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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哇,这可是最掏心窝的话了。”妲西说着,用手揉了一下眼睛。

  “何止是心窝话,”玛莎说。她合上书本,用卫生纸重新把书包好。“这全是真心话!”她笑了。在笑容中,妲西看到眼前的这个老友流露出的不只是母爱,还流露出胜利者的神态。

  下午三点下班后,玛莎和妲西经常会在旅馆附设的咖啡厅喝咖啡。偶尔遇到值得庆祝的事情时,她们还会到大厅旁的酒吧去喝酒。而今天,绝对有充足的理由到酒吧庆祝。

  妲西先在酒吧找了个座位,让玛莎坐下后,自己便跑到吧台为玛莎点了一杯酒。她和酒保雷恩简短地说了几句话,雷恩便转向玛莎,对她竖起右手的大拇指。妲西带着满意的笑容回到座位上,玛莎则一脸狐疑地看着她。

  “你又搞什么鬼?”

  “等一下就知道喽。”

  五分钟后,雷恩端着托盘过来,在桌上摆下一个银色的冰桶,和两只玻璃杯。冰桶里面插了一瓶高级法国香槟酒。

  “我来付账!”玛莎以半威胁半开玩笑的语气说。她瞪着妲西,一脸的兴奋。

  “少来了。”妲西说着,掏出了信用卡。玛莎没有再争下去。雷恩拔开软木塞,放在妲西旁边,先为她倒了一点香槟酒。妲西拿起杯子摇了摇,对雷恩使了一个眼色。

  “好好享用,女士们。”雷恩说,然后出奇不意地亲了玛莎一下。“请代我向你的孩子道贺。”当他把话说完走开时,玛莎还呆在那儿,惊讶地说不出话来。

  妲西把玻璃杯倒满香槟,首先举起杯子。玛莎跟着举杯。玻璃杯轻轻碰撞,发出叮铃声响。“为你儿子的新书干杯。”妲西说完,先喝了一口。随后她又举起杯,轻碰玛莎的杯子。

  “也为你的儿子干一杯。”她说,又喝了一口。不待玛莎把杯子放下,妲西再次举杯说:“再为伟大的母爱干一杯。”

  “好了,甜心。”玛莎阻止她说。尽管眼神严肃,但她嘴角却掩不住笑意。前两次举杯她都只啜了一小口,但这一次,她把整杯酒一饮而尽。

  妲西点了香槟,当然是为了庆贺玛莎的儿子彼德出新书。不过,除了这点还有别的原因:她很好奇,为什么玛莎早上会说“何止是心窝话,而是真心话?”她还好奇的是,为什么玛莎会流露出胜利者的神情。

  她等到玛莎把杯里的酒喝干后,才开口道:“玛莎,你说那个献辞到底是什么意思?”

  “什么?”

  “你为什么说,不只是心窝话,而是真心话?”

  玛莎看着妲西,良久良久不发一语,让妲西觉得她似乎不愿意说。然而,玛莎笑了,笑容里带有一点苦楚,一点激动——这是妲西所看到的。她不明白,虽然玛莎大半辈子过得十分艰苦,但在这种高兴的时刻,她不应该笑得如此苦楚。然而,在这个笑容里,胜利者的神态依然存在,如同古典音乐一般,各种情绪交织得非常复杂。

  “他的书非常畅销,而且评价也很不错,”玛莎说:“我相信,但不是因为彼德这样说……当然,他这么说也没错。我所说的真心话,是有关他的一切遭遇。”

  “谁?”

