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凤箫道,在哈赤城。
哈赤与哈奢,发音颇为相似。
于是,凌凤箫杜撰出一个“哈赤”来试探这几人。
若他们说没听过哈赤的名字,便有可能是好人,而凌凤箫也可以改口说,是哈奢,你们听错。
若他们表现出对“哈赤”这地方了如指掌,那就绝对不怀好意了。
而现在,遇到了北夏的皇子殿下,自然要说“哈奢”这个正经名字。
不仅如此,听他们话里的意思,哈奢城还是北夏的王都。
——大小姐就是大小姐。
林疏回过神来,听见凌凤箫道:“殿下。”
萧瑄:“嗯?”
“这草好漂亮,”凌凤箫看着美人恩,问:“它可以做什么?”
“非是草,而是灵株,”萧瑄挑挑眉,道,“此株最后会结出果实,名为‘月下美人’,内蕴非凡灵气。”
凌凤箫问:“果实可以做什么?”
萧瑄自腰间抽出一把小巧的匕首来,右手抚摩着刀柄:“世人皆知兽类可修成精怪,能够化作人形,却不知兵器亦能如此。神兵有灵,若得‘月下美人’点化,可化出形体,如剑灵、刀灵。‘美人恩’被怎样的美人照料,器灵便会长得与她相似。”
凌凤箫若有所思道:“多谢殿下解惑。”
“我原是为秘籍而来,却见到这样的奇物,便顺手买下,打算与秘籍一同献给大巫,也因此买下两位姑娘。”萧瑄说着,解下外袍,笑道:“仅有这一辆马车可以睡人,我今夜便与这‘美人恩’一起,沾一沾两位美人身上的灵气。”
林疏看他的样子,是想睡在自己和凌凤箫中间,左拥右抱,想必非常快活。
但是,自己却并不是温香软玉。
大小姐搂住他肩膀,对萧瑄道:“殿下,我妹妹脑袋有点问题,夜间常惊惧,我得和她睡在一起。”
萧瑄挑挑眉,看了看林疏。
林疏放空双眼,作神经衰弱状。
“你们在南夏这些年,想必吃了许多苦。”萧瑄理解地点点头:“既如此,我便睡另一边。”
——这人长得有点轻佻,却也算一个正人君子。
凌凤箫道:“多谢殿下。”
“在下是守礼之人,外面亦有护卫看守,两位美人可以高枕无忧。”萧瑄嘴角勾起一丝笑意:“不过,若是日后找不到好去处,在下亦可以接纳。”
现在就不怎么正人君子了。
看来,天下的乌鸦,仍是自己最白。
——他们便睡下了。
为了营造“我妹妹不能离开我”的假象,林疏还是被大小姐抱着睡的。
萧瑄看着林疏被凌凤箫装进被子里,再轻轻抱住,饶有兴趣道:“真好。”
林疏:“?”
他觉得萧瑄的笑容有点变态。
凌凤箫吹灭蜡烛,马车陷入黑暗。
但闻马蹄踏踏,向北一路行去。
林疏嗅着大小姐身上淡淡的香气,居然很快觉得困了。
——这些天来和大小姐抱来抱去,几乎已经习惯了,换到上辈子,他是打死都不会信,自己会在和人如此近距离的接触下,还能睡着的。
他借着月光看了看凌凤箫。
凌凤箫亲亲他的额角,右手搭在他的腰上,轻声道:“睡吧。”
不知怎么,林疏觉得凌凤箫的笑容也有点变态。
☆、 第101章 哈奢城
接下来的几天, 风平浪静。
他们一路向北, 深入北夏。
萧瑄此人,嘴上不太正经,“美人美人”地叫着,偶尔调戏一下, 但实际上并不动手。
——唯一不对的地方就是喜欢盯着他们两个看。
凌凤箫道:“殿下,您为何一直看我们?”
萧瑄挑眉, 勾唇一笑:“一个美人已足够赏心悦目, 两个美人则更加令人舒畅。”
说罢, 看了一眼桌上的美人恩,目光似有苦恼:“只是, 这美人恩为何却不识好歹?”
林疏:“”
这株美人恩,原本枝条挺拔, 犹如一支漂亮的鹿角,此时,角的末端却有些下沉。长了眼睛的人都能看出来, 这是蔫了。
萧瑄道:“绝代美人在侧, 却蔫了,真是奇事, 莫非是两位姑娘关怀得还不够么?”
