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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说不定会成为兰道夫与老詹总算得以踢走他这个老屁股的最后一把助力吧。
公爵踩下刹车,再度探出身子:“小心我的什么?”
“你的心脏起搏器!”她几乎是尖叫着说,觉得好笑又好气。刚才他用手抚摸她平滑紧实的侧颈的感觉仍在,让她感觉所有往事仿佛就发生在昨日,他们听的也不是耶稣电台,而是卡西与阳光乐队[1]。
“喔,放心吧!”他回喊道,然后开车离去。
当她再看见丈夫时,他已成了一具尸体。
[1]卡西与阳光乐队(KCandtheSunshineBand),美国知名乐队,于一九七三年成立,曲风以迪斯科及放克为主。
鸟尸遍野
2
由于比利与万妲·德贝克当时正在117号公路上,所以他们并未听见那两声爆炸巨响,更别说他们当时还在吵架。争吵的原因很单纯。万妲发现今天天气很好,而比利则表示自己头痛,不懂为何非得去牛津山的周六跳蚤市场不可,反正那里也都是些不怎么样的破铜烂铁罢了。
万妲说,要是他前一天晚上没喝掉一打啤酒的话,现在就不会头痛了。
比利反问她,是不是去翻过啤酒罐回收箱算过罐子数量(不管他究竟喝了几罐,比利只在家里喝酒,而他也总是会把啤酒罐丢进回收箱里——上述这两件事和自己的电工职业,一直都让他感到相当骄傲)?
她说对,她就是算过,而且——他们从城堡岩的佩托超级市场就开始吵了,从你喝太多了,比利与你话太多了,万妲,吵到我妈当时就叫我不要嫁给你与你干吗非得这么烦人。他们结婚已有四年,而这样的对话,在过去两年中早已成为一再上演的旧戏码。但今天上午,比利觉得自己的忍耐已到了极限,在没打方向灯与减速的情况下,便把车转进超市宽广的加盖停车场中,连头都没回,也没看后照镜任何一眼,就把车回转至117号公路上。在他们后方,诺拉·罗比乔按了一下喇叭。她车上载着她最好的朋友艾尔莎·安德鲁斯。这两名退休的护士互望一眼,却没有开口。她们认识太久,早已无需通过言语来传达彼此间的感受。
在此同时,万妲问比利他现在要去哪里。
比利回答,他要回家打个盹,叫她自己去那个狗屁市集。
万妲说他刚才差点就撞上了那两位老太太(而她话中的那两位老太太,此刻正离他们越来越远;诺拉·罗比乔认为,要是没什么该死的好理由,时速超过四十英里简直是与死神打交道的行为)。
比利说,万妲说话的模样跟语气全与她老妈没两样。
万妲要他解释这话是什么意思。
比利回答,不管妈妈或女儿,全都有个胖屁股,而且总是管不住自己那张嘴。
万妲告诉比利,他是个宿醉的酒鬼。
比利则回答万妲,她是个讨厌的丑八怪。
这是场毫无保留、双方开诚布公的情感交流。
这时,他们驶过了城堡岩往莫顿镇去的路口,正朝那道隐形屏障的位置前去。而就在屏障降下不久前,万妲才以“今天天气真好”这句话,开启了这场炮火四射的讨论。比利的时速已超过六十英里,对万妲这辆烂小雪佛兰而言,已是最高极速。
“那烟是怎么回事?”万妲突然问,朝东北方的119号公路指去。
“不知道,”他说,“该不会是我岳母放了个大屁吧?”这句俏皮话让他忍不住开始大笑起来。
万妲·德贝克意识到自己总算受够了这一切。
这场争吵以不可思议的方式揭示了她的世界与未来。她转向他,当我要离婚这句话即将出口之际,他们抵达了莫顿镇与切斯特磨坊镇的交界处,直接撞上屏障。这辆破烂的雪佛兰配备了安全气囊,但比利那边的气囊完全没有弹出,而万妲这边只弹出了一部分。比利的胸口直接砸在方向盘上,柱心刺进心脏,让他几乎在车祸发生的同时,便已丢了性命。
万妲一头撞上仪表板,被瞬间剧烈移位的引擎机组撞断了左腿与右手。她没感觉到任何疼痛,只知道喇叭不停作响,整辆车突然间斜停在道路中央,车头几乎完全撞平,视线所及之处全是一片血红。
当诺拉·罗比乔与艾尔莎·安德鲁斯自南方弯过转角时(她们两人正热烈讨论几分钟前自东北方袅袅升起的浓烟,同时庆幸今天上午选择了这条较少人会走的次要道路),万妲·德贝克正以手肘匍匐前进,拖着身子朝路边前去。她脸上的鲜血不停涌出,几乎完全遮住了面孔。一块挡风玻璃的碎片削掉了她半边头皮,而那一大块头皮就垂在她左脸旁,如同面颊错位一般。
诺拉与艾尔莎惊恐地互望一眼。
“这下惨了。”诺拉说,这也是她们唯一能想到评论眼前景象的话。车才刚停下来,艾尔莎便冲出车外,朝那性命垂危的女人跑去。对一个老妇人来说(艾尔莎刚满七十),她的动作显然十分迅速。
诺拉让引擎维持空转,追上她的朋友。她们一同扶着万妲回到诺拉那辆旧归旧但却勤于保养的奔驰车旁。万妲的外套已从原本的棕色,变为肮脏不堪的红棕色,双手看起来就像刚浸过红色油漆似的。
“比利盖哪乙?”她问。诺拉可以看见这可怜女人的大部分牙齿全被撞掉了,其中三颗还黏在她遍是血污的外套正面。“比利盖哪乙?他没志吗?发生了梗谋事?”
