宴宾楼的河鲜酒宴蓬莱春尝过了, 酒足饭饱之后便去瓦肆听张延年说唱《孟子书》、听到一半又跑去看张小三的悬丝傀儡,秦妙真跳胡旋舞,
连带着旁边赵七保的影戏也瞄几眼;又被丁百禽表演的各种禽鸟所吸引。
端王殿下还要小声议论:“…没听过这么多种鸟叫,母皇的百珍园里倒有不少鸟儿, 不如改日咱们悄悄儿去听听看她是不是在蒙人!”
燕云度从小在偏远地区长大, 又一心要争强斗胜,读的是兵法练的是功夫研习的是阵法, 被谢逸华带出来在街上逛了三天, 还跟个土包子进城似的好多东西没见过,
对京城前所未有的激起了好奇心。
“…行吗?不会被守百珍园的人抓住吧?”
端王殿下大笑,在他额头轻敲了一记:“傻大个!白长这么大个子了!就我这张脸,站在百珍园门口,一堆奴才要哭着喊着求咱们赏光去玩呢。若是能挑中个喜欢的小动物回去,
她们就更高兴了!”
皇家逻辑,燕云度不甚清楚,只觉得被她敲过的地方一点痛意没有,他却想摸摸,好像经过她白皙的手指敲过便有几分酥酥麻麻,异样的都快不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了。
他觉得有点尴尬,便转移话题:“挑了小动物守园的真的会很高兴?”
谢逸华说的理所当然:“皇家养她们就是为了侍候那些东西,主子们喜欢她们还有点用,若是平白养着没有主子赏玩,那百珍园早就应该关了!”
燕云度想起远在南疆的将士们在外追击敌犯,渴了摁一把雪到嘴里,嚼两口打个哆嗦,腔子里的那点热呼气都要被打散了;饿了啃几口硬饼子,牙齿都险险要崩掉。
他心里有点不舒服,可是端王乃是天家骄女,他似乎也不好拿有没有吃过苦来衡量她。
“改天去瞧瞧?”他将自己腔子里那点不适尽数压了下去,藏在心中最角落里,假作不见。
看的饿了,便往就近的胡家饼店门口去,就跟街上寻常布衣百姓一般守着,直等宽焦出锅,两人各拿油纸包两块来啃,焦香酥脆,满口生香。
端王殿下吃的毫无形象,嘴角还有饼渣,笑的一脸灿烂:“我最喜欢吃刚出锅的饼。”手里的很快干掉,又开始啃髓饼。
“等等——”燕云度忍不住开口,伸手将她嘴角的饼渣给抹下来,只觉得触手滑如凝脂,顿时懊恼于自己的冒失。
端王殿下似乎并没有觉得有甚不妥,还朝他调皮的眨眼睛:“香吧?!若是我父君知道我这副模样在街上边走边吃,说不定都要晕过去了!”她似乎觉得自己这个假设很有趣,顿时大笑出声,还顺手从旁边大茶摊子上花三文钱买一壶粗茶,两人就坐在简陋的茶摊各端个粗瓷碗,喝最便宜的粗茶,周围好多穿短打做苦力的寻常百姓,她似乎也很是怡然自得。
燕云度借着喝茶的动作低头——她的笑容太过灿烂,很容易让他迷失自己,恨不得将她藏起来,让她只笑给自己一个人看!
到了傍晚就更热闹了,城北的夜市开了场,那一片街坊里巷、民居庭院纵横交错,数以万计,这是大烈最热闹的地方。处处是拥挤的门庭,茶坊酒店艺人卖艺目不暇接,不知道在哪个拐角处就能淘到一块方砚,或者是在不知名的街角,就能喝到店家自酿的新酒。
燕云度从来都以为,南疆的酒烈,但是现在他才知道,京中的酒倒是不烈,入口绵软香醇,可是醉人!