够的, 很够,都要关怀死了。
林疏现在只希望它撑住, 撑到他们来到北夏王都, 拿到血毒样本。
——然后自己和凌凤箫就立刻溜走, 让萧瑄再去找别的美人吧,兴许还能补救。
萧瑄继续道:“两位美人,你们再摸它一下。”
林疏只能伸出右手,指尖朝它最小的那个枝条碰去。
即将碰到的时候,那个小鹿角以肉眼难以发现的幅度往反方向,退了一下。
这情形林疏已经不是第一次见到了,美人恩嫌弃男人,可以说是嫌弃得彻彻底底。
他的指尖继续向前。
鹿角继续退。
下一刻,仿佛僵硬了一样,不动了。
——是凌凤箫的指尖从反方向靠近了过来。
林疏心想,果然是有灵性的植株,大小姐一来,才乖了。
他用指尖轻轻碰了碰鹿角的末端。
凌凤箫也碰,正好和他对上指尖。
一触即分后,整个植株,好像又憔悴了几分。
林疏对它致以真挚的愧疚。
萧瑄过来查看,叹了口气:“莫非是生病了么?”
是的,生病了。
它对男人过敏。
萧瑄继续叹气:“莫非只能听天由命了么。”
人在买下了价值四百万黄金的东西之后,对十万黄金的东西便不会过于在意,因此萧瑄叹气过后,也没有别的表示,让林疏松了一口气。
过一会儿,萧瑄出去透气。
凌凤箫倚在榻上,神色有些恹恹,拍了拍旁边的枕头:“来睡觉。”
北地寒冷,此时又近冬天,昨夜下了一阵雹子,现在又变成冷雨,大小姐在下雨天,骨头是会不舒服的。
林疏给大小姐倒了一杯热水。
大小姐捧着杯子啜了几口,放在一旁桌子上,对林疏道:“抱抱。”
林疏便过去给这人抱着。
没过一会儿,精神本来就不好的大小姐便睡着了。
大小姐自昨夜下雹子之后就没有睡好,林疏是知道的。
他拨开抱着自己腰的某条手臂,坐起身来,给大小姐压了压被角,又点上马车里的暖手小炉,塞进被子里,往大小姐的肚子那里推了推。
做完这些,他注视着小玉桌上的美人恩。
——然后,把桌子往凌凤箫床头这边挪了挪,好使它多沾一些大小姐的灵气,补救自己造成的影响。
补救完,他也躺下,开始午睡。
——却一直没有彻底睡着,可能是晚上睡得太多。
半梦半醒间,也不知过了多久,听见大小姐似乎是醒了,有一些动静。
先是什么东西被推动的声音,似乎是玉桌。
然后,大小姐的声音响起,声音很低,很轻,似乎是不欲打扰他。
“你不愿开花么?”
林疏:“”
大小姐似乎在质问美人恩。
“我不美么?”大小姐冷淡道:“既然美,你还想要什么?”
林疏安静如鸡地听着。
“不想死,便开花。若明日还不开,仔细我从早到晚碰你,弄死为止。”
恐吓完,大小姐躺下,从背后抱住他,继续睡觉,很快,呼吸又匀长起来,似乎睡得很安心。
林疏则安详地闭着眼睛,默背心法。
剑阁的心法,上辈子便无时无刻不在身体中运行,来到这个世界后也没有落下背诵,熟稔到了倒背如流的地步,只可惜无法使出来。
可是一想到若要使出来,就先要与大小姐双修,他就又有点紧张。
生活不易,艰难总是这样接踵而至,林疏叹了口气。
风平浪静的一个下午和一个晚上过去,第二天早上,林疏是被萧瑄的声音喊醒的。
“开了!”
林疏睁开眼睛,坐起身来,看向玉桌。
男女有别,为了避嫌,晚上的时候,他们把小玉桌放在宽大卧榻的中间,隔出两边,凌凤箫和他睡这一边,萧瑄一个人睡另一边。
虽然,自己和大小姐,实际上也不是一个性别。
不过,林疏想,他和凌凤箫是正经的有婚约的人,并不用避嫌,如此也不算轻薄了大小姐。
凌凤箫也在看玉桌。
林疏望过去,惊讶地发现,小鹿角的分叉上居然生出了几片细小的、花瓣状的东西。
开花了?
萧瑄拍手赞道:“两位美人,你们的容颜果然有效。”
林疏端详美人恩。
枝杈还是蔫嗒嗒的模样,花瓣看起来也十分无精打采,整个鹿角仿佛都瘦了,倒像是在死亡边缘艰难地挤出了几多小花。
大小姐昨天的威胁果真有效?
