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我放下来,亲吻了我的额头,然后打开了司机一侧的车门。“老伙计,这车不咋的哇。”他操起北方佬的口音说,使得我在难过中又微笑起来,“不过,我估计开着上路应该还能凑合。”
“我爱你。”我说道。
“我也爱你,”他说,“不过杰米,你别再为我哭鼻子了。我的心已经碎得不行了。”
他离开之前我都没有再哭。我站在那里,看着他从车道里倒车出来。一直看着他,直到他从我的视线中消失。然后我就走路回家了。那时候我们家后院里还有一个手动水泵,我用冰冷的水洗了把脸才进的屋。我不想让妈妈看出我哭过,免得她问我怎么回事。
妇女辅助团负责彻底清扫牧师宅邸,不留下命途多舛的雅各布斯一家的任何痕迹,好让新的牧师入住,不过爸爸说此事不急;新英格兰卫理公会主教的车轮转得缓慢,来年夏天能给我们派一位新牧师来,我们就算走运了。
“先让它静静吧。”这是爸爸的看法,妇女辅助团乐得接受。直到圣诞节过后,她们才带上扫帚、刷子和真空吸尘器来开工(那年的普通信徒讲道是安迪来做的,爸妈简直自豪感爆棚)。在此之前,牧师宅邸都闲置着,学校里开始有小孩儿散布屋子闹鬼的消息。
不过这所鬼屋却有一名访客,那就是我。我是一个周六的下午去的,再次横穿多兰斯·马斯特勒家的那块玉米田,好躲过玛拉奶奶的好事的双眼。我用门垫下方的钥匙进了屋,屋里阴森恐怖。我曾经对房子闹鬼这种说法不屑一顾,但真进了屋子,难免会想象一转身看到帕齐和“小跟班”莫里手牵手站在那里,眼球凸出,浑身腐烂。
别傻了,我自己跟自己说。他们要么已经去往别处,要么已经化为乌有,就像雅各布斯牧师说的那样。所以别怕,别做胆小鬼。
但这不是我说不做就能不做的,好比周六晚吃了太多热狗,闹肚子不是我能控制的。但我没有逃。我想看看他给我留了什么,我必须看看他给我留了什么。我来到那个依旧贴着海报的门前(耶稣牵着一对孩子——长得就像我一年级老课本里面的迪克和简),门上还挂着那个牌子,写着: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
我打开灯,下了楼,看着靠墙堆放的折叠椅,合上盖子的钢琴,还有那个玩具角,小桌子上已然没有了多米诺骨牌、填色书和绘儿乐粉笔。不过太平湖还在,放着电动耶稣的小木箱还在。这就是他给我留的东西,我失望透了。尽管如此,我还是打开盒子,把电动耶稣取了出来。我把它搁在湖的一端,我知道轨道在哪儿,然后伸手到它袍子下面去摸开关。突然,年纪轻轻的我发了有生以来最大的一次火,就像雅各布斯牧师说过的天盖上的闪电一样突如其来。我抡起胳膊把电动耶稣摔到对面的墙上。
“你是假的!”我吼道,“你是假的!都是骗人的把戏!”
