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你不妨回你们的护士站去吧。”萨姆·魏扎克说。
她走到门边,在那儿站了一下,然后才不情愿地离去。
“约翰,”萨姆站起来,走到约翰身边,一只手放在约翰肩上,“这事儿不是你造成的。”
约翰甩开他的手,说道:“是我造成的,没错。她在看着我的时候中风的。”他开始扣衬衫的纽扣。
“你敦促她吃药但她没吃。”
约翰定定地看了魏扎克一会儿,然后继续扣扣子。
“这事儿就算今晚不发生,也会在明天发生的,下个星期,下个月……”
“也可以是明年,10年后……”
“不会,不会有10年那么久,甚至1年都到不了。你清楚的。为什么那么着急地把这事儿往自己身上揽呢?就因为那个自以为是的记者?这可能是一种妄自菲薄吧?一种相信你自己受到诅咒的冲动?”
约翰脸扭曲着说:“中风时她正在看着我。你明白了吗?你他妈的真有那么笨吗?”
“她正安排一次很累人的出行,一路到加利福尼亚然后再返回来,这是你亲口跟我说的。参加某种讨论会,群情激昂的那一种,从你说的话里知道的。对吧?是的。这个时候出事儿差不多是可以确定的。中风可不是无来由的晴天霹雳,约翰。”
约翰扣住牛仔裤的扣子,坐下,好像穿衣服的动作让他筋疲力尽了似的。“是的,是的,你也许说得对。”他说。
“道理!他明白道理了!谢天谢地!”
“但是我还是得走,萨姆。”
魏扎克举起双手:“做什么?有医生们和她的上帝在照看她呢,情况就是那样的。你肯定比其他任何人都明白得多。”
约翰低声说:“我爸爸会需要我的。你说的我也明白。”
“你怎么去?现在都快半夜了。”
“坐公共汽车。我可以叫辆出租车到‘彼得的烛台’。‘灰狗’巴士还在那里停吧?”
“你没必要。”萨姆说。
约翰从椅子底下摸他的鞋,但没找到。萨姆从床底下拿出来递给他。
“我开车送你到那儿吧。”
约翰抬头看他:“你开车送我?”
“前提是你得吃一片中效的镇静剂,我可以送你。”
“但是你老婆……”他混乱的头脑里意识到,关于魏扎克私人生活,他唯一确定的事儿就是魏扎克的母亲住在加利福尼亚。
魏扎克说:“我离婚了。医生不得不整晚都不回家……除非是个足疗医生或者是皮肤科医生,是不是?我老婆看到的是半空的床,而不是半满的床。于是她就用各种各样的男人来填充它。”
“对不起。”约翰很尴尬地说。
“你花掉太多的时间才需要道歉,约翰。”萨姆的脸色平和,但目光严肃,“穿鞋吧。”
* * *
(1) 圣克里斯托弗纪念章(St. Christopher medal):一种吊坠饰品,徽章上面印有圣·克里斯托弗背负基督过河的图像。——译者注
第12章 母亲
这是上帝注入你身上的力量,这是伟大的职责,约翰。
这是一次重托,你绝对担得起。
1
从医院到医院,约翰心不在焉地想,吃了那一小片蓝色药片后感觉很轻松,他和萨姆·魏扎克一起离开东缅因医疗中心,上了萨姆那辆1975年产的凯迪拉克“黄金帝国”(El Dorado)。从医院到医院,从人到人,从护士站到护士站。
对于这次旅程,他内心里有种奇怪的享受感。这是他近5年来第一次从医院出来。夜空明朗,银河横跨天空,像是展开了一个由光构成的弹簧,树林黑色的边缘线上,半个月亮跟着他们向南飞驰,走过帕尔迈拉、纽波特、皮茨菲尔德、本顿和克林顿(1)。汽车几乎是完全无声地沙沙前行。海顿的曲子从4个扬声器的立体声音响里低声流淌出来。
