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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斯科特。我得想想。
她不是真的准备再想。如果她能控制住自己,她是永远不要再想这件事了。最好让那“呯”的一声枪响和其它她试图忘记的事情一样,永远沉入记忆的海底再也不要冒出来。自从遇到斯科特之后,她成功地忘掉的事情已经很多了。
-昨天真热,对吧?
斯科特躺在床上,仍然苍白得厉害,但多少已经开始恢复一点人色。他的目光淡淡的,并无深意,像在没话找话。而此时此刻的丽赛,孤独的丽赛,寡妇丽赛-兰顿,颤抖起来。
“他不记得了,”她喃喃地说。
她几乎为此感到高兴。她不愿他记忆里留存着那一刻:他躺在地上,他们俩都以为他活不成了。她不愿他记起自己垂死的样子。
她鼓起勇气请教了一位神经科医生,他告诉她,有些人会把伤害性事件忘掉,痊愈后记忆中会出现一段空白。空白可能是5分钟,5个小时,也可能是5天。但是,几年甚至几十年后,还会有一些不连贯的片段和影像重现在他们头脑里。神经科医生管这叫“保护机制”。
这似乎能解答丽赛的疑问。
她从医院回到自己住的汽车旅馆。房间不怎么好—朝后院,窗外的景致只是一道乏味的篱笆,音响是数不清的狗叫—但是她早就顾不上这些了。她绝对不想回到丈夫出事的大学去住。回到屋里,她踢掉鞋,往那张硬梆梆的双人床上一倒,脑子里浮现出一句话:黑暗爱他。
真的吗?
她哪能答得上来?她甚至连它的意思都不懂。
你知道的,爹奖你一个亲亲。
她辗转反侧,如同被一只看不见的大手一下掀到左,一下掀到右。住嘴!
那声音没了……没了……猛然又跳出来:黑暗爱他。他们像情人一样跳舞,月亮爬到了紫色的山上。甜的东西发出酸味,像毒药。
她又一次转过头,旅馆房间外仍是此起彼伏的狗吠—仿佛纳什维尔的每条狗都加入了大合唱。自从夕阳沉入桔红色的雾霭、为黑夜腾出空间,这曲合唱就已经开始。从她小时候,她的母亲就告诉她,黑暗没什么可怕,而她也深信不疑。她在黑暗里可以很开心,就连电闪雷鸣的夜晚也一样。每到那种时候,比她大几岁的姐姐曼达早就瑟缩在被窝里,而小丽赛却坐在床头,吮着手指,等大人在手电光下为她念上一则故事。有一次她跟斯科特讲了这些,结果他抓住她的手说:“那么,你就做我的光吧。做我的光,丽赛。”她努力了,可是-
“我在一个黑暗的地方,”丽赛坐在已经变得空荡荡的工作室里,手里捧着那本田大校刊,嘴里念出了声。“是你在说话么,斯科特?你说话了,是吗?”
-我在一个黑暗的地方,是你找到了我。你救了我。
纳什维尔那次也许是,但最终她还是没能救他。
-你总是救我,丽赛。还记得我第一次在你那儿过夜么?