我跑回楼上,哭得昏天黑地,双眼都看不见东西了。
我们再没有一个新牧师来了,结果竟是如此。有些当地教士想补上这个缺口,但是上座率下降到几乎为零,在我高三那年,教堂关门上锁了。我无所谓,我的信仰已经终结。我不知道太平湖和电动耶稣的下落。许多年后,当我再次下到牧师宅邸的青少年团契室的时候,里面已经空空如也,就像天堂一样空无一物。
IV 两把吉他/镀玫瑰/天盖闪电
回首前尘,仿佛我们的人生是有章可循的,感觉事事都开始变得合乎逻辑,仿佛我们走的每一步(包括失足)都是被事先安排好的。比如那个满嘴脏话的退休老头儿,他不经意间给我命定了一干25年的工作。你说那是命运还是偶然?我不知道。我怎么知道?剃头师傅赫克托四处找他那把银通(Silvertone)老吉他的时候我压根儿不在场。以前,我曾以为路是自己随机选出来的:先是这事儿,再是那事儿,又引出别的事儿。现在才知道并非如此。
有别的力量在左右我们。
1963年间,在披头士乐队掀起风潮前,乡村音乐短暂而强有力地席卷美国大地。借着这股热潮,电视台推出了《民谣同乐会》这档节目,嘉宾是一些诠释黑人体验的白人歌手,比如查德·米歇尔三重唱和新黑人卖唱剧团这类。我哥哥康拉德,与比利·帕克特的哥哥罗尼是挚交好友,每周六晚都在帕克特家看“民乐会”——他们这样来称呼那档节目。
那时候,罗尼和比利的祖父跟帕克特一家人住在一起。比利的祖父人称“剃头师傅赫克托”,盖因他坚持这行当近50年,不过还是很难想象他如何能代入这个角色;剃头师傅就像酒保一样,通常是健谈的那类人,但是剃头师傅赫克托话可不多。他一般是坐在客厅,一边抽着蒂帕里诺雪茄,一边往自己的咖啡里倒几盖子波本威士忌。整个房子都充斥着这种味道。他只要一开口,话里就夹着脏字。
不过他喜欢《民谣同乐会》(即“民乐会”),老跟阿康和罗尼一起看。某天晚上,节目里一个白人小男生唱了一段宝贝儿离他而去,让他感到心情悲伤的歌,剃头师傅赫克托嗤之以鼻,说:“扯淡,哥们儿,这算哪门子蓝调。”
“这是什么意思啊,爷爷?”罗尼问道。
“蓝调是很厉害的音乐,但那个娃唱得就像他刚刚尿了床害怕被他老妈发现似的。”
两个男生听完都笑了,一方面是觉得很逗,一方面是惊诧于赫克托居然还是个音乐批评家。
“你等着。”他说完用粗糙的手抓着楼梯栏杆,拖着身子缓缓爬上楼。他这一趟去了太久,以至于当他脖子上挂一把破旧的银通吉他走下楼时,孩子们几乎都把他给忘了。吉他琴身破旧不堪,用一圈粗绳捆绑固定,连弦钮都弯了。他哼了一声坐下来,放了个屁,然后把吉他拉过来架在他那瘦骨嶙峋的膝盖上。
“把那破玩意儿给我关了。”他说。
罗尼听话照办了,反正这周的“民乐会”也要放完了。“爷爷,我怎么不知道你会弹吉他。”罗尼接了一句。
“好多年没碰了,”赫克托说,“关节炎犯了之后我就把它收起来了。都不知道还能不能给这贱货调音了。”
“爸,你说话注意点儿!”儿媳妇帕克特太太在厨房喊了一嗓子。剃头师傅赫克托没搭理她;除非是想让她帮忙递一下土豆泥,否则他都不怎么搭理她。他慢慢地给吉他调音,小声抱怨了几句脏话,然后弹了和弦,听上去有点儿音乐的味道了。康拉德后来跟我说起这个故事的时候说:“听得出来他确实很久没弹了,但还是蛮酷的。”
“啊!”罗尼赞叹道,“爷爷,这是什么和弦?”
“E和弦。这些破玩意儿都是E打头的。等着,你还没听到妙处呢。我看看还能不能想起怎么弄这骚货。”
“爸,你说话注意点儿!”声音再次从厨房传出。
他这次仍然没搭理她,只是开始用他那粗硬、被烟熏得发黄的指甲当作拨片,弹起了吉他。一开始他弹得很慢,一边还嘟囔着一些不能登大雅之堂的话,但随后他很快就弹起了平稳的节奏和清脆的旋律,让在座的孩子们面面相觑。他的手指在指板上上下划动,一开始有点儿笨拙,然后逐渐流畅起来,仿佛老旧的记忆神经突触又一点儿一点儿活过来了:从B和弦到A和弦再到G和弦,最后回到E和弦。这种和弦进行法我后来弹了几十万次,不过在1963年时,我根本不知道怎么从中找到E和弦琴弦。
赫克托用一种高亢的带着哭腔的声音,完全不同于他平时说话(尽管他很少开口)的声音开始唱了起来:“亲爱的,趴下来让爹爹瞧瞧……你让我好担心……”
帕克特太太从厨房走出来,一边还用块干抹布擦着手,脸上表情就像看到异域怪鸟——鸵鸟或是鸸鹋之类——大摇大摆地走在9号公路的中央一样。比利和可能还不到五岁的小朗达·帕克特,下到楼梯的一半儿,倚着栏杆,瞪大眼睛看着这老头儿。
“那节奏,”康拉德后来跟我形容道,“跟我们在《民谣同乐会》上听到过的调调还真不一样。”
剃头师傅赫克托此时正一边得意地笑着,一边跟着拍子踏着脚。阿康说他从未见那老头儿咧嘴笑,有点儿瘆人,仿佛他变身成某种唱歌的吸血鬼。
“妈妈不让我夜里游荡……她害怕有些女人会……会……”他拖着腔,“会……伤我的心!”