坐着克利夫斯·米尔斯一辆救护队的救护车到了一家医院,然后又乘坐一辆凯迪拉克到另一家医院,他想到。他并不想让自己心烦,舒舒服服地坐着车往前走就够了,让他母亲的问题、他的特异功能、那些想窥探他内心的人(是他自找的……只是别碰我,行吗?)通通先搁置起来吧。魏扎克也不说话,只是偶尔哼唱一小段曲子。
约翰看看星星,看看高速公路,这么晚了,路上基本上空无一人。路在他们面前不间断地铺开。他们到了奥古斯塔收费站,魏扎克买了一张票,随后是加德纳收费站、萨巴图斯收费站和刘易斯顿收费站。
近5年了,比某些被判有罪的谋杀犯在监狱中度过的时间还要长。
他睡着了。
还做起了梦。
“约翰,”他的母亲在梦中对他说,“约翰,让我好受点儿,治好我的病。”她穿着件叫花子的破烂衣裳,在鹅卵石地面上朝他爬过来,脸色苍白,血水从她的膝盖上流下来,白色的虱子在她稀疏的头发间爬动。她朝他伸出颤巍巍的双手,说:“这是上帝注入你身上的力量,这是伟大的职责,约翰。这是一次重托,你绝对担得起。”
他抓住她的手紧握住,说:“鬼怪们,离开这个女人。”
“好啦!”她站起来嚷道,声音里充满不正常的狂喜,“好啦!我儿子治好我了!他的职责在地上是伟大的!”
他想抗议,想告诉她自己不想担负伟大的职责,不想给人治病,不想在拜神仪式中讲不为人知的语言以预测未来,也不想寻找那些已经丢失的东西。他想告诉他,但他的舌头不受大脑控制了。随后她从他身边走过,沿着鹅卵石铺就的街道大踏步而去,她的姿势虽然畏缩卑屈,但同时又莫名其妙地带着一种傲慢,她的声音像号角一样地响起来:“拯救了!救世主!拯救了!救世主!”
让他惊恐的是,他看到有几千号人跟在她后面,也许有上百万人,他们全都是残废的、畸形的或者惊恐的。那名想知道1976年民主党会提名谁为总统候选人的胖胖的女记者也在那儿;有一位围着围裙、双目失明的农民,拿着一张他儿子的照片,照片上是一名穿着蓝色空军制服的微笑着的小伙子,记录显示他儿子在1972年河内上空的战斗中失踪,他要知道他儿子是死是活;一个长得像莎拉的年轻女人,光滑的脸颊上流着泪,举起一个婴儿,这婴儿患有脑积水,头上的青筋像厄运的咒语一般蔓延开;一个老人患上了关节炎,手指变得像球棒一样;还有好多好多人。他们绵延出去有数英里远,全都在耐心地等待着,他们那些无声却又充满杀伤力的要求会将他杀死的。
“拯救了!”他母亲的声音专横地传过来,“救世主!拯救了!拯救了!”
他想告诉她,他既无法治愈也无法拯救,但还没等他开口拒绝,第一个人就动手打他,抓住他摇晃起来。
摇晃的力量特别大,是魏扎克的手在晃他的胳膊。明亮的橘黄色照得车内亮如白昼,这是噩梦里的光,把萨姆·魏扎克那张亲切的脸照得如同一个妖怪的脸。这时他以为还是在梦中呢,但随后他就看到那光是停车场的灯发出来的。似乎在他昏迷这几年,他们把这些灯也给换了。从刺目的白色换成了这怪异的橘黄色,照在人的皮肤上就像涂料一般。
“到哪儿了?”他声音嘶哑地问。
“医院,坎伯兰总医院。”萨姆说。
“哦,好的。”
他坐起来。梦似乎一片片滑离他,但仍然在他“思维的地板上”杂乱地堆成一堆,就像东西碎了,但还没有被清扫干净。
“你准备好了吗?”
