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岳明坐在篝火边,看向神庙的角落,在那里,袁香儿歪着身体,舒舒服服地靠在一只巨大的银色狼妖的身上,手里有一搭没一搭地摸着一只金黄色的小狐狸,而面孔正朝着蹲在她面前的一只小山猫,仿佛正在同那只小猫说话交流一般。
“原来妖魔也并不像我们想象中那么凶恶恐怖,也是可以这般好好相处的。”仇岳明说道。
“啊,您,您是和我说话吗?”坐在他附近的周德运受宠诺惊,他一直很怕这位将军,而这一路这位顶着他娘子面貌的将军也没有给过他好脸色看。
“我在军中,一直接受的思想是妖魔即是我们人类的死敌,他们罪大恶极,见之必诛。如今看来,妖中也有善类,人中亦存暴徒。我对从前的行为有些动摇,不知道一味斩妖除魔是否还是正义。”
周德运缩着脖子往篝火里添柴,“正义不正义我是说不好,不过在下觉得,妖魔存在于这个世间,本来就先于我们人类。存在又不是他们的原罪,我们人类剿灭妖魔就剿灭妖魔,倒不必给自己扣什么正义的帽子。”
仇岳明抬起眼睛看他,“想不到周兄还有这般见地,倒是小觑了你。”
周德运笑着连连摆手,“不敢,不敢。我不过是因为打小生活安逸,妖魔之类对我来说就像是书中故事,没有什么切肤之痛。身在局外,才能这般说话罢了。”
第53章
袁香儿一行在落雪的季节里艰难走出这片山地丘陵, 地势开始变得平坦,道路两侧时常出现大片大片冬季荒芜了的田野,沿途的城镇也逐渐变得城坚池高,威严肃穆了起来。
这里是国家北面的屏障, 生活在草原上的游牧民族时常策马南下, 在边境上烧杀抢掠,引发大小规模不同的战争。
那些用以抵御外族而修筑的城墙,因为沾染过真正的硝烟和鲜血而显得厚重威严。锦绣宽袍的名流文士不见了踪迹, 人群中却时常出现披甲持锐的边防战士和面貌独特的异族商贾。
对北地的居民来说, 财狼虎豹一般的胡人比偶尔在传说中才出现的妖魔来得真实而可怕。
并州的雁门关是北方的重镇之一,只要出了这里,草原乃至沙漠就会逐渐出现在视野里。离他们的目的地, 大同府所辖的丰州, 也就不远了。
春节过去还不算太久, 街道上的年味还很足。袁香儿看见路边那些挂着糖霜的冰糖葫芦有些嘴馋,这里的冰糖葫芦口感独特,去核的山楂内填充了连绵细腻的红豆沙,或是香浓可口的芝麻糊,外表裹上糖稀,再厚厚地沾满一层干果, 吃起来酸甜适中,口齿余香。
袁香儿从卖冰糖葫芦的小贩手中接过一串红彤彤的糖葫芦,自己吃了一个,把余下的递给南河。
她鼓着腮帮, 眉眼弯弯,“我们分着吃一串。”
她知道南河嗜甜不喜酸味。只给他尝个味道。
南河果然只就着她的手吃了一个。
“我什么口味都吃,我要最大的那串。”化为人形的乌圆伸出手来,接过一串冰糖葫芦,嗷呜一口咬掉两个,含糊着说,“南哥要不要我也分你一个?”
