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旅行。”约翰说。
“对,谢谢。”
“祝你玩儿得愉快,努。”
“噢,会的。我相信会的,”努的眼睛闪着神秘而又兴奋的光,“我相信一定会很有意思,约翰。”
他们一共大约40人,去公园南边吃午餐。约翰走回他原来的地方,吃了一个他早晨做的三明治,味同嚼蜡,仿佛他吃的是用厚糨糊粘在一起的纸团。
一种强烈的紧张感开始从他身上蔓延开来。
3
到2点30分时,公园爆满了,人们几乎是摩肩接踵地挤在一起。市镇警察在一小群州警察协助下,封闭了通往特里姆布尔镇公园的街道。这简直就像一场摇滚音乐会。蓝草音乐(5)从喇叭里倾泻而出,欢快、愉悦。大朵大朵的白云飘过明朗干净的天空。
突然,人们开始踮起脚,抻长了脖子。人群中涌动起一阵连锁反应。约翰也站起来,心想是不是斯蒂尔森提前到达了。现在他可以听到摩托车发动机的“隆隆”声,随着摩托车驶近越来越大,仿佛要响彻这夏日的午后。约翰满眼都是摩托车上反射过来的光束,片刻之后,大约10辆摩托车开进校车停着的那个停车场,没有汽车相随。约翰猜他们是打前站的助选人员。
他的不安加剧了,骑手们打扮得干净利落,衣着整洁,大都穿着干净的旧牛仔裤和白衬衫,但摩托车却多是哈雷(Harley)或英国三枪(BSA),而且装饰得几乎无法辨认,高车把,倾斜的铬合金管,整流罩全都奇形怪状。
骑手们熄了火,下了车,排成一行向音乐台走去。只有一个人回过头。他的眼睛从容地扫过人群;即使隔着这么长的距离,约翰依然清楚地看到这个人的瞳仁是明亮的酒瓶绿色。他好像是在数房子。他的目光向左扫去,四五个本地警察沿着少年棒球场的钢丝网站着。他挥挥手。一个警察探过身吐了口唾沫。这一动作有一种仪式感,约翰的不安加深了。绿眼睛的人走向音乐台。
他的那种不安从心底铺开,成为其他感受的一种情感基调。约翰觉得自己被一种恐惧和欢乐交织的情感笼罩着。像做梦似的,他不知怎的走进了一幅画里,画面上蒸汽机正从砖砌的壁炉中开出来,钟面软塌塌地挂在树枝上。骑手们就像一部有关摩托车的美国大片中的临时演员,全部决定“为吉恩收拾干净”(6)。他们干净的旧牛仔裤整整齐齐地塞在方头靴子里,约翰看到不止一个人的靴子上绑着镀铬的链子。那些铬合金链子在阳光下闪着刺眼的光芒。他们的表情几乎一模一样:一种好像是做给人们看的空洞呆滞的幽默表情。但在这表情下面,也许只是蔑视,蔑视这些年轻纺织工人,蔑视这些暑假从达勒姆赶来的新罕布什尔大学的学生,蔑视站在眼前向他们鼓掌的工人们。他们每个人都戴着两个政治袖章。一个上面画着一顶建筑工人的黄色安全帽,帽子上贴着一个绿色环保贴纸;另一个上面写着一句话:“斯蒂尔森会彻底打败他们。”
他们每个人的右屁股口袋里都插着一根截短了的台球杆。
约翰转向他身旁一个男人,他带着妻子和年幼的孩子站在那里。“带那些东西合法吗?”他问。
“谁他妈在乎这些呢?”那个年轻人笑着回应,“他们只是摆摆样子罢了。”他还在鼓掌。“格雷格,干倒他们!”他喊道。
由摩托骑手组成的荣誉保镖们围着音乐台站成一圈,保持稍息的站姿。
掌声逐渐平息下来,但人们谈话的声音仍然很吵。人群张着大嘴,像是尝到了可口刺激的开胃菜,津津有味地品尝着。
纳粹德国褐衫军,约翰心里这样想着,坐了下来。他们就是一帮褐衫军。