丽赛捧着书坐在那儿,笑了。真的,她救了他。她记得最清楚的是他们喝多了薄荷酒,胃里泛酸。一开始他没法勃起,也没法坚持,后来好了-她还以为最初的不顺利是酒精的关系。过后他才告诉她,在她之前,他从未成功过:她是他的第一个女人。她也一直是他唯一的女人。所有那些从他自己嘴里或别人嘴里听到的他年轻时的风流韵事、还有那些他性取向混乱的说法,全是假的。而丽赛呢?丽赛把他看作一个待办的项目,一桩睡前要做的事。给洗碗机设好程序;把盘子泡起来;爱抚会儿年轻气盛的作家,直到他心满意足。
-一切结束后,当你沉入梦乡,我清醒地躺在一旁,听着你床头柜上闹钟的滴答声,还有窗外的风声。那时我才明白,我真的找到家了。我才明白,和你睡在一起,这就是家。那个正在黑暗里逼近的东西突然消失了。它呆不住-被你赶跑了。它知道怎么找回来,我很清楚,但它就是呆不住。而我终于能够入睡了。我的心里充满感激。我想那是我头一次体会到那样的感觉。我躺在那儿,在你身边,泪水滑下我的脸颊,滚落到枕头上。那时我爱你,现在我也爱你。这二者当中的每一秒,我也一直在爱你。我不在乎你懂不懂得我。人人都以为懂得重要,其实远远不是,人最渴望的是安全。我永远无法忘记,跟你在一起我感到多么安全,那个东西就从黑暗里溜走了。
“爹奖你一个亲亲。”
这次丽赛大声说了出来,屋里很暖和,她却在发抖。她还是不明白它的意思,但她相当肯定地记得斯科特跟她说过这句话,还有她是他的第一次,以及人人都渴望安全:就在他们结婚之前。她已经把所有她能给的安全感都给了他,但还是不够。最后,斯科特的那东西终于还是回来找他了-那个他有时会在镜子和水面中瞥见的东西,那个带着巨大的斑纹边的东西。那个长人。
一时间,丽赛惊恐地环顾着工作室,担心那东西正在凝视着她。
作品相关 第二章 丽赛与疯子2
罗杰-戴什美今天也有自己的头疼事,丽赛看得出,不过这并没让她少许喜欢他一点。就算汉格斯托教授(紧急切除胆囊的那位)曾经为仪式上的发言准备过稿子,他也没能在手术后的昏迷中向戴什美或其他什么人交待出稿子在哪儿。结果戴什美就只剩下半天工夫和手头上寥寥几行对作家的介绍,而这个作家他一见面就讨厌上了。一小撮头面人物离开英曼厅向未来的船长图书馆走去,路不长,却酷热难耐。戴什美边走边跟斯科特说,他们多少得*现场发挥了。斯科特轻松地耸耸肩。他显然一点都不着急。对斯科特-兰顿来说,这是家常便饭。
“偶会介绍侬,”那个后来许多年间一直被丽赛叫做南方小鸡杂的男人说,和众人走向那片被烤得热烘烘的土地,新图书馆就要从此处拔地而起(按戴什美的发音,是“图梭馆”)。
摄影师跑前跑后,频频按动快门,忙碌得像一只小苍蝇。他肩负着让这次仪式载入史册的重任。丽赛可以看到前方一块长方形的新鲜棕色泥土,大约9英尺长、5英尺宽,从土变干的程度来看,她估摸是早上用车运来的—没人想到给它挡上块塑料布,所以现在表面一层已经有些发灰。
“那很好,”斯科特答道。
斯科特说得轻松,但戴什美好像碰了钉子一样皱起眉,然后才心事重重地叹了口气,接着讲:“介绍之后是鼓掌—”
“就像白天之后是黑夜—”斯科特嘟囔着。
“—然后您就讲点什么,”戴什美说完了。在那片等待着图书馆诞生的热烘烘的土地旁,一片新铺好的停车场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细腻的柏油,耀眼的黄线。蒸腾的热气在远方地平线上制造出一层虚幻的水波。
“荣幸之至,”斯科特说。
他的随和似乎让戴什美担心起来。“偶想破土时侬倒勿用讲太多,”当他们接近绳索围住的禁区时,他跟斯科特说。禁区已经被清了场,但外围却人头攒动,等待的人群几乎快挤到了停车场边上。一队更大的人流从英曼厅就开始尾随着戴什美和兰顿他们。两股人流很快就要汇合。这也让丽赛讨厌—虽然说平常她并不讨厌人多的场合,就像她能对两万英尺高空的颠簸安之若素一样。她突然想到,在如此闷热的天气里,这么多人挤到一起,空气说不定都会被吸光吧。这么想真傻,可是—
“真热啊,就算是八月份的纳什维尔,这天也够热的,是吧,托内?”