南河转过头去,假装没听见。
袁香儿就站在插冰糖葫芦的帮子边上,一串接一串地往外递冰糖葫芦。
乌圆一串,三郎一串,仇岳明一串,周德运一串,随行的仆役伴当,人人有份。
卖冰糖葫芦的小贩心里很高兴,这对他来说就是难得的大客户了。容颜秀丽的小娘子正从他的手上一串串地接过糖葫芦,递给身后的人。
欺霜赛雪的纤纤玉手接过最后一串糖葫芦的竹签,递到了空无一人的地方,那串红彤彤的果实突然凭空不见。
小贩揉了揉眼睛,怀疑自己看错了。
那位小娘子已经笑盈盈地转过身,和他结算钱币。
一定是看错了吧,怎么可能突然消失了呢,小贩心里想着。
他并不知道在自己的身后,一直站着一个穿着长袍却顶着鲶鱼脑袋的妖魔。
那妖魔苍白的手臂接住了袁香儿递给他的糖葫芦,仔细看了半天,昂头张开大嘴,将整根糖葫芦连竹签一起丢进了嘴里,咔滋咔滋地吞下去了。
“有大风哦。”
在袁香儿一行人继续往前走的时候,身后突然传来一句声音。
“大风天,不宜出行。”那个鲶鱼头的妖魔说。
袁香儿转回头来,冲着他笑着挥挥手,“知道啦,谢谢你。”
因为听了这位鲶鱼精的劝告,大家没有继续赶路,在城镇内寻觅一间客栈住下。
午后果然平地卷黄沙,刮起了大风,沙尘迷人眼,行路艰难。
镇上的人们正在举行神游活动,将寺庙里的神像披上大红织锦抬出来,沿街游行。举世崇敬的三君圣像,信徒众多。一路锣鼓熏天,旗帜昭昭,沿途信众焚香祷告,跪拜祈福。
袁香儿从客栈二楼推开一点窗户,透过缝隙看着街道上的情形。
“人类那么怕妖精。”乌圆蹲在她肩头舔着爪子,梳理毛发中的沙粒。“神灵说白了其实也是妖精,为什么人类就不怕他们呢?”
“神灵也是妖精吗?”袁香儿还是第一次听见这种论调。
“不管怎么说都是一种强大的灵体,总不能算作是人类了吧?”
“或许是那些神灵的力量,到了人类不可企及的高度,所以人们对他便只剩下崇拜和敬畏了。”
轿子上金光闪闪的高大神像,低眉慈目,府视人间,烈烈红绸金锦,在黄沙中飞扬。沿途信众伏在道路两侧,风沙也阻不住他们顿首叩拜,祈求神灵庇佑。
袁香儿突然就想起在山林间,看见的那座破败了的山神庙。想起了那位肌肤苍白,失去自由的使徒。似乎看见了他被铁链锁拿,从神庙中拖出来,在人类的村落中游行的那一幕。
那些他曾经帮助过,爱护过的人类,在他现出原型,失去反抗的力量之后,对他露出憎恶的表情,唾骂着朝他身上丢去石头。
渡朔他应该已经对人类这种生物,彻底的失望了吧。
飓风刮得越来越大,漫天黄沙遮天蔽日,风声呼啸,摇动得客栈的门窗咯吱作响。
酒肆内汇聚着被风沙留住脚步的客商,来至天南地北的商人们推杯换盏,高谈阔论,交换着旅途中的消息见闻。更有胡姬舞娘穿行其间,轻歌漫舞,三弦琴悠扬,直教碌碌红尘中的旅人偷得浮生半日逍遥。
袁香儿等人坐在阁楼的雅间内,因为晚上住下不走,便开了几坛子的酒,并要了两桌当地特色菜肴。
“谁知道早上还好好的天气,竟然凭空起这样大的风沙。多亏有小先生神机妙算。若是这样的沙暴天气,走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荒原上,那可有苦头吃了。”周德运举杯在手,“来来来,我敬小先生一杯。”
他身边的仆役们连连点头,现在这些人都对这位小先生服气得不行。
袁香儿举杯对饮,这里的酒是米酒,甜丝丝的,入口绵柔,后劲却不小,喝得身体暖烘烘的。
“阿香,我也敬你一杯。”仇岳明起身端着酒杯,郑重地说道,“别的也就先不多说了。此行结果不论如何,先生的恩情在下铭记于心。”
袁香儿和他喝了一杯,笑盈盈地说,“朋友之间,就不用这样客气了。”
正喝得高兴,楼下大堂内酒徒们寒暄的声音传了上来,