嗯,那又怎样呢?也许那样更好呢。美国人对这种法西斯行径容忍度极低,即使像里根那样顽固的右翼分子也不搞那一套;无论美国的新左派想发多少次飚,无论民谣女皇琼·贝兹写多少首歌进行和平示威,都改变不了这一事实。8年前,芝加哥警察的法西斯行为就让休伯特·汉弗莱落选了。这些家伙如何整齐干净,约翰并不关心;如果斯蒂尔森这样一个竞选众议院的人雇用他们,那么斯蒂尔森自己也比他们好不了多少。事情就算不是很怪诞,也算是很搞笑了。
但他还是觉得来这里是浪费时间。
4
快到3点时,大鼓的一声巨响惊天动地,感觉声音还没到耳朵,脚下就先颤起来。紧接着,其他乐器逐步拥着鼓声响起来,所有人变身为军乐队,开始演奏苏萨(7)的进行曲。小镇的选举宣传闹腾起来了,这就是这个美丽的夏日午后的主旋律。
人们又站起来,朝着音乐的方向伸着头。乐队很快出现在视野中,首先是穿着短裙的乐队指挥,蹬着带绒球的白色小羊皮靴,昂首阔步地走上台。紧接着是两个乐队队长,然后是两个满脸粉刺的男孩儿,冷酷地板着脸,举着一面旗子,上面写着“特里姆布尔中学军乐队”,提醒人们一定要记住这个乐队。然后才是乐队的队员们,他们穿着耀眼的、上面镶着铜纽扣的白制服,光亮华丽,汗流浃背地来了。
当他们走向指定地点时,人群自动为他们让开一条道,热烈地鼓着掌。他们身后是一辆白色福特轿车,车顶上的人两腿叉开站着,脸晒得黢黑,歪扣着的安全帽下是一张猛犸象般咧开笑着的嘴。候选人出场了。他举起手里的小喇叭,热情地用大嗓门儿高声喊道:“大家好!”
“你好,格雷格!”人群报以同样的回应。
格雷格,我们已经跟他熟到直呼其名的地步了,约翰有点儿无来由地恨恨地想。
斯蒂尔森从车顶上跳下来,尽力显得很从容。他穿着牛仔裤和卡其布衬衫,和约翰在电视上看到的一样。斯蒂尔森穿过人群向音乐台走去,跟人们握手,碰碰从前排人头上伸过来的手。人们疯狂地向他挤过去,约翰心底也涌出一种想挤过去的冲动。
我不要碰他,绝不。
但他前面的人群突然分出了一条缝,他挤进缝中,猛地发现自己已身处前排。他离特里姆布尔中学军乐队的大号手非常近,只要他伸手,就能摸到号手握着号角的指关节。
斯蒂尔森快速穿过乐队,去和另一边的人握手,约翰只能看到晃动的黄色安全帽,斯蒂尔森本人完全不在他的视线范围内。他松了口气。好啦。没有伤害就不算犯规。就像那个著名故事中的伪善者一样,他将从另一边走过。(8)很好。好极了。等他走上台,约翰就可以收拾起自己的东西悄然消失在这个午后了。适可而止吧。
摩托骑手们穿过人群走到小路两侧,防止人群扑到候选人身上。台球杆虽然还插在他们屁股口袋里,但他们已经显得神情紧张、高度警惕了。约翰不知道,他们到底觉得会有什么麻烦发生,是担心一块布朗尼蛋糕砸在候选人脸上吗?也许吧,不过摩托骑手们第一次表现出了用心专注的样子。
后来,还真发生了点儿事儿,但是约翰说不上来到底是什么事儿。一只女性的手朝着那顶晃动的黄色安全帽伸了过去,也许只是为了沾点儿好运才想去触摸一下,斯蒂尔森的一名保镖即刻健步向前。随着一声惊恐的叫声,那个女人的手迅速消失。但这都是发生在乐队的另一边。
人群的喧闹声很大,感觉就像之前去过的摇滚音乐会一样。场景好像披头士的保罗·麦卡特尼和“猫王”埃尔维斯·普雷斯利跟人群握手时的场面。
他们在尖叫着喊他的名字,有节奏地喊着:“格雷格……格雷格……格雷格……”
