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到半夜,突然被排泄的欲望弄醒,跳起来灯都没扭开就往厕所冲。因为有着在大号时看书的不良习惯,所以即使十万火急也没忘记在凌乱的桌子上随手抓了一把,坐下来才发现是那本《骨子里的零》。
据说你在方便时不假思索拿的书才是你最钟情的,我只知道如果要衡量我喜不喜欢一本书,看蹲马桶的时间长短就清楚。虹影那本《饥饿的女儿》是最好例证,让我在厕所里坐足了一个钟头,这玩意可是实打实的骗不了人,舒雯曾经叫我以后上厕所就带沈陌这本《骨子里的零》肯定五分钟就出来了,我当时笑得一脸狂妄。
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个时候想起舒雯的话,反正是兴味索然,没看多久便匆匆提裤子冲水,真的五分钟就出来了。
瞌睡虫跑得干干净净,初夏的夜晚突然燥热得不可思议。拿着书直接到阳台上去乘凉时,意外地发现楼下依然亮着灯。
第二十三章
一滴来自楼上的水打在我手背上,滑下的触感让人误以为是虫子在蠕动,心慌着一抖,书掉了下去,张开羽翼看似轻盈地没入夜色笼罩的黑黢黢的院子,然后便发出一声响亮而沉重的“砰”!
我本能地想撒腿跑,但又觉得证据确凿,应该坦白从宽。如果掉下去的是把菜刀,我一定逃得比谁都快,因为菜刀人人都有家家必备;而那一本书,相信整幢楼、甚至整个小区,也就他楼上的邻居、这个房间的主人才会有。
楼下的门在我迟钝的思想斗争中被推开,地面顿时出现一块长方形的投影,鹅黄色,有人站在其中。
而那本书,非常无辜地刖着一角,斜趴在这块光斑里。
他慢条斯理地捡了起来,顿一顿,回身,并没有向上望,大概正就着屋子里的光线随手翻看内容。
我咳嗽两声,挤出死猪不怕开水烫的笑容,举一只手,“对不起,我的书。”
穿着睡衣出现在楼下时,门是开着的,“请进吧,不过顺手把门带上,有蚊子。”
点着头关上门后,又是一声有礼貌的“谢谢”。
他把书递还给我,脸上表情很平静。
我一眨不眨地盯着他,这个人的身上,弥漫着拒绝让你靠近和了解的气息,倘若将其名字和别人的放在一起,只要超过5人,他八成会是最后被提及的那个,而且提名者还得绞尽脑汁去想半天。就像中学时要求流利地说出唐宋八大家,我总是一口气背完七个,独独把柳宗元拉下,怎么也想不起来,其实此人名气实在够大的了,只是冥冥有一种感觉,让我无形中疏漏他。
这间是书房吧,和我那儿真是天堂地狱的差别。一尘不染,干净得近乎神经质,五个大书橱,像书店里的一样排列,每个还贴着小牌子标明分类;有窗的那面墙空出来放了张书桌,摊着两本书一本字典,笔记本电脑发出微弱的幽光。
齐漱玉披着件衣服出现在房门口,“呀,是小舫啊,也没睡呀?”
