,含含糊糊地说:“然后嘛,99%的概率,商场老板卷款潜逃了。”
漂漂脸色一白。她知道这意味着什么,我们的网站就是依靠商场内衣柜的经营所得运转的。这笔结算款是员工们的工资和接下去三个月网站正常运转的资金。我勉强笑了笑,说:“幸好这三个月销售情况不是很好。”漂漂点点头,说:“不幸中的大幸。”然后她把半个面包一扔,说:“今天的面包真难吃。”
“同感。”我也把面包扔掉说,“现在我要看看能不能抓住那1%的概率。”
漂漂好奇地问:“那1%的概率是什么?”我说:“商场的中层管理人员集体睡过头了。”漂漂哭笑不得地看着我,说:“这1%很有难度,你努力吧。”说完她回了自己的办公间,而我看着窗外发呆。春天逃的这么快,新春发出的枝叶由嫩绿色转成了深绿色,初夏的气息已在大地上游荡。忐忑不安地等到10点钟,我知道自己没能抓住那1%的概率。相邻柜台的老板打电话告诉我,他们要集体去公安局报案,让我也去加一份口供。我去了公安局,里面挤着一堆人,挤挤攘攘象菜市场,相互之间不停地嗟叹。我很快地录好口供,其实都大同小异,所以动作特别快,就象加一个条目:叶静飞,某某柜台老板,损失金额…
旁边有个录口供的老板不停地追问警察,是否能追回来,大概什么时候?
警察面无表情地说,我们会尽最大努力的。那位老板似乎缓过一口气。其实大家都知道,这种蓄谋良久的卷款潜逃,能追回来的概率是1%。多半这个时候,商场的老板已经整过容,拿着其他身份证,坐在国际航班上喝着香喷喷的咖啡,留着国内的一帮冤大头哭天抢地。而我就是其中一个冤大头。命运之神就这样子玩弄我,不肯给我与它相亲相爱的机会。录完口供,我在公安局呆了一会儿,听其他冤大头的讨论。当中几个是事后诸葛亮,喋喋不休地说从哪些蛛丝马迹已看出商场老板有潜逃迹象,只是自己怎么没当回事,真不是一个悔字了得。有的说如果公安局不重视这个案子,所有的商家都带上干凉粮,去市政府门口坐上十天半月。还有一位仁兄说,所有的商家联合起来,自组经营班子,将商场占了,卖上半年再说。我没有听到建设性的想法,于是静静地穿过喧嚣的人群走出了公安局。看着外面的天,依然是碧蓝如洗,阳光照着我的心头,亮堂堂地从前胸穿过后胸。回到办公室,漂漂脸露微笑地说:“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们刚接了一个小广告,虽然没有多少钱,但这是个好的开始。”我苦笑,老天对着我的屁股噼哩叭啦八十大板,然后给我一块小糖当安慰。
漂漂拍着我的肩,说:“这是好事,是好的开始。”对于只这句话,我只承认前半截,没错,这是件好事。但只有我网站持续运作下去,而这样的广告不断,才能称为好的开始。可是刚刚被载断财流的我,如何才能维持着网站一直运作下去呢?
漂漂看我始终高兴不起来,也气馁了,说:“你打算什么办?”我照实说:“我现在没有打算。”“追回的可能性有多高?”“跟集体睡过头的概率一样。”漂漂眨巴着眼睛,说:“听起来不太妙。”“不是听起来不太妙,漂漂,事实上就是不妙。”我深叹一口气,觉得说不出的疲倦,这么多年我努力再努力,为什么命运还要如此戏弄我呢?上天不是说天道酬勤吗?“漂漂,我想一个人静一会儿。”漂漂很理解地点点头,转身离开了我的办公间。我一声长叹,倒在椅子里,什么也没有想,只是看着日历牌上的红圈发呆。想想当初用红笔圈起的心情,是期盼的,而现在这个红圈就是牢狱一样地困住了我。
反复无常之命运(下)
我并没能安静多久。一会儿,外面响起来门被推开的声音是,还有人进来的脚步声。身兼数职的何兰,这时候承担起前台的责任,问:“你找谁?”一个陌生女人的声音响起:“我找裴永俊。”不待何兰再回答,她就扯开嗓门叫了起来:“永俊,永俊,你出来。”她说话夹着浓厚的乡音。不用想都知道是谁来了,但是她来干什么呢?我觉得好奇怪。何兰连忙阻止她,说:“你别嚷嚷,这是办公室,让你这么吵还能上班吗?我们这里没有裴永俊这个人。”这是我交待的,以防万一有人找上门来戳穿我们炒作“暗夜之狼”。
桃子很大声说:“你胡说,永俊跟我说,他在这里工作的。”她又扯开嗓子喊:“永俊,你快出来。”“哎,你干吗?”外面传来小骚动,听起来是桃子往里走,而何兰没能拦住她。我听到门一间一间被推开,然后又被重重地关上,空气也骚动起来。我的办公定最后一间,门被重重地推开,桃子站在门口,室内情景一目了然,依然没有裴永俊。她沮丧,拉着门有点不知所措。我打量着她,她不过十八九岁,衣着朴素,相貌勉强扯上秀丽,胸部的规模确实不小,对得起桃子这个名字。何兰推她:“你快出去吧,我们这里真的没有这个人。”桃子烦恼地推开她的手,自顾自地说:“怎么搞的?永俊明明说过,他在这里工作的。”
