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两个箱子里装的也是“布呜”吗?对面的壁橱和小储藏间里呢?这玩笑是不是布置得太精心了?如果是,那么他想捉弄的对象是谁?她?还是伍德波迪之类的古版客?很有可能是后者,斯科特喜欢逗弄那些“呆子”。可这个想法牵出了一种可怕的猜测,那就是:他可能预知自己来日无多,

(英年早逝)

却什么都没跟她说。问题是:即使他跟她说了,她会相信吗?她的第一个回答准是:不,我可不迷信。但是,她记得他满嘴鲜血像小丑般笑着的样子;她记得他有一次曾经怎样告诉她,太阳落山之后吃任何鲜果都不安全,还有在午夜和六点之前应当避免吃一切食物。在斯科特看来,“夜食”常常是有毒的,而且当他解说这一点的时候,听起来颇有道理。因为-

(嘘)

“我应该相信他的,随它去吧。”她嘟哝着,低下头,又一次闭上眼睛。她想阻挡泪水,泪水却根本没有冒出来。曾经因为“扎克-麦库”流泪的眼睛如今干得像石头。天杀的笨眼睛!

他书桌抽屉里和楼上文件柜里的稿纸显然不是布呜;这个丽赛清楚。有的是已发表的短篇的副本,有的是那些故事的不同版本。在斯科特称为“大家伙”的书桌里,她已经找出了三篇没完成的小说,还有一个看来已经完成的中篇—伍迪波迪该要流口水了吧。此外还有半打已经写完的短篇,不过斯科特好像根本没兴趣拿去发表,多数都显得很旧了,从打字机的字体就能看出来。她没资格判断哪些是垃圾、哪些是珍宝,不过她确信,研究兰顿的学者对任何一篇都会兴趣十足。可是这个……用斯科特的话说,这个“布呜”呢?

她伸手抓住了银锹的把手,抓得紧紧的。在一个突然显得疑云密布的世界里,它是一样真实的东西。她睁开眼睛,说:“斯科特,你是因为无聊呢?还是不想放过我?”

没有回答。当然。而她还有两位姐妹要照管。当然斯科特会理解她把东西往后面的暖炉上草草一堆,现在她可没时间了。

不管怎样,她决定带上锹。

她喜欢手里抓着它的感觉。

正文 第四章丽赛和血怖呜1

第四章丽赛和血怖呜

(一团恶蛊)

1.

通往阿曼达家的17号公路最近刚刚加宽和重新铺过,就算在17号公路和通往哈洛的迪普卡路的交叉口遇上减速灯,开到阿曼达家也不过一刻钟的事。丽赛一路上都在想着“怖呜”,她不愿意想,但没法控制—泛泛地想,也仔细地想起一个特别的怖呜:她所经历的第一个。那次不是玩笑。

“可是里斯本瀑布镇的小傻丫头还是不管不顾地嫁给了他,”她念叨着,笑了,把脚从油门上挪开。公路左边,耀眼的白色灯光下,一只派特自助售货机矗立在洁净的柏油路肩上—她有一种无比强烈的渴望,想要开过去、停下来,给自己弄上一盒香烟。一盒熟悉的柔和沙龙。还可以买点曼达喜欢的尼森甜圈,也许再给自己捎带上一包“好好”奶油卷。

“你这头号傻瓜,”她嘟囔着,边笑边敏捷地一踩油门。售货机被甩在了后面。车子向前飞奔而去,虽然余晖未散,她的车灯已经打开。她向后视镜里瞄了一眼,见那把蠢头蠢脑的银锹躺在后座上,于是又嘟囔了一句:“你这大傻瓜,瞧!”

就算她是傻瓜又怎么样?有什么可瞧的?