“继续唱,爷爷!”罗尼叫道,他一边笑一边鼓掌。
赫克托开始唱第二段,这一段内容是方块J告诉黑桃Q,让她继续爱怎样就怎样。不过唱着唱着琴弦突然“嘣”的一声断了。
“该死的,你个骚货。”他骂道,剃头师傅赫克托的一场即兴演奏会就此结束。帕克特太太一把夺走了赫克托的吉他(飞出的断弦差点儿伤到她眼睛)并严厉警告,他要是再敢这么说话就到外面走廊上去思过。
剃头师傅赫克托并没有被赶到外面的走廊,不过他又重新回到他惯常的沉默不语的状态了。孩子们再也没有听到他弹起吉他唱起歌。随后的那年夏天,1964年,披头士乐队走红美国的那年,赫克托去世了,当时人气正旺的查尔斯·雅各布斯主持了他的葬礼。
在“大男孩”亚瑟·克鲁杜的《妈妈不让我》缩略版演出后第二天,罗尼·帕克特在后院酒桶里找到了那把吉他,是他愤怒的母亲给撂在那儿的。罗尼把吉他带到了学校,兼任中学音乐教师的英语教师卡尔霍恩夫人,教会了他如何换弦,如何哼唱熄灯号的前三个音来调音。她还给了罗尼一本《唱出来!》,这本民谣杂志有《芭芭拉·艾伦》这类曲子的歌词和和弦编配。
接下来的两年里(除了“命运的滑雪杖”使得阿康变哑的那段停滞期),这两个男孩儿学了一首又一首的民谣,一把旧吉他两人换着弹,学着蓝调歌手利德贝利在狱中岁月里弹的那些基础和弦。他们俩弹得都很水,不过阿康的嗓子还不赖,尽管他这种甜甜的嗓音用来唱他所钟爱的蓝调还是略显稚嫩。他们还顶着“阿康和阿罗”的名号在公共场合演出过几次。(谁的名字排前面是他俩掷骰子决定的。)
阿康最后终于有了自己的吉他,一把刷桃木漆色的吉布森牌民谣吉他。它比剃头师傅赫克托的银通吉他好太多了,他们就是拿着这把吉他在尤里卡田庄的“才艺之夜”里唱《第七子》与《甜蜜国度》的。爸妈很支持,罗尼的家人也很捧场,不过计算机领域里的“完整输入完整输出”法则对吉他同样适用:是什么料子出什么货。
“阿康和阿罗”民谣二人组试图在当地混出名气,我对此毫不在意,阿康对他的吉布森吉他的兴趣开始减退时,我同样没有留意。自从雅各布斯牧师开着他新买的旧车离开哈洛之后,我感觉生命中出现了一个窟窿。我失去了上帝和我唯一一个成年朋友,此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感到悲伤和暗暗恐惧。母亲总是在给我加油打气,克莱尔也是,甚至连父亲都来帮了一把。我也努力让自己快乐起来,最终,我成功了,不过1965年让路给1966年,1966年又换成了1967年,楼上不再传来唱得走样的《不要三思》,这一切我都没有注意。
那时候阿康全副身心都投入高中的体育竞技中(他在这方面比他弹吉他要好上千倍万倍),至于我的心思呢……镇上搬来一个新女生,名叫阿斯特丽德·索德伯格。她有着如丝般顺滑的金色头发,矢车菊般的蓝眼睛,还有毛衣下稍稍的隆起,日后会发育成丰满的酥胸。我们一起上学的头几年,我觉得她压根儿不会想起我——除非是想抄我作业的时候。而我则时时想着她。我觉得她要是答应让我轻抚她的秀发的话,我可能会立即心脏病发作。有一次我从参考书架上取下《韦氏词典》,拿回自己的桌前,在“亲吻”这个单词下工工整整地写下“阿斯特丽德”几个字,覆盖掉原本的释义,我当时心跳好快,皮肤就像被针刺一样。“心醉”这个词用来描述这种爱慕真是贴切,因为我当时就能感受到。