只是大小姐为何要那样威胁呢?
把它抱在怀里几天不行么?
林疏想不通。
但是,只要开花,总是好的。
萧瑄道:“终于在入城之际开出了花,想必再过些天,便能在天照会前结果了。”
说罢,他拉开前方车帘,道:“美人请看,前方便是哈奢城了。”
哈奢,北夏王城。
林疏向外望去,但见无边无际的地平线山,一座高大黑色城池巍然屹立,城墙上耸起不知是什么材质的尖刺,在淡薄的日光下闪着冷光,仿佛庞然大兽的獠牙。
城门口有一队黑甲的士兵,戊七出示了一块令牌,士兵们立刻放行。
城内颇为繁华。
街巷、楼台、宅邸,很多都由一种黑色的不规则大石砖砌成,大都是平顶,与南夏风格迥然不同,有某种粗壮的浑朴。
而石砖上往往画着一些仿佛咒文的东西,路旁的酒旗、幡子也都是黑底,绣着一些狂乱的白纹或紫纹——路上行人的衣服也大抵如此,就显得整个城池充满神秘的危险之气。
尤其是行人之中,偶尔有黑袍宽大,脸上有刺青的北夏巫师出现,更添诡秘。
熙攘人声传来,有时候也掺杂了羯族腔调,但总体也不算难懂。
马车一路前行,到了一处幽僻但气派的去处。
“这是在下皇宫外的住所,这几日,两位姑娘便在此处安歇罢——在下也在。”萧瑄笑得很是浪荡,“二位美人姐妹情深,不妨共同在西边侧房住下。若两位想出去走走,寻访亲人,不会有人拦着,只要将美人恩养出果子即可。”
凌凤箫道:“多谢殿下。”
——然后,便有人引他们进了门,向西面去安歇,萧瑄则不知去了哪里。
进房之后,那带路的下人也告退了。
没有人监视,没有人看管,萧瑄还许了他们可以随意出去。
也就是说,他们可以立刻寻访有没有巫师研制出了可以传染的血毒,乃至天照会也可以顺利去看。
事情实在是很顺利。
林疏都有些怀疑了。
他问:“没有人监视么?”
凌凤箫拿起房间里作为装饰的一柄剑,手指抚过剑刃,淡淡道:“萧瑄盼着我们搞出事情来,又怎会派人监视?”
林疏:“啊?”
大小姐,你在说什么,我听不懂。
凌凤箫看着他笑,笑容无奈又宠爱,连声音都放轻了些:“他可曾盘问过我们的来历和姓名?”
“没有。”
“可曾询问过我们家到底在哈奢城的何处,家中是做什么?”
“没有。”
“这就是了。夜市里卖的人鱼龙混杂,除非他脑袋有问题,才会对我们如此不设防备。”
林疏:“那?”
这一路下来,萧瑄的确是毫无防备,将他们视作可信之人的样子。
凌凤箫道:“萧瑄身为北夏皇子,说不定还是储君,却要千里迢迢跑去黑市,买下宝物献给大巫,可见大巫权势滔天,盖过皇室。”
林疏:“嗯。”
“因此,萧瑄也未必待见大巫。这一路上,我们对他没有可疑之举,他便明白,你我意不在他。若我们果真不怀好意,又并不是要害他,便是要去给大巫添堵。他乐见其成,甚至会提供便利。”
林疏再次怀疑自己的脑回路相比这些人有所简化。
☆、 第102章 杠气
既然萧瑄给了他们自由在王都行走的便利, 凌凤箫混进来又确实带着目的,不出去, 实在有点说不过去。
于是,他们简单收拾了一下, 便出门了。
——反正凌凤箫的脸经过了完美的易容,不会有人认出来, 而林疏的脸虽然和他未易容前那张男孩子的脸十分相似,却又带了面纱, 也不怕有人认出。
再说,北夏王都, 难道还会有他们的熟人么?
出了门,果然无人阻拦。
转出这条街,前面是一条大道,通往两个不同的方向,大道尽头, 道路似乎又分了叉。
该往哪走?
林疏陷入迷茫。
但他并不会迷茫太久。
大小姐道:“这边。”
林疏便跟着, 他们一路步行,拐过街头巷口,周遭的行人越来越多, 最后到了一处两边皆是商铺,一看就十分繁华的长街。
林疏觉得有点眼熟,来的时候见过。
所以说, 大小姐脑子里有一个精准的地图, 可以完美地还原来时的路线。
凌凤箫道:“找一家酒楼。你想吃什么?”