我说自己经常昼伏夜出,她笑笑,嘱咐两句叫儿子早些休息的话,和我客气地道晚安后便拢着衣襟离开,我也觉得差不多该闪了。
刚要告辞,他眼睛盯着笔记本电脑的屏幕,忽然开口:“啊对了,你有样东西在我这里。”语气云淡风轻,边说边腾出右手拉开抽屉,拿出一只塑料玩具,半个巴掌大,一只穿黑西装打领带的黄猫,还耀武扬威拿了条手杖,站在红色的舞台(其实是装了电池的底座)上,脚边两个按钮。他拿在手上,食指轻轻摁下左边小键,黄猫噼里啪啦跳起了踢踏舞,他把它放在桌面上,然后抬眼望过来,嘴角慢慢勾起。
舒雯给我的跳舞猫。日本进口,她那个是蓝色,粉红底座。右键跳舞,左键唱歌,当然日语歌,一个字儿听不懂。我挺喜欢这种傻不拉叽的东西,只是刚拿到就莫名其妙地找不着了。
第二十四章
“掉在我办公室那幢楼的花坛里。”沈陌说,手指抬起来划个半圈,然后双手并拢,交叉,笑容里有清清淡淡的温和,“拿回去吧。”
家庭会议。
大概是约好的,五家都到齐了,而且,连孩子也没缺席。除了五舅妈和五表弟小航他们在加拿大。
外公五个子女中,两个女儿,三个儿子,巧的是,女儿生女儿,儿子生儿子。我妈和小阿姨投缘,原因之一就是她的孩子也是个姑娘。
本来大家都还在暂时拒绝往来户的名单上,只不过“小孩子”这一杀手锏确实厉害,外公看在孙子外孙女的分上,默许我们出现在客厅。
第三代我最大,两个弟弟一个妹妹自然跟着我混。二表弟沁舷在外省读大学,一看就是让二舅舅电话狂催赶回来的,肩上还背着硕大的登山包;三表弟沁舶和四表妹沁艶平日都被送到郊外一所私立贵族学校念书,一个在高中部,一个在初中部,统统全封闭住宿,校规很严,不允许轻易外出,听老妈说三舅舅是亲自跑去跟校长申请的假期(校长真牛)。
此刻,小P孩们并排坐在客厅沙发上,一个个翻着白眼。我正均分路上买的Breadtalk抹茶红豆芝士,一百二一个,对我来说和抢劫没区别地贵,小心翼翼划成四等份,这帮小混蛋竟敢露出极不领情的神色。
“怎么没有星巴克的星冰乐”、“我要哈根达斯”……还是上了大学的二弟稍微有礼貌点,眼皮一翻,不屑地扭过头,“谢谢姐姐,我不吃这么腻的东西。”
接下来就是无聊的千篇一律的家庭聚会场景:二弟拔下电话线接到笔记本上跟刚处的女朋友QQ,三弟霸了电视机懒洋洋地等开饭,四妹比较乖地背英文单词;我妈和几个舅舅阿姨在楼上外公书房里进行口水战,外婆独自一人在厨房给大家准备午餐,这时,我无所事事地出现了。
密闭的空间里飘着煮玉米的香味,我深深地吸了口气。这个时节的玉米,只要煮一下就可以跟肯德基的那啥粟米棒媲美。可惜只有这么几天而已,到了月底,就立刻变得又老又硬,令人完全失去胃口。
“贵的还就是好吃呢。”外婆察觉到我站在后面,笑着说,“二十四块七毛才十二个。不过,总归比肯德基的便宜多了,是不是。”
我是吃外婆煮的饭长大的。可能因为自小没有父亲,又出生得不是时候(我妈忙着读书考试),在外公这里长到十几岁,才被老妈领回去单独过日子。外婆很不高兴,“好容易养到会下厨了,这就给我带走了。”
我蹲在地上一根根地择韭菜,记得小时候我总是喜欢吃这种气味重做起来又麻烦的东西。她叫我去陪弟弟妹妹玩,别在这里帮倒忙,我不肯,执意要留下。她赶不走我,就说要炸藕夹饼,叫我去把围裙和袖套给她拿来。
第二十五章
跑到她房间取下门背后挂的围裙时,瞥到床底下的痰盂。外婆有夜起的毛病,半夜三更去厕所太麻烦,就在床边摆了个痰盂,搪瓷的那种,边沿有熏黑的痕迹。揭开盖子一看,里面一堆纸灰,没烧净的一个角上还贴着邮票。
楼上似乎起了争执,我跑到客厅,一群大人噔噔噔地下楼,一副被赶出来的样子。
表弟表妹分别被叫过去,各自开起家庭小会议,我看我妈没有找我的意思,就继续给外婆打下手。没多会二弟出现,好像刚被雷劈过似的黑着脸。
“叫我上去请爷爷吃饭,开玩笑,爷爷在气头上,想要我死吗?”他低吼。
我说:“你的意思是叫我替你去死么?”
“我没那么无耻,只要姐你陪我一起去。”
还说不无耻,这不等于叫我陪他去死吗?“喂,这种事向来是年纪小的比较讨便宜,叫小四去。”
“小三小四刚一听完就像脱缰野狗一样跑出去买爷爷喜欢喝的酒了,拉都拉不住。”混蛋!全都这么精明!