  “彼德的父亲。”玛莎说。她双手交叠放在桌上,沉静地看着妲西。

  “但是……”妲西想说下去,但又打住了。很显然的,彼德的父亲强尼·罗斯沃一辈子也没写过半本书。像强尼那样的人,写下的字除了借据和骂人的脏话外,恐怕没有什么值得一提的了。玛莎所说的,可能有她的弦外之意……

  “别想那么多了。”妲西心想:“她也许要说,她在嫁给强尼之前就怀孕了;而彼德真正的父亲,是个才华洋溢的家伙。”

  然而,她所想的却与事实完全不符。妲西虽然没见过强尼,但是她在玛莎的相簿里看过他的照片,而她和彼德熟得不得了。事实上,在彼德由高中一直到大学二年级的那段时间,她几乎把彼德当成自己的孩子。彼德的长相,和相簿里的那个男子,的确有太多不相似之处……

  “强尼的确是彼德的真正父亲,”玛莎说,似乎看出妲西所想的事。“只要看一看鼻子和眼睛就知道了,不就是一个样子吗?”玛莎似乎有些醉了,她话中开始流露出南方口音,就像小孩子从躲藏的地方跑出来一样。

  妲西把剩下的香槟全倒进玛莎的杯子。玛莎举起杯子,凑近眼前。隔着杯中的酒,午后明亮的光线全都柔和了起来。玛莎享受着眼前的景象,喝了一小口,然后把杯子放下,又开始笑了起来。笑中仍带着几许苦楚。

  “你一定不知道我在说什么,对不对?”

  “是有一点。”

  “好吧,我会慢慢告诉你的,”玛莎说:“这些年来,我一直都没说。现在他出了书,也该是我说出来的时候了。天知道,我根本不能告诉他,他应该是最后知道的。而且,幸福的孩子总是不明白母亲的爱,不明白母亲的奉献,对不对?”

  “不见得吧,”坦西说:“玛莎,也许你该想想你是不是真的该说,也许你……”

  “不,他们不会明白的。”玛莎说。妲西这时才明白,刚才玛莎根本没听进她所说的半个字。玛莎·罗斯沃此时已进入了她自己的世界。当她的眼神又回到妲西身上时,她嘴角露出一个相当特别的笑,而妲西并不太喜欢这样的笑容。“完全不明白,”她重复着。“如果你想知道‘奉献’的真正意义,随便问一位母亲就知道了。你同意吗,妲西?”

  妲西摇着头,不知道该说什么。然而,玛莎却点点头,好像妲西完全同意她所说的。接着,她开始说下去。

  她不需要讲太多平常的事。这两个女人一起在雷包拉斯旅馆工作了十一年,而且打从一开始就成为好朋友。

  关于玛莎,妲西对她最基本的认识(至少在今天以前),就是玛莎嫁错了老公。她的丈夫不但酗酒,而且还有毒瘾,更别提偶尔和路上的妓女搭三捻四了。

  玛莎认识他时,才刚到纽约几个月,就像走入森林的孩子。而在她嫁给强尼之时,早已怀了两个月的身孕。她曾不只一次告诉过妲西,要不是因为怀孕,她才不会嫁给强尼。她虽然很高兴,怀了孕竟然还有人愿意娶她。但是,她也不是笨蛋,那时她就很清楚强尼的收入并不多。

  然而,玛莎的第一个孩子,在她怀孕的第三个月便流产了。过了五个月,她估算了一下结婚的利与弊,发现弊大于利。她的先生太多次晚上不回来,不断找借口敷衍她,而且对她从来就没有好眼色。她对妲西说,强尼只要一喝醉,就会拿她出气。

  “人倒是挺英俊的,”她曾对妲西说:“不过,一团狗屎就算再好看,也还是一团狗屎。”

  在她决定离开他之前,她发现自己又怀孕了。但是,强尼知道她怀孕后的第一个反应竟是不信任:他拿起浴室的拖把,狠狠地猛击玛莎的腹部,想让孩子流产。两天后,他和一位酒肉朋友一起去抢劫一家杂货店。强尼手上拿着一把不知道从那里弄来的手枪,指着店主,才刚要拉动扳机,手枪便走火了。子弹从他的右眼射进脑部,使他当场死亡。