林疏往周边看了看, 他不认得北夏的食物,道:“都可以。”
凌凤箫:“那便去最大的。”
最大的酒楼里,大堂坐满客人,小二来回穿梭,饭菜香气很是诱人。
“两位美人,坐哪里?”有小二上来招呼。
凌凤箫道:“雅间。”
“好嘞。”小二麻利领他们上楼落座。
雅间由屏风隔开,但并不妨碍里面的客人看见下方的大堂。
落座后,小二拿了菜帖上来。
南夏的菜肴清淡为主,大多做法精致,入口绵长,此处的菜肴却明显重油重盐,菜名也非常直白简单。
凌凤箫点了糖醋鲤鱼、四喜丸子、八仙鸭与奶汤蒲菜,不消一会儿,便依次上菜。菜肴入口,味道鲜香浓厚,比之南夏,别有一番风味。
他们正吃着,就见面的人群有些异动,往下看,原来是进来了一个小姑娘。
小姑娘约莫十三四岁,衣着朴素,形容瘦弱,背着一个一看就十分沉重的铜琵琶。
——更加引人注目的是,她牵着一个步履蹒跚,目光浑浊昏沉,头发花白的老人。
隔着一座屏风,林疏听见隔壁雅间的客人对自己的同伴道:“赵琵琶又来弹琵琶了,她弹得倒是不错。”
同伴道:“长得也行。”
就听“嗐”的一声笑:“拖着个老不死,能中什么用?她爷爷前两年还能说书,现在糊涂了,就能傻站着,全靠赵琵琶养活。”
听他们话中的意思,这小姑娘叫赵琵琶,是来卖艺的。
只听小姑娘道:“各位客官,我今日先弹一首《破阵曲》,请客官们赏脸。”
说罢,她在一条简陋木凳坐下,抱起铜琵琶,左手按弦,右手弹拨。
铮铮然一声落下,石破天惊一般。
凌凤箫道:“弹得不错。”
林疏:“嗯。”
琵琶多奏柔美之音,然而铜琵琶以铜线为弦,声音浑雄,寻常人难以驾驭。这赵琵琶看身形如此伶仃瘦弱,未曾想能把铜琵琶弹得这样好。
只听那声音激烈跌宕,似乎直冲云霄,使人心神激昂,放缓时,又如同黄沙大漠,寂静悲凉,令人唏嘘。
一曲毕,赵琵琶拿一个铁钵,在酒桌间的缝隙穿行,一边走,一边道:“客官,赏个脸吧。”
她弹得确实好,又兼年纪小,引人同情,因此不断有铜钱落进铁钵里,虽然少,但也算能够吃上饭。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林疏在琢磨她的乐声。
这姑娘的曲子里,别有一种悲凉凛冽的气势,还有种狠劲,这是他所没有的——他只会照着曲谱弹琴,没什么情绪能掺杂进去。
他不得不承认,这样的曲子才是上乘的曲子,若是这姑娘会用灵力,能用琵琶声攻击,她的攻击力也一定很强。
凌凤箫道:“没有你的琴好听。”
林疏道:“谬赞。”
大小姐偶尔会梦先生附体,将他夸得天上少有地上无双,他几乎快要习惯了。
想完曲子,往下看,却见赵琵琶遇上了麻烦。
“赵小娘。”一个声音粗嘎的男人道:“这破曲子吱吱歪歪,像拉锯一样,有个什么意思?你给老子弹个好听的,今天就赏你一两银子。”
一两银子,可是值二百个铜板。
赵琵琶问:“您想听什么样的?”
男人目光有些涣散,像是微醺的样子,道:“前几天在春风楼听几个婊儿弹甚么《花间醉》,老子觉着不赖,你也来一个。”
赵琵琶低下头,抿了抿嘴唇,半响,道:“我不会。”
男人勃然大怒,拍桌喝道:“婊儿都会,你不会?”
赵琵琶紧紧抱着琵琶,指关节发白,又抿了抿嘴唇,声音微微发颤:“我没学过,没学过她们的曲子。”
男人又狠狠拍一下桌,醉鬼无法用逻辑来判断,看样子打算他似乎要去掐死赵琵琶:“小婊儿,我看我信吗?”