烤野狐肉、炙香獐、煎蛤蜊、醉螃蟹…河里游的野地里跑的,还有治积食的山楂汤,咳嗽的川贝雪梨饮等等。花阵酒池,香山药海,幽坊小巷,宴馆歌楼,看不尽的热闹新奇,数不尽的盛世欢歌,那些回京之后他以为远隔在自己生活之外的热闹,原来就在须臾之间,在这个人的带领之下,渐渐的融入了他的生活之中。
逛街是个累人的活儿,回去的路上两个人都不愿意走路,就近雇辆骡车,爬上去端王殿下跟车夫报个“归义坊”,便闭上眼睛呼呼大睡。
燕云度觉得奇怪,听着骡车的响动睁着眼睛,那骡车果真将二人送到归义坊,等下车之后,他才问道:“殿下就不怕被车夫给卖了?居然一上车就敢睡着!”
谢逸华捂嘴打着哈欠,毫无形象往端王府的巷子里走,懒散的模样就跟街上喝完花酒通宵鏖战晚归的女君一般:“郡公征战多年,这点警惕心应该有的吧?”
“…”燕云度唇边涌起一丝淡淡笑意。
端王府门大开,温氏就坐在门房里候着,听到守门的下仆来传话:“温奶爹,殿下跟郡公回府了!”他揉了把脸坐起来,驱散浑身各关节缠上来的睡意,打起精神去王府门口迎接燕云度。
温氏熟读《男诫》,很多年前他试图以现行的大家闺男的标准来引导燕云度成长,各种努力均告以失败;退而求其次,他希望燕云度至少能遇到一份好姻缘,哪怕这需要学会伪装,至少要在婚前看起来像贤良淑男——他对自家小主子的外貌还是有清醒认知的。
但是最近几日他多年的职业素养都快破功了,前两日傍晚端王殿下还能将人送回来,今日一大早两人偷摸出门,却交过了夜都不见人影,他满脑子全是胡思乱想。
安定郡公的安全自不必担心,可——端王殿下的呢?
别是端王殿下出了事,连累他家小主子也不敢回王府了吧?
温氏压压裙角,将乱麻般的念头团巴团巴先压下去,站在王府门口远远看着。钱方与钱圆就候在他身边,还有端王的近身小侍水铭水清等人。
一大帮人眼睁睁看着两人走近,温氏满面焦色,水铭面色不太好,两拨人接了各自的主子回主院去洗漱休息。
燕云度回了清梧院,泡澡的时候温氏替他搓背,积攒了满肚子的数落终于找到了机会倾泄:“公子怎么能夜不归宿呢?虽然与端王殿下是未婚夫妻,可毕竟未成亲!再说京里的高门公子大多都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殿下开明,肯带着公子出门逛街,那公子也理应劝着殿下早早回来才对。不然旁人不说什么,若是让宫里的贵君知道了,可怎么了得?”
“奶爹觉得,我跟京中普通的公子们…能一样吗?”浴桶里的热气蒸了上来,温氏看不清他的表情,默默的将一肚皮话咽了下去。
他也不是瞎子,看不到小主子心情极好,是回京之后…前所未有的好!
谢佳华入睡之前,还在心里将不见踪影的谢逸华咒骂了几百遍,早晨醒来的时候才发现对面榻上躺着个人,谢逸华整个人拢的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张熟睡的脸,也不知道几时回来的。
她伤了脚留在端王府,原本存着折腾谢逸华的心思,结果没把胞姐折腾到,倒快要把自己给闷出病了。
谢逸华说是请了安定郡公来照顾她,这位郡公照顾人的方式颇为别出心裁,每日派大夫过来替她检查一遍伤脚,然后…就跟着她胞姐出门撒欢子了,通常整天都不见人影!
——他这是来照顾她的,还是特意约好了去玩的?
谢佳华扔了个香囊过去,将胞姐惊醒,谢逸华闭着眼睛都知道谁在捣蛋,“别闹。”她语声轻柔,转个身留给谢佳华一个背影,又进入了梦乡。
谢佳华一呆,怀疑自己听错了。
姐妹俩掐架掐惯了,互相说话口气都算不上客气,谢佳华最恨的便是平日她在女帝面前做出一副假惺惺关心她,让人牙酸的模样。
她太过熟悉谢逸华对自己的态度,所以才会被她出乎意料温柔的口气给惊呆了。
谢佳华不信邪,又丢了一个随身香囊过去,正正砸中谢逸华后脑勺,她闭着眼睛嘟囔:“小佳乖,别闹,让姐姐睡会。”
难道她睡糊涂了?