  玛莎直到怀孕的第十一个月,仍在雷包拉斯旅馆上班,是普罗利先生要她回家待产,免得她把孩子生在旅馆的走廊或电梯里。罗勃·普罗利对她说,她的表现很好,请她放心回家待产,等到生完孩子后,随时可以回来上班。

  于是玛莎听他的话回家去了,两个月后,她生下了一个七磅重的男孩,取名为彼德。如今,彼德已长大成人,还写了一本叫《荣耀之火》的书。这本书获得每月一书的极力推崇,顿时名利双收。

  这些事情妲西早就知道了。至于其它的——那些难以置信的部分——她直到这个下午,才在旅馆附设的酒吧、在香槟酒的效力下,听把彼德的新书用卫生纸包好放在膝上背袋里的玛莎第一次讲述。

  “当然,我们住在郊区,”玛莎说。她看着眼前的香槟杯,用手指轻轻转动着。“就在车站公园附近的站前路。我后来又回去过,那里变得比过去更糟了。”

  “那个时候,站前路上住着一位老巫婆,那里的人都叫她迪罗米婆婆。他们都发誓她是个真正的巫婆。我当时完全不相信,还去问和我住同一栋公寓的邻居。她叫奥莉维亚·金索汶。我问她为什么在太空梭都已经飞到外太空、各种疾病都有药可医的时代,还会有人相信巫婆。奥利维亚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女人,她要不是必须扶养母亲和三个弟弟,也不会住在这种脏乱的地方。我原本以为她会同意我的想法,没想到她却摇摇头,笑了起来。

  “你该不会想告诉我,说你相信巫婆吧?”我问她。

  “不,”她说:“但是我相信她。她很不一样,也许一百个人,也许万人、或一百万个自称是巫婆的人中,只有一个是真的。如果是这样,那迪罗米婆婆就是那个真的巫婆。”

  我那时只能一笑置之。不需要巫婆的人,会嘲笑巫婆的存在;同样的,不需要祷告的人,也会嘲笑祷告者在做傻事。那时,我才刚结婚不久,还相信我有办法矫正强尼的坏习惯。你明白我所说的吗?”

  妲西点点头。

  “后来,我流产了。我想,流产的主要原因是强尼。不过那时我却不愿意承认。他经常打我,而且常常酗酒。他不但把我给他的钱都花光,还会偷拿我皮包里的钱。我求他,不要动我皮包里的钱,因为那是我们的生活费,他却一脸受伤害的表情,发誓赌咒说他绝对不会做这种事。不过,这是在他清醒的时候;若是他喝醉了,就只会不停地傻笑。

  后来我实在受不了啦,写信回家给我母亲。写信诉苦是件很丢脸的事,我是一边哭一边写的,为的是想知道她的想法。她回信了,要我马上离开这个男人,在他把我打成重伤住院、在发生更糟的事前赶快离开他。我姐姐卡桑德拉(我总是叫她凯西)的反应更激烈,她寄了一张车票来,信封上只写了几个字:“马上离开!”玛莎笑了笑,又喝了一口香槟。

  “但是,我没有听从她们的话。因为我还有一点自尊。现在想起来,那时实在傻得可怜。无论如何,我还是留了下来。之后,我就流产了,后来又再度怀孕。第二次怀孕的时候,一开始我并没有发现;我没有恶心的感觉,也没有第一次怀孕时的征兆。”

  “你怀孕了,所以去找迪罗米婆婆,对不对?”妲西问。她假设,那时玛莎也许想那个巫婆会有方法让她流产,或是她已决定用人工流产,不要生下这个孩子。

  “不是,”玛莎说:“我去找她,是因为奥莉维亚说迪罗米婆婆能帮我鉴定,辨认我在强尼衣服找到的东西是什么。我在他外套口袋里,找到一个装着白色粉末的小瓶子。”

  “噢,不!”妲西说。

  玛莎苦笑着。“你想知道事情有多糟吗?”她问:“也许你不想知道,但我还是要告诉你。比你的男人酗酒或没有工作还糟。他不但喝酒,没有收入,又经常打我。而当我把手伸进他衣服口袋里,看能不能翻出一点钱去市场买卷卫生纸时,找到的竟然是一瓶装着白色粉末的小瓶子。那时,我看着那个瓶子,只祈祷里面装的不是古柯硷,而是普通的药。”

  “你把那个瓶子拿去给迪罗米婆婆看了?”