托尼-爱丁顿和气地点点头,但没答话。他只说过一句话,报告他认出了那位不知疲倦地跳来跳去的摄影师—《纳什维尔美国人报》的斯蒂芬-昆士兰—也是田大85级的毕业生。“麻烦您尽量配合他吧,”他们开始朝这边走时,他跟斯科特说。
“侬发完言,”戴什美说,“就再鼓一回掌。然后,兰顿先僧—”
“叫我斯科特。”
戴什美飞快地咧了下嘴。“然后,斯科特,侬就继细,挖最要紧的第一锹土。”丽赛勉强听懂了,心里暗暗模仿着戴什美奇怪的路易斯安那口音。
“都没问题,”斯科特答道,他也只来得及说这么多,他们已经到了。
作品相关 第二章 丽赛与疯子3
3.
不知是不是还是因为打破了牙刷杯—因为那种不祥的感觉—那块新辅就的泥土在丽赛看来如同一块墓床:加大号,一个巨人的墓床。在它四周,两股人流汇合成一处,人群的中心地带是让人窒息的炉膛。如今,天鹅绒绳索拦起的仪式禁区四角各出现了一名校警,戴什美、斯科特,还有“托内-爱丁顿”蹲下身子,从绳栏下钻过去。而昆士兰,那位摄影师,不知疲倦地舞蹈着,把巨大的佳能相机托举在脸前。这个小催,丽赛心里说,发现自己嫉妒这家伙。他如此自在,像小蝇子一样在热气里飞来飞去;他才二十五,正是精力旺盛的年纪。戴什美瞟着他,脸上的不耐烦越来越明显。昆士兰假装没看见,一心寻找他的最佳摄影角度。现在斯科特是他的模特—一只脚踩在银锹上,脑后的头发在微风里飘动。最后,小催干脆把相机摆得低低的,自己退到人群的边缘。丽赛正是在瞅着昆士兰前后移动时第一次注意到那个疯子的。他的那种眼神—正如一个本地报纸记者后来描写的—“就像约翰-列农在他最后那段贪恋海洛因的日子里的眼神—空洞而警觉的双眼,和本来孩子气的面孔形成奇怪的反差,让人不安。”
不过一开始,丽赛注意到的只是那家伙乱蓬蓬的金发。今天她没什么心情东张西望地看人,她只盼着仪式早点结束,这样她就可以在停车场那头的英语系教学楼里找个洗手间,把那条不听话地卡进臀沟的内裤拽好。她也需要解手,不过现在显得不那么重要。
“女士们,先生们!”戴什美扯着嗓子说。“偶要很荣幸地介绍普利策奖和全国图书奖获得者、《遗迹》和《贩人的女儿》作者—作家斯科特-兰顿先生—从缅因州来到我们学校,和他可爱的妻子丽莎一起,参加我们的奠基典礼—是的,我们的船长图梭馆终于就要破土动工了。这位就是斯科特-兰顿。现在,我想听到你们大家给兰顿先生一个纳什维尔式的热烈欢迎!”
人群立刻爆发出掌声,(快板)。“可爱的妻子”也跟着鼓起来,边拍巴掌边盯着戴什美想:得奖的是《贩海人的女儿》—“贩海人”,不是“贩人”。我想你知道这个。我想你是故意胡唚。你凭什么和他过不去,你这小人?