正文 第四章丽赛和血怖呜2

2

丽赛把车停在达拉的普锐斯后面,还没等走到阿曼达整洁的小屋门口,达拉已经踉踉跄跄跑了出来。

“谢谢上帝,你总算来了。”她说。看到达拉手上的血,丽赛又想起了怖呜,想起那个后来会成为她丈夫的男人从黑暗里走出来、把手伸给她瞧,只是那东西已经不像一只手了。

“达拉,怎么”

“她又干了!那个疯婆娘又割她自己了!我只是去上个厕所……我让她在厨房里呆着喝点茶……我说,‘你没事吧,曼达,’……然后……”

“等等,”丽赛说,强迫自己至少语气镇定。她总是镇定(或故作镇定)的那个;她总是那个说“等等”或“也许没那么糟”的人。难道这不该是老大的义务吗?算了,老大是精神病时也许另当别论吧。

“哦,她死不了,不过真是一团糟。”达拉说着,终于忍不住哭了出来。没错,现在我来了,你可以松一口气了,丽赛想。但你们任何人都从没想过,小丽赛自己也可能遇上麻烦,对不对?

达拉开始擤鼻子,两只鼻孔一前一后“吭”、“吭”两声,豪迈地把鼻涕甩到阿曼达前院昏暗的草坪上。“糟透了,也许你是对的,一个格林劳恩那样的地方才能解决问题……只要是私人的,就是说……是保密的……我真不知道……也许你能管得住她,也许你能,她听你的,她总是听你的,我是已经没辙了……”

“好了,达拉,”丽赛安抚着她。这时她发现:她并非真的需要香烟。烟是昨天的坏习惯。这习惯已经死了,就像两年前他丈夫倒在讲台上然后很快死在肯塔基医院里一样,怖呜,完了。现在她想要抓在手里的不是一只柔和沙龙,而是那只银锹的木柄。

有些安慰你甚至不用点火就能得到。

正文 第四章丽赛和血怖呜3

3

一个怖呜,丽赛!

打开阿曼达厨房里的电灯时,她又听见了这句话。她也看见了他正从克利夫斯磨坊镇公寓后面阴暗的草坪朝她走上来—可以疯狂、也可以勇敢的斯科特,某些时候既疯狂、又勇敢的斯科特。

而且不是一般的怖呜,一个血怖呜!

在那间她教会他插入、他教会她说“天杀的”、他们互相教会对方“等待风儿转向”的公寓后面,斯科特费力地从花香中走来—差不多是夏天了,花房就在下边,天窗开着好吸收夜晚的空气,各种花的味道混和在一起,分外浓烈。那个春末的夜晚,斯科特穿过那片醺人的香气,走到她站着等他的后门外的灯光里。她在生他的气,不过没那么厉害;其实她差不多是在勉强绷着脸了。无论如何,她以前并不是没在这儿等过人(虽然等他还是第一次),男友喝醉也不是头一回(包括他)。可是,哦,她看到他—

她得到的第一个血怖呜。

现在又是一个。阿曼达的厨房一片狼藉,到处都是血迹(斯科特有时模仿着霍华德-柯赛尔的语调,管这叫“葡萄美酒”)。血污四溅在橱柜明快的浅黄塑料贴面和微波炉的玻璃门上,就连地板上也满是星星点点,甚至还有一只赫然的红脚印。一块浸满血水的毛巾躺在洗手池里。

丽赛看着,觉得自己的心跳在加速。她告诉自己这很自然,谁看见血都会这样。再说,她刚渡过了一个漫长而紧张的白天。别忘了,这类事情总是有点夸张,她一定是故意弄成这样的—阿曼达懂得如果制造戏剧效果。而且,你不是没见过更糟的,丽赛。比如说她割肚脐,还有斯科特在克利夫斯那次。OK?

