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炽天使和炽天铁骑Ⅰ型到Ⅳ型,其中绝大多数甲胄都是外人闻所未闻的,连西泽尔也不知道,在区区百年的历史中,密涅瓦机关曾经制造过这么多种机动甲胄。
“其中绝大部分都是原型机,全世界独有一台,试制出来后机能不尽如人意,就直接放弃了。”薇若兰看出了他的疑惑,随口解释,“动力核心被拆除之后被陈列在这里,与其说这地方是母亲温暖的子宫,不如说是机动甲胄的墓地。”
“看着惊人的想象力!看这考究的手工!这是密涅瓦机关前代总长、传奇机械师银之克鲁泽的作品!可惜不能公开展出!”佛朗哥教授啧啧赞叹,“可惜研究未能进行下去,倒让彼得罗夫抢在我们前面把滑膛炮装在了普罗米修斯的身上!哼!要是我们早些完成赫拉克勒斯之胄,还有普罗米修斯什么事儿?”
“普罗米修斯…不是在这里生产和装配的么?”西泽尔忽然问。
听佛朗哥教授的意思,似乎是很看不起普罗米修斯,由于荣誉感的原因,首席机械师显然不会如此评价自己出品的东西。但那种精密程度的机动傀儡,那样大的装配量,在教皇国内,除了密涅瓦机关,还有哪个机关能生产?
“当然不是,圣堂装甲师和我们不属于一个系统,密涅瓦机关生产的所有装备只提供给十字禁卫军和异端审判局。”佛朗哥教授气哼哼地说,“那么多高阶合金用来制造普罗米修斯…真是暴殄天物啊!那种老旧的东西,当年就被炽天使打成狗,早该扔到垃圾堆里去了,居然还拨预算给他们!搞得我们预算都不足!”
西泽尔点了点头,没有说话。他心里并不认同佛朗哥教授的说法,因为他亲眼见过圣堂装甲师的普罗米修斯,跟七米多高的原型机不同,圣堂装甲师的普罗米修斯接近十米高。按照机械学的准则,原型设备是不能轻易放大的,这会大大增加对材料的要求,尤其是人形作战兵器,任何尺寸上的改动都会影响到重心和平衡。
当年手持圣剑装具·Excalibur的炽天使只用一剑就摧毁了普罗米修斯的原型机,虽说那也是炽天使极限爆发的一剑,但压倒性的优势还是可以看出来的。多年之后在马斯顿王立机械学院的教堂里,龙德施泰特以骑士王的身份,也是手持Excalibur,却最终陨落在莱希特伯爵驾驭的普罗米修斯Ⅰ号手中。
抛开种种客观因素来看,圣堂装甲师的普罗米修斯要比原型机强得太多,那种普罗米修斯…是重新设计过的!教廷的高层当然不会轻易地把预算拨给没有前途的项目,他们选择了普罗米修斯,恰恰说明今日的普罗米修斯已经能与炽天铁骑,甚至炽天使作战!
“这个设计我们叫它‘刀剑狂徒’,是大限度地强化近身战属性,完全放弃了远程武器。”佛朗哥教授指着那个刺猬般的甲胄说。每根尖刺都是一柄凶险的近身战武器,从钉头锤到破甲的锯齿剑,这具甲胄好像把人类有史以来的所有近身战武器都背在了背上,各种武器在它背后呈轮状排列,仿佛神圣的圆光。“它可是其他机动甲胄的噩梦,轻甲、高速、机制的敏捷、强大的输出,对方的骑士只会看见刀光闪过,然后就天旋地转,因为他的头掉下来了!可惜能驾驭这东西的骑士太罕见了,骑士素质跟不上甲胄素质,没办法,只好放弃。”
“爬行甲胄!美观程度上说确实欠奉…姿势也很别扭…但爬起来的速度不亚于正常人狂奔,以这种姿势冲锋的话,可以避免被弹幕正面打击。”佛朗哥趴在那个造型类似蜘蛛的甲胄旁,做狗爬状,“骑士在里面的动作是这样的!”
对于总长的不着调,机械师们都习惯了,但在实验体面前摆出如此不雅的动作,很多人还是默默地扶额。但西泽尔的注意力根本不在佛朗哥身上,他八岁时就认识佛朗哥和薇若兰,今天的佛朗哥是什么样,当年他也是什么样,脱线程度是一样的,面容是一样的,岁月在他身上不曾留下什么痕迹。大概这种心理年龄永远是十五岁的家伙就是要比别人老得慢很多。西泽尔真正在意的是那具爬行甲胄的凶险程度,它将直立行走的人重新兽化,四肢末端都装有可以弹出的爪形刀,如果连钢铁利齿都装上的话,作战方式就跟真正的野兽没什么差别了。原来在过去的一百年里,密涅瓦机关想过那么多的办法来提升机动甲胄的战斗力,某些设计思路堪称丧心病狂,可最强之胄却还是当年的炽天使。
到底是什么因素令机动甲胄的研究在一开始就登上了最高峰,之后却再也无法前进一步,哪怕是一小步呢?
