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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跑啊,傻站着干嘛?”

两人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到距离最近的电话亭躲雨,任他们跑得再快,身上的衣物还是湿了大半。

“这天变得真快呢。”林朗抖了抖头发上的雨水,看到顾忆笙刘海紧贴头皮,还中分了,像旧电影里的汉奸头。他笑着伸手帮她拨蓬松一些。

他离她那么近,近得可以闻到他的呼吸,听到他的心跳,感受到他的身体散发出来的脉脉体温。他的手指梳理着她打结的头发,耐心而温柔的。电话亭里的空间很小,而潮湿的空气在那一刻像突然混入了糖汁一般黏稠而暧昧。

他近的就在咫尺,顾忆笙放纵自己沉溺在林朗异样的温柔里,目光流连在他俊美的五官之间,一遍一遍仔细的抚摩和记忆。

他的眉毛浓密而乌黑,像两把利剑直插入鬓角;他的眼睛像玛瑙一样乌黑、温润,微微转动时像会有流光溢出来;他的鼻子像山脊一样挺直,侧脸的线条好看的像希腊神像;他的上嘴唇薄薄的像蔷薇花瓣,下嘴唇却又饱满丰厚……他美好的像是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天使,看她的眼神、梳理她头发的动作,又温柔的让人心醉……

他就站在她的面前,她的指尖只要向前挪动几厘米就能触碰到他的身体,可是她却深知那几厘米就是几万英尺的沟壑。

他永远都不会是她的。这种清醒又绝望的认知像一只冰冷又有力的手腕扼住了顾忆笙的喉咙,让她叫又叫不出声,哭也哭不出来。

她知道,她一直都知道,林朗这样美好的少年,永远都不会属于像她这样的女生。何况她的爸爸,还是参与绑架他的凶徒……

各种纷繁的心情和想法在瞬间如万马奔腾掠过顾忆笙的脑海,她眼底的情绪五味杂陈。而她面前的林朗是不会知道这些的。他看着眼前瘦弱的、苍白的女生,心里有某个小小的角落正温柔的坍塌,无声无息地融化。

“我……”他哑着声音开口,低沉而清晰的声音像有磁性一般,牢牢攥住顾忆笙的每一根神经,“我从来不知道,原来我也会想念一个人。这次的意外让我有一种死过一次的感觉……”

顾忆笙沉默地听着,脑海中不自觉地出现顾天一举起粗大的棍子猛力击向林朗头部的画面。

“我醒了之后第一个念头就是:活着可真好。可是随即发现自己的眼睛什么都看不见,医生他们说是暂时的,我当时想他们一定是骗我的吧。我也假装自己被他们骗了,但是其实心里特别慌。在等待重见光明的这些日子里,我每天都生活在一片黑暗中,只能凭听觉来想象我周围发生的事情……那个淋着雨来偷看我又跑掉的小女孩……”

顾忆笙不敢看林朗的眼睛,垂下头。

“她真是一个可爱的小女孩……虽然她比我小不了多少,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觉得她特别小,像……我小时候养过的小白兔。傻傻的,呆呆的,弱弱的,可是如果把她惹毛了,她也会咬人的。”

“一开始只是觉得她蛮有趣的,有时候像个小老太太,神情凝重,有时候又像张调色板,什么情绪都往脸上写……看不见东西还要住院真的很无聊,我每天花大把大把的时间发呆,发呆的时候就会想起她,然后好像时间就不是那么难挨了。可是每次想完之后又会更难受,因为想快点能看到她,想知道她在学校过得好不好,是不是被人欺负了……”

顾忆笙双手捂住脸孔,双肩无法克制地微微颤抖起来。

“这次意外受伤让我突然明白很多事情。人其实是很脆弱的,不知道什么时候说没了就没了……我们都会死,而且会死很久,所以活着的时候一定要开心,让周围的人开心,亲人、爱人……有梦想就要努力去实现,有爱的人就好好珍惜她……”

“顾忆笙,我……”林朗的眼神晶亮,只觉得自己浑身发烫,他不愿承认自己脸红,为了一句简单的告白。

“我……”

【三】17岁的雨夜,林朗第一次感受到痛彻心扉的滋味

“你不要再说了!”顾忆笙挣脱了林朗的手,后退一步,后背紧贴电话亭的玻璃墙壁,眼泪从她眼里大颗大颗地滚落下来。脸上的雨水还未干,泪水混合着雨水,分不清谁是谁。

她知道她或许即将等来无数女生等待许久的心爱的男生的告白,可是她却不得不打断他,因为不知道自己是否有理智在他说出口之后还能冷静地拒绝他。

“我不想听。”她生硬地说。

林朗愣了愣,以为她在与他故意耍小脾气逗他:“你知道我想说什么吗?”

