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站起身来,拍拍屁股上的沙,跟温森说:“蚊子太多了,我怕咬,回车上了。”

温森说他也怕咬,跟我一起回到车上。我站到峭壁上时,曾回头看了一眼沙滩,本在水里漂浮的两人,不知道何时已返回沙滩边。皎洁的月光照着两条纠缠在一起的白色人影,一个疯狂夜晚,一对疯狂的人。我赶紧别转头,上了车,温森也是。我俩找到一张马修连恩的碟,聊了一会儿音乐。酒劲上涌,我一边打着呵欠,一边拼命地搔着被蚊虫叮咬的地方…然后我好象睡着了。

面目全非你我他(上)

我醒来时,只有一个感觉,就是痒。闭着眼睛,拼命地伸手抓呀抓,忽然觉得好痛,余下的那点睡意全跑了。我睁开眼晴一看,胳膊上星罗密布的小小红包,有几个已被我抓破皮,沁出点点血丝。我用手按着连搓几下,疼痛才减轻。看来浪漫是需要付出代价,我不由地好奇,昨晚脱得光光的洁西丝是否全身布满红包?这个想法令我“咕咭”一声笑了出来。听到厅里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你醒了?”我顿时蒙了,是谁呢?环顾四周,发现不是在自己家里。跟着门被推开,温森扶着门框冲我微笑。他已换成一身纯白休闲服,还真有点玉树临风的感觉。我赶紧揭开薄被看了一眼,身上衣衫整齐,是昨日的行头。我吁了口气,温森看着我笑,说:“原来我给你的印象是色狼。”我也微笑,说:“错了,你是君子,而我是小人。”他笑盈盈地说:“刚才我正在想做君子并不是件合算的事情。”我乐了,说:“如果有下次,我一定给你做小人的机会。”他哈哈大笑,说:“你真有趣。”我从这张豪华舒适的双人床上跳了下来,说:“我怎么在这里?”他说昨晚洁西丝与米格两人狂欢去了,就将我扔给了他。他又不知道我住在哪里,就将我带回他住的地方了。这里是公司为他租的公寓,我环顾着四周,装修颇有情调。透过浅白色的窗纱,能看到附近的市中心的标志性建筑物。估计这房的租金应该5位以上,想来他在公司的级别不低。

我问他公司是经营什么业务的?他笑着说:“你们女孩子都要用的。”说着,他的眼睛落在我胸上。我明白了,说:“内衣。”

他点点头说:“精美的,性感的。”他同我说,他们这个品牌在英国非常出名,属于最高档的内衣品牌。以前在中国并无任何形式的授权经营。当时考虑到中国大陆的消费水准偏低,但这几年中国的消费力令世界震惊。肯德鸡在美国本土基本上已被淘汰,全球的营业额70%来自中国大陆。包括名车宾利自2001年入驻中国大陆后,业绩节节攀升,整个亚洲地区的营业额七成来自中国大陆。他们公司决定全力开拓中国大陆市场,他便被派了过来,总管全部事务。听他提到内衣,我顿时来了兴趣,央求他给我看产品目录。他爽快地答应了。我洗漱一番,随他到厅里坐着。他拿出精美的产品目录递给我。我翻开目录,立刻为上面的各款内衣吸引了。温森坐我旁边,还细声地讲着各款的特点,如数家珍。紧接着,他拉我去另一个房间看样品,十几平方米的房间全是各款各式的内衣。面料一律柔滑细致,花纹也是市面上很少见到的,一看就知道这种面料是几百元一米的。温森跟我说,这些面料的花纹全部是他们公司设计的,并且买断花色。我真是越看越喜欢,爱不释手。温森建议我试一下,我欣然答应。他扫了一眼我的胸,然后从中捡出一个递给我。

我在洗手间里将胸衣换上,对着镜子左看右看半天,也是觉得美极了。温森在外面轻轻扣门,问:“怎么样?”我由衷地说:“很漂亮。”温森说:“能不能出来让我看一下呢?”在陌生男人家里,穿着胸衣站在他面前,何况这胸衣还是3/4杯型的,能看到我部分的胸。我犹豫了一下,还是开门出去了。温森退后几步打量着我,神情很专注,完全是工作中的态度。我微笑,心想看来自己判断没有错。他前前后后看了一下,然后点点头说:“PERFECT。”我也说:“确实很漂亮,相信你们公司的产品会很畅销的。”他的眼睛快活地眨了一下,露出开心的笑容说:“谢谢!”我转身去洗手间准备换下来,他阻止我:“穿着它吧,送给你了。”我也不推辞了,说了声谢谢,套上外衣,问温森:“你们广告方面考虑过网络媒体吗?”他沉吟了一下,说目前确定的传统媒体主要是航空杂志,网络媒体正在洽谈中。

我一下子来了兴趣,滔滔不绝地介绍起自己的网站。他含笑听我说完,然后说:“如果你的网站名气大一点,不是不可以考虑。”我有点气馁,不过还是正色说,我的网站聚集洁西丝为首的那一帮贵妇,这可是他的目标客户群体呀。温森客气地要我留下网址,说他会上去看一下的。我知道他这说法礼貌的成份居多,虽然无奈也只能耸耸肩,同他告别。他邀请我一起吃中饭,我说昨晚彻夜未归,家人会担心的。他并不挽留,笑意盈盈地同我道别,叮咛我与他保持联系。

回到家,意外地发现漂漂在家。平常这个时候她总是在公司忙碌不停。她究竟忙碌什么,我从来不知,对于网站建设和维护,我一窍不通。这个网站我仅仅提供了资金与梦想,其他一切全是漂漂在打理。看到我,漂漂立刻大声地说:“你昨晚跑哪里去了?手机打不通,短信也不回复。”

我掏出手机晃了晃,告诉她不知道几时没电了。“靠,你至少也打个电话告诉我。”我知道她在担心我,在我们同居的这段时间里,我从来不曾彻夜不归过。“昨晚喝了点酒,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喝完酒比较渴睡。”“就是因为我知道,所以才担心你会不会被哪条人蛇送到东南亚给卖掉了。”

“昨晚我遇到的不是人蛇,是英伦绅士诶。来,有好东西给你看。”我拉着她进我的房间,奔奔立刻扑了上来,热情地舔我良久才罢休。我把外套脱掉,之前漂漂一直用迷惑的眼神看着我。然后她看到我的胸衣,立刻尖叫了一声:“哇,漂亮,从哪里弄来的?”“英伦绅士送的。”“男人送女人内衣通常都是求欢的意思,飞飞,你老实交待昨晚干吗了?”

“这还用得着问吗?自然是睡觉喽…”漂漂佯作痛心地看着我:“飞飞,你沉沦,你跌倒。○2”我白她一眼:“少拿尼采恶心我。”我们两个调笑了一会儿才说到正事,我简单地介绍了一下温森这个人以及他们公司的产品,叹口气说:“如果能拿下他们网络广告就好了。”漂漂顿时懈气了,说以我们网站目前的知名度及点击率,这个想法太不切实际了。连一向自信的漂漂都这么说,我又备受打击,心情更是郁闷。于是将漂漂赶出房间,躺在浴缸里泡了一个玫瑰浴。

刚洗完,洁西丝的电话进来了,说她刚睡醒。我责问她怎么可以随便地将我扔给一个初次相识的男人?她不以为然地说:“飞飞,什么年代了,你不至于认为人家会强奸你吧?”她又说温森的身份地位,投怀送抱的多着,不会来硬的,她放心着呢。我觉得她说的有理,一时无语。她继续说:“我还希望你跟他上床呢,女人是需要性爱的,否则会枯萎。”

我失笑:“那你可要小心过度,施肥过度也会枯萎。”她又问我跟温森有没有什么进展?我哭笑不得,认识没超过十二小时,有什么进展?她叹口气说:“飞飞,我是有心将你介绍给他的。”洁西说,温森的内衣公司是他们家族企业,在英国的口碑很好,有着顶级的内衣设计师,面料基本也是在法国定制的。这次他们要在深圳开中国地区的第一家旗舰店,看中的是深圳独特的人口结构、较高的人均收入以及与香港接壤的地理位置。然后以深圳为点向全国辐射。“飞飞,如果你能争取得他的网络广告,不是对你的网站发展大有好处吗?” 我一怔,一直以为洁西丝不学无术,除了上床就是shopping,没想到她偶而也会聪明一下。

我说这事难度很大。洁西丝急了,说:“有什么难呀?我会帮你说好话的。”她又暴露出头脑简单的一面,以为人情可以大过天。以温森公司的实力与经验,任何决定都是建立在周密的市场调研基础上的,又岂会因为一个相识的人几句话而轻率决定呢?

我知道跟她说不清楚,所以将话题扯开,闲聊几句,然后挂断了电话。对这类国际品牌公司我多少有点了解的,他们依然以传统VIP式销售手段为主,每个客户建有详细的档案,每季新款上市会直接致电给她们,若有必要,还会安排工作人员送货上门供她们挑选。在媒体广告选择方面,也多数以高档杂志为主,诸如航空杂志。网络媒体广告,温森他们是需要的,但他们只会同大型网站合作,宣传公司形象与产品。当然,如果中国有知名女性网站,那么他们也会合作。但目前的中国没有,而我的网站注册会员不过五万,平常日在线人数才过二千,跟知名连个边儿都沾不上。我跟漂漂探讨来探讨去,都十分灰心,觉得想拿下温森公司产品的网络广告,只能是白日做梦。

想到自己辛苦经营了四年多,依然是目前这种灰扑扑的状况,我的心情十分不好。漂漂拍拍我的肩膀安慰我,习惯性地喊口号:“没关系,我们还有机会。”这四年来,我们喊过的口号整理整理可以成一本口号大全。然而我与她都清楚,我们已经没有多少机会了。或生或死,再无第三条路。

面目全非你我他(下)

在我年少的时候,在喜欢看童话的那个年龄,我以为这个世界充满机会,大街上每个拐弯处都会站着一位英俊的男人,一手捧着玫瑰一手捧着钻戒,深情款款地求我嫁给他。及待我长大,才发现大街拐弯处通常都搁着一个垃圾筒或是躺着一位流浪汉。在大学毕业走上社会以后,我唯一抓住的机会就是IT行业大衰退。就这么一抓,将我伤的五痨七伤,从此苟延残喘。平日里,为了保证网站正常运作,我跟漂漂每天在国外网站上寻找好贴子,译成中文直接转用。为了增加网站的点击率,吸引众人眼球,我跟漂漂在保证正常贴子的前提下,大量转载情色小说。漂漂甚至自告奋勇,胡编乱造了一篇情色小说,通篇充斥着性交、奸情、同性恋…可是这种情色根本起不了作用,因为几乎每个综合性网站都有这些内容,甚至过之。我们还开办了同城聊天区。同城聊天区是一夜情与外遇的温床,也有妓女在此接洽业务。我与漂漂都清楚这么一回事,也鄙视着这么一回事,可是有什么办法?我们的网站需要生存,而他们需要一个勾搭平台,就是这么简单。在我与方屏断绝往来三年后,我才体会到她的处世观原来如此直接实用。

倘若方屏知道我现在的状况,是否会偷笑?尽管我从来不曾反驳过她,但对她的这种简单哲学一直不以为然,甚至觉得庸俗。可是当生存的压力置于背上时,什么俗与雅,都变成一个轻飘飘的字了。我再也不是那个年少轻狂的叶静飞,喜欢在衣襟上别朵花,喜欢在草地上打滚,喜欢趿着麻绳拖鞋漫不经心地笑着。当年我曾信誓旦旦地跟哲林说我永远不会改变,他只是轻轻一笑:“有一天我们都将变的面目全非。”面目全非,他叹气。在我印象里,他很少叹气,总是一副笃定的万事在握的样子。他这声叹气一直留在我记忆深处,我时常在想,他究竟因何叹气?于哲林,年轻睿智,前途不可以限量。他究竟在叹什么气?

