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姐侧过身,手臂横过他的肩膀,将他整个人半抱住,淡淡道:“没有哈赤城,是我编的。”
林疏:“......啊?”
凌凤箫望着窗外月光,半响,才道:“你......干净。自然不知道,人就是这样脏。”
哈赤城是凌凤箫编的?
可那汉子说他也是哈赤城人——难道都是假的么?
那几个人,并不是哈赤城人,而是顺着凌凤箫的话说的?
可他们为什么要这样说呢?
林疏忽然意识到了什么,心中一寒。
他开口,声音有点发涩:“他们......还是要卖我们?”
“嗯。”凌凤箫道,“黑市的商人,不精明,怎么活得下去?这一片还有其他人,他们硬来,会闹出乱子。不如顺着我们的话,让我们安心住在这里。”
林疏一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就听凌凤箫继续道:“他们装得很好,换了别的姑娘,自然就被骗走,只不过我们也在行骗罢了。”
“我以为......”林疏道,“他们真的要救。”
凌凤箫摸了摸他的头发,温声道:“我日后,必不会放你一个人在外面。不然,随随便便就被歹人拐走。”
林疏:“......”
大小姐说得对。
以他的这点斤两,现在又没有武功,若是自己一个人,真的可能被拐走。
但是,方才还觉得那些汉子和善憨厚,颇有好感,现在就被打脸,还是有点难过。
下一刻,凌凤箫往他嘴里塞了一丸丹药。
丹药清芬在唇齿间散开,是常用的解毒丹。
凌凤箫道:“看。”
帐篷的门帘处,被掀起了一道缝。
白色的烟雾从缝中弥漫过来,短短几息之后便散在了整个帐篷中。
——纵使林疏再没有行走江湖的经验,此时也能猜出,大概是迷烟之类的东西。
他收回目光,看看身边,大小姐已经闭上了眼睛,留下一个安静好看的睡颜。
于是他也把眼睛闭上,一动不动装死。
大约过两炷香时间,门帘被掀起,杂沓脚步声响起来。
“昏了吗?”
“早昏了。”
“咱们这次发大财喽。”
——然后就是一片心照不宣的笑声、口哨声。
“这俩小婊儿真他娘好看。”
“军营里都是这样货色?咱们也去南夏当兵算了。”
又是一片笑声。
林疏感到有人走近了他。
“呸。”一道离得极近的声音道,“长得像个天仙,胸口怎么和平板一样。”
“我这个也是。”旁边另一道声音响起。
“没吃好呗。”林疏这边那人道,“不是说十岁就进了帐子,能长成就不错了。”
几个人就又嘿嘿笑起来。
林疏想,这也不太科学。
自己不是女孩子,胸自然是平的,可大小姐竟然也是真真正正的一马平川——他方才在帐篷外面,被大小姐搂在胸前的时候,清清楚楚地感受到了。
难道大小姐小时候被凤凰山庄苛待了么?——这也太不可能,大小姐锦衣玉食,怎么可能营养不良?
莫非是胸会影响出刀的速度,用了什么法子弄平?
人在紧张的时候往往会胡思乱想,林疏感到自己的思想已经一路脱缰了。
正想着,就听到衣料声响,似乎有人要来摸他。
林疏:“!!!”
别摸!
会露馅的!
他心脏狂跳,并感到身边的空气中凝聚了极其凌厉的灵气。
他毫不怀疑,大小姐已经被这人搞得脾气大坏,下一刻就会睁开眼睛,出刀杀人。
而且,不是简单的杀人,要一片一片凌迟。
所幸,下一刻,门口一道声音传来:“狗牲口,你们干什么呢?”
“嘿——玩玩么。”
“要玩不早玩?来不及了!夜市这就开,赶紧把人弄过去,这回赚大发了!回去再玩女人!”那声音呵斥道。
试图摸林疏那人恋恋不舍:“那也没有这模样的了。”
“还不快点!”
“行吧。”
林疏浑身僵硬,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直到那人把手收回。
然后,两人就被拖出了帐子,不知放到了什么交通工具上,颠簸向前行进。
听他们说话,好像是要去一个什么“夜市”。
夜市,就是卖东西的地方。
黑市的夜市,能卖东西,自然也能卖人。
——终于可以被卖了。
第97章 参同契
因着没有睁开眼睛, 林疏看不见周围景物,只知道一路下来非常颠簸。
到最后,终于平缓下来。
风停了。
周身感觉到的不再是荒野上的干燥凉风,而是某种很沉闷的空气。
远处有人声和脚步声, 杂乱无章, 有回音。
林疏借此判断,自己进入了入室内。
而黑市处在野外,他们来时, 只看见了高低错落的帐篷,并没见什么正规的建筑。
——故而, 现在应该在山里。
鼻端传来的泥土气息更加印证了他的猜想——所谓“夜市”的场所,大抵是在山体中掏出的一个空间。
继续前进后, 人声逐渐大起来, 可以说是喧嚣,泥土气息中混合了人体的热气、香料、酒的味道, 还有一些闻不出来龙去脉的异香。
汉子道:“交货。”
一道陌生的声音答道:“卖什么?”