“比利和你都没事。”诺拉说,以疑问的眼神看了一眼艾尔莎。艾尔莎点点头,赶紧朝那辆因散热器破裂,而有一部分被模糊蒸汽所笼罩的雪佛兰奔去。只消朝敞开的驾驶座车门瞥上一眼,看见门上那根松落的铰链,便足以告诉当了四十年护士的艾尔莎(她最后一个雇主是朗·哈斯克医生,是个医术不怎么样的笨蛋),比利那可不是没事。这个有一半头皮垂落在脸庞的年轻女人,如今已成了一名寡妇。
艾尔莎回到奔驰车旁,先扶那个陷入半昏迷状态的年轻女人进去,然后跟着一同钻进后座。
“他死了,要是你不能尽快赶到凯瑟琳·罗素医院的话,我想她也差不多了。”她告诉诺拉。
“抓紧了。”诺拉说,踩下油门。这辆奔驰有台大引擎,车子马上往前冲去。诺拉迅速绕过德贝克那辆雪佛兰,车子撞上隐形屏障时,仍不断在加速之中。这是二十年来,诺拉第一次忘记系上安全带,于是整个人穿过挡风玻璃飞了出去,与鲍勃·路克斯一样,在隐形屏障上撞断了颈骨。
那年轻女人自前座两边的中间空隙飞了出去,穿过破掉的挡风玻璃,面部朝下,倒在引擎盖上,沾满血迹的双腿就这么张开着,脚上什么也没穿。
她那双上次去牛津山跳蚤市场买的帆船鞋,早在第一次车祸时便被撞掉了。
艾尔莎·安德鲁斯撞上驾驶座椅背,整个人反弹回来,虽然没受什么伤,却仍头晕目眩。车门卡住了,但她以肩膀使劲一撞,车门便迅速弹开。
她走出车外,看着散落在四周的车祸残骸。鲜血形成血洼,撞烂的破旧雪佛兰依旧冒着蒸汽。
“发生了什么事?”她问。虽然艾尔莎不记得了,但这也是刚才万妲提出的问题之一。她站在一块沾满血迹、上了铬的玻璃旁,把左手手背放在前额上,像是在检查自己有没有发烧。“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诺拉?小诺拉?亲爱的,你在哪里?”
然后,她看见了朋友,发出一声悲伤与恐惧的尖叫。在切斯特磨坊那侧,有只乌鸦站在松树上叫了一声,听起来像是轻蔑的冷笑。
艾尔莎双腿发软。她往后跌坐下去,臀部正好坐在皱成一团的奔驰车车头上。“小诺拉,”
她说,“喔,亲爱的。”有东西搔着她颈部后方。
她不确定是什么,但猜想可能是那受了伤的女孩的一绺头发。只是此刻,她也已经死了。
可怜的好诺拉。她们有时会在凯瑟琳·罗素医院的洗衣房里偷偷分享一些杜松子酒或伏特加,像是两个参加夏令营的女孩般不停笑着。诺拉的双眼睁开着,向上凝视正午的明亮太阳,颈部扭曲成可怕的角度,仿佛死前仍尝试要往后方看,确认艾尔莎是否安然无恙。
艾尔莎的确安然无恙。急诊室里的人一定会说些“她只是受到惊吓”之类的话,就像她们以前在急诊室时,会对幸存者们说的一样。她开始哭了起来,沿着车侧向下滑落,被一块突起的金属片割破了身上的外套,就这么坐在117号公路的柏油路上。当芭比与他那名戴着海狗队棒球帽的新朋友抵达时,她仍坐在原地不停哭泣。
鸟尸遍野
3
海狗的名字是保罗·詹德隆,是名退休的汽车销售员,两年前才从缅因州北部搬到他父母位于莫顿镇的农场。芭比会知道这些,以及其他关于詹德隆的许多事,是因为他们从119号公路的事故现场走到117号公路的路上一直都在聊天。
他们在117号公路的磨坊镇边界上发现了另一桩意外,虽然没那么惊人,但也够可怕了。芭比非常乐意与詹德隆握手,但如今,这样的举动恐怕也只能暂缓一会儿,直到他们找到隐形屏障的终点为止。
厄尼·卡弗特联络了位于班戈市的空军国民警卫队,但在他还没来得及开口说出致电的原因前,对方便已叫他稍待片刻。同时,越来越近的警笛声,也宣告了当地警察正在赶过来的路上。
“别指望消防局了,”那名跑着穿过田野、还带着两个儿子的农夫说。他的名字叫奥登·丹斯摩,直到现在仍不断地调整呼吸。“他们全都去城堡岩那里特地烧掉一栋房子,好让他们可以演习了。他们老是动不动就演习——”他看见小儿子正逐渐接近芭比留下血手印的地方,那个飘浮在阳光与空气中的血手印此刻已然凝固。
“罗瑞,离那里远一点!”