  玛莎可怜兮兮地笑着。

  “整个瓶子?别傻了!我还想活命呢!如果他回来发现瓶子不在了,不把我打死才怪。我只是偷偷挖了一点,用香烟的玻璃纸包起来,拿去找奥莉维亚,而奥莉维亚要我去找迪罗米婆婆,所以我就去了。”

  “迪罗米婆婆是个怎么样的人?”玛莎摇摇头,无法告诉妲西,迪罗米婆婆的长相,也无法告诉她自己待在迪罗米婆婆住的三楼公寓的那个半小时有多么离奇,更无法说出自己后来是如何疯狂地跑到街上,害怕迪罗米婆婆会在后面追赶。迪罗米婆婆住的公寓很暗,充满了蜡烛、发霉的壁纸和肉桂的气味。一面墙上挂着一幅耶酥像,另一面墙上则是占星家诺斯特拉达穆斯像。

  “如果说有巫婆的话,那她真的就是。”玛莎过了一会儿后,才说:“直到现在,我还不知道她的年纪有多大;也许七十岁,也许九十岁,甚至可能一百一十岁。她的脸上有一道粉红色的疤痕,从鼻子一直伸向前额,没入她的发际。疤痕像是被火烧的。这使她的右眼皮低垂着,看起来像闭着一样。她坐在摇椅上,轻轻捶着大腿。我一进去,她便说:‘小女孩,我有三件事告诉你。第一,你不相信我;第二,你在你先生口袋找到的东西是海洛因;第三,你已经有了三个星期的身孕,而且孩子出生后,你会以他自然父亲的名字取名。’”

  玛莎看了一下四周,确定附近位置都没有人坐后,才放心地倾身向妲西。妲西看着她,虽然没说话,但脸上的表情尽是迷惑。

  “后来,等我冷静下来后,我告诫自己,她要知道前两件事并不难,就像舞台上的魔术师一样,事先串供就能做到了。也许在我去之前,奥莉维亚就先打电话跟这个老巫婆说了,她也许把我要去的理由也一起讲了。你看,这是不是很简单?像迪罗米婆婆这样的人,一开始当然要吓唬刚来的人。而且,既然人家都说她是巫婆,她就必须拿出巫婆的本事,对不对?”

  “我想应该没错。”妲西说。

  “至于她说我怀孕了,也许是她运气好,刚好猜到。或者……这……有人知道这件事而去告诉她。”

  妲西点点头。“我有一个婶婶就是这样,她一眼就能看穿谁怀了身孕。她甚至在当事人发现自己怀孕之前,就比她们先知道。事情应该就是这个样子。”

  玛莎笑了笑,似乎完全同意她的说法。

  “她说,怀孕的人身上会有种气味,”妲西继续说:“如果你的鼻子比较灵敏的话,就能轻易地分辨出来。”

  “是啊,”玛莎说:“我过去也听人这么说过,不过,我的情况并不太一样。但她就是知道,而且知道得很清楚。我心里一直试图说服自己,要相信这一切只是低级的噱头,我知道她早就调查过了。如果真的相信她,那岂不是要我真的相信有巫术吗?然而,这些想法一点用处也没有,那时我的感觉就像刚从梦里醒来,一切都昏昏沉沉的。”

  “后来怎么了?”