“此番多亏了仇将军,否则老夫只怕没得性命同老兄弟相遇。”一位带着北地口音的男子大着嗓门说话,“若不是恰巧仇岳明将军在大同府内养伤。胡人这一次必将破关而入,大同府只怕早已是人间地狱,一座死城了。”
他的同伴回道:“仇将军真不愧将星临世,庇佑我关内万千生灵啊。”
仇岳明这三个字一出来,楼上一屋子的人登时竖起耳朵,向着中庭望下去。
其中以仇岳明本人最为紧张。
一路走来他看似沉稳,实着心中忐忑难安,既担心周娘子的魂魄确实在自己的身体中。她以一女子羸弱之魂魄,突然于狼虎之躯环绕的军帐中苏醒,会不会闹出什么不可收拾之事。又担心周娘子的魂魄根本没有和自己互换,而自己的身躯早已化为白骨,埋藏在黄土之下,世间再无他魂归之处。
这时候突然听见有人提起他的名讳,仇岳明心中猛然一抽,扶着阁楼的栏杆,伸头就冲楼下看去。
喝酒的是两位商贾打扮的老者,其一须发皆白,面有沧桑,喝了几口小酒,说到兴头上,不由说起过年之前自己在大同府经历的那场惊心动魄的战事。
那时胡人的铁蹄连破丰州,云内,东胜等地,引得驻守大同府的节度使领军前去救援。谁知胡人的军马一击即溃,节节败退,大同府守军立功心切,调集兵马,追击而去,却不知中了敌人调虎离山之计。一路敌军精锐就潜伏在云州附近,瞅准守军离开的时机,直扑兵力空虚的大同府城。
“那些胡人如同恶鬼一般,将大同府里三层外三层围得水泄不通,扬言要屠城三日,血洗大同府。”老者提起惊心动魄的恐怖回忆,嘴角的法令纹深深显现出来,“胡人你知道的吧,那些个家伙奸淫掳掠,比鬼魅还恐怖,一旦被他们入了城,全城的人也就都完了。”
他的伙伴唏嘘不已,举杯和他碰了一下,显然这些北地的居民都深受异族入侵之苦。
“那时举城哀嚎,人人惊惧无依。偌大的大同府只留有两千守备军士,而城外的敌军多达数万之众。城内领兵的知州大人还是一个文官,一时吓得抱着小妾躲在府衙里直哆嗦,囔囔着要上吊抹脖子。”老者叹了又叹,昂头喝光了杯中酒,一拍桌面站了起来,“多亏我神威将军仇岳明,恰巧因伤从丰州退回大同府疗养。这个时候仇将军他不顾自己的伤势,披甲持锐,振臂一呼,动员全城百姓,不论老弱还是女子,全部穿上铠甲,拿着旗帜站上城墙。”
他这里说得兴奋,周围喧闹之声渐小,在场的人都听住了。
老者满面红光,“那些塞外来的恶狼,以为大同府只得一座空城,突然见着城头旌旗昭昭,人影幢幢,鲜衣亮甲的将士站满了城墙,登时心下嘀咕,怀疑反中了我方的圈套。又见我**神,仇岳明将军威风凛凛登上城头,哪有一个不被吓得腿软的。只听我方城头擂起喧天战鼓,一时间城门大开,仇将军戴紫金红缨冠,穿团花素锦袍,着龙鳞傲霜甲,手持梨花点钢枪,领着两千兵马雄赳赳出得城来。那些胡虐胆战心惊,吓得抱头鼠窜,慌慌张张不战而败去也,哈哈哈。”
现场的百姓齐齐拍手叫好,固然老者的故事里有着不少夸张的成份存在,但此地的百姓都深恨入侵的蛮人,听这种故事,自然是敌方显得越无能,我方英雄越神勇,怎么更能扬我方赫赫声威怎么来。
老者看着这么多人捧场,说得越是口沫横飞,“老朽这般年纪,本来是披不动铠甲,拿不住铁枪的。只是当时于绝望之中,见得仇将军登高呼吁,一心为保我等家园,言辞恳切,四处奔忙,心里由不得热血沸腾,也跟着发了少年狂气。当时别说是我这样的老人,便是城里那些娇滴滴的小娘子们,一个个都站了出来,披上铠甲走上城墙充人数。总角小儿,也出得家门帮忙搬运军资,递送粮食。也亏得全城不论老幼,这般齐心协力,才将敌军吓得不战而退。”
人群中有人问道,“老汉,你说你当时在城内,也上过城墙,可否亲眼见到将军威仪?将军到底什么模样,性格如何?”
