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昊城松开抓住白苏的那只手,缓缓开口:“顾姑娘,真是好手段。”
“医毒双绝啊,胡某佩服,佩服。”
那富有磁性的声线,在说出这些话的时候,冷意逼人。
说完这一句,他大步朝巷外走去,再不回头,独留白苏一人站在空旷的石板路上。
白苏呆了一会,终于意识到一个问题:“喂,我不认识路啊…”她欲哭无泪地喊道,内心无比凄凉。
她这是招谁惹谁了啊。
之后几天,胡昊城再不陪着白苏逛街,又恢复了去太医院工作的作息,只是每回在家中见到白苏,都目不斜视地走过去,一副没见到此人的表情,饶是白苏主动同他打招呼,他也不予理会。有一次,韩布南来胡府找二人出去游玩,也被胡昊城冷冷地挡了回去,让他碰了个大钉子。
“白苏,你和我家昊城这是怎么了,”胡太医把二人这几天的互动全看在眼里,感觉很是不解,但转眼又想到了一些东西,便暧昧地笑道,“小情人吵架了?”
正窝在书房的榻上看医书的白苏闻言,立马白了这个为老不尊的家伙一眼:“胡老头,我和你家孙子,像在谈情说爱?”
“老夫觉着挺般配的啊,”胡太医捋捋自己的胡须,得意道,“郎才女貌,还都精通医术,可不是绝配嘛!”
白苏懒懒地翻了一页书,然后慢悠悠道:“我可高攀不起。”
胡太医一愣,笑道:“到底出了啥事,和你胡爷爷说说?”
白苏便将那晚的事情简单叙述了一下。
“老胡,你家孙子是抱着行医济世理想的人,看我那几乎算是草菅人命的做法,他大概很失望,也很心寒,”白苏又翻过一页医书,“没错,我救人,也杀人,不是个纯粹的医者,不宅心也不仁厚。”
胡太医沉吟了一会,道:“丫头,你是武林中人,有身不由己的时候,老夫不便评说。但是,你为什么一定要在江湖飘荡,安心嫁人,相夫教子,不好吗?”
白苏放下手中的医书,支着脑袋看着胡太医,眯着眼睛懒洋洋道:“那不是我要的,我喜欢这样一边游历一边行医的生活。再说了,老胡,何处又不是江湖呢?”
是谁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此句出口,便成经典。
胡太医望进白苏的眼睛,那双眼睛还和五年前他见到的一样,清澈,明亮,平静,坚定,岁月流逝改变的是这个女孩的外貌,却不曾改变她的心志。
是呀,何处不是江湖?难道只有会武功,才算做江湖?平头百姓,王孙贵族,就与江湖无涉?
他摸着自己的胡须,笑了起来:“小友,你还是这么通透。”
白苏微微一笑:“你能理解,我很高兴。”
此时,胡太医却叹了一口气:“但是杀人…”
白苏的眸子微微一黯,轻轻道:“我所杀的,我都不后悔。”当现代的守法意识和武林的丛林法则的相遇,她选择了后者。能轻易跨越心理上的这一道门槛,和她的师门不无关系。
快意恩仇,有什么不好?
这就是这个世界的生活方式。
“不后悔就好,不后悔就好啊,人活一世,难得做事不后悔啊,”胡太医叹道,“可惜昊城这孩子,懂得的还太少。”
“胡公子,怕是没见过多少死人吧,”白苏忽然道,“你将他保护的得太好了。”她并不是针对那一晚的事情,只是通过这么多天的相处,从大处,从细节,她不仅感觉到了胡昊城对生命的尊重,也感受到他内心对死亡的极度敏感和畏惧。
“老胡,我说的可能有些残酷,但我真的是这样想的,”白苏顿了顿,道,“医者仁心没错,但做不到见惯生死的大夫,迟早有一天会因为心理负担过重而崩溃。胡公子若要于医之一道上有大的长进,就该受点冲击。”直面生死,从鬼门关抢回一条命,那是医者最需要定力的时刻,也是她觉得最刺激的时刻。
胡昊城自小熟读医理,很小的时候就跟在父亲﹑兄长和爷爷的身后看他们诊病,在他们的教导下一步步实践成长,然后去太医院任职并一边做义诊,很平顺的经历。作为胡家最小最有医学天赋的孙子,胡昊城可能自己没有感觉,但他的确是家人投入最多关注最多爱护的一个孩子。
胡太医看着眼前年纪不大却经历非凡的女孩,不由叹道:“丫头,若你是男子,必成大器。”
白苏懒懒一笑:“我没那么大野心,过得开心最好。”
后来,也不知胡太医和胡昊城说了些什么,胡昊城主动就那天晚上的事,向她道了歉。这一场单方面的冷战,就这样结束了。
又过了些日子,天气渐渐转凉,白苏也准备要离开了。
这天,白苏正在收拾行李,胡昊城站在门外一直看着她,欲言又止,过了一会,才有些迟疑地开口道:“顾姑娘,打算明天离开?”