  “还好门边有一张椅子摆在那里。当她说的三件事全讲对的时候,我只觉得双脚发软,无力地倒在那张椅子上。如果那里不是刚好有椅子的话,我一定会坐在地板上。

  她那时一句话也没说,只是静静地捶着膝盖,等我从惊吓中慢慢恢复。我觉得她大概这种情况看得多了,一点都不感到意外。

  等我心跳慢慢恢复正常,我开口就说:“我打算离开我丈夫。”

  “不必,”她马上回答,“他就要离开你了。你会看着他离开,就再等一下吧。你也许认为他会要你把孩子拿掉,但是他来不及这样做。”

  “怎么可能?”我说。我也只能这么说,以那时的情况看来,我是一点办法也没有,只能反复地说:“怎么可能?怎么可能?”就好像坏掉的唱盘一样。即使到现在,都过了二十六年了,我还能闻到那个古老的蜡烛味道、闻到从厨房传来的肉桂香味,以及潮湿壁纸的霉味。我忘不掉她的样子,忘不掉她那微小而虚弱的身躯裹在小巧而褪了色的蓝色衣服里的样子。

  她是那样娇小,却能让人感到有一股巨大的力量从她身上发出,就像灯塔那样发出耀眼的光芒……”

  玛莎站了起来,走到吧台那里,对雷恩说了两句话,然后拿着一杯白开水回到座位上。她仰着头,几乎一口就把整杯白开水喝干。

  “你没事吧?”妲西问。

  “没事。”玛莎耸耸肩,笑着说:“我想,其实我也不必讲太多。但是如果你去过那里,你一定会和我有同样的感受。”

  “那时,迪罗米婆婆对我说,以你现在的情况,并不用管你嫁的是不是全世界最烂的男人。你现在最要紧的是,去找出这个孩子的自然父亲。”

  任何人听了她那时说的话,一定会气她跟人打哑谜。不过,我那时实在被她弄糊涂了,连气都忘了出,只是傻傻地问她:“你是什么意思?强尼就是这个孩子的自然父亲。”

  她哼了一声,伸手拍了我一下,很不以为然地说:“那个男人和自然一点关系都没有。”

  她一边说,一边慢慢靠近我,让我觉得害怕起来。感觉她好像暗示一些事情,而那些肯定不是什么好事。

  “女人会怀孕,当然是靠男人射出的精子。小女孩,这些你当然懂,对不对?

  我想她应该不会在那个时候对我上生理教育课,但是当时我的脑袋一片混乱,只好迷迷糊糊地点点头。

  “知道就好,”她也点点头说:“这是上帝精心设计的……就像一个跷跷板。男人射出精子,精子进到女人体内后,是女人怀它、育它、让它长大。这是世界不变的规则,但却不是每个人都适用这个规则,而你所怀的这个孩子正是要证明这个规则的例外。那个把精子射入你体内的男人,并不是这个孩子的自然父亲——就算他能一直待在你身边,他也不能算是。他恨这个孩子,想在他出生前就把他置于死地,因为他知道这个孩子不是属于他的。一般男人是无法察觉这些的,但是如果孩子真的太过特别的话,那男人还是会感觉出来的……而这个孩子和强尼·罗斯沃可说是完全不同,就如同白天和夜晚的差别那样大。所以,小女孩,请告诉我:谁才是这个孩子的自然父亲?”她说了一大堆,而且几乎都是在我耳边说的。

  那时我所能做的,就只是猛摇头,我根本不明白她在讲些什么。但是,我想在我体内……好像有什么东西从沉睡中醒转过来。也许是因为现在我都明白了,所以才会这么说,但我又不认为是这样。那时,我的脑海只闪过一两次那个人的名字而已。于是我说:“我不知道你想听我说些什么,我根本不明白你说的什么自然不自然的父亲。我甚至不确定自己是不是已经怀孕了,就算怀了孕,也绝对是强尼的孩子,因为他是惟一和我一起睡过的男人!”