回头想来,我对生命中这位重要男人并不了解,大概我的智力只够解读安澜的浅薄吧。这个想法真叫人灰心,因此我益发地怀疑他是否爱过我。有一天,我们都将变的面目全非。我想哲林是对的,在一步步的物是人非后,面目全非是早晚的事。我忍不住轻轻叹了口气。漂漂用文件夹打我,说:“又想他了。”什么事情都逃不过漂漂的法眼,她对我可谓了如指掌。我怕她又要对我说教一番,连忙问:“裴永俊呢?”漂漂说:“在公司,我让何兰教他一些网络的基本知识。”我跟漂漂一起回办公室,办公室隔着住宅三幢房子,在二楼裙楼的一个角落里,十分不起眼。旁边是一家美容院和一个健身房,楼下是一家东北饺子店,时常有饺子味飘进我们的办公间。当然,不能要要求太高,毕竟这里才25元/平方米的租金。一进门就看到裴永俊在沙发上坐着看报纸,他的眉头轻轻蹙着,看起来不太开心。我走过去,笑着说:“不就是剪了你的头发,也不用成天板着张脸吧。”裴永俊说:“我在想你究竟会给我什么工作。”我一本正经地说:“我准备卖了你。”他盯着我良久。刚认识时,他不认为我会卖了他。但现在他反而开始怀疑,每天吃好穿好四处闲逛,这种工作一看就不是个正经活儿。我看到他的紧张神色,顿时乐了,说到底他不过是二十出头的小伙子,还嫩着呢。看到我笑,他提起的心放下了,也开玩笑:“能不能卖个好价钱?”我说:“那得看你自己了。”他哈的一声失笑,说:“看我自己?要看我自己,我不早就发达了。”我问他发达以后想干吗?他说回老家,盖一幢很大很大的房子,把桃子娶进门。一听到桃子两字我就头疼,自从他住进来后,平均三分钟一个“桃子”,听那口气桃子就是天上地下千年才出一回的妙人儿。这位妙人儿与他青梅竹马长大,现在清水河一家工厂里做工,每天工作十五个小时,每个月月初才休息一天。他说到月初那天,他要请假去看桃子,又说还要换回以前的那些衣服,否则穿成这个样子,桃子肯定会说他没有男人味。我连忙建议他,说去之前可以先跑上五千米,然后记得象西部牛仔一样胸前解三个衬衣扣子,另外别忘了撒一把灰尘在头发上。他愣了愣,说跑五千米可以,胸前解三个扣子莫免太风骚了。我呵呵乐了,真是个朴实的小伙子呀。漂漂不耐烦地扯我一下,说:“好了,不要再调戏帅哥了,进来,有正事说呢。”我跟着她走进办公间,她取出计划书给我看。这是一份网站推广计划书,用通俗的话就是一份炒作计划书。在这个年代,炒作才是王道。我亲眼看到一家网站通过一系列的热点炒作,什么卖身救母、投毒案、写真集…半年时间从日最高在线人数不足五万变成二十万。炒作的手段五花八门,有明有暗,有正有反。不过最关键一点是如何抓住热点或者制造热点,有些事件只要你稍微煽煽风就会星火燎原,而有些事情你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还是死水微澜。要跟大网站抢热点,我们没有这个实力,但是我至少还拿得出钱去制造热点。漂漂的计划书做的十分详尽,面面俱到,总是将我的想法发挥到极致。我看完,十分开心,又跟她探讨了一些细节的处理。这时手机响了,是安澜。我很诧异,转念想到他从前对我的亲昵,也就不奇怪。我接起电话,他在电话里问我最近在玩什么,而不是在做什么?这就是安澜,以为人人的生活里只有玩乐这个重要事情。在时光流逝里,谁能保持最少的变化?想必只有安澜了,他依旧的漂亮,依旧的浅薄,连对我的亲昵也跟从前一样。就象我们不是有三年没见面,而只是三天。记得他与方屏上床后,还是如常坐在吧台前看我调酒,逮空儿跟我说着话。他跟方屏虽然不是同一类型人,但在性爱却是一致的,犹如高手过招点到为止,绝不拖泥带水,破坏自己的自由生活。

只是我对他失望了,同时又同情他的意志薄弱。那种曾经一度的美好感觉,烟消云散,不复再来。他无所察觉,依然每晚坐到打烊然后送我回家。一停好车,我就迫不及待地跳了下去,跑开几步,才回头摇手说再见。再也不可能会有花荫下散步的事情发生了。花香依旧,但我不再心动。

没过多久,我就认识了哲林。在我与哲林尚处于懵懂好感时,他曾去过我工作的酒吧,不请自来。我记得当时看到他时,那股开心劲全堆到脸上的笑容里。那是如此灿烂的笑容,整个酒吧为之一暗。安澜立刻觉察到一个不同寻常的人物来了,他转过身,看着一脸浅笑走过来的哲林。他走到吧台边坐下,就在安澜身边的高脚椅坐了下来。全世界倏忽远去,我眼中再也听不到其他声音,看不到其他人。哲林没有说话,我也没有说话。相视一笑后,我为哲林调了一杯酒。白兰的里滴入适度的红蕃茄汁,轻轻一摇,蕃茄汁缓缓散开,如一朵绽放的红花。哲林问我:“这叫什么?”

我说:“木棉花。”我满脸含笑地看着他轻轻地啜了一口。旁边有酒客彭彭地敲着桌子,我不理不睬,只是凝视着他。哲林并没有呆多久,喝完酒,他就走了。我依然沉浸在喜悦中不可自拔,任酒客们敲破吧台也不搭理。“他是谁?你喜欢他?”安澜不无妒意地问。我转动着眼珠子想了想,说:“我不是喜欢他,是爱他。”不久以后,我成了哲林的女友。哲林的年龄阅历身份,自然是不乏故事,但我从来不问。我固执地认为那些都与我无关,唯一有关的是我爱她。我辞掉了酒吧调酒师工作,并搬进了哲林的复式住宅里。每天他快下班时,我就坐在楼梯的台阶上等他。他一进门,我冲下来,跳到他身上,象只猴子般地攀着他。哲林就拍着我屁股说:“顽皮的小家伙。”有时候我也会坐在楼梯的扶手上吹着口哨滑下来,猝不及防的他,在楼梯口慌里慌张地伸出来手接住我,说吓死他了。我紧紧搂住他,听到他的心脏咚咚响个不停,我就哈哈大笑。

他愠怒地说我没心没肝,一把将我扔到沙发上,对着我屁股就是噼哩啪啦一阵爆打,我踹腾着四肢笑的咯滋咯滋,直到求饶他才放开我。我每天高高兴兴地他身边跳来跳去,想尽办法捉弄他,非要逗得他哈哈大笑不可。在他想抽烟时,偷偷地将烟藏起来。然后瞪大眼睛扮无辜,说你自己随手放哪里了,我怎么知道呀?

等他楼上楼下转了半天,嘟囔着要出去买了。我才装作初发现一样,拿出藏好的烟说:“这是谁的烟呀?”他自然知道是我的杰作,把我撂在他膝盖上对着屁股啪啪又是几下。

那是多么快乐时光呀!我还没有发现他以前的故事,而他也没有想要改变我。我们不分日夜地卿卿我我,云里雾里,不知道这世界是猴年马月。然后,某天晚上,哲林在洗澡,我躺在床上,半闭着眼睛,听着电视里哭呀闹呀。床头的电话响了,我毫不犹豫地接了起来。另一端的人微微迟疑一下,大概是惊讶,但还是开了口,说:“哲林在吗?”非常自然亲昵的口吻。我一下子睡意全消,想了想,才说:“他在洗澡呢,要不等一下让他给你打回去?”

她爽快地应了一声说:“我叫菊子。他知道我电话的。”菊子,感觉象个日本女人的名字。我的眼前浮起涂抹雪白的脸和一点红唇,甚至还想到了一把小扇子。哲霖洗完澡出来后,我假装轻描淡写地跟他说:“有个菊子打过电话,让你给她打回去。”

他轻轻地哦了一声,转身离开卧室进了隔壁的书房。我清晰地听到房门合上的声音,书房的电话与卧房的电话不是同一根线的。何况我自认清高,也断然不会做偷听的举动。他们一说就说了半个小时。他回房时,我假装睡着了。自从和他住在一起后,即使他也出去应酬到三更半夜,我也一定会坐在楼下厅里沙发上等他,绝不先睡。他轻轻地叫了两声:“飞飞,飞飞。”见我没答应,以为我睡熟了。也就熄灯睡觉。我心里不乐意,便在床上转来转去,每次动作还挺剧烈的。开始哲林无动于衷。后来整张床都要开始晃动了,他终于忍不住了,一把将我攥到他怀里,说:“瞧你的小样,不就是来了女人的电话,就折腾成这样子。”我将脑袋埋进他胸膛,说:“菊子,这名字好动听。”他笑了,说:“她是我以前的女朋友。”他就这么淡淡一句,再无解释。我的手揽着他的腰,额头抵着他的下巴,整个人都在他怀抱里,一种很安详的姿式。哲林再无提过菊子,我也没有问过。即使是问,他也不见得回答。他不喜欢无理取闹的女人,也不喜欢没有自信心的女人。他说,当时在咖啡馆里看到我衣襟上别朵小花就乐了,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奇怪而且自信心十足的人。我有时候想,他喜欢我多半是出于好奇。就象我与方屏一样,是出于对异世界的好奇。我曾经问过是否如此?可惜这个问题与其他问题一样,没有答案。安澜在电话那端连喂了几声,问:“飞飞,你怎么不说话?”我自然不能告诉他自己走神了,淡淡地说:“嗯,我在看计划书。”他哦了一声,又说:“方屏想见你。”我一愣,然后异常坚决地说:“不,我不想见她。”这个世界我最不想见的人就是她。安澜对我的斩钉截铁并不意外,他也知道我与方屏的龃龉不是时光能够冲淡,因此立刻转了话题。然而我的心思却被这两个字推的更远,一刹那,脑海里曾闪过一个念头,想问一下方屏的近况。不过这个念头很快熄灭,她的情况不用说,自然是个好。方屏是个生命力奇强的女人,即便把她送到野兽出没的深山老林里,她都不会恐惧。多半在她下山的时候,身后站满独掌挥别的熊,而她则满面春风地背着几个熊掌,轻描淡写地说:“它们真是客气,一定要送我熊掌。”当然她也不是任何时候都春风得意,曾经也有失算的时候。在她还是杰米情妇的那阵子,千不该万不该跟自己的上司来了一首办公室恋曲。毕竟她也是女儿家,偶而也有持久心动的时候。象这位上司,年轻俊杰,两人在办公室里朝夕相对,渐渐滋生一种异样的感情。这是方屏经常会有的心动,只是这一次要强烈与持久些。这种持久的心动最后只好以肉体的形式得以升华。年轻俊杰从此恋上了她,日日夜夜发来柔肠百转的短信。不幸被杰米看到了,气得心脏病发,瘫在家中。方屏打120将他送进医院,抢救及时,终于留下一命。香港的杰米家人赶了过来,知道事情始末,不责怪杰米的色胆包天,反而对于方屏这个见不得光的情妇敢于给他戴绿帽子深恶痛绝。在医院里,杰米的儿子当场就甩她一巴掌,并扬言要毁了她的容颜。方屏吓着了,她的简单哲学、她的魅力在杰米的儿子身上不起作用,因为他是个同性恋。无奈之下,她向我求救。事情倘若方屏都搞不定,那我肯定是束手无策,于是我向哲林求救。我清楚记得他听到此事的神色,哭笑不得。但他终究是看在我面上,约了那位杰米的儿子谈判。他自嘲说:“我一生有过无数的谈判,数这一次最滑稽。”人都是欺善怕恶的,杰米一看出面的哲林气宇轩昂,话语也就没有那么强悍了。两人先聊了一会赛马,紧接着聊了一会香港股市,又聊了一会儿高尔夫球,最后两分钟提了一下方屏,协议达成。

要是方屏知道在他们长达两小时的话题,自己只占了两分钟,真不知道她有何感想?