“什么?”达拉问。

“我没说话。”丽赛答道。俩人站在门口,向她们可怜的姐姐望过去。阿曼达坐在厨房里一张同样贴着浅黄色贴面的桌子旁,垂着头,头发披散在脸前。

“你说了,你说‘OK’。”

“OK,我是说‘OK’了,”丽赛硬梆梆地答道。“老妈不是说吗:手里有钞票,嘴里就爱叨叨。”她确实有钱。感谢斯科特,她有2000万左右的财产,具体多少要看当天国库券和某些股票的行情。

不过,在一个血污四溅的厨房里,想起钱并不能让人感到多欣慰。曼达倒没用更脏的东西—大便—来糟蹋这块地方,丽赛猜她大概是没有想到。如果确实如此,那倒真是一种幸运。

“你把刀收走了么?”她低声问达拉。

“还用说吗?!”达拉不高兴地说,但同样压低了声音。“她用茶杯碎片干的,趁我上厕所。”

丽赛在脑子里描绘了一下那个场景,然后提醒自己要尽快去一趟沃尔玛买新杯子。最好能找到和橱柜贴面配套的黄色,不过真正重要的是材质:必须是塑料的、贴着“不易碎”的标签。

她在阿曼达身边跪下,去抓她的手。达拉说:“她割的,两只手。”

丽赛非常小心地把阿曼达的手拽起,翻过来,身子不由一抖。伤口的血已经开始凝固,但仍然让她的胃一阵阵痉挛。而且,它们没法不让她想起斯科特从阴影中走出来、伸着滴血的手掌的模样。他把那只手递给她,如同它是一件小礼物,为了喝醉酒和忘掉他们的约会表示歉意。他们居然还管那个金发人科尔叫“疯子”?

阿曼达从姆指根到小指根对角割开,一路切过健康线、爱情线,以及所有的纹路。丽赛可以理解她是怎么割第一只手的,但再用伤手去割另一只手呢?一定困难极了。但她居然做到了,然后还满厨房洒血,如同在蛋糕上撒糖霜—嘿,看看我!看看我!你们不是头号疯宝贝,我才是!曼达是头号疯宝贝!知道不!这一切不过是趁达拉上厕所放一下水的工夫。阿曼达呀阿曼达,你也真神了!

“达拉—这可不是创可贴和双氧水能解决的,得去急诊中心。”

“哦,见鬼。”达拉郁闷地说,然后又开始哭上了。

丽赛抬起头,阿曼达的脸几乎完全藏在乱发后面。“阿曼达。”她叫。

没反应,阿曼达一动不动。

“曼达。”

什么动静都没有。阿曼达像只布娃娃一样软软耷拉着脑袋。该死的查理-科利沃!丽赛心想。该死的法国佬科利沃!不过,当然,假若他不是“扳机豆”,也就不是阿曼达看上的那个人了。阿曼达的世界就是这样子。你盼着这种人不要出现,而且认为如果他们不出现就是一种奇迹。然而到头来,奇迹总是越来越懒得现身,直到永远偃旗息鼓。

“曼达兔兔。”

还是童年的爱称起了效果。阿曼达慢慢抬起头。丽赛看见的脸并不她想像中那么糟(阿曼达的嘴唇确实是红的,而且显然不是因为涂了密丝佛陀),那脸上更多的是一种孩子气的骄傲与调皮,似乎在说:“阿曼达给了你们点颜色看看”,下面就等着别人掉眼泪了。

“怖呜。”她低声道,丽赛-兰顿的身体一下子变得冰冷。

正文 第四章丽赛和血怖呜4

4.

她们把她往起居室扶,阿曼达顺从地走在中间,然后坐进沙发里。丽赛和达拉又回到厨房门口,在那儿,她们既能看着她,又可以谈话而不被听到。

“她跟你说什么了,丽赛?你苍白得像个鬼。”

丽赛真希望达拉说她苍白得像张床单。她不喜欢听到鬼这个字,尤其是现在太阳已经下山了。很蠢,但确实如此。

“没什么,”她说。“哦,对了……她说‘噗’。她说‘噗,丽赛,我喷血了,你喜欢吧?’哦,达拉,我脸色差,说明觉得累的不只是你一个人。”

“要是咱们把她送到急诊中心,他们会怎么处理她?把她关在自杀监离室里,还是怎样?”