一个将其家人安置在约翰旁边的年轻人把他儿子高高举到头顶,好让孩子能看到。另一个年轻人,脸上有一大块皱起来的烧伤疤痕,挥舞着一块招牌,上面写道:“不自由,毋宁死,这就是你们眼中的格雷格!”一个极漂亮的大约18岁的姑娘挥动着一块西瓜,粉红色的西瓜汁顺着她晒黑的手臂淌下来。这里一片混乱。人群异常激动,那兴奋就像一根高压电缆,很快传遍了整个人群。
突然,格雷格·斯蒂尔森又出现了,他穿过军乐队大步回来,向约翰这边的人群走来。他没有停留,但还是抽空亲切地拍了拍大号手的肩膀。
后来,约翰反复思索,想说服自己他其实几乎没有时间或机会退到人群里面;他想让自己相信,其实是人群把他推进斯蒂尔森怀里的。他还想让自己相信,是斯蒂尔森诱导他握手的。但这些都不是真的。他是有时间的,因为一个穿着怪模怪样黄色衣服的胖女人伸手揽住斯蒂尔森的脖子,用力给了他一个热烈的吻,斯蒂尔森大笑着回应道:“我一定会记住你的,宝贝儿。”胖女人尖着嗓子大笑起来。
约翰感到一阵密实的冰冷袭来,很熟悉,以前有过这种感觉,又感到出神、恍惚,觉得其他都不要紧,只想去感知。他甚至还微微笑了一下,但那不是他的笑。他伸出手,斯蒂尔森双手握住他的手,开始上下摇动起来。
“喂,伙计,希望你会支持我们……”
斯蒂尔森突然怔住了,和当初的艾琳·玛冈、詹姆斯·布朗医生(跟那个灵乐歌手的名字一样)以及罗杰·迪索一样。他的眼睛瞪大了,然后双眼充满了——吃惊?不。斯蒂尔森眼中充满了恐惧。
那一瞬间似乎无穷无尽。当他们凝视着对方的眼睛时,客观的时间被一种别的东西、一种完全的时间片段代替了。对约翰而言,他好像又回到了那个阴沉的走廊,只是这次斯蒂尔森跟他在一起,他们分享着……分享着——
(一切。)
约翰从没遇到过这么强烈的感觉,从来没有。一切都在同一时刻聚集在一起呼啸着扑面而来,就像一列可怕的黑色货运列车全速穿过一条窄窄的隧道,车头上有一盏刺眼的前灯,这盏前灯知晓一切,它的光刺穿了约翰·史密斯,就像一根大头针刺穿一只臭虫一样。他无处可逃,这列夜晚飞驰的火车从他身上飞速轧过,完整的信息把他撞倒在地,碾轧他,把他轧得像一张纸一样平。
他想要尖叫,但完全使不上劲儿,嗓子发不出声来。
有一幕他永远无法忽视——
(当蓝色滤光镜渗透进来时……)
那就是格雷格·斯蒂尔森在宣誓就职时。就职仪式由一个老者主持,老者的眼睛谦卑、惊恐,是一双田鼠的眼睛,抓住这只田鼠的是一只超级老练、身上满是打斗伤痕的——
(老虎)
晒谷场的公猫。斯蒂尔森一只手按在《圣经》上,一只手高举着。这是未来几年后的事儿,因为斯蒂尔森的头发掉得差不多了。老人在讲话,斯蒂尔森跟着他重复。他在说……
(蓝色滤光镜在加深,在覆盖一切,一点点地,遮盖住它们,温和的蓝色滤光镜,斯蒂尔森的脸藏在蓝色后面……还有黄色……像老虎斑纹一样的黄色。)
他会取得成功。“所以请帮助他,上帝。”他的脸庄严肃穆,但抑制不住的狂喜在他的胸中跳动,在他脑中涌动。因为长着那一双胆怯的老鼠眼的人是美国最高法院院长。
(噢天哪滤光镜滤光镜蓝色滤光镜黄色斑纹……)
现在一切都开始慢慢消失在蓝色滤光镜后面,只是它并不是一个滤光镜;它是某个真切的东西。它是……
(在未来在“死亡区域”。)
未来的某个东西。他的?斯蒂尔森的?约翰不确定。
有一种飞起来的感觉,穿过蓝色,飞到一片看不太清楚的荒凉之上。格雷格·斯蒂尔森空洞的声音穿透进来,是一种“劣质上帝”的声音,又像是死气沉沉的、演奏喜歌剧的工具发出的声音:“我会从他们中走过,就像芥麦穿过鹅!从他们中走过,就像垃圾穿过藤蔓丛!”