赵琵琶低着头,一言不发。
男人恶狠狠笑一声:“老子看你长得还行,可怜可怜你,想收你回府——”
赵琵琶浑身发着抖,回头看她爷爷。
她爷爷脑子确凿是不清楚了,见她看过来,只是“嗬嗬”地笑着,很和蔼。
赵琵琶回过头去,低着头,什么都没说。
男人道:“快弹!”
赵琵琶:“我不会。”
场面十分僵硬,没有人出手或出言帮助赵琵琶。
正当此时,大堂角落传来一道声音:“依在下之见,您的说法不妥当。”
林疏看见大小姐猛地蹙了眉。
他自己亦是心中一跳。
原因无他,这声音,这语气,他很熟悉。
有一种杠气。
他循声望过去,只看见一个浑身上下裹黑袍子里,看不见脸的人。
这黑袍子是北夏巫师常穿的,漆黑帽檐遮住大半张脸,只露出一个苍白的下巴,和右边脸颊上一个狰狞古怪的咒文刺青。
男人也望过去,看见出言的是个巫师,气焰顿时减弱不少,但酒意上头,人往往已经失去理智,没好气道:“你管老子?”
“其一,你并不是赵琵琶的老子,亦不是我的老子,这‘老子’一词,言辞不通,谬误甚大。”
周围的看客发出一阵哄笑。
林疏犹疑地看着那个巫师。
天下的杠精有千百种。千百种杠精,便有千百种杠气,互相之间,并不相同。
这人的杠气,他有点熟悉,这是很蹊跷的。
而这声音,也觉得很是耳熟,那就更加离奇。
他望向凌凤箫,就见凌凤箫眉头深蹙,目光极其凝重。
——事情大条了。
他们可能在绝无可能碰见熟人的敌国王都,碰见了熟人。
☆、 第103章 嫁衣
林疏虽然很少和别人说话, 但却也并不是完全不说。
更何况越若鹤和越若云整日在中庭抬杠,他即使不参与,也听过成百上千句,早已对他们的声音、语气熟记在心, 甚至能想象到他们抬杠时的神情来。
而现在, 这个巫师打扮的黑衣人的声音,俨然就是——越若鹤!
可是,越若鹤又怎么会在北夏王都出现呢?
就听凌凤箫问:“我们离开学宫时, 他在哪里?”
林疏想了想,道:“越老堂主要羽化了,他们回家参加大典。”
——当初,正是越若鹤和越若云谈论回家的事情,他才想起了给李鸭毛一家写信,随后李鸭毛出事,回了闽州, 再次回到学宫的时候, 这兄妹两个就已经回家去参加越老堂主的羽化大典了。
可这个黑衣人, 确实像越若鹤,像极了。
既然这样, 那就有三种可能。
第一种, 这世上有那么多人,难免有两个人有些相似, 而这北夏的黑衣人就恰好与越若鹤有相同的声音、语气, 同时又酷爱抬杠。
第二种, 越若鹤也像他们一样,有必须要完成的任务,要乔装打扮,潜入北夏。
第三种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那就是越若鹤其实在北夏拥有身份,和北夏有往来。而若是他与北夏有往来,整个如梦堂也脱不了干系。
林疏相信越若鹤的为人,因此倾向于第二种猜测,但是,人总要做好最坏的打算,他看着凌凤箫的神情,就知道大小姐也是这样想的。
只是,即使身在敌国王都,也不放弃抬杠,也真是过于敬业,看来杠气已然深入骨髓。
他们静观其变。
只听那男人被噎了一下,片刻后,恶狠狠道:“这个老子,不是那个老子!”
“也是,”黑衣人道,“这个词语含义甚多,此老子非彼老子,可以随意使用。我可以自称您的老子,赵琵琶姑娘也可以自称您的老子,乃至整座酒楼里的客人,再到外面街上的千百人,都是您的老子。”
须知这世上的骂人话语有千百句,但最狠的无非两种,骂娘,与自称为爹。那男人本来就不甚清醒,此时被这样羞辱一通,气得脸庞通红,脖子上青筋根根暴起,狠狠锤了一下桌子:“狗子乱叫!”
黑衣人道:“您这话,我大是不懂。我用两条腿走路,但凡有眼睛的人,都知道我不是狗子,既然不是狗子,那也不会乱叫。”
先是莫名其妙成了整条街上人的儿子,现在又变成了没有眼睛的人,那男人恼羞成怒,又无别的的话可说:“你听得懂人话么!”
“人话,在下自然听得懂,只是您的话,我却有点不大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