方屏搬出杰米为她置办的藏娇屋,所有杰米送的礼物都不可以带走,并退还杰米每月给她的2万港币生活费。这些生活费早被她花掉了大半,最后还是哲林帮她垫付的。杰米虽放过她,却找人将那位年轻俊杰狠狠地揍了一顿,并将方屏与他的事情宣扬的人人皆知。她与年轻俊杰一起被公司除名。没有工作,又无家可归,她只好投奔我。当时我已经搬到哲林家里,于是暂时地收留了她。哲林虽未表示欢迎,却也没有表示反对。回头想来,这是我做出的一个错误决定。幸运的是,这只是其中之一而不是唯一。反正,我一生中的大部分决定都是错误的。

当时,我正跟哲林好的如胶似漆,方屏住进来后,他早出晚归,应酬忽然多了。

我虽然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却是无计可施,总不能将同窗好友赶到大街上。何况摒除我们后来的龃龊,我与方屏的相处是愉快的。我们都是不按常理出牌的人,都是他人眼中的怪胎,只是怪诞的方式与行为准则不一样而已。我虽然收留了方屏,却有种鸡圈里迎进一条黄鼠狼般不安。她似乎意识到了,笑嘻嘻地说,兔子不吃窝边草。然而她不是兔子,哲林也不是草。所以哲林在家的时候,她表现的特别的可爱。而我则象个警惕的猎人,准备随时保卫我的鸡圈。私下两人时,方屏忍不住笑我:“这么紧张,弄条绳子拴在他脖子上吧。”

我耸耸肩:“要拴也只能拴你的脖子。”她对我间接骂她并不恼怒,依旧是笑盈盈的模样。哲林笑我太敏感,可是在身边有一个喜欢偷英俊男人的女友,敏感一点算什么?照我的意思,应该安个红外线监测仪,每当她靠近哲林时,警报就嘀嘀嘀响起。有次我外出购物,回来看到哲林和她坐在沙发上攀谈。她上身着一件弹力吊带T恤,下身着一条热力短裤,这本来是居家平常打扮,我也时常这么穿。可是看到她穿成这个样子,我是一股热血直冲脑门。我走过去,一言不发,居高临下看着她的胸。方屏冲我笑笑,亲热地说:“飞飞回来了。”她站起身来。我冷冷一笑说:“别,坐着吧,正好可以让我看看你的整个胸。”她脸色一白,随即一红,说:“你又不是没看过,大学咱们常一起洗澡。”

我笑着说:“哦,不是给我看的,那是给谁看的呀?”她不再理我,转向哲林笑嘻嘻地说:“你未来老婆整一个醋厂。”然后她走开, 说要去追个电视剧,但我知道她不爱看电视。我迎上哲林揶揄的目光,忍不住说:“有人勾引你,开心吧。”哲林但笑不语,这更令我气馁,因为他不把方屏当回事儿。他能抵住方屏的诱惑,我觉得心里不舒服。他要是抵不住,我更是不舒服。哲林哄了我一会儿,见我犹自嘟着嘴巴生气着,不悦地说:“你是自己给自己找罪受。”说着他站起身,上楼去书房,并锁上门。我随着他上楼,坐在门口的地板上,说:“那是因为我在意你,我爱你。”哲林叹了口气,打开门说:“爱不是这样爱的。”我从地上跳起,攀着他的脖子,将头靠在他肩上问:“那要如何爱?”哲林说有一天,你成熟就会知道的。我坚决说我已经成熟,他拍着我的脑袋笑了笑。后来我成熟了,我知道爱意味着信任。但是哲林他也不曾信任我,始终都没有听我的解释,始终都不相信我与安澜一清二白,始终都不相信那都是方屏的阴谋。爱要信任,有时候总是这么难。我与方屏这么一闹,自己都觉得有点尴尬。她倒是能屈能伸,依然若无其事地住在哲林家里。每天早上六点钟起来跑步,做瑜珈,隔十分钟照一次镜子,上中晚称一次健康枰,晚上泡一个小时的花浴。只是她不再穿着吊带背心与热力短裤,终究是顾及我与她的情份。我曾问她以后有什么打算?她眨巴着眼睛,表示不明白“打算”两字。在她看来,打算这两字只适用于穷途末路的人,而她的生活只有展望。放眼将来是开阔的草原,蓝天白云,青青的草地满是英俊男人还有色香味俱全的面包。我开始担忧起自己的将来,多么可怕,也许我和哲林将隔三岔五地为她进行一场滑稽的谈判,而哲林的家不时地成为她的避难所。她亲昵地捏着我脸颊说,有些事情永远不会发生,她已经学乖了。我松了一口气,微笑。想象着不久的将来,会有个既聪明又漂亮的白领丽人,她十分地独立自主,绝不会想着依靠男人。仅仅几个月,我就见识了方屏的乖。这时,她另外找了一个情人,叫杰克,是个新加坡华裔。方屏只跟着他半年,然后逮了个杰克与朋友出外嫖娼的机会,去捉奸在床。她痛苦流涕说自己如何爱他,他怎么能够负心,并且拿起菜刀毫不犹豫就要割腕。杰克吓着了,又感动,举手对天发誓,绝不会再负她。方屏冷笑,说:“猫能不偷腥吗?”于是每次杰克来时,她总以泪洗脸,终于杰克受不了,问:“你想怎么样?”

方屏直勾勾地盯着他,幽幽地说:“你伤透了我的心。”伤透了的心唯有时间才能医治,所以他们协议分手。杰克还挺内疚的,附送一笔分手费,说:“我会永远记得你的。”方屏幽幽地说:“我也会永远记得你的。”事实就是,半个月前,她已经物色好下一任情人杰斯。离开杰克后的当天,她擦掉眼泪,化好妆,与杰斯一起飞往夏威夷渡长假。对此,我只能口瞪目呆地说,方屏真的学乖了。我如此对哲林说,他浅笑,说:“我本来是看不起她的,现在倒开始佩服她了。

生活处处有意外(上)

或许是怕我反感,后来安澜给我打电话时,绝口不提方屏。我也乐的耳朵清闲,提到她总难免会勾起心中的痛。安澜每天给我打好几回电话,或者不停地发短信,我高兴时就搭理一下,不高兴时就懒的理他。他丝毫不以为忤。我甚至觉得这是他一个人的游戏,即使我全无反应,都不妨碍他的兴致勃勃。

他不时地邀请我出去玩,不时地被我拒绝。在这样密集的电话联系下,我习惯安澜重新出现在我的生活里。洁西丝有一阵子没有联系我,我想她大概忙于与米格继续英伦友谊。其间我给温森打过一次电话,虽然知道想拿下他们公司网络媒体广告是痴人枉想,不过想一下并不犯法。温森很有礼貌,只是我们找不到什么共同话题,而且他还很忙碌。日子以一种半死不活的状态继续流逝。我每天准时准点吃饭睡觉,作息标准如同寄托幼儿园的五岁幼童。吃完晚饭,奔奔就会咬着我的裤腿把我往房门口拉,这意味轮到它与我共度餐后时光了。我将它带到楼下,它就开始兴奋,撒开四肢乱跑,挑衅一下小区里的其他小狗,或是去吓唬一个刚学走路的小孩子。我并不用跟着它,只是在楼下的长椅上坐着,它跑累了,自然会回来,趴在我的脚边不时地蹭我一下。我正在想,要是男人都象狗一样,跑累了会自动回来就好了。然后我接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电话。接到电话时,我的脑海里闪过的第一个念头,难道又到春节了?随即想起离春节还有九个多月,于是这个来电让我顿时生出一种不安。父亲的声音还是跟往常一样。但是自从他结婚后,自从他娶了那个厉害女人后,他就形成的只有在重大节假日给我打电话的习惯,而且他认为只有春节称得上是重大节假日。他打破这个习惯,一定是有非常事情发生。我直接了当地问他:“发生什么事了?”父亲停顿了一下,然后匆忙地说:“没什么,好久没联系了。”我想提醒他我们两个多月前才见过,然而他已经往下说:“我忽然想起下个月8号是你妈的忌日。”我父亲在隔了六年以后又记起亡妻的忌日,这意味着什么,我十分的清楚。

我从来不曾看好他的第二次婚姻,当时以为熬不过六个月,但结果是六年。这只能说明父亲比我想象中有钱,也比我想象中强壮。我淡淡地说:“一起去吧。”自从他结婚后,每年母亲的忌日都是我一个人去的。父亲很尴尬,说:“啊?我只是忽然想起,提醒你一下。就这样。”他挂断了电话。

我看着手机无奈地笑了笑。我跟父亲曾是很亲昵的父女。母亲在我年幼时去世,拖着我这个油瓶,他找不到品貌俱佳的女人成为第二任妻子,个人的幸福就一直耽误下来。容我自私地说一句,虽然对他来说不幸的,但对我来说这是好事。我自小看《白雪公主》与《灰姑娘》,一想到后母,就觉得那是世界上最可怕的人。

当我上初中时,严谨的社会风气开始瓦解,结婚不是男女发生关系的必然条件,我的父亲立刻在这方面表现出罕见的天赋。刚开始他主动勾搭那些小姑娘,后来变成小姑娘们主动勾搭他,在彼此的勾搭下,父亲变成大龄花花公子。为了避免我受污染,高中时父亲送我去住校,只有周末时才会接我回家。他对自己的私生活表现的如此随意,对我却管的很严。倘若中国有中世纪的那种女子修道院,八成他就会送我去了,最好一辈子都见不到男人。我能理解他的忧虑,特别是当我一年年的长大,而他的女朋友却一个比一个年轻,从三十岁直接滑落到二十出头。终于有一天,一个与我同年龄的小姑娘对他表现出兴趣后,他十分震惊,感叹:“我可以当她爸爸呀。”他因此得出一个结论,小姑娘们对于象他这样的中年男人十分倾慕。他深怕我跟她们一样。因为他了解自己,也了解象他这样的中年男人。他说:“我们肠子里全是油呀。”

不过他的担心是多余的,我有这么一个父亲,自然知道有魅力的中年男人是怎么一回事。

我以为父亲会一直玩下去,却不料在大学快毕业时,他忽然宣布要结婚了。

我当时觉得天地一暗,明白这个决定牵涉到的方方面面。父亲也想到了,首先他在我账户里存了一笔钱,然后说:“省着点用。”至于我这位继母,假如我能以客观的眼光来形容,她是个人尖儿。但我无法客观,所以我只能说她是个人精儿。试想一下,能让一个情场浪子收心,必然是有着非常心思和非常手段。

在婚礼之前,我见过她,比我大不了几岁,很温柔很有礼貌。她说她最喜欢的童话是《白雪公主》,然后问我觉得白雪公主如何?我看着桌子上的苹果说:“很傻很天真。”她点点头,然后拿了一个苹果递给我。我婉言谢绝:“我不吃苹果。”父亲在旁边很惊讶地说:“你从小到大最喜欢吃苹果呀。”继母笑,我也笑。父亲他很傻很天真。他们的婚礼我没有参加,我想继母也不希望我参加,毕竟我是个拖油瓶,而且是个大型的拖油瓶。自他们结婚后,我就彻底地淡出父亲的生活。偶而会从其他亲友口说会听到一些事,比如说继母一家人都搬进父亲的房子,又比如说继母的兄长进了父亲的公司。在我看来这是早晚的事情,一点也不稀奇。连父亲的这个来电都不稀奇。只是在这薄暮时分,这样子匆匆的挂断,让我有些伤感。我想了想,还是打了回去。电话响了很久,才有人接起,很温柔的声音:“飞飞,找你爸爸有什么事?”