然后,她的目光不经意地越过戴什美的肩膀,这次她真的注意到了吉德-阿兰-科尔,他就站在那儿,耀眼的金发乱糟糟地披到眉间,白衬衫的袖子卷着,在细瘦的胳膊上晃荡。衬衫下摆没有塞进牛仔裤,几乎垂到磨白了的膝盖上方。在他脚上是一双边上搭扣的工装靴,看来热得要命。金发人没有鼓掌,他双手交握,姿势有点女里女气,嘴上带着一丝甜得异样的笑—那嘴唇轻轻嚅动,像在不出声地祈祷。他的双眼死死盯着斯科特,一动不动。丽赛立刻就给金发人归了类。有一种人—总有这样的人—她管他们叫斯科特的铁杆牛仔。铁杆牛仔总是有很多话。他们会抓住斯科特的胳膊,告诉他,他们读懂了他书中的秘密含意;他们知道那些书实际上是通往上帝、撒旦,甚至诺斯替福音的真正指南。铁杆牛仔可能接下去滔滔不绝地谈论科学教派、数字命理学,或是(有过那么一次)杨百翰的宇宙谎言。有时候他们想要讨论方外世界。两年前,一个铁杆牛仔从德克萨斯一路求人搭顺风车跑到缅因,只是为了和斯科特谈一谈他所知道的“孑遗”。他说它们一般在南半球的无人荒岛上才能找到。他说他知道那就是斯科特在《遗迹》里描写过的东西。然后他掏出书,把划了线的句子一一指给斯科特看,用来证明。那家伙让丽赛非常紧张—他的眼神明显不正常,精神恍惚—但斯科特和他聊天,请他喝了啤酒,和他讨论了会儿复活节岛石像,收下几本他带来的小册子,又替他在一本新的《遗迹》上签了名,然后把他送上路。那家伙走得高高兴兴。需要哄人的时候,斯科特总是很有一套,别人比不了。
丽赛说什么都想不到可能发生真正的暴力—那金发人正准备对着他的丈夫扣动扳机。我的脑子里没长那根弦,她可能会说。我只是不喜欢他嘴里念念有词的样子。
斯科特用笑容谢过了大家的掌声—以及一两声沙哑而突兀的欢呼—一脸斯科特-兰顿特有的笑纹与印在几百万本书封皮上的一模一样,如假包换。他的一只脚还踏在银锹上,锹身一点点地陷进了那块重要的泥土里。他凭直觉让掌声持续了十秒或十五秒(他的直觉很少出错),举手示意大家停下来。于是掌声戛然而止,整齐得吓人,够酷。
他讲话的时候,声调远没有戴什美高。但丽赛知道,虽然没有麦克风和电喇叭(今天下午这两样东西没有出现可能是因为某个人的疏忽),他的话一样能清清楚楚地传送到人群的最后排。人们正迫不及待地倾听他吐出来的每个字。一个名人来到了他们中间。一个思想家和作家。现在他将开始播撒智慧的珍珠。
对猪弹珠,丽赛心想。此刻是一群汗流浃背的猪。不过,她爹爹是不是告诉过她,猪不会出汗?
在她对面,金发人正把耷拉到眉毛上的乱发仔细捋到后面,眉毛稀而淡,差不多是白色。他的双手和前额一样白。丽赛心想:这只小猪看来很不爱出门。一只家猪,多半是。他看起来挺不寻常。
她把重心从一只脚换到另一只脚,绸内裤在臀沟里勒得更紧了些。哦,该死!她又一次把金发人忘到脑后,开始琢磨她能不能在斯科特讲话时不惹人注意地……
祖母的声音响起来,很严厉。三个词,意味着没商量:不,丽赛。不行。
“我可不想长篇大套,”斯科特说,她听出他在用加里-弗雷的口头禅。加里-弗雷是阿尔弗雷德-贝斯特的《飞向星空》的主人公—斯科特最喜欢的小说。“这么热的天不适合拖拖拉拉。”
“那就提提速,斯科迪!”人群中*停车场那边第五或第六排有人高喊。人群轰笑叫好。
“恕难从命,老兄,”斯科特说。“飞船故障,锂晶体告罄!”
头一次领教这套急智和俏皮的人群爆发出喝彩和掌声。(同样的话丽赛已经听过不下五十次了。)对面,金发人淡淡笑着,右手纤长的手指握住左手腕。斯科特把踏锹的脚放下来,不过让人感觉他并不是等得不耐烦,而只是给这只脚找到了其它用处—至少这一刻如此。看来也确实如此。她看着他,不无一丝着迷,因为这是斯科特最精彩的时刻—即兴发挥的时刻。
“1988年了,世界越来越黑暗,”他说,漫不经心地抓起银锹,拽着它的短木柄在松松拳起的掌心里滑动。丽赛的眼睛让银锹反射的阳光晃了一下,然后锹头就大半被斯科特的薄外套挡住了。斯科特干脆挥舞起细细的木柄,把它当作教鞭,边谈论世界上的困苦边用它在自己面前的空中打着点。
“三月份,奥利弗-诺斯和海军中将约翰-波因德克斯特因为阴谋罪被起诉,这就是伊朗门事件的世界,枪杆子决定政治,金钱统治世界。”
“在直布罗陀,英国空军特别部队杀死了三名手无寸铁的爱尔兰共和军成员。也许他们该把部队的口号从‘勇者胜’改成‘先开枪再说’吧。”
人群中传出笑声。罗杰-戴什美看来热得难受,并且对这节出乎意料的时事课极不耐烦。托尼-爱丁顿却低头记起笔记来。
“说说咱们自己也行。七月份,咱们稀里胡涂地打下一架伊朗民航客机,机上有290名老百姓,其中还有66名儿童。”
“爱滋播散,成千上万的患者正在死去……到底有多少我们也不知道,是不是?也许几十万?几百万?”