“准备好了。”约翰说。
他们穿过停车场,四周皆是夏日树丛中蟋蟀轻柔的“吱吱”叫声。萤火虫在暗夜中到处穿梭。他满脑子都是他母亲的影像,但眼前这柔和芳香的夜晚的味道,以及淡淡的微风吹在皮肤上的感觉还是让人很享受的。享受夜的安宁,享受安宁进入他身体的感觉还是有时间的。放在他为什么来这里的大背景下,这样想近乎可耻,但也不是完全可耻。只是这种想法一直伴随着他。
2
赫伯特从走廊那边过来接他们,约翰看到他父亲穿着旧裤子,赤脚穿着鞋,上身是睡衣式衬衣。这充分告诉约翰他母亲病发时的突然,把他想要知道的和没想要知道的都告诉他了。
“儿子。”他说道。他看上去不知怎么矮了一些。他想继续说下去,但却无法说出来。约翰抱住他,他靠在约翰的衬衣上放声大哭。
约翰说道:“爸爸,不要紧,不要紧。”
赫伯特双手搭在约翰肩膀上痛哭。魏扎克转过身去,审视这墙上的画,那是本地画家画的相当拙劣的水彩画。
赫伯特镇定下来。他用胳膊擦了下眼睛,说:“你看我,还穿着睡衣。救护车过来之前我没时间换了。我没想到这些。真是老糊涂了。”
“没有,完全不是。”
他耸耸肩,说:“唔,你的医生朋友送你过来的?谢谢你,魏扎克医生。”
萨姆·魏扎克耸耸肩,说:“没什么。”
约翰和他父亲朝那间小等候室走去,坐下后他说:“爸爸,她……”
“她在恶化。”赫伯特说。这时他看起来冷静些了。“神志是清醒的,但是情况在恶化。她一直要求见你,约翰。我估计她是为了你才一直在撑着一口气。”
“是我不好,”约翰说,“都是我的错……”
耳朵上传来的疼痛让他大吃了一惊,他瞪眼看他父亲,很惊讶。赫伯特抓住了他的耳朵用力拧扯。角色转变得这么大,刚刚他父亲还在他怀里哭来着。这种拧耳朵的老习惯是赫伯特在儿子犯了最严重的过错时才采取的一种惩罚。13岁那年,开着他家那辆老旧的“漫步者”闲逛惯了的约翰有一次无意中踩下了离合器,汽车无声地向坡下驶去,撞进了他家的后院,那次他父亲拧了他耳朵,自从那以后,他不记得再被父亲拧过。
“再也不要说这种话。”赫伯特说。
“哎呀,爸爸!”
赫伯特松了手,嘴角似笑非笑:“完全不记得过去拧耳朵的事儿了,嗯?可能以为我也忘了吧。没那么幸运,约翰。”
约翰瞪着他父亲,还没回过神来。
“不要再自责了。”
“可是她在看那该死的……”
“新闻,对。她太兴奋,太激动……后来就扑到地板上,可怜的嘴巴一张一合,像条离开水的鱼。”赫伯特朝他儿子身边靠了靠,“医生是不会直接跟我说的,但他询问了‘大剂量用药’的事儿,我告诉他完全没有毒品。她犯了自己的罪孽,约翰。她以为她知道上帝的意图。所以你再不要为她的错误而责备你自己。”他眼里又闪现出泪光,声音变得粗哑:“天知道我一辈子都在爱着她,可到最后爱她却变得很难。也许这样最好吧。”
“我能看她吗?”
“可以,她在走廊的尽头,35号房间。他们都在盼着你过去,她也一样。有一件事儿,约翰,不管她说什么你都不要和她争论。不要……不要让她在去世的时候觉得一切都没有意义。”
“不会的。”他顿了一下,又说,“你和我一起去吗?”