“没什么,好久没联系了。”继母说:“你们春节才见过面。”记得可真清楚,我只好礼貌地说再见。因为心情坏了,所以不顾奔奔的反对,我拉着它回了家。漂漂正坐在沙发上整理信件,从当中捡了一封扔给我:“你的。”少年时候收到信件可是件高兴的事情,有阵子我还热衷过交笔友,与要好的女同学兴致勃勃地讨论谁的笔友字写的漂亮文采好。现在最怕就是信件。这年头除了账单,谁还会寄信呀?我想这封也八成是某某银行或深圳电信之类收款的。所以看到真的是信时,还挺纳闷的,赶紧撕开,从里面抽出一张精美的褚红色请柬,署名是温森。请柬上只有寥寥几句,请我于明天下午四点参加一个PARTY,地点是:银湖路金碧苑紫荆道6号。就是洁西丝的别墅。另有一排小字:请备泳衣。漂漂拿过去仔细看了一眼,说:“泳装PARTY?”我摇摇头,说:“真要游泳,谁会在泳池里扑腾。”我寻思这个PARTY应该是一个小规模的产品推荐会,大部分参加者都是洁西丝的密友。正想着,手机响了,温森的电话进来了,问:“收到我的请柬没有呀?”我说刚看到,他温和地说那请务必赏光。然后说他还要亲自打电话给朋友确认,所以要收线了,明天见面详聊。这么细心周到,真不愧是英伦绅士。整个晚上我都在挑选第二天PARTY的小礼服,试了一件又一件,奔奔趴在床侧当观众,漂漂坐在床头当裁判。这件太轻佻适合去坐台,这件太庄重过二十年后再穿,这件已经过时应该扔掉…

我憎恨地白她一眼,恨不得拿胶布封上她的毒嘴。这些小礼服全是哲林给我买的,就是那阵子他热衷于改造我成淑女的时候给我买的。我最终没有能成为淑女,这些衣服也在箱底压了近四年。一扯出来,淡淡的樟脑味道,连着旧日的记忆,叫人想流泪。漂漂盯着我笑:“要掉眼泪喽,要掉眼泪喽…”我恼怒地将手上的衣服全扔向她,流泪的念头就此打消。漂漂哈哈大笑,从衣服堆里钻出来,随手抽过一件白色小礼服。“这件不错。”

我在她身边坐下,拿过这件白色小礼服轻轻地抚摸着。“这件是我生日的时候穿过的。”

漂漂揽着我的肩膀说:“飞飞那天一定很漂亮。”“切,我什么时候不漂亮的?”“我个人认为你吹牛的时候最漂亮,就象现在,眼睛瞪圆,嘴巴鼓起,真象一头牛在吹气…”

我假装恼羞成怒,扼住她的脖子。“杀死你这个毒舌…”漂漂挣扎,我追打,于是我们两个在床上闹成一团。奔奔先是悚然惊起,冲我们连吠几声,后来可能意识到我们是玩闹,于是也跃到床上加入战斗。两人一狗在衣服堆里滚来滚去,直到楼上的住户大喊:楼下的悠着点儿,我们这才作罢。夜色已深,漂漂回到自己的房间休息去了,我收拾好散落的衣服,熄掉灯,抱着白色小礼服平躺着,回想着生日的那天。那天,我穿着这条裙子为他跳了一支舞。小时候爸妈也努力想把我打造成淑女,跳舞、弹琴、书法我没少学,可是我生性散漫,什么都只学了一个皮毛。所以那天在哲林面前跳的根本不能叫舞蹈,顶多叫转圈。我在他面前转了一个又一个圈,海风徐来,裙角散开,自以为风情万种。或者也不是自以为,因为哲林看着我的眼神很温柔。他揽住我,笑着说:“飞飞,你要把我转晕了。”

我把手按在他胸口说:“我要转在你的心里。”他说:“你早就里面了,再转,就要转进我灵魂里了。”“原来,还有一个地方没对我开放呀。”哲林笑了:“你真是个贪心的小丫头。”我轻轻地蹭着他的脸,嘟嘟囔囔地请求他一定要对我开放灵魂。他温柔地笑着,抬起我的下巴亲吻我。星光漫天,海浪细碎,我们吻了很久。这个吻烙在我的灵魂里,却没有烙进他的灵魂里。那地方,他始终都没有对我开放,否则怎么会如此草率地离我而去呢?我长长地叹口气,将白色小礼服扔到床头柜上,扯住被子蒙住自己的脸。睡吧,睡醒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斯嘉丽的座右铭现在也变成我的座右铭了。

生活处处有意外(下)

第二天下午,我按时来到了洁西丝的别墅。温森立在房门口,身着一套白色的休闲衣,看起来很随意,精心修饰后的随意。

我走过去时,他伸出双手轻轻地握住我的双手说:“飞飞,你看起来真漂亮。”他的眼珠是洁净的棕灰色,平时透出一股平静的神气,但此刻眼眸中闪烁的热烈,让我相信这句话是发自内心的。

这件白色小礼服裁剪简单,但恰到好处地烘托出我所有的优点。大大的V领看起来开口很深,实际上只是视觉上的大,它遮了我的胸又露出我细柔纤美的脖子。裙子在肩部有两根飘带扎成两个蝴蝶结,随着我的身子每动一下,就轻盈地扑腾着,仿佛真有蝴蝶停在肩膀上一般。

我有着通常女孩子的浅薄个性,当有人夸奖漂亮时,心情立刻会明艳起来。“温森,你也帅极了。”这一句就属于礼尚往来了。但他高兴地咧了一下嘴,然后轻轻地拥抱着我,唇在我脸颊一触。很快,他松开了我,微笑着说:“玩得开心点。”人差不多已到齐了,有十来个,我扫了一眼,女士全是熟悉的面孔。一帮三十出头的少妇,洁西丝的密友们。男士总共有四位,包括温森在内,全是他们公司的。那三个人被五六个女人围在沙发那边,热烈地讨论着问题,我走了过去,好奇地听了一会儿,不由莞尔。讨论的问题是为何查尔斯王子不爱英伦玫瑰,反而喜欢又丑又老的卡米拉,几十年不变。

我个人认为这个问题,等同于为何有人爱吃泡大蒜几十年不变。但看各位女士们一脸正色,仿佛在讨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国策,不可以马虎。她们说的话大同小异,一致认定卡米拉有过人之处,归结起来就是指有“驭夫之术”此类的能力。我差点失笑,幸好及时收敛,否则难免又遭人嫌。考虑到她们已为人妻,也希望自己的男人能够对她们几十年不变,所以迫切需要在驭夫方面树立榜样或者楷模之类的人物,以便仿效。在如今的中国,富有男人养情妇不仅是公开的事情,甚至还在质量和数量互相攀比。围城里的妻子们,瞅着墙外茬茬鲜嫩水灵的花朵,心里的焦急是可以理解的。

只是难为了两位男士,闲话是非本就不是他们的长处。他们不无尴尬,但更多是焦急。今天这帮娘们,全是他们公司的目标客户群体。尽管他们不屑于这样的是非,但表面上,还得装出兴趣盎然的模样。结了婚的女士比较大胆,当中一位,已隐隐提到是否卡米拉床上功夫过人,将查尔斯迷得七晕八素。客厅的空调冷气很足,我穿着薄薄的衣衫,感到凉意阵阵。其中一位男士却开始额头沁出细细汗珠。他摸摸额头,无奈地说:“我觉得,原因在于卡米拉一直穿我们公司生产的内衣。”

最笨的人也听出这是一句玩笑话,所以大家全都轰笑。我便在这笑声中,穿过正厅旁边的一个娱乐小厅,来到外面的草坪上。太阳伞下,白色休闲椅上横陈着一个凹凸有致的肉体,穿着黑色的比基尼泳衣,屋宅的主人洁西丝。放浪形骸的生活并未在她的肉体留下过多的痕迹,她看起来依然娇嫩芬芳。她摘下大大的浅黄色的太阳镜,眯起眼睛微笑着,说:“你来了。”我在她旁边的休闲椅上坐下,问:“主人怎么自己躲起来偷懒了?”洁西丝说:“今天我也是客人。”她倒是能及时调整自己的位置,乐得清闲。她示意我去换泳衣,我看了看只有标准游泳池1/3面积的家庭泳池,心想十来个人挤在里面,不成了孩童的嬉水池了?

果然,当大家一窝蜂扎进水池时,空间立刻变得拥挤,在碧蓝水波中忽上忽下全是白晃晃的鲜嫩肉体。几块遮住重要位置的布,显得非常有必要——必要地将肉体的性感逼出来。

这样的场合,人人都不由自主地兴奋起来。在游泳池里扑腾着,欢快如同第一次游水的小孩子。

只是游泳毕竟是单一的行动,所以有人建议打水球。所有的东西,在洁西丝的储藏室里都能找到。从中间拉了张网,分成两队,就开始比赛了。这是不错的活动,全面展示男士们强有力的胸大肌和充盈的臂力,也让女士们的胸部剧烈起伏。另有她们的尖叫声,夹杂着男士爽朗的哈哈大笑声。我有点佩服温森,明知道这个聚会不过是为了推荐他公司的产品,但自至而终,连一张图片都没看到,言词中更是只字不提,口中说出来的,全是一些风花雪月的事。我已经预料到,这帮女人将会成为他公司产品的忠实拥趸,并成为一个个的大喇叭,卖力地替他宣传。大家轮番打水球,累了就上岸,吃点东西,喝点酒水,在椅子上躺会,充当啦啦队。

点心和酒水就摆在游泳池旁边的白色长桌子上,是银湖旅游度假中心西餐厅里送来的。点心不错,酒水也调制的爽口。温森还特意安排了一个烤架,离游泳池较远,紧挨着围墙,烟雾很快便消散了,不会呛着玩乐的大家。洁西丝的保姆淌着汗,烤着肉排,一边斜眼瞅着我们。我想她有可能在心里暗骂我们,神经病,吃烧烤,温森脸上始终挂着温和的笑容,跟每位女士攀谈着,除了我与洁西丝。相对来说,我与洁西丝跟他算是熟人,他不必费心思来亲近。他长得斯文,举止谦恭有礼,谈吐不俗,具备了赢得异性喜欢的条件。何况,他说话又是那么善解人意。我亲耳听到他对一位长得丰满的女士说:“…你令我想起了玛丽莲。梦露…”

丰满女士自是心花怒放,笑得脸上都起了褶子。幸好梦露尸骨已腐,否则断然会自棺中跳出,掴温森一耳光。不过,千万不要以为温森是虚伪的人,恰恰相反,他说这话时表情非常的诚恳。或许他就是那种人,眼球中所看到的东西,没有一样是坏的或是丑的,他总是能以一种平和的心态发现事物动人之处。就象有些人天性挑剔,鸡蛋里也要设法找出骨头一样。他的魅力很快征服了在场的女士,她们娇滴滴地呼唤着他的名字,看着他的眼神中,有了几分撒娇的意思。温森要是在岸上跟某位女士稍微聊久一会儿,其他女士的眼光就会频频溜到他们身上,一种无言的抗议。直到他不得不再度跳入游泳池中,加入水球比赛,女士们这才罢休。