“那只老虎,”约翰声音沙哑地喃喃道,“老虎就藏在蓝色后面,藏在黄色后面。”
接着,所有这一切,画面、影像、话语,都在逐渐膨胀的、轻柔的呼啸中分崩离析。他似乎嗅到一种腥甜,紫铜一般的味道,像是在燃烧电线。那一刻,里面的那只眼睛似乎瞪得更大了,在拼命搜寻;那遮住一切的蓝色和黄色似乎要凝聚成某种……某种东西,从那种东西里面某个遥远、令人恐惧的地方,他听到一个女人在尖叫:“把他还给我,你这个狗杂种!”
然后一切消失了。
我们就那样在那里站了多长时间?他后来问自己。他猜测也许是5秒钟。随后斯蒂尔森使劲儿抽出手,甩开手,张口结舌地瞪着约翰,由于夏日选举而晒成的深褐色的脸上血色全无。约翰可以看到他臼齿里的填充材料。
他的表情是一种厌恶的恐惧。
太好了!约翰想要喊叫。不错!把你自己吓垮吧!你整个人!毁灭吧!坍缩吧!崩溃吧!帮这世界一个忙吧!
两个摩托骑手冲了过来,截短的台球杆已经从他们裤兜里抽出来,约翰恍惚中感到了恐惧,因为他们要揍他了,用他们的台球杆敲他的脑袋,他们要把约翰·史密斯的脑袋当球打进落袋,打进昏迷的黑暗中,这次他再也不会醒来了,他再也无法告诉任何人他所见到的了,也无法改变什么了。
那种毁灭的感觉——天哪!一切全是毁灭!
他想往后退。人们到处散开,向后退去,惊恐地(也许是兴奋地)尖叫起来。斯蒂尔森已经恢复了镇静,转向他的贴身保镖们,摇摇头,阻止了他们。
约翰不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他双脚失去重心,身体摇晃,低下头,像个寻欢作乐了一礼拜快要死了的醉汉一样慢慢眨着眼睛。然后那种逐渐膨胀的、轻柔的呼啸吞没了他,约翰让它把自己吞没;他盼望被它吞没。他昏了过去。
* * *
(1) 裸头草碱(psilocybin):提取自墨西哥蘑菇的一种迷幻药。——编者注
(2) 瑞格舞(reggae):又译为雷鬼舞,是一种发源于牙买加的舞蹈。其音乐形式结合了传统非洲节奏、美国的节奏蓝调及原始牙买加民俗音乐。——编者注
(3) 乔治·卡林:全名乔治·丹尼斯·帕特里克·卡林(George Denis Patrick Carlin, 1937—2008),美国脱口秀表演者、演员、作家,其喜剧专辑曾获得4座格莱美奖。——编者注
(4) 切维·切斯(Chevy Chase):原名科尼利厄斯·克瑞·切斯(Cornelius Crane Chase, 1943— ),美国演员、编剧、制片人。——编者注
(5) 蓝草音乐(Bluegrass Music):美国乡村音乐的一个分支,兴起于20世纪40年代,因创始人比尔·门罗(Bill Monroe, 1911—1996)的乐队“蓝草男孩儿”(Bluegrass Boys)而得名。经常使用的乐器有小提琴、班卓琴、原声吉他、曼陀林和立式贝斯,很少用到电声乐器。——编者注