我从未想过会拿起阿康的那把吉布森吉他;如果想听歌,我会直接开收音机。但是天赋就是这么一种诡异的东西,一旦时机成熟,天赋就会不动声色但肯定执着地发挥出来。就像某些让人上瘾的毒品,刚接触时仿佛好友,久了才知是个暴君。这是我13岁那年自己发现的。
先是这事儿,再是那事儿,又引出别的事儿。
我的音乐天赋远谈不上高,但还是能超过阿康或家里随便一个人很多的。我在1969年秋天一个无所事事的星期六有了这个发现。那天阴云密布,家里其他人——就连从大学回家过周末的克莱尔——都去盖茨瀑布看橄榄球赛了。那时阿康在上大三,还是盖茨瀑布鳄鱼队的一名后卫。我留在家里没去,因为肚子疼,不过倒没有我表现出来的那么厉害;我只是对橄榄球不感冒,而且外面的天气也是山雨欲来。
我看了会儿电视,不过两个频道都在转播橄榄球,剩下那个在转播高尔夫球——还不如橄榄球呢。克莱尔原先的卧室眼下变成阿康的了,不过她的一些平装书还堆在柜子里,我想着找本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小说来看。克莱尔说她的书很好读,而且追随马普尔小姐及赫尔克里·波洛一同探案很是有趣。我走进房间,看见角落里阿康那把吉布森吉他,周围是散了一地的《唱出来!》旧杂志。我看着这把靠在一边被人遗忘已久的吉他,突发奇想,没准儿我能用它弹奏一曲《樱桃,樱桃》。
我于那一刻的印象就如同对初吻一样记忆犹新,那时的想法如此陌生,与我走进阿康房间的初衷完全风马牛不相及。我敢对着一堆《圣经》发誓:那简直不像是一种想法,而是一种召唤。
我提着吉他,在阿康的床上坐下。我没有一来就碰吉他弦,而是多回想了一下那首歌。我知道用阿康的民谣吉他来弹会很好听,因为《樱桃,樱桃》就是根据民谣乐句来编排的(我当时还不懂这术语)。我只是在脑子里回想那段音乐,惊讶于自己不光能听出,还能看出和弦的变化。这些和弦我全懂,只是不知道它们藏在吉他指板的什么位置。
我随便抓了一本《唱出来!》,想要找一首蓝调,随便一首都行。我找到了一首叫《把你的钱变绿》的曲子,看看怎么按E和弦(剃头师傅赫克托告诉阿康和罗尼——这些破玩意儿都是E打头的),然后开始在吉他上弹奏。声音有点儿闷,但很正。吉布森吉他是把好乐器,尽管闲置已久,还是没有跑调。我用左手的食指、中指和无名指更使劲地按弦。手指生疼,却全然不顾。因为E和弦是对的,E和弦太美了,和我心里想的分毫不差。
阿康花了六个月的时间才学会《日出之屋》,他从D和弦换到F和弦还是没法儿一步到位。我只花10分钟就学会了一首三和弦的乐句《樱桃,樱桃》——E和弦转A转D再转回A。然后我发现同样的三个和弦可以用来弹骑士之影乐队的《格洛丽亚》和金斯曼乐队的《路易,路易》。我一直弹到手指尖疼痛难忍,左手几乎无法伸直为止。我最终停下来,不是我想停,而是我不得不停下来。我迫不及待地想再来一次。我才不管什么新黑人卖唱剧团、伊恩与西尔维娅组合,或其他什么狗屁民谣歌手,我可以弹《樱桃,樱桃》弹上一整天:它有种能打动我的东西。
