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刘孙氏,她半夜拿着刀来推她的房门,肯定不是来给她剃头的。
她是来杀她。
这有点出乎水银的预料,她没想到这样一个老人敢来杀人,看来刘贵生的死确实让她感到绝望。
水银在黑暗里悄无声息地坐起来,摸到一边的裤腰带,矮着身子缓缓从另一边转到门后。
刘孙氏的眼睛和大部分老人一样,在夜里几乎是全盲,只模糊能看到影子,她走路完全没有声音,蹑手蹑脚提着刀走到床边,身子微微颤抖着,对着那模糊拱起的被子用力剁下去。
沟壑纵横的老人脸皮上露出狞笑和快意,然而刀子剁下去之后她就一惊,这感觉不对!就在这时,她手上一痛,手里的刀已经被人踢了出去,脖子也猛地被套住。
“呃——”
刘孙氏想惊恐地大叫,但脖子被紧紧勒住,根本没办法叫出声,她胡乱抬脚踢到了床边一条凳子,那破碎的喉音和挣扎间弄出的动响,被大雨和雷声掩盖。
良久,雷声止歇。
水银松开手,刘孙氏的尸体滚落在地。
【主要角色刘孙氏死亡】
之前刘贵生死的时候,也有一个系统通知。一般而言,一个世界死了两个角色,这系统很快就会让她去到下一个世界,但现在,系统并没有什么反应。
她在黑暗中静立片刻,弯腰把刘孙氏的尸体拖起来,送回了她自己的房间里,然后解下刘孙氏的裤腰带,把她的尸体吊起来挂在房梁上。
第二天早上放晴了,多日的阴云消散,只是天虽然晴了,还有春寒料峭。穿着青灰色旧棉袄的祝大爷,站在门口和人讨论昨晚上的雷。
“昨晚上那雷真是吓死人,门框窗户都在震。”
“是啊,往年这个时候都没有这样的,二月上头打雷,今年可能要旱哦。”
两人说着,忽然听到旁边的刘家院子里传来一声女人的尖叫。两人吓了一跳,赶紧跑过去看。
刘孙氏上吊自杀的消息很快传遍了连城。没有人觉得奇怪,刘孙氏把孙子当命根子,孙子没了,她想不开自杀很正常,也没人怀疑李蓝枝,她在连城住了几年,对待刘孙氏比亲娘还亲,任打任骂,根本没人往她杀刘孙氏这方面去想。
简单办了葬礼,把刘孙氏葬在城外山上,水银卖掉了刘家的院子,收拾行囊离开连城。她准备找个没人认识李蓝枝的地方重新安顿,连城太小,城内没什么需要做工的地方,她要养活自己找更合适的工作,就得去大一点的地方。
正值战乱,到处都遭灾,连城这一片前不久才被侵略军给扫刮了一遍,失去家园只能往外逃难的人还不少。水银独自一人,带上武器食物,把自己化妆成满面蜡黄面生麻子的样子,顺着官道前往南方的梅市。
据说那边是目前最安全的地方,侵略军暂时不会往那边去,因为临时政府在那边签了什么停战契约,那里还驻扎着另两个国家的军队,形势非常混乱,正是因为这种混乱,才有不少人能在那夹缝下生存。
路上走了两个月,终于在钱用完之前到达了梅市。
这边果然热闹,只看街上那些车子和衣着光鲜的人群,和她一路上看到的那些战区好像是两个不同的世界。