“我不想知道,也不想听。”顾忆笙扭过头,看着电话庭外的雨花,一小朵一小朵,像瞬间开放又凋谢的水莲,“我要回家了。”说着就要推开电话亭的门出去。

“你别闹,雨还大呢。”林朗拽住顾忆笙的手腕,又被她甩开,“你怎么了?怎么突然就发脾气了呢?”他仍是柔声细语。

“没什么,觉得你说得很无聊。”她故意扬起嘲讽的笑容,抬着头看他,“你们这种太子爷什么的,好像精贵的不得了,其实最无聊了。说话又无趣又喜欢自以为是,还自恋,以为全世界女生都要围着你们转。其实跟**没什么两样。”她骂了一句很粗鲁的脏话。

林朗的脸色变了变:“你到底怎么了?有什么不开心吗?”他不知道她为什么突然变得那么陌生,总觉得她有什么难言之隐。

“没怎么,就是突然不想和你玩了。”顾忆笙抱着胸斜眼看他,似笑非笑,“原来你也不过如此……她们说你很难追,我就试试。你刚才是不是想向我告白?”说到最后一句时,虽然竭力掩饰,仍是哽咽了一下,天知道她有多艰难才把整句话说完整。

闪电划破夜空,林朗的表情在那瞬间刷白一片。“你到底在说些什么?你知不知道你自己现在在说什么?”

顾忆笙闭了一下眼睛,整理好自己的情绪,再睁开眼睛看林朗时,眼底已是一潭死水:“我当然知道我自己在说什么。我在说我一直想说的话。和你在一起,一直要想着怎么应付你,真的很无聊。像你们这种太子爷,以为自己是情圣,到处播撒你们的温柔,让女生怀揣着一点希望的暗恋你们。你敢说你不是吗?你莫名其妙和我搭讪,看我没吃饭就故意送蛋糕给我吃,秋游时为我挺身而出,特别留心我说的话,为我做一些温柔的小事……”她哽咽了一下,皱着眉头摆出不耐烦又凶狠的表情,强忍着继续道,“你没有那么喜欢我,却一次次撩拨我,和我玩暧昧……我最讨厌像你这样的男生了。虽然看样子我最后还是赢了这场游戏,可是我不想玩了。我不要你了。”

闪电像一把利剑,“撕拉”一声划破夜幕,也划破了林朗的心脏,血淋淋的一片,皮肉渗着鲜血向外翻起。他露出很受伤害的表情,踉跄地向后退了一小步,终于稳住自己的身体。“你为什么要这么说?这不是你的心里话吧?你怎么了,发生什么了吗?……”

“你听不懂中文吗?你这个人怎么这么烦!”顾忆笙怕自己控制不住泪水,转身猛地推开电话亭的门,跑入雨幕中。

林朗也随之追了出来,瓢泼大雨很快就将两人淋得湿透。林朗拽住顾忆笙的手腕,被她甩开,又拽住,干净明亮的眼睛被雨水冲洗得透亮。她踢他踹他,他就把她紧紧抱在怀里,两条手臂收得紧紧的,好像生怕一放松她就逃跑了,不见了,消失了。

顾忆笙没有办法,被他牢牢箍在怀里无法动弹。她张开嘴,狠狠一口咬在林朗的肩头,用劲全身力气。她像是要把对林朗无法道尽的心意、对未来的绝望,全部转化成咬那一口的力气。咬在林朗的身上,却痛进她自己的心里。她像一头被蒙住眼睛的小兽,只想狠狠咬下去,尝尝血液的味道。

林朗仍是不放开她,把头靠在她的肩颈间,不说任何话。有温热的液体落在顾忆笙冰凉的皮肤上,然后又迅速和雨水融为一体,温热的眼泪也因此变得寒冷。

唇齿间四溢开一种血液的腥味,顾忆笙终于松了口。她全身无力地挨在林朗的怀里,哭着轻声说:“求求你,放开我吧……算我求你了……”