“现在不行。也许过会儿吧。”
约翰点点头,沿着走廊走去。由于是夜间,灯光被调暗了。刚才柔和宜人的夏夜此刻似乎很遥远,而他在车里的那个噩梦却好像近在眼前。
35号房间,门上一张小卡片上写着:薇拉·海伦·史密斯。他知道她的中间名叫海伦吗?他过去肯定是知道的,尽管他记不起来。但他能记起来其他的事儿:一个阳光灿烂的夏日,在缅因州老果园海滨,她包着头巾,喜悦地欢笑着,还给了他一根雪糕。他和他父母一起玩儿拉米纸牌,后来,她开始迷信宗教,家里就没有纸牌了,甚至连克里比奇牌也不玩儿。他还记得有一天,他被蜜蜂蜇了一下,他跑到她身边,号啕大哭,她亲吻着肿胀处,用一把镊子拔出了螯刺,然后又用一块蘸了小苏打水的布给他包起来。
他推开门走进去。她在床上呈模糊的一团,约翰想,我在床上也是这个样子吧。一个护士正在给她测脉搏,门打开时她扭过头来,昏暗的走廊灯光在她眼镜上闪过。
“你是史密斯太太的儿子吗?”
“是的。”
“约翰?”床上那一团东西里发出她的声音,干枯而空洞,发出死亡的“嘎嘎”响声,就像摇晃一个空葫芦里的几枚鹅卵石那样。这声音,唉,让他听着都毛骨悚然。他走上前,她的左半边脸是扭曲的,放在床单上的手像爪子一样。这就是中风啊,他想。老人们所谓的“打击”。是的,这个词更恰当。她就是那样。好像她大大地受了一次打击似的。
“是你吗,约翰?”
“是我,妈。”
“约翰?是你?”
“是的,妈。”
他靠近些,迫使自己握住那只骨瘦如柴的爪子。
“我需要我的约翰。”她抱怨的声音说道。
护士同情地看了他一眼,他真想照着护士那种眼光打一拳。
“你让我们单独待一会儿好吗?”他问。
“我真的不该离开,这个时候……”
“好了,她是我母亲,我想跟她单独待一会儿,怎样?”约翰说。
“唔……”
“把我的果汁给我,上帝啊!我感觉我能喝掉1夸脱(2)!”他母亲嘶哑着嗓子喊道。
“你离开这儿好吗?”他冲着护士喊。他内心里充满了极度的悲痛,但又找不到这片悲伤的中心点。他感觉就像身处于一个正在坠入黑暗的旋涡一样。
护士走开了。
“妈。”他叫了一声,坐到她边上。那种时光倒流的感觉仍然存在。她有多少次像这样坐在他的床上,也许还握着他干枯的手和他说话呢?他忆起他没有时间概念的那段时期,在那时,这样的房间似乎就在他眼前,透过一层薄纱看去,他母亲的脸向他垂下来,冲着他向上翻的脸缓慢而又“隆隆”地大声吐出无意义的声音。
“妈。”他又叫了一声,亲吻了下她钩子般的手。
“给我那些钉子,我能做到。”她说道。她的左眼看上去好像凝固在眼眶里,右眼却在乱转。那种腹部被打了一枪后的马的眼睛就是这样的。“我要约翰。”
“妈,我在这儿。”
“约——翰!约——翰!约——翰!”
“妈。”他叫一声,很担心那护士又回来。
“你……”她停止喊叫,头朝他这边稍微扭了一下,低声说,“弯下腰来,到我能看见你的地方。”
他照她说的做了。
她说道:“你来了,谢谢你,谢谢你。”眼泪从她那只正常的眼睛中慢慢流出来,另一只眼睛在她中风而僵化的另半边脸上,死板地向上瞪着。
“没错,我来了。”
“我看见你了,”她的声音微弱地说,“上帝赐予了你什么样的天赋啊,约翰!我不是跟你说过吗?我没有这样说过吗?”