在最后那具甲胄的面前,西泽尔惊得后退了半步。刺骨的寒气沿着脊椎游走,阴影铺天盖地地笼罩了他,他的心脏仿佛被一只冰寒的手攥紧了…那空空的金属壳子,俨然是被普罗米修斯和龙德施泰特联手消灭的欧米茄!
这东西便是所谓的“神圣灾难”的根源,如果不是达斯蒙德无意中放出了这东西,教堂里的近千师生原本不必死。事后对外界的通报中,欧米茄和圣堂装甲师的存在都被抹掉了,惨案被嫁祸到了达斯蒙德身上,教廷声称那个暴徒引爆了随身携带的红水银炸弹,炸死了所有人质。因为教堂也在爆炸中被毁,所以死难者的尸体根本无法清理,只能在废墟上树立一根白色的四方碑,上面刻着当晚罹难的所有师生的名字。
毫无疑问的是,欧米茄是教廷的顶级秘密。这东西极端危险又极端诡异,它们的存在绝不能泄露给外界知道,甚至清除它们的军队都必须是持有特许权的圣堂装甲师。西泽尔可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未获得特许权,亲眼见到了欧米茄,又侥幸活下来的人。(米内呢?别真的便当好不)因为他是教皇的儿子,因为他是天赋骑士。
可这东西在密涅瓦机关里竟然像是古董那样随便陈列,供人欣赏。
“啊!这东西!”佛朗哥注意到西泽尔的眼神,又兴奋了起来,“这可是我们的镇馆之宝啊!世界上最古老的机动甲胄!”
西泽尔一怔:“世界上最古老的机动甲胄不是炽天使么?“
“那是最早投放到战场上的机动甲胄,可在研究阶段总有废弃的原型机嘛。”佛朗哥教授领着他来到那具甲胄的背面,指着背甲边缘处的铭文,“星历1769年,这是它的制造日期,距今一百一十九年。设计它的人并未留下名字,但毫无疑问他是个天才!虽然它的形体很怪异,人类是无法穿着的,但传动结构和后来的机动甲胄已经没有本质区别了。”
西泽尔轻轻地触摸那行铭文,一百多年过去了,边缘仍旧锋利如刀:“这东西诞生的时候,教皇国还没有立国…对么?”
“没错!先驱们从阿瓦隆岛返回后又过了四十多年,翡冷翠才建成,那四十多年里先代的机械师一直在研究红水银、高阶合金和机动甲胄,这就是那时的遗物吧?”佛朗哥说,“也许还有比它更古老的原型机,但这是我们从仓库里找到的最古老的家伙。”
“你们是从仓库里找到这东西的?”西泽尔敲打着甲胄的外壳,发出“硿硿”的声音,显然里面是个巨大的空腔。它是残缺不全的,左侧的肩甲和臂甲全部遗失,飞翼形的装饰物也仅有半边,身上还缺失了多块甲板,从残损处看进去,隐约可见里面复杂的传动结构,令人很难相信一百一十九年前的原型机就能达到这样的程度。那时候蒸汽机都处在最原始的状态。
“是啊,我接受这个机关的时候,仓库里可是废物成山呢!”佛朗哥说,“可我一眼就从废物堆里认出了这个宝贝!”
“哎呀,我跟老师真是有缘呢,我接受这个机关的时候,仓库里也是废物成山呢!”薇若兰用少女的语气说话,可话里透着冷冷的嘲讽。
佛朗哥又一次灰头土脸,把那个废物成山的仓库留给薇若兰的人,显然就是他了。他继承的是个废物成山的仓库,交出去的也是个废物成山的仓库。以佛朗哥的脾气怎么可能花时间去清理仓库呢?他只是在仓库里走了一圈,点出几件东西说这个这个和那个我要,然后就背着双手走了。
西泽尔点了点头。他并不关心这东西是在哪里找到的,他只想知道这东西有没有明确的传承,结果是没有,它是佛朗哥教授从早年的废物堆里拣出来的,这就意味着跟它相关的图纸和资料都遗失了,没人知道这东西的原貌,也没人知道这东西里面曾经装过什么…
佛朗哥的某个判断是正确却又错误的,他断言人类是穿不上这种甲胄的,但肯定有别的某种东西能够穿上它!这东西不是为了验证技术而存在的,而是实战武器!