罗瑞正处于好奇的兴奋中,没去理会父亲。
他伸手敲了敲芭比的血手印,但在他还没碰到以前,芭比便从那孩子的手臂处看见鸡皮疙瘩浮现。
那里一定有什么,你只要靠近那里,便会感受到反作用力。芭比只有过一次类似的感觉,地点是在佛罗里达州的雅芳市。当时他在一台功率相当高的发电机的不远处与一名女孩拥吻。
那孩子以拳头敲击的声音,听起来就像是用指关节敲打派热克斯牌的玻璃砂锅一样。一些旁观者原本正盯着纸浆工厂卡车正在燃烧中的残骸(偶尔还有人用手机拍照),但这声音使这些窃窃私语全静了下来。
“我的妈呀。”有人说。
奥登·丹斯摩扯着儿子乱糟糟的领口,把儿子拖离那里,用手打了他的后脑勺,正如不久前教训他哥哥一样。“你永远都不准这么做!”丹斯摩摇晃着儿子,一面大喊着,“永远不准!你又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
“爸,那个东西就像一面玻璃墙!那——”
丹斯摩摇得更用力了。他依旧喘个不停,让芭比为他的心脏感到担心。“永远不准!”他重复道,将孩子推向哥哥。“奥利,看好这个傻瓜。”
“没问题。”奥利说,朝自己的弟弟挤出一个笑脸。
芭比朝磨坊镇方向望去。如今他可以看见一辆警车的闪光灯正逐渐接近。但在离警车有段距离的前方,有另一辆像是个会跑的棺材似的大型黑色轿车,仿佛警方在护送什么高层官员一样。
是老詹·伦尼的悍马车。芭比在北斗星酒吧停车场所得到的那些淤青与伤痕,又随着眼前的景象开始抽痛起来。
当然,老伦尼那时不在现场,但他儿子就是煽动那场打斗的人,而老詹势必会顾着小詹。这件事证明了,一个到处漂泊的短期打工厨师,要想在磨坊镇上求得生存,一定得足够坚强才行,至少也得坚强到可以做出说走就走、提前离开镇上的决定才行。
芭比不想在这里待到老詹抵达现场,更别说是在没警察在场的情况下。帕金斯警长会确保他安全无恙,但其他人可不一定。兰道夫就曾以鄙视的眼光看着他,仿佛他戴尔·芭芭拉是块鞋子上沾到的狗屎一样。
芭比转向海狗:“你想跟我四处巡巡吗?你从你那边,我从我这边,看看这东西的尽头究竟在哪里。”
“你是想在那辆看起来很炫的车子抵达前就出发?”詹德隆也看见了迎面而来的悍马车,“朋友啊,那就走啰。要从东边还西边开始?”
鸟尸遍野
4
他们沿西方走去,朝117号公路前进。他们并未找到屏障尽头,但在一路上,却看见了惊人的景象。许多树枝落在地上,被先前空中并不存在的东西给整齐削断,有的树干甚至还被从中切开。同时,地上四处都是鸟尸。
“到处都是死鸟,”詹德隆说,用微微颤抖的双手调整一下头上的帽子,脸色十分苍白。“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多鸟尸。”
“你还好吧?”芭比问。
“如果你问的是身体状况,呃,我想还可以。不过精神方面,我想我已经八成快失去理智了。你呢?”