她好像真的很讨厌他,好像他是一种瘟疫,恨不得立刻离开他……那眼泪是为了什么呢?讨厌他讨厌到要哭了吗……

17岁的雨夜,林朗第一次感受到痛彻心扉的滋味,像有人用生了锈的钝刀,一下一下凌迟着他的心脏,他的感情,他的灵魂。他从来也不知道原来自己是那么讨人厌的人,让一个女生厌恶到不惜痛哭祈求他放过她……她的每一个眼神,每一滴眼泪,说得每一个字,都像一小支一小支的飞镖,每一镖都正中红心。

过了许久,像是有一个世纪那么长。林朗一点一点松了手,无奈地、悲伤地、失望地,刚刚还像在天堂,这一刻就坠入地狱。他伛偻着背,垂着头站在大雨中,整个人像被妖精吸光了魂魄,空余一个躯壳还在这个世界上。

顾忆笙站在他的面前,浓重的鼻音被大雨削减了大半:“我走了,再见。”

“等一下。”林朗在她身后叫住她,声音在巨大的雨声中显得有几分模糊。顾忆笙以为他还想挽留她,扭过头,在心里准备最伤人的狠话,却见他缓缓抬起头,眼神空洞地望着前方。

“能不能最后请你,忍着厌烦,送我回医院呢?……我的眼睛,又看不见了……”

雨点打在头顶上,像打在头骨上一样发出啪啪的声音。整个世界对于此时的林朗来说像是没有开灯的房间,漆黑一片,耳旁哗哗的雨声就是电视机没有信号后的沙沙雪花。

在顾忆笙说讨厌他的那一刻,他的世界重新落下了帷幕。

他安静地站在大雨上,雨水不停地落下来,他不觉得冷亦感觉不到痛,只觉得无比的孤单。心被顾忆笙敲了一个洞,像蛀了虫的牙齿,冰冷的风吹来吹去,纤细的痛觉神经就一下一下颤动着,颤栗着。

顾忆笙要用力堵住嘴巴,才能避免自己崩溃地痛哭失声。她不敢上前,亦不敢后退,站在原地皱着眉头咧着嘴无声的哭泣,整张脸、整个身体像要被悲伤狠狠撕裂。

“你走了吗?”他平静地问,抬起手向前试探着摸了一下。顾忆笙顺势就握住了他的手。她没有办法说话,只能紧紧握着他的手,拉着他往医院的方向走。

从电话亭到医院的300米,像是美人鱼从大海走向陆地的300米,顾忆笙每走一步都像是踩在刀尖上往前进。她不知道林朗的眼睛到底出了什么问题,害怕他从此真的就什么都看不见了,那她便是罪大恶极。先是她的爸爸给他一棍,再是她给了他一刀。林朗与他们父女无冤无仇,却先后两次因他们而发生意外。

可是她又不能流露一点点心软,给林朗一点点希望。她和林朗没有未来,所以不需要开始。一旦她此刻有一丝动摇,有一天林朗知道所有真相,那时候受到伤害的不止是他们两个,她更担心顾天一因此被牵扯出来……

顾天一是她的爸爸,她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她拼了命也要维护的人。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林朗,她只能狠心地说一万个对不起。

得不到他的爱,就是对她这一生最大的惩罚了。

“就送到这里吧,我可以自己叫护士送我回病房。”在医院的大厅门口,林朗主动停住了脚步,礼貌地说,“谢谢你。”他面无表情,语气疏离,好像顾忆笙只是一个普通的陌生人。

“嗯……你……”顾忆笙双目通红,深呼吸好几次,终于小心翼翼的拼成完整的句子,“好好保重,照顾好自己。”然后转身跑进大雨里。路灯从她的头顶一盏一盏地掠过去,像一轮又一轮模糊的圆月。她终于可以肆无忌惮的大声哭泣,像个孩子那样哭得眉毛眼睛鼻子都皱成一团,嘴巴张大的不停有雨水飘进去。心痛到好像要死掉一样,比小时候知道妈妈再也不会回来做小熊饼干给她吃时还要难过。

她不知道自己这样做是对还是错,她只知道她伤害了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一个少年的心,她会因此付出一辈子的时间,用来一遍遍回忆和心痛他今天晚上的每一句话,每一个表情。

林朗一直站在原地没有动,面向着顾忆笙的声音消失的方向。起先没有什么表情,眉目平静的像一面湖水,而后渐起微澜。心一直在往下坠,他慢慢慢慢地蹲下身,压抑和痛苦转化成喉咙深处低低的哀号。他从没因为一个女生如此软弱、如此受伤,就在刚才,他差点又控制不住想要去拉她的手,甚至跪下来求她不要离开他。幸好理智撑过了最后一秒。不被爱的感觉真的好难受,他以后再也不想经历了……