“可能会吧。”丽赛承认。现在她的头脑清醒了几分。那个词,那个“怖呜”,在她身上产生了奇怪的效果,如同敲了她一记爆栗,或是让她闻了下嗅盐。当然它也吓着了她,不过……假如阿曼达真有事要告诉她,丽赛愿意知道是什么。她有一种感觉:所有在她身边发生的事,甚至包括“扎克-麦库”的电话,都存在着某种内在联系……是什么联系呢?斯科特的鬼魂?可笑。要不就是斯科特的血怖呜?

还是他的长人?那个长着没完没了的斑纹边的东西?

它并不存在,丽赛,它从未存在于他的幻想之外……只是已经强大到影响他身边亲近的人,强大到……比如说,让你天黑后吃水果就不自在,尽管你清楚这不过是他童年时的某种迷信—他一直没能完全摆脱掉。那个长人也是这样。你知道的,对不对?

她真的知道吗?那么为什么当她想到这些时,就有一层迷雾浸入她的头脑,把里面搅得一团糟?为什么那个心中的声音要告诉她禁声?

达拉迷惑地看着她。丽赛收起遐想,让自己回到现在的时间、现在的人、现在的问题上。这时她才第一次注意到达拉看起来多累:嘴周围纹路密布,双眼下浮出黑圈。她用胳膊环起她姐姐的肩,那里瘦骨嶙峋,胸罩的肩带在深陷的锁骨窝和她的大拇指之间松松滑动,她不喜欢这种感觉。丽赛还记得当年姐姐们在自己艳慕的目光里坐灰狗长途车出门的样子。如今阿曼达快六十了,达拉也离此不远。她们都已经变成了上岁数的灰狗,真的。

“可是,听我说,宝贝,”她告诉达拉,“他们管那个不叫‘自杀监离’。他们只叫‘观察’。”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知道这个的,不过没关系。“他们把人关24小时,我想。也许是48小时。”

“没有许可他们就能这么做吗?”

“我想不行吧,除非那人犯了罪,是警察把人带去。”

“也许你该给你的律师打个电话弄弄清楚。那个住蒙大纳的家伙。”

“是他的名字叫蒙大诺,他这会儿应该在家里。号码黄页上没有。我记在地址本上了,不过本子放在家。我想,要是咱们把她送到挪南巴的斯蒂芬纪念医院去,应该不会有问题的。”

挪南巴是当地人对隔壁牛津县的“挪威—南巴黎”镇的称呼,那一带,在一天的车程里,不乏“墨西哥”、“马德里”、“基列”、“中国”、“科林斯”这类名字带异国风的小镇。与波特兰和莱威斯顿的市立医院不同,斯蒂芬纪念医院是一个安静的去处。

“我想他们会给她包扎好,然后让咱们把她带回来,不会太麻烦的。”丽赛一顿。“如果……”

“如果什么?”

“如果我们想带她回来,如果她愿意回来。我是说,我们不用撒谎或是编什么故事,对不对?要是他们问—肯定会问—我们就说实话。是的,她以前抑郁时也这么干过,不过很久才会发生一次。”

“五年可不算很久”

“什么事都是相对的,”丽赛说。“而且她可以解释说,和她好了几年的男朋友突然回到镇上,带了个崭新的太太,她受不了。”

“她要是不说怎么办?”

“她要是不说,达拉,我想他们可能会把她留至少24小时,当然是在我们同意的情况下。我是说,如果她还在失常状态,你真的想让她回来吗?”

达拉想了想,叹了口气,然后摇摇头。

“我想这主要看阿曼达,”丽赛说。“第一步是让她洗干净。我一个人就能帮她洗,如果只是洗。”

“好吧,”达拉说,把手指插进凌乱的头发里。“我想只能这样了。”她突然之间打了个大哈欠,嘴巴张得吓人,要是她的扁桃腺还没被割掉,这会儿一定已经跳了出来。丽赛又看了一眼达拉的黑眼圈,意识到自己真的应该早点来—只怪“扎克”的电话。

她又一次温和而有力地抓住达拉的胳膊。“琼斯太太不是今天给你打电话的,对吗?”

