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斯蒂芬金(史蒂芬金)上一章:厄兆
  • 斯蒂芬金(史蒂芬金)下一章:恶月之子

  她停了一下,不安地玩弄一会儿手指,然后说:“我想我应该多告诉你一点关于彼德·杰弗瑞的事。我儿子彼德的书写的是有关越南的事,这是他经历过的;而彼德·杰弗瑞的书写的是二次大战。他还在服役时,便在一九四六年写成了第一本书,书名是《天堂之火》。”

  妲西看着玛莎,半天说不出话,好不容易才迸出一句:

  “是真的吗?”

  “是的,现在你大概知道我在说什么了吧。也许你现在能了解所谓自然父亲的意思:《天堂之火》,《荣耀之火》。”

  “但是,就算你的彼德读过这个杰弗瑞先生的书,也不一定代表他抄……”

  “当然有可能,”玛莎说,做出相当坚定的手势。“不过事情不是这样。我不是要说服你相信他没有抄袭。不管你相信也好,不信也好,我只是想多告诉你一点那个男人的事。”

  “请说下去。”妲西说。

  “从一九五七年我来这家旅馆工作开始,我就经常看到他,一直到一九六八年他心脏和肺出问题为止。以他平常酗酒纵欲的情况,我一点都不惊讶他的身体会出问题,甚至还觉得毛病来得太晚。在一九六九年,他就出现过几次,当时他的脸色已经非常难看;原本就不胖的身体,变得更加消瘦,几乎是皮包骨。不过,他那时仍然喝酒,完全不顾自己健康状况。我曾听到过他在房里咳嗽,听到过他在浴室呕吐,能够强烈感受到他所承受病痛的苦楚。但是,我心里却想:这也难怪,这都是他自找苦吃,还能怪谁呢?应该再也撑不了多久了。不过,他却没那么快死。到一九七○年,我还看过他两次。那次他身边有个男人,看来像是在照顾他。虽然任何人只要看到他的脸,就知道这个人不能再喝酒,但他还是一样继续喝下去。

  他最后一次投宿是在一九七一年二月。那时,他身旁的男人换了,我猜想先前那个人大概不干了。杰弗瑞这次是坐着轮椅来的。当我走进他的房间清扫时,我看见浴室里竟然晾着尿布。谁能想到过去他曾是个英俊的男人,现在却变成这副德性。他看起来就像行尸走肉,像个街头的流浪汉。你能想像那种情景吗?”

  妲西点点头。在街上常可看到这种穷途末路的人,他们总是夹着破旧的包袱,或穿着又脏又烂的外套。让人一看便倒尽胃口。

  “他每次来都住一一六三号房,那间房子望出去可以看到克里斯莱大楼,每天我都替他把窗户打开。但是,这么多年来,他却从不叫我的名字。他不是不知道,我们都有胸牌;而他又不是不识字,我不相信他不知道我的名字。在一九六○年以前,每次他退房,都会在电视上留两块钱小费。到了一九六四年,小费变成三块钱;到最后,竟变成五块钱。在那个时候,小费对我们来说可是一笔重要收入。他给小费倒不是为了我,不过是跟随习俗罢了。对他那样的人而言,面子是很重要的。他给小费,就像他主动为女士开门一样简单。他每次来,有时是和一些出版商或电影、电视制作人会面;有时是来找朋友,当然,这些朋友都是这一行的,有的人自己写书,有的人则是当作家经纪人,他们经常聚在一起开宴会。我之所以知道,是因为每次我打扫房间时,都会清出好几打空啤酒瓶、百万根烟屁股,满地都是湿纸巾和食物残渣。有一次我还发现他们把整条龙虾扔进马桶。到处都是玻璃杯,而这些文人则七横八竖地倒在沙发和地板上,像死人一样。

  大部分的情况就是如此,不过有时当我在上午十点半去清理房间时,他们的宴会仍未结束。他会让我进去,从不妨碍我打扫工作。参加宴会的人都是男性,一个女人也没有。他们聚在一起,一边喝酒,一边讲战争的故事。每个人都不厌其烦地大谈特谈当年参战的情景:部队被派到哪里作战;谁在那场战役中阵亡了。有时候,他们偶尔也会玩玩牌,但即使在牌桌上,他们还是不停地谈论战争。五、六个脸色潮红的白人男子,喝多了酒,坐在玻璃桌前,开敞着衬衫,扯歪了领带,桌面上堆满像我这种女人一辈子也赚不到的钞票。你知道他们谈论战争有多热情,就像我们年轻的时候讲述彼此的男朋友一样。”

