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和范思聪袁野在一块儿呢。”
她静了一会儿,陡然尖叫起来。
“嘘……聪明的女人,安静,你在公共场合呢,好在这个点儿机场里也没多少人。”
“我立刻就报警,报警!你逃不掉的!”
“我劝你不要。你冷静一下我们再说话吧。你了解我的,我既然接了这个电话,敢说出请你不要报警,就一定有无法拒绝的理由。不听你会后悔。”
我听见旁边有人问她怎么了,她先是沉默,然后开口说几句,具体的话听不清楚,然后她像是走到了另一处。
“你说。”
“这么多年来,我一直为这一天做着准备。钱,假证件,新身份。虽然我把作家这个身份扮演得很愉快,但如果必要,我会立刻完美地变成另一个人。你如果报警,那么现在的我就会消失。但我说过了,我挺喜欢现在自己的角色,而且报警多少会对我造成些麻烦,所以作为报复,我会来杀了你。下个月,或者下一年,或者十年,看我高兴。你得一直防备着,并且总有防备不过来的时候,你说对吗?”
“所以现在我有一个对我们俩都挺合适的解决方案。一个游戏。你只管飞去喀什调查,照着原计划来,你有四天时间。如果你在那之前找到当年的案发现场,找到尸体,就去报警好了,这游戏算我输了,我就灰溜溜躲起来,再也不会来找你的麻烦,你可以好好地过以后的日子。如果我到喀什的时候,你还没有查到,那么我就要来杀你了。杀了你,我们这一车五人的失踪就成了无头案,而且你的嫌疑还是最大的,我可以从从容容转化新的身份,甚至我还可以想想法子保留现在的身份。你看,我们有各自必须赢的理由,这个游戏就成立了。记着要遵守游戏规则哟,第一,别想着通知警察守在喀什逮我,相信我,你报警,我一定有办法事先知道并逃脱;第二,别想着用留书之类的手段,好在你输了游戏之后有人来为你报仇,记得你是有家人的。”
“唔,什么声音,是你的牙齿在打颤吗?真对不起,我们走到了这步田地。相信我,我也不想的。但事情来的时候,我们各自都只能选择勇敢面对,对吗。”
“我接受。”电话那头说。
“但是我的信息太少,让这游戏不太公平。我是赌上命的,而你随时可以抽身而退。你告诉我具体的时间。”
我笑了,感觉肾上腺素开始分泌。
“1999年7月18日。”我说。
“具体的地点,再给点提示吧。”
“别太得寸进尺了,你本来可是只知道个大概的时间和地点,就这么往喀什去了呢。不过,谁让我喜欢你。记着,小径分岔之处。希望你能赢,真心的。”
第十章 在喀什
和往常一样,一车四人。只是今夜换我来开车。
把袁野拾回来的时候,血已经流干,红了一洼沙子。沙漠里血干得快,风一起,血沙子飞走的飞走,埋起的埋起,用不了多久,就没了痕迹。
我赶时间,车开得飞快。五点差十分的时候,已经把塔中甩在后面七十公里,刹车,减速,拐弯下公路。
车的性能不错,没陷住。我往沙漠里开了半个多小时,大概深入了三十公里的样子,在一座大沙丘前停下,拿车里的行军铲挖了个坑,把三具尸体连随身行李,都扔进去埋了。看天色要起大风,只消刮几个小时,这沙丘就会往尸体这儿移一些,现在薄薄的覆沙,就会变成几米或十几米深。这里本就是无人区,也许数十上百年,都不会有人发现尸体。
我顺着来时的车轱辘印回到了公路,六点半,天依然黑着,路上只有我一辆车,没被人瞧见。风已经起了,车轱辘印正在变淡。
车到民丰,我下去吃了早饭,走去两条街外的小旅舍睡觉。