“世界正沉入黑暗。叶芝描绘的血水之潮正在泛滥,不断上涨。”
他低下头,盯住脚下那片正渐渐变成灰白色的泥土。丽赛突然害怕了,怕他眼睛里看到的是那个长着没完没了斑纹边的东西,那个他想摆脱的东西。也许就要爆发了,她知道他害怕它(其实她和他一样害怕)。不过,她的心脏刚刚开始狂跳了两下,他就抬起头,笑了,笑得像个进城赶集的小男孩儿。他猛地一推锹把,让它倏地从拳心里滑过去半截。动作花哨得如同在故意卖弄,前排的人们“喔”地喝起彩来。但斯科特的表演还没结束,他持锹在前,在指间灵活地转动锹把,让它越转越快,直到它变成一个飞旋的大纺锤。银锹在他手里竟成了军乐表演队的指挥棒,让人眼花瞭乱地飞舞着,银色的锹头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她1979年就嫁给了他,却不知他还留着这么一手。(两天之后的夜里,当她独自躺在汽车旅馆标准间的床上,倾听着桔红色月亮下的狗吠,她问自己:一场婚姻,需要多少年的时间,岁月累积的重量就会最终吞噬所有的新鲜感?要想让你的爱比时间更强大,你需要何等的运气?)飞转的银锹射出一束束耀眼的银光,唤醒了热昏昏、汗蒸蒸的人群。丽赛的丈夫突然成了小贩斯科特,长着一张推销员的笑脸。看到他这付淘气的表情,她是再放心不过了。他已经让他们心生恐惧,现在推销点疗伤小药的时候了,他希望他们能带着这些小药回家。她想他们会买帐的,不管这个八月的下午天有多热。斯科特一旦进入这样的状态,就无所不能。像俗话说的,简直能“把冰卖给爱斯基摩人”……老天保佑,世界上竟有这么多俗话,我们大家都能不时引用几句。斯科特本人无疑还会给丰富的语言宝藏添砖加瓦(而且已经这样做了)。
“但是,我们不妨把每本书籍看作黑暗中的一只小小火炬—我相信如此,而且必须相信,不管这种说法是否显得缺乏新意,因为我自己就是个写书的,对不对?那么,每座图书馆就是一堆永不熄灭的篝火,夜以继日,成千上万的人来到这儿,围着它取暖。伙计们,这里没有华氏451,试试华氏4000吧,因为我们说的不是厨房里的烤箱,而是一个巨大而古老的思想鼓风箱,一座知识的熔炉。今天下午,我们在一起庆祝这座熔炉的奠基,身为其中一员是我的荣幸。我们就用这种方式来蔑视黑暗、消灭无知。嘿,摄影师!”
斯蒂芬-昆士兰满脸堆笑跑上来。
斯科特一样笑着说:“来张这个。上头可能不想用它,不过你的照片组合里肯定需要。”斯科特把锹向前一举,好像准备再舞上一番。人群中有人期待地小声叫出来,不过这次他只是虚晃一招。只见他左手滑到锹把的上端,稳稳握住锹,把它往土里深深一插。然后他把挖出的土掀到一边,高喊:“我宣布船长图书馆开工!”