  妲西说她惊讶的是旅馆经理居然没有把杰弗瑞赶走,管他是不是作家,如果他每次来都搞得天翻地覆,根本就不该让他住进来。

  “不,不,”玛莎微微笑了一下:“你会错意了。他们不是那种喝醉了就把衣服扯烂、砸坏家具、把酒瓶子扔出窗外的恶棍。杰弗瑞不是一般军人,他像我的彼德一样,上过西点军校。他在军中干到少校,个人教养和气质都很好,就像南方那些大家庭的孩子看起来都很有水准一样。他知道四种不同的领带结法,也熟知亲吻女士应有的礼节。总之,他很有教养,我不骗你。”

  当玛莎说出教养这个字时,微笑的嘴稍稍扭曲了一下;表情中似乎夹带了一丝痛苦和自嘲的情绪。

  “他们有时会争吵几句,但绝不会闹事,虽然喝多了酒,他们还是能控制自己。就算有人抱怨,也只是隔壁的房客而已。不过他总是住在最角落的房间,所以最多也只有一两间客房受影响。但每次只要有人请他们小声一点,他们一定会马上克制。你了解吗?”

  “我了解。”妲西应道。

  “其实也很正常。任何一大旅馆,都会包容房客的所做所为。他们有权在房里举行宴会,玩牌,甚至吸毒。不是吗?”

  “他们还吸毒?”

  “这我就不知道了。他后来有很多药罐子,天晓得那是不是毒品。不过,那些药罐子都贴有说明标示,只是我没有注意。反正我认为,他是一位很有教养的人。他很久以来便习惯投宿雷包拉斯旅馆,你一直以为他是个很出名的大作家,就因为你在这家旅馆做得和我一样久的缘故。没错,他过去曾经出过名,但只不过像冰块一样,很快就消失了。比出不出名更重要的是,他是我们这里的熟客,而且他的父亲,一个南方的大地主,比他还早成为这里的常客。他们习惯住在这里,并已视为传统。从那个时候起,当旅馆经理知道杰弗瑞先生要到纽约来,角落的那个房间就会很快腾出来,即使旅馆客满,他们也从未安排他住过别的房间。”

  妲西缓缓摇着头说:“真是太奇怪了。”

  “你一定不相信,对不对?”

  “哦不……我当然相信,但这真的很奇怪。”

  玛莎·罗斯沃的脸上再次出现那个痛苦而自嘲的笑容。“一切的问题都是出在教养上……或者说,时代改变了。即使我知道他很传统,但他的一些行径却大出人们的意料。

  他很讨厌黑人,虽然他的教养很好。你记得我先前说过的吗?他就是属于那种有种族歧视的人。而且事实上比歧视更严重,他根本就是痛恨。彼德·杰弗瑞是个种族歧视份子。当约翰·甘乃迪死的时候,他竟然在这里举行宴会。他的朋友都来了,而且一直狂欢到天明。我站在那儿,但他们所说的话让我根本无法接受,他们说什么如果真的要天下太平,就应该在下一代白人小孩诞生前,把有色人种从城里赶出去,让他们一人提一台电视机回到丛林中。当时,我气得无法控制自己,差一点冲上去对他大吼大叫。不过,我还是尽量克制着,强迫自己安安静静赶快把事情做好。我不断提醒自己,这个人就是我儿子彼德的自然父亲;我不断告诉自己,彼德现在才三岁,我非常需要这份工作,如果我不能克制情绪的话,就会丢掉这份工作。

  而后,又有一个人说:“如果可能的话,我真想对准他们的屁股,一个个把他们踢出国外。”然后又一个人接着说:“到时候别忘记找我,我也来助你一脚之力”。“太好了!”杰弗瑞兴奋地说:“等到我们把最后一个黑人赶走后,我们就来举办狂欢会。到时候,我一定去把麦迪逊花园广场给租下来!”