“是呀,有事吗?”白苏将买的北京小吃好好地打包起来,准备路上吃。
胡昊城小心地盯着她看了一回,试探着道:“我可以…和你一起走吗?”
什么?!
白苏猛地扭头看向胡昊城:“你什么意思?”
“姑娘别误会,”胡昊城连连摆手,一张俊脸涨得通红,“我,我只是想像姑娘一样,做,做一名游医。”
白苏不语。
胡昊城继续解释:“爷爷那天告诉了我姑娘说的那些话,我想了一夜,觉得你说得没错,我确实缺少面对死亡的勇气,所以我想,能不能…”
“你希望自己能够成长得更快一些,这没有错,”白苏抢过他的话头,“但你不一定要选择和我同样的方式。我的方式,未必适合你。你应该去寻找自己的路。”
跋山涉水,餐风饮露,露宿野外,还要警惕野兽﹑提防心怀不轨之人,她可没有多余的精力来照顾眼前这位京城长大的公子爷。
听到这明显是婉拒的话,胡昊城眼神一黯:“顾姑娘不愿意?”
白苏很诚实地点头:“是的,我习惯一个人。”
“一个人就不寂寞?旅途中有同伴,不好么?”他还想争取一下。
同伴啊…白苏的脑海中浮现出几张熟悉的脸,忍不住微笑,朝胡昊城说道:“我觉得现在就很好。”顿了顿,她又补充道:“说真的,你不必模仿我。”
第二天,胡昊城和胡太医一直将白苏送到城门外,韩布南不知道从何处得到消息,竟然也赶了过来。
“顾小姐,有空再来京城,记得找我玩啊。”韩布南笑眯眯地挥手道。
“一定,”白苏笑着朝韩布南和胡昊城点头示意,又拥抱了一下胡太医,然后翻身上马,道,“我走了。”
胡太医笑着点点头:“丫头,一路顺风。”
“顾姑娘,你,路上小心。”一路沉默着的胡昊城也开了口。
此刻,白苏已经扬起马鞭,最后,她笑着朝送行的几人道:“这些日子,白苏谢谢大家这些天的照顾了,后会有期。”然后,她轻拉缰绳,调转马头,目光朝向远方,挥动马鞭,喝道:“驾!”
飞奔的马蹄扬起一片尘土,胡昊城凝望着那个在马背上渐渐远去的纤细身影,目光复杂地久久伫立着。
但白苏已经看不见他的目光,重新回到旅途中的她很是开心,她也想好了接下来去哪里。
若不去拜访一下“飞大夫”,她一定会为此遗憾的。
正文 断肢
“飞大夫”公孙铃,又被叫做“公孙三绝”——轻功一绝,医道一绝,再加上手指强大的力量是一绝。公孙铃住的地方很古怪,他住的屋子就是个用石块砌成的坟墓,他睡的床就是口棺材,据说,他觉得这样很方便,活着死了都不用换地方。
公孙铃的家里除了他,就只有一个应门的童子,长相颇为奇特,闷闷地不爱说话。不过,换了谁,住在荒郊野岭的坟墓里,恐怕都不太愿意说话。
顾白苏找到公孙铃家的时候,公孙铃本人并不在,童子说,公孙铃出门替人看病去了。于是她就等着,等啊等,等到都已经黄昏了,公孙铃还没有回来,于是她掏出自己带的干粮,笑着问童子:“你饿吗?”
童子看着她手中黄灿灿香喷喷的芝麻饼,朝她点点头。
然后白苏就分了一个饼给童子,自己一边吃一边继续等公孙铃。
太阳下山很久了,公孙铃还没有回来。
白苏觉得有点困。她听人说,公孙铃晚上只会睡棺材里,因为这样即使一睡不醒,也不用再挪窝。她曾想,这老头真是懒到家了。
那么今天,天都黑了,为什么公孙铃还不回来?
白苏拍拍身后靠着的那口棺材,抬起头问门边站着的童子:“我可以睡公孙先生的床吗?”
