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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二十几年前,你认得一个叫露易莎的女人吗?”

“露易莎?认得,当然认得啊!这人就是现在的苏夫人周玟。以前在一些场合上见过的。”

呵,想不到母亲竟然了解的这么清楚。

“妈为什么对她印象这么深刻?”

“也说不上印象深刻,没办法,她和明家那个花花肠子明粤混在一起过。刚开始是秘书,后来是情人。最后,明粤争家产失败之后,就离开了香港,那露易莎也就消失不见了。想不到几年前,她居然回了国,摇身一变就成了苏夫人,还一手掌控苏家,看上去很能干的样子…”

呵,居然真有这样一种关系过。

“哦,对了,这露易莎还给那明粤怀过孩子呢…要是还在的话,也有…二十五六岁了吧…不过,我好像没听说她另外带了一个拖油瓶回来啊,大约是被明粤逼着做掉了吧…我听说这女人私生活很不干净的…”

靳媛随口一说,却让靳恒远马上眯起了眼:这个信息,太重要了。

“妈,太谢谢你给的消息了,我还有事,先挂了啊…”

他急匆匆挂了,给季北勋去了电话:“季北,马上查周玟,二十几年前,她叫露易莎,是明家二公子明粤的情人之一,怀过明家的孩子,我们现在需要查清楚的是:她的孩子还在不在。还有,必须把明粤的下落查出来…”

直觉在告诉他:周玟怀的那孩子,会是一个关键所在。题外话明天见

326,她决定:不做陪衬,做好自己,让自己发光。

苏锦去了公司,见了乔总。

在办公室,老乔殷勤的亲自给泡茶,坐下后直接就昨天她在电话提到的事问了起来:

“小锦啊,你这是打算辞职当全职太太了?”

眼神带着打量。

苏锦喝了一口茶,摇头:“不是。实在是家里事儿太多,总请假,不好,所以…”

乔总一听,不乐意了,忙摆手说逼:

“这话说的就太没人情味了。

“谁家没个一星半点的事?

“年风顺的时候,一年也遇不上一茬;年风不顺时,事儿那个扎堆似的来。

“真要来了,避是避不开的。只能一件一件的处理。

“急不来,越急,事儿越乱。

“可事儿再多,总会有处理完的时候。

“你要是因为家里有事,就来辞职,那公司人才流失也太厉害了一点,你说是不是?

“所以呢,如果你准备把事忙完了,还是想要上班的,那就别辞职了。

“公司这边可以给你一段时间的假期,你呢,就全心全意去处理家里的事去。什么时候处理完,什么时候来上班,没关系的。

“其实,以后就算怀孕了,只要身体吃得消,还是能工作的。

“在我看来,一个女人,嫁的男人再怎么出色,自己的工作不能丢。女人也得有自己的事业。有事业的女人,活得更有底气。

“小锦啊,上海那边的公司呢,这两个月就会开业,到时,你要是事儿忙完了,完全可以到那边工作,上下班很方便的。好好再为自己奋斗几年吧,相信我,你一定能在这个领域开辟出属于自己的精彩世界的…

“要不这样,你看行吗?

“上海那边的公司,你可以入股啊…

“到时,那边的发展,我可以全全交由你去统筹规划。

“我们这边呢,就另外派几个人过去。

“金辉在圈子里还是相当被认可的…你说是不是…

“小锦,这对你来说也是一个机遇啊…”

说了那么多,就最后几句,说动了苏锦:

自己入股,用心去经营,经营好了就是自己的事业。

好事啊!

之前,靳恒远也说过,想让她辞了,自己单飞弄个工作室什么的…

可她只会设计,运营和管理方面,她是没什么经验可言的。

现在不一样了啊!