林朗的意识有一瞬间涣散,温热的眼泪一颗一颗打在他的手背上。然后如突然被拔了电源的电脑一样,失去了所有图像。

他虚弱地摔倒在地上,意识完全泯灭前的一刹那,他听到身边来来往往的脚步声,和护士小姐“你怎么了”的询问声……

【四】“如果你是我,也要将心沉入海底,与水草一起。”

时光在2004年夏末的这个雷雨夜跳针,顾忆笙午夜梦回的记忆里反反复复重播着这个痛苦不堪的片段。

她像是一夜长大,也像是一夜苍老。走在日光猛烈的晴天下,她仍是眉目清秀,青春美好的少女,白色的连衣裙和简单的帆布鞋就很好看。她的青春就像枝头鲜红欲滴的樱桃,甜蜜而清新。唯有她自己知道身体里住的那个灵魂早已衰败,断壁残垣,老树枯桠。

上课、看书、做作业,放学、做饭、洗衣,长长久久地发呆。那便是顾忆笙每一天都复刻的生活。

顾天一找了份帮人压货的工作,他戒了赌也戒了酒,真的开始隔三差五的出差。偶尔在家的时候会亲自下厨做饭给顾忆笙吃。她用手直接偷拿桌上的菜吃,笑得没心没肺地说:“以前怎么没发现你做菜那么好吃呢?”

顾天一看了她一眼,让她先去洗手再来吃饭。

吃饭的过程中,顾忆笙一直喋喋不休地说着学校里发生的事情,看报纸时看到的有趣新闻,眉飞色舞的样子,像要把之前十七年未曾和顾天一说的话都补说完。

顾天一只是沉默地吃饭,偶尔应答两声。

吃完饭顾忆笙帮忙收桌子,顾天一突然对她说:“小笙,在家里,不用演戏。”

顾忆笙的身体顿了顿,抬起头对他笑一笑,却发现怎么也撑不起一个虚假的笑容。顾天一拍了拍她的肩膀,进厨房洗碗。

林朗出国的消息是李星星告诉顾忆笙的。

“林朗明天下午的飞机,去英国。”李星星和顾忆笙说这些话的时候是在下午四点的图书馆,她站在最后一排书架靠窗的位置,翻看一本新进的物理习题集,她对林朗出国这个消息好像没有什么反应,只是淡淡的“哦”了一声。

李星星站在她的身旁装作在找书,其实他是故意来告诉她这个消息。她的冷淡让他有点着急:“诶,我说你们两个是怎么回事?一个每天装死人,一个装哑巴。”

“他……还好吗?”她声音艰涩地问,视线始终没有离开手中的书,可是那一页也永远停留在那里。

“很不好的样子。”李星星叹气,“他的眼睛好像本来能看东西了,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跑出去淋了一场大雨,回来又恢复老样子了……淤血始终都没有散去。林朗的爷爷之前就移民英国了,所以他爸妈也帮他办了手续,送他去那边治疗看看情况……他之前一直还算挺乐观的,这次重新失明对他打击似乎挺大,一直都不愿意说话,情况真的很糟糕。你……不去看看他吗?”他一直不是八卦之人,但是他们两人之间的小互动他也看在眼里。

顾忆笙垂下头,阳光给她的头发涂抹上一层耀目的金色。“看了又能怎么样呢……”一切都已经结束了。“对了,夏茹和鲁丛心那边,是你说了或者做了什么吗?”奇怪的很,夏茹和鲁丛心后来再也没找过她麻烦,在学校里遇到了,也是远远的、冷冷的看她一眼,趾高气扬地走开。她猜想或许是李星星暗地里帮了她一把。

“没有,我什么都没做。”李星星挑眉,撇清干系,“我之前有担心过她们会做什么事情,但是现在好像也没什么动静,我把这个事情就给忘了。”

那么会是谁呢?不可能是夏茹和鲁丛心突然茅塞顿开,改过自新了吧?“不管怎么样还是谢谢你,真的。”林朗走了,李星星大概就是顾忆笙在这个学校里唯一的朋友了。

“你真的不去看林朗最后一面吗?……啊呸,我说的是什么话!”李星星拍了拍自己的头,认真地看着顾忆笙说,“我有种感觉,他特别想看到你……虽然他现在看不到,但是如果你出现,他会高兴的。”