只好走上去敲门。脚步声过来时,二弟临阵脱逃,捂着肚子敏捷地冲进了拐角的厕所,留我一个人暴露在外公面前。其实心里很清楚以外公的脾气,一定会让我失败而回,大人们也绝对知道这一点……可是,可是,那种孤独在外公脸上迅速收敛,却在他眼中无限放大,这屋子里的每一个人,有谁不在深深地畏惧着他呢,留给子女的棍棒加身的记忆,也原样复制到了孙辈的印象中。
我并不明白外公的心思,也不想明白。《成长的烦恼》里,妈妈对孩子说:“你要么接受一个人,要么离开他,但是,不要改变他。”外公是这个家里名副其实高高在上的英雄、暴君,要么爱戴他,要么忤逆他,但是,别试图把他从高处扯下来,和自己平起平坐。
结果是我陪着外公在书房茶几上吃的饭。拿盘子拨了些菜端上去,我是不假思索,每样都夹,可外婆按住我的手,选了些不需要咀嚼的食物。是啊,外公的牙已经所剩无几,可是竟然没人注意,就算注意,也不会时刻照顾到每个相应的细节。
那顿饭,说真话,味同嚼蜡,很难吃。外公沉默着从头吃到尾,空气是凝固的,叫人有心缓和、无力开口。还好我向来习惯这种吃饭氛围,在家里,老妈不许我吃饭时讲话,说法是:太没教养。
我喜欢自由职业的最大原因是,每个月只要抽出一礼拜埋头狂赶,其他时间干什么都行。而舒雯选择大学教师的唯一原因和我如出一辙:每个礼拜只要周一周二去教一天课,其他时间——干什么都行。
这个“干什么都行”,自然就是被我们拿来演习各项侦探成名技巧。舒雯看来是给上次的公车跟踪事件刺激并提醒了,再约她时,此人竟开着刚买的马自达6出现,不过,一看就是二手。
第二十六章
“不错啊你,有车一族了——先拿驾照来看看,老夫不坐亡命之徒的车!”
她得意洋洋地丢给我,“本仙人大学刚毕业就考了驾照,一直都想买车,只不过没存够钱而已。”
我告诉了她那封信被烧掉的事。
“毁尸灭迹?”她的手在方向盘上打拍子,“那就是你外婆真的心虚喽!”
舒雯把会跳踢踏舞的蓝猫放在了挡风玻璃前,我忽然意识到那只黄猫正在我包里。
“对了,你的呢?”舒雯兴致勃勃地问,“我昨天抽空研究说明书后发现一个更好玩的,原来把两只连在一起,会对跳噢!”
她果然在两只玩具底座上找到接口:“说起来好像还有不少功能,比如接在电脑上下载歌啦或者自己编一些节奏输入进去,貌似也可以录音……干脆下礼拜带上说明书去我们学校日语系逮个家伙翻译一下。”
“亏你还有个日本奶奶,竟然沦落到连说明书都得求人翻译的田地!”
“哈哈,别提了,已经老年痴呆了,中文全部忘光光,包括我爷爷的名字。整天就是笑、哭、流口水。”她的眼神飘过来,幽幽的,带着笑影,却让我哽得慌。那个优雅慈祥的老妇人的脸,在我大脑中突然模糊,“……什么时候的事?”
“上个月。”她抓着卷纸,狠狠拽了一大截下来,“老年痴呆呢,真是可怕的病啊……谁都不认得了,深爱自己的人和自己深爱的人,知道吗,老年痴呆是无法治疗的,一旦得了,到死,都是那个混沌的样子,好像是为去另一个世界做准备似的,连一辈子的记忆都甩干净了,清空了,智力回到婴儿状态,迎接下一轮投胎……”按下开关,蓝猫和黄猫笑哈哈地跳着舞,步伐一致,节奏整齐,我看着看着,突然伸手抓过来,将连在一起的底座拔开。
“还好你外公不是,对不对?”舒雯擦了鼻涕,顺手把一团手纸丢出车窗,这个没有公德的家伙。
我朝她苦笑,“那又如何,事实不过是外公在清醒地恨着外婆罢了,而外婆是最清楚这一点的人。”
“我们两家怎么都跟中邪一样,家里遍布怨偶!”舒雯猛捶方向盘,嘟嘟囔囔地抱怨,“喂,我们一定要幸福给他们看,OK?”