汉子道:“卖小娘。”
“人呢?”
“这边。”
便有几道脚步声越来越近。
陌生声音怪笑道:“哪来这么标致的小娘?”
“睁开眼还要标致十成。”汉子嘿嘿笑道:“怎么样。”
“拿水来。”
下一刻, 便有冰凉的水泼了林疏一脸。
他听到了旁边凌凤箫的咳嗽声,手也被凌凤箫握了一下,知道是时候醒来了。
下一刻, 他睁开眼, 被凌凤箫抱着,听着凌凤箫几可以以假乱真的慌乱声音:“你...你们......这里是......”
“啧啧啧。”一个尖嘴猴腮的男人上下打量他们:“我在夜市待了二十年, 这样的货色还是头一回见, 干净么?我得验一验。”
“不用验了, 不干净。帐子里的。”
“不干净?”那男人沉吟一会儿:“恐怕没有干净的卖得多,不过也不错了,够你们下半辈子。”
汉子笑:“价钱怎么说?”
“这样,四百两黄金,两个小娘给我,或是送去拍卖,价钱四六分,你四。”
“四六?”那汉子大为不满:“寻常你们只提两成。”
“买东西一成,卖人六成。”这汉子横眉竖目要讲价,那男人也不是善类,慢悠悠道,“万一卖了了不得的人,夜市要给你们兜着,还不值六成价钱么?”
林疏一边假装惶恐地窝在凌凤箫怀里,一边想,这恐怕是这夜市成立以来贩卖的最了不得的人了。
凤凰山庄的大小姐,南夏的嫡长公主,身上的东西随便拿一个出来,都是世上罕有的宝物。
那汉子沉吟半晌:“四百两!”
男人慢悠悠道:“好,下去拿钱,折成银子给,小娘归我们。”
汉子狐疑地打量他们几下,最终还是道:“好。”
四成与四百两,他们选了比较保险的四百两,看来是笃定他们两个人卖不到千两黄金。
林疏与凌凤箫继续抱团瑟瑟发抖——虽然并没有人在意他们有多么害怕。
只见那男人笑眯眯打量着他们,开口自言自语道:“没眼力的蠢货,四百两就能打发。再美的小娘,也卖不了一千两,可我虽没什么修为,看人二十年,也看得准了,这里面分明有一个上好的炉鼎。”
林疏“?”
然后,他感到凌凤箫那边的动作顿了一下。
说罢,那男人对房间外面道:“请周先生来。”
过一会儿,便有一个白发老者拄着拐杖过来。
男人道:“周先生,我看这个红衣服的小娘像个炉鼎。”
那周先生便拿出几块怪模怪样的石头,一共五个,其上似乎有灵力缠绕。
然后,他把这五块石头摆开,拿出一块罗盘,喃喃念着什么。
罗盘上的指针颤了颤。
周先生“嗯?”了一声,道:“确有可能,来,取血。”
那男人从鹿皮鞘里抽出一把银刀,笑得让人心中发毛,拉起凌凤箫的胳膊,这就是要下刀。
下一刻,雪亮的刀光一闪。
周先生脖子上被抹了一道,应声倒地,他还未来得及看清形势,那刀就又架在了男人脖子上。
刀,自然是大小姐的刀。
林疏不知道大小姐为什么不演了,于是在一旁默默看着。
凌凤箫的刀尖在男人脖子上轻轻划来划去,问:“看我像个炉鼎?”
“这......”男人声音颤抖,双腿抖如筛糠:“女侠,女侠饶命!”
“别看我。”凌凤箫淡淡道:“再看,挖了你的眼。”
男人目光游移飘忽,无处可去,只得停在林疏身上。
凌凤箫道:“看他,你有两条命么?”
男人绝望地闭上了眼。
“把我们卖掉,自然不会杀你。”凌凤箫道:“卖给北夏王都之人,身份越高越好。”
男人被那么一把杀气四溢的刀指着,也不敢点头,唯恐一动弹便被戳了脖子,只一叠声道:“好好好。”
凌凤箫又道:“卖我们那几个人,砍了他们的手,再挖掉眼睛,扔进山里。”
男人脸色苍白,仍道:“好好好,女侠,你先放了我。”
“放了你,你立刻便会传信夜市管事人,我傻么?”