童子点点头,随后摇摇头,然后又点点头,昏黄的烛光下,他的眼神有些茫然,从来没有人提出过要睡那口棺材,所以他也不知道如何回答。
白苏笑起来:“我就当你不反对了。”随即一个翻身,躺进了棺材。对于一个已经死过一次的人来说,睡棺材没有什么值得忌讳,白苏反而觉得这体验很新奇,棺材里有被子有枕头,颇为舒适。白苏好奇地睡在棺材里东张西望,摸来摸去,然后,她感觉到了指尖抚摸棺材内壁时的异样触感。
虽然光线昏暗,但白苏的夜视能力还不错。这具棺材内竟然刻满了字和图形,白苏仔细辨认了一下,这些字分为两类,医术,和武功心法。
她笑了,公孙铃真的是一个很有趣的人,把自己毕生绝学刻在自己睡觉的地方,恰恰这地方正常人都不会来,这样,他生死都能和自己的绝学呆在一起。
不过可惜,这些绝学也不过是被他死了带进坟墓,不能流传下来的东西,终究还是无用的死物。
那么,她要不要看呢?白苏很矛盾地想着,不由坐了起来,看到童子已经就地打着地铺睡了过去,心情更加纠结,连和主人家商量一下都做不到了啊,好有做小偷的心虚感。
这么多年的医书读下来,白苏培养了很好的记忆力,棺材上刻的东西很精辟简要,指力和轻功的功法且不论,那些关于药物相互作用的论述,公孙铃运用易经八卦相生相克的思想,总结出了很多衍生﹑克制﹑变化的药物规律,让白苏对这位“飞大夫”多了几分佩服。
一整晚,白苏就着烛光,或坐或卧地变换着姿势,看完了棺材上刻的东西,一夜未合眼。
到天蒙蒙亮的时候,她惊觉门口有异动,便踏出棺材,绕过还在熟睡的童子,走出了这间坟墓样的屋子。
门口的确有一个人。
那是一个穿着青袍的老人,半倚在门边,身形消瘦,脸色枯黄,嘴唇发白,神情痛苦,衣服的下半部分染满鲜血。见着白苏出来,他冷冷地看着她,问道:“你是何人?”白苏没有答话,只是上前揭开他的袍子,眼前所见,饶是白苏,也不由倒吸了一口冷气。
老人的腿,从膝盖部位,被人齐刷刷地砍断!
新鲜的刀口整齐平滑,由于做过止血的处理,已经不再流血,但红白相间的截口部位,看上去依然触目惊心!
“腿呢?”白苏急急问道,“你被人砍去的腿呢?”
闻言,老人惨白的脸上露出一个难看的微笑:“姑娘,你何必笑话老夫?”
“没工夫和你废话,”白苏将老人架起,背在自己背上,老人太瘦,白苏背着也不觉吃力,她一边往山下跑一边急忙对老人道,“带我去找你的腿,我能帮你接起来!”
公孙铃觉得一切都像是在做梦。
刚刚他被人砍去了腿,现在,又有人帮他接了回来。
从太阳升起到落下,为了接回这两条腿,白苏十多个小时连续手术,一直没休息过。
当最后的包扎工作完成的时候,太阳已经又快升起了。白苏将趴在老人断腿接口处的一只半透明的虫子小心翼翼地放回自己的腰间一个不起眼的小瓷瓶里,她低头拍了拍瓶身,轻声说:“今天辛苦你了。”
老人虽然被白苏灌了麻药,但神智还清醒,在白苏做手术的期间,他看得很清楚,那是一只长得有些像蚕的虫,约一指长,半透明的身体散发着冰凉的雾气,白苏每接好一处血管和神经,它就喷出粘液射到断腿的创面上,帮助伤口快速愈合。
“天池冰蚕,”老人缓缓开口,声音有些沙哑,“姑娘的医术高绝,身上的宝贝也难得。”
白苏一怔,没想到老人竟然能认出那只蛊虫。那是她上长白山时偶然遇见的,后来费劲抓回来,精心养了好些时候才和她亲近,为此,她在长白山上住了一个冬天。
思及此,白苏笑着点了点头:“前辈好眼力。敢问前辈,可就是飞大夫?”
老人点头。
白苏松了口气:“是就好,我看了你棺材上的武功和医术,你能不怪我吗?”
口气很轻松,甚至有些像是孙女在向爷爷撒娇,公孙铃的神情顿时变得有些奇异:“我若怪你,又如何?”