“是的,你说了。”
她说:“他有任务交给你。不要逃避,约翰。不要像以利亚那样藏在山洞里,也不要让他派一条大鱼来吞掉你。(3)不要做那种事儿,约翰。”
“我不会的。”他握住她爪子一般的手。他感觉头在抽痛。
“不要做陶工,要做陶工手上的陶泥,约翰,记住。”
“好的。”
“要记住!”她声音尖厉地说,他想,她又要胡说了,但她并没有,至少没有比他刚醒过来那会儿她所说的胡言乱语更甚。
“当有平静的、微小的声音出现时,要注意听。”她说。
“嗯,妈。我会的。”
她的头在枕头上稍稍转了下,她是在笑吗?
“你觉得我疯了,我估计。”她把头扭的角度更大了点儿,这样她就可以直视他了,“不过这不重要。当神的声音出现时,你会听出来的。它会告诉你做什么的。它告诉过耶利米、但以理、阿摩司,还有亚伯拉罕。它会到你那儿,会吩咐你的。当它吩咐你的时候,约翰……就去尽你的职责。”
“好的,妈。”
“什么样的天赋,”她喃喃自语,声音在逐渐沙哑、含混,“上帝给了你什么样的天赋……我知道的……我一直都知道……”她的声音弱下去。那只正常的眼睛闭上了,另一只木然地向上瞪着。
约翰又在她身边坐了5分钟才起身离开。当他的手放到门把手上,小心缓慢地把门打开时,她干枯的、“嘎嘎”的声音又响起来,其不容置疑的、明确的命令让他感觉害怕。
“尽你的职责,约翰。”
“是,妈。”
这是他最后一次和她说话。8月20日早晨8点零5分,她去世了。此时在他们的北边某地,瓦尔特·赫兹里特和莎拉·赫兹里特正在为约翰的事儿争论,而在他们南边某地,格雷格·斯蒂尔森正在亲自折磨某个大浑蛋。
* * *
(1) 此处均为美国地名。帕尔迈拉(Palmyra)为美国密苏里州马里昂县首府,纽波特(Newport)为罗得岛州城市,皮茨菲尔德(Pittsfield)为马萨诸塞州中西部工业城市,本顿(Benton)为阿肯色州城市,克林顿(Clinton)为密歇根州中南部的一个县。——编者注
(2) 此处应为美制湿量夸脱,1美制湿量夸脱约合0.95升。——编者注
(3) 此句提到了《圣经》里的两个人物:一个是先知以利亚(Elijah),其曾因为从以色列人身上看不到希望而心灰意冷,一度躲进山洞逃避现实,后来在上帝的感召下走出了山洞。一个是先知约拿(Jonah),其接到上帝的命令去尼尼微城传警告,但其一度抗命逃跑,于是被抛入大海,上帝派一条大鱼将其吞入腹内3天3夜,约拿在鱼腹中祷告忏悔,得到了上帝宽恕,被大鱼吐到沙滩上。——编者注
第13章 格雷格·斯蒂尔森的教训
外面,8月末的早晨明亮而温暖,鸟儿在树上唱歌。
格雷格·斯蒂尔森感觉他的机会比以前更接近了些。
1
“你不知道。”格雷格·斯蒂尔森说,声音里的耐性彻底又适度,说话的对象是一个孩子,正坐在里奇韦警察局后面的休息室里。这小子打着赤膊,坐在一把软垫折叠椅里,斜靠在椅背上,喝着一瓶百事可乐。他肆无忌惮地笑着看格雷格·斯蒂尔森,不知道格雷格·斯蒂尔森任何时候都是一句话最多说两遍,倒是知道这屋里有个大浑蛋,只是还不知道是谁。
他必须知道。
如果必要的话,要使用强制手段。