顾忆笙心里一阵酸楚,但这哀伤的心情却无法与人诉说。“不用了。我去了可能还给他添堵……林朗吉人自有天相,他一定会好起来的。等他风风光光回国的时候,再见他也不迟。”那时候,只怕他在人群里都认不出她吧。他随时都是候补王子,她却拼了命也只是个路人甲。

窗外的梧桐树叶长得郁郁葱葱,油绿发亮的叶子在阳光下闪闪发光。风吹过的时候,满树的叶子便摇晃着发出沙沙的声音。有一片绿得鲜亮的叶子从树的高处飘落下来。顾忆笙的目光一直追随着它,起起伏伏,在风里打了个转,轻轻地落尽图书馆窗下的喷水池里

这个夏天就快过去了吧。

她的故事也要落幕了吧。

“如果你是我,也要将心沉入海底,与水草一起。”

2004年的夏末秋初,林朗乘坐英国航空公司BA168飞机飞往伦敦。怕他无聊,李星星从网上下载了很多有声读物放在他的MP3里,让他可以在飞机上的时候听。

那是一本林朗之前并不会翻看的爱情故事,故事里的男生因为父辈的纠葛一直恨着女生,借机会接近她、娶了她,却又多次伤害女生。女生一直假装不知道,卑微地爱着。直到有一天亲眼看到男生带女生回他们一起买的房子,才终于决定分手。后来男生知道了所有真相,也终于认清自己的内心,决定重新追回女生的时候,女生很平静地对他说:“如果你是我,也要将心沉入海底,与水草一起。”

那是个俗套到不能再俗套的爱情故事,却让林朗在三万英尺的高空落下最后一颗清澈的眼泪。

他发誓,他以后再也不要为女生哭泣了。他的心也与水草一起,沉入海底。

第八章{候鸟}生命的窗忘了关 吹进意外

赵一芒拉着顾忆笙,所以她停不下脚步,花瓣状的袖子被脆生生的撕裂了。顾忆笙惊慌失措地回眸被这个记者拍在相机里,眼里还隐隐有泪光,她身旁的赵一芒很自然的揽过她的肩,将她保护在自己的羽翼之下。

【一】赵一芒暴跳如雷的“狮吼”几乎瞬间穿破了她的耳膜。

阳光晒在蜜糖色的地板上,尖锐的手机铃声惊得深度睡眠中的顾忆笙抱着被子差点滚到床下。她睡眼惺忪地坐起身,胡乱摸了摸床头的小圆桌,终于摸到震动加高声尖叫的手机。

“顾忆笙,八点半了你还不死过来上班,想怎么样啊?要不要我开雷克萨斯去恭请你下楼啊?昨天让你联系的摄影棚有没有约好?上午开会的资料准备了没?不要告诉我你忘记了,你知道我很有可能会控制不住错手杀人的!”刚摁下通话键,赵一芒暴跳如雷的“狮吼”几乎穿破了她的耳膜。

顾忆笙瞬间就从床上弹了起来,立刻头脑清醒。一边“是是是”、“我记得我记得”、“对不起对不起”,一边飞速地穿衣服。

“如果道歉有用的话那还要**干什么?!”电话那头,赵一芒咔的一声切断电话。

顾忆笙瞪着手机:“你以为你是道明寺啊……”默默地在心里诅咒赵一芒今天早上喝咖啡没有奶伴。她甚至没顾得上洗干净脸上的牙膏泡沫,提着今天开会要用的大沓资料,就踩着七寸的高跟鞋飞奔出门。

顾忆笙刚开始穿高跟鞋的时候总觉得像在踩高跷,为此她付出了双膝瘀青、手肘擦破一个月的代价才渐渐驾驭了这种高难度的鞋子。做设计的许小曼原本和她不算熟络,在看到她连续一个星期都带着血淋淋的伤口上班后终于忍不住建议道:“你要不要买套护膝、护肘带带?”

顾忆笙往腿上再贴上一个OK绷说:“正有此意!”