睡足起身,太阳已经升到天空正中。我走去停车处,远远望了一眼,车已经没有了。离开时我把钥匙留在了车上,窗摇下来一半,果然有人领会了意思。就一般意义而言,我没在车里留下什么痕迹(总会有些毛发和皮肤碎屑),偷车人自会替我做好更换车牌和重新喷漆这些工作。
袁野的手机上依然在收到短信。我看了几条,忍不住帮他回了,那边颇有松了口气的感觉,更热络起来。我每隔几小时回一些,做出还在开车,只能用休息的时间回信的模样。甜言蜜语我已经好久没有说了,颇不习惯,效果很好。这将给日后警方的调查造成些麻烦,但我明白自己并非完全为此。这段古怪的关系一直维持到两天后,前因后果我都很了解,所以扮演得非常完美。其实有几次,我想回些恶毒语言,好将这段关系了断,终究没有下手。在和田的夜晚,她打电话过来,格外执着,铃一次次响,足有五六分钟,仿佛我不接就不罢休。这个老式手机在我手上五六十小时用下来,终于开始缺电报警,嘟嘟声夹在来电铃声里响了三四次,然后屏幕一下子灰暗下来。我把SIM卡拆下来掰断,取出电池砸碎手机,扔进垃圾箱。
送君千里,终须一别。
我一路西行,或路边搭车,或乘长途客车,只看心情。开始的时候颇悠然,有些徐徐而行的意思,但随着喀什越来越近,心里躁动不安。不是担忧我会输了这场游戏……顶多只有一丁点。人说近乡情怯,喀什不是我的故乡,却是我新生之处,旧日少年于地下焚尽,恶魔自血色中出。十二年来,我从未返回过喀什,那儿于我,就是阿格硫斯的足底,而今我要将其补完。
于是我加快了速度。
杀死三个人之后的第三天中午,我进入了喀什。比答应钟仪的早了一天。
克孜勒河就像一条临界线,我心脏的跳动在过河之后变得有点异常,时不时的会漏一拍,漏出一道巨大裂隙,从深渊里吸出些回忆来。就像黑油油肥沃的土被翻动了,自然会看见许多黑色或红色、硬壳或软体、长或短的虫子。
老头子和我坐在平板车上,突突着过了克孜勒河。他把我领上高台,领进那幢房子里。他给我指了间屋子,屋外……小径分岔之处。
这些画面盘旋着接踵而至,连成一串。它们原本就在,只是我从不翻动。往日我反复回忆的,是烛火闪动的地下,我拿着刀,血色怎样随之弥漫。回忆如刀,刻出一条条小径,它们相互交错,变成一座迷宫。
那是我五年中唯一记忆模糊之处。模糊不是因为缺失,反倒是太过强烈,以至于有种血色梦幻的感觉。我现在已经不知道,当年我出喀什,从震骇里醒转后初次回想时,脑子里是什么画面。这些年我写了太多小说,小说中的那些场景,多是比照那一片血写就。一遍又一遍,那一刻的回忆越来越厚,直到满溢出来,溢出一倍、两倍、三倍,仿佛有许多个我在那一刻同时杀着人,每个我杀人的方式都有细微的不同。或横砍,或竖劈,或精雕细琢……
离喀什拉罕宫越来越近了,十二年前的回忆越来越强烈,那不仅是画面,更是空气里无所不在的气味。然而在这些回忆里,没有她。她当然在,我知道,但在那些确切的画面里我没见着她,平板车上,我记得老头子坐在我后面,脚顶着我的腰,她呢;老头子指给我那扇雕花里积了厚厚一层灰的门,说你就住这儿,她呢。我记得她在,但记不得她到底在哪儿,这可真是古怪。生出这样的念头,我就情不自禁的去回想那片血色中的她,把老头子杀了之后,我说你这个亵渎了的污秽的女神,我来看看你肚子里是不是也是那么白那么纯尽。然后我一刀剁下去……了吗?
或是我终于没砍下去。我放了她吗?