“现在让我们来谈谈交易吧,西泽尔殿下。”佛朗哥忽然转过身来。他们已经站在了那幅佛朗哥最爱的壁画下,远离一群机械师。
西泽尔一怔,又是交易,翡冷翠果然是一座交易的城市,任何人想在这里得到什么,就得付出与之相应的代价。不过也好,有人像跟他谈交易,说明在这些人的眼里,他还是有价值的。没有价值的人,连活在这座城市里的资格都没有。
“有什么我能为您效劳的呢?”他微微躬身。
佛朗哥不好意思地搓起手来,这倒让西泽尔有些惊讶。密涅瓦机关的总长,堂堂的枢机卿,愿意跟他做交易,对他来说应该是求之不得的事情,可看起来倒像是佛朗哥有求于他似的。
“西泽尔你也许不知道…我们很穷…”佛朗哥简直有些羞赧了。
西泽尔以为自己听错了:“教授你的意思是…”
“我们很穷!”佛朗哥叹了口气,摊摊手,“在过去的二十年里我们一直很穷…当然啦,这跟我刚刚上任的时候乱花过一阵子的钱有点关系…”
“不是有点关系,是有很大关系。老师,您在任期的前几年里每年都会造成约计120万金币的亏损,亏损的比例占据我们每年经费的40%。如果不是你花钱大手大脚的话,我们的财务还能撑几年。”薇若兰报出了铁般坚硬的数据,佛朗哥教授的头就埋得更低了。
“可密涅瓦机关难道不是个教廷全数拨款的机构么?”西泽尔对财政方面的理解有限,他做教皇秘书的那段时间里,也是协助分析军事为主。
“以前是这样,但是从三十年前开始,枢机会就开始限制我们的经费了。我们想要拿到经费,就要许诺生产出多少战车、武器或高阶合金。如果我们未能按照枢机会的要求完成生产和设计,那次年的拨款就会下调。”佛朗哥苦恼地说,“这可是密涅瓦机关,是机械师们心中的圣地,却要因为钱的问题而困扰,真是让人颜面扫地啊。我们还得养活大量的退休机械师,同时密涅瓦机关还是机械师行会的出资人,还得维修那些老旧的设备,所有事情都要花钱…如果密涅瓦机关倒掉,机械师这个行业都会受影响,对于不能工作的老机械师们来说,体面和荣誉都保不住…跟你说实话,为了维持这间机关的运转,我已经偷偷卖了不少高阶合金给其他国家…”
“这是叛国罪…佛朗哥教授,不经过枢机会的许可售卖高阶合金给其他国家是叛国罪,严重的是要判处死刑。”西泽尔不得不提醒他。
“什么?那帮混蛋不给我拨款还想判我死刑?”佛朗哥大吃一惊,立刻流露出疯狗嘴脸来。
“但因为你是教皇国的首席机械师,我想他们会从宽处理。”西泽尔说。
“可我不太确定自己现在还是不是教皇国的首席机械师。”佛朗哥挠头,“你刚才问我普罗米修斯是哪里生产的,我跟你说不是密涅瓦机关…那么它是在哪里生产的呢?”
西泽尔立刻明白了佛朗哥的言下之意,作为教皇国的最高技术机关,密涅瓦机关却并未接到普罗米修斯的生产任务,这意味着有另外一个技术水准高超的机关负责了普罗米修斯的制造,这个机关是隐形的,没有人知道它的名字和位置,而枢机会对那个机关的信任,有可能还超过密涅瓦机关。
从三十年前就开始对密涅瓦机关的财务进行限制,这说明那个隐形机关可能已经存在了三十年之久,这些年从密涅瓦机关口袋里流走的预算,十有八九是流向了那个秘密机关。这意味着教皇国其实有两个技术中心,哪个中心的负责人是首席机械师,确实很难说。
难怪对于他的到来佛朗哥那么兴奋,密涅瓦机关最优秀的作品就是炽天使,能否复活炽天使,对于炽天骑士团和密涅瓦机关来说都非常重要,如果最终证明普罗米修斯那种巨型机动傀儡才是未来的战场主宰,那么密涅瓦机关很可能得屈居那个秘密机关之下,而炽天骑士团可能从十字禁卫军的系统中彻底消失!