  那时,我感到头痛得要命,腹部几乎快痉挛了。我必须赶快离开,再不走就真的克制不住自己了。我没等把房间打扫完就走了,过去我从来不曾这样。不过,身为黑人还是有点好处:他们根本无视我的存在,也不知道我什么时候离开。他们之中没有一个人会关心我是否把房间打扫好了。”

  痛苦和自嘲的笑容,又浮上玛莎的嘴角。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说那种人有教养,简直就是笑话嘛。”

  妲西说:“不管情况如何,他根本不配做你孩子的什么自然父亲。在我看来,他还不如禽兽。”

  “不!”玛莎尖声说:“他不是禽兽。他是个好人。就算某方面他很坏,但他一直就是如此。就算他平常玩世不恭,但是从他写的书中,完全可以看出他的教养和才华。

  “嗨!”妲西语带轻蔑地对玛莎说:“你该不会读过他的书吧?”

  “我全读完了。在我带着白色粉末去找迪米罗婆婆前,他一共写了三本书,而我读了其中两本。他写作的速度很慢,比我看的速度还慢。”她露齿而笑:“真的慢死人了。”

  妲西怀疑地看着玛莎。她知道玛莎会看书,但多半是罗曼蒂克或悬疑之类的三流读物。“你看起来不像是喜欢看战争故事的人,玛莎,这一点你不会不清楚吧?”“我当然清楚。”玛莎说完起身,又从袋子里拿出来两瓶啤酒。

  “说起来也挺怪,妲西,如果他真的是个好人的话,我说不定还不会去看他的书。更好笑的是,如果他过去曾经好过的话,我想也不会比现在好到哪里去。”

  “你在说什么?女人?”

  “老实说,我也不知道。你就听下去嘛,好不好?”

  “好吧。”

  “过去,我也不是很了解他,直到甘乃迪被刺后,我才发现他是什么样的人。我从一九五八年就认识他了,虽然他可能不认识我。在他南方大家族传统的物质底下,潜藏的是丑陋的个性。他认为一切想改变世界的人都是可笑的,他讨厌黑人和犹太人,他认为在他赶我们走之前,我们都应该滚远一点。对他而言,不管犹太人、黑人、意大利人,印第安人都一样。

  我听够了从他口中吐出的污秽言语,甚至开始怀疑像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成为知名作家……我想了解书评家是怎么看待他的。不过,我更想知道一般人对他的看法,尤其是那些让他的书畅销的读者。最后,我决定自己找出答案。所以我到市立图书馆,借出他的第一本书《天堂之火》。

  我原本以为这本书大概就像国王的新衣一样,但它不是。这本书写的是五个人参战的故事,还写了这五个人的妻子和女人之间的事。当我看到封面的简介时,几乎不想看下去,心想这一定又是那些令人乏味的战争故事。”

  “它是吗?”

  “我读了前十页后,心想,这本书不怎么样嘛。虽然不如当初我预料的差,但也好不到哪里去。然后,我又读了接下来的三十页,结果我……我几乎忘了自我。等我从书中回过神来时,已经是夜半三更了,我居然一口气看了两百多页。我对自己说,该睡觉了,明天早上五点半就得起床。但是,尽管我眼皮很重,我还是把剩下的四十页看完了。那时已经快凌晨四点了。”

  玛莎说到这里,抬头看着窗外黝黑的夜色。她的眼神有些迷离,像沉陷在回忆中。她的嘴唇紧闭,眉头深锁,微微摇了摇头。“我不明白,为什么像他这样言谈令人生厌,极端又冷血的男人,居然能写出这种让人无法释手的小说。让人为了故事中的人物而流泪。我真的哭了,这是我事先前根本料想不到的。除了这些,他的书还让人感到一种……一种如阳光般和煦的感觉。虽然书中充满伤感和悲情,但也带有一点甜蜜……和爱。”

  她看着妲西,笑了出来。笑声愉快而真实。

  “那时候,旅馆有一个名叫比利的工读生,他在一所大学读文学系。我曾和他讨论过……”

  “是大门口那位吗?”

  “老天!当然不是!”玛莎又笑了起来。“在一九六五年以前,雷包拉斯旅馆不可能用黑人去看大门的。黑人可以当行李员或侍者,但就是不能当门房,想都别想。像杰弗瑞先生那样有身分的人士不会喜欢的。”

  “记得我曾经问比利说,为什么像杰弗瑞先生这样的人,能写出如此动人的小说。结果比利反问我,为什么某位胖子的声音那么尖细。我说,我不知道他是指谁。于是他说,他对于我的问题也抱持相同的疑问。不过他告诉我,他的教授曾说过,有一位名叫杰克的作家也是这样,在他提笔写作之前,根本就是烂人一个。比利说,对于某些人而言,笔能够传达上帝的旨意,能净化人的情感和灵魂。

  我想彼德·杰弗瑞也是这样。他是有教养的,只不过他在许多时候并没有好好利用他的教养。可以这么说,他的确是德才出众,但没有好好表现在生活上。事实上,我后来又看了他两本书,结果我竟然觉得他这个人实在很可惜。”

  “可惜?”