如果在金辉入股,运营和管理方面,由金辉的人出面,自己则在创意下功夫,先把自己的名气做出来——关键在于,现在走的每一步下,积累的每一分经验,都能为她的未来打好基础。

这种循序渐进的过程,对于她来说,那绝对是一笔宝贝的财富。

说真的,她挺想趁着年轻,为自己的喜好努力打拼一番的。

有人说,女人的事业,就是经营好家庭,经营好婚姻。

人类从古至今的发展演变,就是这样的:男主外,女主内。

古封建皇朝时候,主张的是:男人征服天下,女人征服男人。

可她觉得,如今的女性,足可以撑起半壁江山,单单只为婚姻而活,为家庭而活,这样的生活,与她来说,是不够的。

她的心,说不上大,没有那种想征服世界的雄心;却也不小,家庭生活是需要,社会价值也该得到体现,如此生活才是完整的。

正是这番劝,苏锦的辞职,变成了考虑:

“好,我回去再想想…”

从老总办公室出来,她笑着和同事们打招呼。

有同事笑着指着楼下的车说:“锦姐,这么快就换车了?越来越有少奶奶的气派了啊…”

“对啊对啊!锦姐,你老公对你真好…这车,一百多万吧…”

面对那一道道艳羡的目光,再回想老总的态度,她深刻的感受到,这一切的光芒,全是靳恒远给予的。

老总的宽容是因为她嫁了一个了不得的男人,世态就是这样的,靠山硬了,一切就不一样了。

而一辆百万豪车,在她看来,是没什么意思的,可在别人眼里呢,那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看重。

离开金辉,她坐在车里,审视着方向盘上那标志,精神恍惚了一下:才多久,靳恒远的介入,就这样一步一步改变了她的生命轨迹。

一切似乎并没有改变,可一切已实实在在发生了变化。

但她总觉得,做一个沾光的人,永远只是陪衬;只有让自己发光发亮,才会成为舞台上一个角色。哪怕不起眼,可至少,她在做自己。

而她想做那样的自己。

苏锦去了学校,时为下午四点多,暮笙应该快下课了,她想接他一起回家。

这段日子,

家里虽然发生了很多事,这孩子却成熟了很多,读书很认真。倒是她,因为事情太多,反有点忽略他了。

到了之后,她把车停在附近,打了一个电话给靳恒远没有人接。

下车时,她看到有人~流在涌出来。

是下课了。

这画面,太有熟悉感。

她站在路边,感受着一股子朝气勃发的气流在朝自己涌来——飞扬的青春,在夕阳下灿烂的发光。

想当年,在学校的时候,她最大的憧憬是什么?

做一个出色的设计师,让自己闪闪发光。

现在,机会就在眼前,她不该抓住它吗?

苏锦一边自问,一边等着。

没一会儿,她看到了暮笙单肩背着书包走出来,边上还有几个男生女生一起结伴说着话,而他是人群中最帅的那个。

暮笙看到了她,眼神一亮,和同学们挥挥手,跟了上来。

“你今天怎么有空来?”

“特意来接你下课的。走了…”

两姐弟往车那边去。

一看到那车,暮笙不由得吹起了口哨:

“奥迪呢!姐,姐夫待你真好。”

这语气,怎么和公司的同事一样?

她觉得,太看重物质享受,不好。

“别这么势利眼,在我看来,这车和之前那辆没什么区别,都只是代步…”

苏锦坐进去时扔下一句,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车子本来就只是代步。但是豪车和家用经济型车的区别在于:你在别人眼里的份量,那是完全不一样的。是身份,懂吗?”

暮笙坐进来时老秋气横了一句。

苏锦斜以一眼,实在没法认同:

“什么身份不身份的,别这么假了好不好?”

“怎么假了?”

“单纯的以车来论人的份量,那是错误的。”

苏锦一脸正色的说:

“外头的租车市场有的是好车,一个租车开的人,你能用车来定义他的份量么?不行的吧!

“还有一些明明挺有身份,挺有实力的人呢,他们作风低调,开的是普通车型,你就能认定他是穷人,是草根么?也不能的吧!