“您所说的交易,难道你希望我配合你们复活炽天使?”西泽尔谨慎地问。
“不只是这么简单!”佛朗哥眉飞色舞,再度搭上了西泽尔的肩膀,“我们还要尽快将它编入军队!让它重现一百年前的光辉!告诉所有人,这个时代依然属于炽天使!让知道普罗米修斯的那些人见鬼去吧!预算还是我的!”
如果不算最后一句话的话,这倒也算是颇有感召力的宣言。
“时至今日,教廷已经拥有了第二个技术中心,却依然不敢放弃密涅瓦机关,因为这个机关里囤积着百余年来的技术结晶,连废品仓库里都能整理出炽天使的早期雏形来。还有这间鹰巢,它的改造用去了上百年时间,本身就是一笔惊人的财富。”西泽尔身后的薇若兰冷冷地开口了,“只要我们掌握了复活炽天使的技术,我们就认识教廷的最高技术机关,为了这个目的,我们会不遗余力地培养你,首先当然是帮助你穿上甲胄,然后是帮助你进入军队,再然后是围绕你组织一支完全由炽天使组成的小型军队。你将建立赫赫战功,成为新的…骑士王!”
西泽尔扭过头来,默默地看着这个寒冷而艳丽的女孩。
原来一切都已经安排好了,在他走出异端审判局的死狱之前,各方已经就开发他的价值达成了共识。教皇当然想要重新起用他,但首先他得证明自己够格让教皇为他倾注更多的资源,佛朗哥需要借助他来压制那个名字未知的秘密机关,而薇若兰是为了自己和密涅瓦机关的地位,也是为了他那如日中升的未婚夫。
难怪薇若兰直截了当地许诺说,如果他答应,他就会获得亚历山大少君和密涅瓦机关的双重支持,因为佛朗哥太简单了,根本就是薇若兰手中的一枚棋子。这个当年他称之为姐姐的女孩,如今已经玩熟了权力者的游戏。
“没问题。”他点了点头,“如果我没有死在实验里的话。”
“技术方面的事情用得着你担心么?年轻人,你的任务是在演武中、战场上…总之一切可以不违反军规痛扁普罗米修斯的地方痛扁它们!剩下的交给我!”佛朗哥教授又打了个响指。
上方的黑暗中传来绞齿轮转动的巨大声响,六只修长的机械臂从天而降,抓着暗金色的骨骼。第一眼看去会误以为那具骨骼是某种已经灭亡的古代巨人的,因为它的结构确实很像人体骨骼,脊椎、肩胛、腰椎、骨盆等要素都齐备,但整体比人类骨骼大出百分之三十,可能只有魁梧的人类遗骨才有这样的尺寸。
但细看就会发现那具骨骼其实是用金属打造的。这种金属被称为“硬金”,是黄金、铜和成分不明的微量金属混合而成,再在红水银中浸泡之后达到的高硬度超韧性的金属,各国的机动甲胄基本都是用硬金作为基础骨骼,在硬金骨骼上安装甲板和动力核心。可以说这套硬金骨骼就是甲胄的骨架。
西泽尔也是第一次面对完全外露的甲胄骨骼,可以看出这具骨骼最复杂的地方就是它的脊椎部分,密密麻麻的纯金电极沿着脊椎排列,因为纯金是最好的导体之一,细密的金导线沿着骨骼行走,把从脊椎处导出的神经信号传递到各个部位去。
“这就是炽天使最核心的部分,我们叫它骑士之骨。你对炽天使并不陌生,我简单解释你就能知道它是怎么工作的。所有机动甲胄都可以分为两套系统,信号传导系统和动力传导系统。动力传导系统没什么好说的了,就是怎么把动力核心做得既小又暴力,怎么把动力核心产出的能量传输到甲胄的各个关节去。至于信号传导系统,是骑士向甲胄发布命令的系统,类似驾车,但比驾车复杂很多倍。绝大部分机动甲胄,包括炽天铁骑Ⅰ型到Ⅳ型,都是用动作发布命令的。你的右手食指做出扣动扳机的动作,甲胄的金属义肢也会做出类似的动作,甲胄其实是在模仿你的动作。”佛朗哥顿了顿,“但炽天使不同,炽天使直接读取神经信号。人体内部是通过微电流来传输神经信号的,这是解剖学的专家通过长期研究发现的,而炽天使甲胄则是把极细的硬金探针刺入骑士脊柱上的小孔,直接读取神经信号。这个过程相当痛苦,但效率极高,所以炽天使的反应速度是普通机动甲胄的几倍,但这种读取神经信号的方式会印发所谓的神经反噬。”
“今天我们已经不知道先代机械师是怎么想到用这种办法来直接读取神经信号的了,大约是经过了很多血腥的实验。”薇若兰接着说了下去,“硬金探针刺背带来的痛苦还是可以忽略的,毕竟那些针比头发还细,最棘手的问题是‘神经短路’。当骑士的神经回路上增加了一个新的回路时,神经短路就发生了,你们穿上甲胄之后会觉得记忆中最恐怖的经历被唤醒,像是陷在噩梦中无法逃脱,其时都是神经短路造成的。但神经短路偏偏是无法避免的,只要读取神经信号就必然造成神经短路,最终损害神经系统,脑白质坏死,骑士变成活死人。”
“你们有办法能减轻神经反噬?”西泽尔问。
“有,但需要骑士绝对配合…你需要深入自己的恐惧深处!”佛朗哥缓缓地说,“当那具骨骼套在你身上的时候,你会觉得陷入了无边的、一层又一层的噩梦中,你心中的一切恐惧都被唤醒,就像是一路坠向恐怖的深渊。但不要被恐惧击倒,要直面它,直到恐惧深渊的最底层。那时你将窥见自己心底深处最恐惧的东西,战胜它!那时候你就脚踏实地站在深渊底部了,你仰望天空无所畏惧,外接的神经回路会和你融为一体,你再也不会被侵蚀,甲胄就像你身体的一部分!”