我捏着黄猫,把蓝色的还给她,“你不是压根不信言情小说那套幸福论的吗,再说了,我这种心理阴暗的人……”
她匆匆打断:“幸福不是要像小说里写的那样吧!这只是感觉,就跟写作一样,即使全世界都认为你的文章是狗屎,只要你自我感觉良好,照样可以沉浸在文豪级别的快感中!我想过了,只要自己爽,单身也是幸福的一种。”说完,发动车子。
我拿着笔写:
此行最大的收获是知道了雷字的古体写法。
第二十七章
四个O加四个X。圈圈+叉叉=雷,古人真是有先见之明!
想了想,又加上一句:LiarNeverLie。
事情不会这么容易就告一段落,虽然我和舒雯都决定了要将装聋作哑进行到底。家里人不相信外公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外婆把信烧掉了也并没影响什么。我们预知了一切,那又如何。
夏天到了。学校刚放暑假,舒雯就吵着出去旅行,避开家人一阵子,我完全同意。旅游是我们上大学后每年必做的功课,当然也是兴趣。本来年初就计划今次的目标是日本,可这家伙突然买车,余钱不多,所以,改成国内散游。
其实,是因为不想触碰***故乡吧。谁也不去点破,个个冷眼旁观,包括当事人在内,以为置身事外会显得有出息些,十足自欺欺人。
可是,我们要活得那么清醒干什么。清醒一生,到了老,苦心经营的形象被上帝强行剥夺,流着口水笑哈哈地给人侧目,自己却浑然不觉。毕竟,这世界上真真正正在你痴呆并且绝不会好转的前提下都能继续爱的人,又能留下几个。
火车票是17号下午拿到的,去西安的硬卧特快(其他都卖光了,混蛋!)。我在晚饭时告诉她要出去几天,她没有阻止我(向来不阻止,只会连续几个月当我是空气),只是又把我还没来得及吃完的饭菜端走了。我在老妈冷冷的目光中打开衣橱拽出行李箱,音乐开得震天响,Lookatthestars,Lookhowtheyshineforyou。看那些星星啊,看它们是怎样为你而闪烁——Coldplay的《Yellow》吧?
收拾到一半时,客厅传来卡拉OK雄壮的前奏,“是谁带——嗨——来,远古地呼——唔——唤!”我一怔……“那就是青藏高嗷嗷嗷嗷嗷!原——”我忍无可忍,笑得蹲在地上抽搐。
Coldplay,当然被她盖过去了。我妈年轻时在文工团里唱过越剧,中气十足。从青藏高原跳下来后,她又拐上山路十八弯,连飚几首不喘气。我担心邻居来投诉,于是主动跑到门后面贴着猫眼洞窥视外界,照目前情形分析,敲肯定是听不见的,只好靠看了。
果不其然。那边才抬手,我就哗地把门拽开了,笑哈哈地望着他。门前大碗茶以排山倒海的气势当头砸过去,居然能在我妈的歌声中屹立不倒,值得我佩服!
不过,他不是来抗议的。进门后,我妈并非没有歉意地关掉了家庭影院,很客气地请他坐,以及询问要喝的饮料,我还以为她会像个追星族扑上去要签名呢,这可是大教授第一次登门拜访啊。
他给我一张CD,“我以前的学生从巴黎那边寄过来的。”我接过来看,红与黑的封面,一个从没听说过的组合,LiarNeverLie。他看我一脸诧异,“不知道你喜不喜欢这个组合,但是经常听你放法语歌,所以猜应该还可以接受吧。”
第二十八章
接受!为什么不接受!我很谦卑地表示了谢意,不过,也没忘记抬杠:“新出来的吧?不怎么有名气吧?”
他笑得彬彬有礼,“没有听过?他们很红呢。”
我翻来覆去地看,与其说是看CD倒不如说是埋头苦思他笑容里的含义,“很红吗?很红吗?”