来的路上她已经想好要做什么,她可以帮人算账记账之类,这应该是目前她最容易找到的工作,不过在那之前,她还需要先去把头发剃成短发,换上男装。不然在这个时代,一个女人去应聘,基本上没人会要她。
正道三
许多现代剧里, 常能看到女扮男装的桥段, 那些那些前凸后翘唇红齿白的美女哪怕穿上男装, 也没法让人觉得她们是男人, 事实上,这样的画面都是影视剧的美化。
在水银如今所处的这个混乱时代里, 女人和男人其实在外表上是没有太大差异的。
最后的王朝刚崩塌不久,庶民穿衣用具的习惯遵循着先前的规定, 若是走在街上去看, 大部分人穿的衣服都是灰扑扑的颜色, 很不起眼。
会走在外面的女人们是要出来干活的, 穿的同样没什么花样——这个时代下的很多女人还没满足生的需求, 因此对于“美”的追求远比不上后世。
她们没有塑形的胸罩,还把胸都紧紧裹在衣服里, 所以身材几乎都是平板;
她们没有现代各种繁多的护肤品, 不会讲究出门要化妆, 几乎全都脸色蜡黄皮肤粗糙;
她们穿的袄子版型和现代改良的那些所谓古装也不一样,完全不会露出一丝女性柔美;
她们要承担繁重的家务, 在日复一日的劳作中锻炼得身体粗壮, 并不像现代娇生惯养的瘦弱女孩子。
除了紧紧梳起来盘在脑后的头发, 大部分女人和男人没什么区别。
或许富人家后宅里一些女人会稍微更漂亮点, 但普通女人过得糙,那满面风霜的样子, 想假装成男人真是容易得很。
从前户籍严苛,一般人没事不会离开家乡, 所以也不会有女人没事特地扮成男人,现在的混乱局势,到处都是流离失所的人群,这给了水银自由发挥的机会。
她剪掉了李蓝枝那一头长发,换下女人的袄子和裤子,穿上男人的褂子和裤,把腰绑粗,出门招来走街串巷的剃头挑子,让那老人绑她把头发修一修,修成现在男人们常见的短寸。
旧式老先生和新式读书人们还在争论男人该不该剪头发,而广大劳动人民已经开始选择这种更方便的头型。
这头发一剪,再戴上一顶帽子,水银看上去就和大街上那些男人没区别了,给她修头发的老师傅还夸她这个小伙子长得俊,看上去像个文化人。
外貌没有什么问题,还有声音。这也不是很打紧,哪一家的婆娘不是每天大嗓门吆喝着说话,所里李蓝枝的声音原本也不细,水银特地压低声音沉着发声,压迫声带,说起话来就变得沙哑。
在第二个世界里,她在一个小型的交响乐团中过了一段时间,有学美声的人教给了她一些变声的技巧,怎么让自己的声音听上去更细,或者更粗,来梅市的这段路途中,她就一直在练习,现在说起话来更自然。
准备工作做得充分,找工作的事就更加靠谱。在第六个世界里,她学会算账看账本,还学会了一手好毛笔字,对于现在的她来说,这就是她能谋生的手段和资本。
这个时候读书人还不是很多,能写会算的更少,像水银这样的人能称一声人才,因此她很快在一家银楼找到了工作,待遇算是不错,这家掌柜姓田,人比较厚道,还包了她的吃住。
他们家院子在不远的一条街上,很多屋子隔出来的空房。水银自称是家乡遭灾逃荒过来的,以前家里小有积蓄,不过现在家里人都没了,她一个人想找个栖身之所,田掌柜的就给她分了一间隔开的屋子,还让家里的长工帮她搬家什安顿下来。