“跟你一样。”芭比说。
在119号公路往西的两英里处,他们抵达了神河路。鲍勃·路克斯的尸体就倒在仍继续空转的拖拉机旁。芭比本能地朝地上的尸体奔去,再次碰到屏障…不过他在碰到的前一秒,想起了屏障这回事,于是赶紧减缓速度,以免又撞出鼻血。
詹德隆跪下来,伸手触碰农夫那扭成古怪角度的颈子。“他死了。”
“掉在他旁边的那些白色碎片是什么?”
詹德隆拾起最大的一块。“我想应该是听音乐用的随身钉[1]吧。乙定是他撞上这个…”他比了比前方,“你知道的。”
从镇上那里传来警报声响,在镇里听起来一定更为响亮刺耳。
[1]海狗说话有口音,将“随身听”说成了“随身钉”,“一定”说成“乙定”,下文也出现他发音不准的情况。
詹德隆朝那里瞥了一眼。
“火灾警报,,”他说,“他们总算有反应了。”
“消防队正从城堡岩那里赶来,芭比说,”“我听见警笛声了。”
“真的?那你的听力比我好兜了。朋友啊,再说一次你的名字好吗?”
“戴尔·芭芭拉,朋友都叫我芭比。”
“好吧,芭比。现在怎么办?”
“继续走吧,我猜。我们帮不了这家伙了。”
“说得对,甚至连打电话叫人过来也不行,”
詹德隆沮丧地说,“也不可能再跑回去拿我的手机。
我猜你也没手机吧?”
芭比有,只是离开时把手机留在搬离的公寓里了。他还把一些袜子、衬衫、牛仔裤、内衣裤也留在那里。当他离开这里时,只带着背包里的几件衣服,除此以外什么也没带。除了少数美好的回忆外,切斯特磨坊镇没什么东西值得他带走,而那些回忆可不需要行李箱或背包才能带在身上。
要解释这些给陌生人听实在太复杂了,所以他只是摇了摇头。
那辆迪尔牌拖拉机的座椅上放着一条老旧毛毯。詹德隆将拖拉机熄火,抽起毛毯,盖在尸体上头。
“我希望事情发生时,他正好盯到一走他喜欢的歌。”詹德隆说。
“是啊。”芭比回答。
“走吧,看我们能不能赶快找到这不知道什么鬼东西的尽头。到时我一定要跟你握个手,说不定还打破惯例,给你一个大拥抱。”
鸟尸遍野
5
发现路克斯的尸体不久后,两人走到一条小溪旁。他们已十分接近117号公路的事故现场,只是此时还不知道罢了。他们两人在小溪旁呆站了一会儿,各自待在屏障两侧,彼此不发一语,看着眼前这令人惊讶的景象。
最后,詹德隆总算开了口:“我的神奇老天爷啊。”
“你那里看起来是什么情况?”芭比问。他能看见他这侧的溪水上涨,一路蔓延至草丛中,看起来就像溪水被一座隐形水坝给阻隔了一样。
“我不知道怎么形容,我从来没见过这种情况。”詹德隆停顿一会儿,双手放在脸颊两侧,微微往下滑去,模样看起来有点像爱德华·蒙克[1]的画作《呐喊》。“不对,我见过一次稍微类似的景象。有回我买了两条金鱼当成我女儿的六岁生日礼物,也有可能是七岁吧,我猜。我带着那两条包在塑料袋里的金鱼回家,看起来的感觉就有点像这样。塑料袋里装着水,水紧贴着透明底部,不会就这么滴下来。现在溪水看起来就像是紧贴在…这东西上面,然后在你那一侧从左右两边流走。”
“完全没有溪水流过去?”
詹德隆弯下腰,双手扶在膝上,眯起眼睛看着。
“差不多,有些水看起来好像流过来了,但很少,差不多就几滴而已吧,也没有东西顺着溪水流过来,比如树枝或叶子什么的。”
[1]爱德华·蒙克(EdvardMunch,1863~1944)挪威画家,《呐喊》为其最有名的画作。
他们继续往前走,詹德隆在他那侧,而芭比则在自己那侧。虽然他们已经知道哪边是里面,哪边又是外面,却依旧没有想到,这道屏障可能根本就没有尽头。
鸟尸遍野
6
他们接着来到117号公路,那里同样发生了严重意外。有两辆汽车撞上屏障,就芭比看到的,这里至少有两名死者。那里还有一个,他想,在那辆几乎被撞烂的老旧雪佛兰里,还有另一个往前倒在方向盘上的人。但这里有个幸存者,就低头坐在撞烂的奔驰车旁。保罗·詹德隆急忙跑至她身旁,而芭比仅能站在原地观看而已。那女人看见詹德隆,挣扎着想站起来。
“别动,女士,别乱动,坐着就好了。”他说。
“我想我没受伤,她说,只是…你知道的,”“受到了惊吓而已。”虽然她哭肿了脸,但由于某种原因,这句话使她开始笑了起来。
这时,有另一辆汽车朝此处驶来,开车的是个老人,速度非常慢,后头还跟着三四辆司机显然已相当不耐烦的车子。老人看见事故后停了下来,后头的车子也随之停下。
艾尔莎·安德鲁斯已站了起来,问了个今天已经出现过够多次的问题:“我们到底撞到什么了?诺拉已经绕过那辆车了,而且这里又没有其他车在。”
詹德隆老老实实地回答“我也不几道,:女士。”
“问她有没有手机。”芭比说,然后对附近的旁观者大喊:“嘿!有人有手机吗?”