又来了,又来了。关于她的生死问题,我总是搞不清楚。她如果生还,这些年怎不来找我?放下,我对自己说,别去想了,现在的重点,应该是钟仪。
远远的,我已经看见那高台。
我找了家饭馆坐下,打了个电话。电话是载我来喀什的司机给的,能联系上他的朋友——一个住在喀什拉汗宫的混子,平日里卖些假玉石,多半时间在四处闲逛或赌博。
摆下好酒好菜,尽管是间接的关系,这混子还是兴冲冲地来了。我的身份是个从库尔勒来喀什谋生活的汉人,想做导游,尤其是喀什拉汗宫的导游,需要熟悉地方有见识的朋友指点。
酒灌到酣处,我开始问喀什拉汗宫这几天的新鲜事情。他东拉西扯说了些不着边的话,但足够我判断出,喀什拉汗宫周边还没有被警察关注。喀什地区民族问题敏感,警察的一举一动有太多眼睛盯着,即使便衣布控也会被立刻认出来。
钟仪不敢报警本在我的意料中。我形容了她的样貌,问这两天有没有见过。他哈哈笑问是不是我的女人,我说还没有追上,他酒已经上头,也没脑子细问,连说见过,已经在喀什拉汗宫里从早到晚转了两天。
“漂亮!”他扒着我的肩膀,酒气熏鼻:“绝对漂亮。赶紧的……下次带出来喝酒。”
我再问更具体的情况,他却结结巴巴地劝酒,看模样随时要倒。
怕是再问不出什么东西了,我想。游客进喀什拉汗宫,是要买门票的,像钟仪这样显眼的漂亮女人,有很大机会被记住是几点进入,几点离开,甚至搭乘的交通工具是什么。
她在调查的同时,也把自己的痕迹留下了。她调查的越仔细,留下的痕迹就越多。我要抓到她,并不会花太大的力气。
眼前趴在桌子上的这位,已经不能给我更多帮助。我站起身,要出去结帐,他却猛抬起头,抓住我说:“对,你去找她,你把她带来吧。”
我拍拍他的手,要说些什么让他放开,却见他鬼祟地笑起来。
“我知道她住在哪儿哟。”
二十分钟后,我站在了那幢房子门前。
这儿不是旅舍也不是宾馆,喀什拉汗宫里的普普通通一民居。这两天,钟仪就没出过喀什拉汗宫。不错的主意,住旅店要留身份信息,如果我有一定的途径,就能知道她的住所。借住民居,就没有这个问题。但于我,这都没有区别。
喀什拉汗宫建在高崖上,经过千多年来维族人的居住,而今已经看不出王宫模样,和对崖上著名的高台民居,并没有区别。实际上,公元九世纪的喀什拉汗王朝规模不大,其王宫的规模和样式,与中原人的王宫概念全然不同,在今天看来,普通到尽乎简陋。王宫有一部分是在地下的,当地建筑本就有依地势建上下几层的传统,当年王宫构建时更是如此。但历年地震,地下部分已经堵塞坍塌,后人在上面重建,于是就渐渐绝了入地的通路。如果能够透视高崖,当能见到其中蜂窝煤般的构造,如地下迷宫,封存了许多秘密。
钟仪借住的这一家,在崖西侧边缘,看样子有三到四层。最顶上一层可以从高崖上进,而最底下一层,推门而出就直接是崖脚下的马路。
门关着。我抬头打量了一会儿,记下这幢房子的方位,从前面不远处的小路绕上高台。对游客来说上喀什拉罕宫需要买门票,但作为一片维族人生活区,另有许多私密小径可以往来。
崖上小路纵横交错,通常只是两米多宽。不熟悉的人,转了几转,就会失去方向感,走到死胡同去。
“看地上的砖,六角砖表示活路,长方砖表示死路。”这是十二年前老头子告诉我的。
我给钟仪的提示,是小径分岔之处。在地窖中时,我失口说出尸骨在喀什拉汗宫地底下。如果她还记得这节的话,就能猜到,这个提示,和尸骨所在地直接相关。实际上,小径分岔之处,有一个通向地下迷宫的入口。