何兰说:“可能他骗你的吧。”桃子冲何兰一瞪眼,说:“胡说,他从来没骗过我。”何兰被桃子吓了一大跳,我挥挥手试意她回自己的工作岗位,然后对桃子说:“裴永俊先生确实在我们这里工作过一段时间,不过现在他已经离职了。”“真的?”漂漂从她的办公室走出来,附和地说:“没错,没到一个月就辞职了。”
桃子是个老实人,立刻相信了,问:“那你们知道他去哪里了吗?”我与漂漂同时摇摇头。桃子的脸顿时塌下来了,愁眉苦脸地说:“他怎么换工作也不跟我说一声呢?都半个月,连个电话都不打,我都快急死了。”我与漂漂相视一眼,心有愧疚,可是还是骗她:“不好意思,真的帮不上你。”
她丝毫没有走的打算,走过来坐在我办公桌对面,抽过纸币抹去眼角的泪,问我们:“你们说他是不是变心了?”我与漂漂连忙摇头。“那他为什么人也不见了,电话也不打一个?”漂漂说:“也许他有什么特殊的工作在身,所以不方便告诉你。”桃子停住抽泣,眨巴着眼睛问:“特殊工作?什么样的特殊工作?”漂漂皱眉说:“比如说,暂时不能让家里人知道的。”桃子喃喃低语:“不能让家里人知道,那就是见不得光,你的意思是永俊他…不,他不会这么做的。”她一把抓住漂漂的胳膊,说:“他不会这么做的。”漂漂连忙解释:“我并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想说,可能他想做些什么事情给你一个惊喜呢。”
“惊喜?”桃子眨巴着眼睛,然后她很快地看到了“惊喜”。这得怪我的,我的电脑正打开了暗夜之狼的贴子,而且正好是裴永俊的图片。她就是这么一侧脸,然后就看到了。我看到她视线忽然定住,意识到不妙,想用身子挡住电脑屏幕,已经来不及。
桃子站了起来,推开我的身子,瞪着电脑屏幕,喃喃地说:“惊喜…”
然后她缓缓地转过身来,指着屏幕上的图片,说:“这是永俊。他怎么成这个样子了?而且还上电脑了?”我耐心地解释:“这是裴永俊为我们公司拍的一组照片,这也是他以前的工作内容,现在他已经走了。”她看着我半分钟,定定地,然后一拍桌子说:“骗人,肯定是你们把他藏起来了,你们快说,他在哪里?”我用一种诚恳地语气说:“我们没有骗你。”纯朴的人就是心眼实,她一旦相信你就会相信到骨子里,一旦认定你说谎,那再诚恳的言词也打动不了她。而且事实上我就是在说谎。桃子打量着四周,然后一把扯下键盘,高高举起,说:“你们快叫他出来。”
“唉,有话好说,你别拿键盘出气。”桃子把键盘狠狠地摔到地上,然后用脚踩它。咯咯咯几声,我的键盘就完蛋了。
我与漂漂相视一眼 ,惊讶于她的彪悍,不料她马上有更加彪悍的行为。她抱起了显示屏,然后问我们:“你们叫不叫他出来?”“别。”我连忙阻止她,显示屏可比键盘贵多了,而且看样子,如果我不叫裴永俊出来,桃子会连屋都拆掉。我很无奈地给洁西丝打了个电话,让她把裴永俊送到公司。在等他们过来的这段时间,桃子就占着电脑看“暗夜之狼”的图片。她对电脑不是很熟悉,笨手笨脚地拿着鼠标移来移去,依然只是那张图片。幸好她没有看到那些文字,否则我这屋里的东西是保不住了。她的目光从图片上移到我与漂漂身上,眼中就露出一种类似于鄙夷的神色。
我想她八成以为我与漂漂是妈妈桑之类的人,极不正经。然后裴永俊来了,当他与洁西丝一起进来的时候,我知道自己又犯下一个不可饶恕的错误。
桃子本来不过是怀疑我与漂漂是妈妈桑,现在她是确信无疑。洁西丝一看就比裴永俊大,一看就非常有钱,一看就比较风骚,最要命是两人进来时有说有笑。
所以,桃子一声怒吼冲了过去,把洁西丝撞倒在地上。洁西丝还没有回过神来,她整个人扑了上去,坐在她身上,噼哩叭拉就是一阵乱打。我与漂漂对桃子的膜拜完全有道理,因为她动作之快,不亚于武林高手。等我们从惊愕中醒过神来,洁西丝已经挨了不少拳头,这身娇肉贵的千金小姐几时受过这种待遇,惊惶的只会尖叫。
裴永俊把桃子拦腰抱住,生生地拉离了洁西丝的身子。桃子双腿扑蹬着,嘴巴嚷嚷:“放开我,放开我,我要打死这个不要脸的贱人。”
我与漂漂连忙从地上扶起洁西丝,她呼呼地喘着气,惊魂未定地问我们:“这个疯女人是谁呀?”我小声地说:“桃子。”洁西丝惊咦了一声,说:“她为什么打我?”我又小声地说:“她以为你动了他老公。”“什么!”洁西丝大叫一声。桃子还被裴永俊拦着抱着,又踢又嚷。洁西丝一看时机不错,冲了上去,啪地给了她一个响亮的巴掌,说:“我动你老公?切,你不看看他一副土里叭唧的样子,我洁西丝会有兴趣?你真神经。”
然后她对我说:“飞飞,我欠他的人情清了。”说完,头也不回地离开我的办公室。
这一巴掌起了极好的效果,桃子总算安静下来。裴永俊放下她,她一把抓住他胳膊,问:“永俊,你倒底在这里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