  “没错。因为他写的书实在太美了,而他那个人却是如此糟糕。他的确在某方面很像强尼,但是强尼可没他那么幸运;强尼从来没有享受过富裕的生活,而杰弗瑞先生却有。他的书就代表着他的梦想,他清醒时候的梦。”

  玛莎问妲西是否还要一瓶啤酒。妲西说她待会再喝。

  “如果你改变主意,说一声就行了。我想你很快就会想喝的,因为接下来的故事更离奇了。”

  “还有一件事和那个男人有关,”玛莎说:“他不是性别明显的男人。至少,不像你过去所想的那种男人……”

  “你是说,他是……”

  “不,他不是同性恋,不是现在人们常说的‘同志’。我知道他不是,过去几年来、我在打扫卫生的时候,不只一次在他的床边发现沾有口红印的烟蒂,不只一次闻到枕头有女人的香水味。还有一次,我还在浴室发现女人的眉笔。我想,和他上床的女人应该都是应召女郎,因为那香水的味道不像良家妇女用的。不过,话又说回来,这么多年来我才发现几次而已,这不算多,对不对?”

  “是不算多。”妲西说。她心想自己也经常从床下扫出内裤,捞起浮在马桶里的保险套,也曾在枕头底下找到女人的假睫毛。

  玛莎坐着,静默陷入沉思,好一会儿才抬起头。“我告诉你为什么!”她说:“那家伙只迷恋自己!这听起来很疯狂,但却是事实。肯定的是,他平日一定很节‘精’自爱,我从他换洗的床单上便知道了。”

  妲西点点头。

  “而且,在他房间的浴室里,总会有一瓶冷霜,有时会放在床边的桌上。我想,他可能在手淫时把冷霜抹上,防范皮肤龟裂。”两个女人彼此对望了一眼,开始歇斯底里地格格大笑起来。“你确定他不会用在别的地方?”妲西忍不住问。

  “我说的是冷霜,而不是凡士林。”玛莎说。然而,她们俩足足笑了有五分钟,直到把泪眼笑出来为止。

  这其实并不好笑,妲西很清楚这点。当玛莎继续说下去时,她静静地听得入了神,几乎不敢相信她所听到的是事实。

  “大概在我去过迪米罗婆婆那里后一个星期,也许是两个星期,”玛莎说:“我不记得了,事情过去太久了。那时我已经确定自己怀孕了……虽然我没有恶心或其他症状,但我能感觉自己确实怀孕了。你知道吗,我一个字也不敢对强尼说,虽然我知道非说不可,但那时我就是害怕告诉他。”

  “我如果是你,我也不敢说。”妲西说。

  “有一天上午,我到杰弗瑞的房间打扫,我一边打扫,一边想着该如何把我怀孕的事告诉强尼。那时,杰弗瑞已经出门,可能去找出版商谈事情去了,我不太确定。他房间是双人床,床单都弄乱了,不过这不代表什么;也许是他睡不着,翻来覆去的结果。有时我来整理时,还会看到床单整个滑下地板呢。

  于是,我把毯子掀开,准备把床单铺平时,我便看到了那些东西。那是他遗留下的,已经干掉了的痕迹。

  我站在那里,看着那些东西……噢,我不知道在那站了多久,整个人都恍惚了。我看见他躺在那里,在他的朋友都离去之后,躺在那里闻着满室烟味和他自己的汗臭味。我看见他躺在那里,和自己的五个手指头做爱。我看得非常清楚,就像我现在能清楚看见你一样。妲西,我惟一看不到的,就是他心里想的事,不知道他脑海里浮现的到底是怎样的画面……不过,从他平常的为人和不写作时的态度,我很高兴我看不到他脑子里的画面。”

  妲西听得呆住了,说不出一句话。

  “接下来,我知道,这……这个感觉已占据了我。”她停下来,想了一会儿,然后轻轻摇摇头。“这种强迫感占据了我。”

  玛莎正想再继续说下去,忽然妲西站了起来,往洗手间跑去。

  她一进厕所,便把刚才吃下去的东西连同啤酒一起全吐了出来。“要保持笑脸,”她心想,摇摇晃晃地摸索着冲水钮。“我得把脸擦干净,不要让她担心。”然而,接下来她又想:“我该怎么再面对她呢?我要怎么做?”