“所以暮笙,我觉得吧,一个人份量够不够,不该是用这些外在的物质条件去衡量的…”

话还没说完,暮笙就争辩了起来:

“可它已经是现在这个社会当中所有群体在第一印象别人时所用的衡量方式了…”

现状的确如此。

人心,有时就是这么的赤~裸裸。

她无奈的叹了一声:

“但我希望你不要以这种不纯萃的方式去衡量是一个人的价值。太肤浅。不值得学习。”

“那姐觉得该以怎样的方式去衡量?”

暮笙反问了一句。

苏锦想了想:“一个自然人身上的学识,以及他身上所拥有的综合能力,才是最有含金量的东西。以貌取人,以外物看人,你看到的往往不是最有份量的东西。”

暮笙听着,忽就想到了姐夫靳恒远。

他的确没有识人的眼光,初见姐夫时,因为太过于轻视,吃了那么大的苦头——被打得至今都觉得有点怕呢!

“姐,我会向姐夫学习的。”

苏锦一怔,继而微一笑:

“你姐夫也不见得所有方面都值得人学习的。我想说的是:没有任何物质的陪衬,依旧能闪光的,那才是厉害的。”

“恩!我明白了。”

苏暮笙点下了头。

“我也明白了!”

下一刻,苏锦自己也叫了起来,眼睛忽变得极亮极亮。

“姐,你明白什么?”

苏暮笙有点摸不着头脑了。

但见一抹明灿灿的笑,在她脸上,一层一层泛了开来:

“不做陪衬,做好自己,让自己发光。在赢得别人肃然起敬的同时,作自己的人生赢家。那才是最精彩的生活。你说是不是?”

虽然不知姐姐在高兴什么,可这话句是很有道理的。

他点下了头去:“对!”

“所以,我绝对要入股…”

一个决心,就此下定。

苏暮笙却是一脸的茫然:

“姐,你在说什么啊?”

为什么他听不懂?题外话第一更。

327,敬成长,学会成长,那是每个人都需要做的事

回家的路上,苏锦说了自己的决定

苏暮笙表示很支持,说:“做专职太太,有优越感的会是男人。做职业女性,会有成就感的是女人。一个闪光的女人,更能让自己的丈夫有危机感。姐,我挺你,决不能让姐夫的光芒把你压得暗无颜色…我相信,你也可以做得无比出色。”

苏锦笑笑,她倒不是想和靳恒远比风头,她只是想让自己的生活更有价值,更有意义。

半个小时之后,车驶进了小别墅。

进门,苏暮笙把自己扔进沙发,问:“姐,今天你还回上海吗?”

“不回。今晚上你还有补习不是吗?我陪你过去,明天,我们一起去上海看望暮白…逼”

一提到苏暮白,原本笑晏晏的苏暮笙神情忽变得极为不自然,瞪着当头的漂亮吊灯,好一会儿才问:

“姐,非去不可吗?”

“你不想去看看吗?”

苏锦在厨房,从冰箱里取了两瓶水走出来,扔了一瓶过去。

苏暮笙接着,什么也不说,拧开咕咚咕咚喝着。

以前,苏暮笙最敬爱的是哥哥苏暮白,他什么都会,简直就是一个无所不能的超人。后来他最恨的人,也是他,因为他害得姐姐差点死掉。他恨他的无情无义。

如今呢,他觉得最愧对的还是他。

想到自己曾那么语出伤人的冤屈他,他的心里就有说不出来的愧疚。

这愧疚盘居在他心头,害他不敢去面对——母亲过世那一晚,他曾那样伤他心过,真的是太不应该了。

“暮白肯定想见到你。”

苏锦盯着看,含下一口水后,说:

“明天是周六,你带上书,我带上你,一起去吧…

“到时,有什么不懂的,你还可以请教他…

“暮笙,逃避没有任何意义…

“你越是逃避,那些负面情绪,就越会刺痛你。

“真正面对了,释怀了,一切也就烟销云散了…

“就像我们读书的时候,遇上一道难题,你怕它,躲着,它永远是难题,永远横在你面前。

“你若知难而上,或自己研究它,或找人一起解掉它,它就过去了,你的心里则会多出一份崭新的知识。下一次再遇上它时,你就能驾轻就熟的应付它了…”

苏锦用了一个浅显易懂的对比,让他豁然顿悟了:

“好,明天,我们去。”

他答应了。

适时,手机铃声响起,来自苏锦的包包,是靳恒远的电话。

“刚在会议室,没拿手机。有事么?”