我则在游泳池里活动了一会儿,便静悄悄地溜上岸,没有人注意我,女士们的焦点在温森身上,而男士们知道,他们现在并非在玩,而是在工作。我拿了一块点心,端着一杯柠檬酒,爬上了露台。

露台朝西,极目望去,首先收入眼中的是娇小的笔架山、虽有山之名,其实不过是个巨形的土包。再近一点,也就是紧挨着金碧苑的是金湖。是个人工湖,据说是为了防洪备用的,水很浅,永远不会有碧波荡漾的情景。不过,有白色的水鸟时时翩然降落,它们在此觅食。在寻觅食物的过程中,它们常常娴雅地在沙滩上踱着步。我知道这种鸟不是鹤,但有七分相似。爱极它们在斜晖中起落,白色的羽毛笼着一层金色光晕。

隔着洁西丝别墅十来米的下面一排的别墅,很少有人住,据说是某位香港脱星的,以胸大出名。洁西丝不能免俗,曾好奇地用望远镜偷窥了一下。她同我说:“也不过如此。”说着挺了挺她的胸。

洁西丝个头姣小,但胸部规模不小,她得意地说:“男人是掌握不了它的。”这恐怕得益于她过早的性生活吧。十六岁之前,她还担心自己会同她的妈妈一样,一辈子都是一马平川。当她确定要去英国后,她的初恋小男友表现的伤心欲绝,她大受感动,泪水涟涟中两人抱在一起,死命地亲吻着,仿佛明日就是世界末日。最后不知道怎么就滚到了床上,非常仓促地涉足性爱之河。两人都没有经验,事情进行的非常糟糕。在洁西丝的回忆里,只有小男友神经质的痉挛和自己肚皮上湿漉漉粘呼呼的白色液体。

这次难堪的体验,令她觉得自己受了侮辱,她莫名其妙地生气了,赶走了瘫在她床上的男孩,将自己锁在浴室里洗了几个小时。对于小男友的难舍难分离别之情,也一下消掉了大半,她觉得要忘掉这一次难堪的性体验,必须要先忘掉他。机场送别时,小男友红着眼圈,拉着她的手,伤心的一塌糊涂,而她则轻蔑地扬了扬头,几乎转身时就忘了他。在伦敦的日子,洁西丝过得很快乐。和各式各样的男生亲密地谈心,毫无拘束地热切地谈心,最后双方都觉得没有任何言词能表达那种亲密了,身体便不可避免地代替了语言。她的情人当中不乏经验丰富之流,他们不遗余力地教会了她如何做爱。她性格开朗,为人大方,虽然没有什么大见识,但说话俏皮,最重要的是年轻靓丽,所以很受男士的欢迎。好多男士都处心积虑地表现自己,吸引她的眼球,最终不过是为了爬上她的床。尽管当中很多人跳下床后背过身就称她为烂货,但平时却又爱在别人面前津津乐道她在床上的妩媚动人,热烈的几乎想榨干男人。这样的宣传,使得洁西丝的名气变得非常大,男人们轻蔑地称呼她为骚货,却无一例外地渴望着她的床。女学生们则一律极为鄙视她,称她浑身上下无时不刻地透出一种气味——精液的气味。

洁西丝毫不在意她们的评价,她同样鄙视她们,认为她们衣着落伍,面目可憎,要不是修道院里嫫嫫的刻薄样,就是电影里演的被剥削阶层的苦大仇深的样子。她们无法引起男人的注意,只好拼命在书本里打转,充实自己的脑袋,并虚伪地宣称:精神至上。“她们是一群可怜的人!”洁西丝带着一点悲悯说,“永远没有办法享受肉体的快感。”

洁西丝认为大部分的中国女性都是值得同情的。她们从小受到的教育是性是丑陋的,做爱是禽兽勾当,在床上那怕是稍微扭动一下身子,也是淫荡的表现,更不用说主动的性索求,那简直就是下贱。因此,多数女人在床上的体验并不愉快,行动上表现的木讷,心理上觉得自己是被占了便宜。

“真搞不明白,为什么女人觉得跟男人上床,吃亏的是自己?要知道每次完事后,男人身疲力竭,而女人却总是容光焕发。”洁西丝的观点是,做爱是男人在为女人服务,女人应该好好享受。

她确实在享受,在到伦敦的第一年,她享受了众多男士的服务,最终选定了一个金发的英国男生,成了固定的伴侣,也就是男朋友。到了现在,对于这位金发男生,她依然念念不忘的,是他与她那琴瑟合谐的床上运动。不过她与他的关系,却是与爱情无关,离婚姻更远。两人都没有办法想象,跟自己肤色、人种不同的人结婚,更何况双方的父母也是绝然不能接受的。金发男生出身于英国一个中产家庭,有着严格的传统观念,在选择人生伴侣上,只考虑着同阶层的女性。跟不同阶层的人结婚已属不可能,更不用说与一位东方女人。当潘中华出现在她生活时,她就跟金发男生分了手,非常礼貌的,非常随和的,就象一对老朋友聚餐结束后说再见一般。金发男生轻快地从洁西丝的生活中消失,随之潘中华就急冲冲地进入了她的生活。当然,也进入她的身体,同样急冲冲地。洁西丝说是她终结了潘中华的童男子生涯。那一年洁西丝22岁,潘中华24岁,刚从国内到英国攻读哲学硕士学位。童男子潘中华在床上的第一次表演,与大多数男人的第一次类似,迫不及待,然后一溃千里,弃械投降。但他是个顽强的人,很快重振旗鼓,咬着牙横冲直撞,象只急红了眼的西班牙斗牛。

洁西丝被他撞得咯咯直笑,他被她笑得沮丧不已,停止了所有的动作,一脸茫然看着床上象蛇一样扭动的女人。她是那么妖娆,天生就为男人而生的尤物。潘中华觉得自己的腹腔烧得难受,又开始努力,一定要征服她,他开始了更为狂烈的冲击。这一次洁西丝笑不出来,因为他那么用劲,她觉得痛了。

无奈之下,洁西丝当起了他的老师。潘中华敏而好学,很快就上道了,体会到了销魂蚀骨的肉爱之美。一夜缠绵,他匍匐在她身上,伸着舌头轻轻添着她滑溜的肌肤,喃喃地发誓:“我永远是你的奴隶。”奴隶很快发现自己的女人名气如此的大,跟伦敦的浓雾一样。当他开开心心地提起自己的小女人时,男人们脸似笑非笑,女人们则掩嘴偷笑。他略一打听,就发现原来他可以找到那么多男人来共同讨论洁西丝的床上表现。他暴跳如雷,撕毁了原来的誓言,并发誓永远不理洁西丝。这一回,轮到他觉得受了侮辱。为了报复,在极短的时间内,他勾搭上几个女人,孜孜不倦地洗刷自己的耻辱。但很快,他兴趣索然,他说:“真怀疑是否跟木头在做爱。”

他开始念叨着洁西丝的好,又一次撕毁了誓言,上了她的床。得到满足后,立刻想起了她的名声,又觉得自己受了侮辱,拼命去找其他女人。但没多久,他又厚着脸皮回到她身边,享用她甜美的身体。他就这样反来复去地折磨着自己,也折磨着洁西丝。洁西丝却鬼使神差地爱上了他,真切深刻的爱,为了他,她变成了一个安份守纪的小女人,不再勾引别人,也不再受任何人的勾引。她开始计划着嫁给他,做他妻子,一辈子与他相亲相爱。他一脸鄙视地说:“我的妻子永远不可能是你。”但潘中华的话永远是不可靠的,他最终是娶了她,一脸苦笑地对朋友说:“她离不开我,如果我不娶她,她会自杀的。”他压根儿不在乎她会不会自杀,但他挺在乎她的庞大家产。以他哲学硕士的文凭一辈子别想赚到这些钱。在钱面前,他装作忘记了洁西丝的名气。结婚后,洁西丝很安份地做了一个称职的妻子,洗手帮羹汤,但是潘中华没有来喝。他觉得洁西丝就是他的耻辱,而要洗刷这耻辱,只有不停地勾引其他女人,尽管她们的身体无法带给他肉体上的至美感受,但能平衡他备受折磨的心灵。洁西丝有时候指责他时,他反唇相讥:“一切都拜你所赐。”他认定洁西丝应该忏悔,但洁西丝在这一点绝不妥协。她觉得那是她曾经的生活,那时候,她并不认识潘中华,她无需为任何人忠贞。何况上帝创造身体,人们为何不去感受快乐呢?

潘中华说:“我永远不会忠贞于一个不贞洁的妻子。”他是个自私虚伪的男人,洁西丝看透了这一切,但还是爱他。可是无论她如何努力,这场婚姻最终结束了。洁西丝又变成了放浪形骸的尤物。

桃花泛滥的日子(上)

暮色徐徐下降,一楼游泳池的欢笑声浮了上来。我探头张望了一下,游泳池波光盈动,男人们女人们带着薄薄的醺意,非常晦涩,说不清楚是什么感觉,或者是一些暧昧的东西在空气中流动,也可以说淫荡将要滋生,但还没有滋生。

洁西丝说过,十九世纪的英国上流社会,常常在城堡里举行盛大的聚会,通宵达旦地跳舞玩乐,通奸是其中的一个主题。主人会一早安排好房间,每个镀着泊金边框的门上都有一小孔,插放卡片——上面写着人名,这样子大家就不会走错房间。中国的奸夫和丈夫见面时,犹如斗鸡,恨不得啄得对方头破血流。但英国上流社会的情夫和丈夫见面,彬彬有理地打招呼,拍打着肩膀开着玩笑,甚至一起共进早餐。不过通奸仅在贵族圈里进行,而且各人心照不宣,且三缄其口。所以在其他阶层的人都以为他们是绅士淑女,哪里会想到这些人肚子里装的都是男盗女娼?现在被人指责为道德全无的性PARTY正是源于古老的大不列颠帝国的上流社会。我曾开玩笑地问洁西丝,是否也曾计划过开这么一个性质的party?她大笑,说不想被唾沫淹死。依我来看,今天这种性质的聚会,是非常容易滋生奸情之类的玩意儿。但这并不关我的事,我居高临下地看了他们一会儿,知道自己并不属于这一圈子。温森之所以邀请我,八成是因为我和他在沙滩上一起聊过深圳的热情。因为此后我们的交谈一律是寒喧性质的。

我走到摇椅边坐下,对着落日举起酒杯。Cheers!透过浅绿色的酒水看过去,昏黄的落日也蒙上一层翠意。浅浅地啜一口,然后我漫不经心地晃动着酒杯,冰块相撞,发出清脆的声音,和山风呼应,感觉到天簌正将我包围。我靠在椅子里,眯起眼睛,凝视着天边那抹金黄,风起云涌,它变淡了,天空渐渐地转为铁青色…或者我怔忡失神,或者我是睡着了。一只手带我回到了有知觉的状态。非常温暖的手,按在我的肩膀上。我半扬起脸,看到了温森平静的脸,他看起来有点累,但浅笑如初。我本来就睡的迷糊,竟为这笑容又呆了呆。“怎么?还没清醒。”温森顺手拍拍我的脸颊。这下子我彻底醒了,是被温森的举动给惊醒了。环顾着四周,路灯全亮了,笼罩着一圈微弱的淡黄色光晕,苍翠绿植中零星地亮了几灯,那是住家的灯,这里住的人并不多。