外面,8月末的早晨明亮而温暖,鸟儿在树上唱歌。格雷格·斯蒂尔森感觉他的机会比以前更接近了些。这就是他要小心处理这个大浑蛋的原因。这个人并不是那种有着严重的O形腿和狐臭的长头发骑摩托车的瘾君子,这小子是个大学生,他的头发也长,但不过分,而且非常干净,他是乔治·哈维的外甥。并不是说乔治很关心他(乔治在1945年曾一路杀到了德国,他给这些长头发瘾君子留下一句话,并不是“生日快乐”),而是说乔治和他是有血缘关系的。乔治在镇议会上已经是一个不可忽视的人了。当格雷格告诉他,说威金斯长官逮捕了他姐姐的孩子时,他对格雷格说:看看你能怎么管教这小子吧。但他的眼睛里透露出来的意思是:不要伤害他,我们是亲戚。
这孩子懒洋洋地看着他,眼里满是轻视。他说道:“我懂,你的‘大狗副警长’拿走了我的衬衣,我想拿回来。你最好放明白点儿。我要是拿不回来的话,我就得让美国民权同盟来对你这个乡巴佬表示一下不满了。”
格雷格起身走到自动售货机旁边青灰色的文件柜前,掏出他的钥匙环,选了一把钥匙,打开文件柜,从一摞事故与交通记录单上,拿下一件红色的T恤。他把它展开,上面的文字显现出来:“宝贝我们做爱吧。”
“你在大街上穿着这个。”他的声音还是那样的温和。
孩子翘在椅子的后腿上晃悠,又灌了一口可乐。他嘴边还在荡漾着那抹肆无忌惮的笑,基本上就是在讥笑。他说:“对,就是这件,我想要回来。这是我的衣服。”
格雷格的头开始痛了。这个自以为是的东西没有意识到他有多么脆弱。这个房间是隔音的,曾多次有人嘶喊但都被屏蔽掉了。没有,他没有意识到。他不知道。
但是你的手不要乱动。不要走极端。不要毁了计划。
想起来容易,通常做起来也容易,但是有时候他的脾气——他的脾气难以控制。
格雷格伸进衣兜,掏出一个比克(Bic)打火机。
“那你去告诉你那位盖世太保头子,还有我那位法西斯舅舅,美国第一宪法修正案……”他停下来,眼睛瞪大了点儿,“你在……嘿!嘿!”
格雷格没有理会,起码表面上是平静的,他打着了火。比克打火机的气体火焰“呜呜”叫着向上,点着了那孩子的T恤。事实上,那衣服挺好引火的。
那孩子坐着的椅子前腿“砰”一声落下,他朝着格雷格跳过去,手里还抓着那瓶可乐。他脸上那种自鸣得意的笑容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脸惊惶的表情,还有一个被宠坏的顽童的愤怒,他已经我行我素惯了。
还没人敢小看我呢,格雷格·斯蒂尔森想。他的头更痛了。哦,他必须慎重点儿。
“给我!”那小子喊道。格雷格两根指头捏住T恤的脖颈处,把它伸出来,准备在太烫的时候扔下。“给我,你这个浑蛋!那是我的!那是……”
格雷格对准孩子赤裸的胸膛正中猛力一推,力量的确大,那孩子飞跌过房间,愤怒逐渐变为彻底的震惊,还有格雷格想要看到的:恐惧,这一点是必需的。
他将T恤扔到地上,捡起那孩子的可乐瓶,把瓶里剩下的可乐全都浇到还在燃烧的T恤上。衣服发出悲惨的“咝咝”声。
那孩子慢慢站起来,后背紧紧靠在墙上。格雷格盯住他的眼睛。孩子的眼睛是褐色的,而且瞪得非常非常大。
“我们要开始知道点儿东西了。”格雷格说,在他脑袋里令人难受的“砰砰”声中,这话听起来好像隔得很远,“我们此刻在这间密室里要简单地讨论一下谁是浑蛋。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吗?我们要得出某些结论。这不是你们这些大学男孩儿喜欢做的事儿吗?得出结论?”
那小子急促地喘着气。他舔舔嘴唇,好像要说话,却喊出一声:“救命!”