上班必须穿高跟鞋,这也是赵一芒的变态规定,在他眼里不穿高跟鞋的女人和爬虫类没什么区别。

眼看着杂志社办公室门口就在前方,顾忆笙却脚下一滑,整个人失去控制往前冲去,狠狠的撞在玻璃门上,发出一声巨响。她疼得五官都皱成了一团,赵一芒拿着刚刚冲调好的摩卡咖啡,好整以暇地从办公室走出来,慢悠悠地说:“你知道什么叫天灾人祸吗,天灾就是你天生智商低。人祸就是你后天不努力。顾忆笙,你说说你还有什么用?”还没等顾忆笙开口,他又用下巴指了指玻璃说:“把玻璃上的你的口红印、油印擦干净。跟你说了多少次,不要用几十块的廉价口红你就是不听,不要跟别人说你是我的助手,我嫌丢人!”说完他就转身走了。

擦玻璃、准备会议、做会议记录……顾忆笙忙了整整一个上午,这才有时间在自己小小的格子间里好好喘口气。没有办法,在这个行业,新人就是用来挨骂的,如果你忍不下去了那就卷铺盖滚蛋,反正想做时尚编辑助理的人前仆后继,“像蟑螂一样踩也踩不完”——后面这句,当然是出自赵一芒之口。

赵一芒是顾忆笙的顶头上司,年仅二十五岁就已经是这本全球发行量上百万杂志的当家编辑。长的也算眉目清俊,不说话的时候看着你微微一笑,也会让人有如沐春风之感,可是一旦他开口,你就会被他的毒舌怄到内心吐血不止。如果你胆敢挑战他的耐力,成功让他太阳穴附近的“井”字青筋跳动的话——恭喜你,你将会立刻看到一个青年才俊如何在瞬间变身成喷火龙,一阵怒火将你燃烧成一把枯骨。

“可是他的耐力也太薄弱,他的‘井’字青筋也太容易跳动了吧。”除顾忆笙之外,大概要数许小曼受赵一芒欺压最甚,每期被赵一芒把设计好的版面丢一次在脸上是最好的成绩了。最倒霉的时候,一个星期被丢了十六次。

顾忆笙和许小曼一起去看《穿prada的女王》时,一边吃爆米花一边说这电影,演的就是她们的一把辛酸泪——当然生在中国的赵一芒远没有电影里的女主编那么牛x,可是变态和暴躁程度简直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顾忆笙之前,赵一芒已经换了十二个助理了,而她是做的时间最长的一个。当时大学尚未毕业的顾忆笙穿着T恤衫和牛仔裤站在赵一芒面前时,他曾用满脸嫌弃的表情说:“顾忆笙,你别以为我用你是因为你够格,只是因为之前的那些废物废话、蠢话实在太多,我想你除了和他们一样笨之外,至少还有个优点就是比较安静。”

顾忆笙是面试时,唯一一个自我介绍时间不足一分钟的应聘者。她还记得她说完的时候,一直低垂着眼睛,百无聊赖的翻看着所有人简历的赵一芒第一次抬起头,瞥了她一眼。

那眼神很凉薄,很空寂,就像一片野草荒芜的旷野。

那是赵一芒留给顾忆笙的第一个印象深刻的瞬间,之后的赵一芒好像和那个赵一芒完全不是一个人,每天都在办公室里像喷火龙一样暴躁,可是接待客户的时候却又温暖的像春天一样。

许小曼说;“他就是个变态呀变态呀循环无数次的变态!变色龙也没他这么变态的!要不是现在世道不好工作不好找,你看老娘我甩不甩他!我不把他桌子抬翻了我就不姓许!”

“消消气,喝凉茶,我自己冲的,全天然无添加。”顾忆笙把从家带的菊花枸杞茶分了一半给许小曼。虽然她也总是被赵一芒折磨得生不如死,也有在心里幻想有一天能把他绑起来狠狠抽打的时候,但从心底来说,她并不怨恨赵一芒。相反,赵一芒是她心里的偶像,她奋斗的目标。

赵一芒是很狂妄很暴躁,但是他有狂妄暴躁的理由。整个O?敢跟总编拍桌子的人,除了他也没有其他人。他法国知名设计的座上宾,不吝溢美之词的称赞他“拥有全中国最敏锐的时尚触觉”。和国内众多明星私交甚好,所以总能邀请来当红明星上封面。据说赵一芒已经有能力决定中国下一季流行什么。他做的选题总是令人耳目一新,哪怕是被人说烂的话题,他也能挖出新颖的、令人意想不到的方式呈现。