“先生,我这里有。”一个女人说,但她还没来得及多说什么,他们便听见了嗡嗡嗡的声音。
是架直升机。
芭比与詹德隆互望一眼,知道大事不妙。
那架直升机的机身是蓝白色的,飞行高度相当低。直升机朝着119号公路前进,以纸浆工厂卡车燃烧而上升的烟柱作为辨识方位。虽说如此,周围的空气仍十分清澈,就与新英格兰州北部会有的好天气一样,使浓烟反而变得更为醒目。芭比可以清楚地看见直升机侧面写着一个大大的蓝色13,以及CBS电视台的大写标志。这是架新闻直升机,从波特兰市一路飞来这里。他们一定得在这里拍到什么才肯离开,芭比想着。今天是个为六点整点新闻安排一些血腥车祸画面的好日子。
“喔,不。”詹德隆呻吟着说,用手遮住眼睛上方,开始大喊:“回头!你这个蠢蛋!快回头!”
芭比跟着喊了起来:“别往前!快停下来!
离那里远一点!”
想也知道,这起不了任何作用,就算他双手使劲挥舞,做出“离开这里”的手势,也同样徒劳无功。
艾尔莎望向詹德隆,又看了看芭比,一脸困惑。
直升机下降至树顶高度,开始原地盘旋。
“我想应该会没事的,”詹德隆喘着气,“那些人应该是要回头降落,驾驶员梗定看见——”
但直升机随即转向北方,显然是要飞到奥登·丹斯摩的田地上方抓取不同的拍摄角度。直升机直接撞上屏障。芭比看到其中一具螺旋桨断裂,直升机开始下降,大幅偏离原本方向。接着,这架直升机突然爆炸,形成一片火雨,落在屏障另一侧的道路及田野上。
詹德隆的那一侧。
穹顶的外侧。
鸟尸遍野
7
虽然小詹姆斯·伦尼已经长大了,但仍像个小偷般蹑手蹑脚地走进屋里,就跟个鬼魂似的。
当然,家里并没人在。自从四年前,弗朗辛·伦尼搭上那辆朝慈蔼山公墓去的直达车后,他父亲就几乎老是待在119号公路那个占地甚广的二手车停车场里。而小詹的朋友弗兰克,有时会称那个地方为“没钱就别想进来的神圣大礼拜堂”。
此时,镇上的警报器已经关了,警笛声也消失在南方某处,屋子里安静得令人不禁感到幸福。
他吃了两颗止痛药,脱掉衣服冲了个澡。当他出来时,看见衬衫与裤子上沾有血迹。他现在无法处理这件事,所以只是把衣服踢进床下,拉起房间窗帘,爬进置物柜中,用被子盖住头部,就像他小时候害怕衣橱里的怪物时所会采取的举动一样。他躺在那里不停发抖,脑袋中像是有整座地狱的钟同时作响。
当他快睡着时,消防车的警笛声自屋外呼啸而过,把他给吓醒了。他又开始发起抖来,但发抖至少比头痛好。他得先小睡片刻,接着再想想该如何是好。自杀似乎仍是目前的最佳选择。他无法回去清理命案现场,时间不够,肯定来不及在亨利与勒唐娜每周六固定的回家时间前清理完成,所以势必会被警方逮捕。他也可以逃跑,说不定还真能逃掉,但得先等头痛停下来才行。当然,他还得带点衣服走,总不能赤身裸体地开始亡命生涯吧。
综观全局,自杀可能是最好的选择。只不过这么做的话,那个操他妈的打工厨师就赢了。只要仔细思考整件事的经过,就会发现这一切全是那个王八蛋厨师害的。
不知不觉中,消防车的警笛声已消失无踪。
小詹就这么将被子盖在头上熟熟睡去。当他醒来时,时间已是晚上九点,就连头也不痛了。
而屋子里仍空无一人。
烂泥摊子
1
老詹·伦尼用力踩下刹车,让他那辆H3Alpha悍马车停了下来。这辆车是黑珍珠色的,只要是你想得到的配备,肯定样样齐全。他足足比警车早了三分钟抵达现场,也很享受领先的感觉。
永远维持住领先的竞争力,正是伦尼的座右铭。
厄尼·卡弗特还在通话中,但他举起手做了个半敬礼的手势。他的头发一片凌乱,看起来兴奋得快疯了。“嘿,老詹,我联络上他们了!”