(6) “为吉恩收拾干净”(Get Clean For Gene):这句话是美国政治家尤金·麦卡锡(Eugene McCarthy)1968年竞选总统时的口号。“吉恩”是“尤金”的昵称形式。——译者注
(7) 苏萨:全名约翰·菲力浦·苏萨(John Philip Sousa, 1854—1932),美国作曲家、军乐指挥家。其创作过一系列进行曲,代表作有《星条旗永不落》等。——编者注
(8) 这句话是指《圣经·路加福音》第10章 里耶稣讲的一个故事,大意为有个人半路遭劫,躺在地上奄奄一息,一个祭司和一个利未人(一般是祭司的助手)看到他,都没有施救便绕开走了,而一个受犹太人敌视的撒玛利亚人却救起了他。暗示祭司和利未人虽然平时总劝世人行善,但真正遇到受难者却并无怜悯之心,可见都是伪善者。——编者注
第21章 独自调查
那个秋天的大部分空余时间,他都是和格雷格·斯蒂尔森一起度过的。
1
“不,”特里姆布尔镇的警长回答约翰说,“你没有受到任何指控,你不会被监禁。你不一定要回答所有提问,如果你愿意回答的话,我们会很感激的。”
“非常感激。”一个穿着传统西服的男人附和道。他叫爱德华·兰科特,是联邦调查局波士顿分局的官员。在他眼里,约翰·史密斯很像一个重病人,左眼眉毛处肿起一块,这肿块很快会变成紫色。他摔得非常重,昏倒时要么是摔在军乐队队员的鞋上,要么是摔在摩托车骑手的靴子上。兰科特个人认为后一种可能性更大。在接触的一刹那,摩托车骑手的靴子可能还在动。
史密斯的脸色看上去非常苍白,当巴斯警长给他一纸杯水时,他的手抖得很厉害,一边的眼睑神经质地抖动。他看上去像一个典型的刺客,尽管在他身上发现的最危险的东西就是一把指甲刀。不过兰科特仍然认为他是个刺客,因为他看起来的确就是这样。
“想知道什么?”约翰问。他醒来时躺在一张小床上,屋子的门没锁。他的头一度痛得厉害,现在已经不痛了,这让他感到体内有一种奇怪的空虚,好像他的内脏都被挖空,里面塞的是喷射奶油一样。他耳朵里高亢的“嗡嗡”声没有停过,不是响铃声,而是一种高亢、平稳的轰鸣声。现在是晚上9点。斯蒂尔森及其随从早已离开了镇子。所有的热狗都已经被吃掉了。
“你能告诉我们那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儿吗?”巴斯警长说。
“天气很热。我猜我是兴奋过度,然后就晕倒了。”
“你病了还是怎么了?”兰科特漫不经心地问。
约翰淡定地盯着他:“别跟我耍手段了,兰科特先生。如果你知道我是谁,那就直说吧。”
“我知道,”兰科特说,“也许你是个特异功能者。”
“特异功能者猜出一个联邦调查局的特工在耍手段,这不稀罕。”约翰说。
“你是缅因州人,约翰。土生土长的缅因人。一个缅因州青年到新罕布什尔州干什么啊?”
“教书。”
“查茨沃斯的儿子?”