“散了?”我问温森。“是的。”他从摇椅后背绕过来,在我身边坐下。这是一个三人位长摇椅,但他紧挨着我坐着,手也自然地搭在我身后的椅背上。我觉得他的动作有些许过度的亲昵,但是心里也没觉得反感。他很斯文,举止高雅,在他的身上飘浮着哲林的影子。或者确切地说,他们是同一类型人,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下,他们都淡定自如,绝不畏缩,也绝不张扬。 “飞飞,我想跟你谈谈。”我略为惊讶地偏头看他,他正目不转睛地看着我,微弱的光线令他浅棕色的瞳孔颜色加深了。到目前为止,我想象不出,我与他之间会有什么共同话题。难道是他公司产品网络媒体广告?我来了兴致,微微转过身子,正视着他。温森沉索了一会儿才开口:“飞飞,你是个很奇怪的女孩子呀。”我笑了笑,说:“请允许我将这句话理解为赞美。”温森轻笑一声,没有肯定也没有否定。“那天晚上,你在沙滩上局促不安,第二天,你却在我面前大大方方地秀bra,今天打扮的这么迷人,却又悄悄地躲到露台上。飞飞,你让我迷惑,你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我只负责迷惑别人,不负责解释哦。”我俏皮地说,有人在思慕我,这种感觉真棒。

温森乐了,说:“我也不需要你的解释,我会自己找到答案的。让我们来重新认识一下吧,叶静飞小姐。”他朝我伸出手。“你好,温森先生。”我伸手与他相握。“请问叶静飞小姐愿意成为我的情人吗?”我张大嘴巴说不出话来。温森眼睛里闪过促狭的笑意,将我的手举到唇边,轻轻一吻。柔软的嘴唇象一片花瓣贴上我的手背,我一阵心悸,飞快地抽回手。“我感觉,飞飞可不是个容易被吓着的人。”

“我只是很意外。”“sorry,是我没将话说清楚,飞飞,我已经结婚了,太太是个地道的英国人,她不愿意随我来中国。”他耸耸肩,笑着说,“我是正常男人,我离不开女人。”我哑然失笑,偏转头遥望远处霓虹灯将天宇染成妖媚的桃红色。我知道温森在等我的回答,但我不想开口,怕一开口,就忍不住大笑了。温森的耐心很好,他也不吱声,等着我。半天没有声息,我忍不住回转头看他,他靠在椅背上,饶有兴致地看着我,眼神沾了一点霓虹的桃红,而且分明潜含着某种念头。我脸上一热,知道他在想什么。我想温森肯定知道我脸红了,因为他笑了,无声无息地笑了,露出洁白的牙齿。

虽然山风徐徐,我却觉得空气变得闷热,沉默在此时似乎变成一种化学催化剂,将气氛变得暧昧。所以我赶紧开了口,说:“谢谢你看中了我,可惜我这个人没有做情妇的天赋。”

“看来飞飞还是要继续为于哲林先生守身。”从他嘴巴里听到哲林的名字,我非常惊讶,脸色也变了。他有点抱歉地笑了笑,说:“对不起,未经你的许可,我向洁西丝打听了你的情况。”

他的道歉并没有化解我心里的不快,我转动着手中的杯子,不言不语。冰块早已全部融化了,酒也被我喝差不多了。身边传来温森呵咻呵咻的呼吸声,喷散着男性的气息。自从哲林离开我后,我就远离这种气息。我的气息跟他的气息,在空气中一交融,气氛便变得不一样了。我感觉到自己身体里有些东西正静静地被唤醒,那是几年来我一直努力抑制的东西。将杯子放在脚边的地上,我站起身来,说:“我要走了,温森,谢谢你今天的招待。”温森也站了起来。可能是他的动作过大,摇椅后挫后,又迅速地前摆,正好撞在我的腿肚子上。我被撞的一个踉跄,温森忙伸手揽住我。我扶着他的胳膊,正费力地站稳。他的胳膊忽然收紧,我倒在他怀里。“飞飞。”我惊惶地抬头看他,他的眼眸沾染黑夜,黑的出奇。他的一只手托住我的后脑勺,十分娴熟的一个动作。我还没有反应过来,嘴唇已贴上两片软呼呼的唇。我清楚地记得刚开始我努力地想推开他,但是来自唇间的亲吻和他身上的男人气息开始令我手脚发软,我的意识变得含糊不清,另一种感觉却份外的尖锐:整个人快要燃烧了。

一束刺眼的白光惊扰了迷迷糊糊的我,然后是门的开合声,我半合着眼,正好看到了洁西丝隐没在露台门后的脸,一脸鬼笑。温森也惊醒过来,微微松开我,回过头张望。但洁西丝早退出去了,而且将灯也关掉了。

清凉的空气冲入我的鼻子,我头晕眼花,微微喘气。温森也在微微喘息,但忽然他笑了。我莫名其妙地看着他,不明白他为何在笑,而且带着得意之色。他说:“飞飞,你也需要我。”我这才发现自己的手在他的腰上,紧紧地,不是推的动作,而是紧紧地搂住。我尴尬松开了手,又发现自己的游泳衣的带子,不知道何时滑落到胳膊上了,露出大半个洁白莹润的胸部。

我将温森推开,整理好衣服,恼怒地瞪了他一眼,骂了句:“鬼才需要你。”

温森没有生气,只是笑嘻嘻地看着我。我想他多数看出我的恼怒是因为心虚,是为了掩盖内心的羞愧,而并非真的生他气。这更令我难为情,留下他在露台,连再见也没说,我飞快地冲下楼。客厅里,倚在沙发上的洁西丝满含歉意地看着我,说:“我不是故意的,打扰了你们吗?”

我白了她一眼,冲进洗手间换衣服。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双颊绯红,两眼冒着激情之光,一看就处于发情状态。天哪,真是羞愧!我低低地咆哮了一声,连忙换好衣服。出来时,看到温森也下了楼,坐在沙发上,正跟洁西丝说话。我一厢情愿地认定他们必定在说我,脸上没来由的一阵火烧,赶紧丢了句:“我走了。”飞快地冲出洁西丝的家,冲出了金碧苑。车子转入北环大道,我将天窗打开,猛吸了几口新鲜空气,才平静下来。手机嘟嘟地叫着,是短信,我翻开看了一眼,是温森的:“飞飞,你曾经说过给我一次做小人的机会,我会一直等你的。”

“神经病。”我也不知道究竟在骂谁。现在的我情绪混乱,心里说不出的烦燥。温森错了,我不是需要他,而是需要一个男人。我有着一个正常女人的正常生理需要,因为哲林的离开,我一度忘记了它,或者说压抑了它。但今天,温森将它彻底地唤醒了,它在我身体里张牙舞爪,寻求着宣泄。

车子转入彩田路,开回市区,去“木棉花下”咖啡馆,一杯蓝山咖啡也许能令我起伏的心绪平静下来。

桃花泛滥的日子(下)

果然,当蓝山咖啡的酽纯香味包围住我,那种心灵的宁静又踮着脚尖靠了过来。我埋身在舒服的软椅里,回忆着与哲林初相识的那刻,他挺拔的身影,含笑的眼眸,还有那种淡的不能再淡的口气:“我只是想看看是谁想用牛屎堵住我的嘴?”这才是我迷恋的男人。我忽然有种留言的冲动,从包里翻出笔,又拿过身侧的摄影杂志,随手翻开,是一页苏格兰风景。苏格兰,美丽的苏格兰。有阵子我非常迷恋苏格兰风笛与民歌,继而开始向往那个地方。哲林说,等他有空一起去。这又是一句未实现的诺言。留言的兴致忽然消失了。我黯然地合上摄影杂志,招招手,尖脸圆眼的小姑娘走了过来,听说我要买单,她摇头说:“我们老板交待了,你是贵宾,不收钱。”安澜,对我真是好呀。我收起钱夹,请小姑娘转达我对他的谢意。小姑娘问:“你要走了吗?”我点点头。她带点请求的口气问我:“能不能再待会儿?”我微愣,随即明白过来,安澜肯定在往这里来。我暂时不想见他,于是马上抓起手袋奔门口而去。只是晚了,我推门的时候,安澜正从外面拉开了门。他看着我笑:“是不是听说我要来,所以赶紧跑?”我说:“人家只是想在这里静一静,你不要弄得我以后不敢来了。”他拉着我去角落的一个位置坐着,小姑娘很快给我们端来两杯咖啡,我都怀疑她刚才就煮好的。

“就这么不想见我吗?每次叫你见面,你都拒绝的这么强硬。”“安澜,我有正事要干。”“飞飞,这个世界不是只有你一个人在干正事。”我叹气,说:“安澜,是不是因为我没有跟你上床,所以你就惦记了三年?”

安澜有点责怪地看着我:“飞飞,难道我会少上床的女人吗?我也不相信你在床上能颠倒众生…”我被呛着了,很想反驳一句,凭什么我就不能?可是,实际上我自己也认同他这句话,在床上,我一定没有洁西丝那样子颠倒众生,当然也比不上方屏。如果说洁西丝是博士后的话,那方屏也应该在读大学了,而我估计也就是小学毕业水准,并且一直没有机会升初中。“你知道吗?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你站在吧台后面,那种笑容漫不经心,仿佛全世界都不放在眼底,整个喧嚣的酒吧都成了你的背景。我当时在想,究竟这个世界上有什么会是你在乎的?”

我微微心悸,那个时候,我真的是对全世界都不在乎呀,脸上永远是漫不经心的笑容。

“现在你的脸上再也找不到这种笑容了。”安澜心痛地看着我,“于哲林毁了你,自从你喜欢上他,你整个人都变了,你在拼命地迎合他,你甚至变的不自信了。”我别转眼神,有点讨厌他。安澜不应该是浅薄的吗?他怎么也能看的这么清楚?我当时并不觉得在迎合哲林。我认为一个女人为自己爱的男人改变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哲林那么希望我能成为淑女,能够融入到他的圈子里,我怎么能令他失望呢?可是他的圈子对我来说毕竟是晦涩的,每次聚会我虽然也出席,却无法加入他们的话题。阅历与兴趣都不是一朝一日能完成的。真正令我变得不自信的,不是哲林,而是菊子。我终于见过她,在一次聚会上。聚会在哲林朋友的关外别院里。哲林的这位朋友很有眼光,在深圳关外地价十分便宜的时候从农民手里买了块地,自己建了一个中式小院落,通透明彻,风情十足。院子里植了花草树木,造了假山沟壑,宛若置身于苏州园林。院外还有个大池塘,他每年投鱼苗进去,闲暇时钓鱼为乐。

我与哲林先到的,和往常一样,他们在玩桥牌,我拿着本时尚在看,其他人的妻子们在交流最新的时尚潮流和育儿心经。门铃响了,主人的妻子去开门,欢快地说:“哟,菊子。”我一惊,连忙侧头去看,一个漂亮高挑的女人站在门口,手里拎着LV的包,优雅地笑着,说:“我回来了。”打桥牌的那四个人也停了下来,纷纷与她打招呼。“哟,菊子,还舍得回来了呀?“就是,巴黎有这么好吗?呆了那么久。”菊子款款地走过来,说:“一般般,这不我回来了。”她和所有的人打过招呼后,对一旁的我伸出手:“你一定是哲森的小女友吧?”