“联络到谁?”伦尼随口问问,并不真的关心。他望向仍在燃烧中的纸浆工厂卡车,又转向看起来显然是飞机坠机造成的残骸。这真是场大灾难,肯定会成为镇上的丑闻,尤其两辆新的消防车偏偏在此时被派去了城堡岩。那场演习是他批准的…不过在审核表上签名的却是安迪·桑德斯,毕竟他才是那个挂着首席行政委员头衔的人。这是件好事。伦尼是个完全相信凡事都得留后路这项处事规则的人,让自己只当次席行政委员,便是他贯彻这种精神的典型范例。只要首席行政委员是桑德斯这种没用的家伙,他就能完全掌握权力,同时也不会因事情出了岔子,而得负担起实际上的责任。
伦尼在十六岁时开始全心信奉耶稣,从此不说半句脏话,所以眼前这幅光景,正是他通常会称之为“烂泥摊子”的情况。他得加紧脚步,赶紧控制住一切。他不指望霍华德·帕金斯那老家伙能把这件事处理好。帕金斯在二十年前,或许是个非常称职的警长,但如今可是个全新的世纪。
伦尼眉头紧锁,环视整个现场。太多旁观者了。没错,这种事件发生时,总是会演变成这样。
人们最爱这种血腥与灾难的场面了,而且有些人看起来就像是在玩什么奇怪的游戏,看他们能把身体倾斜到什么程度之类的。
真是奇怪。
“你们给我后退一点!”他大喊,声音具有十足的权威感,既嘹亮又自信。“那里是事故现场!”
厄尼·卡弗特拉着他的衣袖,模样看起来从未如此兴奋。他也是个白痴,镇上全都是这种笨蛋。
伦尼猜想,八成每个小镇都是这样吧。“我联络上空防队了,老詹,他们——”
“谁?什么队?你说什么?”
“空军国民防卫队!”
事情越来越糟了,一群人把这当成游戏,而这个笨蛋竟然打给——“厄尼,你打给他们干吗?搞什么鬼啊你?”
“因为他说…那家伙说…”但厄尼想不起芭比究竟说了些什么,只好跳过这段。“呃,总之,我把状况跟空防队的上校说了,接着他帮我转到波特兰的国土安全局,叫我把状况再说一遍!”
伦尼以双手用力拍打自己的脸。每当他被激怒时,总会做出这个动作,使他看起来像是眼神冷酷无情版的杰克·班尼[1]。就像班尼一样,老詹时常说笑话给人听(而且绝非黄色笑话)。他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是个车商,同时也很清楚,当个政客就是得要时常说笑,尤其在选举将至时。
[1]杰克·班尼(JackBenny,1894~1974),美国知名喜剧明星,为日后的情境式喜剧带来了极大的影响。
所以,他总会想法子让自己有新笑话可讲,并将笑话称为“趣梗”,总是不时来句:你们想听点好笑的事吗?接着说出他熟记于心的笑话,例如有个身处异乡的观光客高举牌子,上头写着厕所在哪?或这个村子里有可以上网的旅馆吗?之类的。
但他没有心情说笑。“国土安全局!他麻的为什么?”因为不能说脏话,他麻的是伦尼最爱的语助词。
“因为那个年轻人说有东西挡住了公路。就在那里,吉姆!有个看不见的东西!那些人就靠在那东西上头!你看见没?就是那些人正在做的事。要不然…你朝那里丢块石头看看,石头还会反弹呢!你看着!”厄尼捡起一块石头扔了出去。伦尼根本就懒得看石头朝哪里飞去,他猜,要是石头砸到那群乡巴佬,肯定会有人痛得大叫。
“那辆卡车就是撞上了…这个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玩意儿…就连这架飞机也是!所以那个人才叫我——”
“说慢一点,我们现在到底是在讨论哪位仁兄?”