“直面恐惧…么?”西泽尔轻声问。
“不!是要征服恐惧!把它彻底地踩在脚下!那才会成就一个空前绝后的骑士王!”佛朗哥教授两眼放光。
“龙德施泰特原本有这个机会,但他无法放下白月。”薇若兰轻声说。
“可如果没有蒂兰,他就好像根本不曾在这个世界上…活着啊。”西泽尔仰望那狰狞的金属骨架,“龙德施泰特,也曾是你们的实验体吧?”
“是。”薇若兰坦然承认,“所以虽然我们开出的条件是优厚的,但你要为此支付的代价也是巨大的,我们并不知道人是否真的能克服恐惧,只能在可是阶段尝试用药物帮你一层一层地深入恐惧。我们也不能确定完全克服恐惧之后的你会是什么样的,也许是全无人性的战争机器,世界上的任何事对你都不重要了,你活着,可是跟死了没什么区别。所以你要想好,现在拒绝交易还来得及。”
“我接受。”西泽尔轻声说。“我活没活过并不要紧,可是阿黛尔要过…幸福的生活。”
语气平淡而荒芜,咀嚼其中的意味,仿佛天地俱老。
第四章凤凰之胄
夕阳向着巍峨的王屋山坠落,平原之上洛水奔流,河面跳动着鱼鳞般的金光。
山路到这里就断绝了骑兵们集体下马,牵着夔龙马走完剩下的路。身高接近2.5米的夔龙马,在平原上冲锋的时候是堪称血肉战车的怪物,走这样的山路却令它们痛苦不堪。但楚舜华的那匹“朱砂”走在最前面,它的臣民们便也只能咬着牙跟上。朱砂是这群夔龙马中的王者,多数的夔龙马都是乌铁般的青黑色,但朱砂恰如其名,红如朱砂,奔行起来仿佛流火。
虽说夔龙马长于短距离冲刺却并不胜任日夜兼程,但以朱砂的神骏,楚舜华从前线返回夏国的都城“洛邑”也只需要不到十天时间。
十天的路程,楚舜华足足走了四个月。
一路上他经过了夏国的各个属国和行省。夏帝国幅员辽阔,远不是西方国家能比的,它有多达37个行省和大约20个属国。这些属国的数量是持续变化的,因为夏皇并不要求属国为他纳税,只要求他们通过进贡来表达忠心。有些属国地处偏远,派遣使团的成本太高,有时候几年不贡,有些属国内乱起来,也是几年不贡,这段“不贡”的时间里它们还算不算是属国就很难说了。夏皇通常也不会因为属国不贡就勃然大怒,等个几年觉得它们老不进贡会有损上国的威仪,就派使者前去责问一下,通常朝贡立刻就恢复了,夏国依旧维持着上国的体面,皇帝陛下欣然自得。
对于大夏龙雀的来访,属国君主和行省总督莫不战战兢兢。对于这位迅猛崛起的公爵,夏国内部也是众说纷纭,固然有人赞叹说天赐楚舜华给帝国,挡住了西方人的狼子野心,也有人暗中说楚舜华这种无父无君之人,功高震主刚愎自用,只怕早晚会沦为乱臣贼子。
而金伦加隧道的争夺战,堪称楚舜华迄今以来最大的赌博。这场奇袭调用了夏国最精锐的东海舰队和皇室直辖的中央军,保守派的大臣甚至皇帝陛下本人都劝楚舜华三思而后行,但楚舜华淡然地一意孤行了。他若赢下这场仗,声威还会继续上升,若是失败,那他最好以身殉国。
据说决战前夜,朝中开了一场大大的赌局,赌楚舜华的生死,赌他死的人占了八成。劣势是很明显的,尽管夏军的军势较之十字禁卫军高了几倍,而且拥有夔龙马骑兵、机械弩部队和不朽者这三大筹码,但想要撼动钢铁武装起来的西方人还是太难太难,之前的战争中,西方人的连射铳、长程火炮和甲胄骑士杀寒了夏军的胆。
看起来这次龙雀是得死了,死在他的刚愎自用上。原本就该这样嘛,神话中龙雀一旦起飞就再不降落,直到它死的那一天,巨大的身躯破云而落,坠落在苍茫大海上,激起滔天的狂潮。楚舜华十六岁开始掌握大权,年纪轻轻就已经翱翔了接近十年,也该坠落了…