如果我能弹得够好的话,我心想,没准儿阿斯特丽德·索德伯格会对我另眼相看,不再只把我当成用来抄作业的家伙。不过那都只在其次,主要是弹奏能填补我内心的空白。它本身有自己的意义,一种情感上的真理。弹吉他让我重新找到做人的感觉。
三周后,一个星期六的下午,阿康打完橄榄球后提前回家,而没有留下跟球迷一起赛后野餐。我正在楼梯平台上试着弹《野东西》。我以为他会疯狂地把吉他从我怀里夺去,或许还责备我亵渎了他的吉他——用他拿来弹奏《答案在风中飘荡》这种激进歌曲的乐器来弹奏特罗格斯乐队的三和弦傻歌。
不过那天阿康拿了三个“触地得分”,还创下了场地跑的学校纪录。鳄鱼队将参加下一阶段C级的季后赛。他只是说了句:“这是广播里放过的有史以来最蠢的歌。”
“不,”我说,“我认为这项‘最蠢殊荣’应该颁给《冲浪鸟》。那首我也会弹,你要不要听一听。”
“我的上帝,还是免了吧。”他敢这么渎神是因为妈妈在花园里,爸爸和特里在车库里修“公路火箭III号”,而我们笃信基督的大哥已经不住在家里了。跟克莱尔一样,安迪也上了缅因大学(他说里面尽是些无所事事的嬉皮士)。
“不过阿康,你不介意我弹你的吉他吧?”
“你只管随便弹。”他说完就从我身边的楼梯上过去了。他一侧脸颊上有明显的擦伤,浑身是打球之后的汗臭。“不过你要是搞坏了,可是要赔的。”
“我不会把它弄坏的。”
我确实没弄坏,只是弄断了好多根弦。摇滚比民谣更伤琴弦。
1970年,我开始在盖茨瀑布的安德罗斯科金河对面上高中。阿康已然是高年级生,由于他的体育才能和榜上有名的成绩,他成了位不折不扣的大人物,根本不把我放在眼里了。那样也好,无所谓。不幸的是,阿斯特丽德·索德伯格虽然在大教室里就坐我后面一排,而且上一年级英语课时挨着我坐,但她对我也不闻不问。她梳着马尾辫,短裙裙裾比膝盖高出至少两英寸。每次她跷二郎腿的时候,我都要窒息了。我比任何时候都更迷恋她,不过她和朋友们坐在体育馆的看台上吃午饭的时候,我偷听了她们的对话,知道她们只看得上高年级男生。我只是她们崭新而美妙的中学校园生活诗篇中的一个临时演员。
不过倒是有别人在注意我——一个身材瘦长、长发飘逸的学长,看上去像个安迪所谓的无所事事的嬉皮士。有一天我在体育馆里吃午饭的时候,他把我找了出来,阿斯特丽德和她那群爱笑的死党就在比我低两个露台的地方。
“你是杰米·莫顿?”他问。
我略带迟疑地承认了。他穿着宽松的牛仔裤,膝盖上打着补丁。他的眼睛下面是深深的黑眼圈,仿佛每晚只能睡两三个小时的觉,要么就是自慰过了头。
“到乐队练习室来。”他说。
“为什么?”
“因为我叫你这么做,新来的。”
我跟在他身后,迂回地从拥挤的学生中穿过,他们有的大笑,有的大叫,推推搡搡,有的在使劲捶打储物柜。我只求不要被暴打一顿。我可以想象由于一些鸡毛蒜皮的原因被高二学生暴打——高二学生戏弄高一新生是学校屡禁不止的——但被跨年级学长欺负却不多见。高年级学生通常直接无视新生,我哥就是个例子。
乐队练习室里空无一人,我松了口气。如果这个家伙打算修理我的话,好歹没有别的帮手。他没有暴打我,而是伸出手。我跟他握了手。他的手指柔软而湿冷。“诺姆·欧文。”
“很高兴见到你。”我不知道这是真话假话。
“新来的,我听说你会弹吉他。”
“谁告诉你的?”