谢佳华摘下床头挂着的银薰球砸了过去,这次谢逸华没再姑息,从床上跳了起来,大吼:“谢佳华你是不是找抽啊?”
迎接她的是谢佳华璀璨异常的笑容,这丫头不知道哪根筋不对了,居然笑着说:“这才正常嘛!”
三天不揍就上房揭瓦的熊孩子,若不是看她伤了脚,真应该好生收拾她一顿!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还有补更,以及随机红包二十个,不分留言先后。
第三十八章
秋霖院的耳房里, 水铭烙了半夜的大饼,清早昏头涨脑爬起来照镜子,只觉得面皮浮肿, 一张姿容清秀的脸蛋也有点变形,
纵如此,铜镜里的少年郎眉目清浅温婉,依旧算是生的很好很好…至少要比清梧院住进来的那一位强太多。
他闭上眼睛,脑子里全是安定郡公与端王并肩回来的画面, 两人未见得牵手搭肩, 亲昵过头,可是二人之间的气氛却无端让人觉得暧昧。
“哥哥看什么呢?”水清推开门探头瞧了一眼, 圆圆的脸蛋上全是打趣。
水铭顿时心灰意冷,有种被看破的难堪, 他心里忿忿想:不过就是因为家世而已,燕家身后是数十万南疆大军, 难道端王殿下还真能看中那张脸不成?
“看也没用。”他的话未尝不是水清的心里话, 他似乎也煎熬了好几日,从燕云度带着仆从住进清梧院, 他以尽快让郡公熟悉王府事宜为由, 没少往清梧院里钻。
两名主子相处融洽, 却不代表下面的人能够融洽相处。
崔春羽做长史做的十分大材小用,本来应该被端王以下属兼幕僚的身份委以重任,为振兴端王府摇旗呐喊,却被端王闲置, 塞在王府里整日管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她巴不得尽快将王府后院这一摊子丢出去,别有所图的结交温氏,倒很快投其所好与温氏搭上了线。
但水铭等王府旧人与即将入驻的钱方钱圆之间却存在着竞争关系,两方都有戒备,都在试探对方的底线。
温氏人情练达,探听到了端王在府里并未特别宠爱哪位侍君,但见到温婉的水铭,活泼的水清,心里也在打鼓,遣钱方与钱圆一探虚实。
钱方探的直白:“哥哥是端王殿下的贴心人,我们兄弟往后还要多多仰仗哥哥在殿下面前美言几句。”说完直眉瞪眼盯着水铭,看他的脸色。
水铭拿出在宫里练就的礼仪,将他的试探挡在了完美的微笑前:“殿下是位宽和的主子。”
钱方回去向温氏汇报消息,很是为难:“瞧不大出来他们与殿下的关系。”他总不能张口就问:喂兄弟你跟端王有没有超越主仆的亲密关系?
温氏戳着他的额头恨铁不成钢:“素日在营里掐尖要强,别人都让着你,此番碰上人精就抓瞎了。他这是警告你别轻举妄动呢!”前锋大将折戟,被对方守将斩于马下。
钱方死不承认自己的失败:“骗人!他就说了一句话,温爹爹从哪里听出警告了?”
在心里演练了半辈子宅斗术的温氏不幸跌进燕府平静的后院里,只能长叹英雄无用武之地,除了协助主夫抚养小主子,纯然虚度光阴。更糟糕的是小主子还一不小心长歪了,完全偏定了既定轨道。
他不惜掰开揉碎了,循序渐进的启发钱方:“水铭既说端王殿下宽和,那若是你惹怒了端王殿下,该是你的错还是主子的错?”
“温爹爹你别吓我!”钱方双眼瞪的溜圆,还没有从燕府平静的后宅生活里跳出来,重新以发展的眼光看待端王府的后院局势:“我捧着端王殿下都不够,又怎么会惹怒殿下呢?”
——不对呀!端王殿下与少帅每日同进同出,言笑晏晏,哪里是脾气不好的人?
温氏怀疑这小子脑子里根本没装着宅斗那根弦,在端王府里众敌环伺,虎视眈眈的情况之下,他居然还有脸问出这么蠢的问题。
王府里的风向标从来都不是端王本人,而是存在于后院。
“万一别人陷害你呢?”