也许是因为对她那一手好字非常喜欢,田掌柜对她的态度特别好。尤其是在水银工作上手之后,发觉她的能干,田掌柜对她就更高看一眼了,还准备给她提高工钱,连端午都邀她去家中和他一家人一起吃饭。
水银一开始没想到别的地方,只当田掌柜天生是个热情的人,结果端午去他家吃饭,看见他两个女儿和田夫人。
“我和夫人只生了两个女儿,这把年纪了,大概也没有儿子了,我就希望以后能给女儿找个上门女婿。”田掌柜笑眯眯地说,看她的目光格外热烈。田夫人看她的目光,也好像是看女婿,还是越看越满意的那种。
水银:“…”
她喝了杯黄酒压惊。
这她是真没想到这茬,好在田小姐对她似乎不太满意。田二小姐才几岁,吃着蜜豆粽子好奇地瞧她。田大小姐则偷瞄她一阵,悄声和母亲说:“长得矮了点。”
李蓝枝的身高在女人里算是不矮,但在男人堆里就稍显矮了些。
“岁数也比我大好些呢。”田大小姐才十八,水银如今这身体二十九。
水银就当自己没听见,也不知道这件事,照旧在银楼里做工。银楼里人不是很多,除了一个大掌柜一个小掌柜,一个老账房带她,还有就是两个跑腿的堂倌。
生意不好不坏,每日也有些客人。
“你们这里收不收银簪子?”这日来了个十岁左右的女孩子,头发很少,在脑后绑了一个揪揪,青灰色的袄子不合身,有些显小了,脚上一双磨损厉害的黑布鞋。
她趴在柜台上,往他们后面的柜子上张望,眼睛很亮,散发着一种油滑的精光,这是有些小聪明的人在市井中摸爬滚打久了,自然而然带上的气质。
守柜台的小伙计看是个这么大的小姑娘,衣服也破,都没什么兴致招呼,随口回答了句:“收啊,你有银簪子?”
小姑娘换了个姿势趴在柜台上,伸长脑袋问他:“你们这公道吧?可不能骗我一个小姑娘!”
伙计笑了,“我还能逗你,东西拿来瞧瞧?”
小姑娘这才把藏在怀里的簪子拿出来。是个很普通的银簪,旁边的小掌柜拿了看了两眼就说:“这是铜镀银,卖不上价。”
小姑娘没想到,瞪着眼睛低骂了一句“穷鬼,装得有钱,送个簪子都是铜!”也不知道是在说谁。
她显得很不高兴,一把从柜台上抢过簪子,扭头就跑了。
水银在一边算账,原本没注意这小女孩,是小掌柜和伙计说起她的名字,她才觉得耳熟。
“刚才那小姑娘,你不知道她是哪的吧?”小掌柜笑容有些微妙,“我以前去弄街里见过她,在四儿妈妈那里。”
伙计长哦了一声,露出男人都懂的心邻神会。
弄街里这个地方,用更通俗的称呼,就是红灯区,里面有很多窑子。
“嘿嘿,我还记得呢,那小姑娘好像是叫来金,一个小姑娘叫这名字,也是奇怪。”小掌柜靠着柜台摇头:“看上去连十二岁都没有,可能还要过两年才开始卖呢,脸盘子长得还是蛮好看的嘛,等长开点可能就更好了。”
几个大男人在这里,他们说话也没什么顾忌,小掌柜炫耀地谈起自己去逛窑子的事,伙计没钱去逛窑子,闻言只羡慕地问他哪些姑娘长得好。
水银听到来金这个名字,写字的动作一顿。
李蓝枝那个被婆婆刘孙氏丢弃的亲生女儿,就叫来金,难道这么巧合,刚巧就碰上她了?