“你哥,橄榄球先生。”诺姆·欧文打开一个储物柜,里面全是带盒子的吉他。他抽出一把琴,解开搭扣,露出来一把惊艳的纯黑色雅马哈电吉他。
“SA30,”他简短地说,“两年前拿到的,跟爸爸一起刷房子,整整刷了一个暑假。把功放打开。不,不是那个大的,就是你前面那个方块。”
我走到那个迷你功放前,四处找开关或按钮,却一个都没看到。
“在背面,新来的。”
“噢。”我找到了一个摇杆开关,把它掀了起来。红灯亮了,伴着低沉的嗡嗡声。我立刻爱上了那种嗡鸣,那是力量的声音。
诺姆从吉他柜里翻出一根线,把它插了进去。他用手指扫一下弦,小功放里传出短短一声“哐啷”,既无调也不成音乐,但是太美了。他把吉他递给我。
“什么?”我既紧张又兴奋。
“你哥说你弹节奏,弹点儿给我听。”
我接过吉他,我脚边的小功放再次传出那“哐啷”声。这把电吉他比我哥那把民谣吉他沉多了。“我从未弹过电吉他。”我说。
“一码事儿。”
“你要我弹什么?”
“《绿河》怎么样?你会弹吗?”他把手伸进宽松的牛仔裤的表兜里取出一块拨片。
我努力拿稳,没有掉下来。“E调?”连问都多余。这些破玩意儿都是E打头的。
“你定吧,新来的。”
我把带子绕过头,把垫子挪到肩上。那把雅马哈挂得太低了——诺姆·欧文个头比我高不少——但是我太紧张,没想到去调整背带。我弹了下E和弦,吓了一跳,声音在这关着门的乐队练习室里居然会这么大。这把他逗乐了,他咧嘴一笑,让我感觉好多了。他这一笑也暴露出他牙齿的问题,他如果不开始护理的话,日后肯定麻烦不少。
“门关着呢,新来的。调高音量,躁起来!”
音量原本是5,我调到7,嗡鸣响得很给力。
“我什么都不会唱。”我说。
“你不用唱,我来唱。你弹节奏就行。”
《绿河》基本是摇滚乐的节奏——不太像《樱桃,樱桃》,但差得不远。我又弹了一次E和弦,在脑中回想了一遍第一段,感觉没错。诺姆开始唱起来。他的声音几乎淹没在吉他声中,但我还是能听出他有一副好嗓子。“把我带到那凉水流淌的地方,耶……”
我转到A和弦,他停了下来。
“还是E?”我说,“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前三行全是E和弦,可是当我再次换A和弦(摇滚乐基本上都这么走)时,还是不对。
“哪里?”我问诺姆。
他只是看着我,手插在裤子后兜里。我又回想着脑子里的音乐,重新开始。到第四行的时候,我换到C和弦,这下感觉就对了。我又从头来了一次,不过后面就是小菜一碟了。再配上架子鼓和贝斯……还有主音吉他(自然必不可少),就能直接上台了。“克里登斯清水复兴”合唱团的约翰·佛格堤弹的一手主音吉他是我做梦都无法企及的。
“把战斧给我。”诺姆说。
我把它递了过去,有点儿不舍。“谢谢你让我弹。”我说完朝门口走去。
“莫顿,等一下。”变化不算太大,不过称谓好歹从“新来的”升级了,“试音还没结束。”
试音?
他从储物柜里取出一个小琴盒,打开后拿出,拿出一把刮痕累累的凯氏(Kay)900G半空心电吉他。
“插到大功放里,不过得把音量调回4。凯氏的反馈噪声太他妈浑蛋了。”
我照做了。凯氏比雅马哈更符合我的身材;我不用弯腰就能正常弹吉他了。弦上别着块拨片,我把它取了下来。
“准备好了吗?”
我点了点头。
“一……二……一二三……走!”