钱方跳了起来,犹如惊弓之鸟,四下探看:“谁?谁会陷害我?!”
温氏抚额,还是温柔的钱圆替他解围:“万一呢?防人之心不可无!”
宽和的端王殿下大清早就被熊孩子吵醒,正在发作,却被寻上门来的蓝氏给堵在了秋霖院。
谢佳华去端王府找谢逸华算帐,当日端王府就派人进宫向淑贵君禀报,四皇女伤了脚,留在端王府养伤。
淑贵君很是担心:“小四是个爆脾气,肯定没好话。万一惹怒了言儿,她一股脑倒出来怎么办?”派去端王府的宫人回来禀报,四皇女确实受了伤。
蓝氏耐心宽慰了淑贵君数日,见他越来越焦虑,便自告奋勇前往端王府一探究竟。
他来的时候,谢逸华正披散着头发站在榻上大骂谢佳华,将她从头批到脚,贬的一无是处,偏这丫头却笑的古怪,看她倒跟观百兽戏般。
通常两方骂阵,总要有来有往方为正道,现下一方闲闲观战,另外一方再大的火气几句话之后也只能偃旗息鼓,狠狠瞪了她一眼,正要闷头继续睡,水清便在门外道:“殿下,宫里的蓝爹爹来了,求见殿下!”
谢逸华只得认命的下榻洗漱收拾整齐:“请蓝爹爹进来,他定然是来瞧四殿下的!”
熊孩子还坐在床上一副懒散的样子,披散着头发,小脸玉雪可爱,姐妹俩长着相似度极高的两张脸,不认识的人一眼就能看出来这是亲姐妹,而认识的人也不得不感叹这姐俩会长,都挑了父母的优点。
只是两人气质不同,更兼年龄差着七岁,更像是一个人的少年与青年。
谢逸华叹口气,好像多瞧一眼谢佳华都伤眼睛似的,起身迎接蓝氏。
蓝氏进来之后,笑着先向谢逸华行礼:“老奴见过端王殿下。”扭头见到谢佳华,便跟护崽的母鸡似的上前去看她的伤口,还不住责备小丫头:“这是怎么弄的?主子在宫里着急上火,嗓子眼里都急出水泡了,您可倒好,受了伤也不肯回宫养着!”
“就是…不小心弄伤的嘛。”谢佳华嘟囔道:“反正是在这里弄伤的,当然要在这里养好了再回去!”
谢逸华无情戳破了她的谎言:“你是怕回去被抬着去上课?最近先生的功课很紧,还会在堂上读各地学子投过来的行卷,你发现自己居然不学无术,前所未有的厌学吧?”
谢佳华方才还在回味她半梦半醒之时的态度,与清醒的时候截然不同。熊孩子福至心灵,脑子里冒出个念头:一个人最真实的状态要么是在酩酊大醉之时,要么是在半梦半醒防备最脆弱之时。
前者还可以作假,后者最难伪装。
她好像无意之中发现了别人的秘密似的,再瞧谢逸华在榻上生气的架势,总觉得有几分装腔作势,莫名喜感。
她那颗多年仰望长姐,脖子都快断掉,因爱生恨的小小干涸的心灵终于降下干霖,还未来得及庆贺,就被谢逸华一连串毫不客气的质问直击心灵——说的简直像她就坐在旁边陪读,身临其境一般。
方才的甜意瞬间消散无踪,谢佳华觉得自己肯定是早晨醒来被眼屎糊住了,她到底是哪只眼睛觉得谢逸华这王八蛋亲切温柔的?!
小丫头不甘示弱,冷哼一声:“你自己不学无术别捎带上我!”
谢逸华完全不接茬,“呵呵”一笑,真是道尽了讽刺之意。
——没错!端王殿下在京里的形象正是好学上进爱读书的有为青年一枚,如果不是出身原因,下场科考说不定能抱个状元回来!
在淑贵君多年不厌其烦的营销手段之下,端王殿下的外在形象良好,最近听说她回京,王府里都接到不少明年下场的学子投来的行卷,摞了都快有一尺厚了,都是请求端王殿下指正。
谁不学无术,旁人瞧来,一目了然!