掌声响起,相形之下,一开始的掌声简直如同预科学校网球赛上听到的那种了。丽赛不知道年轻的昆士兰先生有没有抓到第一铲土的镜头,不过,她很肯定,当斯科特像奥运健儿一样把那只傻头傻脑的小银锹挥到空中时,昆士兰是一定照下来了,而且边按快门边在相机后面笑着。斯科特保持了一会儿最后的姿势(这时丽赛瞟见戴什美在朝爱丁顿使眼色),然后站直身,把锹拎在手中,笑了。一层细细的汗珠挂在他的双颊和前额上。掌声渐渐稀落、停住。大家都以为结束了,只有丽赛清楚他正蓄势再发。
等人群静下来,确定他们又能听见自己说话了,他铲起另一锹。“这一锹,献给神枪手叶慈!”他喊道。“他是个疯狂的猛男!这一锹,献给艾伦-坡,我们也叫他‘巴尔的摩的艾迪’!这一锹,献给阿尔菲-贝斯特,如果你还没读过他,那真是种耻辱!”他喘着粗气,丽赛有些担心起来。天这么热。她在努力回忆他午饭吃了什么—油腻还是清淡?
“这一锹……”他把锹深深插进如今已经形成一只小坑的泥土里,掘出最后一铲,衬衫前胸已经汗湿。“要我说,就献给你们读过的头一本好书的作者吧!我说的好书,是那种能让你坐上魔毯、遨游云宵的书,懂么?”
他们懂的,每一张看向他的脸上都写着。
“要是一切如愿,等船长图书馆开门的那天,你们就能在里面找到你们最心爱的那本书了。这锹土,就献给写它的人吧。”他最后告别般地晃了晃银锹,然后转向戴什美。按说戴什美应该心满意足了—他让斯科特即兴发挥,斯科特可是发挥得超水平—然而他现在只是一付又热又烦的样子。“我想我们完成任务了,”斯科特说着,想把锹递给戴什美。
“不,这是侬的,”戴什美说。“留个小纪念,也表示我们的感谢。当然,和支票一起。”他露着牙的笑渐渐变成一种断续的脸部抽搐。“我们好走了吧?吹点空调去?”
“当然当然,”斯科特愣了一下答道,然后把锹递给丽赛—就像在过去12年中(也就是他成名后)把每件不想拿的纪念品递给她一样:仪式上用的小船桨、有机玻璃匣子装着的波士顿红袜队球帽、悲喜剧脸谱,当然最多的是笔。那么多的笔。威迪、斯奎普拓、西华、万宝龙,应有尽有。她瞅着闪亮的银锹,和她爱人(他仍旧是她爱人)一样发愣。上面蚀刻着的“船长图书馆奠基典礼”一行字嵌进了一些土屑,丽赛把它们吹掉。这么一个莫名其妙的东西该放到哪儿才好?这是1988年的夏天,斯科特的工作室还没建成,虽然说地址已经可以用了,而且他也已经开始在下面的仓房里储藏一些东西。在其中很多硬纸箱上,他用粗黑水笔潦草地涂上几个字:“斯科特!早年!”最大的可能性是,这只锹最后的归宿就是躺进一只纸箱,里面漆黑一片,可惜了这身闪闪的银光。也许她会自己来放,然后在箱子上标上“斯科特!晚年!”,算是玩笑也好,奖赏也好。这种意外的、愚蠢的礼物,斯科特总是叫作—
没等丽赛想下去,戴什美已经开始掉头往回走,一句多余的话都没有,仿佛他已经完成任务,下决心立刻把假面具捋下来摔到一边。他践踏着那块长方形的新鲜泥土走过,经过斯科特最后那锹土弄出的小坑。每重重踩下一脚,他那双漆黑锃亮、仿佛在说着“别忘了,我是个有希望晋升的助理教授”的皮鞋就深深地陷进土里。戴什美得费点力才能保持好平衡。丽赛暗想,这种体育运动并不会有助于改善他的心情。托尼-爱丁顿走在他身边,看上去若有所思。斯科特犹豫了半晌,似乎不是很确定该做些什么,然后也迈开步子,夹在他的主人和临时摄影师中间朝教学楼走去。丽赛跟着他,如同出于本能。刚才那会儿,他让她开心得忘记了不祥的感觉
(早上杯子碎)
而现在它又回来了
(晚上心要碎)
而且变得更强烈