“对,你需要人救,没错。我也打算救一救你。”格雷格说。
“你疯了。”乔治·哈维的外甥说道,接着又扯开嗓子喊,“救命!”这回更大声了。
“我可能是疯了,”格雷格说,“当然。不过我们现在要解决的,小兄弟,是‘谁是大浑蛋’的问题。懂我的意思吗?”
他低头看看手里的百事可乐瓶子,突然猛地朝铁柜子角砸去。瓶子碎了,那小子还在看着地板上四散的玻璃时,格雷格手中锯齿状的瓶颈对准了他,他尖叫一声,褪色得几乎发白的牛仔裤裤裆处此时突然颜色变深了,脸也成了老羊皮纸的颜色。格雷格朝他走过去,无论冬夏一直常穿的工作靴磨轧着碎玻璃,这小子哆哆嗦嗦地靠在墙上。
“当我走在大街上,我会穿一件白衬衣,”格雷格笑着说,露出白森森的牙齿,“有时候还打条领带。而你走在大街上穿个破布,上面还印着淫秽的话。谁是浑蛋,伙计?”
乔治·哈维的外甥哀号了一声什么。他眼睛瞪圆,死盯住格雷格手中玻璃瓶子尖利的破碴儿。
“我站在干燥的高处,”格雷格说着又靠近了些,“而你让尿顺着两条腿流进鞋里。谁是浑蛋?”
他开始拿瓶颈的破碴儿戳刺那小子汗津津的裸露着的上腹部,乔治·哈维的外甥哭起来了。这就是那种将这个国家一分为二的小子,格雷格心里想。如此讨厌、胆小、爱哭的浑蛋。
啊,不要伤害他——不要毁了计划——
格雷格说:“我说起话来像个人,你说起话来就像头地沟里的猪,小子。谁是浑蛋?”
他继续用瓶子碴儿戳刺那小子;锯齿状的玻璃尖在那小子的乳头下压进去,一滴血珠沁出来。那小子号哭起来。
格雷格说:“我在跟你说话呢,你最好快点儿回答问题,就像回答你们的教授那样。谁是浑蛋?”
孩子在啜泣,没发出清楚的声音。
格雷格说:“如果你想通过这次考试的话就快点儿回答,否则我会把你大卸八块的,伙计。”这一刻他是说到做到的。那小子见不得这冒出来的血滴;见了会让他发狂,不管他是不是乔治·哈维的外甥。“谁是浑蛋?”
“我。”那小子说道,像是一个害怕鬼怪的小孩子那般哭起来,就像害怕深更半夜藏在壁橱门后面的看不见的东西一样。
格雷格笑了。头痛一下下捶打着他,突然加剧起来。“嗯,很好,啊。有个开头了。不过还不够好。我要你说:‘我是一个浑蛋。’”
“我是一个浑蛋。”孩子一边抽泣一边说。鼻涕从他鼻孔里流出来,像藤蔓一样挂在那里。他用手背一把抹去。
“现在我要你说:‘我是一个大浑蛋。’”
“我……我是一个大浑蛋。”
“现在你只要再说一句话,也许我们这儿的事儿就可以了结了。你说:‘谢谢你烧掉那件脏衣服,斯蒂尔森镇长。’”
此时孩子显得很急切,他很清楚地看到了他的出路:“谢谢烧掉那件脏衣服。”
瞬间,格雷格将玻璃碴口从左向右划过那小子柔嫩的肚子,划出一道血线。格雷格只是划破了皮肤,但那孩子号叫了一声,好像地狱里所有的恶魔都跟到他身后一样。
“你忘了说‘斯蒂尔森镇长’。”格雷格说,就在这时,状况突变。头痛使他双眼之间重重地抽动了一下,随后抽动就消失了。他低头恍惚地看着手里的碎玻璃瓶,几乎记不起这瓶子是怎么变成这样的。太蠢了。他差点儿把所有东西都一股脑儿朝这个白痴小子砸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