男人在那边低低的问。

“就是想和你说一下,我今天就住善县了,明天带着暮笙一起去看暮白。”

苏锦拿着手机往外去,脸上带着温温的笑,两个人亲亲我我又说了起来。

苏暮笙坐在沙发上看着,心里头酸酸的同时,又是欣慰的:以前姐姐和暮白哥好时,整个温温柔柔的,笑的时候,漂亮的能闪瞎人;失恋,让姐姐失去了那样一种能朦胧发光的能量,变得宁静,暗藏感伤;现在,姐姐的美,又绽放了,却是因为姐夫。

是的,姐夫重新点燃了姐姐的生活热情。

真的是好事。

可是暮白哥,他是不是也太可怜了一点?

这么一想,有种难受,在心头潜滋暗长起来。

纵观姐的这两段感情,年纪小的人,也许会觉得姐姐苏锦在这一场无奈的爱情中走失了心,有点不应该,在了解真相后,会觉得暮白哥才是那个真命天子,他们应该破镜重圆,爱情才是美的。

可待年纪稍长,心性趋向成熟的人,会认为,人生就是这样的,成长的过程中:一个转身,走远的故事,那才是最真的现实生活。

当一份爱情死去,当另一份爱情生根发芽,曾经的一切就会被通通收入记忆的匣子,而她和另一个男人一起撑起的天空,才会是她今后最想拥有的人生。

姐姐现在喜欢的是姐夫,他看得出来。

喜欢就好。

过去的就让它过去了吧!

每个人都在成长。

苏暮笙扬了扬手上的瓶子,喃喃道了一句话:

“敬成长!”

是的,成长是让人敬畏的。

它让世上每个人尝尽了酸甜苦辣,可生活就是这样的,有不完美,有意外,有无奈,有很多不想长大的理由,可它不会听你摆布。

学会成长,那是每个人都需要做的事。

翌日上午,苏暮笙仍需要补习,王阿婆挑了两张试卷,让他去做完巩固一下。

所以,他俩是吃过中饭才去的上海。

午后两点,姐弟俩一起来到了上海XX医院,进了VIP

病区。

入病房前,苏锦的手机响了起来,是杨葭慧的来电。

她抓着手机一边听,一边往无人处走。

病房内,苏暮白正在南弗恩的协助下,做复健操——他已躺太久太久,再加上身体上的不适应,以至于简单的一套复健操,做得他满身大汗,气喘如牛。

不过,南弗恩医师对他的配合还是相当满意的,在做完之后,叮嘱了几句,就走了出去。

苏爷爷拧了一把毛巾在给苏暮白擦汗。

“咦,暮笙来了呢!快进来,快进来啊…”

苏爷爷发现了他,马上热络的招呼起来。

暮笙叫了一声爷爷,目光则一直落在暮白身上,却没叫,心里莫名就痛痛的。

“暮笙,怎么了?不认得了吗?既然来了,都不想和我说说话的吗?还是,你至今还在埋怨我,恨我…”

苏暮白也瞧见他了,语气微微怅然的问。

想以前啊,这孩子黏他黏得不要不要的。他们三个兄弟姐妹,走到哪,都是三人行的,结果呢,却闹到兄弟反目成仇的地部,谁能想得到啊!

“来之前,想了很多很多的话,想和你说,来了之后,看到你这样,我什么也说不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