男人汗如雨下。
凌凤箫取出一丸紫黑色丹药,放进这男人手中:“吃了。”
男人道:“有毒。”
凌凤箫道:“你听话,便无毒。”
男人道:“我不信。”
凌凤箫道:“由不得你不信。”
男人道:“我不吃。”
凌凤箫笑:“你拿准我有求于你么?”
男人道:“女侠,不要下毒,我自然会帮忙。”
凌凤箫只是笑。
然后,电光火石间左手成掌,拍上那男人胸膛,将他狠狠掼倒在地!
随后,把这人拖到桌子上,撕开衣料,使他露出半个肩膀。
林疏不解其意,静静看着。
只见大小姐在锦囊中拿出一个黑色的石盒。
打开盒子,阴煞邪气扑面而来。
里面是一些浓红的液体,被黑色盒身衬着,格外诡异。
凌凤箫已经卸了这人的关节,令他动弹不得,然后团了一堆布料塞进他的嘴,随后按了一下石盒,从弹出的暗格里,拿出一件很诡异的器具。
大约是针,但是比针厉害得多,一指粗的银色手柄上,固定着密密麻麻的黑色长针,针尖齐齐朝下,长,且锋利,若是扎到皮肤上,立刻会戳开密密麻麻的血洞。
凌凤箫拿针尖慢悠悠蘸着红色液体,道:“若你吃了,反而少受些苦头。”
那男人动弹不得,只能将一双小眼瞪得铜铃般大:“你...你要做什么?”
凌凤箫道:“自然是扎你。”
然后在这间房里落了一个结界,道:“脏得很,疏妹,别看。”
林疏愣了愣,过了三秒钟才反应过来这个“疏妹”指的是自己。
他“哦”了一声背过身去。
下一刻,身后那男人猝然发出一声闷在喉咙里的惨叫。
这声音,简直是太惨了,简直不像人能发出的。
林疏想不到一个人疼到什么程度才会发出这样的叫声。
但这只是个开始,惨叫声接连不断,足足响了三炷香的功夫。
那人的嗓子已经完全哑了,林疏转回去的时候,看见他如一条死鱼般,瘫在桌子上喘着气,脸色如同死灰,汗如雨下。
凌凤箫慢条斯理收起工具,道:“这么点痛......没出息的东西。”
林疏看见,这人的肩头,赫然多了一个血红色的复杂符号!
这符号的颜色正在逐渐沉淀变深,接近黑色。
形状,林疏是熟悉的。
真言咒!
和表哥身上那个一模一样。
哦,表哥就是大小姐,所以大小姐身上也有这么一个东西。
所以,大小姐方才是在这人身上刻真言咒?
那人像是终于缓过来,反驳那句“没出息的东西”道:“你......你试试。”
“我?”凌凤箫将他的关节一一按回去,殷红的嘴角掀起一丝冷笑:“我一声都不会叫出来。”
那人道:“呸!”
林疏却有些愣怔。
是的,大小姐身上有真言咒,所以也曾经忍受过这种非人的痛苦。
大小姐给这男人刻下真言咒,让这男人保守他们并非普通人的消息。
而大小姐身上那枚真言咒,又是为了保守一个什么样的秘密?
他想不出——什么样的秘密,会以这种方式来保守呢?
须知凌凤箫本来就已经是靠谱到了极点的人,不可能做出泄露秘密这种事。
那么,那枚真言咒,是出于自愿么?还是被迫?
林疏素来是缺乏好奇心的,可此时,事关凌凤箫,却有些想知道了。
可惜,有真言咒在,大小姐永远不能说出那个秘密。
等那男人终于缓了过来,凌凤箫慢条斯理问:“卖不卖?”
“卖。”
“说不说?”
“不说。”
“不能分开卖。”
“不分开。”
“听话。”
“听。”
这贼眉鼠眼的男人,此刻竟是十二分的低眉顺眼,让林疏有点想笑。
若这男人早知今日,恐怕打死都不会说出“我看你像个炉鼎”这句话了。
林疏自诩和大小姐相处了颇长时间,摸清了一些这人的脾气,猜大小姐突然不再演戏,必定有这句“炉鼎”的原因在。
不过,大小姐真的是炉鼎的体质么?