  她坐回椅子上,对我微笑着。笑容就像阳光一样和煦,让我稍稍觉得放松了一些。“我并不想吓你,”她说:“我根本没有要吓你的意思。只是我已经看到了那个情景,而且非常真切。我拿杯茶给你喝,也许会让你平静一点。你会喜欢它的,这茶的味道很特别。”

  我想告诉她,我根本不想喝茶,却又说不出话来。那时我已经无力到懒得开口,就连拔腿离开的力气也没了。

  她那里有一间油腻的小厨房,黑得像洞穴一样。我坐在门

  边的椅子上,看着她舀起一匙茶叶放进一个老旧的茶壶里,又把水壶放在瓦斯炉上烧开。我坐在那儿,心想我根本就不想喝她的茶。也不想饮用任何从那个脏兮兮的厨房端出来的东西。

  不过,我想出于礼貌,还是先喝一小口,然后就可以随时离开,再也不要来这里。

  但是,她竟然端来两个洁白如雪的茶杯,还有一碟糖、鲜奶和几个刚烤好的甜甜圈。她把茶倒入杯子时,我闻到很香的味道,感觉炙热而有力量。在我惊觉之前,我竟然已连喝了两杯,还吃了一个甜甜圈。

  她自己也喝了一杯茶,吃了一个甜甜圈,开始跟我闲话家常。谈我们怎么在街上认识,谈我家乡阿拉巴马州的情况,谈我爱去的几家商店等等。之后,我看了一下手表,才发觉我已经在这里待了一个半小时了。我打算离开,但一站起来,便觉得头昏目眩,马上又重重坐回椅子上。”

  妲西看着她,眼睛张得大大的。

  “你下了麻药,”我害怕地叫了起来。

  “小女孩,我想帮助你,”她说:“但是你不想告诉我我必须知道的事,而且我知道你也不想做你必须去做的事,若我不推你一下,你根本不会做,所以我得帮你一下。你小睡一会儿,就这样,不过,在你入睡之前,你得告诉我,你的孩子的自然父亲的真实姓名。”

  当时,我坐在那张有扶手的椅子上,听着从窗外传来的街上闹市声,我清清楚楚地看见他,就像我现在看你这样清楚。妲西,他的名字是彼德·杰弗瑞;他是白人,而我却是黑人;他很高,而我却很矮;他受过教育,而我完全无知。我们两个是完完全全不同的人,只有一件事是相同的,就是我们都来自阿拉巴马州,我来自靠近弗罗里达州边界的巴比隆,而他来自伯明罕。他根本不知道我这个人是死是活,他经常住在旅馆的十一楼,而我只是帮他换洗衣服的黑人服务员。对我而言,我一听到他的声音,就会自己找地方躲起来,因为我曾听过他和别人说的话,知道他是个怎么样的人。对他来说,若一个黑人用过的玻璃杯,不洗干净他是不会再用的;我看过太多房客都是这个样子。他就是那种有种族歧视的人,但是跟肤色无关;就算他是有色人种,也会歧视其他的种族。

  你知道吗?他还真有点像强尼,或说,强尼在某方面长得还真像他。如果强尼再聪明点,再多读点书,天知道他们两个人会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我对他一点感觉也没有,只是很清楚地看着他。但是,当迪罗米婆婆把我唤醒时,我闻到一股肉桂的香气,几乎呛得我无法呼吸,我很自然地就说出这个人的名字。“彼德·杰弗瑞,”我说:“彼德·杰弗瑞,那个住在一一六三号房的男人,他是个作家,但没有写几本书。他就是自然父亲。但是,他是白人!”