小女友?我二十一岁还小吗? 我心里嘀咕,手还是伸了出去,与她轻轻一握。她飞快地缩回手,我也一样。

菊子冲哲林别有深意地笑着:“她很可爱哦,哲林,你可不准欺侮她。”

以前也有人说我可爱,可是为什么她说的可爱听起来那么的刺耳?我心里别扭的纠成一团,实在不喜欢她那种口气,以及表现出来的与哲林之间的亲昵随意。哲林淡淡地笑了笑,什么也没有说。哲林的桥牌搭档冲菊子招着手:“菊子,你要不要来?我配合不好哲林。”

敌家也附和:“对呀,菊子,没有你,哲林这段时间可一直输哦。”菊子笑盈盈看着哲林,问:“真的?”哲林说:“是输了一点。”“好,我来。”菊子腰肢一扭,撇下我,坐到哲林对面的位置上开始玩牌。

我不懂桥牌,但从他们敌家不时的唉声叹气与互相埋怨里,感觉出菊子与哲林确实配合的很好。我心里很不是滋味,很想走到院子里眼不见心为净。可是我毕竟不是那种小家子气的人,也不愿意在哲林的朋友们面前失礼。后来我才知道,菊子与哲林就是在桥牌俱乐部认识的,两人搭档打牌,很有默契,变成了情侣。我还专门去研究过桥牌,知道两人要配合无间,最重要心灵契合,一个眼色,一个动作,对方都能领悟;还要有相似的思维方式、叫牌习惯…总之,一个好的搭档如同一个好的情人一样,是可遇不可求的。牌局结束,菊子与哲林赢了。男士们去钓鱼说晚上烧烤吃,女士们自由活动。我在院子里闲逛,虽然别有匠心,到底是私家别院,不够大,一会儿就逛完了。我在一丛很大的花荫后坐着,阳光温暖着身子,睡思昏沉。

“我还以为是什么样女孩呢?不过如此。”菊子的声音。我悚然一惊,辨明声音正是从花荫的另一边传来,分明是在说我,于是动也不敢动。

“她和你是不同的,但并非你想象的不过如此。” 哲林的声音。我的心都提起来了。“她是我见过的最率性的人,也活的很真实。象你菊子,你研究红酒、证券等等,难道真的因为你喜欢这些东西,你不过是为了迎合大家的品位而已,你害怕别人因为你不懂而看不起。”

菊子不以为然地说:“那是因为她以前没有在乎的东西。我看她很喜欢你,不是也在很努力地融入你的社交圈吗?这就是改变,哲林,她不会永远率性的。”哲林沉默片刻,说:“你说的没错,看来我要注意,不要勉强她参加我们的聚会。”

“哲林,你在说什么?我已经回来了,你与她的事情我不计较,你也不要再跟我赌气了。好了,我承认错了,我们和解吧。”哲林轻笑:“菊子,我们在一起六年,你认为我会是那种为赌气而做出愚蠢事情的人吗?”

菊子的声音有点烦躁:“那到底是为了什么?你怎么可以放弃我?”“因为这一次你走的太远了。” “我不是回来了吗?”菊子的声音里有着委曲。哲林沉默了一会儿,说:“晚了。”“怎么就晚了?”菊子着急了,“以前我们也不是没闹过别扭,何况你也知道,我跟你闹别扭,也不过是想你哄哄我,并不是真的生你气。”“我知道,可是菊子,你磨尽了我的耐心。”“不要这样子,哲林,我以后会改的,我很爱你,你应该知道的。”哲林叹气:“你所谓的爱就是要将我变成你的奴隶,纵容你的小性子,看着你的脸色行事。菊子,这六年我看清楚了,你根本就不懂得爱。”“难道她懂得爱?”“她确实比你更懂得爱一个男人。”“那么,哲林你爱她吗?”沉默,良久的沉默。我的心从胸腔蹿到了嗓子眼。我想菊子也是提着心在等着回答。周围静悄悄的,院外传来摩托车经过的声音,突突突,如此突兀。“瞧,哲林,你都不敢回答。”菊子的声音有着得意,“当年,你可是说过爱我的。”

“菊子,那是当年。”菊子彻底急了:“你敢说,你现在不爱我了吗?”哲林又沉默了。我有种透不过气的感觉。“哲林,什么都不要说了,我们和解吧。”菊子又得意了。“你去法国之前,我跟你说了什么,菊子,你还记得吗?”“当然记得,你说,如果我走,我们就算是分手了。”菊子说,“可是我以为你在吓唬我。”

“你跟我闹过这么多次的别扭,哪一次我用过分手来吓唬你?”这一次轮到菊子沉默了。“你为什么一定要走呢?我多么希望你在我面前低一次头,那怕一次也好。”哲林感慨地说。

“哲林,以后我会低头的。”菊子泫然欲泣。“我们…没有以后了。”“不,哲林,你不能这样子。没有你,我…我该怎么办?我…怎么办…”菊子哭了,哀哀的。我想她这样的美人哭起来一定更加动人,叫人怜惜。果然,听到哲林叹口气,哭声就变得闷闷的。我扭头,穿过花荫的缝隙,可以看到菊子埋首在哲林的胸前,双肩微微耸动。哲林揽着她,渐渐地收紧双手。一定是要下雨,否则为什么气压这么低?叫我喘不气来。那天晚上菊子提前走了,没有参加烧烤,走时戴着大墨镜,大概是遮住哭肿的眼睛。烧烤时,哲林一直很沉默。此后的几天,他也是情绪低落。而我什么也没有说,什么也没有做,只是在他睡熟后,趴在枕头上,细细地审视着他,这个男人他还爱着菊子吗?即使是爱着菊子也是不奇怪的。菊子她实在是个出色的女人。哲林的交际圈,也就是菊子的交际圈,所以每次我随哲林参加聚会,总是碰到菊子。对我,她既不亲昵也不冷落。光凭这点,可见她实在是个台面人物。她依然是哲林的桥牌搭档,依然赢多输少。无论是证券房产,还是红酒雪茄,她都说的头头是道。每次聚会,她与哲林表现出来方方面面的默契真是叫人触目惊心。我惟一的能做的,就是假装眼睛瞎了。有好事者抱着看好戏地心情对我说:“瞧,哲林与菊子真有默契呀。”我淡淡地挡了回去:“那当然,他们在一起六年呀。”遇到菊子的次数越多,就越体会到她的优雅迷人,也越觉得自己的平凡,自信心就是这么一点点流失的。我自以为掩饰的很好,却原来早被人看穿了,连一向只懂风花雪月的安澜也知道我失去了自信。

我良久的沉默令安澜不安。“你不高兴了吗?飞飞。”我摇摇头。“你说没有错,我当时确实变了不少。”“那是因为你非常爱他,所以才患得患失。”我越来越不习惯。“安澜,拜托你不要用这种口气说话。”安澜不解地看着我。“我还是比较习惯你以前跟我说话的口气。”安澜听明白了,笑了笑,说:“原来飞飞喜欢跟我调情呀。”“对呀,你还是比较适合调情。”我们两个都笑了,感觉又回到了以前的那段酒吧岁月。“安澜,我忽然很想念做调酒师的日子。”“我也很想念看你调酒的日子。我还记得,你当时问我有什么故事。”“是呀,你说你没有故事,这分明是骗人,安澜你怎么会没有故事呢?”

安澜凝视着我,神情变得与往常不一样。“飞飞,你还想听吗?我愿意告诉你…”

“不…”我毫不犹豫地打断他。安澜诧异地看着我,片刻,失望地笑了笑:“当年你想听时,我不想说,现在我想说,你不要听,看来注定了。”他叹口气,眼神落寞。今天的安澜实在是太古怪。其实从重逢以来,他就挺古怪的,我觉得害怕。我害怕在他的游戏人间背后有段情深义重的故事,又或者发现PLAYBOY是他的面具,骨头深处还有个全然陌生的他。安澜还是比较适合做花花公子,这样子我才会有安全感,才敢站在他身边。我已经习惯了这么一个朋友,真的不想有天看到一个凛然的安澜。我们相对无言地坐了会儿,气氛很古怪,但我不想细究哪里古怪了?真的害怕古怪后面的真相不是我需要的。离开咖啡馆时,安澜送到我门外的木棉花下,他说,随时等我来听他的故事。

果然是春天到了,桃花开了,我的行情也看涨了。安澜与温森都表示在随时等我,可惜呀,一个使君有妇,一个是PLAYBOY。不过与安澜聊了一会儿天,倒让我心境彻底地平复了。温森请我做情妇的建议带给我的打击也消失了大半。实在地说,大部分打击来自于我搂住温森的那只手,是搂,居然不是推!

我有种背叛了哲林的感觉,尽管他早已离开,而我却还没有在心理上释放自己。我始终觉得自己的名字前面有个前缀,于哲林的叶静飞。而那只搂住温森的手,在我看来是多么的罪恶,一个意志薄弱、禁不得诱惑的女人。我陷入对自责与愠怒之中,所以临睡前又狠狠地咒骂了自己一顿,发誓下次再遇到这样的事情,一定要将温森推开,必要时候要拿出革命英雄刘胡兰与敌人做斗争的凛然正气。刚结束自我批评,洁西丝的电话来了,我想起她跟温森的窃窃私语,觉得身上一下子长出无数的刺,语气也变得苛刻起来:“洁西丝,卖了我,你有什么好处?”洁西丝似乎一早预料到了,一点也不意外,说:“飞飞,我是为你好,温森与他老婆目前已经分居了,说不定哪天就会分手。”我嗤笑。“那关我p事。”洁西丝不悦地说:“我不喜欢你这么笑。”我反唇相讥:“我也不喜欢你告诉别人我的私事。”她提高声音说:“他已经走了三年多了,你为什么不明白?你还要等多久?三十年?”她顿了顿,用坚定的口气说:“听着,叶静飞,于哲林他不要你了,他永远不会再回来了。”

我的心里一阵尖锐的疼痛,怒气勃发,也大声地说:“听着,洁西丝,潘中华不要你了,他要结婚了。”于是我们两个同时挂断电话。趴在床底假寐的奔奔惊的挺直上身,竖起耳朵。我将自己的脸埋进枕头里,双手紧紧地攥着床单。我并没有哭,只是说不出来的愤怒。

洁西丝怎么可以!三年以来,我的心里一直藏着一个小小的期盼,想象着有天他回来,一脸浅笑地说:“我想看看那个想用牛屎堵住我嘴巴的小姑娘怎么样了?”洁西丝怎么可以戳破我心里美美的肥皂泡!奔奔跳上床,用毛茸茸的身子蹭着我,用舌头舔舔我的脸。我抬起头把脑袋埋进它的脖子,它很安静地让我抱着,直到我平静下来。然后我翻了个身平躺在床上,奔奔趴在我身侧,安静地看着我。我疲倦地笑了,十分地疲倦,不明白自己为何对洁西丝发那么大的火。她说的都是事实,哲林,他不会再回到我身边了,他永远不要我了。不论我如何伤心,不论我如何逃避事实,哲林他不会再回到我身边了,而且他永远不再属于我了。我躺了很久,平静地,睁着眼睛,泪水从眼角流了下来。哲林再也不是我的哲林。“…我们曾经的欢笑,曾经的拥抱,曾经的亲吻都烟消云散了吗?还记得那次风起,你微笑着握住我的手。你的手是如此的温暖而厚实,现在是否已经握着别人?如果可以,请你静静聆听,每次风起时的呜咽哨音,每一次的幽幽回声○3。那是我,那是我…” 注○3:echo是希腊神话里的仙女,因为恋爱美少年那咯索斯不遂而形消体灭,化为山谷中的回声。英文回声(echo)就源于此。

暮春的最后喧嚣(上)