“是个年轻人,”罗瑞·丹斯摩说,“就是在蔷薇萝丝餐厅当厨师的那个,如果你想吃五分熟的汉堡,找他就对了。我爸说,你很难吃到那种煎到刚好五分熟的汉堡,因为根本就没人可以把火候抓得那么准,但那家伙就办得到。”他露出一个异常满足的微笑,“我知道他叫什么名字。”
“闭嘴,罗瑞。”他哥哥警告说。伦尼先生的脸色暗了下来,从奥利·丹斯摩的经验来看,只要老师脸上出现这种表情,那么你马上会被藤条痛打一顿,外加一个星期的课后辅导。
但罗瑞根本没听进去。“他的名字跟女孩儿一样,叫做芭芭拉!”
我还以为再也看不到那家伙了,他麻的竟然会给我在这种时候冒了出来,伦尼想,那个可恶又没用的穷鬼。
他转向厄尼·卡弗特。警方已经快到了,但伦尼认为还有时间阻止这个芭芭拉引起的另一场麻烦:这堆像疯子一样的人。伦尼看了看四周,没看见芭芭拉的身影,同时却也打从一开始就没指望会看见他。情况看起来像是芭芭拉挑起了群众的不安,搞得一团混乱后,人就这么跑了。
“厄尼,”他说,“你显然是被人误导了。”
奥登·丹斯摩走上前:“伦尼先生,我不认同你说的话,你还不了解现在的状况呢。”
伦尼对他笑了笑,尽力让嘴唇往上扬起:“我知道戴尔芭芭拉这个人,奥登。我知道得够多了。”
他又转向厄尼·卡弗特,“好了,如果你——”
“嘘,”卡弗特说,手里握着手机,“我在跟别人说话。”
老詹·伦尼不喜欢被嘘,尤其对方还是个杂货店的退休经理。他从厄尼手中抢过手机,仿佛厄尼是他的助理,不过是帮他拿一下手机罢了。
一个声音自手机中传来:“现在说话的是哪位?”不过才八个字,便足以让伦尼知道对方肯定是个鹿娘养的[1]官僚。老天垂怜,他在任职镇上行政官员的三十年间,早已应对过无数这类型的人,而其中最讨厌的,就是联邦政府的官员了。
[1]因为老詹不说粗话,所以他的语言中有很多常见粗鄙词汇的变体。
“我是詹姆斯·伦尼,切斯特磨坊镇的次席行政委员。请问您是哪位?”
“国土安全局的唐纳·伍兹尼克。我知道119号公路上出了点问题,道路好像被封锁起来了,是吗?”
封锁?封锁?这个国土安全局的人到底在说些什么啊?
“都是误会,长官。”伦尼说,“我们这里有架本地的民航机,尝试降落在公路上时,撞上了一辆卡车。情况已经完全在控制中了,所以不需要国土安全局的协助。”
“伦尼先生,”那个农夫说,“事情根本就不是你说的那样。”
伦尼朝他手一挥,朝第一辆抵达现场的警车走去。亨利·莫里森走出车外,他身材高大,身高约六英尺五英寸,但基本上是个一无长才的人。
第二辆警车里,是个有着大胸部的姑娘,名字叫杰姬·威廷顿。她比一无长才更糟糕,明明是个笨蛋,却长了张自以为聪明的嘴。但她后头那辆警车,开车的人则是副警长彼得·兰道夫。兰道夫是站在伦尼这边的,无论什么事都能帮忙搞定。
可惜兰道夫不是那一晚的值班人员,否则小詹在酒吧搞出那场愚蠢至极的麻烦时,老詹敢说,今天戴尔·芭芭拉可就没机会搞出这些事情了。说真的,要是真是如此,芭芭拉先生搞不好现在已经被关进城堡岩的牢房里了呢。这么一想,倒是让伦尼觉得舒坦了些。
在此同时,那个国土安全局的人仍在自顾自地说个不停。真奇怪,他们现在还有脸以探员自居吗?
伦尼打断了他的话:“感谢您的关心,伍兹纳[1]先生,但我们可以自己处理。”他切断电话,连句再见也没说,便把手机丢还给厄尼·卡弗特。
“詹姆斯,我不认为这样是明智之举。”
伦尼没理他,只是看着兰道夫把车停在威廷顿那姑娘的警车后方,车顶上的闪光灯不断旋转闪烁。他想走过去找兰道夫,但又随即把这个念头完全赶出脑袋。让兰道夫自己过来找他,这才是正确的方式,也是应有的方式。
[1]伍兹纳(Wozner),此处为伦尼刚才没有用心听对方说话的表现。
烂泥摊子
2
“老詹,”兰道夫说,“这里是怎么回事?”