顾忆笙在读大学时就在学校图书馆的阅览室里看到O?的杂志,看到过赵一芒的名字。那时候最喜欢看的就是他做的版,没想到毕业后竟然成为他的助理。

顾忆笙从本市一所二流大学毕业后碰了无数次壁,过五关斩六将,好不容易才在O?谋到一个编辑助理的工作。虽然工作辛苦薪水又微薄,但是她很珍惜。

在赵一芒“魔鬼式”的教导方式下,她从一个土里土气,什么也不懂,木纳寡言的大学毕业生,迅速蜕变为看到任何大明星、大人物都能把他们当作平凡人的专业小助理。

沟通力一直是她的弱点,因为要常向设计师借服装、向摄影棚敲时间和价格、联络明星经纪人,她被逼着和形形色色的人沟通。虽然没事的时候仍是话不多,但是有工作说工作,已经足够她完成赵一芒交给她的任务。

身为赵一芒的助理,顾忆笙另一个方面突飞猛进的长进是脸皮变得超厚。她刚来的时候每次被赵一芒骂都会觉得悲痛欲绝,不过在他惨无人道的摧残下,心像穿上了防弹服。是谁说的——骂着骂着也就习惯了。在习惯了赵一芒“防不胜防”的“辱骂”之后,工作中遇到的那些不礼貌的工作对象根本就是小菜一碟,顾忆笙微微一笑泯恩仇。

所以在习惯了每天都要被赵一芒“削”一顿的情形之后,突然没有人在办公室做狮吼状开骂,顾忆笙发现自己居然“犯贱”地觉得工作室有点提不起精神。

【二】这样的赵一芒不是顾忆笙熟悉的那个赵一芒,她有些慌张和不安。

前两天拍封面时顾忆笙因为听到林朗的名字而慌了手脚,慌乱间竟抱着灯柱就倒了下去。然后又勾到电线带倒了铁架子,害的赵一芒为了护她而头破血流。

第二天上班时原以为会是经受“地狱之火”洗礼的一天,可是那个喷火龙却因为脑震荡请假没来,办公室因此显得比平常安静和轻松许多。这么和谐的工作环境,顾忆笙却觉的有点不习惯了,毕竟事情因她而起,心里多少觉得有点愧疚。

第二天赵一芒还是没有来,她简直是坐立难安。听许小曼说赵一芒请了半个月的假,之后的两个星期都不会看到他在办公室大发雷霆的样子。第三天下班,顾忆笙走出写字楼的时候正值下班的高峰期,到处是人。她也不急着回去,随着拥挤的人流无目的地乱走。等她反应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站在赵一芒家的楼下了。

毕竟赵一芒受伤也是因为她,于情于理都应该慰问一下吧?顾忆笙犹豫了下,一边觉得自己肯定是疯了,“明知山有喷火龙偏向喷火龙山行”,一边走进电梯摁下数字16。

顾忆笙摁了很久电铃都没有人开门,正想放弃转身离开的时候,门咔嚓一下被打开了,还没看到人,标志性的咒骂声就先响起:“MD!摁个屁啊!还让不让人睡了?”

顾忆笙愣愣地望着头部包得像木乃伊的赵一芒,而赵一芒发现来人不是楼下的管理员,而是他的笨蛋助理后,也愣了一愣,然后语气不善地问:“你来干吗?”

顾忆笙觉得自己脑袋肯定是被门夹了,所以才会送上门被赵一芒骂:“来看看……”那个“你”字还没出口,赵一芒就转身进了房间,“进来吧。帮我收拾一下房间。”

赵一芒住的是一套小复式,一楼是厨房、书房、客厅,卧室在二楼。一楼有一个很大的飘窗,白色的窗帘被吹得起起落落,夕阳从其间透来,把地板晒得很暖——当然同时晒暖的,还有满地的脏衣服、薯片罐、球鞋、泡面盒和啤酒罐。

赵一芒说每周替他做卫生的阿姨请假了,所以家里变得有点乱。他从冰箱里拿了一罐啤酒,站在楼梯口对顾忆笙说:“打扫完了再叫我。”然后很大爷的上楼了。

顾忆笙在原地站了十秒钟,终于认命的卷起袖子开始大扫除。好吧,算是道歉好了,毕竟是她笨手笨脚才害赵一芒受伤,他也算“救”了她一命。

打扫其实并不费时间,虽然视觉上乱得一塌糊涂,但是因为先前一直有阿姨收拾,所以只是乱但并不脏,收纳归类就成了。让顾忆笙忘记时间流逝的是赵一芒那面做成书架的墙壁,各种各样时尚类、设计类、哲学类的书籍按书籍的颜色渐变分类,将整面墙装饰得像彩虹一样。她随手拿了几本书,翻了几下就入了迷,不知不觉时间就飞速的流逝了,直到房间里的光线昏暗地看不清书上的字时,才察觉到夜幕已经低垂。从飘窗望出去,外面已是万家灯火。