“我再说一遍:如果你知道,为什么还要问呢?除非你对我有怀疑。”
兰科特点着一根万蒂奇绿(Vantage Green)香烟:“很富有的家族。”
“是的。他们很有钱。”
“你很关注斯蒂尔森吗,约翰?”巴斯问。约翰不喜欢别人一见面就直呼他的名字,而这两人都在这么做。这让他有点儿紧张。
“你关心吗?”他问。
巴斯警长轻蔑地“哼”了一声:“大概5年前,在特里姆布尔镇举办过一场为期一天的摇滚音乐会。地点在哈克·杰米森。镇议会开始有疑虑,但还是举办了,因为孩子们总要玩儿嘛。我们以为会有200个哈克东部的孩子参加音乐会。谁知道最后却有1600人,他们都吸大麻,直接对着酒瓶喝烈酒,闹得乌烟瘴气。镇议会很生气,说再也不会举办这类音乐会了,他们完全曲解了伤害的意思,眼泪汪汪地说:‘怎么回事儿,没有一个人受伤,是吧?’他们认为搞得乌烟瘴气也没关系,因为没人受伤啊。我对斯蒂尔森这家伙也有同感。我记得有一次……”
“你对斯蒂尔森没什么不满吧,约翰?”兰科特问,“你和他之间没什么个人恩怨吗?”他像个父亲一样地微笑着,如果你想笑,那就痛快地笑出来好了。
“一个多月前,我连他是谁都不知道。”
“好,嗯,可这并没有真正回答我的问题,约翰?”
约翰沉默了半刻。“他让我觉得烦。”他最后开口道。
“还是没有真正回答我的问题。”
“我认为回答了。”
“你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配合。”兰科特遗憾地说。
约翰扫了巴斯一眼:“在你们镇的公共集会上晕倒的人都要受到联邦调查局的审问吗,巴斯警长?”
巴斯看上去很不自在:“嗯……不会,当然不会。”
“你是在和斯蒂尔森握手时晕倒的,你脸色很差,斯蒂尔森本人吓得脸都绿了。你这个小伙子很走运,约翰。很幸运他的那些老弟没有把你的头变成献祭壶。他们以为你对他掏枪呢。”兰科特说。
约翰看着兰科特,脸上渐露惊讶。他看看巴斯,又看着联邦调查局特工,说道:“你当时就在那儿,不是巴斯打电话叫你过来的。你当时就在那儿,在集会上。”
兰科特掐灭香烟:“是的,我在那儿。”
“为什么联邦调查局对斯蒂尔森感兴趣呢?”约翰几乎是大声喊出了这个问题。
“我们还是说你吧,约翰。你……”
“不,我们说斯蒂尔森,说他的保镖们。他们拿着截短的台球杆四处走动,这样合法吗?”
“合法的。”巴斯说。兰科特警告地看了他一眼,但巴斯要么是没看见,要么是故意不予理睬。“台球杆、棒球棒、高尔夫球杆,这些都不违法。”
“我听说那些家伙过去都是铁骑团的,摩托车帮会成员。”
“他们有些人以前在新泽西会,有些过去在纽约会,那是……”
“巴斯警长,”兰科特打断说,“我认为现在不是……”
“告诉他也无妨,”巴斯说,“他们都是些流浪狗、坏蛋、混混。四五年前,他们中的一些人在汉普顿斯结成一伙,造成过严重的骚乱。有些人加入了一个叫‘魔鬼13’的摩托车帮会,这个帮会1972年解散了。斯蒂尔森的打手是一个叫桑尼·埃里曼的家伙。他过去是‘魔鬼13’帮会的老大,被关过6次,但从没被判定有罪过。”
“这一点上你错了,警长。”兰科特说,又点了一支烟,“1973年,在华盛顿,他因为违反交通规则左转弯而受到传讯。他签了弃权声明书,付了25美元的罚款。”
约翰站起来,慢慢走到屋子另一面的冷饮水箱边,倒了一杯水。兰科特饶有兴趣地看着他走路。
“那么你只是晕过去了,是吗?”兰科特问。
“不是,”约翰说,并没有转过身来,“我想用火箭筒射他来着。在关键时刻,我的仿生线路全都烧断了。”
兰科特叹了口气。
巴斯说:“你随时都可以走。”
“谢谢你。”
“但我要像兰科特先生一样告诉你一件事儿。如果我是你的话,以后我会避开斯蒂尔森的集会。如果你不想受伤的话,最好这样。格雷格·斯蒂尔森不喜欢的人常常遭到……”
“是吗?”约翰喝着水问。
“你说这些已经超出你的职权范围了,巴斯警长。”兰科特说。他的眼睛像是蒙了层雾的钢球一样,严厉地盯住巴斯。
“好吧。”巴斯温和地说。
“我可以告诉你集会时发生的其他意外事件。”兰科特说,“在里奇韦,一个年轻的孕妇遭到毒打导致流产。这是那次哥伦比亚广播公司报道过的斯蒂尔森集会以后发生的。她说她认不出打她的人,但我们认为可能是斯蒂尔森的一个摩托骑手。一个月以前,一个14岁孩子被打得颅骨骨折。他带了一支小塑料水枪,他也认不出打他的人。但水枪使我们相信保镖反应过度了。”
说得太好了,约翰想。
“你们任何目击者都找不到吗?”