“事情很明显,”老詹说,“查克·汤普森的飞机跟这辆纸浆工厂的卡车打了一架,结果显然是斗了个两败俱伤。”这时,他听见城堡岩方向传来了警笛声。消防队总算有反应了,而且救护车与警察一定就跟在后头。伦尼希望那两辆贵得离谱的新消防车也在队伍行列中,这样一来,或许就没人会注意到这场烂泥摊子发生时,这两辆新车根本就不在镇上的事了。
“事情根本不是那样,”奥登·丹斯摩固执地说,“我当时就在屋外的院子里,亲眼看见那架飞机——”
“你不觉得该让这些人往后退一点吗?”伦尼问兰道夫,指向那些好奇的群众。其中有许多人聚集在纸浆工厂的卡车处,小心翼翼地与事故残骸保持一段距离,就连磨坊镇这侧的人也一样,看起来像是什么庆典上的习俗。
兰道夫叫莫里森与威廷顿去处理。“亨利。”
他说,指向磨坊镇这侧的旁观者。其中有些人在汤普森那架炸得粉碎的飞机残骸中探头探脑,只要每发现一个尸块,便会引发一阵恐惧的尖叫。
“了解。”莫里森说,马上开始行动。
兰道夫转向威廷顿,指着纸浆工厂卡车旁的围观群众。“杰姬,你去处理…”兰道夫的声音逐渐变小。
在事故现场的南边,有群看热闹的人站在公路旁的牧场里,至于另一群则站在高度及膝的灌木丛旁。他们全都一副瞠目结舌的蠢样。伦尼对这种表情早就习以为常。他每天都得面对不同对象所表露出的相同神情,而在每年三月的镇民大会上,这神情更是多不胜数。然而,那群人并不是在看燃烧中的卡车,就连没那么笨的兰道夫(但也不算聪明,没那么优秀,不过至少他还知道自己面包上的奶油是涂在哪一面)也与他们看着相同的地方,同样一副目瞪口呆的模样。接着,就连杰姬·威廷顿也加入了他们。
他们全都看着因卡车燃烧而升起的浓烟。
浓烟看起来既黑又油,他们站在南边,风势朝北吹,站在顺风处的人肯定觉得快窒息了。伦尼找到了让他们如此惊讶的原因,虽然难以置信,但他总算看见了。最初,浓烟朝北飘散,但随即几乎转了九十度弯,滚烟直直往上蹿去,像是从烟囱中冒出一样。同时,浓烟还留下深褐色的残渣,而那条长条形的污渍,像是就这么飘浮在半空不动。
詹姆斯·伦尼用力摇了摇头,想把这个错觉赶出脑海,但当他停下时,眼前的景象却依然如故。
“那是什么?”兰道夫困惑地问,声音十分微弱。
那个叫丹斯摩的农夫走到兰道夫前。“那家伙,”他指着厄尼·卡弗特,“用手机打给了国土安全局。而这家伙,”他又用如同法庭里会用的夸张手势指着伦尼,但伦尼根本没注意到。“把手机抢了过去,就这么挂了电话!他不该这么做的,彼得,因为飞机跟卡车根本就没相撞,那架飞机完全没接近地面。我全都看见了。当时我正在帮农作物披上防冻套,看见了整个经过。”
“我也看见了——”这回罗瑞才刚开口,就被兄长奥利打了一下后脑勺,不禁抱怨起来。
奥登·丹斯摩说:“那架飞机撞上了什么东西,那辆卡车也是。那东西就在那里,你可以直接伸手摸摸。那个年轻人,也就是那个厨师,说这里应该被设为禁飞区,他说得一点也没错。不过呢,伦尼先生,”他又再次指向伦尼,仿佛自己是伟大的派瑞·梅森[1],而非那个每天都得把挤乳器凑到乳牛奶头上,借此换得三餐温饱的家伙。“甚至连话都没讲一句,就把电话给挂了。”
[1]派瑞·梅森(PerryMason),作家E.S.加德纳(ErleStanleyGardner,1889-1970)笔下“梅森探案”系列作品的主角,为法庭推理小说的代表作。
伦尼没打算自贬身价去反驳他。“你是在浪费时间,”他靠近兰道夫,用耳语稍稍说,“警长就要来了。我建议你最好加紧速度,在他抵达之前,先掌控好整个局面。”他用冷酷的眼神迅速瞥了农夫一眼,“你可以晚点再找目击者采证。”
只是,奥登·丹斯摩还是补上了几句让他愤怒不已的话:“那个叫芭比的家伙说得没错。他是对的,而伦尼错了。”
伦尼在心中记下奥登·丹斯摩一笔。迟早,农夫总得脱掉帽子、恭恭敬敬地来找行政委员,可能是想要申请地役权[1],或是在遇到农地划分纠纷时,前来寻求解决之道什么的。所以,等丹斯摩先生又出现在他面前时,他肯定会拒绝他的要求,如果可以的话,还会向丹斯摩表达他的遗憾之意,就像他平常的处事方法一样。