“跟你开玩笑的。”他解释说那是他学生自己搞的组合,因为是地下乐队,而且家里面都有施加压力,所以灌了一张唱片小范围发行后就心满意足地解散了,仅是纪念青春的一种形式而已。
我目瞪口呆,不是为了他说的,而是为了他的动机。
竟然跟我开玩笑。想起N大那男生的话,什么某人虽然温和优雅却疏离冷漠……脑筋顿时短路不够用。
LiarNeverLie,骗子从不撒谎。看看某人的脸,确实一本正经,带那么点理直气壮的狡黠。
“寄来好些日子了,刚才听到你家放音乐才想起要送过来。怎么说呢,希望能给他们发展一个中国歌迷吧。”
好吧,我很配合地露出兴奋的表情,“那可一定要听听看咯!好,明天坐火车的时候有事干了。”
喜欢火车多过飞机,是为了享受旅程的漫长。舒雯在候车大厅里显得分外出众:吊带+热裤,没等我开口讥讽她已先发制人:“穿什么超短裙啊你,给人撩呢!呆会看你怎么往上铺爬!”
结果坏事总是让她一语成谶。这家伙找到铺位后猴儿似的蹭蹭爬了上去,把两条长腿挂在床边晃啊晃地向我示威,我站定、抬头,周围来来去去都是人,忙着把行李往架子上塞,眼看到了开车的点,车厢里该坐下的都坐下了,我哼一声,豁出去就豁出去,抓着架子往上一蹿,只听下铺一个女孩同情的话语传来:“我一定会记得以后坐火车绝不穿超短裙——喂,你别抬头看!”然后就是某男生的笑声。
“哈哈哈哈——”舒雯笑得倒在床上滚。
我镇定地作酷状,“干吗,走光而已!你就当我穿比基尼好了,人生无趣,不走光怎么活!”
下铺竟然有人鼓掌,“说得好!说得妙!说得呱呱叫!”
走道上站一个女生,正往架子上挂毛巾。穿一件红色大T恤,左胸前一行绣上去的白色字体:NA大学。刚才没留意,安顿下来后仔细一看,这节车厢里竟有一大半人都是这副穿着。
“似乎是N大学生会组织的毕业旅行呢。”舒雯说,舔着手指上薯片的碎屑。发车时间是下午五点左右,所以运行没多久就有人推着餐车过来叫卖盒饭,通常情况下真正会去买的人很少,此举只不过是提醒旅客到了该祭奠五脏庙的时候而已。
“谁下去泡面?”舒雯斜我。
我越过去揍她,“你有没有人性啊,想看我再三走光是不是!要我下去也可以,你裤子脱下来借我!”她被我擂得招架不住,只好翻出杯面滑下地。我想想这样缩在上铺也不是办法,至少总要下去解决三急之一吧,于是当机立断,趴在床沿做高难度动作:开旅行架上的行李箱,拽条长裤出来。
第二十九章
在那种狭小的空间里,真是一举一动都非常困难,有志者事竟成,眼看终于扒出牛仔裤,却把一件内衣带出来,不偏不倚掉在走道经过的人头上。
还好对方是个女生。不动声色拿下来后,只看一眼便自然地递还给我。当时觉得很面熟,但和记忆中对应不起来,她也不像认识我的样子,笑一下就兀自走掉了。
换好裤子的我如猛虎落地,抢过舒雯手中杯面,“喂喂,还没泡开呢!”她嚷嚷着,“而且鸡肉味的是我的,你地明白?!”
已经有人吃完了饭,无所事事开始玩杀人游戏,“天黑了啊天黑了啊,都闭眼!”全是大学生的车厢不见得比全是小学生的安静多少,即使闻名遐迩的N大学生也不例外,吵得像菜市场一样旁若无人。
“睁眼吧都睁眼吧,OK,傅凭澜,你被杀掉了!开始指证凶手!”
正埋头吸面的我突然抬头,弹起来的面条甩了对面舒雯一头一脸的油渍,“你要死啦——”
难怪觉得刚才那女孩面熟,难怪我记得她她却不认识我。
“你最好解释一下!”舒雯余怒未消地抹脸。
我很酷地看了她一眼,扭开矿泉水瓶盖,把水倒在手绢上擦下巴淋漓的汤汁。
她似乎意识到什么,扭头朝那个吵闹的方向盯了一会儿,然后,挑眉,压低声音:“跟沈陌有关?”