老者挺了挺胸膛,清了清喉咙,朝着四面抱拳,“老朽不才,倒也有些运道,在城墙之上,恰巧就被安排在将军不远处,有幸得见将军容颜。当真是威风凛凛,器宇不凡。更难得的是将军这般征战沙场之人,平日为人倒是谦逊有礼,和士兵们同吃同住,对我等老弱,更是十分体恤照顾,真真是个神仙下凡一般的人物。”
楼下掌声连连,为这位智勇双全的英雄鼓掌,楼上众人却面面相觑。
仇岳明一手反复紧握栏杆,素来持重沉稳的他有些慌了阵脚,心里是一阵惊一阵喜。
喜得是从这些人的话语来看,自己的身躯果然还好好地存活于这个世界。惊讶的是里面居住的这位临危不乱,铮铮铁骨之人却不知是何许人也。
要说对此行的结果最为挂心之人,还数仇岳明。他担心的是到了地头,发现情况并不似自己所想,那等于是刚刚给他希望之后,又重新将他推入深渊。如果不能回到身躯之内,除非周德运愿意,否则从律法的角度来看他甚至摆脱不了周夫人这个身份。
到时候对他来说,一死了之反而是最好的结局。他每每想到自己再回不军营,一心报国的热血无处倾注。却有可能被关押在后院,为某个男人传宗接代,不免寒毛耸立。
仇岳明几经斟酌,开口问袁香儿道,“不知能否为此行占上一卦?”
袁香儿喝了几杯酒,有些上头,又见仇岳明的忧心忡忡,便从怀里取出三枚金钱,
“那就占一卦试试,不过我与占筮一道所学有限,不一定做得准数。”
她将金钱合在掌心,双手合十,默诵祷言。心中灵犀一转,将三枚金晃晃的钱币在桌面上一排撒下。如此数次,得出一个水天需卦。
“怎么样?”仇岳明急切问到。
袁香儿推演片刻,“从卦象来看,险在前,刚健而不限,义不困穷,利涉大川,往有功也。意思是虽然前途有些艰险,但因为您性格刚健,持走正道,终究不至于穷途末路,会有好的结果的。”
仇岳明长长吁出一口气,脸上终于露出一点笑容来。
周德运连忙道:“小先生也为我占一卦?”
他的伴当凑趣地说,“员外问得是同一件事,这位既已得了好卦,员外自然更是能够心想事成。”
袁香儿的师父余摇十分擅长占筮之术,连她自己这个徒弟都是师父某日一卦占出来的,她也一直对此道心向往之,只可惜自己一直不太善于此道,今日一试之下,觉得手感比往日顺遂,便起了第二卦。
“怎么样,怎么样?想必娘子见到我去接她一定很高兴。”周德运搓着手兴奋道。
窗外呼呼响着风声,袁香儿看了半天卦象,又抬起头看他,面色有些古怪,吞吞吐吐道,“天风姤,天下有风,女壮,柔遇刚也,勿用取女……”
看见周德运的脸色已经垮了下来,她把后面一句“不可与长也”咽了回去。
周德运这个人,从袁香儿的角度来看,是这个时代富贵人家常见的典型渣男一枚,好逸恶劳,没担当,大男子主义,不太尊重女性。
但结伴走了这么久,彼此之间已经十分熟悉,周德运作为朋友来交往还是很不错的,性格温和,为人大方,爱好广博。
袁香儿有些不太忍心看着他整个人萎靡了的模样,也不希望他这么满怀希望,路途迢迢到头来却得不到一个好结果,不由安慰他道,
“我这个占筮之术学得很不地道,十卦倒有□□卦不准,做不得数。何况,这个卦里还有个水火未济的变卦,意味着事情还有无限可能。倒不必提前多虑。”
化为人形坐在桌边吃饭的乌圆抬头问道,“什么是水火未济?”
胡三郎插了一句,“这是人类八卦的卦象之一。未济的卦词说得是小狐狸快要过河了,却湿了尾巴,有阴阳混乱,事未成之像,但又留有无限变数。”
袁香儿十分惊奇:“你居然懂得这个?”