可谁曾料想教皇国内部出现异变,炽天骑士团团长叛变,天命再次眷顾了楚舜华,让他炸毁了金伦加隧道,切断了东西方之间的铁路线。
那些赌楚舜华死的大臣们惶恐不安,属国君主和行省总督也惶恐不安,犹豫着接下来该怎么站队。就在这个时候,楚舜华带着不超过一百骑重甲骑兵过境,而他的数万大军却乘坐东海舰队的巨舰走海路回国。
所有属国君主和行省总督都在片刻的犹豫后做出了正确的决定,他们亲自带领仪仗队,迎接这位远道回国的英雄,唱诵他的丰功伟绩。不是没有人希望楚舜华死在归国之路上,但他们只敢想而不敢做。
而反对楚舜华的皇室重臣们也无话可说。他们本来还准备在楚舜华归国的时候和他展开“廷辩”,就是当着皇帝陛下的面辩论,争论这场战争到底是赢了还是输了,虽然炸毁了金伦加隧道,可中央军死伤超过百分之七十,说是惨胜固然可以,说是楚舜华祸国殃民也未必不行。但楚舜华人还在千里之外,消息却通过电报不断地传回洛邑,尽是某国君主盛赞楚舜华公爵真乃天将雄才,某位总督含泪拥抱公爵殿下,称他真乃皇朝的铁壁和长矛…感觉确实是国门为了楚舜华次第而开,万千百姓为英雄的到来而奔走相告。看起来“廷辩”是没用了,楚舜华一路行来,半个帝国都对他匍匐行礼。
甚至没人知道楚舜华的预定路线,或者公爵殿下根本没有预定路线,而是以“溜达”之心走到哪算哪,搞得附近的行政长官都战战兢兢,提早准备好欢迎盛宴,生怕日落的时候忽然传来公爵殿下的骑兵队正在进城的消息。
此刻,这支骑兵队终于接近了帝都,因为是从王屋山中的古道穿行,所以没有惊动沿路的行政长官。
按照常规,楚舜华应该把护卫骑兵全部留在城外,自己放马缓行,入宫面见它的皇帝弟弟,唱诵些“吾皇神威庇护,臣得胜归来”的老强调。但楚舜华却从一条不知名的小路登山。倒似游山玩水的闲人。
穿越一片茂密的阔叶林之后,平缓的山坡忽然出现在骑兵们面前,再往前就是悬崖了,悬崖下就是河洛平原,绵密的水路网中央,是气势恢宏的东方古城“洛邑”。
三千年之前人类就在此定居,之后历朝历代这里都是东方的中心,它拥有“中京”“洛京”“王京”等很多名字,几乎每个名字都彰显着它天下之都的地位。直到前任夏皇,也就是楚舜华的父亲,将它改名为“洛邑”。
洛邑是个低调的名字,有点配不上帝都,但那个男人偏偏喜欢低调的东西,他说有一天河会干、城会朽、人也会流散,无论它曾经有过多么显赫的名字,既然总有没落的一天,不如当初起名字的时候便不要那么骄狂。
他平生唯一做的一件高调的事情就是和星见相爱,生下了楚舜华这个帝国长子,同时也是帝国孽子。这是严重违背宗庙原则的行为,即使他是皇帝也不能宽容,这件事暴露出来之后,在几乎所有皇室成员和大臣们的弹劾下,那位皇帝选择了逊位。
几个月之后传出他病重而死的消息。差不多同时,那位前星见也死在了太庙的井里,根据宗庙的规矩,犯错的巫女都会被投入枯井,在那里忏悔直到死去,永无开释的一天。他们没有资格葬入皇室的墓地,因为不配享用后世子孙的祭奠。
他们葬在哪里是个谜,没有任何一本书记载这件事,这才是皇室希望看到的,最好那个不配当皇帝的皇帝和不配当星见的星见根本没出现过才好。
此刻这个谜揭晓了,巨大的夕阳就悬挂在悬崖的正前方,坡地上是一片墓地,墓地里都是黑色的四方柱,大理石质地,石柱仅仅是磨光和刻字,除此之外什么装饰都没有。墓地的正中央,并立着两根最为高大的四方柱,上面雕刻着那个皇帝和那个星见的名字。