  不过,这很快就不是问题了。当她一转身,发现玛莎就站在洗手间门口,一脸关心地看着她。

  “你没事吧?”

  “没事。”妲西勉强挤出笑容。“我……我只是……”

  “我知道,”玛莎说:“相信我,我知道你的感受。你还想不想再听下去?还是就到此为止?”

  “当然听下去。”妲西果决地说,勾起玛莎的手。“不过,我们最好到大厅去说,我可不想待在酒吧遭其他客人白眼。”

  “我也是。”

  几分钟后,她们在大厅一张沙发上坐了下来,两人各坐沙发一端。

  “你真的想再听下去?”

  妲西点点头。

  “好吧。”玛莎说。这次,她沉默了很久,低头看着自己放在膝盖上的瘦小双手,盘算着该如何把故事说下去。最后,她终于抬起头,转向妲西,开始未完的故事。

  “那天我是恍恍惚惚上完班的,整个人就像被催眠一样。人们和我说话,我也应答了,但是总觉得他们好像隔着一层玻璃和我说话似的。那时我心里想:我一定是被催眠了,那个老婆婆催眠了我,她一定对我下了某种指令,就像在电视上看到的催眠秀那样。受到暗示的人,如果指令不解除,就算是十年后听到这个指示,也是会发作的。她一定是在茶里下了药,然后趁我昏睡的时候下的指令。实在是太可恶了。

  我知道她为什么要这样做。她一向被人认为有魔力,而她一定就是利用催眠术来骗人的。难怪她会先要我说出那个人的名字,这样她才好下暗示。没错,就是这样。

  我去过迪米罗婆婆那里后,几乎忘了在那儿发生的事。然而,当我在杰弗瑞的卧房失态后,我想一定是那天晚上造成的结果。

  那天我表现得还算正常。我的意思是,我并没有做出大哭大叫之类的举动。我只是觉得自己被玻璃包住了,仅此而已。

  应该说我应付的还算不错。

  后来,我一回到家,便觉得很渴。我从来没那么渴过,感觉喉咙就像快烧掉一样。我猛灌水,一直喝、一直喝,直到吐出来为止。我吐得很厉害,觉得胃里很不舒服。我冲进浴室,对着镜子伸出舌头,看看自己是不是那里不对劲。虽然我一点生病的症状也没有,但就是觉得很不舒服。我蹲在马桶前,就像你刚才那样,只不过,我蹲的时间比你还要久。我大吐特吐,觉得自己好像快要死过去了。于是我哭了起来,请求上帝饶恕我,乞求他不要让我又流产一次。那时候,我突然看见我站在他的卧房,把手指放进嘴里,完全没有意识自己在做什么。我觉得自己好像跳脱出我的身体,就像看电影一样,在一旁看着自己的一举一动。于是,我又吐了起来。

  派克太太听到我呕吐的声音,便赶过来看我到底怎么了。

  这使我突然坚强起来,等到强尼回来的时候,我已经完全好了。那天强尼又喝醉了,一进来便要强迫和我做爱。我抗拒不从,结果被他狠狠地在脸上揍了一拳,便气呼呼地出去了。还好他揍了我,这让我有重新思考的机会。

  隔天,当我又走进杰弗瑞先生的房间时,他正坐在客厅里,身上穿着睡衣,埋首在一堆稿纸之中。”

  玛莎抬起头来,面无表情地看向大厅的玻璃窗。“当我发现他人在房里,便宽了心,这表示今天我不用打扫了。因为当他在工作的时候,不喜欢有人在他旁边走来走去。”

  于是我说:“我晚点再来,不打扰你了。”

  “你现在就可以打扫了,”他说:“不要太吵就行。我的头很痛,又没有半点灵感,真是要命。”

  要在过去,像这种情况他都会要我晚点再来打扫,但是这次却不同。于是我走进浴室,开始清扫。我换掉用过的毛巾、换上新香皂、新火柴,一边做这些事,一边不停地想着:老巫婆!如果我不配合,你是绝对催眠不了我的,不管你在茶里下了什么药。我可比你聪明,你骗不了人的。