达拉瞪圆了眼。“不是,亲爱的,”她说。“是昨天,昨天傍晚。我过来了,尽量替她包扎好,然后陪她坐了差不多一宿。我没跟你说?”

“没。我以为都是今天的事。”

“傻丽赛。”达拉说,虚弱地笑着。

“你干嘛不早点给我打电话?”

“不想麻烦你。你已经为我们做了很多了。”

“别胡说了,”丽赛说。每次达拉或康蒂(甚至包括乔多萨,在电话里)跟她唠叨这些,都会让她很受伤。她知道这没道理,但她就是这种感觉。“不过是斯科特的钱。”

“不,丽赛。是你。总是你。”达拉停了一秒,然后摇摇头。“算了。关键是,我以为一个人就能应付,我错了。”

丽赛亲了亲她姐姐的脸颊,抱了她一下,然后走到阿曼达身边,挨着她在沙发上坐下。

正文 第四章丽赛和血怖呜5

5.

“曼达。”没有动静。

“曼达兔兔?”天杀的,上次管用来着。

是的,阿曼达抬起了头。“你,要,干嘛?”

“我们得送你去医院,曼达兔兔。”

“我,不,想,去。”

在简短而断续的句子中间,丽赛点着头,开始解阿曼达那件满是血点的外衣的钮扣。“我知道,不过你可怜的巴掌需要包扎,我和达拉弄不好。现在的问题是,你是想回家,还是在挪南巴的医院过夜?你要是愿意回来,我就陪你睡。”也许我们可以讨论怖呜和血怖呜。“你觉得怎么样,曼达?你是想回来,还是想在医院呆一呆?”

“想,回,来。”丽赛扳着阿曼达的脚往上抬,好帮她把裤子脱下来,阿曼达很配合地站起身,不过目光似乎在研究房间里的灯具。如果这不是医生所说的“不完全紧张症”,那一切真是太好了。这时阿曼达的下一句话冒出来,开始像个活人而不是机器,丽赛一下子轻松了好多。“我们要……出去的话……干嘛脱我衣服?”

“因为你得冲个澡,”丽赛边答边拉着她朝浴室走。“你还得换一下衣服。这些……脏了。”她回头一看,达拉正在拾地上的衣服和裤子。阿曼达自己乖乖地朝浴室走去,丽赛的心突然一紧。不是因为看到阿曼达伤痕累累的身体,而是看到她那条白色平脚短裤。这么多年阿曼达一直穿男式内裤,它们适合她瘦削的身材,看起来甚至很性感。今晚,裤子右后侧渗出一片脏脏的红褐色。

哦曼达,丽赛想。哦亲爱的。

她走进了浴室,一身照X光的打扮:胸罩、短裤,还有白袜子。丽赛一转身,达拉还站在原地。一下子,过去的那些岁月,甚至包括迪布什尔家嘈杂的吵闹声,似乎都回到了眼前。丽赛回过身,跟着她曾经的“曼达兔兔姐”进了浴室。阿曼达正站在浴垫上,垂着头,耷拉着双手,等着人来替她脱掉剩下的衣服。

丽赛的手刚刚触到阿曼达胸罩后面的搭扣,阿曼达就猛一转身抓住了她的胳膊。她的手冷得可怕。有那么一瞬,丽赛几乎相信曼达兔兔姐就要全都说出来血怖呜以及一切。然而,她只是用绝对清醒的眼睛看着丽赛,说:“我的查理和别人结婚了。”然后,她把蜡一样冰冷的前额抵到丽赛肩膀上,哭了起来。

正文 第四章丽赛和血怖呜6

6

那天晚上接下来的情况让丽赛想起斯科特说过的“兰顿坏天气定理”:有时你安心睡下,相信飓风会往海岸那边刮,它却转头扑向内陆掀掉你的屋顶;有时你给窗子钉好木栅,以为夜里会来暴风雪,第二天醒来却只看见小小的雪花。

什么意思呢?丽赛曾经问过。那时他们一起躺在床上—他们早年的某张床—做爱之后暖和而无力地躺着,他手里夹着赫伯泰顿,胸口放着一只烟缸,大风在窗外呼啸。什么床、什么方向的风、什么样的风暴,她都已经记不得了。

意思就是“该上就上”。她只记得他这样回答。一开始,她还没听明白。

赶上?赶上什么?