  她凑近我说:“不,他不是。没有人是白的。在他们的心中,他们都是黑的。你一定不相信,但这是千真万确的。他们的内心如黑夜般黑,即使在白天也一样。不过一个人能让黑夜发出光亮,为什么男人射出能让女人怀孕的东西都是白的,就是这个道理。自然是和颜色无关的。亲爱的,现在闭上眼睛,因为你已经累了,真的很累……现在说吧!快说!不要停下来!迪米罗婆婆要给你一个东西,孩子!我把这个东西放在你手里。别看,只要把手伸出来就好了。”我照着她的话做了,觉得手里多了一个方形物体。感觉好像是玻璃或塑胶之类的东西。

  “等到你该想起一切的时候,你就会想起来的。至于现在,就放心地睡吧。嘘……睡吧……嘘……”

  “就这样。”玛莎说:“接下来,我只记得我跑下楼梯,像有恶魔在后面追赶一样。我不记得我是从哪里跑出来的,但是这并不重要,反正我已跑开就是了。在那之后,我只回去过一次,但我并没有看见她。”

  玛莎说到这里停住了,她们一起惊讶地向四周张望,好像一对刚从午觉中醒来的女人。酒吧里的人不知什么时候突然变多了。现在已经快到五点了,正是一些经理主管下班向酒吧聚集的时间。虽然酒吧里没有人大声喧哗,但是声音总是从四面八方传来。她们虽然已把制服换下,但是酒吧里的人谈论的股票、基金和债券等话题,使她们觉得自己好像仍处于经理主管的环绕之下。

  “我袋子里有一个比萨和六瓶啤酒,”玛莎有点胆怯地说:“我可以把比萨拿去热一下,要点冰块让啤酒降温……如果你愿意继续听我把故事讲完。”

  “我当然愿意。”妲西笑着说,不过声音有一点紧张。

  “我想我该把一切都说出来,”玛莎喃喃地说,脸上的表情愈发严肃,先前的微笑一下子都消失了。

  “不过,我得先打个电话回去,告诉我先生说要晚点回去。”

  “去吧,”玛莎说。当妲西去打电话时,玛莎不停地打开又合上背包,为的只是要检查那本珍贵的书是否还在那里。

  虽然比萨的大小超过她们两人的食量,但她们还是把它吃完了,而且一人还喝了一瓶啤酒。玛莎又问了一次,确定妲西是不是真的想把故事听完,妲西再次表示愿意。

  “因为这个故事有些地方并不是很好,我得事先声明。糟糕的程度,就像那种三流杂志登载的一些莫名其妙的故事。”

  妲西知道她所指的三流杂志是什么,但是没有想到她这位纯洁、规矩的朋友,竟然会和那种故事有任何关联。她又为玛莎和自己开了第二瓶啤酒。玛莎开始继续说下去:“我恍恍惚惚回到家,几乎记不得在迪米罗婆婆那里发生的事,于是,我说服自己尽量往最好的一面去想,把这一切都当成是梦。但是,强尼口袋里的那些白色粉末并不是梦;它还在我的皮包里,用香烟盒的玻璃纸包裹着。那时我所想的,就是赶快把这一切都忘记,忘记世界上还有巫婆存在这回事。我想我必须赶快把那些粉末丢掉,不然,迟早会被强尼发现,他肯定会搜我的皮包。然而,就在我打开皮包的一刹那,发现皮包里多了一件东西。我把这个东西拿出来,看着它,回想起我曾经看过它,虽然我已经记不清我们之间曾经发生过的事。

  这个东西是一个小小的方形塑胶盒,盒盖是透明的,可以看到内部。盒子里装着一个香菇,要不是之前我曾听过奥莉维亚讲过她的经历,我还真会以为这是一个毒菇,那种毒性烈到足以夺命的毒菇。

  不过我还是决定把它扔掉,打算连同那些白色粉末,一起丢进马桶冲掉。但是,我就是做不到。感觉她就好像站在我身后,要我不能这么做。我那时害怕的不敢回头,连客厅里的镜子都不敢看,生怕看到她就在旁边。

  最后,我只把白色粉末扔掉了,而把那个塑胶盒放进厨房的壁橱里。我踮着脚尖,把它放在最高层深处,好让自己忘了这个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