楚舜华点燃六支白檀香,吹灭之后,插了三支在父亲的墓碑前,另外三支插在母亲的墓碑前。
他换上了白色的古服。夏国男性的古服是轻袍缓带,广袖高冠,女性则有名目繁多的丝质长裙,庄重场合穿黑红二色的夔雷暗纹的,聚会场合则穿天青的或绛红的晕染如晚霞的轻裙。西方的设计风格已经开始影响夏国人的衣着,贵族少女们也会裸露出手臂、肩膀和小腿的肌肤,穿着高跟鞋子,而贵族男子则经常穿类似西式礼服的外衣,只不过花纹仍是东方式的。楚舜华是新派人物,衣着也一直是西式的,下属们也是第一次见他穿上古服,那身古服是白麻的质地,配黑色的高冠,剪裁简单,裹身之后用腰带一扎,穿在楚舜华身上分外贴合,好似他就是为古服而生的。
“父亲,母亲,这次儿子又是战胜归来。”他单膝跪下,“可惜太多人都没法跟我一起回来。”
他的身后,整整一百多名重甲骑兵也是单膝跪地。
他们中年纪最长的人追随楚舜华已经接近十年了,他们的很多朋友也埋葬在这里。很难想象的是楚舜华身居高位,直接效忠于它的人数以千计,可他竟然能记住每一个人的名字。每当他失去一个人,他就在这里添加一根黑色的四方柱。这里寻常人很难抵达,帝都中没有其他人知道这片墓地,而楚舜华自己只要略略仰头看向地平线上崔巍的王屋山,便能以目光遥祭他的父母和友人。
这种仪式化的东西不断的强化着楚舜华的核心班底,他们精锐、忠诚、令人敬而远之。帝都中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如果你与龙雀为敌,那么绝不要录用曾经为龙雀工作过的人,即使你给那人再好的待遇,费尽心思笼络他,你最终都会发现那人是龙雀派来杀你的。
因为龙雀的下属,根本不可能背叛他!
“我已经很疲倦了,”楚舜华又说,“但新时代,还很遥远啊。”
他极少流露出这疲惫的一面,很多人甚至误以为他是不会疲惫的。
他擦尽了父母碑上的灰尘,转身来到另一根大理石方柱前。在这片墓地中,唯有这根方柱是用白色大理石磨制而成,上面一片空白,没有写名字。楚舜华在这根方柱前也插上了三根线香,无风的天气,香烟笔直地上升,仿佛透过它能跟那远在天上的人说话。
望向这根方柱的时候,楚舜华的目光有些迷离。他的下属们也都不知道那根方柱代表谁,想来应该是个女孩,因为那大理石晶莹而坚硬,令人感觉是个能够配得上大夏龙雀的女孩。最初这里就只有两根黑色方柱和一根白色方柱,这么说来的话,早在踏上战场之前,楚舜华就失去了他这一生中所有重要的人。
以大夏龙雀的地位,想他死的人固然不少,想用联姻跟他捆在一起的人也不少,帝都名媛、各国公主的照片和画像流水般送进公爵府。这一路上甚至有几位年纪相当的公主亲自出面款待这位国之英雄,为了引得他动情,她们衣裙轻薄莺声燕语。一国公主,却不惜走歌姬舞女的路子,以美色诱之。
这些倾国倾城只色到了楚舜华这里都失了颜色,楚舜华喝酒、交谈、微笑,神凝气聚,岿然不动。
“真是迷惑人啊…”楚舜华轻声说着,弯下腰,把额头顶在白色方柱的顶上,好像那晶莹而坚硬的女孩还坐在那里,双手抱膝,默默地看着他,他们额头相抵。
骑兵们卸下马背上扛着的黑色方柱,把它们“种植”在墓园的周围,这样一来墓园的面积又扩大了。他们并未从前方带回这些人的骨灰,因为战死者太多了,根本来不及一一举行火葬的仪式,集体焚烧后他们得到了数以吨计的骨灰,所有骨灰都被撒入大海。
楚舜华漫步在在墓园中,手持一只短笛。他在不同的方柱前驻足,凝视那些名字,吹着漫漫的长音。曲子并不哀伤,只是有些孤独。火烧般的晚霞铺天盖地地降下,为他白色的背影镀上了一层金边。