他掐灭了烟,把烟缸移到床边的桌子上。他把她的脸捧在手里。有那么一分钟,他的手掌堵着她的耳朵,把全世界挡在外面。他吻了她的嘴唇,然后拿开手,好让她倾听。斯科特-兰顿永远喜欢有人倾听。

该上就上,宝贝—该上劲的时候就要上劲。

她在头脑里把这句话翻腾了一下—她不像他脑筋转得那么快,但一般最后总能弄明白—她明白了“该上就上”是个简称,她喜欢。听起来有点傻,但这更让她喜欢。她笑了起来,斯科特和她一起笑。很快他又在她身体里,而他们俩一起在屋子里,外面狂风呼啸。

和斯科特在一起总是笑。

正文 第四章丽赛和血怖呜7

她们喝了可可,就像多年前在老家的农庄宅子里一样轮流刷了牙,然后上床。床头灯一黑,阿曼达叫了声丽赛。

哦,来了,丽赛紧张地想。是要再骂那个老查理一顿,还是……怖呜?是不是终于要说到它了?如果是的话,我真的想听吗?

“什么事,曼达?”

“谢谢你帮我,”阿曼达说。“那个大夫涂在我手上的东西不错,感觉好多了。”然后她就朝自己那侧转过身去。

丽赛呆住了—就这些?似乎是。因为一两分钟之后,阿曼达的呼吸声变成了缓慢的轻鼾。也许她半夜还会醒来吃点泰诺林,但现在她是睡着了。

丽赛没指望事情这样顺利。从他丈夫最后那次出门之后,她再没和人同榻而眠过,她已经不习惯了。而且,她还得考虑“扎克-麦库”的事,更别提“扎克”的主人,那个婊子养的伍德波迪古版客。她会很快找伍德波迪说话。事实上,就在明天。现在,她想离开卧室自己再呆几个小时,也许是一整夜。她可以坐在楼下阿曼达的波士顿摇椅上……也就是说,如果能在书架上找到点可读的东西……

夫人,愿否开金口?她想着。也许是海伦-麦金尼斯写的。反正肯定不是写《旋转炮塔炮手之死》的那人……

就这么想着想着,她陷入了深而沉的睡眠。这次她没梦到“匹氏优质面粉”魔毯,也没梦到其他任何东西。

正文 第四章丽赛和血怖呜8

她在黑夜最深的一刻醒来,月亮已经落了下去。她几乎没有意识到自己醒了,也没意识到她正依偎着阿曼达暖和的后背、膝盖顶着她的膝弯,就像她和斯科特睡觉时一样—在他们的床上,还有在上百家汽车旅馆的床上。哦,在500家汽车旅馆的床上,也许700,我听到1000,有人说1000,什么人出1000。她在想着怖呜和血怖呜,想着“该上就上”,想着有时候你能做的一切就是垂下头等风儿转向。她在想,是不是黑暗爱着斯科特,那也是一种真爱,因为他也爱它;他和它就像两个在舞厅里一起跳了多年的舞伴,最后终于手牵手跑掉了。

她想:我又去那儿了。

而她脑子里的那个斯科特(到少她认为是那个斯科特,但谁知道)开口说:你要去哪儿,丽赛?现在去哪儿,宝宝?

她想:回到现实。

斯科特说:那个电影叫“回到未来”,咱们一起看的。

她想:那不是电影,是我们的生活。

斯科特说:你没主意了吗?