这个聪明的姑娘!我从鼻子里往外哼:“还记得沁园雪里沈锥跟沈陌提过的美女吧。”
她瞪大眼,“快赶上我那个?”
这家伙……“求你了,正经一点。”
“她在这趟车上?”舒雯正经了,正经得把杯面捏到变形,“苍蝇!为什么上天如此厚爱我们,无时无刻不给我们发挥侦探才能的机会?”
我知道,她已热血沸腾。
“对了,她叫什么来着?”
傅凭澜?即使穿着普通广告衫,依然光彩夺目,无愧于这个超尘脱俗名字的女子,上天对她又何尝不是爱到疯狂的境地呢。
那群大学生,也都是去西安的。舒雯轻而易举就和他们打成一片,挥手叫我过去一起玩,我耳朵里塞着耳机出现在那个隔间时,有男生呵呵笑道:“哇,超短裙MM!怎么换了裤子啊。”
“你们这么多人,是跟旅行团吗?”
“不,自发的。你们俩要不要加入?我们有联系好的旅店,住宿什么的都可以算得很便宜,而且,当地也有认识的朋友。”看起来像是学生干部的男生很热情,而舒雯等的就是这句话吧,不过她还是意思意思地以眼神询问了我一下。有人照顾,何乐而不为?我爽快答应,一副天真又惊喜的迫不及待样。
傅凭澜不是很爱理人,舒雯几次找机会逗她开口,她都只是一笑而过;我没那个沟通的企图,我只是一个劲地盯着她看,毫不掩饰,甚至在她发现以后也不回避一下。她大概早已习惯了类似的注视吧,沐浴在我炽热好奇的目光中长达三小时,依然不以为意。
第三十章
不知不觉就到了该熄灯的时候。大家各自爬回床铺睡觉,我留意了她的床位,17号中铺。车厢陷入昏暗的同时也被寂静缠绕,附和着轻微颠簸的,是空嗵空嗵催人入眠的节奏。
可是,睡不着。带着MP3爬下去坐在窗口边,外面很黑,只有把脸贴在玻璃上才能看见广袤的平野的轮廓。此刻,眼中所见的一切都是黑色,只是深与浅的区别,就像人,都有阴暗面,只是多与少的区别。
几个隔间之外,也有人从铺位上下来,坐在了窗边。我们彼此知道对方就在黑夜里的某一处,却没有互相靠近,无可厚非嘛,都是为了享受安静,何必再披上白天的伪装客套。
抵达西安是清晨时分,天才蒙蒙亮,整节车厢已经热闹地忙碌了起来。水池边排起长队,人人蓬头垢面,衣衫歪斜,眼神呆滞。舒雯站在神清气爽看风景的我面前,打了个长长的呵欠:“喂,你什么时候起来的?”
落脚点在位于钟楼的青年旅社,一座古色古香、明显区分于四周建筑的大牌坊,路痴也能找到。第一天没有安排任何景点的游览,二十几个人各自去房间安顿完后便作鸟兽散,我把所有行李都丢给舒雯叫她提进房间,自己坐在大堂沙发上挂着耳机听音乐。
“你也太禽兽了吧!”舒雯埋怨地拖着两只大箱子进电梯,她当然知道必须留一个人守住大门观察那位傅美女的动向。
我是一个差劲的盯梢者,坐下不久就忍不住翻出书来看。歌是《千年女优》的,文也是相关评论,题目叫做《青丝白发,红莲盛开》,开篇便是电影主题曲的歌词:“金色的月亮,在千万颗露珠上升起。唯有打破即将来临的黑夜牢笼,才能盛开在你的梦里。展开千年的追寻,驶过平行的船队,仿佛变幻莫测的云,这一切都是为了跟随你的踪迹。”
耳机突然被人拽掉,舒雯茶壶状地出现,“叫了你八百遍,还装死!耳朵听不见眼睛又不盯着,人到底出去了没有?!”
我很理直气壮地回答:“不知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