李蓝枝十八岁嫁到刘家,要是按照这个时间算,年龄也大致是合得上的。
就在这时,她脑子里忽然出现一段剧情。
那是关于刚才那个小女孩来金的。她再过几年就出落得很好看了,是弄街里有名的泼辣美人,后来攀上了一个有钱人九爷。九爷是个和侵略军有交易,和他们保持了良好关系的大商人,也就是个抗战剧里常见的大汉奸。
来金跟着他,也做起了汉奸,她因为从小生活在窑子里,深知钱的重要性,所以格外贪财,在九爷那里捞了不少钱。后来侵略军撤退梅市的时候,九爷跟着他们跑了,又厌烦了来金的贪得无厌,扔下了她。
梅市被起义军占领,从前那些作威作福欺压百姓大肆敛财的汉奸都被拖出来泄愤,来金就是其中一个。
最有趣的是,当时李蓝枝和刘孙氏以及刘贵生都在梅市,她知道那是自己的女儿,但她没有去认她,觉得她做的事给自己这个当妈的丢脸了,所以她感到很羞愧。直到大家要打死来金的时候,她才站到狼狈的女儿面前表露了身份,痛苦地望着她,发表了一通痛心疾首的感言,大致是“你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母亲对你很失望”之类。
然后她就和其他人一起,打死了这个汉奸,还被人夸大义灭亲,无私伟大。李蓝枝那个时候浑然忘了之前自己拼死救下的儿子刘贵生,也是个该被打死的大汉奸了。
看着原剧情里李蓝枝跟随众人一起打死坏人女儿后,被大家夸奖敬佩的描写,水银感到既荒唐又可笑。
“男人嘛,有哪个男人不爱逛窑子的,不逛的不是因为多爱家里婆娘,只是因为没钱。瞧咱们掌柜的,不也偶尔去弄街里尝个鲜吗,十几年吃一道菜,再好吃也要腻啊,是不是这个理。”小掌柜说得唾沫横飞,见新来的小账房不吭声,忍不住招呼他。
“诶,李银哪,你来咱们梅市没多久,还没见识过弄街里吧,下次找个时间咱们一起去,我带你去认认门啊。”
水银化名李银,闻言笑道:“我就不去了,我要存钱置办家业,还想娶个老婆呢,可没钱逛窑子。”
下工回去的路上,她路过一个菜市街口,不由自主想起了今天脑子里出现的那个剧情,来金几年后就是在这里被众人打死了。
正想着,她就瞧见来金提着个篮子从菜市里走出来,她大概是来买菜。街边有孩子好像认识她,朝她扔小石头,笑着用俚语喊了些什么,具体意思不好说,总之是骂人的,不是什么好话。
来金马上就停下来了,左右看看,忽然把篮子放下,提起一户人家放在外面的尿桶,小旋风一般气势汹汹冲到那两个骂人的小男孩面前,把浑浊散发异味的尿水泼了他们一身。
然后她飞快丢下尿桶跑了,提着那么重一个菜篮子,还回头大声嘲笑做鬼脸,特别嚣张。
恰好看到这一幕的水银:“…”
正道四
水银没准备去管那个叫来金的小女孩, 她是李蓝枝的女儿, 不是她的, 她对这个小女孩并没有责任。被迫成为李蓝枝也就算了, 要是还得主动去承担属于别人的责任和人生,岂不是自找罪受。
况且, 这世上的可怜人那么多,也不止那小姑娘一个。她先前一路上从连城过来, 看到了太多活不下去卖儿卖女的人, 可怜的孤儿更是遍地都是。世间千万种苦痛, 小姑娘未必尝到了万一, 何须她一个外人多事。
她虽然并不准备多事, 但毕竟认识了她,银楼这边和弄街里又隔得不远, 就偶尔能看到来金的身影。
一般而言那些做皮肉生意的大多是在十二三岁开始开门子, 来金如今还没到年纪, 就在妈妈和阿姨姐姐那里做些杂事被她们管教,帮人做饭洗衣跑腿逗趣, 什么都要做。她看上去在那里过了好几年了, 非常习惯于所处的环境。
水银见过一次来金被个女人拽着头发和耳朵, 拎在街上骂, 好像是说她把衣服给洗破了。换成一般的小女孩,这会儿肯定要哭, 但来金不,她嬉皮笑脸, 一边浮夸地哎哟哟大声叫唤,一边胡乱喊些讨好的话,特意做出怪模怪样的滑稽表情,把那女人逗笑了。
女人一脚踹上她屁股,把她踹到地上滚了两圈,这就消了气,把事情翻篇。水银见来金前脚腆着笑脸把那女人哄走,后脚就拍着衣服上的泥土,在墙根大骂那女人烂屁股。脸倒是变得快。
这样一个小女孩,以后会长成社会意义上的“好人”还是“坏人”不好说,但她一定是会让自己在当下环境里过得更好的人。
水银在梅市过了大半年,手里已经小有积蓄,银楼里那个老账房辞工不做回家养老了,银楼里就没有请其他账房,田掌柜见她账目做的清楚明白,记性又好,夸了她好几次,又给她提了工钱,希望她一直能在这里做下去。
水银怀疑他可能还没放弃让她做上门女婿的打算,一早就让她小年下去他家里吃个饭。她拒绝了,并且主动要求加班。
银楼每到年节,都是最忙的时候,有很多事要做,水银晚上在楼里做账目忙到很晚。
冬日里的夜晚很冷,天也黑得很早,这个时候人们晚上没什么消遣,早早就窝在家里睡了,所以入夜后就没什么人。
水银关上银楼的门,提着一盏夜灯踏着夜色回去,灯那一点摇曳的光照不亮多大地方,她干脆没有点。今夜的光线并不暗,四周的积雪反射出光芒,足够她看清楚道路。
快过弄街里附近一条街的时候,她听到了一阵骂声。
“是不是你偷的?你说!”