  我走进卧室,看着他睡过的床。原本我还有点害怕看到它,但是现在看起来一点事都没有。什么事也没发生,这使我宽心不少。于是我掀开棉被,结果又发现床单上有干掉的遗精,似乎已留在那里很久了。

  我看着这滩遗精,等着看自己是否又会有什么奇怪的反应。但这次没有。这只不过是男人的遗留物,就好像一封没贴邮票、没写地址的信一样。不管那个老巫婆是不是真有法力,都骗不了我。也许我怀了孕,也许没有,不过有的话也一定是强尼的孩子。他是惟一和我睡过的男人,就算我发现这个白人的遗精,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

  那天原本是阴天,但当我一想到这些时,太阳就出来了,好像上帝已应诺我的祈祷。过去我从来没有过这种心安理得的感觉,然而,就在我专心祷告的时候,我突然不由自主地刮起床单上的遗精,尽可能全部刮起,然后塞进嘴巴,吞进肚子里。

  那时,我就好像站在远方,看着自己的一举一动。那部分自我在狂喊着:你疯了!那个男人就在隔壁,他随时都可能进来,看到你疯狂的行为;地毯很厚,你一定听不到他的脚步声。只要被人发现,你的工作就不保了,而且你做出这么下流的事若传出去,全纽约旅馆也一定没人敢再雇用你。

  但是,那个自我却没能阻止我的动作,直到另一部分的自我满意了,才自行停下来。我呆站在那儿,看着床单。我虽然听不见隔壁房间的声音,但我知道他就站在我身后,站在门口的地方;我知道他脸上的表情如何。一时之间,我不知该如何自处,好不容易才鼓起勇气,想转身求他不要把这件事告诉经理。当我转过身后,才发现他并不在那里。我走到房门口,看见他仍专注在工作中。于是我把接下来的工作做完,不过,我又感到陷入了一个玻璃罩中,而且感觉比上次还强烈。

  我把要换洗的被单收好,走到外面的客厅。本来我想告诉他,说我待会再回来打扫。但是当我看到他的举动时,我惊讶地呆站在房门口,目不转睛地看着他。

  他在客厅里很快地来回走动,双手猛抓自己的头发,看起来就像在电影里常看到的那种疯狂举动。他的眼睛张得很大,好像受到了什么刺激。一开始我以为是我刚才的举动被他撞见了,才会使他变成这样。

  后来,我才发现他的举动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至少他不这么认为。他居然跟我说话了。过去他和我说话都是命令式的,不是要我帮他换个枕头,就是要我把冷气调整一下。这次,他居然正式和我说话,我猜,他如果不找个人讲话,就会马上疯掉。

  “我的头快爆炸了。”他说。

  “这真糟,”我说:“我去帮你拿阿斯匹灵……”

  “不必了,”他说:“吃药也没用,这是灵感的问题。就好像我去钓鳟鱼,结果勾上来的是马林鱼一样。你知道吗,我是靠写小说维生的。”

  “我知道,”我说:“杰弗瑞先生,我读过你写的两本书,觉得它们都很棒。”

  “真的吗?”他说,以不可置信的眼光看着我。“谢谢你的夸奖。不过,今天早上我一起来,就有一个新灵感,结果搞得我头痛欲裂。”

  我笑了起来,但是我想他没有注意到。

  “我叫了早餐,”他指着门口的推车说:“在我吃早餐的时候,想到这个灵感可以写成一篇短篇小说,可以在纽约客杂志发表,你知道吗……纽约客杂志是……算了。”

  “你知道吗?他不想对像我这样的人解释什么是纽约客杂志。”

  妲西微微笑了一下。

  “但是当我一吃完早餐,”他继续说:“我发现这个灵感可以写成一部长篇小说。然而……就在我开始构思细节时……”他尖声笑了起来:“才发现最近十年来,我从未产生过这么好的灵感。也许,根本从来就没有过。你能想象两个双胞胎兄弟,在二次大战时分属不同阵营,在战场上见面厮杀的情况吗?”

  “是发生在太平洋战争的故事吗?”我说。和他说话时,我一点也不紧张。只是那时还觉得自己被罩在玻璃箱里,觉得整个人还有点怪怪的。

  他大笑起来,好像从来没听过这么好笑的笑话,“哈哈,不可能在太平洋战争,如果说在欧洲战场上还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