“嗯,先前跟在阿青姐姐身边,她很喜欢推演占卦,我也听了不少。但阿青姐姐总说她虽然善于此道,但自己最为关心之事,却永远占不出来。”
袁香儿低头将三枚金钱收了起来,这个卦象她看得不太透彻。不由心中感叹,要是师父在的话,一定能清楚得知道事情的走向,不像自己这般含糊不清,算了和没算一样。
原来在大道的旅途中,走得越远,才越发现自己所学远远不足。
乌圆伸了一只胳膊揽住周德运的肩头,安慰那个一路给他供奉美食的人类,“放心吧,我们这么些人都过去了,不论是谁拦着不放,我们就是抢也能将你家娘子抢回来的。”
“别都一个个都丧气着脸,都还没走到地头呢,说不准的事。”三郎转身化为一妙龄少女,“不如我唱曲子给你们听。”
她下楼找胡姬借了一把三弦琴,起调纶音,清了清嗓子,唱起一曲时下流行的歌谣,
“古戍苍苍烽火寒,大荒沉沉飞雪白。先拂商弦后角羽,四郊秋叶惊摵摵。世间谁人通神明,深山窃听来妖精……”
他低眉浅笑,信手拨弦,琴技倒也未必如何圆熟,却自有一种天真浪漫,随性洒脱之意。
少女纤细的脚踝上系着一串银铃,边弹边唱,载歌载舞,歌喉悠悠,铃声清越。模糊了性别界限的容颜,山中精魅,鬼神之音,在这边塞风沙中,遥遥散漫。
胡姬闻之起胡璇之舞,游子听得落思乡之泪。
曲终一划,罗裙已旋到袁香儿脚边,美丽的少女双手伏在袁香儿膝头,一剪秋瞳脉脉望着袁香儿,“阿香我跳得好不好?”
“好!曲艺双绝,世所罕见。”袁香儿不吝赞美之辞藻。
“那阿香我们也喝一杯。”青葱玉手倒满两杯清酒,正要笑吟吟地递上前去,少女突然觉得一阵头皮发麻,一股冰凉的寒意从脊椎爬上来,仿佛在一瞬间将他丢进了万年冰窟。他甚至不用回头,都能知道背后一双森冷的目光落在了他的身上,带着大妖所特有的恐怖威压。
“抱,抱歉。我只是习惯了。”胡三郎一哆嗦,瞬间变回人畜无害的小男孩,刷一下收回酒杯,“我突然想起,我还没有成年,不太能喝酒。”
他抱着胡琴,夹着尾巴,迅速溜下楼还琴去了。
“哈哈哈,叫你妄想勾搭阿香,占据我的宠爱。”乌圆哈哈大笑,“不过酒有什么好喝的,我爹说了没成年之前不让我喝那个。”
袁香儿想起自己好像还没和南河喝过酒。于是倒上两杯酒,转头看南河。
“小南你能喝吗?我们俩喝一杯?
小南既然已经到了离骸期,就是介于成年和未成年之间的狼了,小喝几杯应该可以的吧?
身边的人伸过手来,接过她的酒杯,和她轻轻的砰了一下杯。
“能。”
一个声音在袁香儿的脑海中响起。很奇怪的是,这个声音莫名带着股刺鼻的酸味。
声音为什么会带上味道呢,袁香儿不太理解地想着。
作者有话要说: 出自唐代李颀的《听董大弹胡笳声兼寄语弄房给事》
另:本文所有卦词都改自易经
第54章
寒冬腊月,屋外北风呼啸, 天昏地暗。
这个时候能待在安稳的屋子内, 和几个朋友围着红泥小火炉,喝酒聊天, 就显得分外温暖舒适。
袁香儿和周德运等人说着话, 刚刚转过头来, 就看见身边的南河慢慢放下手中的酒杯,眨了眨眼,突然嘭一声化为一只银白色的天狼趴在了桌子上,正软绵绵地往下滑。
“啊, 这才几杯,小南就醉了?”
袁香儿急忙一把捞住了他, 不好意思地冲其他人笑笑, “你们自便, 我先带他回屋休息。”
周德运一行人眼看着南河大变活狼,都给唬了一跳,好在这一路结伴走来,总也算见过几次, 适应了不少, 还能稳得住自己,不再像最初那样惊惧万分。
南河酒醉之后变化的狼形是他的本体,已经接近成年的大小,抱起来有些沉重。
袁香儿把他的脑袋搁在自己肩头,抱着这好大的一只毛茸茸穿过密集的人群, 往客栈后院的厢房走去。
沿途来来往往不少住宿的客人好奇地看着她,甚至更有拦下询问几句。
南河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
人类的这种饮料喝起来的时候甜丝丝的没什么感觉,他也不过喝了几杯,不知道为什么几杯轻飘飘的酒水下肚,心脏就开始怦怦地越跳越迅速,全身的血管在跟着一下一下地搏动,头上的屋顶开始旋转,脚下的大地也在旋转,自己的整个脑袋迷糊一片无法思考。
他感到一双熟悉的手将自己抱了起来,抱在令他安心的温暖怀抱中,摇摇晃晃地走在路上。那人伸手轻轻顺着他的脊背,柔声安抚他,“没事啊,你只是醉了,这就抱你回去休息。”
这条路上吵闹得很,不停响起一些奇怪的对话声。
“哎呀,妹妹,你这只狗子的毛色可真漂亮,让姐姐我摸一下行吗?”