第二天起床,我有点头晕脑胀,眼睛也微微红肿。漂漂笑嘻嘻地看着我说:“女人呀,你的名字叫眼泪。”“行了,洒脱的漂漂小姐。”我白她一眼,拉开凳子坐下吃早餐。说心里话,我挺羡慕漂漂的洒脱。在我未遇哲林之前,也是这般的无心无肺。但我的没心没肺是未经人世的,经不起考验,而漂漂对情爱却是天生的没心没肺。她不是没有谈过恋爱,大学时候也花前月下过,至今还有位海外求学的大学同学每隔一天一封EMAIL。那男生的照片我也看过,十分阳光,据说大学时候是篮球前锋。我问她怎么不动心?她说,隔着一个太平洋,动心了难道要游泳过去?其实以她的专业申请出国很容易,可是她一直没有走,我也不敢问。我怕问出的答案如同我心中所想,那是我所不能承受之重呀。她没有提过大学的那段恋爱,有时候我问起,她就搔搔脑袋说,唉,就那么一回事,都快不记得了。我问她分手时候伤心吗?她想了想说,就一天,第二天就缓过劲了。我彻底无语,如此强大的复原力。她笑嘻嘻地说:“会让你伤心的男人绝对不是爱你的男人,所以我不会为不爱我的男人流泪。”

我当时很怀疑她这句话的真假,因为很多女人说这句话不过是唱高调。可是漂漂是真的,至少跟我同居以来,从来没有见过她为哪个男人掉过眼泪。尽管她经常失恋。只要一失恋,她就会拉着我到处去吃好喝好,还说:“我失恋了,你得请我吃饭。”她失恋时,胃口总是特别好,一个能顶两个。我想起我失恋时,成天躺在床上哼唧着,连口粥都喝不下。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可真是大呀。在我与漂漂同居的前两年时间里,她大概平均三个月失恋一次,但我没见过她跟一个男人出去。终于有天,我忍不住问起来,她懒洋洋地说:“你不懂网恋吗?”“网恋能叫恋爱吗?”她反问我,网恋不叫恋爱吗?然后自嘲,IT从业者忙的只能在网上谈谈恋爱了。

我当时嗤之以鼻,说那你以后也在网上结婚好了。不料半年不到时候,各大网站纷纷推出网婚。这种时髦怎么可以少了漂漂,她很快地同一个男人一个女人举行了网婚,并且得意地说,在网上终于实现了蕾丝梦。后来,漂漂让我请吃饭的理由就变成:我离婚了。漂漂现在正对一个网络婴儿游戏入迷,也许不久的将来,我就会听到以下的话:我生了一个儿子,我的儿子长牙了,我的儿子夭折了…假如以上这番话,让大家误会漂漂十分好玩,那是我的错识。事实上,漂漂工作非常勤奋,她参加这些网络游戏,多半只是为了体验游戏特性与吸引点,从而改进我们网站的游戏内容。比如说我们的同性网婚,就做的比其他网站出色,吸引了现实生活中一批女同志者在我们网站宣誓相伴一生。

中午时候,洁西丝给我打电话了。她向我道歉,承认不该不经我允许,把我个人情况告诉温森。最后,她还是强调了一句,这一切都是为了我好。我接受她的道歉,并对昨晚自己发怒表示歉意。洁西丝很夸张地笑,说没有听出我昨晚发怒了。有时候,她也是极善解人意的。

我们闲扯了一会儿,然后她闷闷不乐地说:“潘中华这混蛋还真要结婚了。”

我顿时想起,潘中华的婚礼就在后天了。“飞飞,我今天可以见见我的未婚夫吗?”我很直接地告诉她,在裴永俊的眼里,只有他青梅竹马的桃子是女人,而我们这群女人都是发育不良的怪物。洁西丝扑哧一声笑了,说:“听起来蛮有挑战性的。”我狠狠地骂了她一句说:“色鬼。”“去。”洁西丝说,“我想和他聊聊天而已,了解一下双方的情况,否则后天一起出席婚礼怎么扮亲热呀?”她说的颇有道理,于是我让她来接裴永俊出去聊聊。之前,我就告诉过裴永俊,要帮我朋友一个忙,作为男伴出席婚礼。他开始有点犹豫,但我一再地说,是朋友之间的忙,于是他就同意了。他的性格很纯朴,信奉中国传统的义气,为朋友可以两胁插刀,何况只是扮作男伴。

我叮咛了洁西丝几句,比如说不要泄露他的真实身份,比如说要准时把他送回来。洁西丝大笑,说:“飞飞,你可真象个叨唠的妈妈,家里有儿初长成。”我哭笑不得。洁西丝冲我得意地挥挥手,红色敞篷车象一颗红色的子弹疾飞而去。我去了公司,何兰递给我几份拍写真集的报价表。我与漂漂商量一番,考虑到一个保密的问题,决定选择一个独立拍摄工作室。通过校友关系,我找到一个高中同学的朋友,一个独立摄影师。

我跟漂漂去他的工作室看了看,又看了看他历年的作品,然后交了定金,日期定在潘中华婚礼的第二天。这一天都在确定炒作步骤与细节,时间很快地滑过了。晚上,我与漂漂决定找个地方好好地吃一顿,自从裴永俊住进来,我与漂漂的私人空间少之又少,感觉就象一对老夫老妻里插进一个第三者。难得有这么一天,可以重温两人世界。

我们步行到住宅区外面大街上的湘菜馆,带着奔奔。这家菜馆环境优雅,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带宠物。奔奔被人遗弃过,留下了心理阴影,每次出了住宅区都会绕着我膝走,并且总是带着几分警惕地看着我。有时候想,我跟它是何其相似。或许正是因为这点,当年我在大街上一眼看到了它。

菜上来,酒也上来了。我举起酒杯,说:“干杯,为我…”一时间想不起庆祝主题了,这几年我们庆祝过很多,比如说裁员、办公室搬迁、漂漂失恋…漂漂举起酒杯,接着说:“为我们网站连续三天每天在线人数突破4000。”

从3000到4000是个质的突破,我难以置信地看着她。她得意地扬扬眉,但她的下一句话又令我气馁了。她告诉我增加的那部分人数,有半数是冲着同城聊天区而来的。我无意于将我们的网站发展成为一个奸情勾搭平台,顿时变得闷闷不乐地起来。

但漂漂永远能够看到乐观的一面。在线人数增加总是好事,至于勾搭平台,我们不做,也有其他网站做。那何必将肥肉让与别人。何况这部分增加的人数,对我们下一步的热点炒作计划只有益处没有坏处。“飞飞,给裴永俊想个响亮一点的网名。”“毒药,英俊的男人对女人来就是毒药。”漂漂摇头。“狼?男人是狼,女人是羊。”漂漂皱眉。“女人真的是羊吗?”我想了想,又再想了想,找不到答案。因为身边的这帮女人,似乎没有一个象羊,理智的漂漂工作能力不逊于男人;洁西丝泡起帅哥来眉儿不皱,还经常飞掉男人;至于方屏,男人对她来说就是利用的。话题就此扯开,我们讨论起炒作的节奏。要将一件事情或是一个人炒热,最重要一点就是要引起纷争。所以我们设定裴永俊的身份为高级白领,有一点花心但也有一点纯真,比如现在的猎艳生涯并不妨碍他对初恋女友的怀念。在这个身份前提下,他要有点骄傲、有点自恋、有点奢侈、有点自以为是…网友们最不乏的是好奇心。文字与图片的结合,似乎真实的事情的描述,理所当然地会引来网民们好奇的窥私。他的奢侈将引起一部仇富心理人的憎恶、他的英俊将引来一群花痴的追捧,他的虚拟猎艳生涯将满足一部分的意淫心理…当各色网民汇集以后,会形成挺方、反方、中间派,而我们网站要起的就是一个风箱作用,适时地煽风点火,让大家吵成一团。吵的越凶,事情就越热,整件事象一锅热水般波及整个互联网。节节升高的点击率与在线人数,就是我们的目的。当然一个热点事件是无法让网民们长久的停留,漂漂又提议了另外发布一个附助主题:女同性恋的真实生活。我认为这个主题作为陪衬太可惜了,完全可以做为一个后备独立主题爆炒。于是我另外提议弄个揭露娱乐圈,诸如,近距离看明星们。然后漂漂提到一个隐患,如果裴永俊如期成为热点事件,那么我们肯定会引来无数的黑客。他们会千方百计想通过裴永俊发表文章与图片的IP地址来揪出他的真实身份,如果让他们发现纯粹是我们网站的炒作,除了裴永俊的脸是真实的,其他一切都是假的,那我们网站名声会从此大臭。

漂漂这番话提醒了我,我想了想,说一旦裴永俊事件进入炒作程序,我会把他藏起来,不再让他抛头露面,直到炒作期过去。漂漂愣了愣,然后大笑。我也大笑。她举起酒杯说:“我们真下作。”我也举起杯,然后两人还是笑,笑的厉害,笑点连眼泪都呛出来。在这么优雅的环境里,我们的笑声很不合宜,客人们纷纷看着我们,用看着精神病的眼光。想起了五年前我与漂漂刚刚认识时,一起筹建这个网站,一起谈着我们的梦想。我们说,要将红粉伊人网站建成最好的女性网站——女人的心灵家园。起初我们也确实这么做。但现在我们的手段早已背离了最初的目的,为了增加在线人数、增加点击率,我们耍手段耍诡计、弄虚作假进行着恶心的炒作。我用纸巾擦掉眼泪,问:“漂漂,我们还有路退吗?”漂漂摇头,问我还记得小时候打的游戏吗?叫魂斗罗,有一种桥,人经过后,后面部分会自动爆炸。“我们走的就是这种桥。”我们只有走下去,走下去也许还有豁然开朗的一天。如果就此停住,那么我们只有坠入海里了。

漂漂的话让我们都很难过,于是不停地喝酒,不停地说话,说着过去将来,唯一没有提及的是现在。对于身处困境的人来说,现在总是乏味的,既没有过往的朦胧美感,也没有将来的灿烂展望。

我们一直喝到想吐,然后结账晃悠悠地往家里走。夜色深深,华灯如梦,暮春的夜晚温暖的恰如其分。一路上肚子晃荡晃荡作响,我们就相互取笑着。奔奔在前面跑的很欢,不时又兜回来,无奈地等着我们。迷迷糊糊中,我对漂漂说:“如果有天我失败了,漂漂你一定不要怪我。”

漂漂说:“怎么可能?我当然会怪你,我会向你追讨青春损失费的,还要泼你硫酸毁你容…”她兜着手,假装要泼硫酸。我笑着躲开,漂漂追我,奔奔不知道我们两个假装的,急的冲着漂漂直叫。二人一狗又闹成一团,后来我都不知道是怎么回到家的。

暮春的最后喧嚣(下)

潘中华结婚的那天,天气好的出奇。春将归未归,花开近荼靡。洁西丝一大早打电话给我,气急败坏地抱怨:“为什么不下场暴雨?”婚礼在潘中华关外的度假别墅——观澜高尔夫别墅举行,西式婚礼。为了避开中午的灼热阳光,婚礼在下午五点正举行,宾客们将在四点之前到达。我相信这个场合对裴永俊来说,并非是什么龙潭虎穴,应付自如应该不是难事,所以并没打算去。但洁西丝强烈地要求我去参加,并且给我安排好男伴。于是我就成了温森的女伴,小鸟依人般地挽着他的胳膊来到众人面前。当温森和那群男人热切地握手时,我带着一脸的假笑,成为洁西丝密友们小声嘀咕的话题。洁西丝和裴永俊来得比我们晚几分钟。他们的出场是众人的焦点,在场的各位基本上都是洁西丝和潘中华的故友,清楚他们恋情与婚姻的始末。他们都很好奇洁西丝将会以何种面目出现?依照她以前的表现,多半是一种凄凄艾艾的怨妇神色。或许还会有一场大闹婚礼的好戏,可以肯定有半数的人心里有过这种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