“不是我啊姐姐,真的不是我!”
“不是你还有谁,天天一双眼睛就往我头上手上看,见到点好东西就移不开眼,手脚不干不净,今天偷我一个镯子,明天是不是还要偷我私房钱?!”
“我真的没有啊,我今天只进了一次你的房间,是去拿脏衣服出来洗的…”
“你还撒谎!你赶紧把你偷的东西拿出来!不然你就给我在这跪一晚上!”
说话的姑娘瞧着还十分的年轻,才十七八岁的模样,她正提着一个水盆站在屋檐下大骂,而在她跟前雪地里跪着的人是来金。她浑身湿透了,头发上还在往下滴水,整个人颤抖着,声音又细又抖。
“我是真的没有啊六姐姐,我真的没骗人,今天除了我,还有几个姐姐也去过你的房间的。”
“住嘴,难道其他人会贪我一个镯子?咱们这里就你眼皮子浅又贪钱。”
来金带着哭音解释,“可是我真没拿,我要是拿了我就天打雷劈不得好死,我对着老天爷对着地母娘娘发誓,你信我吧六姐姐!”
姑娘冷笑一声,一转身就进屋了:“看来你还不知错,什么时候肯承认了,什么时候再起来吧。”
她走了,就剩下来金跪在冰天雪地的黑夜里。
水银站在街口看了一会儿,瞧到这里,心想:真是个小可怜受难记。
忽然,她见到来金从地上爬起来,像是触电一样在原地蹦跶了一阵,摆出了无声的骂人手势,然后搓着手一猫腰钻进了隔壁亮灯的一道门。
果然没有乖乖受罚。
水银不自觉露出一个笑容。
第二天早上她经过附近,又听到了一阵高喊叫骂,来金被昨晚那姑娘撵得满街跑,大哭大叫不知道有多热闹,那姑娘喊着要打断她的腿。
下午去菜场附近准备买只鸭子回去改善一下伙食,水银又见到了来金,仍然是提着那个菜篮,走路一瘸一拐,想来上午确实是被打了。
但是被打成这个样子,她还是硬气牛逼,蹲在菜场一个摊前和摊主磨了半天嘴,终于心满意足得了额外赠送的两根葱。
路过人家屋门口,看见早有旧怨的那个男孩子,非得朝他扮鬼脸挑衅,那孩子果不其然也跳起来骂她,来金瘸着腿还不肯服输,上前踢飞了一大片雪砸了那孩子一脸,看那孩子喊着娘哭着跑进屋里了,她幸灾乐祸地大笑,一瘸一拐也逃得飞快。
是个精力旺盛的瘦猴。
之后有些天水银没有见过她。她平时恰好撞见来金,有兴致的时候就多看两眼,但不会特意去找,所以她也不清楚来金发生了什么,还是小掌柜和伙计聊天,说起弄街里,她才知道来金的情况。
“那个小姑娘来金,她死了?”水银惊讶地问道。
见店里这位斯文人难得搭话,小掌柜来了劲儿,放下茶壶和她唠,“是啊,怎么,李银你认识这小姑娘?”