不过,这儿处处都是小径分岔之地,所以我给钟仪的提示并无用处。非但如此,还有误导之嫌。生死之间,哪来的那么多客气,如果她真的深信不疑,只能说明她蠢。
这儿依旧没有变化。也许和十二年前比,这家多盖了一层,那家又搭了个过街楼,但并不改变什么,一样的穷人家的土墙,富人家的砖花,院子里的无花果树,大多数人家都敞着门欢迎客人,当然,今天更多的是欢迎客人进去买东西。
转了个弯走不多远,见到两扇敞开着的靛青色大门,这就是钟仪借住的那一家。从这儿看有两层,算算刚才走上来的高度,实际应该是四到五层。
我走进去,偏房的门开着,里面在卖玉石,有个客人在挑,主人懒懒盘着腿,并不怎么招呼。我径直入了主屋,顶是透光的,一长条拼起来的玻璃天窗,太阳照下来,落在盘旋而下的楼梯上,楼梯两旁,摆满了一盆盆植物。
里面冷冷清清,没有人迎我。这一层沿着围栏的房间是打通的,几个妇女在里面专心织毛毯子,一匹一匹织好的毯子挂在墙上,并无客人。我顺楼梯而下,根据经验,钟仪这样的客人不会被安排客居在最顶上一层,多半是在一层或两层的某个房间里。
下楼时我有种古怪的感觉,心跳忽地又缺了一拍,险些让我一脚踩空,似有似无的旧日画面又穿梭起来。我在楼梯上呆立了半晌,这才意识到,眼前的这片格局,和老头子的房子非常相似。
当然,原本这儿民居的格局都大同小异,比如楼梯样式来去就两三种,撞上相同的并不奇怪。但心中念头既起,就不禁生出了些别样想法。
所以我没有在二楼停留,直下一楼。
没错,真的是相同的格局。
一楼中庭是个很气派的厅,抬头可见十几米高的玻璃天窗,及被植物环绕的三层方型围栏。这里每一层的楼梯都是贴着边直直的一条,没有转折,二楼到一楼的楼梯有所不同,长度只有上几层的三分之二,下口在屋子北墙的中心线上,正对着大门。下了楼梯,是个宽大的平台,连着一楼的围栏,都比中央客厅高出四个踏步,像个半层。
我下到一楼平台,往前走几步,再下四个台阶,就是中庭客厅,往左或往右,各是比平台窄一半的回廊,通向这一层的房间。
老头子房子的一楼,也是这般模样。
这就是小径分岔之处!
小径分岔之处在室内,而非室外。任何一个走上高台,走进古喀什拉汗宫范围的人,看见每几十步一处的分岔小路,都会被误导,不可能想到真相。实际上,从逻辑上说,我以那样的方式杀了两个人,混身披血,当然需要一个场所沐浴更衣,才能从容离开啰。
但我没想到,钟仪借住的房子,恰好也是这样的格局。她能想到吗?我忽然有些后悔对她的提示了。
我往西侧楼梯背面走,这儿有一扇小矮门。既然大体格局一样,那么在相同位置也有这么一扇门就不令我意外。这是储藏室的位置,只不过老头子的储藏室打开矮门后,移开工具箱卷起破毛毯,就露出密道入口的盖子。现在这个储藏室里,是什么?
我继续往前走,停在一扇紧闭的门前。十二年前,老头把这间屋子指给我住,而今,钟仪该不会也住在这里吧。
这世界上的事情巧起来,有时不讲一点道理。
这幢屋子大多数的房门是敞开或虚掩着的,客人借住的房间,则一定在关着门的那几间之中。
当然钟仪不会在里面,现在是下午,她应该还在外面走街串巷,寻找小径分岔之处。我留在屋里等她,会是个好主意么,这样的锁,我只需要一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