“没人愿意说,”兰科特一本正经地笑笑,弹了弹烟灰,“他是人民选出来的。”
约翰想起那个把他儿子举过头顶为了让他看到格雷格·斯蒂尔森的年轻人。谁他妈在乎这些呢?他们只是摆摆样子罢了。
“所以联邦调查局特工关注他。”
兰科特耸耸肩,坦然地笑笑:“嗯,我能说什么呢?告诉你,约翰,这些信息仅供你参考。这可不是什么好差使。有时候我也害怕。这家伙还真的很有吸引力。如果他在台上指着我,告诉参加集会的人群我是谁,那些人会把我吊死在附近的路灯杆上的。”
约翰想起那天下午的人群,想起那个漂亮姑娘狂乱地挥舞着一块西瓜。“有可能。”他说。
“所以如果你知道什么能帮助我的事情……”兰科特探过身,脸上让人消除戒备的微笑变得有点儿强硬,“也许你对他闪现过心灵感应。也许那才是你晕倒的原因。”
“也许是有。”约翰说,脸上没有一丝笑容。
“嗯?”
那疯狂一瞬,约翰考虑告诉他们所有的一切,但随后他否定了这念头:“我在电视上看见过他。今天我无事可做,所以就想溜达到这儿来,亲眼见见这个人。我敢打赌我不是唯一因此离开城镇来这儿的人。”
“你肯定不是。”巴斯大声说。
“就这些?”兰科特问。
“就这些,”约翰说,迟疑了一下,又说,“除了……我认为他会赢得这次竞选。”
兰科特说:“我们确信他会的,除非我们能找出他的问题。同时,我完全同意巴斯警长的话:离斯蒂尔森的集会远点儿。”
“不用担心,”约翰把手里纸杯揉成一团,扔到一边,“很高兴跟你们两位谈话,我得开很长一段路才能回到达勒姆。”
“马上就回缅因州吗,约翰?”兰科特漫不经心地说。
“不知道。”他看看兰科特(这个修长完美的男人,在他的电子表光洁的表面上又敲出一根香烟),再看看巴斯高大疲倦、类似猎犬的脸,“你们俩认为他会竞选更高的职位吗,如果这次他进入众议院的话?”
“耶稣哭了。”巴斯说,翻了个白眼。
“这些家伙走马灯一样地换。”兰科特说。他的眼睛是那种近乎黑色的棕色,一直在打量着约翰:“他们就像那些罕见的放射性元素,非常不稳定,很难持久,斯蒂尔森这类人没有长久的政治基础,只是一种暂时联合,结合在一起一小段时期,很快就会分道扬镳。你看到今天的人群了吗?大学生和纺织工人向同一个家伙欢呼?那不是政治,那是呼啦圈、浣熊皮帽子或披头士的假发一类的东西。他会进入众议院,享用免费的午餐直到1978年,如此而已。等着看吧。”
但约翰感到疑虑。
2
第二天,约翰前额的左半边变得五颜六色的。他眉毛的地方是黑紫色(基本是黑色),然后往太阳穴和发际线方向一路渐渐变为红色,最后又是病态的灰黄色。他的眼睑有点儿肿,给人一种色眯眯的感觉,像滑稽剧中的配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