水银:“之前见过,前些天看着还好端端的人,这是怎么死的?”
来金在剧情里是几年后才死的,现在怎么会死得这么突然?
小掌柜摆摆手:“我也不知道现在人有没有死,不过我昨晚上才从四姐那里过了夜,听她说那小姑娘病得厉害,眼睛都睁不开,身上还发臭,家里妈妈说人死在屋里不好,今天要把她丢到义所里去,嗨,你还不知道吗,人进了义所不就差不多跟死没区别了。”
这个时候穷人生病都很少延医问药,大多是自己熬着,熬得过去也就能活,熬不过去就死了,毕竟很多时候就算吃了药病也不能好,哪个穷人家也不愿意浪费钱。来金在的那地方,更是不用说,哪会给她请大夫。
义所就是放尸体的地方,梅市有这么多人住着,尸体不能乱丢,死在街上的乞丐,或者没人管的人,差一口气了,都会被抬到那里,没多久咽了气,会被统一拉到城外一座山上埋了。
一个不熟的小姑娘的生死,只是工作之余的一点谈资罢了,唏嘘两句也就没了,小掌柜聊了几句来金,很快又说起自己昨晚和四姐的那些香艳床事,这个话题显然比之前那个更受欢迎,两个伙计围在他身边听得津津有味。
水银对他们的黄色笑话没什么想法,她想了一会儿来金,倒了杯热茶喝了,继续工作。
她不是救苦救难救世的菩萨,没办法为别人的人生负责,她能做的只有让自己活着,能守住的,也就只有自己眼前这一方小小的天地而已。
…可是,话虽如此。
她还是在下工后走进了弄街里。
“来金?那小丫头就剩一口气了,我们刚准备把她送走,你要是想要,随便给几个钱就行,但我可说好了,要是死了我们也不退钱的,尸体也不能给我们送回来。”
水银就这样把来金抱了回去。
她是发烧了,高烧,腿上的伤发炎溃烂,要不是这个天气,估计早死了。她一路上走回去,来金半点反应都没有,水银有一阵没听到她呼吸,还以为她已经死了,在她脖子上摸了一会儿才确认还有气。
陷入绝境的人,往往越是祈求着别人帮助,就越是没人会帮,水银回想自己陷入绝望和痛苦的时候,从没有人来救她,所以她向来觉得世间事就是这样,各过各的,不要去插手别人的事。
她不喜欢救人,也不喜欢麻烦,但人一生中,有些时候就是会有一些突然的冲动,让人做出和自己习惯不同的事。大概也是经历太多了,多少会有些改变。
人都带回来了,半途而废不是她的风格。
她在先前的某一个世界学过医学相关,然而还没毕业,上手实操很少,又有些年没接触过,手生得很,如今手上什么工具药物都没有,只好先做个简单的急救,再给她抓点药吃,希望她能熬过这一场了。
也许真是剧情的惯性,来金命不该绝,过了几天她退烧了,人也清醒过来。
“所以,你把我买回来了?用了多少钱啊?”来金第一反应就是问这个。
水银看她一眼,比了个手势。
来金骂了一句脏话,“这么少?真是便宜你了!要是再过两年我就不是这个价了,起码翻一百倍你知道吧?”
她刚醒,一开始骂人就显露出别样的生命力,完全不像是在鬼门关走了一遭差点没回来的病人。
她躺在床上怀疑地盯了水银好一会儿后试探着问:“你把我买回来,是要我给你做童养媳吧?”
来金看过不少这种事,没钱的男人就喜欢买个小女孩养着,还小的时候可以给家里干活,养大了直接当婆娘,便宜得很。
水银猝不及防间被呛住了,放下杯子,神情复杂地看了胡言乱语的小女孩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