我摸索着《绿河》的简单节奏进行,紧张得很,如果我当时知道诺姆弹得有多好,我可能压根儿不会班门弄斧,直接就夺门而逃了。佛格堤的主音他拿捏得恰到好处,弹着那首魔幻老歌里的过门。我已经不由自主全情投入。
“大点儿声!”他冲着我喊道,“音量高起来,让那反馈噪声见鬼去吧!”
我把大功放的音量调到8,重新进入状态。两把吉他同时演奏,加上功放的反馈就像警笛在鸣叫,诺姆的声音淹没在音响里。没关系,我就跟着套路走,沉浸其中让他的主音来带我。感觉就像在光滑如镜的波涛上冲浪一样,那是个一连两分半钟都没有打完的浪。
曲子结束,突然鸦雀无声。我的耳朵轰鸣着。诺姆凝视着天花板,若有所思,然后点点头。“不算太好,也不算太糟。再练习练习,没准儿你能弹得比小讨厌还好。”
“谁是小讨厌?”我问道,耳朵还嗡嗡地耳鸣。
“一个去了‘马杀猪塞州’的家伙,”他说,“我们试试《针和针》。你知道搜索者乐队吧?”
“E?”
“不,这个是D和弦,但不只是D,你还得取个巧。”他给我展示了如何用小指打E弦,我立刻就学会了。听上去跟唱片不完全一样,但也八九不离十了。演完之后,我浑身淌汗。
“好,”他边说边把吉他从肩上取下,“一起去趟吸烟区吧,我得来一根。”
吸烟区在职业技术楼后面。瘾君子和嬉皮士就在这一带混,还有那些穿紧身裙、戴着大串耳环和浓妆艳抹的女人。有两个男的蹲在车间的尽头。我之前见过他们,正如我见过诺姆,但并不认识。其中一人有着淡黄褐色头发,一脸青春痘。另一个人头上有一撮红发向九个不同方向伸出。他们看起来就不正经,但我无所谓。诺姆·欧文看起来也不正经,但他是我听过最棒的吉他手,除了那些出唱片的人。
“这人怎么样?”淡黄褐色头发那人问道。后来知道他叫肯尼·劳克林。
“比小讨厌强。”诺姆说道。
头上一撮艳红头发的家伙笑了。“这不是屁话吗,哪个不比他强。”
“反正总得要个人,不然周六晚没法儿在田庄演出了。”他掏出一包酷(Kool)牌香烟,朝我这儿递过来。“抽吗?”
“不抽。”我说道。然后,虽然有点儿荒唐,但还是忍不住说了声“不好意思”。
诺姆不以为意,用芝宝打火机点了一根,打火机上印着条蛇,刻着“别踩我”几个字。“这个是肯尼·劳克林,弹贝斯。红头发那个是保罗·布沙尔,打鼓。这个小虾米是阿康·莫顿的弟弟。”
“杰米。”我说道。我急于让这些家伙喜欢我,接纳我,但又不想只被人看成橄榄球先生的小弟。“我叫杰米。”我把手伸过去。
他们握手像诺姆一样绵软无力。自从诺姆在盖茨瀑布高中的乐队练习室里给我试音后,我跟上百个乐手同台过,几乎所有人握起手来都像死鱼一样。仿佛搞摇滚的全都把力气留到上台演出时才用。
“你怎么样?”诺姆问我,“想加入乐队吗?”
那还用说?就算他说我要吃自己的鞋带作为入会仪式,我也会立即把鞋带从孔眼里扯出来开始嚼。
“当然,不过我不能去卖酒的地方演出。我才14岁。”
他们面面相觑,然后笑出声来。
“等我们混出了名气,要去霍利和‘24号’这种地方演出时再担心这个问题吧。”诺姆说道,鼻孔里喷出烟来,“现在我们只在青少年舞会上演出。比如尤里卡田庄这个。你就是从那边来的对不?哈洛镇?”
“哈洛——好low,”肯尼·劳克林边说边窃笑,“听着就土鳖。”
“听我说,你想弹吉他,对不?”诺姆说道。他抬起一条腿,好把他的烟藏进他那双破旧的披头士靴子里。“你哥说你弹他的吉布森吉他,那把琴没有拾音器,不过你可以用那把凯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