她想:我怎么会爱上这么一个……

正文 第四章丽赛和血怖呜9

他是这么一个傻子,她想。他是傻子,我也是傻子,才会为他烦恼。

她还站在那儿,张望着外面的草坪,不想叫他,但是已经开始担心。差不多十分钟之前,他出了厨房,走向那片黑暗的草坪,消失在夜晚十一点的阴影里,他能干什么呢?那里什么都没有,除了篱笆和-

从不太远的某个地方传来刹车声、打碎玻璃声、狗叫声和一个醉汉的骂声。换句话说,大学城周五晚上该有的声音都有了。她想要冲着下面喊他的名字,但如果她那么做了,哪怕仅仅是喊一声名字,他也会知道她不再生他的气—至少是不那么生气了。

其实,她没那么生气。但情况是,他选择了一个很错误的周五晚上迟到,而且是他第一次迟到。他们原计划一起去看一部他热爱的瑞典导演的电影,她当时只盼着电影是配过音的,而不是只有字幕。所以,下班回家后,她只匆匆嚼了几片沙拉,想着看完电影斯科特会带她去“熊洞”吃个汉堡包。(如果他不带她去,她也可以带他去。)这时电话响了,她以为是他。她盼他改了主意,乐意带她去班戈购物中心里的红沙滩影院(跳舞就算了,她上班已经站了八小时。)可来电话的是达拉,说是“要谈谈”,然后就进入正题,她(又一次)咒骂丽赛跑到了“爪洼国”(达拉的说法),抛下她、阿曼达和康塔塔应付所有的问题(她所说的问题是指老妈,到1979年的时候已经成了胖老妈、瞎老妈—而且最糟糕的是,疯老妈),而丽赛自己“倒和男孩子玩得欢”,仿佛每天在咖啡馆端八小时盘子可以忽略不计。对丽赛来说,“爪洼国”就是离缅因州大学三英里的一家比萨饼店,而“男孩子”不过是些精力过剩的大学生,总是试图把手探进她的裙子里。老天知道,她那个模糊的梦想—在大学听点课,也许是晚上—早已经枯干、随风飘走了。她缺的并不是脑子,而是时间和精力。每次达拉这样对她咆哮,她总是强忍着不发火,但有时也忍不住。今天,她们俩终于隔着140英里的电话线大吵起来,情况变成她男友说的“天杀的一团糟”,达拉的收尾和以往每次一样:“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吧—你会的,你总是这样。”

接完电话之后,丽赛已经没心情再吃一片从饭店带回来准备当甜点的奶酪蛋糕,而且绝对一点也不想去看什么英格玛-伯格曼的片子—但她想见斯科特。是的,因为在过去几个月里,而且尤其是在过去四五个星期里,她对斯科特的依赖已经发展到了一种滑稽的程度。也许这很无聊—可能吧—但是,当他用胳膊抱着她的时候,她感到一种任何人都未曾给她的安全感;那些人,她觉得要么太性急,要么太胆怯(有的还欲火中烧)。但在斯科特身上有一种亲切,而且她第一次从对方身上体会到兴趣—对她的兴趣—这很奇怪,他比她要聪明这么多、有才这么多—她几乎无法相信他对她有兴趣,但又没法不信。他说的语言是她从一开始就贪婪地迷恋的。不是迪布什尔家的语言,但是一种她非常熟悉的语言—如同她曾在梦里说过。

但是,如果你没人可说,甚至没人可以哭诉,一种特殊的语言又有什么用?她今晚需要的就是诉说。她从未跟他提起过他妈的自己那个破家—哦,对不起,按斯科特的说法,天杀的破家—但是今晚,她想告诉他。否则的话,她真要憋得爆炸了。可是,在这么多个夜晚里,他偏偏今晚不来。在等待的时候,她告诉自己,斯科特当然不知道她刚和姐姐吵了最凶的一架,但是,时钟上的数字从6变成7,又变成8,(我听到9,有人说9,什么人出9),她吃掉了一小角奶酪蛋糕,剩下的实在没心情吃,扔了。有人出了9,还有人出10吗?10点钟了,那辆73年版福特车的前灯还没亮起在她北缅因街公寓的门口,她的怒火更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