她想,正是因为这种感觉,所有这些细节在她眼睛里都被放大了。她相信世界马上就会缩回到普通的焦距,只要她进入有空调的地方,再把卡进臀沟的内裤拽出来。
就快结束了,她跟自己说,然而—生活原来如此滑稽—岔子就是出在这一刻。
在仪式禁区那侧,一位年龄较大的校警(18年后她会从昆士兰的照片上知道,他是S-赫弗南上尉)正把绳栏拽起。他身上唯一引起她注意的是卡其布衬衫上那条她丈夫会称为“好大一串猪奶子”的装饰带。她丈夫和众随从齐刷刷地往下一蹲,钻过绳栏,协调得如同设计好的舞蹈动作。
人群跟在主角们身后,开始向着停车场的方向移动……只有一个人例外。金发人没有往停车场走,而是静静地站在原处。有几个人撞到了他,他倒退了几步,直退到那块1991年将要矗立起船长图书馆(如果承包商的诺言能够兑现)的热烘烘的土地上。然后,他逆着人流走动起来,一直抱着的胳膊此时张了开来,一下把一个挡道的女孩推到左,一下又把一个挡道的家伙推到右。他的嘴唇还在嚅动。一开始,丽赛又觉得他在无声地祈祷,然后,她听到那张嘴里冒出的断断续续的词句—一位詹姆斯-乔伊斯的拙劣摹仿者可能会如此描写—这时,她真的开始警觉了。金发人那双怪异的蓝眼睛盯在她丈夫身上,盯得死死的,但丽赛知道他并不是想要讨论“孑遗”或斯科特小说里的隐含宗教意义。这人并非是铁杆牛仔。
“教堂的钟声响彻天使街,”说话的是金发人—吉德-阿兰-科尔—后来才知道,他过去17年中的大部分日子都在弗吉尼亚州一家收费不菲的精神病院中渡过,直到被认定已经治愈、可以出院。每一个字丽赛都听得清楚,它们划开人群的嗡嗡声,就像快刀划开一块松软的蛋糕。“呱噪的声音,就像铁皮屋顶上的雨滴!肮脏的花,肮脏而又芳香,教堂的钟声在我的地下室就是这样响的,好像你还不知道一样!”
一只除了苍白的长手指似乎什么都不剩的手伸到白衬衫的后边,丽赛一下子明白了他想要干什么。她脑中迅速滚过小时候看到的电视画面
(阿瑟-布雷默刺杀乔治-华莱士)
她朝斯科特看过去,斯科特在和戴什美讲话。戴什美的眼睛则瞟着斯蒂芬-昆士兰,蹙起的眉头分明在说:谢谢!一天里给他照得够多了!昆士兰低头看相机,调校着什么,而安东尼(托内)-爱丁顿还在本子上划拉。丽赛再看那位年纪大一点的校警,就是穿卡其布制服带猪奶子皮带的那位,他倒是在扫视着人群,但是往另一个方向。同时看到这么多人和金发人是不可能的,但她能,她看到了,她甚至看得见斯科特的唇形,知道他在说:“一切顺利”,这类仪式之后他总是这么说,可是上帝啊,圣母啊,木匠约翰啊,她想喊出斯科特的名字,让他惊觉,可是她的喉咙哑掉了,变成了一只没有吐沫的干干的空洞,她什么都喊不出,而金发人已经把他宽大的白衬衫下摆猛地一掀,露出一条光光的皮带和平坦无毛的腹部,紧贴着那片鲑鱼肚般白皮肤的是一只手枪,现在他已经把枪抓在手里,从右侧走向斯科特,她听见他边走边说:“如果这家伙能让钟声闭嘴,它就完成任务了。对不起了,爸爸。”
她在向前跑,或试图向前跑,但脚黏在了地上,而且有人挡在她前面—一个高个子女生,头发用一条宽宽的白色丝带绑着,丝带上还印着红边蓝字的“纳什维尔”(瞧,她确实什么都能看到!)丽赛用握锹的那只手把她推开,女生大喊了一声“嘿!”声音听起来比正常的要慢、要长,如同用慢速播放的磁带。整个世界变成了一团炽热的柏油,永远躲不开的是那个头上绑着“纳什维尔”的高个子女生,她挡住了丽赛的视线;丽赛再也看不见斯科特,只能看见戴什美的肩膀,还有翻动着见鬼的笔记本的托尼-爱丁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