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点点头,我和他便这样聊起天来。我喜欢我和江海之间的默契,那是一种无法同旁人言说的愉悦。江海的语速很慢,语气也很平淡,偶尔还会顿一顿,大概是在回忆一些细节,我却被他那样面无表情的样子逗乐了。

  “谢谢你。”我被他感动。

  他又点点头,看了看我,确认我已经被分散了注意力没有再晕机后,又重新戴上眼罩继续睡过去。

  没有想到,我们第二次一起乘飞机的机会来得这样快。我们在上海转机,从上海到旧金山,需要飞行整整十三个小时。我们将途径俄罗斯上空,跨越太平洋,然后在那座充满传奇色彩的城市降落。

  我提前吃过晕机药,上飞机后换上拖鞋,搭上毛毯,拿出MP3开始听柔和的轻音乐,准备一睡到底。

  我煞有介事地咳嗽了一声,问一旁的江海:“我可以靠在你的肩膀上吗?”

  江海睁开眼睛,看了我一眼,没有说话,却像是作为回答一般调整了身体的高度,肩膀落下来,正好是我能枕到的位置。

  “谢谢。”我在心底说。

  然后我扯下右耳的耳机,闭上眼睛,安心地靠在了身边的少年的肩膀上。

  断断续续的睡眠之后,我们终于抵达了目的地。

  广播里传来空姐的声音:“Welcome to beautiful beautiful San Francisco(欢迎来到最最美丽的旧金山)。”

  随着这道温柔的声音,我猛然转头望向窗外,透过机窗第一眼看到的,是旧金山那蔚蓝色的绵延海岸。整座城市安静地沉睡在海岸线之中,我听到自己怦怦的心跳声。它是如此夺目璀璨、金光闪闪,美得让人无法呼吸。

  而后的岁月,无论我多少次离开旧金山,又多少次回到这座城市,每一次俯瞰它,都会有一种如初恋般无法自拔的感觉。

  我回过头看向身边的江海,他也正好抬起头看向我,金色阳光落在他的脸颊上,好看得像是一幅画。那一瞬间,我凝视他漆黑的双眸,差点落下泪来。

  我仰起头,努力微笑起来,伸出手,和江海在空中默契而漂亮地击掌。

  你好,旧金山。

  那时的我不知道,这座城市,将会埋葬我此生所有的爱恨情仇。

第二章 曾经共舞,是我毕生最快乐的记忆

  无论是旧金山还是爱情,它们都只是我们心中的一个梦。

  01

  旧金山同中国相距大约一万五千公里,八月还在实行夏令(每年四月的第一个星期日凌晨两点到十月最后一个星期日凌晨两点)时,与中国时差十三个小时。

  我同江海提前一个星期抵达学校,我花了三天时间来倒时差。每天一觉睡到下午四五点,穿着Hello Kitty的粉红睡裙含着牙刷在镜子前“左三圈右三圈,脖子扭扭屁股扭扭”,然后趴在地毯上看漫画,电脑音箱开到最大——“If you come to San Francisco.(如果你要来旧金山。)”

  漫画里男女主角趴在课桌上,一人戴一个耳机,侧着头看向对方,眼角眉梢都是笑,身旁的窗台上开了一簇不认识的花。

  我昼夜颠倒,夜越深越有精神,肚子饿了就轻手轻脚地溜到客厅,打开冰箱门,翻出昨天吃剩的比萨,都懒得加热,配着冷牛奶一起吃。我正蹲在地上吃得正香,忽然听到一阵开门声。

  我抬起头,正好看到推门而入的赵一玫。

  我赶忙吞下嘴里的比萨,举着手里一加仑的大罐牛奶瓶子,冲她挥挥手:“嗨。”

  为了学生的安全以及让学生尽快适应大学生活,美国大部分学校都要求新生在第一年必须住学校的公寓,我在选择住宿条件时要求室友均为中国女生,所以最后我被分入了这间3B2B(three bedroom two bathroom)的寝室。

  赵一玫是我的室友之一。她的房间就在我的对面,是这间屋子里最大的房间,卧室自带卫生间,租金高出我一百二十刀。她是个非常漂亮的北京女孩,身材高挑,深酒红的长发,她主修西班牙语。她比我早来几天,当我第一次看到戴着Prada墨镜,背着土黄色MCM双肩包的她时,觉得双眼都快被闪瞎了。

  她到美国的第一件事是买了一辆全新的雷克萨斯双排小跑车,她简直就是个购物狂,每天都在外面游荡,三天来我和她只说过几句话,至今也只知道她的名字。

  “嗨,”她走到我面前,看到我面前那盒寒酸的比萨,挑挑眉毛,“没吃晚饭?”

