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羽无可奈何地揉了揉眉心:“姚小同,你怎么一点都没变。”

“是啊,”姚小同笑嘻嘻地接过话,不羞不臊地说,“我依然爱你。”

连羽被她噎住,顿了顿才继续说完:“……依然自以为是、理所当然地打扰别人的生活。”

姚小同愣住,过了三秒,又换上那副厚脸皮的嘴脸:“那是别人,不是你对吧?”

“不,”连羽朝电梯走去,漠然地与她擦肩而过,“我也很讨厌。”

连羽是去工作室取他下一个需要修补的文物。一个裂开的清朝瓷碗,从缠枝秋葵的中央断开,就算是碎掉,也有一种美。

连羽工作的时候喜欢一个人待在家里,要保持绝对的安静,一丁点的吵闹都不行。通常来说,都是顾客将东西送到工作室,他再取回家,他不想让太多人知道他住的地方。他的助理有一次开玩笑,说他过的是与世隔绝的生活。其实真的有那么一点意思,他并不讨厌这个世界,但是也无法热爱它。

这天,连羽在工作室待了很久。期间许念给他打了一通电话:“晚饭有安排吗?”

连羽顿了顿:“有。”

其实并没有。那天下午,连羽就一直待在工作室里发呆,也不愿意参加同事们的聚餐,也不想回家。等到天黑下来,他才不得不回去。连羽一个干净利落的倒车,将车稳稳当当停进车库,车灯照在对面的墙上,他趴在方向盘上,电台在放一首老歌,王菲的《红豆》,“有时候,有时候,我会相信一切有尽头,相聚离开,都有时候,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

连羽皱着眉头,恍惚地想起来,这是姚小同最喜欢的曲子。那时候她总是坐在他的自行车后座上,一边荡着腿一边轻轻地哼:“可能在我左右,你才追求,孤独的自由……”

连羽关了电台,揉揉太阳穴,强迫自己停止胡思乱想,拔掉车钥匙回家。关门的时候,鬼使神差地,他回头望了一眼对面的防盗门,明亮的灯光下,屋门紧闭。

门铃响起来的时候,连羽正好洗完澡,拿着浴巾在擦头发。“叮咚——叮咚——”他停下手中的动作,看着紧闭的防盗门,猜到了来人是谁。连羽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可是门铃声一直没停,他不得不走上去,给姚小同开门。

果然,门外他的新邻居正端着一碗刚刚煲好的汤笑得一脸谄媚:“快尝尝,我第一次做呢。”

“姚小同!”连羽冷冷地瞪着她。

姚小同一副浑然没听到他的警告的样子:“快点端一下,我端不动了,要掉下去了,快点快点,好烫好烫。”

连羽只得伸手接住她手中的瓷锅。只见姚小同狡黠一笑,大功告成般拍了拍手,伸了个懒腰:“哎呀,这下你可要端好了,我走了。”然后一溜烟跑回对面屋子将门砰的一声关上,留连羽一个人站在原地,哭笑不得。

连羽莫名其妙地盯着手中热气腾腾的鸡汤,瓷锅也隔不了热,手柄很烫,他只能回屋走到厨房里先将汤放下。

连羽抬了抬手正准备将汤倒掉,最上面铺了一层金灿灿的油,鸡汤的香味随着他的动作若有若无地散出来。连羽不知为何突然停下来,叹了口气,又将瓷锅重新端回桌子上,拿起勺子一口一口喝起来。

暖橘色的吊灯从头顶落下光线,照得一室清冷,只听见汤匙轻轻的声音。

连羽觉得有点像是在做梦,昨天,昨天的昨天,昨天以前的几百上千个夜晚,他都是一个人,和着夜色自顾自地工作,从来也没有想过什么孤单落寞一类的词语。

这种表面的平静,姚小同只用了一碗鸡汤就打破了。

味道倒是不差,连羽想。换成别人可能还不知道,但是他连羽是最清楚不过的了,姚小同是真的含着金钥匙出生,十指不沾阳春水,笨手笨脚的,能做出这样一锅像样的鸡汤,大概是真的下了功夫。

连羽含着口中的汤,一时觉得有点盛情难却。她真是,一点都没变。头发上的水还未干,有水珠顺着连羽的发丝,经过他修长的脖子,慢慢滑下,晶莹剔透。

而他的对面,北京城的高楼大厦灯光璀璨,映得黑夜都成了白昼。这样大的城市,这么多人,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生活着,忘记过往,不知今夕是何年。夜夜不眠。

3.