楼上还是没有什么动静。

顾忆笙蹑手蹑脚地走上楼,开放式的卧室正中间是一张超大尺寸的床,白色的被子一大半都落在地上,赵一芒趴睡着蜷曲在床的一侧。

他的睡姿看起来很没有安全感。

顾忆笙想原路返回的时候,放在床头柜上的电话忽然铃声大作,她下意识的冲过去接起来。是主编,询问赵一芒病情,似乎是把顾忆笙当作他家打扫卫生的阿姨了。

顾忆笙将错就错地压低了声音答复了主编,挂上电话之后呼了一口气,这才发现自己刚才匆忙跑过来,整个身体是横在赵一芒身上接电话的。最糟糕的是,她发现赵一芒醒了。

他微微皱着眉头,安静的看着横在自己身体上方的顾忆笙。

清凉地,带着微澜,像春天结了薄冰的湖水,湖面上还落着一两瓣早春的落花。说不出来什么感觉,总觉得他的内心很空旷,很寂寥——那是顾忆笙记住的第二个属于赵一芒的眼神。这样的赵一芒不是顾忆笙熟悉的那个赵一芒,她有些慌张和不安。

“你煮了什么?好香。”刚睡醒的赵一芒的声音很低哑。

“哦,我用你冰箱里的剩饭和皮蛋煮了粥,你起来就可以喝了。”

顾忆笙本来想走的,可是她不会开赵一芒家的防盗门,傻瓜一样摁摁这里扭扭那里,求助的望向赵一芒——他则淡定的坐在餐桌边喝粥,脚指头都懒得动一下。没有办法,顾忆笙只好又灰头土脸的坐回他的对面。

“还不错。”

“什么?”

“我说粥……到目前为止你唯一的优点,可能就是皮蛋粥煮得不错。”赵一芒第一次表扬顾忆笙,她不知道该高兴还是该哭泣。

“头还很疼吗?今天都没去上班。”她没话找话。、

赵一芒瞥了顾忆笙一眼:“丑。”

“什么?”赵一芒不骂人的时候,好像用字就特别省。

赵一芒喝光了最后一口粥,然后指着自己包扎的像个木乃伊一样的脑袋说:“包得太丑了,不想去上班。粥很好喝。谢谢。我送你回家。”

顾忆笙那天就像踩在云朵上一样觉得不真实,看着赵一芒的眼神简直像是在看ET——她从来也不知道原来赵一芒会说谢谢,也不知道原来他也可以用除了咒骂之外的其他方式好好儿说话。不过赵一芒很快就让她回归大地:“看屁啊看,你那什么眼神?快下车。”

顾忆笙飞快的爬下了赵一芒的雷克萨斯,目送着他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三】现在的他,却像是春夏之交的天气,令人捉摸不透。

顾忆笙觉得自己大概是午饭吃多了,大脑被红烧肉堵塞,所以才会答应许小曼来参加“六人晚餐”——其实就是相亲。三男三女,三个男生都是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三个女生除了许小曼和顾忆笙,还有一个叫萌萌的,也是O?杂志社市场部的同事。

顾忆笙还是百年不变的T恤和牛仔裤,因为是周末,所以终于不用穿恶心的高跟鞋了,匡威的帆布鞋舒服的想让她哭。许小曼穿了件露肩的小礼服,花了一个精致的小烟熏妆,美的冒泡,而萌萌走得则是日系卡哇伊女生路线,从开始到结束一直在用“哇,好好吃”、“哇,你们好厉害呦”的方式说话。最令许小曼郁闷的是,三个大律师似乎对此颇为受用,频频对其微笑点头,惹得许小曼不停的冲顾忆笙翻白眼。

吃完晚饭,按照计划还要一起去钱柜K歌,顾忆笙兴趣缺乏,许小曼澎湃的、“找个金龟婿”的念头也被“卡哇伊”的萌萌恶心的消失殆尽,不过为了不扫兴,还是决定一起过去。挤过人潮汹涌的街口时,许小曼忽然被身后一个穿黑色夹克的秃顶中年男人推了一把。那个秃顶的男人立着两颗卫生球尖声大叫:“你挤什么挤?挤着孩子了知道吗?我X你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