最后他来到朱砂的面前,解下它的面甲,轻轻地抚摸着这匹神骏的额头。一发子弹打穿面甲后洞穿了这匹夔龙马的脑颅,它幸运的活了下来,但额头上永远都带着那个可怕的疤痕。这匹凶兽般的战马眼睛是血红色的,唯有在楚舜华的面前才会流露出温顺的一面,不停地舔着主人的手。
这其实是因为楚舜华知道它的小秘密。谁也不会想到这匹马王会喜欢吃糖块,所以楚舜华经常都会在手心里捏着糖块。但今天楚舜华的手心里没有糖,只有一柄锋利的小刀。
他用小刀割开铁甲间的皮带,把朱砂身上的重甲一件件地卸了下来。最后是马鞍,造型特殊的马鞍下方藏着成排的银管,每根银管都是手指粗细,所有银管都引出一根银线,银线汇聚之后连接到一枚银色的针头,针头深深地埋进朱砂的脊椎骨深处。
西方人一直疑惑风部队是怎么培育出夔龙马这种奇异的战马来的,魁伟、沉重而又体力旺盛,能够扛着上百公斤的铁甲狂奔,正面撞击战车的话,战车都有可能倾翻。如果不是因为夔龙马这种怪兽级的战马,甲胄骑士突破防线的时候会更加轻松。
其实秘密大半都在这里了,这种马的马种确实特殊,但旺盛的体力是靠马鞍中的兴奋剂提供的。兴奋剂令它们不知疲倦,直至战死。从某种意义上说,夔龙马也是战车,燃烧生命的战车。多数马匹在良好的照顾下能活五十年,而夔龙马的极限只是二十年。
“这些年辛苦你了,”楚舜华拍拍朱砂的头,“是时候让你自由地奔跑了。”
可朱砂根本没有离去的意思,作为精良的战马,它的习惯就是服从主人的命令。它仍旧舔着楚舜华的手,期待着糖块。
楚舜华忽然一刀扎在朱砂的颈部,跟着横割。这一刀极稳也极狠,虽然这种小刀对于朱砂这种2.5米高的超级战马来说绝非致命武器,但瞬间袭来的剧烈疼痛唤醒了这匹公马的凶性,它前蹄高高扬起,差点就要对着楚舜华踩下。但最后一刻这匹战马再度意识到那是它的主人,马蹄旁落,它缓缓地退后,瞪着楚舜华,红色的马眼中透着迷茫和惊恐。它不明白自己为何受伤害,它今天一直很温顺,它本该得到一块糖。
这时骑兵们已经卸下了其他夔龙马身上的铠甲,它们本能地聚集在朱砂背后,因为朱砂是它们的王。
楚舜华伸出右手,立刻有人将沉重的连射铳递到他手上,这是金伦加隧道那一战的战利品。连射铳吼叫起来,密集的子弹打在朱砂身前,泥土溅起两米多高。牲畜对于火焰、噪音的恐惧同时被唤醒,朱砂惊得跳起,向山坡的另一头狂奔。
连射铳始终压在马群的头顶上方射击,朱砂几次停步,却一次又一次地被驱逐,直到楚舜华打空了子弹,这时朱砂它们已经越过一条深沟,站在了另一片山坡上。骏马们和它们的主人隔着深沟对视,巨大的夕阳缓缓下坠。
冒烟的枪口仍旧指着朱砂,楚舜华面无表情。朱砂的眼睛里,迷茫和恐惧被愤怒取代了,野性被激发出来,它大力地踩踏着地面,向楚舜华示威。然后它发出一声嘹亮的长嘶,带领着它的族群掉头离去,晚霞之下它们的背影仿佛起伏的群山。
“去远方吧,去人类无法捕获你的远方。”楚舜华扔下连射铳,嘴角浮起一丝淡淡的笑,“人类…都是些坏东西。”
“殿下,这可是我们最后剩下的夔龙马了,赶走了它们,要培育新的马种可不容易。”骑兵队长上前几步,和楚舜华并肩而立。
“你们全新的战马和刀剑已经在那座城市里准备好了,”楚舜华指向悬崖之下的帝都,“现在,全速行军!太阳落山之前,我要入宫面君!”
风突如其来,吹动他素白的长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