谢佳华气的小脸涨的通红,只差放声大哭了,她倔强的扭头,红着眼眶胸脯一起一伏,脚伤了多有不便,不能哭着泪奔而去,只能原地自行消解郁怒之气,还不想在谢逸华面前哭出来丢脸,都快将胸口憋炸了。
蓝氏看的心疼不已,将她搂到自己怀里拍着后背:“乖,四殿下别伤心!”
他不哄还好,一哄谢佳华的泪意如江水决堤,顿时哭的惊天动地,声震屋宇。
谢逸华掏掏耳朵,只觉得一大早被这只猴子闹的困倦在她的哭声里尽数消解,如闻仙乐,心情很好的去觅食了。
蓝氏费了好大功夫,才将这只炮仗浇灭,为着淑贵君安心,还是尽早哄她回宫养伤为好。
那知道谢佳华牛心犯倔,梗着脖子跟谢逸华干上了:“休想!我偏要霸着她的屋子,住到伤愈为止!”她才住了没几日,床头床尾全是自己的东西,谢逸华只能睡到对面的罗汉榻上去。
小少女犯起倔来毫无道理可讲,任是蓝氏磨破了嘴皮子都不能把她说动,只能疲惫的去找端王,期望能从她这边入手。将胞妹打包丢回宫里去的事情,端王殿下做起来应该驾轻就熟。
蓝氏出来的时候是水铭引路,两人经年未见,当初还是他替淑贵君挑的人,如今见他生的身形高挑纤瘦,面上温婉带笑,不由很是欣慰:“没枉费了贵君当初的心思。”
水铭:“奴婢给蓝爹爹请安,爹爹这边走,殿下已经吃过早膳去了前院书房!”
秋霖院里被谢佳华祸害的不成样子,她只是伤了一只脚趾,不妨碍她在谢逸华的主院里作威作福,从卧房到书房,就没有一处能逃得了她的毒手。
谢逸华的书房里装着的多是她八岁及之前在宫里所读的书习的字,书画棋琴,各色东西。她出宫开府之时,身边的近侍一个都带不出来,特别是从小陪伴长大的铃子被淑贵君扣留,她便赌气一般恨不得将宫里自己的所有痕迹全都抹去。寝殿里的摆件,书房里所有的藏书字贴,连一片写过的字纸都没给淑贵君留下来。
谢佳华以前觉得奇怪,侍候她的宫人讲起她住着的寝殿是端王从小居处,但她翻遍了里面的东西,却连谢逸华一点点生活的影子都没有找到。
她觉得奇怪,还曾问过宫人,宫人吱吱唔唔答不出,只道端王出宫之时,寝殿里的人全部换了一拨,最早侍候的宫人早不在了。
出于一种孩子敏感的本能,谢佳华居然没有去问淑贵君,只是将这个疑问压了下去。
数年之后,当她某天养伤无趣,水铭小心翼翼征求她的意见:“四殿下要不要在主子的书房里挑两本书解解闷?”
谢佳华抱着百无聊赖的情绪钻进了谢逸华的书房,起初也许存着攀比——你不是老在外抹黑我,整个京里谁人不知端王殿下自小读书刻苦用功?我偏偏要瞧瞧你读的都是什么书?
但是当她一头扎进谢逸华的书房,无意之中翻出角落里尘封的箱子里厚厚一沓稚拙的笔迹,就好像看到顶着一张跟她极为相似的面孔却一脸刻薄相的谢逸华那趾高气昂的表情,她竟是“扑哧”一声偷着乐了起来。
挖人隐私是一种很奇怪的情绪,知道的越多就恨不得更要深挖下去,以期挖出喜人的成果。特别是长年作为端王手下败将的谢佳华,就更恨不得将胞姐之事挖个底朝天,方不负这些年受过的欺负!
水铭原本只是想要讨好四殿下,哪知道闯出祸事,引了熊孩子闯进端王书房,翻的到处都是字纸书本。她偏还嚣张的不让人恢复原状,他与水清进去收拾,却被四皇女喝了出来。
等闲的粗使小侍根本不能进入书房,水铭真是头都大了。
“蓝爹爹从宫里出来,定然是担心四殿下的伤势吧?宫里的贵主儿应该也挂心着四殿下,奴婢们每日诚惶诚恐,就怕粗手笨脚,侍候的不周到,委屈了四殿下!”