“不可以。”抱着他的人伸手挡住了伸向他的爪子。
“咦,小娘子你这只狗子的毛色真是罕见,是番邦来的品种吧?在下十分心仪,不知可否转卖?价钱都好说。”
“抱歉,不卖的。”抱着他的人说。
各种杂音充斥在耳边,人类的歌舞声,喝酒声,脚步声……
南河却觉得前所未有的安心,他晕乎乎地靠在那个暖和的怀抱中,几乎希望那轻轻摇晃的脚步可以就这样一直地走下去。
袁香儿进到屋内,把喝醉的南河放在床上。那只小狼迅速地蜷成了一团,他面上一片潮红,口里不停吐着热气,显然很不舒服。但他也只是把耳朵紧紧别在脑后,两小撮的眉头拧在一起,安安静静趴着不动,没有任何捣乱的行为。
袁香儿打来热水,给他擦了擦滚烫的脸和四肢,歪在他的身边安抚地摸他的脑袋和脊背。
“难不难受?要不要喝点水?不会喝酒干嘛还逞强说自己会喝?”
南河就把脑袋拱了过来,将下巴蹭到了那只暖和的手上。袁香儿顺手摸他的脸颊,挠他的下巴。
然后她看见手底下那只已经不小的小狼,翻了个身,把自己白绒绒的肚皮翻了出来,四肢耷拉着,一副求抚摸的样子。
成年的天狼后背是渐变的银色毛发,滑顺飘逸。但肚子那一片却还是细细软软的白色绒毛。
袁香儿眼睛一下就亮了,她搓了搓手,小心地顺着毛发细腻的脖颈往下摸,那一片的毛发软得不行,带着腹部肌肤温热的手感,加上那百依百顺耷拉着的四肢,让她这个毛绒控打从心底涌起一股满足地酥畅感。
真的好幸福啊,小南现在连肚皮都肯让我摸了,喝点小酒就软成这样,看来可以经常喂他喝那么点。袁香儿暗搓搓地想着。
手底下绵软的手感不知道什么时候变了,变成了滑腻而富有弹性的肌肤。
袁香儿呆了一呆,那里是如玉石一般富有光泽的皮肤,以及线条流畅精实的肌肉。
她条件反射地收手,但一只有力的手掌伸过来抓住了她的手腕,不让她后退。
袁香儿的呼吸顿住了,她觉得至少应该伸手将那人搭在腰间唯一的一块银色皮裘提上来一点。但那个男人已经撑着光洁的胳膊抬起了他漂亮的身躯来。
袁香儿不知道从身边爬起的这位算是妖精还是男人,那平日里冷清的面容染着霞色,妩媚风流;桃花眼里含着秋水,眉目生春;薄薄的双唇沾了胭脂,潋滟有光。
那人撑起上半身,将胳膊撑在她头侧,垂下头看着袁香儿,微卷的银发带着星辉轻轻垂落在她的肩头。那琥珀色的双眸似乎蒙了一层水雾,纤细的睫毛低垂,藏着无数欲说还休的情思。
袁香儿咽了咽口水,错开目光,可是那视线要落在哪里呢?
下面是滚动着的喉结,光洁而肌肉紧实的肩头,带出精致线条的诱人锁骨,再往下她已经不敢再看。
“我……”一个声音在袁香儿的脑海中响起,“我既不会唱歌,也不会跳舞,也做不到像乌圆那样讨喜。”
那声音听起来心酸又难过,袁香儿不忍心让他这样难过,伸手摸了摸他发烫的面庞,
“小南,你喝醉了。别胡说,我要你唱歌跳舞干嘛?”