  “我生物钟乱了,也不知道这算不算晚饭。”我不好意思地说。

  “别喝这个牛奶,”赵一玫瞟了我手中的牛奶一眼,打开冰箱,从里面拿出她那盒有机牛奶,“美国的食物激素太多了,别的不说,牛奶和鸡蛋一定要选有机的,不然不仅会发胖,还会长体毛。”

  我吐吐舌头,接过她的牛奶:“谢谢。怪不得我昨天喝了牛奶,今天脸上就爆痘呢。”

  “不过,”她手撑在桌子上,撑着脸,似笑非笑地打量我,“你才十六吧?吃点激素也好,说不定你的A杯还能有救。”

  我震惊地张大了嘴巴,鼓着眼睛看着她:“胸不平何以平天下。”

  她哈哈大笑起来,眉眼斜飞上挑,在夜里有一种放肆张扬的美。

  那一刻,我有一种感觉,我想我们一定会成为很好的朋友。

  我想她大概也有这种感觉,因为她问我:“我明天去宜家买东西,你要不要一起去?”

  我想了想我那间空荡荡的卧室,点点头:“好啊。”

  第二天出门前我给江海打电话,我们之前一起合办了一个家庭套餐,这是留学生之间最常用的手机套餐,相互之间通话免费。一般四五个人比较划算,但我和江海都没有提过要加别的人。

  江海的电话打不通,我有些沮丧,赵一玫丢了一支防晒霜给我。她的皮肤是小麦色,是美国人最喜欢的肤色,在阳光下看起来十分迷人。

  美国的东西大多比国内大一号,就连宜家也不例外。中规中矩的家具和国内相比一点情调也没有,可尽管如此,我还是忍不住买了各式各样的餐具和日用品,所有的东西都是两套。

  然后我站在一对情侣杯前犹豫不决,杯子上面印着梵高的星空。我想要买来和江海一人一个,但是又怕被他发现这是情侣杯。

  赵一玫瞟了我一眼,打趣道:“哟,还未成年就情窦初开了?”

  “没有,我就是觉得这个杯子好看。”

  “那你干吗不买?喏,还是促销呢。”

  “买,买,买就买!”

  于是,在赵一玫戏谑的目光下,我硬着头皮拿起那对情侣水杯。沉甸甸的杯子握在手中,我的手指摸过光滑的杯面,想象着每天清晨江海用它喝咖啡的样子,他会不会知道,我是在用这样的方式同他说早安?

  赵一玫买了一个巨大的衣柜和化妆桌,她一边用铅笔抄写货号一边对我说:“我曾经有一个愿望,就是能和我喜欢的男孩一起逛宜家。”

  “为什么?”

  “之子于归,宜室宜家。我一直觉得,IKEA的中文译名实在是太贴切了,让人一瞬间想到了家。”

  其实我想问她的是,为什么是曾经。但看着赵一玫的样子,我没有再问下去。

  下午回去的时候,我又给江海打了一通电话。

  他接起电话,说抱歉早上没有听到我的电话,他的声音听起来十分虚弱,我担心地问:“你怎么了?”

  “有点不舒服。”

  然后在我的追问下,才得知他昨晚去超市买了一杯草莓味的哈根达斯,吃完以后他才想起来自己似乎对草莓过敏。他一边想着只是草莓口味而已,一边发现自己开始发烧了。

  于是他就这样在床上躺了一天。

  听完之后,我举着手机呆若木鸡。开玩笑吧,我想,我肯定是在做梦吧,正在说话的那个人可是江海耶,江海可是我的男神啊,自我十岁开始认识他,我连他皱眉的表情都没有看过。我一直认为,世界上没有任何事可以难倒江海。

  他可以只看一遍就背下整张化学元素周期表,可以在体育比赛开始前建模计算出比赛结果,可以准确无误地给我指出玫瑰星云的位置。

  最后他却被一杯草莓冰激凌放倒了。

  这个事实让我十分开心,这种百年难得一遇的机会居然被我撞上了。我对着镜子换了三套衣服,最后把白天在宜家买的东西装满了一个大纸箱子,然后颤巍巍地抱着它出了门。

  出了门,有美国男孩主动来帮我搬箱子,他笑着问我:“你是去找男朋友吗?”

  我不好意思地摇摇头,他耸耸肩说:“我总是辨认不出你们东方女孩的年纪,你看起来像是只有十四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