“我拼死拼活帮你接回了两条腿,棺材上的东西就当报酬了吧。”白苏本来还忐忑着不知道如何同公孙铃解释,这一次断肢再植的成功,让她觉得自己有恩于他,底气足了不知道多少倍。
公孙铃轻轻哼了一声:“先斩后奏,你这丫头,倒也蛮横。”
蛮横…白苏觉得心灵受到了莫大的打击,这老头子居然毒舌她蛮横…
这时候,一直默默帮忙打下手的小童子端来了一盆热水,阴阳怪气地说道:“水。”
“唔,谢谢。”白苏回过神来,拿热水净了手,又去门外烧着的炉子里煮她的手术器械去了。待她回来,发现公孙铃已经径自躺在棺材里睡下了。
连续高强度工作的白苏也有点疲惫起来,收拾干净用具,她从包中扯了床毯子出来,席地而睡。
这一觉,白苏睡了很久。等她因为肚子饿而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下午了。
她醒来的时候,正好看见还不能走路的公孙铃坐在棺材里,皱着眉头,拿筷子敲着碗叫她吃饭,这一幕让她觉得很有一种诈尸的喜感。
“你是顾白苏?”那一天,白苏一边和公孙铃聊天一边帮他换药,并按摩腿部以促进血液循环,公孙铃问了她的名字,不相信地又确认了一下,“你是‘毒观音’顾白苏?”
白苏按摩的手顿住了,她想自己的额上一定冒出了一个大大的“井”字,她几乎是用吼的在说话:“谁给我取的这个外号?!”毒观音,毒观音,怎么听都是邪魔歪道好不好!
公孙铃此刻却笑了:“毒观音,最近两年从江湖上声名鹊起的人物,传说医毒双绝,行踪飘忽,救人无数却也喜怒无常,据称毒观音本人是个千娇百媚的大美人,事实却…”眼前的顾白苏,不过是一名身材纤细﹑相貌顶多算得上清秀的少女,常年风吹日晒的皮肤也并不白皙,还有些粗糙,和传言实在是大大的不符。因此他听见她报出自己的名字时,着实有些怀疑。
但断肢再植这样传说中的手术方式,若非他亲眼所见,绝不会相信竟然真实存在。连他都不会的医术,江湖上除了毒观音,还有谁能做到?!
千娇百媚的大美人…白苏有些郁闷地给公孙铃的伤口上着药,垂头丧气道:“江湖传言总不可尽信。”她也是前些日子,才听说自己有了这么个囧囧有神的外号,也不知道城璧听说后,在信里该怎么笑话她。
“话说回来,”白苏抬头问道,“你功夫这么好,怎么会被人砍了双腿。”
刚刚还满脸笑意的公孙铃忽然就变了脸色,他沉默了一会,苦笑一声:“功夫再好,也不及那人。”
“谁?”
“萧十一郎。”
白苏包扎的动作微微一顿。
公孙铃察觉到了白苏手下的迟疑,便问道:“你认识他?”
“算是认识吧,”白苏没有抬头,仔细地将结合处重新包扎好,淡淡道,“他断你双腿的原因呢?”
公孙铃闭着眼睛,沉默良久,当白苏几乎以为他不会开口的时候,他长长地叹息了一声,道:“你不必知道。他伤了我,自有他的理由。”
“你不怨他,反而在佩服他,”白苏观察着公孙铃脸上的神情,认真道,“的确,伤你的若真是萧十一郎,必有他的理由。”
“你很相信他?”公孙铃睁开眼,看着神色淡定的白苏,道,“这倒让我想起了另一个女人。”
白苏挑眉:“风四娘?”
正文 番外小剧场(二)变声记
再帅的男人都曾经有过变声的不堪回忆。
话说连城璧接手山庄事务后,每天累死累活地处理各种事情,再加上母亲去世的打击,他老是感觉喉咙不舒服,说起话来有点难受,他想,可能是劳累过度的原因。然后终于,有一天早上起来,他发现自己的嗓子哑了。
大家应该还记得,我们的连城璧童鞋从小就讨厌喝药,所以连带着也不喜欢看大夫。他觉得,自己身体这么好,抗一抗,过几天就会好的。
谁知道,过了几天,他话都快说不出了,但是为了不看大夫,他尽量少在人前说话。神奇的是,忙得要死的连文练武两总管兄弟居然也没发现自家公子的异状。
这天,刚刚办完公差回来的易双一进屋,就看见新任庄主一个人坐在凳子上默默地喝着粥。
易双本来也是很不爱说话的人,但完成了任务后总该对任务派发者交待下情况,这是他当杀手时就有的职业操守。
所以,他对连城璧说话了,于是,连城璧也回话了。
一开口,真是“呕哑嘲哳难为听”。
易双越听眉头皱得越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