“我没有家人,也没有领地,只有我孤零零的一个。能给你的,也只有我自已而已……”
那声音渐渐低沉,说话的人终于醉倒在她的枕边。
袁香儿愣愣捻起耷拉在肩头的一缕银色的长发,她听见了自己心里有着冰雪消融的声音,那一下比一下跳得更快的心脏,让她突然明白了自己对南河或许不仅限于宠爱和喜欢,更有一些抑制不住的情绪在暗地里滋长。
这可让我拿你怎么办?你这副模样,叫谁能忍得住。
袁香儿叹了一口气,拾起银色的皮裘,盖住了沉睡中的男人。
出了雁门关之后,土地变得贫瘠,人烟也逐渐稀少。
有时候沿着连绵不绝的草原走上很久,才会遇到一队结伴行走的商人。
“你们这么几个人是不行的,前面不仅有可能会有凶神恶煞的胡人抢掠,有时候还会出现妖魔。”有些好心的商人劝谏道。
这里已经是国家的边缘地带,时常出现骑着马匹呼啸而来呼啸而去的胡人,冲进村子肆意抢掠一番。他们和那些祸乱人间的妖魔,在这个地方都不受到管束。
沿途偶尔能看到路边倒着已经风化多时的骸骨。
当他们途经一个僻静的小村落,更是发现整个村子的人已经被不知道哪里来的强盗屠杀殆尽,抢掠焚烧过后的灰黑破败的屋子,遍地白骨嶙峋的尸首,一具小小的尸首远远挂在村口的树梢,围绕着嗡嗡作响的蝇虫,吓得周德运浑身打着哆嗦,用袖子挡住了眼睛,埋在马车里一眼不敢看向外面。
“为什么连幼崽都不放过?”南河看着这个一路死寂的灰色村庄,“即便是我们妖族之间的战斗,夺取的也不过是生存所需。绝不会肆意屠尽对方全族,连巢穴里的幼崽都不放过。”
“大概我们人类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吧。”常年浸泡在沙场的仇岳明回复他,“我们有时候看上去很惧怕死亡。但却无时无刻不进行着毫无意义的杀戮。肆无忌惮地大量杀死自己的同族,即便我是军人,有时候我也不明白这是为了什么。”
“没有理由的吗?比如我们天狼族夺取猎物,是为了饱腹或者成长所必须的灵气。即便是敌人,也很少会在不必要的时候浪费对方的生命。生命对我们来说是很值得敬畏的一种东西。”
“都是一些十分可笑的理由,为了那些莫名其妙的东西,人类甚至可以大量地杀死自己的同胞,连老弱妇孺都不放过。”袁香儿远远看着那些尸体,心情也觉得十分恶劣。
在她的视线中,几只巨大的黑色鳐鱼从那破败的村落间飞起,在空中摇动着巨大的尾巴,遥遥向着西北方向游动而去。
那是死灵汇聚而生的魔物,这种魔物一旦多了,容易滋生邪魔恶灵,昭示着这片区域正不断发生着杀戮和大面积生灵的死亡。
从这里向前走了没多久,路边坐着一位抱着孩子乞讨的妇人,她低垂着头脸,面上蒙着面纱,身前放着一块缺了口的陶碗,但凡有人经过,就在碗边敲一下,发出叮当的乞讨声。
走在队伍前方探路的仇岳明看着她怀里小小的婴儿可怜,便摸出一块银锭,从马背上抛向她的碗中。
那妇人抬起脸,浓密的额发下竟有一双妩媚动人的眼睛,她用那幽暗的双眸看向着仇岳明,伸出手来接那锭银子,口中温柔地说,“多谢夫人赏赐,还请夫人可怜可怜奴家,再多赏一些。”
仇岳明被那暗华流转的眼眸看了一眼,只觉脑海中嗡了一声,迷迷糊糊就跳下马来,向着那个妇人走去。
正在神情恍惚之际,一只手臂从他身后伸过来,将他猛得向后一拉。
仇岳明连着踉跄了几步,立刻清醒过来,吓出了一背冷汗,
乌圆已经化身金靴少年出现,在他被迷惑之前及时推开了他。
“收起你的把戏吧,我看得一清二楚。”乌圆对那个女子说到。
那女子将怀中的小孩往地上一放,红色的沙巾飞扬,脑后浓长的发辫化为了一只蝎子的尾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