林疏心中忽然一跳,想起《养脉经》中自己没有读过的一篇来。
那篇叫——《炉鼎篇》。
他的大脑一时之间有些僵硬。
那男人低眉顺眼地穿好衣服,道:“我去卖您。”
凌凤箫道:“去吧。”
那男人便走了,甚至还毕恭毕敬地关上了门。
凌凤箫缓缓擦着刀。
林疏走过去,在大小姐身边坐下,观察。
他发现凌凤箫的眉目中比平时多了一分冷漠肃杀的戾气。
擦完刀,这戾气才算消下去一些。
林疏有些小心地瞧着,然后和大小姐对上了目光。
大小姐问:“吓到你了么?”
林疏摇摇头。
——河豚还是那个河豚。
“那就好。”凌凤箫道:“原以为可以顺利被卖,但我没想到这些人如此下作。他们碰到你了么?”
林疏摇摇头。
只是拖拽了几下,没有碰到什么主要的地方,倒是大小姐被摸了几下,此刻估计要炸。
“若真碰了你,一条命恐怕不够。”大小姐收刀归鞘,道:“没有装下去,还有一个缘故。我虽可以隐藏境界,血脉却无法伪装,若被他们看破体质,恐怕会引来麻烦。”
林疏问:“你是炉鼎的体质么?”
凌凤箫:“是。”
林疏:“很高级的那种?”
凌凤箫笑了一下:“天下第一的那种。”
林疏:“?”
他不太知道这代表什么意思。
凌凤箫却没正面答复,而是问他:“你知道凤凰山庄为何富有天下么?”
林疏:“我不知。”
“富贵荣华,绝不会无缘无故。”大小姐经过了这一晚,似乎有些疲惫,闭上眼睛,淡淡道:“凤凰家的嫡脉,不拘男女,都有特殊之处。其中一处便是炉鼎——实则也不算炉鼎,只是双修之时,能给对方助益罢了,且只有初次有效。故而,每一代皇后,都是凤凰山庄的血脉——皇帝纵然不修仙,娶了凤凰家的女子,也可以延年益寿,百病皆消。”
原来是这样么?
凤凰山庄屹立百年而不倒,泼天的富贵权势,最开始的源头,原来是这样的。
这世上,确实没有无缘无故的富贵荣华。
凤凰山庄将天下失路孤女纳入羽翼下,商铺、钱庄开遍大江南北,享有半壁江山,并不是没有代价。
不过,不会有近亲结婚的隐患么?
林疏仔细想了想,觉得,这种封建社会,皇帝有很多妃子,皇子也有很多母亲,最后当上皇帝的那一个,也未必是皇后的儿子,近亲结婚的隐患想来也不是很大。
就像萧灵阳,长得也算端正好看,但毕竟比不上凌凤箫这么漂亮,林疏早就怀疑他们不是一个母亲了。
正在胡思乱想,不知何时,凌凤箫已经睁开了眼睛,饶有兴趣地看着他:“你在想什么?”
林疏自然不能说,我在思考你们家近亲结婚的问题,只能说:“没什么。”
“嗯哼。”凌凤箫别过头去,似乎有点别扭:“我以为你在想双修。”
林疏:“!!!”
双修。
那,大小姐的意思是......
他还没活动起自己的脑子,就听大小姐轻轻道:“我是凤凰山庄的嫡脉,又是凤凰血。来日你我成亲,双修之后,不论你的身体现在如何糟糕,都会变成世上最好的经脉,且绝无后患。”
林疏有点慌了。
他不知道该说什么。
大脑一片空白。
但是看看别过头去不看自己的大小姐,他就觉得大小姐此时大脑也有点空白,有点不好意思。
令人窒息的尴尬被开门声打破了,去而复返的那男人道:“女侠,我把您两个卖出去了。”
凌凤箫:“哦?”
“卖给了一个大人物。”
“不错。”凌凤箫道:“怎样的大人物?”
“——据说是王都的贵人,此次来夜市是看上了夜市今晚要拍卖的一本秘籍,想献给大巫。”
凌凤箫道:“我们也会被献给大巫么?”
“小人也不知道。”那男人挠了挠头,道:“我卖了,他们便买了。”
“嗯哼。”凌凤箫道:“带我们去吧。”
男人道:“您请。”
凌凤箫便牵起林疏的手,被那人引向走廊。
路上,凌凤箫仿佛又想起了什么,问:“卖了多少?”
男人:“......”
林疏同情他。
被胁迫着卖了人,还要帮忙数钱。
不,不是,现在不是同情别人的时候。
双修。
他也是看过书的。
《参同契》上说:“性命双修,取坎填离。一灵炯炯是也,一气氤氲是也。”
他还是上过生物课的。
将《参同契》与《初中生物课本》结合,他得出一个结论:要恢复经脉,是要和大小姐发生身体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