姚小同就这样在连羽的对面住了下来。

这个公寓的位置和她的工作室南辕北辙,每天天还没亮就要爬起来开车上班,好在姚小同甘之如饴,而且孙大年从来不打她的卡。

没活干的时候,姚小同就和孙大年两个人在工作室嗑瓜子,看偶像剧。孙大年是设计专业出身,接活其实很挑,他的梦想是一年策划一场婚礼,一场梦中的婚礼。

“那剩下的时间呢?”姚小同问他。

“养我的多肉啊。”

“你无聊不无聊?每天就对着你的多肉拍照。”

“你懂什么,”孙大年苦口婆心劝她,“生活多美好,不要沉迷爱情。”

而姚小同带给他的关于庄蝶婚礼的真相,让他差点用剪刀将他的多肉剪成两半。

“什么?没有新郎?”

“她说的,”姚小同吞了吞口水,“她的爱情,一生一次,一次一生,所以要一场盛大的葬礼。”

一场告白,一场告别。

孙大年沉默半晌:“我突然觉得你们两个,还真有那么一点像。”

“她也这么说,”姚小同翻了个白眼,“脸皮真是够厚。”

孙大年将设计稿从电脑里调出来,重新看了一遍,忽然笑起来:“我发现一件有意思的事。”

“什么?”

“我本来以为,少一个新郎,设计稿会大改,但是发现其实基本上没有影响。可能婚礼,原本就是献给女人的一场仪式。”

“既然这样,臣妾可以告退了吗?”

孙大年的工作室叫“柒夏婚礼工作室”,目前手中最大的单子就是庄蝶这一桩,但是筹备时间还有大半个月,初步的沟通也已经完成。姚小同写了封言辞诚恳真切的报告信,申请没活的时候就不坐班了。开始一心一意守在连羽家对面,虎视眈眈。

这不,连羽才刚刚回家,门铃声又响起来了。他十分恼怒,可是不开门又不行,因为姚小同从来不知道放弃两个字如何写,她会一直锲而不舍,让他不得安宁。

连羽刚一打开门,一个黄色的身影就向自己猛地扑来,连羽措手不及,倒退两步,看清楚挂在自己身上的生物后,终于笑了。

这是一只体形肥胖的金毛,眼睛又圆又亮,像是天上的星星,看到连羽,它很是兴奋,一直不停地摇动尾巴。

“西西?”

连羽笑着将它从自己身上扒下来,蹲下身,和它齐平,不停地挠它的下巴。

楼道的阳光星星点点落下来,罩在一人一狗身上,站在一旁一直沉默的姚小同忽然鼻子一酸,开口说:“你终于笑了。”

连羽这才将目光转到她身上,和眼前的金毛嬉戏的动作也停了下来,他伸手环抱住大狗的脖子,顿了一下,才说:“它一直在你那里?”

姚小同轻轻地“嗯”了一声,也跟着蹲下来,顺着这只叫西西的金毛狗的毛,眼睛却直直地看着连羽:“你走了之后,我在你家找到了它,它孤零零地守在门口,不吃不喝,一直在等你回来。”

连羽喉结微动,不自觉搂紧了怀中的大狗,低声说:“对不起。”

他的对不起不是说给她听的,他从未有过对不起她的地方,反而是她,亏欠他良多。

姚小同看着他的眼睛,缓缓地重复道:“它一直,一直,在等你回来。”

时光在这一刻,仿佛被无限拉长,连羽垂下眼睛,避开了姚小同的目光。

明亮的走廊上,安静得只听见西西不停吐着舌头的声音,它开心得“汪汪”叫着,尾巴一甩一甩,这才是久别重逢。“西西”谐音“习习”,把连羽的“羽”字拆开来,这个名字,自然是姚小同取的。

那年他们还是十六岁的少年,穿一件T恤,外面罩一件羽绒服就能硬着脖子扛下一整个漫漫寒冬,年轻得让人羡慕。

连羽五岁就开始学美术,请的都是国内知名画家给他当老师。不过连羽自己也很有天赋,从小到大,拿奖拿到手软。有年冬天,他想去故宫边上写生,大雪中的故宫,白雪与红墙青瓦交映生辉,是谁都不愿错过的美景。

那时候姚小同就和现在一样了,整天跟在连羽屁股身后,恨不得化身成八脚章鱼,贴在他的背上。连羽拗不过她,只得带她一起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