言外之意就是——求打包求带走四殿下!
蓝氏深知姐俩关系常年不合,如果是以前两人根本没法在一起和平共处,现在倒好,谢逸华被气的直哭都不肯回宫,非要赖在端王府,难道还真让贵君猜中了?
他心里一沉:“你们日常侍候着,可有看到端王与四殿下有说些什么?”常年在宫帏里炼就的一双利眼在水铭面上扫过,他苦笑:“蓝爹爹也知道,四殿下哪回来端王府不是人仰马翻?最近虽然伤了脚…可与端王殿下还是一日吵三回,也没个停歇。奴婢着实怕两位殿下吵太多,伤了感情!”
吵的这么频繁,与往常无异。
蓝氏怀着一颗纠结的心情踏进端王府空荡荡的外书房,端王正负手立在窗前,看庭前绿植,到得盛夏之时,浓荫如盖,书房的气温也很凉,只是她很少在此间停留。
“蓝爹爹请坐!”端王肃着脸说:“我知道父君派蓝爹爹来端王府做甚。是怕我将往事告诉小佳,让她知道自己当初被父君在幼时投食慢性□□,造成身子娇弱,三不五时生病,引的母皇来守着她,不但疼惜妹妹,连带着对父君也更加上心。让她知道自己从生下来就是父君争宠的工具吧?”
多年以前,蓝氏也曾经像疼谢佳华一般疼爱谢逸华,但是这些年因为谢逸华的冷心绝情,对淑贵君不假辞色,让淑贵君因此事而伤心了无数回,不知道流了多少眼泪,他对谢逸华疼惜的心肠便渐渐弱了下来。
“殿下聪慧!告诉了四殿下,除了让她与淑贵君反目成仇,父女再难亲近之外,老奴看不出还有任何别的好处。”他到底对谢逸华生了怨言,忍不住出言刺了她一句:“难道殿下与贵君父女俩生分,就巴不得妹妹与贵君也同样决裂?”
书房里静谧无声,只余两人呼吸可闻。良久之后,谢逸华轻笑一声:“蓝爹爹大约觉得我是个忘恩负义的白眼狼吧?”
她转身直视着蓝氏,目光里含着惊人的洞察力,也就在此时,蓝氏才恍惚觉得,原来当年那个站在殿门口甫听真相,满脸震惊苍白的小殿下…是真的长大了!
再提起此事,她的神色甚至平静的看不出一点点激愤之意,甚至还能冷静的讲给她听:“蓝爹爹一心维护父君,甚至连是非都不分,放纵他差点酿出大祸,难道就从来没有反省过?”
蓝氏本来是对她满腹怨气,只怨蓝锦生了个狼崽子,不但不能理解父亲在深宫里的苦楚,竟然还拆台,父女反目成仇。
谢逸华见他到得此时还觉得自己忠心护主,顿时冷下脸来大骂:“愚蠢!宫里的男人全都依附着母皇而活,蓝爹爹觉得我是厌恶父君争宠,却不曾深想过原因。母皇曾经说过,父君生性纯良,但是能让纯良的父君做出给皇妹喂食慢性□□之事来争宠,蓝氏,你项上有几颗脑袋?!”
她从来都是和风细雨的性子,父女俩反目,却从不曾祸及旁人,蓝氏没想到今日矛头直指自己,顿时结结巴巴:“老奴…老奴…”
“砰”的一声,谢逸华将案上一块白玉纸镇砸到了他脚下,那块纸镇顿时碎的四分五裂。
端王的怒火如疾风暴雨,倾泄而下:“你觉得本王是白眼狼,自己一心维护父君,却不曾想过你维护的方式就是将父君往死路上带!本王不反对父君争宠,宫中男儿一身荣宠皆系于母皇,哪个男儿不巴望着能让母皇一生留驻在自己身边?但是争宠如果心术坏了,总有一天要自食其果!刚开始能做出毒杀亲女之事,再往后呢?毒杀宫人还是毒杀皇夫?人的欲望总是无穷尽,有了母皇的宠爱,父君宠贯六宫,收敛尚且来不及,竟然还要自己扎了满头的小辫子出去给人抓。蓝氏,你是嫌我们父女三个的命太长了吗?还是你是别人派来的奸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